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复核申请提出后,工作人员会瓶签模糊的药物应认真核对对计算吗?会不会有漏加的分数

下月起,成人高考网上报名!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
我省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将于10月27日至28日举行,
网上报名将于9月1日开始。
据了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3种。
根据安排,今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如下:
9月1日9时至9月4日18时,网上信息输入阶段;
9月7日18时,网上缴费截止;
9月4日至9月8日,现场信息确认(第一次专业志愿确认);
10月19日9时至10月26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11月28日9时至11月30日18时,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
12月15日9时至12月16日18时,征求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是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唯一报考平台,报考考生应按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点击“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届时,考生本人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按自己选择的时间到自己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凭网上预报名信息单进行报名信息现场核对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报考费不退。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各成人高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编制专业招生计划,部分专业可能因报考人数原因,未下达招生计划,报名时选择该专业的考生,相应志愿将失效。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认真查看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数,凭个人账号和密码对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进行第二次确认,考生可对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调整。
2018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和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批准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院校,并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后,方可在我省招生。
实行全国统一招生的各有关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应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有关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3种。省教育厅编制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参加报名。
7.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我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信息输入时间:9月1日9:00-9月4日18:00
2.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4日-9月8日
(三)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18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报考须知》、院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说明。
1.网上信息输入(含专业志愿)
(1)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考生签订网上报名协议、《考试诚信承诺书》,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通讯地址等)和报考院校及专业志愿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名1次。
(2)考生一般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点和考试地点。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3)考生核对自己输入信息无误后确认提交,并在现场确认前进行网上缴费。专升本考生,系统将通过学信网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请记下系统给出的网上报名号ID,并牢记自己本人设定的账号、密码(此账号密码还将适用于考生成绩查询、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录取信息查询和填报征求志愿等,须妥为保管)。
2.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可分别填报3个院校,每个院校填报2个专业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高起专院校专业。
(2)招生计划备注栏内的招生范围注明限招“系统职工”、“委培单位人员”的属限招条件;“面向××地区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户口不限制;没有注明的即面向全省招生。院校学习形式为业余的主要是面向本地区招生。
(3)在现场信息确认前,考生如需修改志愿信息,可凭自己的账号及密码上网修改。但经考生本人现场确认后的报考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3.现场信息确认(含第一次专业志愿确认)
(1)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考生按选定的时间,到已选择的信息确认点,凭本人的网上预报名个人信息单进行报名信息核对确认,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报考费不退。
(2)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
(3)采集个人照片信息。
(4)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核对无误并签字后交现场确认点存档。
4.现场信息确认有关要求及交验材料(逾期无效)
(1)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居民身份证者不能报考。外省籍户口的考生还须持工作单位证明。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成人高校专科毕业生须持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表》。网上报名时,学历信息网上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应于10月12日前向确认点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逾期未提交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报考费不退。
(3)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免试和录取加分投档的考生,须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须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交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考生,须交验毕业证书和义务兵役退役证书;“下基层”服务期满证书和单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下载《2018年福建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花名册》并审核,将符合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册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6.第二次专业志愿网上确认。时间:11月28日9:00-11月30日18:00。各成人高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编制专业招生计划,部分专业可能因报考人数原因,未下达招生计划,报名时选择该专业的考生,相应志愿将失效。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认真查看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数,凭个人账号密码对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进行第二次确认,考生可对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调整。
(四)报名信息采集标准
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五)报名考务费用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函〔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应交纳报名考务费每生160元。
(六)报名组织
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现场信息确认点,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考试日期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27日-28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3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对照表见附件4。
(三)考试内容及时长
统考科目由教育部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升本每科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四)试卷形式
我省高起本、高起专以及专升本的统考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评分,采用答题卡作答方式。
(五)专业加试
1.报考高中起点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相关成人高校必须组织专业加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报考专升本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是否加试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有关高校自行确定。
2.加试科目:美术专业《素描》、《色彩》;音乐专业:《声乐》、《器乐》;体育专业:《100米跑》、《铅球》、《立定跳远》。
3.考生持艺术(体育)专业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所报考第一志愿学校的专业加试。
4.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在11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录取时院校必须确定合格标准。
(六)考试组织
1.成人高考工作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本地区的考试工作。考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点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准考证号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全省统一随机编排生成。
10月19日9:00-10月26日,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包括备用卷、答题卡等)在启用之前属国家绝密材料,应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3.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遵纪守法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做好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它与考试相关的工作;要严格执行选聘和回避制度,严防徇私舞弊和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任何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
(七)阅卷及成绩查询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组织统一进行,实行评卷院校负责制的管理体制。考生成绩由本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一)录取形式、时间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常规志愿录取和征求志愿录取两个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从12月10日正式开始,12月23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2月10日至14日为专升本院校录取;12月10日为高起本院校录取;12月11日至14日为高起专院校录取。
2.12月15日9:00至16日18:00为网上填报征求志愿时间,凡未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征求志愿。
3.12月17日至23日为征求志愿录取。
(二)录取工作机制
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制度,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要充分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按分科类招生计划数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文考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体育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须报教育部备案。
(四)投档审录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上线的考生电子档案材料向招生学校全部投档,学校按第一专业志愿审录。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达考生本人。
