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省教育厅《通知》——根據国家相关部委和省教育厅发文精神,逐级推荐、考察、评选、公示基础上经省政府批准,决定授予王海霞等192名同志第十批“山西省特級教师”荣誉称号现予公布。
《通知》强调各市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要按相关政策精神,支持特级教师参加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發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要从教书育人、师德师风等方面严格要求特级教师,教育全体特级教师珍惜荣誉认真履责;要协调相关部门自2018年2朤起按原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晋人字[2008年30号文件]72号)兑现山西省第十批特级教师津贴。
传承学校1月30日省教育厅《通知》——按教育部统一部署,省教育厅组织了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申报工作.在学校自主申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基础上,我省27所中小学校通过教育部认定,被命名为"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名單,公布如下:
《通知》希望,有关学校充分发挥传承学校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学校美育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