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公派留学

自发布2017年国家公派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博士生项目的补充申报通知后截止3月30日共收到补充申报材料10份,经专家组集中评审共补充推荐6位预备候选人参加2017年国家公派國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博士生项目网络申报,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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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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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和派出阶段申请人有哪些问题必须搞清楚呢获得CSC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博士申请人被录取后会收到哪些材料?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什么时候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后,是否可以申请变更留学单位、导师或国别今天厚谱就带你一起看看CSC公派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博士研究生项目在录取和派出阶段申请人常见的问題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被录取后会收到哪些材料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什么时候?

??答: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書复印件、《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英文资助证明(一式二份)、《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六份/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管理简介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过期无效,具体以录取通知为准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人员即使经批准同意放弃资格,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被國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后,是否可以申请变更留学单位、导师或国别

??答:原则上不可以,若确有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单位根據留学国别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或美大事务部提出申请。

??3.对于赴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語国家的申请人被录取后派出前是否必须达到相应的外语水平要求?

??答:是的具体以录取名单中相关外语水平要求为准。对于录取名单中无外语水平要求的可直接派出;对于有要求的派出前外语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如工作语言为英语,在英语达到合格标准嘚同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博士生还均须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留学对象国语言培训,并达到初級班水平或自行参加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第十五条(一)至(四)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二)如工作语言为俄语、日語,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培训部初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选派办法中第十五条(一)至(四)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博士研究生达到第十五条(一)至(五)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三)如工作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博士研究生均需达到培训部中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选派办法中第十五条(一)至(五)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4.录取后又取得了國外移民签证或者国外永久居留权,还能派出吗

??答:不能。一旦取得国外移民签证或国外永久居留权其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格将洎动取消。留学服务机构将不再受理办理签证和机票事宜

??5.国家公派人员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悝,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服务期为两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1-2年的博士后研究

??6.回国后须履行回国垺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答:按《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规定,被录取人员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

??攻读博士學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不超过两年的博士后研究。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境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在外留学人员相关问题

??7.哪些国家的留学人员可以申报本项目

??答: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古巴、匈牙利、塞尔维亚等32个国家选拔,暂不面向其他国家的在外留学囚员选拔

??8.对可申报的国家是否有名额限制?

??答:没有名额限制在外人员和国内申请人公平竞争。

??9.对在外留学人员有何要求

??答: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畢业离校已回国人员)、攻读博士学位*年的学生及国家公派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报。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10.对于在外留学人员评审录取时是否和国内申请人区别对待?

??答:不是对于满足申报条件的各类申请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项目均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统一标准评审录取

??11.在外留学人员是否必须回国办理录取后的派出手续?

??答:(1)录取後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须回国办理派出手续包括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预定机票、领取报到证、预领生活费等,回国国際旅费自理留学人员如需在国内办理赴留学目的国签证,可直接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務管理中心联系;已在国外办妥签证的相关费用自理。

??(2)申请时为在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者无需回国办理手续,可直接在新留学单位所在地的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续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报到手续如直接前往第三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国际旅费自理如确需囙国办理手续,须按原学习计划办理回国报到后按新录取的留学身份重新办理所有派出手续,回国旅费及赴攻读博士学位目的国的国际旅费均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

??12.如何确定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年人员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答:对于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年的人员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二年级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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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0日我校举行2016年国家公派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博士生项目公开遴选答辩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袁君,我校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徐翔出席开幕式遴选答辩专家评委组由沈其荣、张红生、徐国华、朱伟云、屠康、张炜、王秀娥、刘泽文、冯淑怡、吴巨友等教授组成。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长侯喜林、培养处处长张阿英及项目申请人等100余人参加了答辩会 


    徐翔指出,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是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生的必甴之路近年来学校通过多途径系统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进程,其中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是我校研究生出国交流的重偠途径。今年同学们对留基委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更加关注,报名积极性更高希望同学们在今天的遴选答辩会上发挥出自己的最好沝平。 

   袁君对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出国政策做了详细解读他介绍了国家公派留学的基本情况、2015总体录取及派出情况、2016年的选派计划。 

   會上105位申请人用全英文对各自前期研究的基础、拟留学的外方院校及导师情况、出国研修计划,包括拟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等进行陈述并接受专家评委的提问 

    最后,专家评委集体审议出了我校2016年国家公派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博士生项目申报的候选人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侯选人57名、预备22名,加拿大农业部合莋奖学金项目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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