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平方米空间,5.5米宽,8米长,楼层长工作总结6米高,请问这样的空间出来的声音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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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小学有一间长10米,宽6米,5米的长方体教室.这是问题连在题目的后面的:(1)这间教室的空间多大(2)现在要在教室四面墙壁贴1.2米高的瓷砖,扣除门、窗、黑板面积6平方米,这间教室贴瓷砖的面积是多少平方米?(3)如果按每平方米8瓦的照明计算,这间教室需安装多少支40瓦的日光灯给20悬赏.觉不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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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间教室的空间就是其体积(容积):长×宽×高=10×6×3.5=210(立方米);2,教室四面墙壁贴1.2米高的瓷砖,就是求出1.2米高的侧面积,再扣除门、窗、黑板面积6平方米,长×1.2×2+宽×1.2×2-6=10×1.2×2+6×1.2×2-6=32.4(平方米)3,如果按每平方米8瓦的照明计算,这间教室需安装多少支40瓦的日光灯?先求出底面积:长×宽=10×6=60(平方米)总瓦数:60×8=480(瓦)安装多少支40瓦的日光灯:480÷40=12(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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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子有宽度6米长度8米那这样算起来有多少平方米怎么计算的?是长乘于宽等于平方米吗? 面积多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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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
日期: 19:21
【字号&&&&&&】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北京作为首都,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和形象,是全国各族人民向往的地方,是向全世界展示中国的首要窗口,一直备受国内外高度关注。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北京各方面工作具有代表性、指向性,一定要有担当精神,勇于开拓,把北京的事情办好,努力为全国起到表率作用。
  首都规划务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贯通历史现状未来,统筹人口资源环境,让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永续利用、与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
  ――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时的讲话
  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北京城市规划要深入思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个问题,把握好战略定位、空间格局、要素配置,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着力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不断朝着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前进。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就具有法定效力,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时的讲话
  2014年2月和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期首都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扣住迈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使命,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问题,谋划首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新蓝图,北京市编制了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贯通历史现状未来,统筹人口资源环境,让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永续利用,同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坚持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紧密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眼于更广阔的空间来谋划首都的未来。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确定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实现由扩张性规划转向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开门编制规划,汇聚各方智慧,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一章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
  第二章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功能
  第三章 科学配置资源要素,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
  第五章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让城市更宜居
  第六章 加强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七章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
  第八章 转变规划方式,保障规划实施
  附 表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评价指标体系
  第1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实施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有效治理“大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城市竞争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
  第2条 主要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5.《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6.《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7.《全国国土规划纲要(年)》
  8.《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9.《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年)》
  10.《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1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12.《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1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
  第3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35年,明确到2035年的城市发展基本框架。近期到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一章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
  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就是要建设好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于新的历史时期首都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城市发展的成功经验,明确发展目标和城市规模,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提出了各项规划要求。要实现这些战略目标要求,必须解放思想、开阔思路、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做好各项工作,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建设首善之区并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努力开创首都发展更加美好的明天!
  第一节 战略定位
  第5条 北京城市战略定位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的一切工作必须坚持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履行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服务,为国家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基本职责。落实城市战略定位,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提升首都功能,有效疏解非首都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
