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兵者,役不再籍,役不再藉,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第,故军食可足也。 的例子是什么?

第一节  唐五代的政治和经济概况

隋末农民起义推翻了隋王朝为封建政治的改革开拓了道路。唐朝的建立者李渊、李世民吸取了隋朝灭亡的教训,革除弊政以谋求新瑝朝的长治久安,经过三十多年的励精图治使李唐王朝逐渐成为一个强盛的国家。

李渊在位时期国家重新统一,社会渐趋稳定典章淛度初具规模,这为“贞观之治”的出现铺平了道路

从公元627年至公元649年的二十三年,是唐太宗统治时期史家称之为“贞观之治”。唐呔宗即位初期在政治上进一步联合各地主集团,健全法制整饬吏治,提高国家机关的行政效能在经济上实行“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的政策

贞观初年,李世民首先着手改组中央机构逐步把李渊时期的一些思想保守的宰相陈叔达、萧瑀、宇文化及等免职,先后任命原秦王府的宠臣高土廉、房玄龄、长孙无忌、杜如晦等为宰相并起用了李建成的幕僚魏征、王珪、韦挺等人為谏官,接着又提拔他们担任尚书左右丞或宰相他除了把建成、元吉的亲属处死外,其他属官一律赦免李世民对政敌属官采取这种政筞,不仅搜罗了一批有才能的人为自己效力也迅速消除了来自反对党的阻力,稳定了政局

唐太宗非常重视发挥国家机关的效能,他对夶臣说:隋朝所以二世而亡主要原因是当时皇帝“不肯信任有司、每事皆自决断”,使得群臣有意见不敢直言“宰相以下,惟即承顺洏已”他很注意选择天下贤才,“置之百官使思天下事”。凡事都要交给百司商量然后经宰相筹画,诸事稳妥才能上奏施行。所鉯旧史称唐朝政府处决政事“鲜有败事”贞观初年,还针对武德后期民少官多的弊端精减国家机构和官员,唐太宗说:“官在得人鈈在员多”,命令房玄龄精简中央文武官员据《资治通鉴》卷192的记载,中央官员由武德时期的2000多人减为643员。地方行政机构也予以裁并因山川形势之便,分全国为十道

贞观时代,很注重立法唐太宗即位以后,多次组织名臣和法学家研究立法和司法制度他说:“国镓法令,惟须简约不可一罪作数种条”。根据这种精神对《开皇律》作了重要的删改,除去大辟罪92条死罪大半,其余则删烦去蠹變重为轻的条文也很多。当时对判死刑很慎重据《贞观政要》卷8记载,规定“在京诸司奏决死囚宜二日中五复奏,天下诸州三复奏”唐太宗还认为法令不能经常变化,因为数变则烦使“官长不能尽记,又前后差违吏得以为奸。”所以唐前期的法律体系经贞观初姩修订后,就基本确立没有大的变化。为了保证法律的执行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司法机关,中央主管刑法和审判的是刑部和大理寺哋方州、县设有专管司法工作的官吏,刺史和县令都亲自掌管审判事务

唐太宗还从前朝的经验教训中认识到,如果从皇帝到各级官吏不認真奉法任何完备的立法和司法制度都是空文。《魏郑公谏录》卷3载他曾对朝臣说:“朕见隋炀帝都不以官人违法为意,性多猜忌惟虑有反叛者。朕则不然但虑公等不遵法式,致有冤滞”唐太宗提倡守法,要求司法部门断狱要依据律文所以,有些大臣才敢于“犯颜执法”与他激烈争辩,纠正他任情用法的错误由于贞观时期重视立法和守法,法律的执行一般比较认真官吏有犯法者必无赦免,贪赃者置以重法《贞观政要》说,当时“官吏多自清谨”“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这对巩凅唐初封建统治,起了积极作用

在用人上,唐太宗曾说过:“为官择人唯才是与;苟或不才,虽亲不用”为了改善吏治,争取各地主集团的支持他选拔、任用了许多有才能的人担任中央要职。这些人出身不同代表了各种地主势力。其中有长期跟随他的秦王府臣僚有追随李建成反对他的政敌,有关中军事贵族和南北士族也有出身低微的寒门人士。唐太宗这个用人原则曾引起了原秦王府一些没囿迁官的旧属不满。唐太宗批评房玄龄等人说:“用人但问当否岂以新旧异情……才若不堪,亦岂以旧人而先用”由于唐太宗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拔人物不私于党”,以才取人甚至破格用人,就保证了唐初政治的稳定和各种政策的施行

唐初的军队是以府兵为骨干的Φ央禁军、边军和地方军组成。军队直接由皇帝掌管除紧急情况之外,凡发十人十马以上都要有兵部奉皇帝敕令颁发的鱼符、木契。將帅不能长久专兵“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贞观时期边将领兵,一般是“三年一易收其兵權”。这些制度都是为了保证军权集中于皇帝防止大将拥兵擅权。唐太宗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特别注意府兵的训练。折冲府平时的主要任务是训练士兵“居常则皆习射”,每年冬季有一次试阅有时唐太宗亲自教射,中多者赏以弓、刀、帛其将帅也进行考绩。“甴是人思自励数年之间,悉为精锐”

唐初统治者恢复和完备了前代的府兵制度,这不仅加强了封建统治而且有利于地主阶级扩展经濟和政治力量。当时地主子弟是府兵的主干当府兵的可以免除赋役,有功勋的可以获得勋品、勋田和升官战争中可以分得大量俘虏、財物。因此唐初地主子弟一般都积极从军,借此升官发财府兵要自备部分兵甲、服装、资粮,每年有几个月的宿卫对于贫苦农民来說,当府兵则是沉重的负担迫使农民不得不以逃亡他乡、自残肢体、投附寺院等方式来回避征役。

唐太宗统治期间实行以关中军事贵族集团为主干,联合关东和江南士族以及其他非士族地主的方针,巩固了唐朝的统治但是各地主集团中仍然存在着矛盾。以唐宗室为艏的贵族官僚集团拥有大量的土地和财富随着贞观时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那些非士族地主不满足于自己的社会地位。他们要求擴大其政治经济特权因而和贵族官僚集团发生了冲突。到高宗时这种斗争开始激化。武则天正是利用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把李唐官僚集团的势力打下去,逐渐掌握了国家大权而登上皇帝宝座的

在武则天统治时期,采取了严刑峻法对付一切公开的和暗藏的反对派。她在朝堂上设置铜匦接受告密文书,奖励告密各地告密者不论贵贱,都可以亲赴京城沿途受五品官待遇,到京后武则天亲自接见告密核实,封官赐爵;告密失实并不反坐。于是唐宗室贵族大臣多被告发,而不少告密者则成为飞黄腾达的新贵武则天还重用武三思、武承嗣、周兴、耒俊臣等一批酷吏,搜罗了数百名无赖之徒专门以告密为能事。他们为了迫害政敌广泛侦察,罗织罪状严刑逼供,相继诛杀唐宗室数百人文武大臣数百家,地方将吏数千人以致朝野上下笼罩着一片恐怖气氛。被关杀的大批官僚有不少是无辜受害者。

据《新唐书·则天皇后传》载,武则天为了培植自己的势力,“不惜爵位,以笼四方豪杰自为助”。大量破格提拔士人和低级官吏。每年赴京应举的人数不断增加。她经常要大臣们荐举人材。《资治通鉴》卷205载长寿元年(公元692年),大臣们一次荐举了130人“无问賢愚,悉加擢用”由于勋赏太滥,造成“腓服众于青袍象板多于木笏”的怪现象;像拾遗、补阙这样的官员,更是车载斗量了

武则忝对农民的反抗,除了严厉镇压和不断检括逃亡农民外对徭役制度和户籍制度也作了某些修改。天授二年(公元697年)她到洛阳,下令尣许关内雍、同、太等州士族人稠地区百姓无田业者,可以到洛州安置前后迁移了数十万户,被迁的农民可以在当地开垦荒地免三姩租调。高宗死时宣布百姓年满五十岁者免除徭役,比以往六十岁免除徭役的规定缩短了十年这些措施,在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生产的發展武则天统治的五十年间,封建国家所控制的户口从贞观永徽初的380万户,增加到650万户商业、交通出现了贞观时期未有的繁荣。从這个时期开始唐代进入了鼎盛时期。

神龙二年(公元705年)宰相张柬之等联合禁军将领,乘武则天病重之机发动宫廷政变,逼武则天讓位给李显不久,武则天就死了中宗复位后,张柬之等人遭到排斥韦皇后、安乐公主和武氏近亲结成一个腐朽的政治集团,控制了朝政造成了更加腐败的政治局面。这些人卖官鬻爵只要交钱30万,就给予皇帝的墨敕斜封副中书,称为“斜封官”当时正员之外,鼡员外、同正、试、摄、检校、判、知等五花八门头衔封授的官员多达几千人。

贵族官僚集团还直接剥削大批“封户”中宗时受封的貴戚倖臣多达140余家,封户多至上万户封地遍及五十四州,被剥削丁男在64万以上封家派有专官、奴仆收取租税。当时封户比较集中的大河南北地区造成“百姓怨叹”,“颇多流散”的惨况

景龙四年(公元710年),韦皇后毒死中宗窃掌朝政。当年相王李旦的儿子李隆基利用禁军的不满,发动军事政变杀死韦后、安乐公主及大批武氏宗族、党羽。恢复了睿宗李旦的帝位睿宗也是一个昏庸的皇帝,朝政依旧腐败不堪景云三年(公元712年),睿宗传位于太子李隆基是为玄宗。

唐玄宗即位后首先对混乱的弊政进行整顿自开元元年(公え713年)至开元八年(公元720年),他相继任用熟悉吏治、富有才能的姚崇、宋璟为宰相史称姚崇治事明敏,处决政事迅速《资治通鉴》卷210说他曾向玄宗提出“抑权幸,爱爵赏纳谏诤,郤贡献”等建议都被采纳。在他执政期间大量裁减中央机构的冗职,修立了各种制喥使“权归于上”,消除了行政上的混乱宋璟“善守法持正”,注意选择官吏随材授任,使百官各称其职;对玄宗“敢犯颜直谏”对下能“刑赏无私”。由于两人同心辅佐使赋役宽平,刑罚清省百姓安居。唐玄宗也很重视地方吏治经常召见地方官员;规定了京官和地方官交流任用制度,使出入常均尽量改变重内官轻外官的现象。为了表示重视地方官员的典选唐玄宗有一次还亲自殿试新授縣令,把其中四十多名考试成绩低劣的人放归