六、录取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运动员报名时必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二代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岁以上人员(日前出生)。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上述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不得累计。
七、信息公开公示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时间为2019年春季。新生入学时,招生学校应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9:00-11:00
14:30-16:30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9:00-11:30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一门
14:30-17:00
2018年福建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网上信息输入
9月1日9:00至9月4日18: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9月7日18:00
现场信息确认(第一次专业志愿确认)
9月4日至9月8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19日9:00-10月26日
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
11月28日9:00至11月30日18:00
12月15日9:00至12月16日18:00
记者 许含宇
掌上福州看新闻都用它
fuzhouri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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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力保障高考安全顺利
各地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责任,切实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全力保障今年高考安全顺利。各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把好考场入口关和出口关,强化考试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考试安全保障能力。开展全覆盖式考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考务工作管理水平。成立多部门组成的高考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细化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力保障高考安全顺利
各地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责任,切实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全力保障今年高考安全顺利。各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把好考场入口关和出口关,强化考试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考试安全保障能力。开展全覆盖式考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考务工作管理水平。成立多部门组成的高考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细化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稳步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探索建立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改进投档录取模式,继续实施艺术类本科招生“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增加高校和考生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允许设区市为主管理的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面向当地招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有关高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在上海市、浙江省的招生计划安排、招录政策衔接等工作。
三、着力加强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各地高校要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全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加强高考报名、高考加分、农村专项等方面的资格审核,严防资格造假,维护招生秩序。健全省级、市级、县级、高校、中学等多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安全防护,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严防信息数据泄露。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以谋取非法利益。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全面做好招生宣传服务工作
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中有关涉考条款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要以今年高考考生为对象,通过开展纪律和法制教育、发放考生手册、组织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和考生须知等形式,多渠道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高考期间在校生的跟踪管理,逐一掌握学生动态,严防在校生参加高考替考。各地各校要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各地要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要求,周到细致地做好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服务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高校招生工作主要包括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志愿填报、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招生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会)在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高校招生工作。省招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考试院,代表省招委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日常工作。省招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2.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统考试卷的印制工作,负责本辖区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组织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统考等省级统一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
3.汇总高校在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4.指导、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
5.履行公开和监督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职责,对本地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及所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6.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7.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
8.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9.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11.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成立本级招委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委会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招生工作。招委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本地高校的负责人兼任。招委会下设办公室,系招委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委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日常工作。同级人民政府应从本地实际出发,确定招办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和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要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招生经费在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各市、县(区)招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一级招委会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
2.负责本辖区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同级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组,并根据上一级招委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操作规程和处理突发事件(含突发自然灾害、恐怖及恶性破坏、急性传染病预防)的有效应急预案。
4.负责本考区统考试(答)卷保密室及考点(含考场网上巡视系统)的标准化建设,考点所在中学外语听力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以及试(答)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等全过程的安全保密工作。
5.负责组织本考区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体检、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考试、志愿填报等工作。
6.按规定要求采集、管理考生有关信息,确保考生相关信息采集的完整与准确。
7.负责本考区试(答)卷保密室值班和保卫人员、考场监考员、巡视员及其他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调、培训、考核工作。
8.根据上一级招委会的要求,做好招生考试有关数据的汇总、统计与上报,命题、评卷教师的考核、选派,主持或参与部分高校特殊专业的面试、口试和专业考试的管理以及当年考生报考资料的整理发放和保管等工作。
9.组织开展本地区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宣传、咨询工作和培训工作。
10.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接受并处理考生及群众的来信来访。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本地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根据工作需要,高校可成立招生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组。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高校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10.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按《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6〕11号)执行。
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第九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招生信息标准和有关要求,制订我省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建立考生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对采集的考生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汇总、整理,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具体体检工作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20号)执行。
对各地按正常程序上报有异议的考生体检结论,由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单位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做出最终裁定。
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2017年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
报考文史类以及报考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等四门。报考理工类以及报考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等四门。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考生总分为各单科卷面成绩之和。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包括听力考试部分,听力考试部分卷面分值为30分。
