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交易期间,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什么科目如何计算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相关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精选一

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来源于自营业务的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浮动盈亏。公司近三年一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来源于交易性损益,公司的交易性主要是由债务工具构成。2014年至2016年,公司的交易性变动损益分别为8,)的《关于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并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2017年第二次》(公告编号:、)。

  近日,公司分别与掌福资产签订了《信用借款合同》与掌福资产、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三方《委托》。并已收到第一笔融资款8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信用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通过发起设立上市公司2号(以下简称或基金)为乙方募集总规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划付至乙方企业,用于补充乙方企业流动资金,乙方按照约定利率和方式支付项目本金及利息,基金可按照实际情况分期成立,具体每期的成立时间及成立金额由甲方再另行通知乙方。

  ),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ST德力 公告编号: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方”、“甲方”)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深圳国金天睿(有限合伙)以1000万元向江苏奥立讯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立讯”)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占奥立讯20%的股份。

2、公司在2014年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金纵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纵横”)合作发起设立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金天睿”)。国金天睿设立规模为.cn)以及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能够按约定偿付债务本息,不存在到期债务延期偿付或无法偿付的情形;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任何违约行为,信誉良好。同时,针对本期债券的偿付,公司制定了相应偿债计划,并设立了多重保障措施,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同时,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影响金融和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通胀、汇率波动、市场上短期及长期可获得的资金来源、和波动程度、市场交易量的不稳定以及市场对信贷状况的看法等因素都可能会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放开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崛起,国内证券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以传统经纪业务为主导的传统中介业务收入水平大幅下降,券商面临着较大的转型压力,转型给券商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容易带来更多风险。若在本期内,出现由于无法预测的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不能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公司资信状况恶化;或未能持续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和,公司资信状况将会受到直接影响等情形,将可能增加公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市场行情波动较大,证券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上述行业特点决定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具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创新业务的逐步开展,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将继续增加,如果未来市场出现急剧变化、自营投资发生大规模损失或者承销业务导致大比例包销等,则可能出现流动性短缺,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从而给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坚持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净资本和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来衡量公司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较高,有较强的和短期偿债能力。

五、上市后的交易流通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且由于活跃程度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投资者意愿等不同因素影响,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无法及时将本期。

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负的风险

近三年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1,/

电子信箱:dongban@.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9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9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香港金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港金腾国际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香港金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腾发展”)增资。增资完成后,金腾发展的注册资本将由500增加至1,000万美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陈传明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有效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临2017—095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05,000股,发行价格为.cn。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05,000股,发行价格为.cn 二○一六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及支付现金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 核查意见 致: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或“公司”)委托,担任易成新能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现行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易成新能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 重组问询函【2016】第95号)涉及的问题出具本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声 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及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 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充分地核查验证,保证本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核查意见作为本次交易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 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易成新能及其他相关各方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核查 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四、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本核查意见仅供易成新能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六、本所律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9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出具本核查意见。 七、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核查意见所使用的简称含义均与《河南易成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中使用的简称含义相同。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正 文 一、《问询函》2:重组预案披露,据新余中院裁定批准的《江西赛维重整 计划》和《新余赛维重整计划》,江西赛维和新余赛维破产重整债权人中作为股 份发行对象的分别为 54 家和 7 家,包括商业银行、公司、**部门等, 部分破产重整债权人需要将债权予以转让,由债权受让方作为发行股份的交易 对方。由于相关破产重整债权人程序尚未履行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请你公司:(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的要求补充披露最 终股份发行对象的相关信息,并核查发行对象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2) 补充披露相关债权受让方是否具有处置金融机构的相关资质,相关债 权转让是否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3)核查交易对方是 否涉及有限合伙、资管计划、理财产品、以持股份为目的的公司等。 如是,以列表形式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并补充披露每层股东 的出资方式及比例、资金来源等信息;补充披露穿透计算后的总人数是否符合 《证券法》第十条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是否 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规定,如不符合,请按照前述 指引进行规范。(4)补充披露本次方案是否构成重组上市。请独立财务顾问、 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补充披露最终股份发行对象的相关信息,并核查发行对 象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答复: 根据新余中院裁定批准的《江西赛维重整计划》和《新余赛维重整计划》, 拟以股票方式清偿的破产重整债权人的最终受偿情况包括如下几类: 第一、破产重整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决定直接参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成为本次的交易对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第二、破产重整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 债权转让后由债权受让方参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债权受让方成为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第三、对于部分不愿意接受股票方式清偿且难以及时完成转让的债权人,经 过债权人申请及新余中院的批准,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清偿债权; 第四、对于部分拒绝执行法院生效裁定书的债权人,经管理人申请,由新余 中院指定新余市聚能(国有独资公司)对上述债权人的受偿股 份予以提存。 一、江西赛维以股票方式清偿的破产重整债权人的最终受偿情况 最终发行股数 现金对价调 序号 债权人 最终受偿情况 债权受让方(如有) (万股) 整(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铁路投资集 1 债权转让 1,.cn)凯乐科技临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所持北京大地信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融资能力,保证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广东一创恒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人民币2亿元,期限二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所持

