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老板不同意怎么办后,为什么老板会让你赶紧走人

第三方登录:提出离职,公司领导知悉后让我即可走人,我是不是可以搞点事?提出离职,公司领导知悉后让我即可走人,我是不是可以搞点事?爱聊吧百家号作者:邓玉金这个是在悟空问答看到的话题。题主提出离职,本打算呆一个月再走,可是公司干脆借坡下驴,请题主即刻就走,想想很有啥意思。我觉得此事有几个办法可以解决,主要看题主的心情:一、好聚好散,即刻就走不管题主是什么原因提出离职,既然公司已经同意了,那么办完离职手续走人即可,这样就不会拖泥带水的。要不然,跟公司之间鼻子不是鼻子嘴不是嘴的,把关系搞砸了,完全没有必要啊。是不是公司有更合适的人选,即刻可以上任啊?或者公司早就有人惦记着题主的位置,还正在想着怎么把题主清理出去呢?或者是题主想着尽职尽责,提出离职后等着把工作交接到位后再走?然后公司这样做,伤了题主的心?或者是题主已经找好工作,下一个工作需要下个月才能入职,题主想在本单位拿到工资,并且保持社保公积金的连续性?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既然已经主动提出离职了,而公司又可以即刻办理交接手续,还是走吧,免得弄得都不高兴,影响心情。二、公司不仁,我也不义题主既然已经提出离职,并且已经提出下个月走人,那就坚持好了。反正劳动合同法要求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的,那么题主就可以在下个月办理交接手续好了。实在不行,就搞成公司非法解除最好了,反而可以申请2N的赔偿了。国内有个金山软件公司就出现过员工想走提出离职了,而公司的部门经理处理不当,最后变成了2N的补偿。三、个人建议我的建议还是跟公司商量,如果真的是社保和公积金的连续性问题,可以申请公司帮忙代缴的,一般公司的HR不会把事情做的太过。如果跟公司闹掰了,如果新公司要做背景调查也不叫麻烦的。(本文作者邓玉金是资深HRD,知名培训师,公众号:邓玉金人力资源实战,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爱聊吧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2017这个世界让我更精彩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为什么辞职时,领导越挽留,就越要赶紧走_百度知道
为什么辞职时,领导越挽留,就越要赶紧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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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后不管老板批不批准都可以走吗?
我于5月15号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了(上面清楚写明了离职原因以及最后的到职日期为日),老板与我沟通过,知道我离职后有重要私事处理,老板就说先收下我的辞职信,并要求我尽快帮忙招人回来顶替我。
现在我真的很想走,想搞清楚以下问题: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的第四点如图。我想问一下,是不是除了提到的那几种情形可以解除合同,其他情形解除合同都属于毁约??是否要赔偿毁约金?合同上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毁约金的条例,那需要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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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的。关于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拓展资料: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条款不是写上就一定生效,合同条款只有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才有约束双方的效力,法律有规定,哪怕没有约定,同样的适用双方。其实,你不必担心企业不批。企业很明白,劳动者既然提出了离职,自然无法再全身心的投入工作,这样对企业没有任何好处,倒不如早点放人,重新找合适人选。总之,只要你提出离职,过一个月之后,就可以走人,公司应当结算工资,并开具相应的离职证明,不需要支付什么赔偿费用。
1、公司不让员工辞职,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只要依法提前书面辞职就可以离职;2、如果员工依法提出辞职后,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不发放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33;3、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拓展资料:新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2017解读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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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也就是说,不管老板批准与否,员工都可以走人。在发的图片中,可以看到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条款不是写上就一定生效,合同条款只有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才有约束双方的效力,法律有规定,哪怕没有约定,同样的适用双方。图片中的第(四)条,并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认定为有效,而没有约定的内容,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同样的适用。总之,只要你提出离职,过一个月之后,就可以走人,公司应当结算工资,并开具相应的离职证明,不需要支付什么赔偿费用。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即使单位找不到人来顶替你,你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的单位即可离职,你的老板没有权利不让你走。二、在劳动法律法规中,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仅限于竞业限制及培训,只要你的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申请离职,你的单位就没有权利要求你进行赚钱。三、如果在你离职时,单位没有向你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你可向你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足额支付你的工资。
我老板现在说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签了2年,但现在还未满2年),要我赔偿给公司!我之前签的时候有问过老板合同期未满辞职走的话要不要赔钱给公司,他说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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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就行,不需要他的批准。他没有权利不让你走。2、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另外约定其他关于赔偿的事项的话,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直接办事。3、到期后不马上给你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申述或是到法院起诉。
可以走了,再不让你走就去劳动局吧!
