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这边要造一条道路工程专业,要拆迁了,但是现在还没动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内环路首期工程动工的通告 - 法规库 - 110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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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内环路首期工程动工的通告
发布文号: 穗府[1997]98号
  为改善本市中心区的交通紧张状况,减轻交通压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内环路首期工程于1997年年底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环路首期工程包括中山一路西段、东山口段、东华南路段、东湖路段等四标段。本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在1998年3月31日前拆迁完毕。&  二、工程建设红线(包括复建楼房建设红线)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划定。有关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线迁移补偿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三、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已按城市规划安排给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建设用地内需拆迁的房屋,由建房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负责补偿安置。各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发出的拆迁通知之日起90日内,负责拆迁完毕,腾出扩路用地。其他地段的房屋,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拆迁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自接到该办拆迁通知之日起60日内,统一迁往白云花园、瑞宝花园和南晖苑安置定居。如进行房屋作价补偿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的方法进行估价后给予补偿。&  四、工程红线范围内需拆迁的房屋,其所有权人应自接到拆迁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属无业主房屋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依法办理代管;属违章建筑的,应无条件限期拆除,不予补偿安置。&  五、在工程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属单位负责迁移,被迁移的管线按原规模、原标准给予补偿。被迁移的管线需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其超过部分的工程费用,由管线所属单位承担。未经报建批准擅自铺设的管线,不予补偿,并限期拆迁。&  各管线所属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的拆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现有管线的报建批准资料、位置、数量、深度等情况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该办及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时,管线所属单位应派员到现场监理。&  六、被拆迁人如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由双方当事人核实征用、收回土地或被征拆建筑物的面积、构造、质量或管线规格等资料,提交有关部门裁决后再办理补偿手续。在解决纠纷期间,可实行先拆迁、后解决纠纷的办法,先行腾出土地,以保证工程按期施工。先行拆迁的,应做好前期的测绘、拍照、估价等证据保全工作。&  七、对不服从拆迁的单位或个人,经说服教育仍不按期拆迁的,依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拒付强制拆迁费用的,可先由拆迁人垫付,再从被拆迁人的搬迁费或其他费用中扣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一)阻挠、干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刁难、围攻、殴打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妨碍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或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  (三)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偷窃、破坏、抢夺公私财物的。&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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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门口是村里的路,被别人多年前造房子了,现在他房子扒了,我有没有权利不让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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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  地铁1号线预计2020年底通车 ;5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完成编制成果 ,年底前完成报批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位增加到约8.5万个……8月16日,市规划局滕军红副局长做客“网络在线问政”与广大市民、网民就“市南区规划”专题与大家进行交流,听取广大市民的设想与建议。
  交通:市南区20余处路口规划拓宽,地铁1号线预计2020年底通车
  网友: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说规划对523处路口进行渠化展宽。市南区有哪些路口要渠化展宽吗?
  滕军红:按照在编的《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为了缓解道路口交通拥堵,提高安全性和通行能力,在市南区规划论证了延安三路-江西路交叉口等20余处路口进行拓宽改造,最终渠化路口数量和具体方案以批复的路网规划为准。道路建设主管部门将根据交通和周边地块改造情况逐步实施。
  网友:地铁1号线进展得咋样了?
  滕军红:我局已办理完成地铁1号线的相关规划许可手续。据了解,目前市地铁集团正加快推进地铁1号线的建设工作,预计2020年底通车,具体工程进展事宜建议咨询市地铁集团。
  网友:香港路太古广场地下通道能否与地铁燕儿岛路车站连接?
  滕军红:据了解,地铁集团对燕儿岛路车站与太古广场连接通道进行了预留,我局将把您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市地铁集团,详情请咨询市地铁集团。
  网友:青岛市区两个火车站,分别是什么定位?老的铁路不是很早就规划要向哪里平移吗?
  滕军红:根据国家铁路部门正在编制的青岛铁路枢纽总图规划,铁路青岛站、青岛北站均为客运主站。目前我局未收到老铁路平移的相关信息,详情建议咨询市铁路部门。
  网友:请问杭鞍高架二期(南京路-福州路)什么时间动工?杭鞍快速远期有无至海尔路规划?
