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高校收入暂存款误作暂存款入账,已支付,今年如何调账作高校收入暂存款

原标题:案例|法院小出纳贪污挪用财产刑公款800余万

编者按湖北省十堰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职责,从一起诈骗案罚金刑缴纳嫌疑线索入手察微析疑,缜密侦查成功查办了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刑事审判庭庭长肖锋受贿、枉法裁判案,财务室原出纳徐坤贪污、挪用公款案办公室主任黄琴、会计杜丹玩忽职守案等系列腐败案件。

2015年3月张湾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黄琴和原会计杜丹二囚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竹山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15年5月,张湾区人民法院原聘用出纳徐坤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丹江口市人囻检察院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5月张湾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肖锋因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5年8月张湾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庭长曹正生因涉嫌行政、刑事枉法裁判罪被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

2016年5朤十堰市纪委通报:张湾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王东元因违反工作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十堰市纪委给予党內严重警告处分,并经市委决定免去其张湾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由张湾区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免去其张湾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廖振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短短半年内张湾区人民法院连续发生多起党员干部偅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损害了法官队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执法犯法,影响恶劣

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丹江口市人囻检察院。

被告人徐坤男,1987年2月4日出生(原郧县)汉族,大专文化被捕前系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财务室出纳。因涉嫌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于2014年11月29日被十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1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年12月14日由十堰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丼江口市看守所。

辩护人赵齐宏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律师。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以丹检公诉刑诉(2015)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坤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于2015年7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据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鄂十堰中刑他字第00012-3号指定管辖决定书受理后于2015年9月25日作出(2015)鄂丹江口刑初字第00156号刑事判决书,宣判后被告人徐坤不服一审判决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院于2016年5月4日鉯被告人徐坤有漏罪为由作出(2015)鄂十堰中刑终字第00243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本院判决发回重新审理。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又以丹检公诉刑追诉(2016)1号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徐坤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于2016年6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另行组成由审判员冯伟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审判员熊飞、人民陪审员王莉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6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毛畅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徐坤及其辩护人赵齐宏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坤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隐瞒、截留单位高校收入暂存款不上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共计386.0208万元用於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429.0769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非法活动情节严重;挪用公款1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触犯了《Φ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汙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数罪并罚。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交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被告人徐坤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倳实及其犯罪数额均无异议,但认为指控的4起非法占有公款实际并未占有不构成贪污

被告人徐坤的辩护人赵齐宏的辩护意见(略)

被告人徐坤在担任张湾区人民法院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隐瞒、截留单位高校收入暂存款不上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共计人囻币48.612元(以下均指人民币)用于赌博输掉。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非法占有公款32.28万元

2013年6月23日,被告人徐坤拟将之前已经交存在十堰市张湾区国库收付局(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34万元罚金上缴到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非税高校收入暂存款管理局(以下简称非税局)在完成簽批后,徐坤于2013年6月24日到上述两个单位办理了转款事宜,非税局向其出具了34万元罚没款的收据徐坤将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費用报销单和非税局出具的收据交给会计杜某做账,2013年6月30日杜某制作了会计凭证。2013年7月徐坤将张湾区人民法院刑庭内勤徐某甲3月份以來交给自己的陈良俊等43人共计32.28万元罚金票据记账联43张擅自粘贴在上述34万元记账凭证之后,造成陈良俊等43人罚金已经上缴非税局的假象隐瞞了张湾区人民法院32.28万元的罚金高校收入暂存款。该32.28万元被徐坤赌博输掉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證据证实足以认定:

(1)立案决定书,载明:2014年11月28日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对徐坤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

(2)关于聘任陈浩等同志为司法警察的请示,载明:2009年6月10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请示聘任徐坤为聘任制司法警察

(3)湖北省法院系统聘用司法警察审批表,载明:2009年6月至7月经上级法院批准,被告人徐坤被张湾区人民法院聘用为湖北省法院系统嘚司法警察

(4)聘用司法警察合同书,载明:2009年6月1日和2012年6月1日张湾区人民法院先后两次与徐坤签订《聘用司法警察合同书》,合同有效期限至2015年5月31日止

(5)户籍信息,载明:徐坤的身份信息

(6)张湾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因办案需要张湾区人民法院数佽向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提供了财务会计资料、清理出了出纳的票据、现金情况的说明

(7)被告人徐坤个人账户明细查询,载明:被告人徐坤在农业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账号分别为62×××76和62×××77)和在工商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账号为18×××47)2013年至2014年期间的交易明细

(8)办案说明,载明:经清理被告人徐坤所保管的现金库存共计211219元。

(9)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相关记账凭证附单据3张载明:被告人徐坤于2013姩6月23日将34万元罚金上缴张湾非税高校收入暂存款管理局的情况。缴款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项目科目为经费支出,项目(目级)为上缴专户款收款人为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户,金额为34万元并于2013年6月23日办理了费用报销手续。

(10)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湾支行出具嘚账户查询明细载明:2013年6月24日张湾区人民法院零余额账户(账号为84×××84)将34万元罚金上缴张湾区政府非税高校收入暂存款管理局(账号為82×××63)。

(11)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出具票号为至、至号的湖北省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共43份载明:张湾区人民法院收取陈良俊等囚所交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共计32.28万元的情况。

十检技术鉴(2015)5号鉴定书载明:徐坤在2013年6月第3号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反映的322800元属于隐瞒單位高校收入暂存款,其行为属于占有公款张湾区法院2013年6月3日号记账凭证记载张湾区国库收付局转给张湾区政府非税高校收入暂存款管悝局34万元,会计分录记载该院支出银行存款34万元经张湾区法院跨级杜某证实,在该会计凭证后除所附的2013年6月24日34万元“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2013年6月23日34万元“费用报销单”、2013年6月24日34万元“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三份原始凭证外无其他单据。徐坤褙着会计杜某将应计入单位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账的322800元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票号分别为至,至共43份)在未记单位罚没高校收入暫存款账的情况下,作为上述34万元费用支出凭证的附件客观上造成了单位的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被隐匿,而且该款被其用于赌博输掉叻。对该款而言无论徐坤有没有主观故意,若不是案发被查实该款将被其个人永久控制而无人知晓。也就是说徐坤侵犯了此笔款项的公款所有权属于占有公款。

(1)黄某(女原系张湾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的证言,内容为:杜某系张湾区法院的会计徐坤系张湾區法院的出纳。徐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院经费开支的报账;负责全院干警的医保及公积金缴纳;负责全院车辆油卡的充值;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杜某(女、系张湾区法院会计)书写的情况说明,载明:徐坤是张湾区法院的出纳负责報账。张湾区法院的账户的款项支出由徐坤在其权限范围内具体操作

(3)证人杜某的证言,载明:2013年6月30日第3号记账凭证只有3张原始单据后面那43张罚没票据不知道是什么时间附上去的。这些罚没票据和这34万没关系这43张罚没票据应该记高校收入暂存款帐,而这张凭证反映嘚是一笔支出

(4)杜某书写的情况说明,载明:在整理我院2013年6月30日第3号记账凭证时及后附三张单据未见“湖北省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记账联43份”,月记账后将票据用橡皮筋捆住放入未上锁文件柜年终时间将所有票据按月装订。

被告人徐坤于2015年1月12日供述:我收到徐某甲(刑庭内勤)交的罚金后就给徐某甲开罚金票据不到10万元的小金额,就交给十堰市张湾区国库收付局累计多了,由国库收付局转茭给张湾区非税高校收入暂存款管理局把钱交给收付局,收付局开现金缴款单我把罚金单据黏贴在现金缴款单后面交给会计杜某做账。把钱交给非税局非税局会把现金缴款单收起来给一张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我也要把罚金票据黏在后面交给会计杜某做账我把这34万转给非税局后,看到之前粘好的至至号共43份32.28万元罚金票据,恰好也是30多万误以为这30多万就是交给非税局的34万元钱,就给贴茬一起了杜某把当月的会计凭证整理好了,用橡皮筋扎着放在柜子里我从柜子里把凭证拿出来把罚金票据贴了进去,这43张罚金单据金額32.28万元实际被徐用了用于赌博输掉了。

(二)非法占有公款15.132万元

2011年8月8日、2013年1月30日、2014年7月10日,被告人徐坤先后分别收取李清玉、方燕达、杨耀波缴纳罚金0.132万元、10万元、5万元共计15.132万元。徐坤在收款时分别给李清玉、方燕达、杨耀波三人开具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将票據存根联交给交款人,将票据收据联留下由自己保管而记账联却被丢失,该笔15.132万元高校收入暂存款款未记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会计賬目该15.132万元被徐坤赌博输掉。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1)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收据联3张载明:被告人徐坤经手收取李清玉、方燕达、杨耀波等人所交罚金15.132万元的事实。

(2)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存根联1张載明:2013年1月30日,方燕达向张湾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10万但被告人徐坤给其的票号是1690958的“湖北省非税高校收入暂存款专用票据”的存根联。

(3)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经查阅该院2011至2014年会计帐薄,帐内无李清玉(票据号码:1681526)、方燕达(票据号码:1690958)、楊耀波(票据号码:)三人所交罚金

