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了秦王的你对我什么态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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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逐客书》中铺陈秦王的喜好是为了说明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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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力铺陈秦王喜爱别国的珍宝、美色、音乐以满足自己欲望的事实,揭示了秦王喜爱和重视的是物,是为了“娱心意、说耳目者”,“快意当前”的自我满足,是一种唯我所用的态度,接着笔锋一转,指出“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用秦王在用人方面一味排斥客卿的态度和取物方面唯我所用的态度构成对比,紧随其后是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重物轻人的态度是和先君之道背道而驰的,是和秦王意在统一天下制服诸侯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的,因此,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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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载二维码马勇|李斯的思想品格与秦文化政策的得失
在中国历史上,秦帝国第一次面对幅员辽阔、文化发展极度不平衡的社会现实而采取了统一的文化政策。
在秦帝国文化政策的决策与执行系统中,李斯起过至关重要的作用。
鉴于此,本文拟从研究李斯的思想品格入手,以期揭示李斯的文化主张与秦帝国文化政策得失之间的内在关联。
通观李斯一生的全部经历特别是其咎由自取的悲惨结局,其个人人格似乎并不足道,他如同中国传统社会绝大多数由平民而跻身于最高统治层的知识人一祥,具有极为复杂的双重人格。
一方面,他们凭借自己早年的刻苦努力获得真才实学,而后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加上某种外在的偶然机遇而步入高层,因此从本质上说,他们瞧不起那些不学无术的贵族官僚;
另一方面,他们也时常为自己的卑微出身而困扰,有时甚至经常地必须压抑自己的个性去迎合贵族官僚,以期自己已经获得的荣誉、地位有较为可靠的凭借和美好的结局。
不过, 他们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无不具有远大的抱负以及为实现这一抱负而不择手段的心计与忍耐性。所有这些,在李斯身上都有较为突出的表现。
李斯出身的家庭背景史无明言,但知他是楚国上蔡人。青年时曾为“掌乡文书”的郡小吏,属于社会结构的低层显而易见。
不过他并不安分于社会的低层,较早即有一种发愤向上的自觉意识。“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 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于是李斯感慨系之,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自然界的不公平启发李斯意识到社会的不公平将长期存在,促使他决心充分利用这种不公平而改善自己的现状。
这一由李斯个人生命体验而获得的思想启迪,在先秦诸子中并不多见,除杨朱的学说中偶尔流露出一点这类个人主义、自我中心的意识外,李斯的这一见解委实是他的创造,在思想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随着中国政治统一的进程,血缘关系、宗法关系正在瓦解,新的社会关系尚未形成,而个体的生存只能凭借个人的奋斗与努力。社会条件的急剧变化迫使下层知识人必须作出新的选择。
李斯的这一见解对他个人来说也至关重大,它既是李斯一生为人处世的出发点、归宿点。扩而大之,也是李斯政治主张、文化见解的思想理论基础。
在确立了这样明确的人生观念之后,李斯乃师从当时著名的思想家荀子学“帝王之术”, 以期在急剧变化的社会转型期能有所作为。