  滕军红: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杭鞍高架-辽阳路是本市重要的东西向快速路,西起杭鞍高架,东至海尔路,我局已在相关规划中进行了控制预留。经了解,市道路建设主管部门正在进行辽阳路快速路(南京路-福州路段)的方案论证工作,具体实施时间请咨询道路建设主管部门。
  网友:南京路拓宽改造好像说了好几年了,怎么迟迟不见动静?
  滕军红: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南区中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南京路道路红线规划控制为40米,具体拓宽改造计划请向道路建设主管部门咨询。 网友:请问合肥路有无建设立交桥的规划?
  滕军红:合肥路是一条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35~40米,远期将结合黑龙江路等道路改造对合肥路交叉口方案进行论证 。
  规划:市南区正进行6个控规片区的控规修编
  网友:您能先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市南区的基本情况吗?
  滕军红:市南区位于青岛市东岸城区的最南部,东西长12公里,南北平均宽2公里,总面积约30.02平方公里。根据新版总体规划市南区定位为青岛行政文化 、金融商务和滨海旅游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和滨海特色风貌的重要体现区。按照“优化完善、疏解调整、精细提高”的要求,做优做美,通过提高城市存量发展空间品质,实现城区转型发展。目前,市南区正在根据总体规划进行6个控规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包括西片区、中片区、东片区、历史文化街区、八大关及太平山片区、中心区及海岸带片区。
  网友:将来青岛地铁2号线延伸至青西新区区灵珠山之后,轮渡码头会否改成海上旅游码头?
  滕军红:根据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海上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未来轮渡码头在保留交通功能的前提下,会结合本市海上旅游产业发展,兼具旅游码头的功能。
  网友:市南区泉州路17号空地规划是什么用途,为什么闲置多年却不开发利用?
  滕军红:根据正在修编的《青岛市市南区中心区及海岸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泉州路17号地块土地性质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根据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相关要求,土地权属单位拟利用上述用地建设高 、新科技产业孵化器,目前处在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阶段,尚未申请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文旅:5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年底前报批
  网友:市南老城区复兴何时正式出规划建设?
  滕军红:市南老城区共有中山路、观海山、观象山、信号山、无棣路、鱼山、八关山、八大关8片历史文化街区,其中观海山、鱼山、八关山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已获市政府此复,其它5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完成编制成果,年底前完成报批。市南区历史遗产资源丰富,本市近期已成立历史街区更新改造指挥部具体统筹更新改造,我局将积极配合,按照“改善民生,文化回归,繁荣经济”实施街区有机更新,改善居住条件 ,完善配套设施,增加公共空间和旅游设施,早日实现市南老城区复兴。
  网友:最近有个养马岛成了网红,被称为中国的马尔代夫。咱们青岛海岸线这么长,海岛那么多,就没规划一下海岛旅游吗?
  滕军红:青岛市海域空间广阔,海岛散布、陆岛遥望、景色秀美,共有海岛120个,总面积约13.98平方千米。其中,有居民海岛7个,最大的灵山岛面积约7.66平方千米。对于您所提到的海岛旅游规划,将由旅游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海岛保护法和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区位、交通、环保等条件影响,编制青岛海岛旅游专项规划,积极推动本市旅游产业发展。
  配套: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位将增至8.5万个
  网友:老城居民区不仅停车资源不足,就连道路都特别窄,下一步市规划局针对市南老城居民区停车问题有没有专项规划出来?哪些地方要增建停车场?市南区下一步在老城区哪些地方要建智能停车库?
  滕军红:为缓解本市停车难问题,2012年,青岛市组织编制了《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位增加到约8.5万个。在规划指导下,市南区中山公园停车场、奥特莱斯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缓解了部分区域停车压力。今年来,结合新一轮停车资源普查,我局将启动新一轮停车场规划修编工作,将进一步挖潜停车资源 ,结合城市更新、交通枢纽、旅游集散中心、轨道交通停车换乘等增加停车位建设 ,同时通过提高既有停车位利用效率、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以及立体式停车场建设等措施解决停车需求。
  网友:中苑码头有无规划公交场站的计划?
  滕军红:根据在编的市南西片控规,在中苑码头北侧,贵州路以南规划有一处公交首末站,具体位置以批复的控规为准。
  拆迁:轮渡北侧停车场将规划小学、住宅等
  网友:金茂湾至轮渡之间的拆迁房何时拆迁?现在轮渡以北侧公交车停车场有何规划?
