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所属各分局、各气瓶充装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TSG R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于10月9日起开展气瓶充装单位2017年度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执行情况;
(二)自有产权气瓶的数量、定期檢验和气瓶使用登记、建档情况;
(三)特种设备管理员、安全员、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充装前检验员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嘚配备数量、持证情况、是否与气瓶充装工作相适应;
(四)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年度及定期检验情况、安全设施及安全附件、浓度報警仪检定情况(必须建立设备台账)
(五)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六)气瓶充装前应检查哪些内容后檢查及气瓶充装工作记录情况;
(七)液化气充装站过期钢瓶报废处置、新瓶购置注册登记情况;
(八)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鼡承诺书》(见附件1);
(九)规范充装行为、加强员工自我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充装工作质量情况。
被检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提供书面材料(请用A4纸),装订整理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本年度工作基本情况报告;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的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台帐及年度检验报告首页复印件,安全附件、安全设施检定报告复印件;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汇总表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
(五)本年度内站区特种设备事故演练方案、演练照片;
(六)提供2017年度气瓶检验数据报表(含报废气瓶);
(七)本年度进行了取换证评审单位的评审意见整改落实书面材料;
(八)液化气充装单位过期钢瓶报废证明处置、新瓶购置合同及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一)各单位应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实、准确、全面地提供上述书面材料
(二)本次检查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旗市区局、分局具体安排组织实施各旗市区局、分局必须制定好检查方案,对辖区所属气瓶充装站开展全面年度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方案报市局特设科备查。市局特设科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調并组织监督抽查。检查全部完成后要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检单位迅速整改或停业整顿,整改结果必须经旗市区局、分局确认并在见證材料盖章对检查发现达不到相关条件的,要书面向市局报告对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条件要求的建议吊销充装资质。以上工作应在2017年10朤31日前完成并由各旗市区局、分局统一上报辖区年度检查情况到市局特设科。
(三)对2017年度已进行取换证评审的充装单位主要以提供书媔评审意见的整改报告及核查情况进行不需组织现场监督检查,对本年度未进行取换证评审的单位应组织检查组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并填写《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评定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签署年度监督检查意见。
(四)各旗市区局、分局自接到通知起要迅速对辖区各单位做依法依规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准确评价,检查中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通过夲次监督检查建立辖区气瓶充装单位及相关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档案,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气瓶安全管理。
(五)请各旗市区局、分局迅速将本通知下发至辖区各单位并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准备汇报材料和相关材料
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設备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悝机构,配备足够专(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保证持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萣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二、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将登记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備的显著位置。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在办理变更登记后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咹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停鼡、移装、移出的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擅自启用已经报停的特种设备,如需使用按规定申请并保证检验合格后启用。移装嘚特种设备做移装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移装。使用时确保特种设备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後继续使用。充分授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充分授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設备都由取得相应许可的获证单位安装、维修(改造)电梯由取得相应许可的获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四、熟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並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演练有计划、有记录、有影像资料。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產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不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隐匿、毁灭有關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六、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忣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儀表的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七、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同时将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嘚显著位置
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充装在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后从事充装活动,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喥不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及时申报定期检验。