荀子是儒家学说的传承人,就本质而言,其思想见解对传统儒学有重大修正,使传统儒学更切合于社会实际,但在根本点上,荀子并没有背离孔子儒学的思想精髓,依然以仁义礼等儒学原则作为自己思想展开的基本框架。
荀子的思想主旨与李斯所期望的“帝王之术”之间有一定的距离,据荀子的另一位弟子陈嚣说,荀子议兵“常以仁义为本”。
李斯对此深感困惑,尝与荀子辩论说:“秦四世有胜, 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义,以便从事而巳”。
哪里有什么虚伪而不切实用的仁义,唯一的只是实力政治、强权政治而已。针对李斯的困惑,荀子作了耐心的开导。
荀子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因而再三强调统治之本在于仁义礼等儒学原则。可惜此时李斯已经确立了自己基本的价值观念,已不太容易听得进荀子的告诫而一意孤行。
李斯追随荀子从学的时间巳不可确考,但到了公元前247年时,李斯自以为学已有成, 乃有辞师远游的倾向。
当是时,除秦之外,“六国皆弱”,楚国虽为六国中的东方大国,并于两年前灭鲁,具有相当的军事、经济实力,按说李斯完全可以在楚国寻求发展。
但楚国统治者“厚赋敛诸百姓”,“恃其国大,不恤其政”,李斯“度楚王不足事……无可为建功者”,不值得为其效力,于是决定离楚赴秦。他在向荀子辞行时说的一段话,较为真实地表露了他的心迹。
他说:“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贫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在李斯眼里,天下之事没有正义非正义之分,对个人来说,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志是能否改变现状,由处卑贱之位上升到高贵之位,由贫困之境变为富裕之家,这种极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就是李斯为人处世的唯一标准。
对李斯的选择,荀子似乎并不赞成。在此之前,荀子曾对秦国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秦最高统治者进行过交谈。
他通过自己的深切体验,对秦国的未来前景并不像李斯那样乐观。他不仅对秦国不重视儒学的现状持批评态度,而且对秦的未来前景作了较为暗淡的描绘。
李斯无心注意荀子的意见而执意入秦,他似乎已有足够的信念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和智慧去获取自己欲获得的一切。
入秦不久,秦庄襄王子楚卒,太子政继位,年十三,国事皆决于文信侯吕不韦。于是李斯设法求为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李斯获得了入秦之后的第一步成功。
李斯入秦时,秦已取得明显的战争优势,秦国所面对的时代课题已不是怎样消灭诸国, 而是战后秩序怎样重建的问题,这也是李斯入秦后遇到的第一个挑战。
就如何重建战后秩序,李斯提出了一套系统的方案,他说:“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 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强,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
很显然,李斯主张乘胜追击,不仅消灭诸侯,平定天下,而且根绝复辟的可能,建立万世一系的统一帝国。他的这一方案是对时代挑战的一种积极回应,因而甚得欲有所作为的少年君主秦王的赏识,拜斯为长史。
“听其计,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离其君臣之计,秦王乃使其良将随其后。”秦王又拜李斯为客卿,似乎更加倚重李斯的智慧。
秦王对李斯的倚重,使李斯在秦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外在条件。然而出人意料,当李斯顺利发展的时候,秦王以韩国派郑国间秦而下令驱逐客卿,李斯刚刚获得的荣誉地位又面临丢失的危险。
当李斯离开秦国的途中,给秦王上了一封言辞恳切的著名谏书,历举客卿为秦不同时期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客何负于秦哉?”
在这份谏书中,他将以个人为中心的价值观念扩展到政治领域,劝告秦王只要有利于自己的统治与发展就要不拘形式地采用一切手段。
他说:“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 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更何况秦国统一天下之后,这些人仍是秦的臣民呢?
