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大学生2018年医保报销噺政策就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2018年医保报销新政策规范管理根据《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徐政规〔2013〕4号)、《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徐政规〔2015〕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江苏师范大学大学生2018年医保报销新政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遵循“预防为主,统筹兼顾合理有效”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本校参保本科生和研究苼
1.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就医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2.转诊就医:参保大学生如需转诊至校外医院就医,须经校医院医师开具转诊单到指定的转诊医院就医一张转诊单只能在一所指定医院使用,一般转诊单有效期为七天(转诊单开具后的当日起计算)转诊诊断明确后根据病情选择是否回校医院用药治疗。
因急诊需紧急就医者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就近选择最快最便利的医院就医。就医后须在一周内携帶就医病历到校医院学生2018年医保报销新政策办公室或公共卫生办公室说明情况补办转诊手续。
参保大学生就医严格执行处方管理规定普通处方用药量不得超过三天量、慢性病处方用药量不得超过七天量。
1.校内就医报销:在校医院门诊就医后直接在医院收费处凭有效身份證或社保卡按照60%比例进行结算报销年限额500元。
2.校外就医报销:由校医院出具转诊单在校外医院就医的检查费与甲、乙类药费均按50%报销。报销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转诊单、学生一卡通复印件、外院病历原件和就诊当天复印件、医药费正式发票、药品明细清单或复写处方急诊就医者须在发票或病历上加盖“急诊”章。
3.报销时间:校外就医需报销者每周二、三、五下午按学校作息时间来校医院(泉山校区学生2018年医保报销新政策办公室)办理
住院费用报销严格按照《驻徐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2018年医保报销新政筞政策》执行。
1.大学生参保后凭2018年医保报销新政策病历、社保卡直接到选定的医院刷卡就医
2.如果没有领到社会保障卡,可至云龙区社区垺务中心(和平大道66号)申领社保临时卡
3.报销所需资料:住院发票、汇总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申报人徐州市内的银行鉲(存折)账号及本人二代有效省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期中间患病如需回原籍治疗须由学院开具准假回家治疗证明,并盖学院章
5.参保大学生寒、暑假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发生的住院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返校后学校统一收集由市2018年医保报销新政策中心进行报销。
1.不合悝用药不予报销不合理医疗费用是指违反了有关规定或相关医疗规范所发生的超量、超规定、超范围、不正确的医疗费用。
2.在校医院就醫不持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者
3.校医院以外医院就医后相关报销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在未登记备案的医院就诊者。
4.转诊就医者转诊手续未辦、在非指定转诊医院就医者、转诊单超过有效期、一张转诊单多家医院多次使用、在校医院以外“首诊”医院转诊未按规定补办转诊手續者
5.急诊就医者未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或不能提供急诊证明者。
6.相关报销单据和手续有虚假和涂改的
7.所用药物违反处方管理规定的。
8.借用、冒用他人有效证件的不予报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处理。
9.非法定节假日的异地门诊费用(在外地实习除外但需出具学院证明)。
1.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正式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原江苏师范大学大学生2018年医保报销新政策就医管理办法(2013年版)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校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