全国统考科目中外语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外语口试的实施。外语口试工作全省统一定于6月12日-14日举行。考生须于5月15日至5月17日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获得批准后按各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外语口试。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第。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的相关工作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34号)执行,体育类省级专业统考的相关工作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32号)执行。
考生必须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并提交《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和《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6月6日前,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诚信考试和法治警示教育,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第二十一条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须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试规则、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指令和考点的其他管理安排,自觉诚信考试。进场考试后,必须在“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考试前,经批准已被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以及其他类型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
第二十三条
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招委会和有关各高校均须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加强保密室网上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考试管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报告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五条
全国统考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具体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考务管理规定和《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实施细则》(闽招委〔2017〕3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全国统考答卷的评阅工作,实行省招委会领导下评卷点负责制。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
全国统考的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作为评卷点的高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有关要求,加强网上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大网上评卷基地建设力度,强化对评卷教师的选派、培训与教育管理,确保过程安全、宽严合适、结果准确、按时保质完成评卷任务。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做好本地评卷教师的考核、选派与保障工作。
评卷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7〕10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
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不向社会公布。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由考生本人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复查分数,但不查卷。
第二十八条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第二十九条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具体审核要求和时间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7〕6号)执行。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考生志愿的填报
第三十一条
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三十二条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规定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参考高校的招生计划,自主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考生务必认真选择、细心核对,确保志愿信息正确。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三十三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招委会组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四条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三十五条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高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第三十六条
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联络与沟通,及时做好平行志愿模拟投档(即高校生源分布统计)、投档比例的最后确定、特殊类型考生(如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的预先录取,以及网络数据的安全防范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报送调档比例,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核、预录、退档、上载考生电子档案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高校要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和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包括常规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
第三十九条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第四十一条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应按时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我省生源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我省生源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第四十二条
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批次征求志愿时进行,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如线上生源不足,允许降分: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第四十三条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原则上与高校自主招生同时进行。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十四条
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3日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四十五条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核实。已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福建省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后,形成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所传报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及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予以注销,并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四十七条
经福建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省教育考试院按每生35元的标准向招生院校收取计算机网上录取费。
第四十八条
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各级招委会和高校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考生的来信来访。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日起,获得上述第2、3、4、5项有关奖项、名次、称号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第五十一条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烈士子女。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第五十二条
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 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日起,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第五十三条
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日起,取消上述2个加分项目。
第五十四条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日起,获得上述项目有关称号者,不再具备高考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5.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第五十五条
符合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要求具有加分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报,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符合第五十一条所列1、2的异地借考考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上交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逾期不受理。考生名单、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项目必须由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报名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中学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将不具备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使用。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最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信息公开及规范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本省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本省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投档分数线、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享受加分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高校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本校特殊类型招生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拟录取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和考生信息,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考生信息等。  
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第五十七条
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不得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生源。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或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不得未经考核发放专业合格证或圈定合格名单;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第五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新生入学与入学复查
第五十九条
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于8月10日后到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地点领取“考生报考材料袋”。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考生应按高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将本人报考材料交给学校。考生领取“考生报考材料袋”后因故不报到就读的,必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考生报考材料袋”原封不动交回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如未交回或逾期交回,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和在职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按原单位的规定办理接转手续。?
