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如果是下半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博士,什么时候开始复习

来源:光明日报 邓晖 高文豪


  最近,本科毕业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的周启明成了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但他没有经过专业统考,而是凭借个人陈述、本科成绩单、过往科研经历、专家推荐信等书面材料,以及学院面试考核,成为清华一员。

  一直以来,我国高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大多采用“初试外语+2门笔试+面试”的选拔模式。但多年来以笔试为主、过于看重外语的招考模式引来考生和导师的质疑:为通过笔试,考生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准备,而卷面成绩却不能反映导师需要侧重考核的能力。

  “申请—审核”制能否让学术更学术,成为选拔博士生的新标尺?对学生和导师提出哪些新要求?又该如何保障其公平有效?

打破“分数线当关,万篇论文都难开”的僵局

  提起两年前参加的两场截然不同的博士生招生考试,如今已是北京某高校博士生的刘君然记忆犹新:两所高校中一所是“申请—审核”制,只需要提交个人材料,参加学院笔试、面试即可;另一所则要参加全国统考,笔试上线后方可参加学院面试。虽然最后没能通过前一所高校的考核,但他仍认为“申请—审核”制更符合博士生选拔特点:“备考压力小了,也更看重学术能力和潜力了。”

  “原来真是‘分数线当关,万篇论文都难开’。”因为连续两年考博英语都只差几分,捧着一堆论文的李乐最终没能考上,“联系导师时,他对我的学术能力很肯定,可分数线卡在那,谁也无能为力。”

  事实上,高校博士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较早实行于美国、英国等国家,已成为当今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而在国内,北京大学招收国外研究生、2007年复旦大学医学院招生都实行了这一制度。2013年,针对博士生招生中出现的问题,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强调,积极推进考试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此后,北大、清华等国内知名高校的部分专业相继实行了这一制度。截止到2014年8月,实行该制度的高校达70余所。

“申请—审核”制让博士生选拔更重学术

  作为“申请—审核”制的受益者,周启明认为传统考核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博士研究生需要的不只是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对科学研究的兴趣,以及在逻辑思维、实验操作和交流等科研素质上的能力或者潜力,而这些通过笔试很难体现。”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李立国认为,这符合博士教育发展规律和国际趋势:“博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不能仅通过一张考卷和一场考试完全体现,应在更大范围通过提交相关材料、学术论文以及研究设想来全面考察申请者的科研能力。但这也对考生科研潜力、学术写作等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这样的考核方式也会让那些素日学术积累深厚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变得更加从容淡定,同时也会有更大的选择自由。”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陈超说。

  清华大学公管学院副院长彭宗超介绍,随着近年来该院学术地位提升,想读博士的人群中有一部分是从海外留学回来的。按照以往的考试方式,这些人很难被选拔出来:“通过增加材料申请、导师筛选等环节,加大面试比重,能够有效选拔出在科研方面有独立思想、真正有志于学术的科研人才,这中间就有一些海外归来的学生。”

  但随着院系和导师权力增大,也有人担心会增加灰色寻租空间。

  “博士生招生考试最关键的就在于导师名额,只有导师愿意要,你去考才有意义。原来还有一条分数线卡着,现在会不会出现导师‘一言堂’,造成不公。”刘君然担心。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项贤明认为:“如果没有完备的配套措施,淡化考试成绩、全面实行‘申请—审核’制选拔,的确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

  当院系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如何对招生进行监督和规范成为改革成功的关键。

  陈超认为,“申请—审核”制全面、公正的落实,除了加强师德建设、让教师守住学术底线,还需要健全激励机制:“要通过荣誉、物质等激励,让第三方监督者由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监督,让尊重学术成为学者的自觉责任。”

  项贤明指出,还需要建立后期处罚制度,“处罚的力度,必须远远大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收益”。

  对此,清华也设计了“5+1+2”的监督机制:“5”代表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巡查制度、纪检监察、申诉复议五大机制;“1”代表院系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需要经过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2”是对申请审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现象制定了两种处罚措施——申请人作假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除了有制度保证之外,我们最终还是要相信导师。”彭宗超说,在选学生和培养学生过程中,导师应履行第一职责。若不择优录取,在未来的培养过程中就会出现“请人容易送人难”的问题,不利于导师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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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规定,特制定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如下。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在实施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中, 注重选拔的科学性, 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同时, 注重选拔程序合规合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硕士研究生毕业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者, 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第二外语要求符合2018年南京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的选考条件。   

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 ТРКИ  B1

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 日语能力测试(JLPT)N3 及以上;

(6)通过以上五种语言的第二外语硕士学位课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五种语言国家期刊发表过论文、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五种语言之一的学术著作;   

(7)无法提供以上外语水平证明的,需在20171230日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第二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材料评审。   


 6.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申请者应确认符合申报条件, 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将取消申报资格,且录取者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申请者应登录南京大学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当年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招生简章和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申请者应分别向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外国语学院提供相关材料。   

第一部分:提交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三种情况的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寄()下列报考材料(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 (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18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申请者按照以下所列材料清单顺序,于2017  12  20  前通过邮政EMS寄送到外国语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侨裕楼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陈爱华老师,电话025-,邮编:210023)。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外国语学院申请-考核制材料。寄送的材料不予退还,如有需要,请在寄送前复印留存。   

如因申请者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等原因而导致申请者无法参加院系考核, 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从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2)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 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者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要求用外文(所申请专业语言)撰写,不少于2000字,内容包括选题意义、研究状况回顾、研究理论与方法、研究框架等   

(1)资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及复试。   

(一)申请材料符合《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要求。   

(二)博士生报考资格由每位导师按学术经历、发表成果、研究计划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3)审核结果: 根据审核成绩,在每位导师名下选出不超过5名候选者进入初试。审核结果由外国语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4)公布结果: 外国语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审核结果, 并通知申请者。   

外国语学院2018年博士生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初试和复试的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小组: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不少于五人。   

() 初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二)复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形式为口试。满分100分。   

考核小组就申请者的研究计划、专业知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予以考核。   

(3)内容:主要考查申请者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体格检查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道德情操、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排名: 外国语学院根据申请者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包括材料评审、初试和复试成绩, 其中材料评审成绩占20%,初试占40%,复试占40%。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院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就业博士生(含高校教师,不含特殊计划)。   

(6)公布结果: 外国语学院将公开发布初试、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并及时通知申请者。   

外国语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结果提交拟录取名单, 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合格的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申请者在参加外国语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或提出申诉请联系:陈爱华老师,电话:025-   

外国语学院建立由院招生领导小组、招生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业审核组和各专业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外国语学院将在网站公开发布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材料评审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专项计划,予以择优录取。   

2. 请申请者及时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外国语学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外国语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以上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在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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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2017年我校对普通招考考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学校和专业学院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

2、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

3、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按照学院、学科专业或导师范围自主确定实施范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将在各学院《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进行标识,没有标识的导师不在“申请考核制”招生范围内。

“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按原办法执行,不在此选拔范围)。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307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考生须于201611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1)《南开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161118日前,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学院成立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一般在20161130日前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核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考生可通过各学院网站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进行查询。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学院可对“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中的有关申请条件提出更高标准。

3、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

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址:

4、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5、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说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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