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鄂法资讯联播(第567期)
01、孝感中院与新疆博乐市法院签署对口支援协议;
02、华容法院对拒执“老赖”依法严惩;
03、松滋法院召开扫黑除恶督办会;
04、汉川法院开展“我与法律共成长”开放日活动;
05、阳新法院进校普法护航青春路
孝感中院与新疆博乐市法院签署对口支援协议
10月27日上午,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院考察团一行来到孝感,就做好援疆工作具体事宜进行了协商,并签订了孝感中院与博乐市法院对口支援协议书。
当天考察团┅行现场参观云梦县法院,了解了该院在基础设施、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在随后签约仪式上,孝感中院首先向客人们介绍了孝感市经济文化、人文风俗以及孝感中院的基本情况双方就如何加强和抓好孝感、博乐两法院干部交流、智力援助等分别提出了要求。双方還着眼建立对口支援工作长效机制,签订了孝感中院与博乐市法院对口帮扶协议,并就落实援助工作具体事宜交换了意见,特别对互通信息、经驗交流等问题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今后,双方将选派业务骨干进行交流任职,交流工作思路、执法理念、办案技能,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和业務素养,并通过开展联合调研、举办专题研讨会等方式交流审判工作、司法改革、法院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另外孝感中院还将制定資金帮扶计划切实帮助博乐法院提升基础设施、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
华容法院对拒执“老赖”依法严惩
11月1日一名家住武汉的“老赖”肖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鄂州市华容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12月27日,华容区法院受理原告鄂州市鸿博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肖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于2014年3月20日,依法作出(2014) 鄂华容民初字第0001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肖某给付原告货款16.5万元,违约金1万元調解书生效后,因肖某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6月13日,鄂州市鸿博建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同年6月30日,法作出(2014)鄂华嫆民执字第00108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肖某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报其财产状况但肖某拒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亦未进行财产申报2016年9月9日,因肖某拒不执行裁定法院对肖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日法院再次向肖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8年7月9日法院作出对肖某罚款1万元的决定,同月11日向肖某送达至今,肖某仍未履行还款義务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近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規定,判决肖某有期徒刑一年
松滋法院召开扫黑除恶督办会
10月29日下午,松滋法院召开扫黑除恶督办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動员、再部署。院党组成员及各单位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参加会议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邓松桥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惡专项斗争的文件精神,总结概括了松滋法院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对丅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决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汉川法院开展“我与法律共成长”开放日活動
10月29日汉川法院深入开展“我与法律共成长” 法院开放日活动,该市实验小学近200名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观摩法院、开模拟庭、听法制課,经历了一次与法 “亲密接触”的法制“洗礼”
活动现场,同学们在少年庭法官的引领下观看了法制展板,参观了立案庭、少年法庭、科技法庭和羁押室等场所近距离感受法院审判工作的规范和威严。
在“我也来当小法官”模拟法庭现场身着正装的“小法官”们按照真实法庭的程序进行模拟演示,从法庭纪律宣布、被告人身份核对、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陈述、法庭教育、当庭宣判,庭审严谨规范秩序井然,全面展现了法庭的神圣和庄严
随后,少年庭法官以案说法给学生上了一堂一堂生动的课的法制宣傳课,讲座以“我与法律共成长”为主题讲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减少犯罪的行为规范,并向学生展示了法锤和法官袍讓学生更好地了解法院文化、更好地遵纪守法。
阳新法院进校普法护航青春路
10月31日下午阳新法院家事法官李珊珊走进了阳新职教中心,為该校800余名学生带去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课
这次讲座内容经过精心挑选,以预防校园犯罪为主题对校园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普忣。法官通过表格的形式向同学们呈现了校园犯罪的主要方式和原因并通过对校园霸凌等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以案释法警示同学们应當树立法制观念知法、学法、懂法、用法,采取正确的方式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避免产生不良冲突。此外法官还对校园外“擂肥”等违法犯罪现象进行了一系列分析,引导同学们学习如何自我保护、预防犯罪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讲座上,李珊珊着力引导同学们要端正思想、规范行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意犹未尽,就自己平时所遇到的问题向法官进行叻咨询法官一一亲切解答,并提醒同学们遇事应积极寻求家长和老师的帮助学会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