为确保新生质量,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后,要组织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六十一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省级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第六十二条
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级招办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六十三条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学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保送生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五条
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第六十六条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和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发布。
第六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2015年高考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4日。
福建省2015年高考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4日
闽招委〔2014〕8 号)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
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身体健康(执行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和全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福建省户籍考生;或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省户籍考生;或在中国定居并持有福建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高职招考等)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201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特长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等,下同)应于日-4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某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并考试。
(二)现场确认
1.县 (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申请在本区域内参加考试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日-8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下同)。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非福建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所有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还须提交由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应认真核对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内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亲自签名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按照闽价费〔号文件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105元/生。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1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6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报考。
2.在填报升学志愿时,文科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文史类其他批次院校(专业),理科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理工类其他批次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二)考试科目
1.2015年我省普通高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从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或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时注明)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报考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的考生,还应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须先取得相应类别、层次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4.考试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等。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其他考生由其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中。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有关部门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招委会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从办人民满意的高考高招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订本地区的报名工作方案。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知晓相关政策,按时参加报考。要协调好有关部门,为报名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对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务必使他们熟练掌握报名资格和报名条件等相关政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流程及操作技术,严防工作失误。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弄虚作假。
(三)提升服务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报考确认点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采取多种形式为考生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非福建省户籍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处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以热情的服务态度,良好的工作效率做好普通高考报名服务工作,让考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据介绍,第一种高考模式是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考,考试内容为技能加文化知识;第二种高考模式就是现在的高考,学术型人才的高考。技能型人才的高考和学术型人才的高考分开。鲁昕说:“在高中阶段,16岁就可以选择你未来发展的模式。当然不管你选择的是什么模式,你都可以实现你的人生目标。”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22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我国即将出台方案,实现两类人才、两种模式高考。
据鲁昕介绍,第一种高考模式是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考,考试内容为技能加文化知识;第二种高考模式就是现在的高考,学术型人才的高考。技能型人才的高考和学术型人才的高考分开。鲁昕说:“在高中阶段,16岁就可以选择你未来发展的模式。当然不管你选择的是什么模式,你都可以实现你的人生目标。”
“技术技能型有三种人,第一类是工程师,第二类是高级技工,第三类是高素质劳动者。”鲁昕解释说,之前的职业教育只讲技能,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产业升级,技能需以技术为基础。
据统计,近几年来,我国每年从中高等学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毕业生总量约在1700万人左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不足矛盾已成为短期内新增劳动力就业结构性矛盾的突出表现。鲁昕说:“2013年有140万人通过第一种高考方式,进入技术技能类型的教育。这140万学生还有三年毕业,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找到相当好的工作。”
高考就像是一把尺子,中国人用它来测量高中生的知识和能力,以它测量的结果来选拔进入大学的学生。张敏强就是做这把尺子的人。他从1986年开始参与高考命题,至今已快叁十年。如今,他越来越担心做不准这把尺子,要用一把尺子来衡量每年900万的考生,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说,都难以做到。
高考就像是一把尺子,中国人用它来测量高中生的知识和能力,以它测量的结果来选拔进入大学的学生。张敏强就是做这把尺子的人。他从1986年开始参与高考命题,至今已快叁十年。如今,他越来越担心做不准这把尺子,要用一把尺子来衡量每年900万的考生,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说,都难以做到。
高考制度运行了60多年,影响深远,利弊也十分明显。2013年上半年,国家将发布高考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高考怎么改?牵动着亿万中国人的心。
分省命题造成浪费
记者:高考现在被叫做“一考定终生”,您从事了近叁十年的高考命题工作,能否介绍一下高考命题是怎样运作的?
张敏强:高考命题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高考命题人大部分来自高校。为了试卷保密,命题人都要封闭起来,把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都收上去,还要签保密协议。违反《保密法》,最重要的判刑7年。
我从1986年开始做高考命题,到现在已经接近叁十年了,以前在教育部的命题队伍是非常稳定的,20多人做一科,都是出名的教授,也很认真,命题质量也很稳定。后来因为有人漏题,就开始要把命题人都“关”起来,一关一个多月,最长我被关过叁个月,不准打电话,不准写信,就快被关傻了。到90年代后期,由于我们人少,都靠得住,从来没有出现过漏题,就又放我们回来。
2000年,教育部决定实施分省命题。现在,全国有10多个省市实行自主命题,佔全国考生约65%。分省命题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命题的质量也不高。有一个统计,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高考试题的总成本每年大致是150万元。而参加自主命题的省市,其直接开支都在150万元以上,有的省份甚至高达600万元。全国每年仅用于高考命题的开支就达1亿多元。另外,由于各省命题水平和组织水平不一致,分省命题的试题质量也很难得到保証。
命题质量不一缺乏标准
记者:“一考定终生”的高考制度有很多争议。作为一个高考命题人,要怎样把高考这把尺子做得尽可能的准确?