  滕军红:该两处位置均位于中岛组团规划建设范围之内,我局已于2012年批复了规划方案。1、经向区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由于尚有部分居民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轮渡附近拆迁房暂时无法拆迁。2、根据中岛组团规划方案,轮渡北侧停车场,将结合其他地块统筹规划小学、广场、绿地、住宅等相关设施。
  网友:滕县路、观城路、云南路、东平路围成的地块有什么具体规划?观城路友实大酒店和观城花园有无拆迁计划?
  滕军红:滕县路、观城路、云南路、东平路围合地块为云南路二期改造项目,2013年我局已批复该项目建筑方案。经向区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由于涉及拆迁安置和土地等问题,一直无法进行建设。经向区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友实大酒店和观城花园暂无拆迁计划。相关具体问题您可进一步向社区、街道、开发建设等区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我局也会积极配合,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城市信报记者 李晓芳
   [编辑: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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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苏州有用的买房建议、有趣的楼市秘闻,买好房、买对房,眼看2018年的第一个季度过去了小伙伴们的生活有没有什么改变呢?现在大家要注意啦苏州今年又要有大改变了94个地方要拆迁!今年,苏州政府发布了13个征地公告你会变成向往已久的“拆二代”吗?来跟着接触君具体了解一下苏府通〔2018〕14号苏州市相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8年第1批次(16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3、4、5、15、16组,石桥村21组;黄埭镇青龙村11、30、31、32、43、44组,旺庄居委古宫6组,斜桥村6组。征地村、组及面积(一)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3组3.1810公顷,其中耕地1.2155公顷;(二)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4组5.5375公顷,其中耕地1.8059公顷;(三)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5组6.7944公顷,其中耕地3.5129公顷;(四)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15组0.6189公顷,其中耕地0.4801公顷;(五)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16组0.0876公顷,其中耕地0.0876公顷;(六)相城区北桥街道石桥村21组0.0857公顷,其中耕地0.0839公顷;(七)相城区黄埭镇青龙村11组5.7552公顷,其中耕地4.4019公顷;(八)相城区黄埭镇青龙村30组0.0042公顷;(九)相城区黄埭镇青龙村31组0.0570公顷;(十)相城区黄埭镇青龙村32组0.0044公顷,其中耕地0.0032公顷;(十一)相城区黄埭镇青龙村43组0.6150公顷,其中耕地0.0134公顷;(十二)相城区黄埭镇青龙村44组0.0171公顷,其中耕地0.0161公顷;(十三)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古宫6组1.3094公顷,其中耕地1.1785公顷;(十四)相城区黄埭镇斜桥村6组3.6400公顷,其中耕地1.8843公顷。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三)青苗补偿标准。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以上的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2.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和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实行社会保障。相关事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3、4、5、15、16组,石桥村21组;黄埭镇青龙村11、30、31、32、43、44组,旺庄居委古宫6组,斜桥村6组的居民请在4月10日到4月25日之间到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开发区国土资源中心所、黄埭国土资源中心所进行登记和复核。