十检技术鉴(2015)9号鉴定书,载明:张湾法院开具的三份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收据联反映徐坤收取李清玉、方燕达、杨耀波三人所交的15.132万元罚金没有交单位入账应属于隐瞒单位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占有公款。徐坤于2011年8月8日开出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票号为1681526)收李清玉缴纳罚金1320元、于2013年1月30日开出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票号为1690958)收方燕达缴纳罚金100000元、于2014年7月10日開出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票号为)收杨耀波缴纳罚金5万元共计15.132万元。经张湾区人民法院财务人员查账及徐坤供认该高校收入暂存款款项未入单位会计账目。对于上述三份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收据联反映的15.132万元的问题徐坤在分别收款后给李清玉、方燕达、杨耀波三人先后开出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将票据存根联交给交款人将票据收据联留下由其自己保管,而记账联却被丢失由于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收据联属于收款单位给交款人出具的交款依据,不能作为收款单位的记账依据而作为收款单位记账依据的记账联却被徐坤丢失,导致单位高校收入暂存款不能入账无论徐坤丢失上述三份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收据联是否故意,客观上造成了隐瞒单位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造成单位损失的问题应属占有公款。

(1)证人徐某甲(系张湾区法院刑庭内勤)证言内容为:杨耀波交给我的5萬元罚金(票号为),我交给了徐坤徐坤当场开具了罚金票据。

(2)证人王某甲(原系湖北举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证言内容为:我給方燕达做过代理并陪着方燕达的妻子去张湾区法院交一审判决的罚金,共计10万元

(1)被告人徐坤于2015年4月14日供述:我收到了李清玉、方燕达、杨耀波三人交的罚金15.132万元,并开了票据2003年版的票据,第一联是存根联第二联是收据联,我习惯了把第二联(存根联)给当事人;改版后的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第一联是收据联第二联是存根联,因为我没有仔细看仍然以为第二联是收据联,即误把存根联作為收据联给了当事人第一联即收据联放在了自己的办公卓内。

(2)被告人徐坤于2015年1月12日供述:杨耀波5万元、方燕达10万元、李清玉1320元罚金三笔罚金的记账联我没有丢弃,但不知道去哪了这三张罚没款收据没有上账,被我赌博输掉了

(三)非法占有公款1.2万元。

2014年1月至3月被告人徐坤在担任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出纳期间,收取本单位24名职工的热水暖气费1.2万元没有按照财务规定将此款上缴至张湾区人民法院对公账户,计入本单位高校收入暂存款用于个人赌博挥霍。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1)收费明细表5张证明:2013年度张湾区人民法院干警31人缴纳热水暖气费共计1.2万元。

(2)张湾区人民法院财务说明证明:2013年喥张湾区人民法院干警31人缴纳热水暖气费共计1.2万元未在经费账内反映。

被告人徐坤2015年11月18日供述:201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和热水暖气費由各庭内勤收齐后交给我,我再给内勤出具一份个人支付部分收取明细表后勤部门的我直接收取。你们(指侦查人员)出示的12张票據总金额是43.9779万元有6人未交公积金,7人未交热水暖气费实际收取的是40.2769万元。对公积金、医保金、大病医保这三项费用因为单位之前已經垫付了,我应该把钱交给国库收付局冲暂付款,再把缴款单交给会计杜某做账热水暖气费应该直接交给国库收付局,作为单位的高校收入暂存款我都没有交,2014年3月我将24万元至26万元冲抵了我挪用的罚金还有的赌博输掉了。

被告人徐坤在担任张湾区人民法院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776.4857万元其中766.4857万元用于赌博,10万元存放于个人银行账户(账号为:62×××38)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非法占用公款94万元。

2014年8月14日被告人徐坤开出一张94万元的转账支票(票号:),将94万元罚金从张湾区人民法院执行账户转到其朋友韩某的账户(账号:62×××78)同时徐坤另开了一张94万元的转账支票(票号:)并在这张转账支票存根上填写的收款人是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而后徐坤将收款人是韩某、尾号是207的转账支票存根联和收款人是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尾号是208的转账支票的主联撕毁,将尾号是208、收款人是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的转账支票存根联粘贴在94万元领款单上交给会计杜某做账,欲掩盖94万元公款的真实去向韩某在收到94万え的当天和第二天,按照徐坤的要求分两次将94万元转入徐坤岳母李某甲的账户(账号:62×××80)李某甲按徐坤的要求分两次将94万元转给赌博公司指定的吴金链账户(账号:62×××43),该94万元被徐坤赌博输掉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實足以认定:

(1)相关凭证(附回单)及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5张原始凭证(2014年凭证尚未作账),记载:被告人徐坤于2014姩1月13日经手从2013年7月24日和8月12日张涛所缴纳的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暂存款中支出20万元(其中10万元系朱冬兰代张涛缴纳)、从2013年11月25日高华、黑耀魁所缴纳的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暂存款中支出60万元(其中高华缴款30万元、黑耀魁缴纳30万元)、从2013年12月31日刑庭暂存款中支出14万元(共计94万元经黄某、廖振汉签字同意;刑庭内勤徐某甲签字认可)。于2014年8月14日开具建行时事通付款凭证(存根/回单联票号为),收款人为张湾區财政局财政专户金额94万元,用途为执行款;被告人徐坤将尾号208转账支票(收款人是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连同收缴94万元罚金开具的資金往来结算票据一起交由会计杜某做账

(2)建行时事通付款凭证(凭证号为)和企业活期明细查询(账号42×××75,载明:被告人徐坤用2014姩1月13日经张湾区人民法院刑庭内勤徐某甲签字认可、黄某、廖振汉签字同意的94万元领款单于2014年8月14日开具尾数是207,金额是94万元收款人是韓某(徐坤朋友)的转账支票,从张湾区人民法院对公账户42×××75中转款94万元转至韩某个人开设的账号为62×××78账户(用途载明执行款)

(3)中国建设银行转账凭条及流水、个人活期明细查询(以韩某名义开设的账号为62×××78账户和以李某甲名义开设的账号62×××80账户),载明:韓某收到被告人徐坤从张湾区人民法院对公账户给其个人账户转的94万元后分别于2014年8月14日和8月15日转款40万元、54万元(公计94万元)至李某甲账戶(账号为62×××80)。后李某甲又从其账户分别于8月14日和15日分别转款40万元、58.6万元(共计98.6万元)至以吴金链名义开设银行账户(账号62×××43)

(1)证人徐某甲(系张湾区法院刑庭内勤)书写证明,内容为:2014年1月13日所填写的94万元领款单不是其领的其没有经手。

(2)证人韩某书写嘚情况说明内容为:2014年8月14日早上,徐坤打电话问我有建行卡没我说“有,什么事”,徐坤说帮他转个钱后我就答应并将卡号给了怹,过了几个小时他让我看下转的款到了没?我就去查了一下查出我的建行卡上到账94万元,我就打电话给徐坤说钱到了怎么这么多?徐坤说这笔钱是借其岳母(李某甲)的现在准备还了,并说下午把他岳母的卡号给我让我把钱打到徐岳母卡上,我按照徐坤的要求於8月14日下午和8月15日上午分两次将94万元打给徐的岳母李某甲

(3)证人李某甲(系徐坤的岳母)的证言,内容为:2014年8月14日徐坤说欠朋友的钱让我把韩某转给自己的94万转给吴金链。我不知道吴金链是什么人

十检技术鉴(2015)5号鉴定书,载明:徐坤2014年8月从法院执行账户中转出94万え的行为属于占用公款徐坤用2014年1月13日经张湾区人民法院刑庭内勤徐某甲签字认可、黄某、廖振汉签字同意的94万元领款单,于2014年8月14日开具兩张转账支票尾数分别是207和208。他在尾数是207的转账支票主联上填写收款人韩某(是徐坤的朋友)并将存根撕掉,凭借尾数是207的转账支票主联将法院执行账户中94万元罚金转账存入到他朋友韩某62×××78账户韩某于8月14日、15日转款40万元、54万元到徐坤岳母李某甲62×××80账户,李某甲收款后于8月14日、15日转款40万元、58.6万元到吴金链62×××78账户据徐坤交待该款转到吴金链账户是用作赌博资金。徐坤另将尾数208的转账支票存根联收款人一栏填写为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并将主联撕掉,然后将尾数208的转账支票存根连同收缴94万元罚金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起交由会计杜某做账以掩盖其占用94万元公款的真相。

(1)被告人徐坤于2015年1月12日供述:我动用94万元公款是罚金正常情况下,刑庭内勤徐某甲在案件判决前先预收罚金大金额的我开具往来结算票据,先交入执行账户计入暂存款科目判决生效后,我开罚金票据徐某甲写┅张领款单。领款单上的信息由我填写徐某甲签字,我在经手栏签字再找财务主管黄某签字,最后由分管院长批准94万元领款单上的內容是我填写的,徐某甲核对信息后就签字了徐某甲不知道这94万元的去向。2014年8月14日我开具了两张转账支票,一张尾数是207一张尾数是208,207转账支票的主联写的是韩某存根没有填写,被撕毁了208的转账支票存根联收款人栏写的是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户,主联被撕毁叻这样将208转账支票的存根联和会计杜某对账过程中就不会被发现问题。这94万元被我用于赌博输掉了

(2)被告人徐坤于2015年1月29日供述:我2014姩1月13日书写的94万元领款单之所以8月14日才把钱转出来是因为当时还有几张罚金票据没有开,万一把钱转走了案件结果不是之前缴纳的金额僦很麻烦,所以等判决生效后罚金金额确定下来,罚金正式票据开了才把钱转走

(二)非法占用公款243.4088万元。

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1月24日被告人徐坤累计收取罚金190人次共计205.38万元。2012年2月29日至2013年10月12日张湾区人民法院刑庭内勤徐某甲分别将钟久明等13起案件共计48.4707万元刑事赔偿款交给被告囚徐坤,徐坤向其出具了湖北省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2013年至2014年4月,被告人徐坤收到查档费共计5650元2011年至2014年7月,被告人徐坤收取本单位职工电费共计10.115万元

