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您好,还是那个问题我想问一下,昨天供电局的工作人员又给我打电话说5500多度电,我负责1000度电我认为不妥,首先電表坏了,说明电表的计量可能存在问题应该按照承租期内室内的家用电器来估电量,我从10年7月住到11年9月当时是四个人住,用电量大約是400度电平均一个月是26.6度电,之后是两个人住到现在九个月的时间,我已经购买405度电平均每个月是45度电,但供电局的工作人员说不能按那个算应该按一个月60度电来算,如果这样的话我应该承担60度*9个月-已购405度=135度电才对,可供电局的工作人员说那405度电不做数,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九个月内的我的购电量就在那工作人员说没就没了,我确实是已经购买这么多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