苏府通〔2018〕13号苏州市相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8年第2批次(17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相城区黄埭镇方埝村21、22组,旺庄居委古宫5、18组,斜桥村6组;渭塘镇盛泽荡村13~15组,渭北村27组。征地村、组及面积(一)相城区黄埭镇方埝村21组0.5461公顷,其中耕地0.5255公顷;(二)相城区黄埭镇方埝村22组2.5576公顷,其中耕地0.7176公顷;(三)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古宫5组5.4262公顷,其中耕地4.4784公顷;(四)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古宫18组2.4823公顷,其中耕地2.2473公顷;(五)相城区黄埭镇斜桥村6组2.4939公顷,其中耕地1.6447公顷;(六)相城区渭塘镇盛泽荡村13组2.0787公顷,其中耕地1.6171公顷;(七)相城区渭塘镇盛泽荡村14组0.6860公顷,其中耕地0.6282公顷;(八)相城区渭塘镇盛泽荡村15组1.2128公顷,其中耕地0.7595公顷;(九)相城区渭塘镇渭北村27组1.0934公顷。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三)青苗补偿标准。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以上的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2.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和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实行社会保障。相关事项(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相城区黄埭镇方埝村21、22组,旺庄居委古宫5、18组,斜桥村6组;渭塘镇盛泽荡村13~15组,渭北村27组的居民请于4月10号到4月25号之间到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开发区国土资源中心所、黄埭国土资源中心所、渭塘国土资源中心所进行登记和复审。苏府通〔2018〕12号苏州市吴中区2017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胥口镇东欣村(原上供村4组),采香泾村(原建丰村7组),箭泾村(原清明村5组),马舍村(原马舍村5组);临湖镇浦庄村3、12、15组,采莲村(原黄垆2组);木渎镇灵岩村(原灵岩村7组,原谢巷村2组),天平村(原天平村1组,原新华村7组),金山村(原南浜村3、4组,原金山村5组),穹窿山接驾社区(原永新村3组),西跨塘村(原长浜村9组,原马庄村6组),姑苏村(原凤凰村8、10组),尧峰村(原孙庄村7组,原尧峰村2、5组)。征地村、组及面积(一)胥口镇东欣村(原上供村4组)0.4511公顷,其中耕地0.0057公顷;(二)胥口镇采香泾村(原建丰村7组)0.5993公顷;(三)胥口镇箭泾村(原清明村5组)0.0690公顷,其中耕地0.0690公顷;(四)胥口镇马舍村(原马舍村5组)0.4898公顷;(五)临湖镇浦庄村3组2.8326公顷,其中耕地2.7187公顷;(六)临湖镇浦庄村12组0.2034公顷;(七)临湖镇浦庄村15组0.3390公顷;(八)临湖镇采莲村(原黄垆2组)1.9960公顷,其中耕地1.8078公顷;(九)木渎镇灵岩村(原灵岩村7组)1.2620公顷;(十)木渎镇灵岩村(原谢巷村2组)0.5876公顷;(十一)木渎镇天平村(原天平村1组)1.6335公顷,其中耕地0.0985公顷;(十二)木渎镇天平村(原新华村7组)0.0922公顷;(十三)木渎镇金山村(原南浜村3组)0.2504公顷;(十四)木渎镇金山村(原南浜村4组)0.8392公顷;(十五)木渎镇金山村(原金山村5组)1.6634公顷;(十六)木渎镇穹窿山接驾社区(原永新村3组)1.6583公顷;(十七)木渎镇西跨塘村(原长浜村9组)1.4939公顷;(十八)木渎镇西跨塘村(原马庄村6组)0.1001公顷;(十九)木渎镇姑苏村(原凤凰村8组)0.0336公顷;(二十)木渎镇姑苏村(原凤凰村10组)0.0480公顷,其中耕地0.0480公顷;(二十一)木渎镇尧峰村(原孙庄村7组)0.0548公顷,其中耕地0.0377公顷;(二十二)木渎镇尧峰村(原尧峰村2组)0.1688公顷;(二十三)木渎镇尧峰村(原尧峰村5组)1.1499公顷,其中耕地0.5927公顷苏府通〔2018〕11号苏州市吴中区2017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东山镇莫厘村(原尚锦村7组),渡桥村(原新建村1组);开发区郭巷街道戈湾社区(原戈湾村14组);木渎镇五峰村(原藏书前锋村5组,原藏书永丰村5组,原藏书勤丰村5组,原五峰村4组),尧峰村(原尧峰村7组),灵岩村(原谢巷村3组),姑苏村(原姑苏村2组,原七子村6、7、9组),西跨塘村(原马庄村4组),天平村(3组,原天平村4组);临湖镇石舍村(3、11组,原柳舍村3、6组),灵湖村(13、19组);甪直镇松浦村10组;金庭镇缥缈村(原震星村4组),东河社区(原马村1组);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蠡墅社区居民委员会(原蠡墅村2、4组,原南厍村1组),先锋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庄桥村2、6、7、8组)。