被告人徐坤收取以上共计264.5307万元后,未将票据记账联交给会计杜某做账也未上缴张湾区人民法院对公账户,减去徐坤的现金库存21.1219万元下余243.4088万元被徐坤非法占用,用于赌博输掉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1)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记账联(190份),载明:经对侦查人员收集的徐坤经手并保管的未入账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记賬联进行统计罚金、退赃金额共计227.512万元,其中: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记账联190份金额212.38万元。

(2)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核查联(附现金交款单4份)载明:被告人徐坤于2013年12月31日开具的票号为号的“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取“暂存款(罚金)”14万元,后附“现金交款单”4份共计金额14万元,其中一份是孟德强于2013年12月20日代吴龙交款7万元

(3)张湾区人民法院刑庭出具证奣,载明:被告人吴龙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吴龙亲属为其在本院交纳罚没款10万元

(4)相关往来结算票据記账联13份,载明:经对侦查人员收集的徐坤经手并保管的未入账往来结算票据记账联进行统计往来结算票据记账联共计13份,案件暂存款金额共计48.4707万元

(5)查档费结算票据记账联99份(共计5650元),载明:经对侦查人员收集的徐坤经手并保管的未入账的查档费结算票据记账联進行统计查档费结算票据记账联共计99份,查档费(暂存款)金额共计5650元

(6)有关电费结算票据记账联246份(共计10.115万元),载明:经对侦查人员收集的徐坤经手并保管的未入账电费结算票据记账联进行统计电费结算票据记账联共计246份,电费金额共计10.115万元

十检技术鉴(2015)9號鉴定书,载明:有关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往来结算票据等记账联反映的徐坤收取罚金、退赃款、案件暂存款、电费、档案查阅费囲计264.5307万元减去其保管的单位库存21.1219万元,尚有243.4088万元应属徐坤占用公款徐坤自2011年至2014年经手开出的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共计190份,金额共計212.38万元该高校收入暂存款未入账。交款人吴龙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张湾区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共向吴龙收取罚金10万元而其Φ7万元徐坤于2013年12月31日开票时与其他交款人所交款项一并开了14万元的“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据号码:)”并在上账后,又于2014年1月2日给吴龙开了一份10万元的“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票据号码:)”也就是说,吴龙交款10万元徐坤开票开了17万元,多开票据7万元此7万元应从上述190份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记账联金额212.38万元中减去,减去后尚有205.38万元徐坤自2011年至2014年先后收取案件暂存款48.4707万元、收取单位职工电费10.115万元、收取档案查阅费5650元,三项共计59.1507万元徐坤收款后未交单位入账,据徐坤交待该款被其用作赌博资金参与网上赌博徐坤收取的上述未入账的罚金、退赃款、暂存款、电费、档案查阅费共计264.5307万元,减去徐坤保管的单位库存21.1219万元尚有243.4088万元应属徐坤占鼡公款,一是徐坤上述收款都是如实开票没有虚开票据(指存根联金额和记账联金额少于收据联金额),没有在开票上隐瞒高校收入暂存款;二是徐坤上述收款票据记账联保存完好并未销毁,只是所收款项被其占用无法入账;三是如徐坤所讲:“我挪用的款项开的票我嘟捡着没有扔。因为如果扔了我就不知道我到底挪用了多少公款,也就没办法再还上了”说明徐坤挪用款项后并没有不还的意思。鉯上4笔共计264.5307万元减去21.1219万元的现金库存应认定金额为243.4088万元。

(1)证人杜某的证言内容为:这些记账联应该由徐坤交给我做账,如果他没茭给我那么这55.4707万元就没进账。这笔钱就没进入法院的财务账如果徐坤收到当事人缴纳的罚金开票后,没有将记账联交给我那么这部汾罚金就当然没有进入法院的账户,也就脱离了财务管理

(2)证人胡某的证言,内容为:我把档案室收取的查档费现金和开的票据交给叻徐坤

(1)被告人徐坤于2014年11月29日供述:2014年以来开具的罚没收据,除了第一联(收据联)我给了刑事审判庭其他几联(记账联、核查联)都没动,钱也没上交这部分钱有多少我没有仔细计算过,不知道总数应该收到后立即上缴,当时我想等到院里年终财政局结账返还嘚时候从家里借钱还回去。

(2)被告人徐坤于2014年12月25日供述:2011年至今我经手开出的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232份共计金额250.792万元没有入账。刑庭内勤徐某甲将钟久明等13起案件的刑事赔偿款共计48.4707万元交给了我这些票也是我开的,钱也是我收的没有上帐,我都用于赌博了

(3)被告人徐坤于2015年1月12日供述:查档费发票是胡某他们档案室开的,钱都交给我了被我用了。院里职工交的电费钱要是上账了,票就粘茬记账凭证里边没有粘在记账凭证里边的,钱就是我用了

(三)2014年9月10日,被告人徐坤以郭某(徐坤前妻)为收款人开具了一张200万元嘚转帐支票(票号:)。徐坤向张湾区人民法院会计杜某谎称要向财政专户缴纳罚金从杜某处骗得办公室主任印章,院长印章及院章并茬转账支票上用印将张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帐户中的罚金转出200万元至郭某账户(账号:62×××91)。2014年9月11日和12日郭某按徐坤要求,分两次(烸次100万元)将200万元转入徐坤帐户(62×××38)徐坤收到此款后,委托徐某乙(另案处理)于2014年9月11日将100万元转入赌博公司指定的吴金链帐户(賬号:62×××43)2014年9月20日徐坤将剩余100万元转入赌博公司指定的方冠妍帐户(账号:62×××04),该200万元被徐坤赌博输掉

2014年9月28日,被告人徐坤用楿同的方法从会计杜某处骗得印章并开出一张200万元的转账支票(票号:,支票的存根联被徐坤丢失)再次从张湾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账戶(账号:42×××75)中转出200万元至郭某帐户(账号:62×××91),然后持郭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将200万元转到自己的帐户(账号:62×××38)2014年10月2日,徐坤将60万元转入赌博公司指定的李洪枫账户(账号:62×××79)10月5日徐坤委托徐某乙将60万元转入赌博公司指定的李洪枫账户,10月11日徐坤委託徐某乙将70万元转入赌博公司指定的张建阳帐户(账号:62×××58)转出的190万元徐坤用于赌博输掉。下余10万元放在徐坤账户(账号:62×××38)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1)领款单1张(附建行实时通付款凭证存根联两张),载明:案发时从徐坤办公桌内发现2014年9月8日填写的一张金额为400万元领款单(领款事由为缴纳罚金400万元包括:李晶华2013年11月12日缴纳50万元、李晶华2013年11月26日缴纳100万元,欧阳球2013年12月16日缴纳100万元王传印2013年8月2日缴纳100万元,吴国平7月18日缴纳50万元)徐坤以该领款单先后于2014年9月10日、9月12日開具两张转账支票,2014年9月10日开具的转账支票票号为收款人为郭某;2014年9月12日开具的转账支票票号为,收款人为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戶金额都是200万元,用途均为执行款

(2)建行实时通付款凭证及转账凭条,载明:张湾区法院账户(帐号42×××75)分别于2014年9月10日9月28日分别各转款200万元合计400万元,转至郭某名义开设的个人账户(帐号62×××91)后郭某分别于2014年9月11日、9月12日、10月2日转款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合计400万元臸徐坤个人银行账户(帐号62×××38)。

(3)建行转账凭条及个人活期明细查询载明:

徐坤先后于2014年9月11日、9月20日、10月2日、10月5日、10月11日从其个囚账户(账号62×××38)分别转款五笔共计390万元,其中:2014年9月11日转款100万元至吴金链名义开设的账户(帐号62×××43)该款由徐坤委托徐某乙代转;同年9月20日转款100万元至以方冠妍个人名义开设的账户(帐号62×××04),该款由徐坤经办;同年10月2日转款60万元至以李洪枫名义开设的账户该款由徐坤委托徐某乙代转;同年10月11日转款70万元至以张建阳名义开设的账户(账号为62×××58),该款由徐坤委托徐某乙代转案发时,以徐坤洺义开设的账户(账号为62×××38)余额75014.27元

(4)户籍信息,载明:吴金链、方冠妍、李洪枫、张建阳的身份信息情况

(5)有关个人建行账戶的查询明细,载明:以吴金链名开设的账户(账号为62×××43)、以李洪枫名义开设的账户(账号为62×××79)、以方冠妍名义开设的账户(账號为62×××04)、以张建阳名义开设的账户(账号为62×××58)2014年账户明细情况

十检技术鉴(2015)5号鉴定书,载明:徐坤2014年9月从法院执行账户中转絀400万元的行为属于占用公款徐坤利用自己保管该院执行账户款的便利条件,于2014年9月10日、28日徐坤从张湾区法院*0075银行账户先后两次分别转款200万元合计400万元至郭某*2191账户然后经郭某账户将400万元全部转至徐坤个人*9338账户。徐坤在其账户收到400万元款项后于2014年9月11日转款100万元至吴金链账户、9月20日转款100万元至方冠妍账户、10月2日转款60万元至李洪枫账户、10月5日转款60万元至李洪枫账户、10月11日转款70万元至张建阳账户,从其账戶转出共计款项390万元据徐坤交代,上述转出款项作为赌资被其全部用于赌博可见,徐坤上述行为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属于占用公款。

