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因为公安局具有行政主體资格,而且其作出的行为是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
2、可以通知,(题目应该是:应否通知赵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因为赵某是具體行政行为的相关人
3、法院应当作出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依据是公安局责令还款的行为属于插手民事纠纷的行为超出了其法定職责的范畴,违反了法律优先的原则
林嘉 编曾宪义 编,王利明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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