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说法】工程做完,包工头带着钱跑了 施工人员该如何维权
家住兰州的黄先生在一家工地上干活,半年后工程竣工。黄先生找包工头要工资,包工头说要等他先同发包方结算,拿到钱后再发给施工人员。过了几天,黄先生再次联系包工头,竟发现自己已被拉黑。之后黄先生得知,工程发包方已经将钱款结清,给了包工头。
黄先生并没有与包工头签合同
被拖欠工资后也没有欠条
他有的证据仅是与包工头之间的短信
找不到包工头,黄先生觉得很委屈,辛苦半年等于白做了。无奈中,他找到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政和律师,想从法律角度咨询如何维权。
贾政和律师分析认为,针对黄先生的遭遇,他首先得要证明自己在工地上工作过,工作的时长以及被拖欠的工资金额。“我国法律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劳动者主张工资,必须证明自己的劳动者身份,如考勤卡、工资单或是工作证、标有施工单位名字的工作服以及安全帽等,都可以证明自己在该工地上干过活。包工头回的短信以及与黄先生之间的电话录音,也可以作为被拖欠工资的证据。”贾政和律师说。
找不到包工头,贾政和律师建议黄先生可以向建筑施工企业,也就是发包给包工头的一方主张工资。因为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还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据此,黄先生可以到建设部门了解建筑施工企业,然后找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资。即便是包工头挂靠施工的情形,也应由被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贾政和律师说。
贾政和律师表示,黄先生还可以寻求相关政府部门帮助。“法律赋予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并有权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贾政和律师说,当农民工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时,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