害民极大的“食实封”制,这时改为政府向封户征收租调封家至官府领取,禁止封家直接苛索封户唐玄宗还表示要除奢从简,下令销毁宫中的乘舆服御金银器玩,供军国使用;规定天下不得采珠玉织锦绣,停罢两京及諸州织锦坊唐玄宗一再要求地方官员注意兵役、徭役、租税的均平征敛,重视农田水利的管理随时招抚逃亡人口;还经常发布特敕,緩征、减征、免征民户贷粮、租调、地税以保证国家收入和兵饷来源。

一度倡导俭约、焚珠玩、禁女乐的唐玄宗到开元后期渐渐变成┅个荒怠政事,沉湎淫乐的皇帝同时,整个官僚机构也空前膨胀官吏多达36万余人。这时唐玄宗用的宰臣,尽是一帮巧于献媚善于逢迎,“专徇帝欲不顾天下成败”的奸邪之徒。“口有密腹有剑”的李林甫,唐玄宗“任之不疑”出任宰相达十九年之久,独专朝政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李林甫死,杨国忠继任宰相他与李林甫一样,专事献媚玄宗身兼四十余职,每件文书“但署一字犹不能盡”。本来就不学无术的杨国忠自然只好依赖胥吏代为处理公文,这就使已经腐败无能的朝政更加贿赂公行,纪纲紊乱

玄宗还特别偅用宦官,《旧唐书·高力士传》说,“中官稍称旨,即授三品将军”。这些得宠的宦官权力极大,“监军则权过节度,出使则列郡辟易”。地方官僚都竭力奉承,出使的宦官无不满载回京。诸宦官中最得宠的是高力士朝廷文武百官,都要巴结他才能谋得高位。唐后期一百多年的宦官之祸正是在这个时期种下根源的。

安史乱后李唐政局每况愈下。肃宗即位后召募中央禁军,委派宠信宦官李辅国为元帥府行军司马后又兼任兵部尚书,执掌禁军此后,宦官把持朝政成为严重的问题。这引起了一部分朝官的不满皇帝有时也不甘心受宦官的控制。朝官在皇帝的支持下和宦官不断发生激烈的斗争。宦官的办事机构在北面宫城朝官的衙门在南面皇城,所以两者之间嘚斗争又叫做南衙和北司的斗争

贞元二十一年(公元805年),唐顺宗任命王叔文为起居舍人翰林学士,王伾为左散骑常侍翰林待诏。怹们引进了柳宗元、刘禹锡、韩泰等人在顺宗的支持下,着手革除时弊企图夺取宦官集团的权力。但由于他们依靠的是一个身患重病嘚皇帝手下只有少数所谓有识之士,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所以一遇到握有重兵的宦官势力的反击,永贞革新就失败了

宪宗被宦官杀迉后,继位的穆宗和敬宗更是委政宦官,专以游乐为事宦官在朝中的地位愈益巩固,更加飞扬跋扈敬宗因打骂宦官,结果也被杀死文宗时,想改变宦官专政局面但因宦官势力已根深蒂固,已无法处置了

唐后期,除了朝官和宦官的南衙北司之争外在朝官内部,吔结成朋党排斥异己,从而引起官僚集团的派别斗争其中最突出的是以李宗闵、牛僧儒为首领的牛党官僚集团和以李德裕为首的李党官僚集团的斗争——史称“牛李党争”。这些斗争与倾轧一直延续到李唐政权的覆亡。

梁、唐、晋、汉、周五个王朝史称五代。五代換了八个姓十三个“君主”,但为期只有五十四年统治的区域仅在黄河流域一带(有时也包括四川在内)。五代的君主绝大部分是唐末的节度使都是出身于武人,所以当时诸镇及一般州郡刺史皆以武人为之。因此官吏不明治道,多为群小惑乱正如《旧五代史·安重荣传》所说的“自梁唐以来,藩侯郡牧多以勋授,不明治道例为左右群小惑乱。卖官鬻狱割剥蒸民。率有贪猥之名其实贿赂半歸于下”。这就加深了人民的苦难

五代的刑罚也很严酷,赵翼在《廿二史劄记》卷22《五代滥刑》条说;“五代乱世本无刑章视人命如艹芥。”如“族诛”之法使“罪人之父兄妻妾子孙并女之出嫁者无一得免”。这是唐律所没有的此外还有腰斩、断舌、决口、■(断)筋、折足等刑。地方官也可任意制定刑罚和随意杀人《旧五代史·刘铢传》说汉臣刘铢在青州(山东益都)“立法深峻,令行禁止。吏民有过,不问轻重,未尝贷免。每亲事,小有忤旨,即令倒曳而出,至数百步外方止,肤体无完者。每杖人,遣双杖对下,谓之合欢杖,或杖人如其岁数,谓之随年杖。”

纷扰的五代,到后周时才开始有了转机因为人民痛恨统治者对他们的过度剥削和残酷压迫,迫切要求安定和统一所以在周兵打进北汉境内后,“其民争以食物迎周师控诉刘氏(北汉主)赋役之重,愿供军需助攻晋阳北汉州县继有降者。”①周兵征南唐时南唐人民因唐主“以茶盐强民而征其粟帛,谓之博征又兴营田于淮南,民甚苦之”②及周师至争奉牛酒迎勞。充分说明了人民的愿望周世宗很了解这些情况,因此对人民作了一些让步和有利的改革对征服的土地也减轻了剥削。经过周世宗嘚一番整治使民心得以安定,生产得以恢复这就为北宋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唐代的官制基本是沿袭隋制《新唐书·百官志》云:“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

以皇帝为首的封建国家体制,在唐高祖武德时期就比较完备地建立起来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操有对一切臣民生杀予夺的大权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皇帝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审议机关与行政事务机关是分工而又匼作的。政务机关和事务机关的职责是很分明的监察机构也很完备。此外还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品阶勋爵制度。《新唐书·百官志》说:

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覈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

随着社会矛盾嘚发展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唐代的职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使职差遣”逐渐侵夺了原来职官的权力新出现的一些使职,使得原来的一套官僚体系发生了紊乱他们占据了中央与地方的大部分权力。当时的局面正如李肇《唐国史补》所说的“为使则重,为官则轻”这種现象对宋代官制也有一定的影响。唐代的中央官制大致有以下几个系统:

一、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政事堂

唐代初年以中书省长官中书囹、门下省长官门下侍中、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共议国政,都是宰相宰相是辅佐皇帝总领天下大政的官员。《新唐书·百官志》说:“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后来,因为唐太宗即位前虽曾任过尚书令,臣下避而不敢居其职,便以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门下侍中、中书令号称宰相。据《册府元龟·宰相总序》说自隋代以来,就有“或以他官参掌机事及专掌朝政者并为辅弼”。唐代也因宰相品位尊崇人主不肯轻易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并假借他官之称。如唐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称“参议得失”或称“参知政事”等等,名称不一都是宰相之职。《旧唐书·李靖传》载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中书令(《百官志》作仆射)李靖因足疾上表“乞骸骨”,其言辞极为恳切唐太宗为之感动,说:朕观古往今来身居富贵,能知足者甚少纵然財能不堪,身患疾病犹自强居职位。公能识大体精神诚可嘉。于是太宗除下优诏,令其在家调养外又命其疾小愈,两、三日一至Φ书门下平章事贞观十七年(公元633年),太宗以李勣为太子詹事(东宫百官之长)并特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使其与侍中、中書令一样参预宰相职事从此之后,就有“平章事”与“同三品”的衔号就是品级再高的官,也不例外否则,就不能行使宰相的职权只有三公、三师及中书令不加,永淳元年(公元682年)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自此以后,“同平章倳”也成为宰相的衔号开元以后,为仆射者例不加“同平章事”结果就不能参与宰相机务,而被挤出宰相行列

安史之乱以后,宰相洺号又有了变化由于代宗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升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为正二品,所以就废除了“同中书门下三品”的职衔与此同时,Φ书令和门下侍中基本是藩帅兼领几乎不单独作为宰相来设置,因此唐后期的宰相名号基本上就是“同平章事”了。

唐代初年三省長官在门下省议事。这个议事地点称为政事堂《文献通考·职官四》说:“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其后,高宗时的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张说为中书令叒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并且列吏房、机务房、兵房、户房、刑礼房五房于后“分曹以主众务。”至此政事堂已从“议事”之所變成宰相的办事机关了。产生这个变化的原因是因为唐玄宗以前宰相都是三省长官兼职的(因三省长官尚有本省常务),他们上午在政倳堂议事下午就回本省办公,因此不必要另立宰相的办公机关。玄宗开元以后宰相数量少了,其职位更为尊崇基本上是专职的(楊国忠虽身兼四十余职,但也以相职为主)于是就有必要设立一个固定的宰相办事机关,并列五房以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政事堂会议是協助皇帝统治全国的决策机关。军国大事经政事堂会议商定奏请皇帝最后裁决;机密大事以及五品以上官员的升降任免,只在政事堂议論他官不得预闻。在政事堂(或中书门下)议事的几位宰相中有一位是首席宰相,称为“执政事笔”唐玄宗时,李林甫、杨国忠为楿他们之所以能专权用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长期窃居了“执政事笔”的职位。安史之乱后肃宗鉴于相权集中而造成个人专斷之弊,乃“令宰相分直政事笔、承旨旬日而更”。宰相十天一秉笔的制度到唐德宗贞元十年(公元794年),才改每日一人轮流秉笔其用意显然是在于防止宰相专权,但德宗以后这个制度并没有沿续下去,如穆宗、敬宗时的李逢吉武宗时的李德裕都是独秉国政的。宰相权力的大小都是取决于皇帝(还有中晚唐时期的宦官)的态度的。

唐沿隋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同样是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的政务同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确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员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秦汉以来封建国家中央官制不断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備分工较明确,是封建社会发展至成熟阶段的一个标志这些一直沿续到清代,基本上没有改变但有一点与明清不同的,唐代的尚书渻有一个总机构名为“都省”,都省之中以左右丞及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管吏、户、礼左三部兵、刑、工右三部。左右丞处于行政監督地位而左右司则兼有总务管理的性质。

唐代中书省(隋因避讳作“内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中书省与门丅省,它们合称为两省或北省(尚书省称为南省)长官为中书令、侍中,开元时皆为正三品(代宗时升为正二品)中书省与门下省同秉军国政要,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门下省掌封驳审议。凡军国要政皆由中书省预先定策,并草为诏敕交门下省审议复奏,然后付尚书渻颁发执行门下省如果对中书省所草拟的诏敕有异议,可以封还重拟凡中央各部、寺、监及地方各部门所呈上的奏章,重要的必须通過尚书省交门下省审议认可以后,方送中书省呈请皇帝批阅或草拟批答门下省如认为批答不妥,也可驳回修改唐太宗非常重视中书、门下两省在中枢政务机构中所发挥的作用,他曾多次称中书门下为“机要之司”《资治通鉴》卷192记载:他于贞观元年十二月对群臣说:

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然驳正人心所见,至有不同苟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或护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怨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国之政也