北京大地信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凡卓”)向北京大地信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合投资”)、自然人高维臣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大地信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信合”)51%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转让完成后,上海凡卓不再持有大地信合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凡卓与信合投资、自然人高维臣于2017年12月15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海凡卓将持有的大地信合28.64%股权(对应208.6979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信合投资,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万元,上海凡卓将持有的大地信合22.36%股权(对应162.8721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高维臣,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万元。转让完成后,上海凡卓将不再持有大地信合股权。

(二)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以具有从事的北京中天和出具的《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大地信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评估项目报》(中天和资产[2017]评字第00161号)为定价依据。

公司于2017年 12 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北京大地信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此次出售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甲方)名称: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支路171号7幢150室

注册资本:601.988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通讯科技、通讯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凡卓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凡卓系凯乐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1日,凯乐科技持股95%,凯乐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凯乐华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持股5%。

2、(乙方)名称:北京大地信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A座161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北京大地信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大地信合员工持股平台,截止2017 年11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为:资产总额为864.45万元,资产净额为207.30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0.19万元(未经审计)。

3、(丙方)自然人高维臣、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26号院**楼,近三年来主要担大地信合经理。

信合投资、自然人高维臣系大地信合原股东,分别持有大地信合16.47%、8.56%的股权。除此之外,凯乐科技、上海凡卓与信合投资、自然人高维臣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

(一)公司中文名称:北京大地信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A座1609室;

注册资本:728.5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产品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二)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情况说明:公司2015年底控股子公司上海凡卓持有大地信合 51%股权,为人民币6119.76万元。北京大地信合主要业务为国防领域的通信、测量及控制技术,提供基于标准化及单一客户、单一产品的设计,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和可扩展性的CompactPCI/ATCA、VME/VXS/VPX、V**、P**等总线产品。

(四)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6月30日,大地信合资产总额7,713.46万元,负债总额1,026.41万元,6,687.06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34.53万元,营业利润505.20万元,净利润429.27万元。

(五)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六)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经具有证券资格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大地信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中天和资产[2017]评字第00161号),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6月30日。本次评估分别采用两种方法进行,在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论。大地信合在持续经营前提下,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北京大地信合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13,584.82万元(:壹亿叁仟伍佰捌拾肆万捌仟贰佰圆整),比账面价值6,687.06万元增值6,897.76万元,103.15%。以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公司51%股权最终交易价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评估对重要评估参数的选取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数值合理,评估结果公允合理。

转让方(甲方):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北京大地信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丙方):高维臣

1、甲方持有北京大地信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信合”或“目标公司”)51%的股权。

2、乙方、丙方分别持有大地信合16.47%、8.56%的股权。

3、甲方拟将持有大地信合51%的股权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丙方。股权转让后,甲方不再持有大地信合股权。

甲方与乙方、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丙方转让自己持有的大地信合股权事宜达成一致,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与乙方、丙方经协商一致,确认本次甲方转让持有大地信合51%股权(对应出资额371.57万元)的款总额为万元,其中:

1、甲方同意将自己持有的目标公司的28.64%股权(对应208.6979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转让的目标公司的 28.64%股权(对应208.6979 万元出资额),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万元。

2、甲方同意将自己持有的目标公司的22.36%股权(对应162.8721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甲方转让的目标公司的22.36%股权(对应162.8721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丙方,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 万元。

甲方与乙方、丙方确认上述股权转让款金额,本协议签署后,无论目标发生任何改变,本次股权转让款金额均不得进行任何调整和更改。

二、本协议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款按照下列方式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支付:协议签字当天,乙方支付给甲方500万元作为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以乙方付款凭证为准)。

2、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乙方、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017年12月25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万元,其中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万元、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万元。

3、甲方在收到乙方、丙方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后的2日内,应与乙方、丙方到目标公司注册登记部门,办理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51%股权全部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乙方、丙方将应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款所对应价值部分股权,即乙方、丙方分别持有的16.55%、7.88%股权(对应120.5321万元、 57.4102万元出资额)在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对甲方的。待乙方、丙方在约定时间付清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后,甲方应保证在7日内申请解除对乙方、丙方的。

3、第三期股权转让款支付:乙方、丙方应在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后50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万元,其中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万元、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万元。

三、本次股权转让之全部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因产生的行政费用等由各方共同承担。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确定了大通信产业的发展战略,为了进一步聚焦主业,做好专网通信、光通信等业务,集中人才、资金优势实施通信信息安全项目建设,剥离出与通信产业不相关或者关联性不大企业,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1、上述《》生效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凡卓将不再持有大地信合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 ,不再享有投资大地信合收益。

2、本公司及上海凡卓不存在为大地信合提供担保,不存在或受托理财的情况,以及大地信合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

A.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资本公积  500

B.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0
   贷:投资收益  500

C.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0

D.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0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允价值变动什么科目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