在回答哪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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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辞职后,老板挽留,是走还是留?
首先,员工辞职,老板挽留,走还是留,我个人认为是走吧!马老板说,员工离职,要么钱不位,要么是心受委屈了。等到走的时候,才想起别人的好来,这叫进了阎王殿才知道后悔---晚啦!老板留人的的考虑就那么几点:1、客气的需要:平时吧,老板对员工不会太关注,突然你提出辞职了,老板心里会想,我去,好不容易养好的大白菜不知道又要被哪头猪给拱了。心里不甘心,就像人家谈恋爱一样,你甩别人,你理直气壮,心里倍爽,别人甩你,心里就不平衡,别闹,瞧你那损出!所以,这个时候,老板留你,只是客气而气。2、接班人没到位:本来把你当傻子玩,没准备你会走,你突然杀他个措手不及,所以他慌了,没有接班人咋整?所以要稳住&,这边先拖一下,那边赶紧找人。放心吧,找到人后,很多老板是一天都不想看到你哒!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吧!3、没有比你更傻的人了:很多老板心里清楚,没有比你更傻的人了,再招人来,能不能留得住是个问题,另外别人进来不一定好忽悠!现在都是行情看涨,同岗位新人待遇正常比老人高。。。。老板心里不傻,所以能忽悠就忽悠一下吧,哪怕加薪,成本&也是比招新人要低。再来考虑一下,为什么不能留:1、忠诚是个问题:老板都是那个德性,需要忠诚的狗,不要会飞的鹰,就是说,老板能允许你没能力,但是,只要你听话,招之既来,挥之既去就可以了。只要你提出离开,就等于在老板的心里撒下背叛的种子,他还敢信任你吗?他不信任你,迟早就是个死!那么,老板感觉就是,轻轻的你来了,正如你悄悄的走,我挥一挥匕首,不留下一个活口。2、机会上渺茫:你之所以提出离开,不管在外面有没有合适的机会,一定是在现在的岗位上受够了,也许是看不到希望,也许是各种乱七八槽的原因让你感觉身体被掏空了,生无可恋的说,再也不想也不愿或是压根就不会再有机会了,这个时候,你留下来,就算天上掉馅饼,你敢吃吗?3、管理上的不允许:当大家都在遵守一定的规则的时候,谁去打破规则,必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个被干掉,一个被别人模仿,所以,如果来佛祖是不会允许孙悟空跳出手掌心的。你提出辞职,老板就留你,给你加薪或是调岗,那么,这是对规则破坏,你得好处,别人会模仿与跟随,这样管理的成本与难度就会增加。从这个问题引申出去,什么样的老板值得跟?第一个,性格好才是真的好,至少你不需要用上坟的心情去上班,让你有机会去享受工作。第二,老板会用人,这样你才有机会证明你的价值,实现&你的抱负。韩信在项羽那里只是看大门的,在刘邦那里就是大将军,要跟谁混,你们应该懂的。正常情况下,是有能才有位,有位才有钱。第三,老板要有信仰。只有老板能飞龙在天,你才有机会腾云驾雾,老板只想河里捞鱼,你充期量就是个烧火丫头。作者简介:红尘醉弥勒徐胜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HR实战专家,曾任大中型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现为逸宸工作室创始人、《中国培训》杂志史鉴栏目特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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