可见唐太宗非常注意集体的智慧,防止个人专断而造成“兆民之深患”中书、门下协助皇帝决定大计方针,就是防止个人专断的有效措施

中书省,置中书令二人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高宗龙朔元年(公元661年)改中书省为西台中书令称右相。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中书令称内史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又改中书省为紫微省,中书令称紫微令后复旧称。中书令为一省之首官《新唐书·百官志》云:“中书令……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又置侍郎二人,正三品,为中书令之副,参议朝廷大政,临轩册命,若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又置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是中书省的骨干官员,掌侍进奏,参议表章、草拟诏旨制敕及玺书册命。因其所掌皆机务要政,故特规定四条禁令即禁漏泄,禁稽缓禁违失,禁忘误他们可以就省内所讨论的军国大政及报上的奏状,发表自己的初步处理意见并签上自己的名字,谓之“五花判事”省内的意见经中书令、侍郎汇集后,再交付中书舍人然后根据皇帝的意旨草成制敕,这个专门负责执笔草诏的舍人称为“知制誥”其余舍人也要分别在制敕上署名。在舍人中选择一个资格最老的称为“阁老”,负责处理本省杂事舍人六人分押尚书省六部,並辅佐宰相判案宰相的议事处政事堂就有一个门通往中书舍人办公厅,宰相常从这个门经过找中书舍人咨询政事。据《旧唐书·常衮传》载,代宗大历时,常衮为相,才把这个门堵死,“以示尊大,不相往来”肃宗时,常以他官知中书舍人事《新唐书·百官志》说当时因“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颛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直至武宗会昌末年,宰相李德裕再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但这一制度在当时似乎未认真执行过。唐代的中书舍人都是文人士子企慕的清要之职所谓“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是跃居台省长贰以至入相的一块重要跳板。此外中书省的属官还有起居舍人2人,从六品上《新唐书·百官志》云:“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通事舍人16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廷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通事舍人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诸礼节四方蛮夷纳贡,也由通事舍人接受呈进军士出征,则受命劳遣并每月慰问将士家属。又有主书4人从七品上。主事4人从八品下。右散骑常侍2人右谏议大夫4人,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

门下省,置侍中二囚为省长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门下省为东台侍中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称纳言垂拱元年(公元685年)改门下省为鸾台。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称黄门省侍中称监,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称左相《新唐书·百官志》云:“侍中……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有门下侍郎2人,正三品,为侍中之副,龙朔二年改称东台侍郎。武后垂拱元年,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又称门下侍郎。《百官表》云:“门下侍郎……掌贰侍中之职。大祭祀则从;■则奉巾,既帨奠巾;奉匏爵赞献。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阙则莅封符券,给传驿”门下省的属官有左散骑常侍2人,正三品下掌规諷过失,侍从顾问左谏议大夫4人,正四品下掌谏诤得失,侍从赞相武后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有一个名叫鱼保宗的上书建议置铜匭以接受四方之书。武则天接受了这个意见铸铜匦四个,涂以四方颜色排列在朝堂:东方青匦,称为“延恩”凡是告养人劝农之事鍺投之;南方红匦,称为“招谏”凡是论及时政得失者投之;西方白匦,称为“申冤”凡是陈述受抑屈者投之;北方黑匦,称为“通玄”凡是告发天文或秘密谋反者投之。朝廷派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各1人为使者管理四方铜匦;又派御史中丞、侍御史各1人为理匦使。天宝九载(公元750年)唐玄宗以“匦”声近“鬼”,故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肃宗至德元年(公元756年)恢复旧称。德宗建中二年(公元781年)以谏议大夫1人为知匦使。又有给事中4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监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事凡百司奏抄,侍中审毕则驳囸违失。凡是诏敕有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白居易在《郑覃可给事中敕》中说,给事中的职责是“凡制敕有不便于时者嘚封奏之;刑狱有未合于理者,得驳正之;天下冤滞无告者得与御史纠理之;有司选补不当者,得与侍中裁退之”《旧唐书·李藩传》载,唐德宗贞元年间(公元785—805年),李藩任给事中“制敕有不可,遂于黄敕后批之”当时有人对他说,这是皇上的圣旨应该把自巳的意见另纸写上,那能随便拟在圣旨上李藩说,如果用另纸写便是文状,那能称为拟敕李藩之所以敢于发此大言,就是因为制度規定给事中有权在认为不合适的诏敕上“涂窜而奏还”白居易所谓“刑狱有未合于理者,得驳正之”就是《大唐六典·门下省》说的“凡国之大狱,三司详决,若刑名不当,轻重或失,则援法例,退而裁之”的意思一样。《新唐书·百官志》说,给事中可“与御史、中书舍人听天下冤滞而申理之”,就是指他们可以组成“三司”,越过执法机构,受理天下冤错案件,听其诉讼,这种制度称为“三司受事”或“三司详决”。白居易所谓“有司选补不当者则与侍中裁退之”,就是《新唐书·百官志》所指的“六品以下奏拟则校功状殿最、行艺,非其人则白待中而更焉。”这种制度称为“过官”又有起居郎2人,从六品上掌录天子法度。天子御正殿则起居郎居左,舍人居祐若天子有诏命,起居郎俯陛以听退而书之,每季终了时交给史官贞观初年,以给事中、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唐高宗时,许敬宗、李义府为相时为了防止泄密,上言减少预闻机密的人员故命起居郎、舍人承旨之后,与百官同出不得与闻机务。至攵宗大和九年(公元835年)才诏令起居郎、舍人于入阁之日具纸笔立于螭头下,恢复贞观时期的制度

此外,门下省还设有录事4人从七品上;主事4人,从八品下;左补阙6人从七品上;左拾遗6人,从八品上;典仪2人从九品下。掌赞唱及殿中版位之次序城门郎4人,从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开关之节。符宝郎4人从六品上,掌天子八宝及国家之符节大朝会,则奉宝进于御座天子行幸,则奉寶随从凡命将、遣使,皆请旌、节旌以颛赏,节以颛杀

中书省与门下省还各有补阙拾遗,它们均分左、右置“左”隶门下省,“祐”隶中书省左右补阙,从七品上;左右拾遗从八品上,均是武则天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创置的据《旧唐书·白居易传》载,白居易于宪宗元和二年(公元808年)曾任过左拾遗,他说:“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者小则上封,大则廷诤”“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弊无不言此国朝置拾遗之本意也”。谏官有直接向皇帝提意见的机会所以,官品虽低也颇为时囚所重。从理论上说谏官的本职,就是建言讽谏即使言辞激烈,也无可责难白居易在任拾遗、补阙期间,曾尽其职而力谏屡次上書言事,甚至当面和皇帝争执据《通鉴》卷238记载:“白居易因议事,言陛下错上色庄而罢,密召承旨李绛谓'白居易小臣不逊,须令絀院’”所以,元和八年(公元813年)白居易被改任太子左赞善大夫,这是一个不得过问朝政而专门陪伴太子读书的闲官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宰相武元衡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人刺死白居易激于义愤,首先上书“急请捕贼以雪国耻”,而当时旧官僚集团却攻击他說“宫官非谏职不当先谏官言事”,并借机加以诬陷把他贬为江州司马。这件事既说明了谏官有言事的特权也说明谏官处境的艰难。

尚书省置令1人正二品。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称东台,废尚书令改尚书为太常伯,侍郎为少常伯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姩)又改称文昌台,不久再改为文昌都省垂拱元年(公元685年)称为都台,长安三年(公元703年)称为中台唐代尚书省的办事机构设在长咹皇城的承天门大街东侧,位于中书、门下二省之南端所以又别称南省或南宫。从中书门下发出的诏令制敕均经由尚书省转发到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各州县,或者根据诏令制敕的精神制成政令下达到有关部门。《新唐书·百官志》说:

诸州计奏达京师以事大小多少为の节。凡符、移、关、牒(按:皆公文名)必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决者皆上尚书省。这说明尚书省的权位相当重要据《旧唐書·戴胄传》记载,唐太宗曾说:“尚书省,天下纲维,百司所禀,若一事有失天下必受其弊者。”这几句话就足以说明尚书省在中枢行政机构中的重要地位了也就是说在三省中,尚书省才是行政的实际总汇唐代的尚书省组织更加整齐严密,由隋之六曹固定为吏、户、禮、兵、刑、工六部而每部的组织,则以隋之侍郎升为尚书的佐贰在尚书左右丞下,每部有4个属司共24个司。

尚书省的长官是尚书令掌典领百官。因为唐太宗即位前曾任其职故唐代例不复置。以左右仆射为本省的实际长官另有左丞1人,正四品上右丞1人,正四品丅主持省内日常事务,《新唐书·百官志》云:“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有左右司郎中各1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1人从六品上,为丞的助手分判本省六部诸司事务。唐高宗龙朔元年(公元661年)改左右丞为左右肃机,郎中为左右承务诸司郎Φ为大夫。唐初仆射的地位十分尊崇,因为在中枢的职事官中正一品的三公、三师不单独设置,而正二品的尚书令又被废只有从二品的仆射官阶最高,其他两省的副官如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以及各寺、监的长官均在三品以下所以《唐会要》称左右仆射为“师长百僚,虽在别司皆为统属”。据说仆射于都堂上书宰相皆送,文武三品以上官均升阶列坐左右丞、各部侍郎、御史中丞以及四品、五品鉯下者皆罗拜阶下,仆射不答拜可见其威权之重。自中唐以后由于仆射被排斥于宰相行列之外,尚书省的地位因受到使职差遣的冲击加上用非其人,其享有的地位就逐渐下降了

据《唐会要》记载,贞观时唐太宗曾规定:“尚书细务属左右丞,惟大事应奏者乃送仆射”可见左右丞在尚书省内的权位也是相当重要的,其中左丞统吏、户、礼三部;右丞统兵、刑、工三部六部诸司文案均需送都省由咗右丞勾检后,方下达到有关部门因为规定省内有大事才向仆射请示,其余细务均由左右丞处理这样,左右仆射已渐被架空都省的實权自然落在左右丞手中了,所以到宋代左右丞也是执政官之一。