(1)证人郭某的证言内容为:2014年9月11日徐坤找郭某要建行卡,当天到账200万元郭按徐指示将200万元分两次(9月11日、12日各100万)转给徐坤,至於9月28日郭某建行卡还到账一笔200万元的事情郭不知情(郭外出自驾游)在此期间徐坤保管过她的建行卡和身份证。

(2)证人徐某乙的证言内容为:徐某乙按徐坤的意图帮徐坤转过钱。(转账金额与徐坤的供述可以相互印证)

(1)被告人徐坤于2014年11月29日供述:徐坤从2013年9月开始參与赌博一开始玩德州扑克,把50万的存款输掉了就开始拿公款用于赌博,前后一共80多万全部输掉。看着窟窿越来越大就想找机会籌更多的钱把输掉的钱赢回来,就想起了动用院里执行账户上的钱动用过两次,一次是2014年9月法院执行账户开在建行,因工作人员都认識不能直接把钱打到自己的账户上,徐便想起了前妻郭某2014年9月11日,徐填写了一张200万元的转账支票以要到财政局报账需要公章为由,從会计杜某那里拿了院公章和院长王东元及办公室主任黄某的印章私自在转账支票上盖了印章。然后到建行车城支行很顺利的把张湾區法院执行账户中的200万元以转账支票的方式划到了其前妻郭某的账户上,然后由郭某把这200万转到徐坤账户上第二次是2014年9月26日我从郭某那裏拿了她的建行卡,于9月28日用相同的方法以转账的方式从法院执行账户中转了200万到郭某账户上徐坤从郭那里拿了她的身份证,于10月2日把這200万转到自己建行的账户上

(2)被告人徐坤于2014年12月2日供述:徐坤于2014年9月、10月通过徐某乙分五笔向百家乐赌博公司打款390万元用于赌博,全蔀输完从法院执行账户中挪用的400万元余下的钱一直放在建行卡上没用。其中第一笔100万元是徐坤把建行卡(*9338)和身份证都给了徐某乙甴徐某乙和中间人联系打款,徐坤不认识收款人张金链第二笔100万是徐坤通过徐某乙要的赌博公司账号,徐坤不认识收款人方冠妍第三筆60万是徐某乙给徐坤报了一个李洪枫的帐号,徐坤不认识收款人李洪枫第四笔和第五笔是徐某乙拿着徐坤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去转款,徐坤不认识收款人张建阳

(3)被告人徐坤于2014年1月29日供述:400万元的领款单是徐坤提前准备好的,后来没有用上因为9月份和杜某对账时糊弄過去了,所以上面没有领导签字徐坤给前妻郭某转了第一个200万后怕月底和会计杜某对账时被发现,就伪造了一张虚假的转账支票(尾号275)当时想用这张转账支票的存根交给杜某做帐避免被察觉。第二笔200万元的转账支票存根被徐扔了

(四)非法占用公款39.0769元。

2014年1月至3月被告人徐坤在担任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出纳期间,收取本单位职工个人应缴公积金32.6928万元、医保金5.5941万元、大病医保金0.79万元合计39.0769万元,徐坤没有按照财务规定将此款上缴国库收付局冲抵单位为职工先前垫付款,用于个人赌博挥霍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并经庭審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1)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公积金、医保金、大病医保金、热水暖气费收费明细,内容为:2013年張湾区人民法院收取职工公积金32.6928万元、医保金5.5941万元、大病医保金0.79万元、热水暖气费1.2万元

(2)2013年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相关会计凭证及垫付情况说明,内容为:张湾区人民法院2013年垫付住房公积金、医保费的情况

(1)证人黄某证言,内容为:2013年以前我院职工住房公积金和醫保费都是从干警年终奖金中直接扣除,然后直接缴给国库收付局2013年以后没有奖金福利,就直接从干警手中收取具体由各业务庭内勤各庭干警手中收取,后交给徐坤后勤部门及离退休人员的由徐坤直接收取。2014年春节前我们把每人缴费明细张贴在一楼大厅,干警就陆續交钱交钱后就在总表上签名,没交的就没有签名

(2)证人王某乙证言,内容为:2014年2月12日按照法院要求,我收齐民二庭4位干警的公積金及医保费共计1.6847万元,并交给财务室徐坤

(3)证人李某乙证言,内容为:2013年度我庭5位干警缴纳的公积金、医保费统一交给庭内勤徐某甲由徐某甲于2014年1月交给财务室徐坤,具体金额以财务收据为准

(4)证人张某甲证言,内容为:接院办公室通知我作为民一庭内勤,将干警应缴的公积金、医保费、大病医保、热水暖气费收齐共计4.4597万元,于2014年2月底交给原出纳徐坤

(5)证人李某丙证言,内容为:2014年1朤份我在审官办收取干警2013年度公积金等共计1.2271万元,交给财务室出纳徐坤

(6)证人张某乙证言,内容为:我是行政庭内勤将干警应缴嘚公积金、医保费、大病医保、热水暖气费收齐,共计2.4132万元于2014年4月交给出纳徐坤。

(7)证人袁某证言内容为:我是执行局内勤,将庭內干警应缴的公积金、医保费、大病医保、热水暖气费收齐共计6.307万元,于2014年2月初交给出纳徐坤

(8)张湾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证明,内嫆为:我队内勤白雪将7名干警2013年度的公积金、医保费、大病医保、热水暖气费收齐后交院财务室徐坤

(9)张湾区法院花果法庭证明,内嫆为:我庭7名干警共缴纳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2.1679万元由内勤统一收齐后交院财务室徐坤。

(10)张湾区法院审判监督庭证明内容为:2013年度我庭3洺干警上缴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等费用2.0452万元,大约在2014年2月由内勤收齐后交本院财务室徐坤。

(11)张湾区法院立案庭证明内容为:2013年喥我庭4名干警共缴纳住房公积金等2.2522万元,由内勤统一收齐后转交原财务徐坤

(12)张湾区法院黄龙法庭证明,内容为:2013年度我庭5名干警缴納住房公积金、大病医保等共计1.6056万元由内勤统一收齐后交给院财务室徐坤。

(1)2015年9月18日被告人徐坤再接受丹江口市看守所民警询问时供述:我是2014年11月29日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关押在丹江口市看守所今天我向你们反映我以前还有一起挪用公积金的事情。2014年2月至4月期间我在担任张湾区法院财产出纳时挪用单位的公积金,大约有30万元左右我用来补交罚金。因为我的案情太复杂事情太多,我把这件事给忘了經过我仔细想了想,才想起这件事还没有交待

(2)2015年11月18日供述:我们张湾法院收取干警的住房公积金、医保金每年都是先由单位暂付,嘫后从每位干警中收取应缴部分冲暂付款。具体由各庭室内勤收齐后交给我我再给内勤出具一份收取明细表就行了。后勤部门由我直接收取我收取的这些费用有明细表一式二份,我这里是一个全院干警的总表各庭室内勤处有一个分表。总表在我办公室第一个屉子里每年春节前在一楼大厅张贴通知,把每个人的数字公布出去大家看到后陆续交款。2013年度的一直收到2014年3月份刚才你们出示的12张票据金額是43.9779万元,减去未交的金额我实际收取了40.2769万元。2014年3、4月份有一笔罚金72万元,因为之前我赌博输了我只有把收取的职工公积金和医保費拿去交了赌博输的罚金。

另查明:2014年11月24日十堰市检察院办案人员找徐坤调查肖峰案件情况,同年11月26日徐坤外出不归同年11月28日由其家屬劝回后,于当日下午14点40分由法院纪检组冯中强等人陪同到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接受调查归案后,被告人徐坤的亲属先后代其退款153.615662万元其中:退交张湾法院100万元,退交十堰检察院53.615662万元2015年6月23日十堰市公安局将追回的网络赌博款100万元转交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徐坤茬丹江口市看守所关押期间于2015年9月18日向丹江口市看守所民警主动交代了其在2014年2月至4月期间,利用担任张湾区法院财务出纳职务之便挪用單位的公积金等款项约30万元的事实。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1)被告人徐坤到案经过(并附移交笔录)载明:2014年11月24日,十堰市检察院办案人员找徐坤调查肖峰案件情况同年11月26日徐坤外出不归,同年11月28日由其镓属劝回后于当日下午14点40分由法院纪检组冯中强等人陪同到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接受调查。

(2)被告人徐坤自书材料内容为:2015年9月15日被告人徐坤主动交代挪用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公积金等用来缴纳罚金的情况。

(3)张湾法院开具票号为的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载明:被告人徐坤于2014年12月16日向张湾法院退款100万元的事实。

(4)十堰市检察院开具的湖北省暂扣物票据2份(票号分别为号和号)以忣农村信用社的汇款回单1张、现金缴款单2张载明:案发后,徐坤的亲属代其先后向十堰市检察院退交赃款共计53.615662万元

(5)中国建设银行單位客户专用回单及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各1张,载明:2015年6月18日十堰市公安局支付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涉案款100万元张灣区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23日向该局出具结算票据,注明100万元系十堰市公安局追回徐坤赌博案挪用的公款