李斯的话深深打动了秦王,使秦王收回成命,废除逐客令,并派人追回李斯,复其官, 卒用其谋。
李斯的这一建议不仅使他已经获得的荣誉、地位失而复得,更重要的是,这一建议在文化的意义上至为深远。
实际上它是李斯关于战后秩序重建整体构想中的重要一环,是 一统帝国在人才智力资源上如何统一调配与利用的重要设计。
因而在一定意义上说,李斯的 《谏逐客令》也是他对时代挑战的积极回应。
秦王采纳李斯的意见任用客卿,收到了相当良好的效果。同年,大梁人尉缭投奔秦国, 并向秦王献计:
“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之君,臣但诸恐侯合纵,翕而出不意……。愿 大王毋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
意见虽为李斯曾经说过,但由此可见李斯“谏逐客”在秦国吸引外来人材方面的积极效应。在人材吸引方面的最大效应莫过于韩非入秦。
而韩非在秦最终冤死,千百年来几乎无不归咎于李斯的个人人品。假如我们将这一事件放到当时广阔的时代背景中来考察,就很容易看到韩、李之间的冲突并不仅仅是他们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
关于韩非公案,司马迁有详细记载,通观这些记载和其他相关材料,我们觉得有几点需要加以辨明。
第一,李斯对韩非的根本态度。李斯与韩非均为荀子的弟子,在学术方面,斯自以为不如非,因而当韩非的影响力有可能超过李斯。
或者将影响李斯的既得利益时,李斯起而反对,借他人之手置韩非于死地不是没有可能。不过从已有文献中可以看出,这种假设似不能成立。
首先,向秦王推荐韩非的是李斯;其次,韩非在秦及秦王面前的影响力并没有超过李斯,更没有对李斯的利益构成威胁。再次,李斯一贯主张借用各国谋士之力为秦所用, 故不会平白无故杀害韩非。李、韩之间的冲突显然不能归结为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
第二,秦王对韩非的态度。秦王与韩非谋面之前,非常赏识韩的几篇文章。对未能与 作者谋面表示甚为遗憾。后因秦攻韩,韩王遣非使秦,秦王始得与韩非谋面。
但这次谋面,韩非不是作为客卿或谋士,而是作为韩国的使节,故秦王对韩非的谈话或建议,虽“悦之” 而终不能用。
之后,秦王听从李斯、姚贾的建议,下吏治非,导致非的冤死。由此看來,韩非致死的根本原因不是别的,而是他与秦王的谈话。正是这次谈话铸就了韩非的结局。
韩非与秦王的谈话,《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缺载,而《史记·秦始皇本纪》与《资治通鉴》的记载不仅甚为简略,而且严重混乱,特别是后者仅截取《韩非子·存韩》篇中的一段材料,不足以反映这次事件的全貌。
兹取相关资料,将这次事件排比如下:
秦始皇十年,“李斯因说秦王,请先取韩以恐他国,于是使斯下韩。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显然,李斯提出先攻取韩国,不是为了秦王欲见韩非一人,而是出于一种战略考虑。
当李斯奉命将攻韩的时候,韩王起用久不见用的韩非。又很显然, 韩王的这一做法是一大阴谋,因为韩王此时不可能不知道秦王对韩非甚为赏识,于是韩王决定向秦国奉献出韩非以换取秦国停止对韩国的进攻和“弱秦”的双重目的。
聪明的韩非不论是否觉察到韩王的阴谋,但作为“韩国诸公子”,为了本国利益,他答应了韩王的请求,愿意前往秦国游说。
另一种可能是久不见用的韩非也相当珍惜这次重要使命,觉得他为国效力的时候到了。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促使,韩非自愿受命出使秦国。
韩非抵达秦国之后,深知正面劝阻秦王攻韩不甚可能,于是他施展自己的智慧,尽量使秦王相信他是站在秦的立场上进行客观分折,并向秦王提出两套方案供其选择。
第一套就是《韩非子·初见秦》篇所载的方案,“今秦地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秦国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如也。以此与天下,天下可兼而有也。臣昧死愿望见大王,言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大王诚听其说,一举而天下之从不破……,大王斩臣以殉国,以为王谋不忠者也。”
第二套方案见于《韩非子·存韩篇》。韩非对秦王分析了当时秦国所面临的形势,指出 若依“贵臣之计”,“释赵之患,而攘内臣之韩”,乃为策略上的严重的失当。
他说:“今贱臣之进愚计:使人使荆,重币用事之臣,明赵之所以欺秦者;与魏质以安其心,从韩而伐赵,赵虽与齐为一,不足患也。二国事毕,则韩可以移书定也。是我一举,二国有亡形,则荆、魏又必自服矣。”
韩非和盘托出的这两套方案,分析透辟,情恳意切,灭韩与存韩的利弊得失对秦王来说一目了然,无需多想。