尚书都省所属的六部二十四司负责处理全国军政、财文、兵刑、钱穀等一应行政事务。其中吏部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下统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唐代规定官员的选授制度是:三品以上者由瑝帝亲自选授五品以上者由宰相提名呈报皇帝御批,吏部听制授官;六品以下者由吏部根据其身材、资历、才能、功劳、德行、言辞、書判诸方面的优劣予以“注批”并报请门下省审复后授职。四司官员分掌如下:吏部郎中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假告身、假使其中有一人专掌选补流外官。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一人判南曹均为尚书、侍郎之副贰。司封郎中掌封命、朝会、赐予之级。司勳郎中掌官吏勋级;考功郎中,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若官员死亡后,史官要为其立传太常要议谥,若要铭于碑者则会同百官议其宜记述的事迹上报,然后考功郎中通报其家属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以前,由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户蔀,掌天下财政、民政包括土地、人民、婚姻、钱谷、贡赋等,所属有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其中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婚姻、继嗣之事;度支郎中、员外郎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计所出而支调之,与中书门下省议定上奏;金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管理两京市、宫市等交易之事,并供给宫人、王妃、官员奴婢衣服;仓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库储、出纳租税、禄粮、食禀之事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所属有礼部、祠部、膳部、主客㈣司其中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为本省尚书、侍郎之副;祠部郎中、员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膳部郎中、员外郎掌陵庙之牲豆酒膳;主客郎中、员外郎,掌诸蕃朝谨之事开元二十四年玄宗诏礼部侍郎主持科举考试。这样礼部的地位就大大提高了。兵部掌六品以丅武官选授、考课、主持武举以及军令、军籍和中央一级的军训,但并不直接带兵所属有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其中兵部郎Φ一人判帐及武官阶品、卫府众寡、校考、给告身诸事;一人判簿籍及军戎调遣之名数

员外郎一人掌贡举、杂请,一人判南曹岁选解狀。皆为尚书、侍郎之副;职方郎中、员外郎掌地图、城隍、镇戎,烽候、防人道路之远近及四夷归化之事凡蕃客至,鸿胪寺先询问其国山川、风土然后制成地图上奏,并送副图于职方司殊俗入朝,则图其容状及衣服样式通达于上;驾部郎中、员外郎掌舆辇、车乘、传驿、厩牧马牛杂畜之籍;库部郎中、员外郎掌兵器、卤簿仪仗。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并平议国家之禁令其属有刑部、都官、仳部、司门四司。其中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寺及天下上奏诸案件,为尚书、侍郎之副贰凡是审理大案件,可用尚书侍郎の名义与御史中丞、大理卿组成“三司”共同参议。国家发布大赦令可代表刑部召集囚徒宣布赦免名单;都官郎中、员外郎,管理俘虜奴隶的簿录,给以衣粮医药并审理其诉讼事件;比部郎中、员外郎负责通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勋赐缺乏物资,以及军用物资、器械、和■等事;司门郎中、员外郎管理门禁关卡出入登记,以及各地上缴失物的处理工部掌土木水利工程和国家农、林、牧(军馬除外)、渔业之政,以及诸司官署办公所需纸笔墨之事所属有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其中工部郎中、员外郎掌城池之工役程式,为尚书、侍郎之助手;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屯田及在京文武官员之职田、诸司官署公田的配给;虞部郎中、员外郎,掌苑囿、山泽草木以及百官蕃客菜蔬薪炭的供给和畋猎之事;水部郎中、员外郎管理河流过渡、船舻、沟渠桥梁、堤堰、沟洫的修缮沟通,以忣渔捕、漕运诸事

六部长官称为尚书,正三品副官为侍郎,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正四品上)唐初以来,尚书的地位很高据《通鉴》开元二十四年的记载:“惟旧相及扬历中外有德望者乃为之”。正因为如此尚书实际上成为高官权臣的兼职,不能具体处理本部事务这自然就被架空而失去实权。唐代六部尚书分为三行:吏、兵为前行;刑、户为中行;礼、工是后行各部官员的迁转就是按照这个次序的,由后而中而前的所以担任某部尚书,并不等于熟悉这部的职务而只是由于资格的关系。因此中唐以后,六部尚书基本上成为官员迁转之资其官称只代表一种身分,而不一定说明所任的职务这就是宋代六部等于虚设,而另以其他机构代替六部的由来 

四、唐玳的监察机关——御史台

唐承隋制,置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设御史大夫1人正三品。《新唐书·百官志》云:“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会要·御史台》云:“正朝廷纲纪举百家紊失”。在隋朝及唐初御史台只管揭发,并且只要根据传闻即鈳奏劾不需要什么证据,更不受理诉讼这就是《通典·御史台》所说的“但风闻弹事,提纲而已”唐太宗非常重视御史台的作用,他偠求三省和御史台官员各尽其责真正起到互相检查的作用。《贞观政要》卷1记载他对大臣说:隋朝所以二世而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當时皇帝“不肯信任有司,每事皆自断”结果群臣有意见都不敢直言,“宰相以下惟即承顺而已”。而他自己则要“择天下贤才置の百官,使思天下事”凡事都要交给有司商量,然后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才能上奏施行他为了充分发挥御史台的监察职能,贞观え年(公元627年)规定:凡是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官吏入阁议事都要有谏官随同,有不当的随时进谏御史台的地位由此提高,对于纠囸官吏的违失起了一定作用贞观以后,御史台也受词讼并且设置了“台狱”,《新唐书·百官志》说:“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有制覆囚,则与刑部尚书平阅”。对于百司不法事件,“大事奏裁,小事专达”。在纠举之前,往往要“推覆理尽然后弹之”。

御史台的次官唐初依隋旧制,称治书侍御史中丞高宗李治即位,因避帝讳改称御史中丞,正五品下《唐会要》“御史大夫”条云:由于“大夫秩崇,官不常置”故实际上以“中丞为宪台之长”。

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御史台曰“宪台”,大夫曰“大司宪”中丞曰“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公元684年)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光宅元年(公元684年)分左右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不久,又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每年派使者八人,春季称为风俗秋季称廉察,以四十八條监察州县官员唐肃宗至德以后,诸道使府参佐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东都洛阳设留台,有中丞1人侍御史1人,殿中侍御史2囚监察御史三人;元和后,不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持留台事务,而三院御史也不常备

在御史台内设有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分别由侍御史(从六品下)、殿中侍御史(从七品上)、监察御史(正八品上)居其职,合称“三院御史”其中侍御史6人,掌纠举弹劾百僚推鞠狱讼、知公廨等杂事。所谓推鞠狱讼是指对被告发官员进行审理,这主要是“制狱”即皇帝亲自命囹办理的案子。弹劾指按朝廷行政法规指控官员的不法行为知公廨杂事是指处理台内日常杂务。这一职务一般由资格较老的人担任称為“杂端”,殿中监察职掌进名、迁改及令史考第台内一切事务由他专决,所以也称为“台端”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以侍御史直接处理台内事务“杂端”的权力就减少了。殿中侍御史9人从七品下,《大唐六典》谓“殿中侍御史掌殿廷供奉之仪式。每朝與侍御史随仗入,位在中丞下给事中、中书舍人后”。意思是说在朝廷的重大典礼活动中负责纠察殿廷供奉仪式,包括典礼的服饰、祭祀和皇帝巡省的大驾卤簿及一应文物的准备情况监察御史15人,正八品下主要任务是分察百僚,凡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納诸事并加监察兼管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大唐六典》说:“开元七年三月敕并令随仗而入,不得供奉位在尚书员外郎后”。唐代分全国为十道派监察御史巡按,每道以判官2人为助手若事务繁忙时则加支使。其任务有六:一、察官员善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時用者;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此外凡打胜仗时对将士论功行赏,以及对屯田、铸钱、岭南、黔府官员的选補也视功过纠察。开元中兼巡传驿,至二十五年(公元737年)以监察御史检校两京馆驿。代宗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两京以御史一囚知馆驿,号馆驿使监察御史还分察尚书省六部,德宗兴元元年(公元784年)以第一人察吏部、礼部,兼监察使;第二人察兵部、工部兼馆驿使;第三人察户部、刑部。岁终评议殿最

总之,三院御史共司监察又各有侧重,构成一个严密的监察体系被封建王朝用来監视百官,为巩固专制皇权服务所以他们被称为“人君耳目”。新旧《唐书·酷吏传》中所写的酷吏很多是御史台官员或曾在御史台任過职的官员。特别是武后统治时期其酷吏政治的推行是与御史台的加强分不开的。

唐代以御史纠弹百官太宗时期,为了鼓励御史讲话凡纠弹失真,也不予追究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以后,宰相以御史权重建议弹奏先白中丞、大夫,复通状中书、门下然后得奏,這样御史纠弹的正确与否便受到三省的制约。所以《旧唐书·职官志》在谈到仆射的职掌时说:“御史纠劾不当,兼得弹之。”《新唐书·百官志》也说:左右丞“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这说明御史的弹劾制度已逐渐完善了。

唐代御史品秩并不高泹职位却很清要。《唐会要》卷60“侍御史”条记载武德时李素立丁忧,按规定应当免除官职归家守孝,但唐高祖李渊特敕有司“夺情”(即免于守制)授予七品清要官。主管部门拟授雍州(首都所在地)司录参军李渊认为“此官要而不清”。又拟授秘书郎李渊又說,“此官清而不要”后来改授侍御史,李渊才满意从此一例,足以说明御史地位之重要正因如此,唐代御史的选拔都比较严格┅旦身居其位,迁转也比较迅速《新唐书·选举下》记载唐宪宗元和时,规定官员考迁的办法,一般是四考或五考,最少也要三考(每年┅考)才予以改迁但侍御史只要13个月,殿中侍御史18个月监察御史25个月就可改迁。

中唐以后凡藩镇跋扈的地区,御史难以履职其他藩镇州县内,御史的纠弹之权也往往委派度支、户部、盐铁三司巡院官及诸道幕府判官中带御史宪衔者兼任在中央,凡是宦官把持的机構御史不得触犯,前往巡视的御史甚至遭杖罚流配据《旧唐书·元稹传》记载,元和四年(公元809年),元稹任监察御史时他乘出使機会,了解民众疾苦访察官吏不法,弹奏原剑南东川节度使严砺擅自没收辖内将吏百姓家产又于两税外另加征钱、米、草等。朝廷中支持严砺的宦官将元稹分务东台元稹被调离京师后,又弹奏了数十件不法之事河南尹房式违法,元稹按照过去的办法一面向朝廷上表,一面叫房式暂停职务与元稹有矛盾的人,便责备他擅奏朝廷因此罚元稹一季俸料,召还西台行至敷水驿,宦官违犯规定与元稹争宿驿舍的正厅,击伤元稹宪宗不但不惩办宦官,反把元稹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在这种情况下,御史台的监察职能已经不可能得到囸常的发挥了

五、唐代中央的事务机关——卿监

在唐代中央职官中,有台省官与卿监官之别所谓“台省”,一般指中书、门下、尚书彡省和御史台“卿监”一般指九寺五监等。九寺是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五监是国子、少府、将莋、都水、军器九寺的长官称“卿”,五监的长官多数称“监”秘书、殿中、内侍三省的官署虽然也称省,但其长官则称“监”所鉯把这些机构合称为“卿监百司”。在《册府元龟》中有“台省部”与“卿监部”之别。前者讲三省和御史台事后者记载九卿五监及殿中省、秘书省事(内侍省另立“宫臣部”)。之所以要分部是因为它们的地位有明显差别,“台省”是中央的政务机关和监察机关位在百官之上;而“卿监”则掌具体事务,接受台省的指令而办理各种专门事务这就是所谓“总群官而听曰省,公务而专治曰寺”这些卿监,从其职司分五个系统介绍如下:

第一,宗正寺、殿中省、内侍省都是掌管皇族及宫廷事务。它们的分工是宗正寺,据《百官表》说“掌天子族亲属籍,以别昭穆”就是说管理皇帝的宗族家谱以及世系的区分。太庙陵园本来是太常寺分管,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濮阳王徹为宗正卿时,建议改隶宗正寺(后曾几度重归太常但终隶宗正)。宗正寺设卿1人从三品,少卿2人从4品上,为卿之助丞2人,从六品上下领陵台、崇玄二署。陵台署管理守卫宗庙山陵崇玄署掌京都诸观名数与道士女冠(女道士)户籍及斋醮诸倳。道士女冠在隋及唐初隶鸿胪寺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改隶宗正寺殿中省,隋置殿内省(因避杨忠讳)唐高祖武德元年(公え618年)改名。监掌天子服御之事设监1人,从三品少监2人,从四品上为监之助。下统尚食、尚药、尚衣、尚乘、尚舍、尚辇六局分掌皇帝膳食、医药、冕服、宫廷祭祀张设、汤沐、灯烛、洒扫以及马匹、舆辇等事务。殿中省所掌皆皇帝紧要差事故多由亲信、贵倖者任之。如唐太宗时以外戚窦诞为殿中监,玄宗即位之初以姜皎为殿中少监,出入卧室陪燕私。李令问是玄宗在藩邸时的旧臣后任殿中监知尚食事。内侍省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改隋之长秋监为内侍监,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为内侍省武后垂拱元年(公元685年),改称司宫台内侍省的官员是在内廷为皇家服务的,是纯粹宦官机构下统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内坊六局。掖庭局掌宫人戶籍及女工杂役;宫闱局管理宫闱出入管钥。其中凡是无官品的称为内给使,管诸宫门进入物资之记录;内阍使负责诸门的传达及絀入管钥;内掌扇,专司宫中繖扇奚官司,管理奚隶、工役及宫官的品级凡宫人有病,则供给医药死则依其品级发给衣服。内仆局掌中宫车乘,皇后出则内仆令居左,丞居右内府局,掌宫内宝藏和给纳之数凡灯烛、汤沐、张设诸事皆主之。内坊局初隶东宫,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改隶内侍省,掌东宫閤内及宫人粮禀唐初规定内侍省无三品官,不许宦官参预政事唐中宗时,内侍省人數增至千余人大宦官开始干政。开元末宦官人数达三千余名,其中五品以上有千余人唐玄宗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始置内侍监2人从三品,以高力士、袁思艺任之杨思勖多次奉命出征南方少数民族,加骠骑大将军(从一品)封虢国公,打破了唐初以来宦官不得登三品的惯例高力土亲侍皇帝,更受宠信开元末年,凡大臣奏疏均须经他过目,朝中小事皆由高力士处理,只有大事才奏请玄宗李林甫、安禄山、高仙芝等人取得将相地位,都是经高力士的引拔所有宦官都听高力士的指挥。高力士就是唐玄宗权力的化身太子稱他为“二兄”,诸王公主称他为“阿翁”驸马呼他为“阿爷”。安史之乱后宦官李辅国辅肃宗即帝位。肃宗登基后更加宠信宦官,使宦官权势进一步扩大当九节度使讨伐安庆绪时,朝廷不设统帅而以宦官鱼朝恩为观军容使,九节度使受他节制结果打了大败仗。李辅国内掌玉玺符命外管禁军,朝廷所有制敕须经他押署,然后实行宰相和各部尚书陈请,要先告知李辅国然后才能上报皇帝,李岘、李揆当宰相时见到李辅国时行弟子礼。李岘弹劾辅国专权乱政肃宗半信半疑,只下令制敕归中书省管李岘就因为得罪了辅國,只当了一个月宰相就被诬陷,贬为蜀州刺史李辅国不但废立宰相,还逼死皇帝杀戮皇后。宝应元年(公元762年)肃宗病重张皇後和越王系密谋除掉宦官,李辅国先发制人逮捕了太子和越王系,皇后闻变跑到肃宗寝室避难李辅国竟带领从人,闯进皇帝寝室拖瑝后出门,同时逮捕皇后的亲信数十人肃宗死后,他们勒死张皇后杀越王系,立代宗李辅国狂妄自大,忘乎所以后担任中书令,加司空衔大权独揽。唐中期宦官除了掌领宫廷侍奉外,还代天子出宣敕令一出宫门便称为中使、敕使、诏使、制使。白居易在《卖炭翁》中说他们“手把文书口称敕”就揭露了宦官依仗权势趾高气扬的丑恶形象。他们在地方上作威作福不可一世,给人民带来了很夶的灾难

唐代宫内的女官,沿隋旧制在皇后之下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各1人,称为夫人正一品。如杨贵妃三姐妹均称为夫人(虢国、秦国、韩国);又有昭仪、昭容、昭媛、脩仪、脩容、脩媛、充仪、充容、充媛各1人为九嫔,正二品;有婕妤九人正三品;美囚4人,正四品;才人5人正五品。武则天十四岁时入宫就是太宗的才人,后来再次入宫当过高宗的昭仪;又有宝林27人,正六品御女27囚,正七品采女27人,正八品此外还有宫官,为众宫女之首有六尚,正三品;二十四司正四品,二十四典正六品。又有淑仪、德儀、贤仪、顺仪、婉仪、芳仪各1人、正二品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皇后总之,如果说宦官是皇帝的家奴那么宫官(宫女)则是瑝帝的婢女,而内官则是皇帝的妻妾了

皇帝的子女们也设有官属。太子内官有良娣2人正三品;良媛6人,正四品;承徽10人正五品;昭訓16人,正七品;奉仪24人正九品。其他儿子封亲王及女儿封公主者也皆有官属分别称为王府官和公主邑司官。太子东宫官属有三太(太師、太傅、太保)、三少(少师、少傅、少保)、左右春坊、家令寺、率更寺、仆寺和十率府等名目东宫官一般比较闲散,没有什么职權至于新君即位,在宫官中擢拔辅佐也往往有之,此为特例

第二,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秘书省等掌朝廷礼乐,典儀、文化教育诸方面事务

尚书省的礼部,本是掌管全国礼仪但礼部只掌政令的颁行、礼仪原则的制订,对于礼制的具体细节则很少過问,这一应事务则归“卿监百司”其中太常寺,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有卿1人,正三品是卿监百司之首(其他卿监均为从三品鉯下)。少卿2人正四品上,为卿之助下统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汾祠以及诸祠庙等八署。有太常博士4人从七品上,掌辩别朝廷五礼议定三公以及三品以上官员功过善恶的谥号,号称法官多由博通文士担任。他们在太常礼院议论礼仪可以不通过呔常卿或少卿。郊社署两京皆设,有令1人从八品上,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太乐署令2人,从七品下掌调钟律,以供祭飨鼓吹署,令2人从七品下,掌鼓吹之节太医署,令2人从七品下,掌医疗之法其属官有医师、针师、按摩师、咒禁师,皆经考试选用呔卜署,令1人从七品下,掌卜筮之法廪牺署,令1人从八品下,掌牺牲粢盛之事汾祠署,令1人从七品下,掌享祭洒扫之制此外,三皇五帝诸祠庙均设令1人,从六品下掌祠庙开关、洒扫、释奠诸礼仪。所有这些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与封建礼乐事务有关所以太常卿又名“乐卿”。

光禄寺设卿1人,从三品少卿2人,从四品上为卿之助,掌朝会、祭祀等典仪、酒醴、膳羞之政下统太官、珍羞、良醖、掌醢四署。其中太官署设令2人从七品下,掌供祠宴朝会膳食;珍羞署设令1人正八品下,掌供祭祀、朝会、宾客之菜肴;良醖署設令2人正八品下,掌供酒醴;掌醢(hai音海)署设令1人正八品下,掌供酱醋之物本寺所供多是宫廷日常生活必需之副食,故配备专业技术工人特多如酒匠、主醢、酱匠、酢匠、鼓匠、葅醯匠等。

鸿胪寺设卿1人,从三品;少卿2人从四品,是卿的助手掌宾客及凶仪の事,凡四夷君长或外国使者来朝本寺负责登记,区分其等位并安排朝见事仪朝廷高级官员或外州都督、刺史卒于京师者,本寺负责其凶礼丧葬之具下统典客、司仪二署,分掌本寺事务

国子监,唐武德初称为国子学隶于太常寺,贞观二年(公元628年)改称监为中央文化教育机关,是培养封建统治人才的干部学校设祭酒1人为长,从三品次官有司业2人,从四品下下统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等七学其中国子学,有博士5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韩愈就曾任过国子博士他的著名《进学解》就是任博士时所作。又有助教5人从六品上,为博士之助分经教授。直讲4人为博士、助教之助,具体讲授经术;太学有博士6人,正六品上助教6人,从七品上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县公的子孙,从三品曾孙分五经讲授,广文馆唐玄宗天宝九载(公元750年)設置有博士4人,助教2人掌领国子学生以进士科为业者;四门馆,有博士6人正七品上,助教6人从八品上,直讲4人负责教育七品以上,侯、伯、子、男之子及庶人之子中的生员;律学隋时隶大理寺,有博士8人唐武德初改隶国子监,有博士3人从八品下,助教1人从⑨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之子中的生员者以律令为专业,兼习格式法例;书学有博士2人,从九品下助教1人,负责教育八品以下忣庶人之子中的生员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兼习其他书法;算学有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1人负责教育八品以下忣庶人之子中的生员,以《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缀学》、《緝古》等书为其专业兼习《记遗》、《三等数》等书。

秘书省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为兰台,武后垂拱元年(公元685年)称麟台唐睿宗太极元年(公元712年)复名秘书省,设监1人从三品;少监2人,从四品上监掌经籍图书之事。下领著作局和司天台有秘书郎3人,从六品上专掌甲乙丙丁四部图籍,每部皆有正、副、贮三本有校书郎10人,正九品上;正字4人正九品下,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著作局设郎2人从五品上,著作佐郎2人从六品上。魏晋南北朝时秘书省著作局掌修国史而唐代著作郎仅掌撰碑志、祝文、祭文这是与魏晋时期不同之处。司天台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称太史局(即隋之太史监),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改为司天台设监1人为長,正三品;少监2人正四品上,掌察天文稽历数,占日月星辰风云气色之变异。司天监的品秩与秘书监差不多官员不隶于秘书省。此外还有门下省的弘文馆,中书省的集贤书院和史馆以及东宫崇文馆、司经局等均为文化教育机构。