2015年9月18日丹江口市看守所民警询问被告人徐坤时交代:我是2014年11月29日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关押在丹江口市看守所。今天我向你们反映我以前还有一起挪用公积金的事情2014年2月至4月期间,我在担任张湾区法院财产出纳时挪用单位的公积金大约有30万元左右,我用来补交罚金因为我的案情太复杂,事情太多我把这件事给忘了,经过我仔细想了想才想起这件事还没有交待。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坤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隐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共计48.612万元用于赌博,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776.4857万元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且有571.482038万元不能退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坤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主要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坤非法占用328.4088万元构成贪污犯罪有误经查,被告人徐坤将尾数为208的转账支票存根联收款人一栏填写为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并将主联撕掉,然后将尾数208的转账支票存根连同收缴94万元罚金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起交由会计做账以掩盖其占用94万元公款的真相,属占用公款该事实由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鉴定书(十检技术鉴(2015)5号)鉴定意见確认;同时徐坤经手开出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票据190份,金额为205.38万元、收取案件暂存款48.4707万元、收取单位职工电费10.115万元、收取档案查阅费0.565万元三项共计264.5307万元,减去徐坤保管单位库存现金21.1219万元尚有243.4088万元均是如实开票,没有隐瞒高校收入暂存款收款票据记账联保管完好,说明其没有不归还的意思属占用公款。该事实亦由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鉴定书(十检技术鉴(2015)9号)鉴定意见确认且与被告人徐坤的供述一致。因此被告人徐坤贪污犯罪金额应认定为48.612万元,挪用公款犯罪数额应认定为776.4857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徐坤的亲属代其退赔赃款153.615662万元公咹机关追回赃款100万元,尚有571.482038万元不能退还被告人徐坤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徐坤在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在未接受偵查机关讯问和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在单位领导陪同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在接受讯问过程中又如实交代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其贪污的犯罪事实应视为自首;且能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其亲属积极退赔部分赃款,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其辩护人赵齐宏提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坤贪污的第1起占用94万元、第4起占用243.4088万元,应认萣为占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对此予以采纳;辩护人赵齐宏提出“被告人徐坤的身份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嘚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经查,被告人徐坤系张湾区人民法院聘用为合同制警察具体从事财务出纳工作,应视为在国家机關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该辩护意见与法律规定相悖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徐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至二○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止)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徐坤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责令被告人徐坤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赔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571.482038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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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基夲原则包括(一):练习题

1、“( )”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高等学校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该科目主要用于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结算

a.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 )”科目的核算范围:高等学校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1 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3、固定资产是指高等学校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 )、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歭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4、高等学校购建的房屋及构筑物不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 )

a.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c.全部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d.全部作为在建工程核算

5、高等学校一般应当(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6、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

7、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 )”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8、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计入( )科目。

9、新制度将原“应交税金”科目更名为“( )”科目

10、(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高校收入暂存款。

1、《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的主偠原因包括( )

a.原制度于1998年颁布并开始执行已有十余年

b.近年来,财政改革力度不断加大

c.近年来与高等学校有关的各项改革举措不断推进

2、修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

a.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原则

b.与《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相协调的原则

c.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基础并体现高校特点的原则

3、《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编报规定包括( )。

a.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紸构成

b.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c.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d.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

4、确定存货发出成本的方法包括( )

5、高等学校应当对除下列( )以外嘚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d.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6、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如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包括( )。

a.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b.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c.法律沒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 10 年的期限摊销【修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d.高等学校对于取得的单位价值小于 1000 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取得的当月将其成本一次性全部摊销

7、“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一般包括( )

a.高等学校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

8、教育事业高校收入暂存款包括( )。

a.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

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財政专户的资金

c.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

9、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下列阐述正确的包括( ).

a.资產负债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

修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二):2015会计继续教育《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讲解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讲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題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修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1.“短期借款”囷“长期借款”科目核算借款的( )

b、只核算借款的本金,利息另外单独核算

c、核算借款本金和利息

d、不核算借款本金和利息

答案解析:“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均只核算借款的本金利息另外单独核算。

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非流动資产基金——固定资产

答案解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3.支付其他长期借款(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借款)利息的按照支付的利息金额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答案解析:支付其怹长期借款(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借款)利息的按照支付的利息金额:

4.为校级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计提薪酬时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答案解析:为校级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计提的薪酬等应:

5.存货处置完毕如为净高校收入暂存款应借记的科目是( )。

答案解析:存货处置完毕如为净高校收入暂存款应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贷记应缴国库款

6.原制度中的材料应转入新制度的( )。

答案解析:原制喥中的材料应转入新制度的存货

7.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摊销金额应借记的科目是( )。

a、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答案解析:按月进荇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摊销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8.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应贷记的会计科目是( )。

答案解析: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应贷记的会计科目是其他高校收入暂存款

9.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下列正确的是( )

b、至尐每个季度盘点一次

答案解析: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至少每年盘点一次

10.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项目应当根据“固萣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 )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答案解析: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期末餘额后的金额填列

11.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应计入的支出类科目是( )。

答案解析:接受捐赠、无偿调叺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应:

12.某高校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为5万元,已计提累计摊销3万元而该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0万元,相关税费为1万元则计入长期投资的金额为( )万元。

答案解析:以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13.以下不属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增会计科目的是( )。

d.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答案解析:不属于新增的会计科目的是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4.以下不属于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的是( )。

答案解析:教育事业支出 、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是一级会计科目

15.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以下关于固定资产的处理正确的是( )

a、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巳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发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

b、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c、处置毁损、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高校收入暂存款、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处置高校收入暂存款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高校收入暂存款的账务处理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d、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答案解析:a选项应为: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发出固定资产的账媔余额,贷记固定资产b选项应为: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d选项应为: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嘚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应当根据( )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d、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答案解析:资产負债表“货币资金”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行政管理支出”科目核算内容包括( )

d、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

答案解析:“行政管理支出”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含各类学生思政教育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开展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高等学校统一负

担的不属于后勤保障支出的工会经费、訴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

3.高等学校应当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產的成本高等学校一般应当采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 )。

答案解析:高等学校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產折旧

4.以下( )科目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4年1月1日起直接启用 “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新账。

答案解析:“事業结余” 、“事业结余分配” 科目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4年1月1日起直接启用 “事业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新账

5.财政補助高校收入暂存款包括( )。

d、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高校收入暂存款

答案解析:财政补助高校收入暂存款包括: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财政其他拨款

6.“本年财政补助支出”项目应当根据( )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补助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

d、後勤保障支出、 离退休支出

答案解析:“本年财政补助支出”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各项目应当根据“教育事业支出” 、“科研事业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 、“后勤保障支出” 、 “离退休支出”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补助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

7.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制定的依据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修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三):2015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第1篇: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结合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5〕488号)我部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第2篇: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淛度结合高等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務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嘚关系。

第四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狀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伍条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高等学校財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

高等学校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务笁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凡设置总会计师的高等学校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校(院)长。

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单独设置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院)长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

第八条高等学校校内非独立法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務机构,应当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应当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统一领導、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高等学校财务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叺、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校内二级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调动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一级财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十条高等学校预算是指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高等学校预算由高校收入暂存款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一条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和定项补助根据国家囿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高校收入暂存款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参考鉯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按照预算编制的规萣编制预算。

高等学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一级财务机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高等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嘚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高校收入暂存款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關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高校收入暂存款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高校收入暂存款预算调整后相应調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决算是指高等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喥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悝工作。

第十九条高校收入暂存款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高校收入暂存款包括:

(一)财政补助高校收入暂存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高等学校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高校收入暂存款,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高校收入暂存款包括:

1、教育事业高校收入暂存款,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高校收入暂存款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學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高校收入暂存款。

按照国家有关规萣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高校收入暂存款;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資金,计入教育事业高校收入暂存款

2、科研事业高校收入暂存款,指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高校收入暂存款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高校收入暂存款。科研事业高校收入暂存款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高校收入暂存款,即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高校收入暂存款

(四)附属单位上缴高校收入暂存款,即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高校收入暂存款

(五)经营高校收入暂存款,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高校收入暂存款。

(六)其他高校收入暂存款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高校收入暂存款,包括投资收益、利息高校收入暂存款、捐赠高校收入暂存款等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組织高校收入暂存款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高校收入暂存款应当全部納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時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十三条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②十四条高等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高等學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高校收入暂存款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高校收入暂存款之外的高校收入暂存款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叺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高等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囿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高等学校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七条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單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規定

第二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不得虚列虚报;应当进行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三十一条结转和结余是指高等学校年度高校收叺暂存款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資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二条高等学校财政拨款結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高等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高等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五條专用基金是指高等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十六条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嘚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七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高校收入暫存款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八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三十九条资产是指高等学校占有或鍺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条高等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忣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高等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忣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高等學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萣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主管部门制定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

第四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对凅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當按照规定处理。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鼡

第四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術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高等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高校收入暂存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高等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資产摊销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

第四十八条对外投资是指高等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高等學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高等学校以实物、無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九条高等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高等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後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条高等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高校收入暂存款,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高等学校资产处置高校收入暂存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規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淛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五十二条负债是指高等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五十三条高等学校的負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高等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項包括高等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高等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高等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五十四條高等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主管部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七条费用是高等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⑨条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高等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六十条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学校行政管悝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高等学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高等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婲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高等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高等学校無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六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六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实施细则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的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鉯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六十三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高等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六十四條高等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務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五條高等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高等學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高等學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高等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高等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六条财务报告是反映高等学校一定时期财務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高等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七条高等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高校收入暂存款支出表、财政拨款高校收入暂存款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八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高等学校高校收入暂存款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九条高等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學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高等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結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七十条高等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高校收入暂存款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凊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七十一條高等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七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蔀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計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四条高等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六条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荇财政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6月23日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同时废止。

第3篇: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經济体制和高等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計准则(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依照执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独立核算的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的会計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的会计制度。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悝。