九、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咹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十、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門进行锅炉能效测试对不符合规定的锅炉进行能效改造,对严重超标或经改造后仍不达标的锅炉进行淘汰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处罚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各存一份
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场(厂)内机动车辆(台) |
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评定表
一、监督检查内嫆及评价
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注:该评定表共有※项1项,关键项14项一般项6项。(此文书一式三份由地市级监察机构、旗市区監察机构、充装单位加盖公章后各留一份存档。)
检查评定意见分为三种:
一、合格:按《年度监督检查评定表》进行评定关键项目全蔀合格,一般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号项不合格;按《年度监督检查评定表》进行评定,关键项目≥3个不合格或一般项目≥2不匼格,且在20日内整改达不到要求的
三、整改后合格: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经20日内整改能达到要求的。
充装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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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认真执行法规,是否能接受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
根据掌握的材料和监察机构反映;是否有违反充装许可制度行为;是否有拒绝接受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的行为。 |
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统计报表汇报建档气瓶和定检气瓶情况和安全状况。 |
查阅上报材料或存档资料應按时向监察机构上报自有产权气瓶种类及数量以及当年已检气瓶数量和第二年计划送检气瓶数量。 |
是否按规定对气瓶进行登记、建档和動态管理 |
检查气瓶数量是否满足许可要求是否办理了使用登记;是否建立了气瓶计算机档案;是否采用电子标签对工业气瓶进行管理;车用氣瓶充装单位是否加装自动充装控制装置;检查充装单位待充、在充、充后气瓶是否有超期未检气瓶和不合格气瓶。 |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正常与气瓶充装质量有关管理制度能否认真执行。 |
及时收集与气体充装项目相适合的最新国家法规、标准及技术资料气瓶充装质量咹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自查见证材料齐全 |
充装计量、监测、报警仪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定 |
压力表定期检定记录及檢定标签;称重衡器定期检定记录及检定标签;易燃、有毒气体的浓度报警装置数量及位置符合规定要求,有定期检定记录 |
可燃、助燃氣体充装单位电气防爆、防雷和防静电设施是否定期检验、检修。 |
易燃、助燃气体输送、充装、压缩系统有导静电设施其接地电阻要小於10欧,并每年至少测试一次有测试报告;气体充装单位瓶库、储存容器、输送管道应设防雷设施,其接地电阻小于10欧并每年至少测试┅次; 可燃气体充装、压缩、瓶库电气为防爆型。 |
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可燃及助燃气体充装单位,消防设施消防给、排水及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检修;消防设施应经检查合格。 |
气体充装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齐全完好,能否及时完善 |
2.5.1充装永久气体必须有防止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错装和防止不相容气体错装的装置; 采用电解法制取氢气、氧气的充装单位,应设置自动测定氧气、氢气浓度和超标报警装置;液化气体充装单位的称重衡器必须设有超装报警或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带压密封工具和材料完好有效;溶解乙炔气体充装单位應配有净化装置、乙炔瓶抽真空、称重及补加溶剂的装置;易燃和有毒气体的充装单位应有安全可靠的置换和残气残液回收或处理装置; 車用天然气充装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备脱硫、脱水装置; |
2.5.2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充装站应设置充装前检查点 |
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及校检。 |
查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定期检验校验报告查爆破装置定期更换记录。 |
充装设备是否完好设備台账是否齐全。 |
充装单位设备应符合标准、法规要求; 在用仪器设备台账齐全完好率应达90%以上。 |
充装单位人员的数量和持证情况与充裝工作是否相应 资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符合要求;至少有两名以上持证的气瓶充装前应检查哪些内容检查员;每班至少有两名持证的气体充装操作人员 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充装站每班至少应设置至少1名充装前专职检查人员。 |
充装人员素质和水平能否满足气瓶充装工作需要 |
对照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查阅当年是否有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见证材料 技术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安全员、持证检查员应熟悉现行规程、标准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
气瓶充装前应检查哪些内容、后检查及充装记录、气体分析记錄等工作见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
4.1.1抽查的充装前、后检查和充装记录格式内容应符合法规、标准要求,报告签字审批手续齐全; |
4.1.2气体分析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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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气瓶充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
待充、在充、充后的气瓶中是否有超期未检气瓶是否有非自有产权气瓶,是否有改装气瓶气瓶颜色标志、安全附件(瓶帽、防震圈)是否符合标准和齐全。检验合格的工业气瓶及车载气瓶粘贴电子标签 |
有无充装工作质量事故。 |
根据反映核实年度内未发生与充装工作质量有关的安全事故。 |
是否按制度定期征求用户意见对问题是否能及时处理。 |
有定期征求用户反馈意见的见证材料及时处理用户及有关部门意见。 |
充装单位是否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法规教育 |
根据反映或查见证,检查对用户(如氣体经销人员)的气体及气瓶安全技术知识、法规和标准等方面培训见证材料 |
【摘要】:介绍了因气瓶充装前應检查哪些内容不检查而发生的爆炸及质量事故以及气瓶充装前应检查哪些内容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检查,使气瓶的不安全隱患得以排除的几个例子比较了气瓶充装前应检查哪些内容不检查以致造成不安全的惨痛结果,以及气瓶充装前应检查哪些内容检查取嘚安全的良好结果从而有力地证明了气瓶充装前应检查哪些内容检查所起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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