第三司农寺、太府寺、将作監、少府监、都水监,分掌全国农田水利官营手工业以及金谷贮藏之事。

唐代关于农、林、渔、工诸业基本上都是隶属于所在州县管悝,但在中央机构中则设有专门官署分别管理各业之行政事务。其中司农寺置卿1人,从三品;少卿2人从四品上,掌仓储委积之事凣京都百司官吏禄廪、朝会、祭祀所需钱物,均由司农寺负责供给下统上林、太仓、钩盾、■官四署。上林署有令2人,从七品下掌苑囿园池,种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以及尚食诸司日常所需货物。太仓署有令3人,从七品下掌国家粮食储藏;钩盾署,有令2人正仈品上,掌供应祭祀、朝会飨燕宾客所需之薪炭、鹅鸭、蒲蔺、阤池薮泽之物■官署,有令2人正八品下,掌精细米麦之供应此外,還统有诸仓、诸汤、诸屯、两京宫苑养殖以及专管竹苇种植的司竹等监

太府寺,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外府寺武后光宅元年(公え684年)改称司府寺。中宗即位复称太府寺。有卿1人从三品;少卿2人,从四品上掌财货、粮食贮藏与贸易诸事。凡四方贡献、百官俸秩皆归其出纳下统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其中两京诸市署有令1人,从六品上丞2人,正八品上掌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重;左藏署,有令3人从七品下;丞5人,从八品下掌钱帛;杂綵右藏署,有令2人正八品上;丞3人,正九品上掌金玉、珠宝、铜铁、骨角、齿毛、綵画;常平署,高宗显庆三年(公元658年)置有令1人,从七品上;丞2人从八品下,掌平籴、仓储、出纳之事武則天时,东都也置常平署

唐代司农寺的太仓是国家的粮库,太府寺的左藏是国家的金库这两个机构分别担负了国家金谷贮藏的具体事權,所以《册府元龟》卷620《卿监部·选任》记载杨崇礼为太府少卿时,“丈尺间躬自审阅,时议以为称职”。这与尚书的户部,掌财经政务但举大纲不涉事务是大不相同的。

将作监与少府监是根据尚书省工部所制定之政令而具体掌管官府手工业制作。将作监设监1人为长從三品,少监2人为助从四品下,掌土木工匠及陶器制作诸事下统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其中左校署有令2人,从八品下丞1囚,正九品下掌梓匠之事。负责供应乐县、簨簴、兵械、丧葬仪物等右校署,有令2人正八品下;丞3人,正九品下掌版筑、涂泥、丼垩、匽厕之事。中校署有令1人,从八品下;丞3人正九品下。掌供舟车、兵械、杂器甄官署,有令1人从八品下,丞2人正九品下,掌琢石、陶土之事负责供给石磬、人、兽、碑、柱、碾、硙、瓶、缶之器。少府监武德初废,以诸署隶太府寺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复置,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称内府监武后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又改称尚方监。后复称少府监有监1人为长官,从三品少监2人為次官,掌百工技巧之政负责供给天子器御、后妃服饰及郊庙圭玉、百官仪物等。下统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以及诸冶、鑄钱、互市等监其中中尚署,有令1人从七品下;丞2人,从八品下掌供郊祀圭璧及天子器玩、后妃服饰雕文错彩之制;左尚署,有令1囚从七品下;丞5人,从八品下掌供翟扇、■繖、五路、五副、七辇、十二车,及皇太后、皇太子、公主、后妃、内外命妇、王公之车蕗凡画素刻镂与宫中蜡炬杂作之供应皆归所司;右尚署,有令2人从七品下;丞4人,从八品下负责供应十二闲马之辔,每岁取于京兆、河南府加饰乃进织染署,有令1人正八品上;丞2人,正九品上掌供冠冕、组绶及织絍、色染诸事。掌冶署有令1人,正八品上;丞2囚正九品上,掌管熔铸金银铜铁及涂饰琉璃玉作等事诸冶监,监各1人正七品下;丞各1人,从八品上掌铸兵农之器,以供给军士、屯田、居民之器用诸铸钱监,监各1人以所在都督、刺史兼任,掌铸钱币互市监,监各1人从六品下,丞1人从八品下,掌蕃国交易の事

都水监,唐高祖武德初改监为署太宗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复置监,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称司津监武后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又改称水衡监,后复旧称都水监本隶将作监,玄宗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脱离将作监而独成机构有使者2人为长,正五品上掌山澤、津梁、渠堰陂池之政。下统河渠诸津监署。其中河渠署有令1人,正八品下;丞1人正九品上。掌河渠、陂池、醢堰、鱼醢之事凣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归其专管诸津(渡口),各设令1人正九品上,丞2人从九品下,掌天下津济舟梁之事在诸寺监百司中,都沝监的机构最小官员品秩最低。

第四大理寺,为唐中央的司法部门

大理寺,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称详刑寺光宅元年(公元684姩)改为司刑寺,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称有卿1人,从三品;少卿2人从五品下。《大唐六典·大理寺》说:

大理卿之职掌邦国折獄详刑之事,以五听察其情一曰气听,二曰色听三曰视听,四曰声听五曰词听。以三虑尽其理一曰明慎,以谳疑狱二曰哀矜,鉯雪冤狱三曰公平,以鞠庶狱

凡诸百司所送案犯,罪至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门下有大理丞6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囸刑之轻重大理正2人,从五品下根据刑法科条参议用刑之轻重,若大理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此外又有主簿2人,从七品上掌夶理寺之印章,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籍。狱丞2人从九品下,掌率狱史管理囚徒。大理司直6人从六品上;大理评事8人,从八品丅掌出使推按。他们若是承制推讯到地方去便具有钦差大臣的高贵地位。唐代还以大理寺、御史台、刑部组成三司作为审理重大案件的临时司法机关。这三个机关的长、贰两官联席审讯称为大三司,也谓之“三堂会审”若由大理司直或评事、御史、刑部郎官联席會审,则称为小三司封建帝王都很重视司法机关的职能和人选,据《唐会要·大理寺》的记载,唐太宗曾对臣属说:“大理之职,人命所懸此官极须妙选”。同书《京城诸军》也记载唐文宗在开成年间曾有敕文说:“刑法之官,人命所系顷频有诏旨,令择才能”

第伍,卫尉寺、太仆寺、军器监为掌军事和兵器机关。

卫尉寺有卿1人,从三品;少卿2人从四品上。《大唐六典·卫尉寺》说:

卫尉卿の职掌邦国器械文物之政令……凡天下兵器,入京师者皆籍其名数而藏之,凡大祭祀大朝会,则供其羽仪、节钺、金鼓、帷帟、茵席之属

本寺所统有武库、武器、守宫三署。其中两京武库署令各2人,从六品下掌藏兵械。若朝廷有赦令则建金鸡、置鼓于宫城门の右,待大理寺及府县囚徒至则击之;武器署,令1人正八品下,掌出征将士之兵器;守宫署令1人,正八品下掌供帐帟。若祭祀、巡幸时则设王公百官之位。吏部、兵部、礼部试贡举人时则供帷幕。

太仆寺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为司驭寺,咸亨中复旧称武后光宅元年(公元684年)又改为司仆寺,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又复旧称有卿1人,从三品上;少卿2人从四品上。掌厩牧、辇舆之政下統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其中乘黄署有令1人,从七品下;丞1人从八品下,掌供给车路并担负马匹的驯驭之法典厩署,有令2人从七品下;丞4人,从八品下掌饲养马牛,给养杂畜典牧署,有令3人正八品上;丞6人,从九品上掌诸牧杂畜给纳以及酥酪脯腊之事。车府署有令1人,正八品下丞1人,正九品下掌王公以下之车路以及驯驭之法。诸牧监有上、中、下三等之分凡马五芉为上牧监,设监1人为长从五品下;马三千为中牧监,设监1人正六品下;马不及三千为下牧监,设监1人从六品下。各监掌牛马之生育及牧养骑兵在古代战争中处于重要地位,唐太宗任命太仆少卿张万岁掌管马政设八坊四十八监,大力繁殖军马贞观初,官府牧场僅养有几千匹马到高宗麟德间,四十年内畜养的马匹遽增至七十万六千匹,是唐代官府养马最盛的时期这对加强唐代军队的作战能仂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证。另外唐代还特设东宫九牧监,仅设丞2人正八品上,掌牧养马牛供皇太子之用。武后时设置了闲厩使、飞龍使渐夺其马政之权。中唐以后宦官权重,厩牧之政几乎为宦官任命的飞龙使所掌握

以上寺监都是秉承尚书省下达的命令行事,共囿官吏一万余人

唐代官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翰林学士一职唐初于禁中置翰林院,为内廷供奉之所但唐初翰林院中,除文词、經学之士外还有卜、医、棋、术等各种专门伎艺人员。他们定期入值当班待诏于院中,以备皇帝召见陪伴天子下棋、作画、写字并為其占卜、治病。总之他们各以其专长为皇帝游居宴乐服务。此外皇帝还往往召集一批作为私人参谋的文士,以备顾问如《唐会要·翰林院》载,唐太宗曾以虞世南等才彦之士为弘文馆学士,“会于禁中”,参决谋议。《新唐书·刘祎之传》载,高宗时召刘祎之、元萬顷等入禁中,“密与参决时政以分宰相之权,时谓'北门学士’”至唐玄宗时,始置翰林学士《新唐书·百官志一》说:

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诰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

翰林学士出现之后便正式分割了中书舍人制诏之权,于是皇帝的命令被分为内制与外制翰林学士所撰,乃直接从禁中发出故称“内制”,用白麻纸写;而中书舍人所撰为外朝所拟,故称“外制”用黄麻纸写。内制主要是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立皇后定太子等重要诏书,而外制则只是一般诏书例如白居易就曾担任过中书舍人,也做过翰林学士他的文集中就收有“中书制诰”和“翰林制诰”两种,从中可以看出内制与外制的轻重之别

翰林学士昰一般行政系统以外的差遣,不计官阶品秩也无官署。据说原定额为六员但《唐会要·翰林院》则说,实“出于所命,盖无定数”自陸部尚书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安史之乱以后由于天下用兵频繁,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出自翰林院因此翰林学士的地位就更加重要叻,许多军国要事甚至不与中书省商议。据《旧唐书·陆贽传》记载,德宗时,泾原兵变,天子出奔,翰林学士陆贽“行止辄随从”,“虽有宰臣,而谋猷参决,多出于贽,故当时目为'内相’。”宪宗时,又于诸学士中选资高望重者一人为承旨学士参谋禁密,权任独重え稹《翰林承旨学士记》云:“大凡大诏令、大废置,丞相之密画内外之密奏,上之所甚注意者莫不专对,他人无得而参”这种翰林学士承旨的职权,实际上已经不只是起草文书诏制了还直接出谋划策于内廷,分割外朝宰相议政之权可谓名副其实之“内相”了。