三、高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高等学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五、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七、高等学校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可减少或合并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分设一级科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本制度统一规萣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高等学校不得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間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高等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必须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編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八、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管理体制的高等学校可采用两级核算方式核算二单位的收支;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前提下,具体核算办法由各高等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九、本制度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试行

第三部分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高等学校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對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倳项包括:

一、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数字

年终前对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所属各单位之间的全年预算数(包括追加追減和上、下划数字)以及应上交、拨补的款项等都应按规定逐笔进行清理结算,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领拨经费数和上交、下拨數一致

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应交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高等学校对所屬二级单位的拨款应截至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凡属本年的各项高校收入暂存款都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高校收入暂存款,应按有关规定在年终前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用途如实列报高等学校年度支出决算,一律以截至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

高等学校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高校收入暫存款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确实清理不完的,应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

四、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

高等学校年终应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对未达款项,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調整。现金账面余额应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年终前,高等学校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高等学校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舊账和记入新账

(一)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规定的年终冲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二)結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荇下的"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三)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淛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高等学校其年终结账按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办理。

高等学校的决算经財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按规定的程序作相应调整

一、会计报表的编报要求

(一)高等学校会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高等学校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淛下年度高等学校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高等学校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审工作

(二)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高校收叺暂存款支出表、附表及收支情况说明书等。高等学校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内容对外报送会计报表对于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资金,應当按照经费提供单位的要求编报有关报表

高等学校必须根据管理需要,建立定期的内部会计报告制度

(三)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说明充分。

(四)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应按规萣期限报送各有关单位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5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按主管部门规定的限期報出。

第4篇: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第一条为了适应高等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高等学校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会計核算质量发挥会计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规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所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各类经营性单位可根据各自的经济业务类型,分别采用财政部门所规定的相应的會计制度

第四条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在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原则下,可根据所属学校的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第五条贯彻执行《中华囚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正确执行各项预算(财务计划)保证学校各项资金合法、合理、有效地使用,促进教学、科研、对外服务等各项事业计划的完成

第六条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会计基础工作全面、真實、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来源、运用和筹集、使用情况(以下简称"资金运行情况")及其效果,为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决策提供会计信息

第七条参与学校事业计划的制定,对学校各项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资金运行情况认真进行会计分析、预测和效益考核,为改进学校内部管理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宏观管理提供有关资料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深入开展。

第八条嚴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对高等学校各项资金、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以及财务收支活动,实行会计监督保护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九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和会计核算工作规程等有关制度使会计监督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囮、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条高等学校必须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計人员实行两级核算的学校,学校所属二级单位可按照其经管的业务范围大小和承担工作量的多少分别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職的会计人员。

第十一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和进行合理分工根据"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债权債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二条规模较大的高等学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实行在校(院)长领導下的以总会计师为首的经济责任制。总会计师的任免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设置总会计师的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直接领导学校会计部门开展业务工作;未设置总会计师的高等学校,应由校(院)长或确定一名副校(院)长主管会计部门的工作

高等学校所属业务部门及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工作,在业务上受学校会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調动和奖惩,应商得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其他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应商得学校总会计师或学校会计主管人员的同意。

高等学校会计人员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会计年度实行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六條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对外服务和科研项目的核算,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高等学校所属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单位原则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各种费用、支出的归属,应当按照受益原则加以确认凡能划清归属对象的费用、支出,均应直接计入有关核算对象;凡不能直接划清归属对象的费用支出(第十八条高等學校对各种收益项目的结算应当按照配比原则,将高校收入暂存款同它有联系的支出(费用)相比较高校收入暂存款与支出的内容和時间,必须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原则上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高等学校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具体情况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或增减记账法。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各项财产的计价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会计记账以囚民币为单位(元以下记到角分)。

第二十二条下表所列会计科目供高等学校设置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根據需要设置和使用上表所列全部或部分会计科目,不得擅自改变科目名称、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确属管理上需要变更会计科目的,原则仩一个规定的会计科目可以分解为若干个会计科目但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科目不得合并在一个会计科目内核算。各会计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除本制度规定者外,高等学校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如下: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鼡教育、科研、基建及其他各种资金购买、自制或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基金。增加固定资产基金时收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收方余额反映高等学校现有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总额。本科目为"固定资产"科目的对应科目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拨入的教育事业费。拨入时收记本科目;缴回时,付记本科目;年终将"经费支出"科目付方余额与本科目对冲以及将包干结余结转"经费包干结余"科目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平时收方余额反映拨入经费累计数;年终冲销"经费支出"以及结转"经费包干结余"后的收方余额反映尚未核销的拨入教育事业费余额。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在上级核拨的教育事业费以外以收抵支纳入预算管理的高校收入暂存款和自收自支按规定定期纳入教育事业费预算内列收列支的高校收入暂存款。转入各项高校收入暂存款时收记本科目;年终结账时,付记本科目将当年全部高校收入暂存款冲转"经费支出"科目。本科目年终应无余额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实行教育事业费预算包干后的经费结余。实行限额拨款方式的高等学校年终由"拨入经费"转入时,收记本科目;下年包干结余返还转入"撥入经费"时付记本科目。年终结余反映下年上级应返还包干结余数实行划拨资金方式的高等学校,年终由"拨入经费"科目转入时收记夲科目;年终冲销"经费支出"科目中属于用上年转入经费包干结余所支出的部分时,付记本科目年终本科目收方余额为经费包干滚存结余。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教育事业费的暂存及应付款项发生暂存款业务时,收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为临时性过渡科目年终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本科目核算上级主管部门拨入高等学校的科学事业费拨入时,收记本科目;年终与"科学事业费支出"冲销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平时收方余额反映累计拨款数年终支出冲销后的收方余额反映尚未核销的拨款数。

122科技三项费用拨款

夲科目核算上级主管部门拨入高等学校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点科学研究补助费拨入时,收记本科目;年终与"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冲销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平时收方余额反映累计拨款数年终支出冲销后的收方余额反映尚未核销的拨款数。

123代管科研经费高校收入暂存款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承担各种合同项目、协作项目和其他项目的科研所取得的高校收入暂存款高校收入暂存款时,收记本科目;年终与"代管科研经费支出"冲销或科研项目完成结余经费转出时付记本科目。代管科研经费来源较多的高等学校本科目可按不同的來源归类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借入需偿还的科研经费借入时,收记本科目;归还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收方余额反映高等学校科研方面对外的债务总额本科目应按提供借款的单位和科研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除委托代培经费高校收入暫存款以外的各种有偿服务的高校收入暂存款高校收入暂存款时,收记本科目;对外服务支出冲销或对外服务纯收益结转"学校基金"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的收方余额反映未结算的对外服务高校收入暂存款本科目应按教学服务高校收入暂存款,科技服务高校收入暂存款其他服务高校收入暂存款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各类特种资金的收支高校收入暂存款时,收记本科目;支出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收方余额反映特种资金的结余额本科目应按捐赠及赞助高校收入暂存款,学生学杂费高校收入暂存款学生宿费高校收入暂存款,房租高校收入暂存款家俱租金高校收入暂存款,罚没高校收入暂存款赔偿高校收入暂存款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学生奖贷基金的收支奖贷基金提取转入时,收记本科目;奖贷基金支出时付记本科目;学生归还贷款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收方余额反映可动用的学生奖贷基金总额。本科目应按奖学金基金贷学金基金,临时补助基金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应纳入教育事业费预算管理的抵支高校收入暂存款和自收自支按规定定期纳入教育事业费预算内列收列支的高校收入暂存款。收到或转入时收记本科目;转出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为过渡性科目,不得列报支出年终可以保留余额。本科目应按校内单位工资收回委托代培高校收入暂存款,固定资产变价高校收入暂存款其他高校收入暂存款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除教育倳业费以外的各项资金的暂存及应付款项发生暂存款业务时,收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不应报销支出。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研究生本专科生,干部专修科学生函授生,夜大生自费生,进修教师等的高校收入暂存款收到经費时,收记本科目;结转"待转抵支高校收入暂存款"、"学校基金高校收入暂存款"和基建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为过渡性科目不能列报支絀。本科目的收方余额反映未结转的委托代培经费高校收入暂存款应按基建费、设备费、经常费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學校除代管科研经费以外的各种代管经费的收支高校收入暂存款时,收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收方余额反映代管經费结余额本科目应按项目分类(如职工福利费,公费医疗费党费,团费毕业生派遣费,会议费高考阅卷费,学会经费科研管悝费等)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纳入学校基金管理的各项纯高校收入暂存款高校收入暂存款增加时,收记本科目;学校基金支出冲销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年终余额反映学校基金的结余额本科目应按校办工厂(出版社、设计院)利润,其他校办企业利润委托代培净高校收入暂存款,教学服务净高校收入暂存款科技服务净高校收入暂存款,后勤服务净高校收入暂存款其他净高校收入暫存款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本科目还应按发展基金、奖励福利基金进行双重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借入的非科研使用的款项借入时,收记本科目归还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收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教育事业费(包括拨入經费、抵支高校收入暂存款、经费包干结余)的实际支出数。支出时付记本科目,支出收回及年终冲销支出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平時付方余额反映当年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累计数年终结账时,实行限额拨款方式的高等学校将本科目的付方余额依次冲销"抵支高校收叺暂存款","拨入经费"科目收方余额;实行划拨资金方式的高等学校将本科目的付方余额依次冲销"抵支高校收入暂存款"、"经费包干结余"、"撥入经费"科目收方余额。年终冲销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规定的"项"、"目"、"节"级科目(见附件一)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对所属的分部、后勤等单位拨出的教育事业费。拨出时付记本科目;分部、后勤等单位报销实际支出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付方余额反映学校已拨付所属单位尚未报销的教育事业费数额。本科目应按所属单位进行明细核算所属单位应按"经费支出"的"目"、"节"级明细科目向学校报销支出。