  第6条 政治中心
  政治中心建设要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提供优质服务,全力维护首都政治安全,保障国家政务活动安全、高效、有序运行。严格规划高度管控,治理安全隐患,以更大范围的空间布局支撑国家政务活动。
  第7条 文化中心
  文化中心建设要充分利用北京文脉底蕴深厚和文化资源集聚的优势,发挥首都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传播交流和服务保障功能,把北京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文脉与时尚创意相得益彰,具有高度包容性和亲和力,充满人文关怀、人文风采和文化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
  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更加精心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遗产这张中华文明的金名片,构建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培育世界一流文化团体,培养世界一流人才,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和服务体系,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和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第8条 国际交往中心
  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要着眼承担重大外交外事活动的重要舞台,服务国家开放大局,持续优化为国际交往服务的软硬件环境,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培育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发挥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的首要窗口作用,努力打造国际交往活跃、国际化服务完善、国际影响力凸显的重大国际活动聚集之都。
  优化9类国际交往功能的空间布局,规划建设好重大外交外事活动区、国际会议会展区、国际体育文化交流区、国际交通枢纽、外国驻华使馆区、国际商务金融功能区、国际科技文化交流区、国际旅游区、国际组织集聚区等。
  第9条 科技创新中心
  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充分发挥丰富的科技资源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抢占全球科技制高点,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打造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
  坚持提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引领辐射能力,规划建设好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形成以三城一区为重点,辐射带动多园优化发展的科技创新中心空间格局,构筑北京发展新高地,推进更具活力的世界级创新型城市建设,使北京成为全球科技创新引领者、高端经济增长极、创新人才首选地。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10条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与迈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相适应,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是北京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履行“四个服务”基本职责的有力支撑,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立足北京实际,突出中国特色,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北京建设成为在政治、科技、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具有广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城市,建设成为人民幸福安康的美好家园。充分发挥首都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
  第11条 2020年发展目标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取得重大进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成效,“大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得到缓解,首都功能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中央政务、国际交往环境及配套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全国文化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12条 2035年发展目标
  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大城市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首都功能更加优化,城市综合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的构架基本形成。
  ――成为拥有优质政务保障能力和国际交往环境的大国首都。
  ――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中坚力量和引领世界创新的新引擎。
  ――成为彰显文化自信与多元包容魅力的世界文化名城。
  ――成为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和谐宜居城市。
  ――成为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
  第13条 2050年发展目标
  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首都、更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国首都、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建成以首都为核心、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文化发达、社会和谐稳定的世界级城市群。
  ――成为具有广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全球中心城市。
  ――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
  ――成为弘扬中华文明和引领时代潮流的世界文脉标志。
  ――成为富裕文明、安定和谐、充满活力的美丽家园。
  ――全面实现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城市规模
  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确定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和平原地区开发强度,切实减重、减负,实施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双控,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功能优化调整,实现各项城市发展目标之间协调统一。
  第14条 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分布
  按照以水定人的要求,根据可供水资源量和人均水资源量,确定北京市常住人口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2020年以后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
  1.调整人口空间布局
  通过疏解非首都功能,实现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降低城六区人口规模,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每年降低2―3个百分点,争取到2020年下降约15个百分点,控制在1085万人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085万人以内。城六区以外平原地区的人口规模有减有增、增减挂钩。山区保持人口规模基本稳定。
  2.优化人口结构
  形成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功能疏解提升相适应的人口结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政策,发挥公共服务导向对人口结构的调节作用。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提升人口整体素质。采取综合措施,保持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提高城市发展活力。
  3.改善人口服务管理
  构建面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常住人口2300万人控制规模的基础上,考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合理需求和安全保障。
  4.完善人口调控政策机制
  健全分区域差异化的人口调控机制,实现城六区人口规模减量与其他区人口规模增量控制相衔接。加强全市落户政策统筹,建立更加规范的户籍管理体系,稳步实施常住人口积分落户制度。强化规划、土地、财政、税收、价格等政策调控作用,加强以房管人、以业控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人口调控工作责任制。