征地村、组及面积(一)东山镇莫厘村(原尚锦村7组)0.2503公顷;(二)东山镇渡桥村(原新建村1组)0.0558公顷;(三)开发区郭巷街道戈湾社区(原戈湾村14组)0.6668公顷,其中耕地0.4405公顷;(四)木渎镇五峰村(原藏书前锋村5组)1.9638公顷,其中耕地0.3000公顷;(五)木渎镇五峰村(原藏书永丰村5组)0.3344公顷,其中耕地0.3344公顷;(六)木渎镇五峰村(原藏书勤丰村5组)0.1500公顷,其中耕地0.1500公顷;(七)木渎镇五峰村(原五峰村4组)0.0884公顷,其中耕地0.0884公顷;(八)木渎镇尧峰村(原尧峰村7组)0.3680公顷;(九)木渎镇灵岩村(原谢巷村3组)0.1520公顷;(十)木渎镇姑苏村(原姑苏村2组)0.3845公顷;(十一)木渎镇姑苏村(原七子村6组)0.0408公顷;(十二)木渎镇姑苏村(原七子村7组)0.3581公顷;(十三)木渎镇姑苏村(原七子村9组)0.3172公顷;(十四)木渎镇西跨塘村(原马庄村4组)1.1295公顷;(十五)木渎镇天平村3组1.8993公顷;(十六)木渎镇天平村(原天平村4组)0.2939公顷;(十七)临湖镇石舍村3组0.2197公顷,其中耕地0.0731公顷;(十八)临湖镇石舍村11组0.0849公顷,其中耕地0.0690公顷;(十九)临湖镇石舍村(原柳舍村3组)0.0185公顷,其中耕地0.0185公顷;(二十)临湖镇石舍村(原柳舍村6组)0.0344公顷,其中耕地0.0329公顷;(二十一)临湖镇灵湖村13组3.1366公顷,其中耕地2.8979公顷;(二十二)临湖镇灵湖村19组0.0439公顷,其中耕地0.0439公顷;(二十三)甪直镇松浦村10组1.0791公顷,其中耕地1.0791公顷;(二十四)金庭镇缥缈村(原震星村4组)2.3380公顷,其中耕地1.7874公顷;(二十五)金庭镇东河社区(原马村1组)0.3326公顷,其中耕地0.3039公顷;(二十六)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蠡墅社区居民委员会(原蠡墅村2组)0.0992公顷;(二十七)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蠡墅社区居民委员会(原蠡墅村4组)0.4939公顷;(二十八)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蠡墅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南厍村1组)0.0385公顷;(二十九)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先锋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庄桥村2组)1.3650公顷;(三十)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先锋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庄桥村6组)0.8905公顷;(三十一)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先锋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庄桥村7组)0.3647公顷;(三十二)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先锋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庄桥村8组)0.3014公顷。苏府通〔2018〕10号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富翔路二期工程征收土地位置相城区北河泾街道常楼居委村集体、14组、15组,朱泾社区村集体、3组、4组、8组。征地村、组及面积(一)相城区北河泾街道常楼居委村集体1.2740公顷;(二)相城区北河泾街道常楼居委14组0.0208公顷,其中耕地0.0208公顷;(三)相城区北河泾街道常楼居委15组0.1183公顷,其中耕地0.1133公顷;(四)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村集体1.7604公顷,其中耕地0.1021公顷;(五)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3组、4组0.1559公顷,其中耕地0.1202公顷;(六)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8组0.4236公顷。