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小时工作制两班倒应该订立普通的劳动合同,超过8小时的,应当算加班,加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资: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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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苏州|解答问题:39952条
如何约定?建议协商解决。
您好,我现在一家混凝土公司工作,24小时工作制,两班倒。即上24小时休2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且就每年春节时候休息几天。工资里包含加班费,但只有周六日算加班,支付基本工资(1850元)200%的加班费。而我们实际的工作时间平均到每天是那天12小时。另外,我的劳动合同已于2015年7月到期,截至到现在,公司依然没有与我续签合同。我现在有两个问题1.能否申请加班费赔付。2.能否为无劳动合同申请双倍工资赔付。请问,我哪项维权能得到法律支持?
加班费是可以主张的,对于未续签合同要求双倍赔偿的各仲裁理解不一样,不一定能得到支持
我06年的时候在台达做过一个月员工,很垃圾的,伙食很差,管理人员素质更差(站在凳子上骂人),基本上都是陕西人.不过如果做管理的话,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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