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什么会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环境污染的违法案例中,很多涉及到危险废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围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小编特将相关问题整理如下,以供大家参考。
什么是“严重污染环境”?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什么是“后果特别严重”?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

如何认定危险废物及其数量?

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废物,可以依据涉案物质的来源、产生过程、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证据,结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出具的书面意见作出认定。

对于危险废物的数量,可以综合被告人供述,涉案企业的生产工艺、物耗、能耗情况,以及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证据作出认定。

什么是“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应该如何定罪?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指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不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论处。”

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单位实施环境污染相关犯罪如何定罪量刑?

对于单位实施环境污染相关犯罪的,适用与个人犯罪相同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实施环境污染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1)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2)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3)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或者被责令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4)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实施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但行为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消除污染,全部赔偿损失,积极修复生态环境,且系初犯,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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