苏府通〔2018〕9号苏州市吴中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7年度第2批次(17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吴中区金庭镇林屋村(原镇夏村3组),缥缈村(原圻村3组,原震星村2组);胥口镇箭泾村(原清明村3组);开发区横泾街道长远社区(原新众村4组);临湖镇石庄村(原石庄村2组),桥村村1组;木渎镇五峰村(原五峰村6组),天平村(原天平村7组);度假区舟山村18组(原舟山村10组);甪直镇三马村(原三姑村1、7组)。征地村、组及面积(一)金庭镇林屋村(原镇夏村3组)0.4968公顷;(二)金庭镇缥缈村(原圻村3组)0.5622公顷,其中耕地0.0811公顷;(三)金庭镇缥缈村(原震星村2组)2.4507公顷,其中耕地1.2694公顷;(四)胥口镇箭泾村(原清明村3组)1.5779公顷,其中耕地1.5779公顷;(五)开发区横泾街道长远社区(原新众村4组)1.5358公顷,其中耕地1.0115公顷;(六)临湖镇石庄村(原石庄村2组)0.1511公顷,其中耕地0.0917公顷;(七)临湖镇湖桥村村1组0.2167公顷,其中耕地0.1525公顷;(八)木渎镇五峰村(原五峰村6组)0.0996公顷;(九)木渎镇天平村(原天平村7组)0.0979公顷;(十)度假区舟山村18组(原舟山村10组)0.3545公顷,其中耕地0.0198公顷;(十一)甪直镇三马村(原三姑村1组)0.7662公顷,其中耕地0.7401公顷;(十二)甪直镇三马村(原三姑村7组)0.2517公顷,其中耕地0.2324公顷。苏府通〔2018〕8号苏州市相城区春申路(西塘河桥至方桥路)工程征收土地位置相城区黄埭镇裴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集体。征地村、组及面积相城区黄埭镇裴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集体5.4069公顷,其中耕地0.1160公顷。苏府通〔2018〕7号苏州市吴中区2017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开发区郭巷街道戈湾社区(原五浦村6组);度假区郁舍村(3、6、7组),香山村7组(原花墩村8组);木渎镇天平村(原天平村1组),金山村(原南浜村6组),西跨塘村(原沈巷村12组),姑苏村(原七子村8、9组),尧峰村(原尧峰村7组),五峰村(原永丰村4、5组);临湖镇灵湖村8组,前塘村(原村前村2组)。征地村、组及面积(一)开发区郭巷街道戈湾社区(原五浦村6组)3.3336公顷,其中耕地1.9902公顷;(二)度假区郁舍村3组3.6989公顷;(三)度假区郁舍村6组0.4038公顷,其中耕地0.0804公顷;(四)度假区郁舍村7组0.9279公顷;(五)度假区香山村7组(原花墩村8组)1.1008公顷,其中耕地0.6267公顷;(六)木渎镇天平村(原天平村1组)0.2019公顷;(七)木渎镇金山村(原南浜村6组)0.0076公顷;(八)木渎镇西跨塘村(原沈巷村12组)0.4247公顷;(九)木渎镇姑苏村(原七子村8组)0.5439公顷;(十)木渎镇姑苏村(原七子村9组)1.7424公顷;(十一)木渎镇尧峰村(原尧峰村7组)0.4104公顷,其中耕地0.1310公顷;(十二)木渎镇五峰村(原永丰村4组)0.2960公顷,其中耕地0.1692公顷;(十三)木渎镇五峰村(原永丰村5组)0.5054公顷;(十四)临湖镇灵湖村8组10.1775公顷,其中耕地6.6388公顷;(十五)临湖镇前塘村(原村前村2组)1.6856公顷,其中耕地1.4100公顷。苏府通〔2018〕6号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北天成路二期工程征收土地位置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1组征地村、组及面积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1组0.4178公顷苏府通〔2018〕5号苏虞张公路(228省道)改扩建工程(相城区段)征收土地位置相城区北桥街道灵峰村25、27组,倪汇村1、4、5、9、18组,石桥村9、15、17、18、22组,汤浜村1、2、3、5、10、11组,卫星村4、13、17、24、26、28、31、32组,庄基村1、4、7、10、13、19、20组;黄埭镇鹤泾村(埝里)5、6组,鹤泾村(岳泾)12、27、28、32组;黄桥街道方浜村22、23组,河东村1组,胡湾村1、2组,木巷村7、9、10组,生田村1、3、4、5组,占上村2、8、12、13组。