更何况第一套方案也不是第一次提出,在韩非之前即已有人作过类似的建议。因此,秦王对韩非的建议“悦之”,决定采用韩非的第二套方案,“诏以韩客之所上书,书言韩之未可举下臣斯。”
很显然,韩非的建议获得秦王的认可,达到了存韩的目的。但这毕竟仅仅是秦王个人的意见,能否顺利执行当然还要看看李斯这样重要谋士的意见。
李斯收到秦王的命令之后,迅即作出反应,“甚以为不然”。
他说:“秦之有韩,若人之有腹心之病也,虚处则骇然,若居湿地,著而不去,以极走则发矣。夫韩虽臣于秦,未尝不为秦病,今若有卒报之事,韩不可信也。……非之来也,未必不以其能存韩也,为重于韩也。 辩说属辞,饰非诈谋,以钓利于秦,而以韩利窥陛下。夫秦韩之交亲,则非重矣,此自便之计也。臣视非之言,文其淫说,靡辩才甚。臣恐陛下淫非之辩而听其盗心,因不详察事情。今以臣愚议,秦发兵而未名所伐,则韩之用事者,以事秦为计矣。臣斯请见韩王,使来人见,大王见,因内其身而勿遣,稍召其社稷之臣,以与韩人为市,则韩可深割也。因令蒙武发东郡之卒,窥兵于境上而未名所之,则齐人惧而从苏之计,是我兵未出而劲韩以威擒,强齐以义从矣。闻于诸侯也,赵氏破胆,荆人狐疑,必有忠计。荆人不动,魏不足患也,则诸侯可蚕食而尽,赵氏可得与敌矣。愿陛下幸察愚臣之计,无忽。”
李斯的建议得到秦王的首肯,“秦用李斯谋,留非”,“遂遣斯使韩”。韩王此时自知阴谋已基本败露,故迟迟不愿与李斯相见,李斯甚为恼怒,留下一封最后通牒,返回秦国。
返回秦国之后,李斯将出使情况向秦王作了汇报,并对如何处置韩非作了如下建议,他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同,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
再加上曾受韩非离间计之冤的姚贾存心报复,秦王遂同意李斯之请,下吏治非,导致韩非之死。
基于上述分折,我们看到李、韩之间的纠葛并不限于个人的恩恩怨怨,实际上关涉战 后社会秩序重建的根本问题。
李斯主张天下一统,故必须消灭韩国;而韩非或许基于狭溢的国族主义立场或爱国爱邦情结,主张战后应建立“联邦式”的政体,即秦可以在全国范围称帝, 类似于韩国的各国均应保留相对的独立性,可以成为秦的藩属,但不应被消灭。
这或许正是李斯、韩非之间纠葛的实质性问题。
秦文化政策的得失
李、韩冲突的高低优劣本文无意讨论,本文所关注的问题仍然是李斯面对时代的挑战而作出的回应,以及这一回应所导致的利弊得失。
李斯是坚定的统一论者,他相信战后社会秩序重建的唯一凭借只能是统一的帝国和划一 的制度,因而他不能容忍韩非也在情理之中。
从当时社会文化氛围看,统一的期望确实是人们的共同愿望,反映了人们的共同呼声。这一点正如贾谊所分折的那样:
“秦灭周祀,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以四海养。天下之士,斐然向风。若是,何也?曰近古之无王者久矣。周室卑微,五霸既灭,令不行于天下。是以诸侯力政,强凌弱,众暴寡,兵革不休, 士民罢弊。今秦南面而王天下,是上有天子也。即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虚心而仰上。当此之时,专威定功,安危之本,在于此矣。”
换言之,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元元之民”依然渴望建立新的至上权威稳定社会秩序,他们不习惯于这种混乱、竞争的生活。
正是在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李斯坚定的统一主张在秦国的统治层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余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
至公元前221年,随着齐国的灭亡,秦王朝终于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
统一帝国的建立,是前无古人的大事业。但统一之后的帝国如何建设与发展,对秦朝的统治者来说,也处于一种探索中。
李斯虽然在此之前有过战后社会秩序重建的方案,然那毕竟只是一些原则,而现实生活中不断涌现的具体而复杂的事件,则远远不是李斯所能料及的。
按照李斯的本意,帝国的建设与发展必须蠃得一个和平的内外部环境,为此,李斯提出了一系列的方针和措施。第一,确立新的至上权威、树立社会信心。
用秦王的话说:“寡 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
也就是说,必须有一正当的名分才能保障有效的统治。于是李斯等人提出“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
第二,弃武用文,并采取实际措施防止帝国内部发生武力冲突。“夷郡县城,销其兵刃,示不复用。使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诸侯者,使后无战攻之患。”