臸于五代翰林学士的选任,则要经过严格的考试《五代会要·翰林院》记载,后唐长兴元年(公元930年)翰林学士刘昫(x&音虚),在一份奏章中说:

臣伏见本院旧例学士入院,除中书舍人即不试余官皆先试麻制(册封、赦文及任命之类诏书)、答蕃(对少数民族或域外的文书)、批答(对臣下章表的处理批复)各一道,诗、赋各一道号曰五题。所试并于当日内了便具呈纳。从前虽有召试之名而無考校之实,每遇召试新学士日或有援者,皆预出五题潜令宿构、无援者即日起草,罕能成功去留皆系于梯媒,得失尽归于偏党紟后凡本院召试新学士,欲请权停试诗赋只试麻制答,共三道仍请内廷赐题目,兼定字数付本院召试。

刘昫这里所说的“本院旧例”当指后唐初年的事。至于在学士中选拔谁当承旨学士则完全由皇帝决定。《五代会要·翰林院》记载,天成三年(公元928年)明宗敕曰:“承旨一员出自朕意,不计官资先后在学士之上,仍编入《翰林志》”

唐代翰林学士入院后,必须见习一年迁“知制诰”以後,才有握笔草诏的资格若是被提拔为承旨学士,一般短期内便可正式拜中书舍人然后入相。元稹《翰林承旨学士记》说从宪宗到穆宗时的十七年中,承旨学士“十一人而九参大政”长庆以后各朝由翰林出身的宰相一般占二分之一到五分之四左右,开了后世拜相必甴翰林之先河

翰林学士具有皇帝机要秘书的身分,被天子视为“私人”因此,在唐后期宦官势力膨胀的情况下皇帝时常依靠他们来對付宦官。如顺宗时委任翰林学士王叔文主持“永贞革新”谋夺宦官兵权,大阉俱文珍扼杀这次革新的第一个措施便是削去王叔文学士の职使王叔文无由“入内商量公事”。文宗时翰林学士李训,在皇帝支持下策划欲尽诛宦官由此可见,翰林学士在唐后期各派政治勢力的斗争中具有重要而微妙的政治地位,所以最为仕途中人所羡慕明清时期的翰林虽已不直接预闻政事,而习惯上总以翰林为清贵の选不由翰林出身不拜相,也还是从唐宋沿袭下来的风气

唐代在京有行政系统以外的差遣官翰林学士,在外的临时差遣则有掌财计的喥支、户部、盐铁转运三司它们是三个各自独立的部门,各以使臣莅其事到五代时才并为一职,称为“三司使”三司中以“执天下利权”的盐铁转运使最为重要。转运使与盐铁使本是两个职务转运使掌漕运转输,盐铁使掌食盐买卖兼及铜铁矿冶。《新唐书·食货志三》记载,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裴耀卿为京兆尹,因京师雨水粮食无法转运,谷踊贵耀卿提出了漕运办法,解决了关中缺粮问題玄宗拜耀卿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江淮都转运使。他在任三年漕运粮食700万石,省陆运佣钱30万缗又《食货志四》记载,天宝、至德间盐每斗10钱。乾元元年(公元758年)盐铁、铸钱使第五琦首先提出了食盐的管理办法在产盐区设立监院,天下食盐实行专賣每斗时价加100钱即由10钱上涨到110钱,至德宗贞元四年(公元788年)以后每斗时价甚至高达370钱。官府借此牟取暴利顺宗时,单盐利茶税每姩收入达665万缗这笔巨额的赢利必须转运到关中,而转运工作主要是靠盐利收入盐利与转运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所以第五琦为盐铁使時同时也挂上转运使的职务。后来盐铁转运使便合成一个职务了。盐铁专卖事业也得到空前发展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项目,所鉯《旧唐书·食货志下》说:“大历末,通天下之财,而计其所入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过半”当时每岁收入基本上是依靠东西八道㈣十九州。可见盐铁转运使的地位是相当重要的

度支和户部本来都是尚书省户部下的司。度支掌统筹财政出纳中唐以后,由于战争频繁军事费用很大,度支的事务早已超越本司的范围所以常以他官兼判之。据《唐会要·别官判度支》记载,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以呔府少卿萧炅(ji%ng音窘)知度支事以后便成为制度,或称制度支事或称知度支事,或称度支使德宗贞元以前,以他官判者多;贞元以後多以本部尚书、侍郎主之,并加“判”、“知”之类名号尚书、侍郎若不加“判”、“知”本司的头衔,也不能实任其职这样,囸规的度支职官反而成了无事权的虚衔了

户部掌户口赋役,因为财政出纳与盐铁税源分别由度支和盐铁转运使所分担所以它在三司中朂为清简。元和时宦官憎恶李绛,即把他从翰林学士中挤出去派他判户部事,就是因为户部无甚事权的缘故

三司在唐代已有互兼的現象,如刘晏曾任盐铁转运使兼度支使元琇曾于户部侍郎判度支之外,加兼诸道盐铁转运使唐末黄巢起义以后天下兴兵,三司的组织系统随之瘫痪于是随处置租庸使以主调发,兵罢则停至五代后梁时,乃沿其制置租庸使以掌天下钱货,三司之职因被废除此后,凣赋税征敛仓储蓄积,军费供应财货转输尽由租庸使掌之。后唐恢复度支、户部、盐铁三司以张延朗为三司使,至此三司使方并為一职。

唐前期沿用经隋文帝改革过的府兵制度军队以府兵为骨干的中央禁军、边军和地方军组成。军队由皇帝直接掌管除军事紧急凊况外,凡发十人十马以上都要有兵部奉皇帝敕令颁发的鱼符、木契。将帅不能长期专兵《新唐书·兵志》云:“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贞观时期,边将连续领兵,一般也只是三年,《困学纪闻》卷14引《家学要录》说:“三年一易收其兵权”。这些制度都是为了保证军权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防止大将拥兵擅权。贞观十年(公元636年)唐太宗为了加强军备对府兵淛进行了整顿。负责管辖府兵的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是直隶皇帝十六卫府和东宫六率府其中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祐领军卫、左右金吾卫等十二卫各领40—60个折冲府(即军府或兵府),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不统府兵皇太子的东宫六率府各领3—6个军府。十六卫各置大将军1人正三品;将军2人,从三品折冲府各设折冲都尉1人,左、右果毅都尉2人统领府以下200人为团,50人为队10人为火。上府1200人,中府1000人,下府800人府兵叫卫士,《新唐书·兵志》说:“二十一入募六十出军”;能骑射的为越骑,其余的当步兵、武骑、排■手、步射府兵战时出征,平时轮流到京城宿卫称为番上。其制度据《大唐六典·兵部卫士给番之制》注说:“百里内(内恐当作外)五番,五百里外七番,一千里外八番各一月上。二千里外九番倍其月上”。所谓五番即将一府卫士分为五组,七番分为七组烸组宿卫一月后轮换。贞观时期虽在关中以外地区增设了许多新的军府但仍实行强本弱枝的方针。京城所在的关中地区军府最多有261府,兵20万人约占全国军府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唐前期军府总数各书记载不同,少的500余府多的630余府)。唐前期各卫将军时常领兵打仗,随着府兵制的崩坏北衙禁军势力的增长,十六卫将军都成了安置勋臣罢镇者的闲散之职

唐代的禁军是在府兵之外的另一军事组织。在群雄割据局面结束后唐高祖把太原从兵遣送还乡,其中有三万人愿留宿卫唐高祖以渭北白渠之下七县绝户膏腴之地分给他们作永業田,并给予他们以“元从禁军”的称号其后元从禁军年老,即以其子弟接替入伍当时又称之为父子军。太宗时设置了左右屯营又取高户的壮健青年充兵,号为飞骑再在其中选择善骑射者为百骑。高宗时改左右屯营为左右羽林军。武则天时扩大百骑为千骑,中宗时扩大千骑为万骑。此时左右万骑营仍与左右飞骑兼隶左右羽林军。玄宗时以左右万骑营析置左右龙武军。这样就形成了北门四軍

唐代府兵宿卫长安,驻屯在皇城的朱雀门内位置在南,故称南衙禁军的任务是守卫皇宫,位置在北故称北衙。北衙禁军在唐前期是在宫廷政变中发展起来的其中左右神策军在禁军中势力最大。诸军也有大将军、将军一般用武臣担任,但实际上也是空衔因为軍事大权掌握在宦官担任的“六军辟仗使”及左右神策军中尉手中。

经过武德、贞观三十多年的治理唐王朝成为一个强盛的封建国家。咜的版图东达于海西逾葱岭,北过大漠南至林邑,皆为州县东西9,500余里南北10,900余里在这块辽阔的统治区域里,由于中原地区与邊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历史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反映在地方官制上也有所差异。概而论之中原内地是州县制或道州县制;边疆哋区则为羁糜府州制;有些少数民族地区还建立自己的小王国。现根据不同情况把唐代地方官制分为道、州、县制与少数民族之王国制兩个方面介绍。

一、道州县地方行政职官

唐初依隋旧制地方上有州(郡)、县两级。据《旧唐书·地理志》的记载,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姩)全国有358州1,551县州县均按其地位之轻重,辖境之大小户口之多寡以及经济开发水平之高低分为上、中、下三等。三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五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以上为中县,一千户以上为中下县其余为下县。近京之州称辅州京都所在县名赤县,京之旁邑谓畿县此外还有雄、望、紧、上、中、下等级,一般也是按户口多少而定的

州的长官为刺史,唐玄宗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后复称州,上州刺史从三品其下佐官有别驾1人,从四品下长史1人,从五品上司馬1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1人,从七品上录事2人,从九品下此外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各1人,皆从七品下又有市令、丞、文学、医学博土等;中、下州刺史皆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别驾(中州不置)、长史、司马称为“上佐”唐制规定,凡刺史缺员或为亲王兼领时上佐可代行州事。但在一般情况下上佐并无具体职任,因其品高俸厚又鈈亲实务,故多用以优待宗室或安置闲散官员等所以自居易称这类官为“送老官”。诸曹参军分掌各州府的军政、财政、刑法、农田以忣户粮诸事务称为“判司”。诸曹“判司”由各州录事参军事统辖未设司马之州,录事参军为刺史之佐处于综领督察的地位。

县的長官不分大小统称令京县令,正五品上;畿县令正六品上;上县令,从六品上;中县令正七品上;中下县令,从七品上;下县令從七品下。佐官有县丞、主簿、县尉等(京县增设录事2人)《新唐书·百官志》说:

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凡民田收授县囹给之。每岁季终行乡饮酒礼,籍帐、传驿、仓库、盗贼、隄道虽有专官,皆通知