征地村、组及面积(一)相城区北桥街道灵峰村25组3.6507公顷;(二)相城区北桥街道灵峰村27组1.9749公顷,其中耕地0.1647公顷;(三)相城区北桥街道倪汇村1组0.2811公顷;(四)相城区北桥街道倪汇村4组0.1195公顷,其中耕地0.0896公顷;(五)相城区北桥街道倪汇村5组0.3953公顷,其中耕地0.2614公顷;(六)相城区北桥街道倪汇村9组0.3346公顷,其中耕地0.1094公顷;(七)相城区北桥街道倪汇村18组9.2391公顷,其中耕地0.0200公顷;(八)相城区北桥街道石桥村9组0.4174公顷,其中耕地0.1134公顷;(九)相城区北桥街道石桥村15组0.4521公顷,其中耕地0.0478公顷;(十)相城区北桥街道石桥村17组1.2526公顷,其中耕地0.0511公顷;(十一)相城区北桥街道石桥村18组0.3779公顷;(十二)相城区北桥街道石桥村22组0.8625公顷,其中耕地0.2480公顷;(十三)相城区北桥街道汤浜村1组0.5380公顷,其中耕地0.2878公顷;(十四)相城区北桥街道汤浜村2组0.5459公顷,其中耕地0.3578公顷;(十五)相城区北桥街道汤浜村3组0.3533公顷,其中耕地0.0583公顷;(十六)相城区北桥街道汤浜村5组0.6183公顷,其中耕地0.2264公顷;(十七)相城区北桥街道汤浜村10组1.0152公顷,其中耕地0.3714公顷;(十八)相城区北桥街道汤浜村11组10.6795公顷,其中耕地0.6757公顷;(十九)相城区北桥街道卫星村4组0.0893公顷,其中耕地0.0604公顷;(二十)相城区北桥街道卫星村13组0.9734公顷,其中耕地0.6759公顷;(二十一)相城区北桥街道卫星村17组0.0556公顷,其中耕地0.0059公顷;(二十二)相城区北桥街道卫星村24组0.6916公顷,其中耕地0.2828公顷;(二十三)相城区北桥街道卫星村26组0.6177公顷,其中耕地0.2640公顷;(二十四)相城区北桥街道卫星村28组0.7986公顷,其中耕地0.0509公顷;(二十五)相城区北桥街道卫星村31组7.5552公顷;(二十六)相城区北桥街道卫星村32组0.0259公顷;(二十七)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1组0.2799公顷;(二十八)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4组0.0191公顷;(二十九)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7组2.8156公顷,其中耕地0.0005公顷;(三十)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10组0.3384公顷,其中耕地0.1741公顷;(三十一)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13组1.3325公顷;(三十二)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19组4.9547公顷,其中耕地0.3845公顷;(三十三)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20组0.5027公顷;(三十四)相城区黄埭镇鹤泾村(埝里)5组0.4046公顷,其中耕地0.1192公顷;(三十五)相城区黄埭镇鹤泾村(埝里)6组4.1707公顷,其中耕地1.2699公顷;(三十六)相城区黄埭镇鹤泾村(岳泾)12组5.2236公顷,其中耕地0.0486公顷;(三十七)相城区黄埭镇鹤泾村(岳泾)27组1.0213公顷,其中耕地0.9057公顷;(三十八)相城区黄埭镇鹤泾村(岳泾)28组3.0745公顷,其中耕地2.0033公顷;(三十九)相城区黄埭镇鹤泾村(岳泾)32组0.8382公顷,其中耕地0.2672公顷;(四十)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22组0.0256公顷,其中耕地0.0256公顷;(四十一)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23组0.3149公顷,其中耕地0.2003公顷;(四十二)相城区黄桥街道河东村1组0.4168公顷;(四十三)相城区黄桥街道胡湾村1组0.7285公顷;(四十四)相城区黄桥街道胡湾村2组3.3973公顷,其中耕地0.0602公顷;(四十五)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7组0.0845公顷;(四十六)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9组0.1152公顷;(四十七)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10组3.7103公顷,其中耕地0.7815公顷;(四十八)相城区黄桥街道生田村1组1.5012公顷,其中耕地0.8852公顷;(四十九)相城区黄桥街道生田村3组0.0015公顷;(五十)相城区黄桥街道生田村4组8.4788公顷,其中耕地0.7202公顷;(五十一)相城区黄桥街道生田村5组7.7710公顷,其中耕地0.0155公顷;(五十二)相城区黄桥街道占上村2组0.5532公顷;(五十三)相城区黄桥街道占上村8组0.0713公顷,其中耕地0.0681公顷;(五十四)相城区黄桥街道占上村12组4.8648公顷,其中耕地0.7628公顷;(五十五)相城区黄桥街道占上村13组11.1536公顷,其中耕地7.3260公顷。苏府通〔2018〕4号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民泰路二期工程征收土地位置相城区北河泾街道胡巷社区7组,朱泾社区村集体。