如此看来,李斯确实期望新建的帝国能有一个有利于建设与发展的和平环境。然而,秦帝国的建立毕竟仅靠武力征服,政治的变革远远大于文化传统的变革。
更何况,秦国的文化传统远较东方诸国落后,因此,被武力征服的东方诸国并不甘心于自己的失败, 秦帝国随时都有分崩离析的危险。
对这种危险李斯并不是没有一点点预感,但既往的成功和他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生观使他 只相信强权和实力,他以为包括文化传统在内的所有一切都是可以靠强权加以征服的。
于是 当有人提出立诸侯以卫社稷的时候,“群臣皆以便”,独李斯持异议。他的理由是:
“周文 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 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 宁之术也。”
他将这一本来正确的理论推向极端,以为在帝国内部,不仅政治、经济要统一,文化要统一,而且包括人们的意识、思想都应统一在帝国的根本原则下。
所谓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更名曰“黔首”,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等等措施,其真实的历史意义无疑都在于以强力去征服被征服族群的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对一个族群来说决不是可有可无或以武力可以废除的外在形式,而是这个生命共同体得以发生、发展的内在动因。
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族群的庞大国度里,不论中央政权的政治、 军事实力多么强大,只要人们生存的物质条件没有发生根本变革,任何文化统一的期望 总要落空,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必然导致文化发展的实际结果与文化统一者的主观愿望相反。
在中国传统社会条件下,帝国文化政策的正确选择似乎应该是充分尊重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在不可能根本动摇、推翻帝国统治的前提下,允许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各个地区采取不同的文化政策。
在一定范围内允许知识人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使知识人所惯有的怨气、不满有正常的发泄渠道。这样或许较文化专制主义更能有效地维护帝国的统一、稳固,进而和谐。
不过,我们这些见解毕竟都是事后聪明,虽然秦以后的文化政策在大多数时间里较为接近我们的上述说法。
但在李斯那里,无论如何也不会赞成我们的主张。他必然依其思维定势采取强硬的思想管制政策,最典型的事件便是焚书、坑儒两件事。
焚书坑儒的实际过程及其效果,前贤已多有辨证,本文也无意讨论。笔者所感兴趣的依然是李斯的理论依据及秦文化政策的得失。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秦皇置酒咸阳宫,大宴群臣。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等称颂秦皇威德说:
“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 德。”
周青臣的话作为“颂辞”,虽有那么一点夸大之嫌,但大体说来也并没有多少不妥,且讨得秦始皇的欢心。然而,博士齐人淳于越则不这样认为,他接过周青臣的话说: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无拂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等又面谀以重陛下过,非忠臣也。”
淳于越的话要点有二,一是指责周青臣面谀,二是借古讽今,对秦王朝废封建而立郡县的政策有所不满。不过其思想的出发点似乎依然在为秦王朝着想,并没有站在秦王朝的对立面。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像淳于越这样的“持不同政见者”尚属“内部矛盾”,他们的存在对帝国统治应该是利大于弊。因此,秦始皇并没有怎样责备淳于越,只是将淳于越的意见“批转”给了丞相李斯。
作为帝国政策的主要决策者、执行者,李斯的建议至关重要。在他面前有各种选择:
一是采取强硬手段制服这些“持不同政见者”;
二是“正面引导”,收抚这些人;
三是和稀泥,此亦一是非,波亦一是非;
四是反省检讨帝国政策是否切合社会实际,是否尚有可从内部加以改举的余地等等。
然而我们看到,由于李斯个人思想品格的局限性,相信意识的统一不是靠意识本身和社会实践,而是靠武力、靠强硬的手段加以征服。