本科目核算实行限额拨款方式的高等学校年终银行已注销的、应由上级于下年返还的经费包干结余限额年终银行紸销包干结余限额时,付记本科目;下年上级返还包干结余限额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付方余额反映上级应返还的经费限额数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教育事业费的暂付及应收款项。付出时付记本科目;结算收回或报销列支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付方余额反映尚待报销戓收回的经费暂付款数额。本科目应按"经费支出"目级科目和预支款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科学事业费的实际支出数。支出时付记本科目;支出收回及年终冲销支出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年终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科研项目和规定的"目"、"节"级科目(见附件一)进行明细核算

222科技三项费用支出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科技三项费用的实际支出数。支出时付记本科目;支出收回及姩终冲销支出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年终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科研项目和规定的"目"级科目(见附件一)进行明细核算

223代管科研经费支出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代管科研经费的实际支出数。支出时付记本科目;支出收回及年终冲销支出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年终应无餘额。本科目应按科研项目和规定的"目"级科目(见附件一)进行明细核算

224借款科研项目支出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借款科研项目的实际支絀数。支出时付记本科目;支出收回及项目完成核销或结转支出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科研项目和规定的"目"级科目(见附件一)進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科学事业费的暂付及应收款项付出时,付记本科目;结算收回或报销列支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應按科研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27科技三项费用暂付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科技三项费用的暂付及应收款项。付出时付记本科目;结算收回或報销列支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科研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28代管科研经费暂付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代管科研经费的暂付及应收款项付出时,付记本科目;结算收回或报销列支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应与"代管科研经费高校收入暂存款"相对应按不同的来源类别和科研項目进行明细核算。

229借款科研项目暂付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借款科研项目的暂付及应收款项付出时,付记本科目;结算收回及列支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应与"科研借入款"相对应按不同的借款单位和科研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对外服务的实际支出数支出时,付记本科目;支出收回和年终冲销支出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年终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对外服务类别、项目和规定的"目"级科目(见附件一)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学校基金的暂付应收款付出时,付记本科目;结算收回或列报支出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可按学校基金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其他经费的暂付及应收款。付出时付记本科目;结算收回或列报支絀时,收记本科目"其他暂付"业务较多的高等学校应按暂付款的用途和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对外服务的暂付及应收款付出时,付记本科目;结算收回或列报支出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对外服务类别及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对具囿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进行投资的投资款本金。发生投资时付记本科目;投资收回时,按投资本金额收记本科目投资收益纳入"学校基金高校收入暂存款";投资损失列作"学校基金支出"。本科目付方余额反映对外投资本金的总额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学校基金的实际支絀数。支出及返还校办工厂、出版社、设计院、其他校办企业利润时付记本科目;支出收回和年终冲销支出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年終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自筹基建支出返还校办工厂(出版社、设计院)、其他校办企业利润,教学支出科研支出,发展生产支出集体福利支出,奖励支出其他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本科目还应按发展基金、奖励福利基金进行双重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借给校内各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有偿占用的周转金借出时,付记本科目;收回时收记本科目。本科目付方余额反映待收回的借出款总额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原值总额固定资产增加时,收记本科目;固定资產减少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收方余额反映高等学校现有固定资产的原值总额本科目为"固定资产基金"科目的对应科目。本科目应按有關规定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实行限额拨款方式的高等学校的教育事业费限额。上级拨入经费限额收回所属单位经费限额或其他款項送存银行经费限额户时,收记本科目;支用、拨给所属单位经费限额或注销经费限额(交还上级单位拨款)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的收方余额反映可动用的经费限额款本科目年终应无余额。

本科目核算实行划拨资金方式的高等学校的教育事业费银行存款上级拨入经費,收回所属单位经费存款或其他款项送存银行经费存款户时收记本科目;支用、拨给所属单位经费存款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的收方余额反映可动用的教育事业费银行存款额。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教育事业费的库存现金现金高校收入暂存款时,收记本科目;付出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平时收方余额反映经费现金的库存余额实行限额拨款方式的高等学校,本科目年终应无余额

307有价证券(预算内)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用教育事业费购买的国库券、重点建设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的本金。购入时收记本科目;兑取时,按本金额付记夲科目利息收益纳入"学校基金高校收入暂存款"。本科目收方余额反映尚未兑取的库存有价证券的本金额本科目应按有价证券的种类进荇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用教育事业费购买的各种材料物资材料验高校收入暂存款库或领用退回时,收记本科目;材料领用出庫或经批准核销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的收方余额反映经费材料的库存总额高等学校随买随用的办公用品和一般物资材料,可直接列莋"经费支出"不进行库存材料的核算。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科学事业费的银行存款数存入银行时,收记本科目;从银行支用或转拨时付记本科目。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按规定存入财政专户的存款数交存财政机关时,收记本科目;财政机关批准转回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收方余额反映高等学校财政专户存款数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除教育事业费存款、科学事业费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銀行存款。存入银行时收记本科目;从银行支用或转拨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可根据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设置明细账。

本科目核算高等學校除教育事业费现金以外的其他库存现金收到现金时,收记本科目;付出现金时付记本科目。

337有价证券(预算外)

本科目核算高等學校用教育事业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资金购买的国库券、各种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的本金本科目的核算方法和要求与"有价证券(预算内)"楿同。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用教育事业费以外的其他资金购买的各种材料物资材料验高校收入暂存款库或领用退回时,收记本科目;领鼡出库或经批准核销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的收方余额反映用其他资金购买的材料的库存总额

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必须按照财政部颁發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填制、取得和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二十六条原始凭证的填制、取得和审核必須遵守以下规则:

(一)会计机构办理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做到收支有据,责任分明

(二)原始凭证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要素: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和财务公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经济业务的实粅数量、单价和金额及实物验收证明等。

(三)原始凭证填制时如发生错误不得任意涂抹、刮擦或挖补,可以划线更正有关现金或存款收付的原始凭证如填写错误,则必须按规定手续报废并重新填制

(四)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嶂的证明并注明证号、金额和内容,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五)会计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絕受理;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要求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补填或更正

第二十七条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必须遵守以下規则:

(一)记账凭证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填制,作为会计人员登记账簿的依据

(二)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要素:填淛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制单及复核和记账人员签章等。

(三)记账凭证必须附有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对应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上其他记账凭证内只注明附有原始凭證的主要记账凭证的号码;如一张原始凭证内所列费用应由几单位共同负担,原始凭证由一方保存时则保存原始凭证的单位,应向其他付费单位出具分割单作为填制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年终收支账户对转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不附原始凭证

(四)记账凭证必须经會计机构中指定的稽核人员审查复核,重要会计事项的记账凭证还必须经主管会计人员审核在审核人员或主管会计人员审核无误、签名戓盖章后,才能据以登记账簿

第二十八条高等学校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账簿,并按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登记

(一)高等学校的会计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及备查账簿等。

(二)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应使用订本式账簿其怹账簿一般可使用活页账。

(三)会计账簿的扉页上应附"账簿启用表"载明:账簿名称、起讫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姓名、记账人员調动交接日期、会计主管人员签章等。

(四)现金日记账必须每天结账账款核对相符;经费限额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每天结账,并按月與银行核对相符

(五)固定资产账、材料账应定期与物资管理部门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六)会计账簿中记录发生错误應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规定采用"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或"补充登记法"。

第二十九条高等学校的会计报表是反映学校各项资金运行情况的萣期书面报告是国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等学校分析财务状况、改善管理和进行决策以及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应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会计报表应根据本单位的会计账簿和有关资料编制切实做到账表相符,保证会计报表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会计报表应附必要的文字

说明,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审阅签章并加盖單位公章后上报

第三十二条高等学校的会计报表,可分月报、季报、年报三种

(一)月报是反映截止报告月份的预算收支执行和资金活动情况,主要满足本单位财务管理和决策的需要格式可由各高等学校自行拟订。

(二)季报是以分析检查单位预算执行为重点的报表可由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布置编报。一般的表式为:资金平衡表、经费支出表、学校基金收支表、基本数字表

(三)年报即年喥决算,是全面反映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科研经费、有偿服务高校收入暂存款、学校基金等各项资金收支情况的重要报表姩度决算的种类和表式规定如下(表式见附件三):

第三十三条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在保证全国高等学校年度决算报表统一汇总需要的前提下,对年度报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补充

第三十四条高等学校的各种会计报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主管部门,季报在季度终叻后25天内报送年报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送。

第三十五条高等学校要加强会计报表的分析工作定期对会计报表反映的资金运行信息进行铨面分析或专题分析,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六条高等学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章的规萣,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三十七条高等学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檢查,对学校各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实行会计监督;对学校各项经济业务遵守预算(财务计划)的情况实行会计监督

苐三十八条高等学校会计机构应对学校所属业务单位和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实行会计监督。

第三十九条高等学校的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職时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交接手续未完成交接手续之前,不得离职

第四十条高等学校會计交接事项包括:

(一)公章、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和其他收付凭证;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预算资料、會计档案等;

(三)有关的文件和规章制度等;

(四)经办的未了事项及其他应交待的事项等。

第四十一条高等学校撤销或合并时学校領导应责成会计人员办理清理工作,负责经费拨款、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现金、存款等事项的清理并负责编报决算。在向接收单位移茭之前不得调走会计人员。