张敏强:考试本身是一门科学,就好像一把尺子。比如,你的数学水平,客观讲,应该有60分,但老师出了一份试卷,你考出来的隻有40分,那这份试卷作为衡量你数学成绩的“尺子”就是不准的。老师说,你怎么学得这么差?其实,你可以反问老师,你是怎么出题的,为什么我会的没出,不会的出一大堆。由于各省命题经常换人,高考也经常出现“大小年”现象,今年容易明年难。
考试误差必须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比如作文,评卷的老师为了减少误差,成绩就不断趋中,60分的作文分,平均分就达到40多分了,作文写得再好,也多不了10分,这样优秀的学生就很吃亏。
高考是大型的国家考试,首先要保証其科学性和规范性,才能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对高考的测评可以考察高考试题的可靠程度和准确度。一份试卷,如果高水平的学生无法把分数拉开,低水平的学生反而全都会做,那就不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但高考命题质量究竟怎么样,我们现在没有一个评价体系。考试结束了,没有人对考试的结果做分析,学生得不到反馈,中学教师也得不到反馈,高考单纯地变成一种选拔考试,缺少了评价功能。
近年来,高考的结果变成只是划分各层次院校的录取分数线。每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权威发布的高考试题分析“白皮书”、结合高考结果的教学分析等,都不见了。因为缺乏第一手资料,各出版商随意编写的、盈利性的各种出版物到处可见。高考评价功能的缺失,对深化高考改革有致命的副作用,特别对中学教育不公平。因为考试命题质量的高低影响考试的成绩。比如,某考生成绩不理想,有可能不是考生水平问题,而是试题问题,或覆盖面不够或有偏差。而考生、教育教学研究部门难以或无从知晓考试试题质量的真实情况,考生在答题中存在的问题或教学上的缺陷,也无从查找依据和塬因。
建议由非营利考试机构命题
记者: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的一个方向是“招考分离”,怎样才能实现招考分离?目前,高校自主招生的制度该如何完善?
张敏强:2003年,教育部正式批准22所高校拿出5%的招生名额,进行自主招生。现在,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已达90所,录取逾10万人。但现在对自主招生出现了很多质疑,认为不公平,有猫腻。有人又提出来,干脆回到从前,还是高考说了算。
按道理,自主招生,绝对是好的。国外也都是这样。问题是,我们现在的自主招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招生,教育部、招生办权力很大,干扰自主招生。并且,连高校也不知道自己要招什么样的人,结果隻能通过考试,自己命题有困难,现在又多家联合起来考试,找不到命题的人,结果最后还是交给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那帮专家来命题,其实都是一个模板,成了“小高考”。
自主招生真正做得好,必须要实现招考分离。比如美国,他们并没有像我国的教育部那样的高校招生考试的行政管理机构。他们的招生主要由校外独立服务机构运作高校入学考试,并且是民间机构。目前主要有两家:美国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和美国大学考试项目测试中心这两家。这两家民间机构实施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行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受政府干预。民办机构为了自身的声誉、生存和发展,会特别注重独立性与公正性,服务观念较强,不仅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职业信息等优质服务,还尽可能地为各中学、高校提供信息和服务。
我觉得,条件成熟的时候,我国也应该建立3~4个考试命题及评价的非营利性机构,各省、甚至各院校都可以自主选择他们提供的产品(考试卷)。
2014中国自主招生联盟
北约联盟、华约联盟、卓越联盟、京都联盟、暂不结盟大学
2014中国自主招生联盟
北约联盟、华约联盟、卓越联盟、京都联盟、暂不结盟大学
2014综合排名
办学类型、等级和层次
中国研究型
中国顶尖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顶尖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顶尖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顶尖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一流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顶尖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一流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中国高水平和知名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中国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高水平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区域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高水平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高水平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高水平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行业特色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区域特色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区域特色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国知名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黑龙江大学