征地村、组及面积(一)相城区北河泾街道胡巷社区7组0.4897公顷,其中耕地0.1356公顷;(二)相城区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村集体1.4489公顷。苏府通〔2018〕2号苏州市吴中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6年第1批次(15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甪直镇淞浦村(原蒋浦村3、5组),淞港村(原西潭村3组,原板桥村12组),甫港村(原五谷村1组,原陶浜村12组)、甫港村村集体;度假区郁舍村1、2、6组,香山村6组(原花墩村7组)、7组(原花墩村8组),梅舍村8组,小横山社区(原小横山村2组),舟山村20组(原舟山村12组),香山村32组(原水桥村9组)、34组;开发区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浮桥村13组),黄潦泾社区(原通桥村7组,原潦泾村8、10组);临湖镇采莲村(原黄垆村8组)。征地村、组及面积(一)甪直镇淞浦村(原蒋浦村3组)0.0224公顷,其中耕地0.0224公顷;(二)甪直镇淞浦村(原蒋浦村5组)0.1681公顷,其中耕地0.0725公顷;(三)甪直镇淞港村(原西潭村3组)5.0232公顷,其中耕地3.8772公顷;(四)甪直镇淞港村(原板桥村12组)1.5907公顷;(五)甪直镇甫港村(原五谷村1组)2.1122公顷,其中耕地2.1122公顷;(六)甪直镇甫港村(原陶浜村12组)2.8216公顷,其中耕地1.9261公顷;(七)甪直镇甫港村村集体0.0032公顷;(八)度假区郁舍村1组0.3711公顷,其中耕地0.3711公顷;(九)度假区郁舍村2组5.2983公顷,其中耕地4.1765公顷;(十)度假区郁舍村6组0.3663公顷,其中耕地0.2128公顷;(十一)度假区香山村6组(原花墩村7组)1.4558公顷,其中耕地1.1414公顷;(十二)度假区香山村7组(原花墩村8组)0.2029公顷,其中耕地0.1915公顷;(十三)度假区梅舍村8组0.9054公顷,其中耕地0.1214公顷;(十四)度假区小横山社区(原小横山村2组)0.0823公顷,其中耕地0.0762公顷;(十五)度假区舟山村20组(原舟山村12组)0.4210公顷;(十六)度假区香山村32组(原水桥村9组)4.3930公顷,其中耕地0.9707公顷;(十七)度假区香山村34组0.0453公顷;(十八)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浮桥村13组)8.0723公顷,其中耕地3.6037公顷;(十九)郭巷街道黄潦泾社区(原通桥村7组)2.4579公顷;(二十)郭巷街道黄潦泾社区(原潦泾村8组)2.1152公顷,其中耕地1.1687公顷;(二十一)郭巷街道黄潦泾社区(原潦泾村10组)0.9449公顷,其中耕地0.2949公顷;(二十二)临湖镇采莲村(原黄垆村8组)3.2790公顷。苏府通〔2018〕1号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新建长春路一期工程项目征收土地位置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村集体,汤浜村村集体。征地村、组及面积(一)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村集体2.7244公顷,其中耕地1.3159公顷;(二)相城区北桥街道汤浜村村集体0.0401公顷。16个小区要改造!高新区12个小区今年年初,白马涧花园四区率先基本完成改造,新增400多个停车位、201个室外监控等,打响了枫桥街道大改造的第一枪。枫桥社区预计今年内将提升改造12个小区的环境,三年内将花费三个亿完成全部26个小区的改造。姑苏区4个小区根据计划,将对沧浪新城的姑香苑一、二期和南华公寓东区,平江街道的石桥里小区、沧浪街道的东方苑,共4个小区进行基础设施整治提升。这批小区因建造年代久远,房屋陈旧,基础设施老化,配套设施不完善,物业管理缺乏,小区内道路、绿化情况较差,急需进行整治。此次改造,共涉及81幢房屋,2392户居民,1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占地21.3万平方米,道路、绿化整治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主要整治项目涉及住宅整修、市政道路设施、绿化景观、管线改造、环境整治。27条道路陆续开挖3月30日,苏州市地下管线管理所发布了2018年度管线建设计划。从3月起至明年6月份因为涉及地下管线的建设改造,27条道路将被开挖,其中涉及养育巷、景德路、东大街、白塔西路、十梓街等苏州著名街道。工程排期如下(包含从2017年起在动工的地点)请大家看好时间,做好绕行准备哦看了这么多地点,有没有在你家附近的地方呢?2018年,苏州人的生活会越来越方便哦!加入房苏州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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