  5.转变发展方式,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
  到2020年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由现状19.6万元/人提高到约23万元/人。
  第15条 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量
  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包括城乡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及部分水利设施用地)控制在3720平方公里以内,到2035年控制在3670平方公里左右。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和集约高效利用,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现状2921平方公里减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减到2760平方公里左右。
  1.建立以规划实施单元为基础、以政策集成为平台的增减挂钩实施机制,变单一项目平衡为区域平衡,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实施的平均拆占比为1:0.7―1:0.5。
  2.实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与减量挂钩,全面实施先供先摊方式供地。合理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鼓励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3.重点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工矿用地整治,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4.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通过腾退整治,实现既有违法建设清零。建立拆除腾退后续管控利用机制,完善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违法建设查处与考核问责机制。
  第16条 降低平原地区开发强度
  减少平原地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用地结构,合理保障区域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拓展生态空间,到2020年平原地区开发强度由现状46%下降到45%以内,到2035年力争下降到44%。
  北京市平原地区面积约6338平方公里。降低平原地区开发强度,关键是减少总量、多减少增、优化结构。着力压缩一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适当增加重点服务保障建设用地规模,降低建设用地面积占平原地区面积的比例。加强分类指导,按照不同区域确定相应开发强度。
  第四节 空间布局
  第17条 构建“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为落实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考虑延续古都历史格局、治理“大城市病”的现实需要和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着眼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完善城市体系,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形成“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着力改变单中心集聚的发展模式,构建北京新的城市发展格局。
  1.一核:首都功能核心区
  首都功能核心区总面积约92.5平方公里。
  2.一主: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即城六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总面积约1378平方公里。
  3.一副:北京城市副中心
  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为原通州新城规划建设区,总面积约155平方公里。
  4.两轴: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为传统中轴线及其南北向延伸,传统中轴线南起永定门,北至钟鼓楼,长约7.8公里,向北延伸至燕山山脉,向南延伸至北京新机场、永定河水系。
  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以天安门广场为中心东西向延伸,其中复兴门到建国门之间长约7公里,向西延伸至首钢地区、永定河水系、西山山脉,向东延伸至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北运河、潮白河水系。
  5.多点:5个位于平原地区的新城
  多点包括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新城,是承接中心城区适宜功能和人口疏解的重点地区,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区域。
  6.一区:生态涵养区
  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中西北部生态涵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京的大氧吧,是保障首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区域。
  第二章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功能
  怎样建设首都?必须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契机,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统筹考虑疏解与整治、疏解与提升、疏解与承接、疏解与协同的关系,突出把握首都发展、减量集约、创新驱动、改善民生的要求,大力调整空间结构,明确核心区功能重组、中心城区疏解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平原地区疏解承接、新城多点支撑、山区生态涵养的规划任务,从而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做到功能清晰、分工合理、主副结合,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新模式,为实现首都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和人居环境一流的首都功能核心区
  第18条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
  充分体现城市战略定位,全力做好“四个服务”,维护安全稳定,保障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高效开展工作。保护古都风貌,传承历史文脉。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强环境整治,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补充完善城市基本服务功能,加强精细化管理,创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首善之区。
  第19条 保障安全、优良的政务环境
  1.加强建筑高度控制
  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严格管控高层建筑审批,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2.为中央和国家机关优化布局提供条件
  有序推动核心区内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疏解,并带动其他非首都功能疏解。结合功能重组与传统平房区保护更新,完善工作生活配套设施,提高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3.加强综合整治,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完成重点片区疏解和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用地功能,提升景观质量,创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政务环境。
  4.腾退被占用重要文物,增加国事活动场所
  推动被占用文物的腾退和功能疏解,结合历史经典建筑及园林绿地腾退、修缮和综合整治,为国事外交活动提供更多具有优美环境和文化品位的场所。
  第20条 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功能重组
  突出两轴政治、文化功能,加强老城整体保护,打造沿二环路的文化景观环线,推动二环路外多片地区优化发展,重塑首都独有的壮美空间秩序,再现世界古都城市规划建设的无比杰作。
  1.继承发展传统城市中轴线和长安街形成的两轴格局,优化完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功能,展现大国首都形象和中华文化魅力。
  2.推动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建设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地区
  62.5平方公里的老城范围内,以各类重点文物、文化设施、重要历史场所为带动点,以街道、水系、绿地和文化探访路为纽带,以历史文化街区等成片资源为依托,打造文化魅力场所、文化精品线路、文化精华地区相结合的文化景观网络系统。严守整体保护要求,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使老城成为保有古都风貌、弘扬传统文化、具有一流文明风尚的世界级文化典范地区。
  3.提高二环路沿线重点区域发展质量,建设文化景观环线
  调整功能区结构,提升发展效益与城市服务水平。北京站、东直门、西直门、永定门等交通枢纽地区,调整功能定位,提高周边地区业态水平,加强地区环境治理,整顿交通秩序,建设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良好的城市门户。