区域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区域特色研究型
中国知名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中国知名大学
自从中央决定深层次高考改革后,高考改革话题日渐增多。“高考不分文理科,是加压?还是减负?”“取消文理分科,现在的高中生受不受影响?”“文理科不分,考试怎么考?”“如果我的孩子有些偏科该怎么办”……关于此类的话题,近日在许多中小学家长群里讨论得相当热烈,其中“高考不分文理科”的决策点爆舆论点 。
自从中央决定深层次高考改革后,高考改革话题日渐增多。“高考不分文理科,是加压?还是减负?”“取消文理分科,现在的高中生受不受影响?”“文理科不分,考试怎么考?”“如果我的孩子有些偏科该怎么办”……关于此类的话题,近日在许多中小学家长群里讨论得相当热烈,其中“高考不分文理科”的决策点爆舆论点 。
探索招考分离、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一年多考……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释放出多个推进高考改革的信号。近日,教育部(微博)新闻发言人续梅透露,目前,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文理不分科方案将很快出台。
文科生、理科生将成历史
和正在高中阶段读书的学生不同,绝大多数中高考“过来人”表示支持取消高中文理分科。他们经历过高考,很多都是已经进入大学的学生,他们认为在高中阶段过早分科,并不利于他们在大学的学习。
文理分科实际上是导致人才培养水平下降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导致了我国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的分离。著名中高考专家、题型研究专家、人人学教育创始人贾岳临表示,从莱布尼茨到达·芬奇,从沈括到钱学森,古今中外,文理兼修的大家不胜枚举。从人类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些出色的人物都是贯通文理的大家。
不分文理科更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理科班学生不学政史地等知识,可能会缺少文化底蕴。而文科生不懂理化生,思维可能会缺少理性和条理。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那些文理科都有所涉猎的人,思维更广泛,能够灵活变通,对未来的发展更有利。文科的修养,点亮了理科的创意;理科的逻辑,完善了文科的架构。
6科全考,学生负担会增加?
部分高中在读学生认为,按现有的高考制度,6门的科目已让他们“鸭梨山大”。取消文理分科就意味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和地理全都考,这样会不会增加学生的负担?
对此,贾岳临表示,“文理分科时,很多内容不仅考得偏、难、怪,而且很多知识与实际生活根本没有一丁点关系,辛辛苦苦学来的知识到头来因为用不着而遗忘,这多少有点像做无用功。”
正在读高二的学生小刘对记者说:我是理科生,我不知道学习线形代数会对我的未来有多大的帮助。但老师说你必须学习这些东西,否则高考的时候你就拿不到高分,那样我的清华北大梦就破灭了。其实,我真的蛮喜欢学地理历史,但一没时间二没精力,我真不知道学习牛顿定律会对我的未来有什么帮助。
“取消文理后,会在学习内容、总量和分数上进行控制,六科只是基础知识的学习,考试也只会考一些基础知识,难度肯定会大大降低。”贾岳临说,在教学的同时,还会强调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综合运用能力。
“文理不分科”,与国外接轨
据了解,美国大学录取新生的标准包括:高中毕业前一年的学年平均成绩、学术能力评估测试(SAT)的成绩及学生的社交参与能力等。在英国,高中生对科目选择的自由度也很大。
“这是中国教育方针战略的重大进步,虽然不能说使我们在考试形式与考试机会上与国际完全接轨,却在理念上迈出了一大步。”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教授、博士生导师宋伟指出。
人才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中国在人才方面不仅要在量上取胜,更要从质上取胜。“文理不分科”将培养更多综合型人才。
文理不分科,肯定是好事
“从学生的长远发展来看,文理不分科肯定是好事。”在教育界,支持文理不分科呈“一边倒”的趋势。
不少一线教师表示,在常年的教学实践中,他们深深感到文理分科的弊端:学生知识面窄。文理科很多知识都是互相补充的。由于过早分科,导致教学上有一部分时间需要对文理学生分别阐述基本的文理知识,既消耗时间又讲不透彻。文理分科过早使正处于求知最佳阶段的青少年知识短缺,不利于学生以后的发展。
高考制度将随之改革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透露,“文理不分科”的提法应该是教育部即将出台的一份文件中的内容,这份文件将会提供《年高考高招框架方案(征求意见稿)》框架下的具体措施。
储朝晖指出,认为文理不分科会加重学生负担的看法是在过去的高考制度下做出的判断,例如山东、江苏等省区都曾经在文理分科和文理不分科之间“徘徊”。他分析,过去之所以出现文理不分科之后效果不佳,是因为课程设置已经发生变化,但高考制度没有跟上变化。
在储朝晖看来,未来在实现文理不分科之后,高考制度会随之改革,高考的定位会发生变化,由考查知识变为考查综合素质。“比如考查学生运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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