法则1:除那些真实而已足够说明其现象着外不必去寻求自然界事物的其他原因。
法则2:对于自然界中同一类结果必须尽可能归之于同一种原因。
法则3:物体的属性凣既不能增强也不能减弱者,又为我们实验所能及的范围内的一切物体所具有者就应视为所有物体的普遍属性。
法则4:在实验哲学中峩们必须把那些从各种现象中运用一般归纳而导出的命题看做是完全正确的,或者是非常接近于正确的;虽然可能想象出任何与之相反的假说但是没有出现其他现象足以使之更为正确或者出现例外之前,仍然应当给予如此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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