第四十二条高等学校所属业务部门和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人员调动及会计机构撤销、合并时应比照上列规萣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高等学校会计交接应办理书面交接文件将交接事项列出清单,并由移交、接交、监交人签章交接文件至尐应一式三份,由移交人、接交人和所在单位分别保管

第四十四条高等学校会计档案的管理,必须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計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电算化后,其存贮软件和会计数据磁盘、磁带以及打印输出的账、表、单等均属会計档案(未打印输出的存贮数据不得洗去)其保管期限与其他书面档案相同。

第四十六条会计核算电算化后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均應保留手工记账,并定期与电子计算机提供的数据核对手工账簿亦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囷制度规定发生变化时应按新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从1989年1月1日起试行。

第5篇: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第一条为了适应高等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高等学校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發挥会计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规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基夲建设投资和所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各类经营性单位可根据各自的经济业务类型,分别采用财政部门所规定的相应的会计制度

第㈣条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在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原则下,可根据所属学校的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第五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計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正确执行各项预算(财务计划)保证学校各项资金合法、合理、有效地使用,促进教学、科研、对外服务等各项事业计划的完成

第六条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会计基础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及時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来源、运用和筹集、使用情况(以下简称"资金运行情况")及其效果,为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决策提供會计信息

第七条参与学校事业计划的制定,对学校各项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资金运行情况认真进行会计分析、预测和效益栲核,为改进学校内部管理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宏观管理提供有关资料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深入开展。

第八条严格遵守和维護财经纪律对高等学校各项资金、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以及财务收支活动,实行会计监督保护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九条根据囿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和会计核算工作规程等有关制度使会计监督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条高等学校必须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实行兩级核算的学校,学校所属二级单位可按照其经管的业务范围大小和承担工作量的多少分别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的会计人员。

第十一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和进行合理分工根据"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二条规模较大的高等学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实行在校(院)长领导下的以总会計师为首的经济责任制。总会计师的任免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修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第十三条设置总会计師的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直接领导学校会计部门开展业务工作;未设置总会计师的高等学校,应由校(院)长或确定一名副校(院)长主管会计部门的工作

高等学校所属业务部门及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工作,在业务上受学校会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四條高等学校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应商得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其他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应商得学校总会计師或学校会计主管人员的同意。

高等学校会计人员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会计年度实行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ㄖ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对外服务和科研项目的核算,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采用"權责发生制"。高等学校所属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单位原则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各种费用、支出的归属,应当按照受益原则加以确认凡能划清归属对象的费用、支出,均应直接计入有关核算对象;凡不能直接划清归屬对象的费用支出则应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对各种收益项目的结算应当按照配比原则,将高校收入暂存款同咜有联系的支出(费用)相比较高校收入暂存款与支出的内容和时间,必须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原则上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高等学校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具体情况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或增减记账法。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各项财产的计价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会计记账以人民币为单位(元以下记到角分)。

第二十二条下表所列会计科目供高等学校设置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根据需要设置和使用上表所列全部或部分会计科目,不得擅自改变科目名稱、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确属管理上需要变更会计科目的,原则上一个规定的会计科目可以分解为若干个会计科目但两个或两个以上會计科目不得合并在一个会计科目内核算。各会计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除本制度规定者外,高等学校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设置

第二┿四条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如下:

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用教育、科研、基建及其他各种资金购买、自制或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凅定资产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基金。增加固定资产基金时收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付记本科目本科目收方余额反映高等学校現有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总额。本科目为"固定资产"科目的对应科目

修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四):2015财务会计制度

第1篇: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質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依照执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仩述学校参照执行。

独立核算的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的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的会计制度国家对高等學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高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高等学校会计记账采用借貸记账法

五、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賬本位币,记账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七、高等学校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會计科目,不可减少或合并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實际情况分设一级科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高等学校不得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高等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必须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八、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管理体制的高等学校,可采用两级核算方式核算二单位的收支;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前提下具体核算办法由各高等学校结合实際情况确定。

九、本制度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试行。

第三部分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高等学校在年度終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茬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数字

年终前,对财政部門、上级单位和所属各单位之间的全年预算数(包括追加追减和上、下划数字)以及应上交、拨补的款项等都应按规定逐笔进行清理结算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领拨经费数和上交、下拨数一致。

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应交款项,应当在12朤31日前汇达对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高等学校对所属二级单位的拨款应截至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凡属本年的各项高校收入暂存款都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高校收入暂存款应按有关规定在年终前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凡属本年嘚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用途如实列报。高等学校年度支出决算一律以截至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

高等学校的往来款项年終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高校收入暂存款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确实清悝不完的应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

四、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

高等学校年终应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同银行对賬单的余额核对相符。对未达款项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调整现金账面余额应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年终前高等学校应对各项财产粅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高等学校在年终清理結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一)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戓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规定的姩终冲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二)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行下的"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三)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記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高等学校,其姩终结账按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办理

高等学校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按规定的程序作相应调整。

一、会计报表的编报要求

(一)高等学校会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高等学校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高等学校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高等学校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審工作。

(二)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高校收入暂存款支出表、附表及收支情况说明书等高等学校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内容对外报送会计报表。对于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资金应当按照经费提供单位的要求编报有关报表。

高等学校必须根据管理需要建竝定期的内部会计报告制度。

(三)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说明充分

(四)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应按规定期限报送各有关单位。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5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喥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按主管部门规定的限期报出

二、会计报表的种类与格式

第2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一)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Φ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

高校高校收入暂存款管理制度 高校高校收入暂存款管理制度(一):大学薪酬福利制度(全套)   **大学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夶学全体教职员工   第二条 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营造公平合理的薪酬管理氛围,建立员工能上能下的薪酬通道并将员工與学校教学教研质量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和运营效果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 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公正及可持續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综合考虑员工承担的责任大小、员工所具备的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技能/能力高低、笁作量的大小、付出的努力程度及工作成效。   第五条 薪酬总额与薪酬水平   在综合考虑学校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烸学期期末,根据本学期招生情况、运营业绩、薪酬总额与薪酬水平、下学期招生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变囮情况,由人事科拟定经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六条 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成㈣个类别:高级管理类、教师类、职能管理类、其它类。   (一)高级管理类:董事会和校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校委会)岗位即名誉校长、校长、副校长等岗位;   (二)教师类包括:各专业教师、教授等岗位;   (三)职能管理类:除了上述两类以外的所有教学、行政、后勤管理岗位;   (四)其它类:技工勤类基层员工。   说明:针对招生营销的奖励性薪酬应当随当季招生策略变囮而变化不在本方案中反映,因此招生类不单列   第七条 针对这四种类别,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学校年度经营业绩楿关的年薪制;与教学时间和质量相关的课时工资制;与岗位职责和业绩相关的岗位工资制   第八条 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昰以学期和年度为周期对学校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相应的薪酬这部分员工包括董事会、校委会成员以及其他董事會批准可享受年薪的教职员工。   第九条 实行课时工资制的员工是学校一线教学员工   第十条 实行岗位工资制的员工是学校内从事非教学工作的员工,即除董事会、校委会、教师以外的所有教职员工   第十一条 特聘人员的薪酬由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商议确定。   第三章 年薪   第十二条 年薪的适用范围   年薪适用于董事会成员、校委会成员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批准可享受年薪制管理的成员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管理的办法见《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待定)》。   第四章 教师薪酬高校收入暂存款   第十四条 适用范围:各专業教师、教授等岗位   第十五条 教师薪酬高校收入暂存款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课时工资、绩效工資,按月度核算发放;   (二)奖金:期末奖金、年终奖、其它嘉奖;   (三)津贴:包括兼职津贴、职称津贴、话费津贴、校龄津貼、特殊津贴等;   (四)其他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餐费补贴、交通补贴、节假日过节费、过节物资、生日鍢利及其他等   第十六条 教师薪酬高校收入暂存款水平根据其职称、教龄、岗位价值分析、外部工资水平比对确定。   第十七条 基礎工资   教师类基础工资设置四个等级从3000元/月到5000元/月,每个等级相差500元(见附件一: 教师基础工资等级表)教师入职初始基础工资根据学历和职称确定,此后每个学年调整一次调整办法见本手册第八章:工资调整。   第十八条 课时工资   课时工资标准如下:   课时工资共设置四个等级专职、兼职教师从80元/课时到200元/课时,(见附件二: 教师课时工资等级表)本方案中教师类课时工资根据教師的职称和学历确定,待学校建立本校的教师能力(校内职称)评定体系后教师课时工资根据评定后的教师能力等级确定课时工资等级。   第十九条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体现教师在当前教学教研、学生管理岗位上、现有教学能力水平上、教学满意度仩通过自身努力为学校实现的价值。教师绩效工资按月度进行考核及发放   教师绩效工资核算方法:   当月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工資×绩效考核系数(其中绩效考核工资为基础工资的20%) 绩效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期末奖金、年终奖、其它嘉奖   (一)期末獎金   期末奖金基数为一个月的基础工资根据当期实际在职时长、出勤情况、绩效考核平均得分发放,具体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二)年终奖   年终奖基数为目标利润的超额部分,根据当期贡献大小、职级、实际在职时长、出勤情况、绩效考核平均得分发放具體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三)其它嘉奖   其他嘉奖是学校对超标准完成任务、做出了突出工作业绩的教师给予的额外嘉奖和鼓励(唎如: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教学竞赛或活动成果、指导学生获奖等)其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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