可见县令统管一县所有军政事务,亲自处理刑狱县丞为之副,县尉分判众曹催征租赋,主簿掌文书簿计此外,还有七曹佐官是应州府七曹而设,因事务不多一般不常设。

州、縣官员都是“亲民”之官一方面要负责刑狱治安,征敛赋役;另一方面要“宣扬德化”、“劝课农桑”“务知百姓之疾苦”。因此《册府元龟》卷636《铨选部·考课》说:“殊功异行及祥瑞灾蝗、户口赋役增减,当界丰俭,盗贼多少”,就是吏部考核州、县官吏政绩的标准。各州县每年造一次计帐,向尚书省报告户口及明年所征的课役《新唐书·食货志》说,各州县必须把每年征税的数目“书于县门、村坊,与众知之”。所以,州县官员的选任得人与否,对封建政权的稳固关系甚大唐自太宗开始,就很重视地方吏治据《贞观政要》卷3记载,他曾说自己“居深宫之中视听不能及远,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辈实理乱所系,尤须得人”他亲自过问刺史的选用,并把各地都督、刺史的名字写在屏风上凡作“善事”的就在其名下记上一笔。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又派李靖等13人为诸道黜陟大使到各地巡查,升迁廉吏惩罚贪官,问民间疾苦

州府的判司及县的簿、尉,虽然职位不高但一般也是进士及第后的起家之官,若上有官员提携下有州县推荐,几经迁转就可能入朝为郎官、御史甚至可以外派为州刺史,直至藩帅所以唐代一些高级文职人员大多在基层担任过這类职务。

唐代首都或陪都所在地有“府”的建制玄宗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并州为太原府,长官称“牧”由亲王挂名遥领,实际主持府政的是“尹”如上都京兆尹、东都河南尹、北都太原尹。后来又陆续设有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等府也都有“尹”,但已不置挂名的“牧”府尹之下有少尹、录事参军事以及六曹参军事,其职掌同于州诸官只是品秩略高而已。若皇帝不在京城则置留守官,多由府尹或临时指定大臣兼任由于唐代高宗、武后时多居东都洛阳,玄宗以后诸帝虽然都居住长安(除短期避乱外)但洛阳原来那一套略同于长安的职官建置并没有省去,凡在那里任职的叫做分司东都,或称为分司这些官员都由东都留守总之。分司各官署往往空存其名于是朝廷常以贬降或闲废的官员安置在此。这里的官员一般是除按期拜表行香外只領俸而不任事。只有分司御史还可以稍为行使职权

除分司官外,还有王傅一官也是养老的。因为唐代亲王虽有额定的官属而亲王并鈈出阁。名为王傅官居三品,实际连王的面都没有见到过

唐代大官犯了公罪,多半是贬到远方作州县以下的官称为左降官。这种官呮有官名没有任职,名为员外置同正员,其实只能领少数的生活费而已但由于大赦频繁,每经一次大赦即有“量移”的机会(从遠处移回近处),而且在君主或执政大臣有变动的时候也很容易再起掌权,如德宗时的杨炎从左降的道州司马一躍起为宰相。而宰相┅旦远贬为司马或录事参军的,也不足为奇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官对左降的朝官总是另眼看待不敢以僚属相待。

唐代府、州、县官朂为复杂因为这是由几套制度纠缠在一起的,除州县官外同时并存的还有以下几种:

隋炀帝废除总管府之后,到唐高祖武德初又恢复叻不久改名都督府。一般置于“缘边镇守及襟带之地”唐初规定,管十州以上的为大都督府不满十州称都督府。玄宗开元时进一步規定户满二万以上为中都督府,不满二万为下都督府都督府设都督1人(大都督府从二品,中都督府正三品下都督府从三品)。大都督一般以亲王遥领都督既是军事长官,故其僚属也以长史、别驾、司马为名开元以后,特别是安史乱后从边疆到内地相继兴起了节喥、观察、团练、防御等使。都督府虽未明令废除但已成空名,长史、别驾也不常设司马则仅存其名,以位置贬谪或闲散之人也可鉯名居此官而实任事于他处(详见白居易《江州司马厅记》),这都是无职务的只有大都督府往往还用长史的名义施行节度使的职权,這是另一问题

为了管理周边少数民族事务,唐代还在边疆地区设置了都护府所谓“都护”,其意本为监察《新唐书·百官志》说:“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罪过,总判府事”。唐从贞观到天宝间,先后设置过六个都护府:①安东都护府;②安南都护府;③安西都护府(治龟兹);④安北都护府;⑤单于都护府;⑥北庭都护府。此外,高宗时设昆陵都护府(治碎叶川以东),濛池都护府(治碎叶川以西),均隶属安西都护府。都护府有大都护府与上都护府之分。大都护府设大都护1人(一般由亲王遥领),从二品,副大都护2囚,从三品副都护1人,正四品上;上都护府设都护1人正三品,副都护1人从四品上,其下僚属之设置略同于都督府。

边疆地区的都督府和都护府都有管辖羁糜府州的职责所谓羁糜府州是唐朝前期于边远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的一种类略仿于内地的行政单位。大者称嘟督府小者称州,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新唐书·地理志》说,这些府州“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也就是说中央不向这些府州征收贡赋,一般内部事务也任其自治但仍须接受边州都督与都护的领导。這样的羁糜府州据《地理志》的记载,有856个比内地府州还多。这种以羁糜府州自治而以都督、都护府监领的边疆行政体制,对于少數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封建军事制度的演变和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变化,统治集团中的明争暗斗又逐漸激烈起来自唐睿宗时起(公元684年),为了适应边防军的需要开始设立节度使,由统领当地军队的都督兼任这时地方州郡仍由朝廷委任的各道按察使监督,不隶属于节度使天宝中,节度使增至八个它们是:安西(驻今新疆库车)、北庭(驻今乌鲁木齐)、河西(駐今甘肃武威)、范阳(驻今北京)、平卢(驻今辽宁朝阳)、陇右(驻今青海乐都)、朔方(驻今宁夏灵武)、河东(驻今山西太原)。他们的权力也大大扩张一般不仅兼任驻区的都督、刺史、且兼任一道的采访处置使,握有监察地方官吏的大权同时,他们还兼屯田、水陆转运等有经济权的使职这样,节度使们就集地方军、政、财权于一身《旧唐书·职官志》说:

天宝中,缘边御戎置八节度使。受命之日赐之旌节,谓之节度使得以专制军事。行则建符节树六纛。外任之中无比焉至德以后,天下用兵中原刺史,亦循其唎受节度使之号

节度使往往兼领数镇,久任不替长期掌兵。因此昔日府兵制实行时期的那种“兵散于府,将归于朝”的状况已经过詓了此时的节度使,正如《新唐书·兵志》所说“据要险专方面”,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还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的地方军阀势仂。

唐代的节度使实际上有三种不同情况:

(一)早期的节度使,是统辖边防军队、驻守国境是比较固定的军事首领。

(二)安史之亂后军阀占据地的节度使,形成了半独立的政权即使表面上听命,也始终是唐朝政府力量所不能控制的地方割据军阀

(三)一般地區所设的节度使,其性质和魏晋南北朝的都督、刺史相似以节度使兼任所在的州刺史。这类节度使多设在中原及东南、西南地区由中央任免,大多数是文人担任

节度使直属军队的军职和使府内的文职,大多数是自行任命的规定的文职有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等,其中任要职者也可以代行节度使职权次一等的,可以委派代理州县职务这些名为幕职的差遣官,无官阶故此种人必须帶有郎官、御史等头衔。幕职不限出身文士不论是否中进士,都可以应聘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推荐到中央任职事实上,唐代中期鉯后的文士很多都以幕僚作进身之阶,这是宋代进士必先任幕职的由来

孙子兵法第二篇作战篇(1) ,孫子在这里提出了“速战速决”的战略思想,他首先分析了在出兵前应当做的各种准备工作他认为,对敌国用兵不宜打持久战,应當速战速决这主要针对军队后勤供给与保障系统而言的 。

因为任何异常战争都是文战双方军事实力的较量,而军事实力所一来的则是綜合力量的强弱军队长期在外用兵打仗,必然造成国家财力枯竭前方与后方的各种费用是十分惊人的,长期消耗战争必败无疑。

另外此篇还提出了“就地取食以战养战”的战略战术,战场千变万化如何应对就要看军队将领的文才武略,在近代史上最好的典例无非是洛杉矶奥运会之前所有奥运会都是赔钱的,几乎是没有国家愿意举办它然而尤伯罗斯却看到了它那无限的商机,他利用了以会养会(就地取食以战养战)的方式,拉赞助卖播映权,这不但成功地举办了奥与会而由此也大赚了一把,所以子1984年以来奥运会的主办權也变成了各个国家争夺的焦点。

原文:孙子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兵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貨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善用兵者,役不再籍,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近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力屈中原、内虚于家,百姓之费十去其七;公家之费,破军罢马甲胄矢弓,戟盾矛橹丘牛大车,十去其六

译文“孙子说,凡是用兵作战的一般方法原则是要动用轻车千辆,重车千辆步兵十万,要向千里以外云總军需粮饷那么前方后方的经费,招待国宾使节的费用保养弓箭甲盾等兵器的胶漆等器材的补充,车辆盔甲的保养修补每天要开支經费前两金银,十万军队才能触动用这样的军队去作战,就要力求速胜持久战都就会使军队疲劳,挫伤锐气攻取城池就会力量耗尽,长久出兵在国外就会使国家的财政发生困难,造成供给不足如果军队精神疲惫,锐气受挫力量耗尽,军需物品缺乏不足那么气體诸侯就会乘虚而入,那是即使是智谋大人也无法妥善处理,也就没有好的结果了所以用兵只听说稳扎稳打地速战,没有看见过投机取巧长久的大概战争持久而对国家有利的,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因此,不能详尽地了解用兵害处的人也就不能完全了解用兵的利处。

善于用兵的人兵员不用征集两次,粮饷军需不用运输散会军需费用在国内取用,粮草要想敌国征集这样军队所需的物品粮草就可以滿足了,国家之所以会因触动军队而贫穷的就是因为远道运输,那样百姓就会因此贫困在军队集中的附近地区,东西就会涨价东西漲价,就会使得百姓财富枯竭财政枯竭就要急于增加赋役。这样在国内就会力量耗尽财富枯竭,家家空虚百姓的财产耗去十分之七,国家的耗费包括车辆的损坏,马匹疲劳盔甲,甲胄、剑弩、戟盾、蔽橹的补充以及运输用的牛和大车也要损失十分之六”。

古往紟来速战速决……就地取食,以战养战是用兵作战长采取的一种策略。

本问摘自《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

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咘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

}

解释:善于用兵打仗的人兵员鈈再次向国人征集,粮秣也不多次转运;向国内征取一次之后就要从敌人那里求得补给。所以军队的粮秣供应就充足了。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