因此,他义无反顾地作出第一种选择,将问题推到了极端。李斯说: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
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之不举者与之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者〕,以吏为师。”
李斯的理论就其前提而言,无疑是正确的,具有进化、变化的倾向。但其推论则是错误的,因为政治上的统一并不意味着思想意识的统一。
在任何社会条件下,人们面对同一事物,必然会产生不同的认识、想法,思想的专制与独裁决不是一个政权强大的表现,恰恰相反,它是这个政权极端虚弱和自我恐惧的必然流露。
在李斯之前很久的时候,聪明的统治者即已认识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人们对政权的非议,只能疏导,而无法堵塞。显然,李斯的理论是中国政治学说史上的一个大倒退。
思想专制的结果从表面上看或许有助于消除“言人人殊”的现象,但其实际结果则必然加重思想异端的潜流与再生,使政府的权威大大下降,信用极度减低,合作者越来越少,离心者日益增多。
因此,当政府一旦遇到风浪、挫折,这些本可与政府同舟共济的人则势必站到政府的对立面,促进政府的危机、崩溃。
我们看到,在秦末混乱局面中,之所以有那么多知识人投奔“革命”,其根本的原因也只在于秦王朝的文化高压政策。这一点正如司马迁所揭示的那样:
“及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
陈涉起匹夫,驱瓦合适戍,旬月以王楚,不满半岁竟灭亡,其事至微浅,然而缙绅先生之徒负孔子礼器往委质为臣者,何也?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
至于对政府的不信任与离心者日多的现象,在焚书事件之后也有明显表现。侯生、卢生曾私下里说:
“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 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
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
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且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
于是乃亡去。侯、卢所揭露的事实以及他们的实际行动已充分表明秦王朝文化高压政策在知识人心理上投下的阴影,整个社会普遍畏惧以言获罪,举国上下都在看着统治者的脸色说假话,那么这个政权还有希望吗?
不久,侯生被缉拿归案,他在临刑前与秦始皇的一段对话,较为真实地披露了这批知识人不愿合作,或无法合作的心迹。
秦始皇说:“老虏不良,诽谤而主,乃敢复见我!”
侯生至,仰台而言曰:“臣闻知死必勇。陛下肯听臣一言乎?”
始皇曰:“若欲何言,言之。”
侯生曰:“臣闻禹立诽谤之木,欲以知过也。今陛下奢侈失本,淫佚趋末。……所以自奉丽靡烂漫。又急诽谤,严威克下,下喑上聋,臣等故去。臣等不惜臣之身,惜陛下国之亡耳!闻古之明王,食足以饱,衣足以暖,……今陛下之淫,万丹朱而千昆吾、桀、纣,臣恐陛下之十亡也而曾不一存。”
始皇默然久之,曰汝何不早言?
侯生曰:“陛下之意,方乘青云,飘摇于文章之观,自贤自健,上侮五常,下凌三王,弃素朴,就末技,陛下亡征见久矣。臣等恐言之无益也,而自取死,故逃而不敢言。今臣必 死,故为陛下陈之。虽不能使陛下不亡,欲使陛下自知也。”
作为社会中坚的知识人发现了问题而惧死不敢言,这固然是知识人的失职,但从政府的政策来检讨,则是文化高压政策的必然结果。
更有甚者,这些原因与结果互为交织,恶性循环。知识人的离心与不合作,激化了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政府必然采取更严厉的高压政策,更严厉的政策导致知识人更离心……
如此循环不已,最终只能是政府自食恶果。焚书引发的侯、卢事件,侯、卢事件引发的坑儒灾难,焚书坑儒引发的缙绅先生往归陈王,都生动说明了文化政策不仅仅关涉文化本身,而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政府、国家乃至民族的命运。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秦亡朝速亡,除了其他复杂的内外在条件之外,而文化政策的重大失误也是其重要的原因之一。
而这一系列文化政策的制定而又几乎无不归因于李斯的个人思想品格。李斯创造了秦帝国,又亲手将它埋葬。因此,李斯的悲惨性结局并不值得人们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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