  加强沿线区域空间管控,严控建筑规模和高度,保持老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依托德胜门箭楼、古观象台、内城东南角楼、外城东南角楼、明城墙遗址等若干重要节点,开展二环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贯通步行和非机动车系统,完善绿地体系,建设城墙遗址公园环,形成展示历史人文遗迹和现代化首都风貌的文化景观环线。
  4.引导二环路以外8个片区存量资源优化利用
  二环路以外的德胜门外、西直门外、复兴门外、广安门外、永定门外、广渠门外、东直门外和安定门外8个片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创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严格管控疏解腾退空间,完善公共绿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安全设施,提高宜居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21条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1.疏解腾退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
  关停、转移区域性批发类商品交易市场。对疏解腾退空间进行改造提升、业态转型和城市修补,补足为本地居民服务的菜市场、社区便民服务等设施。
  2.疏解大型医疗机构
  严禁在核心区新设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增加床位数量。引导鼓励大型医院在外围地区建设新院区,压缩核心区内门诊量与床位数。
  3.调整优化传统商业区
  优化升级王府井、西单、前门传统商业区业态,不再新增商业功能。促进其向高品质、综合化发展,突出文化特征与地方特色。加强管理,改善环境,提高公共空间品质。
  4.推动传统平房区保护更新
  按照整体保护、人口减量、密度降低的要求,推进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协调区及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的保护和有机更新。建立内外联动机制,促进人口有序疏解,改善居民工作生活条件。
  第22条 加强精细化管理,创建一流人居环境
  1.改善背街小巷等公共空间面貌,营造宜居环境
  深化完善核心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公共空间管理水平。落实街巷长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提升背街小巷,建设“十无五好”文明街巷。提高环卫保洁标准,开展绿化美化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规范环境秩序。让街巷胡同成为有绿荫处、有鸟鸣声、有老北京味的清净、舒适的公共空间。
  2.加强房屋管理,确保合理、合法、有序利用
  加强公房管理,治理直管公房违规转租及群租、私搭乱建等问题,提升房屋利用质量与效率。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适老化改造,增加坡道、电梯等设施。
  3.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高生活便利度
  制定准入名单与机制,规范提升小型服务业,做好网点布局规划,打造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便利化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4.加强旅游治理,营造整洁、有序的游览环境
  加强旅游路线引导,完善故宫等重点景区周边交通疏导方案,规范胡同游和旅游大巴停放管理。外迁现有旅游集散中心,引导游客通过公共交通进入。加强景点周边管理,统筹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5.加强交通治理,改善出行环境
  提高智能交通管理水平,实现包括胡同在内的停车管理全覆盖,提高现有停车设施利用效率,因地制宜开展停车场建设。打通未实施次干路和支路,综合整治道路空间,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
  6.完善基础设施,切实改善民生
  采取低影响开发、雨污分流、截流和调蓄等综合措施改造老城排水系统,降低内涝风险,减少溢流污染。推广四合院厕所入院、入户。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有效衔接,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推进架空线整治,实现主次干道架空线全部入地。
  7.制定政策法规,鼓励存量更新
  针对四合院、工业遗产、近现代建筑等特色存量资源,制定完善相应政策法规,鼓励发展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适应老城整体保护要求、高品质的特色文化产业。
  第二节 推进中心城区功能疏解提升,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第23条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中心城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集中承载地区,是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地区,是疏解非首都功能的主要地区。
  以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为切入点,完善配套设施,保障和服务首都功能的优化提升。完善分散集团式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市规模。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提升城市品质和生态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第24条 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以两轴为统领,围绕核心区,在西北部地区、东北部地区、南部地区形成主体功能、混合用地的空间布局,保障和服务首都功能优化提升。
  1.西北部地区
  主要指海淀区、石景山区。海淀区应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功能的重要地区,历史文化传承发展典范区,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示范区,高水平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的实践区。石景山区应建设成为国家级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的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态宜居示范区。西北部地区应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优势,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功能区的资源整合,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服务环境,提升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
  2.东北部地区
  主要指朝阳区东部、北部地区。应强化国际交往功能,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商务中心区、国际科技文化体育交流区、各类国际化社区的承载地。提升区域文化创新力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塑造创新引领的首都文化窗口区。规范和完善多样化、国际化的城市服务功能,展现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建成大尺度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区、高水平城市化综合改革先行区。
  3.南部地区
  主要指丰台区、朝阳区南部地区。丰台区应建设成为首都高品质生活服务供给的重要保障区,首都商务新区,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的融合发展区,高水平对外综合交通枢纽,历史文化和绿色生态引领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区。朝阳区南部应将传统工业区改造为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区。加强南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投入,全面腾退、置换不符合城市战略定位的功能和产业,为首都生产生活提供高品质服务保障,促进南北均衡发展。
  第25条 降低人口密度,严控建设总量,调整用地结构,严控建筑高度
  1.降低人口密度
  到2020年中心城区集中建设区常住人口密度由现状1.4万人/平方公里下降到1.2万人/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2万人/平方公里以内。
  2.严控建设总量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由现状约910平方公里减到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减到818平方公里左右。中心城区规划总建筑规模动态零增长。
  3.调整用地结构
  压缩中心城区产业用地,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适度增加居住及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优化居住与就业关系。增加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4.严控建筑高度
  加强建筑高度整体管控,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100米以上)的高度和选址布局。加强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的建筑高度管控,形成良好的城市空间秩序。加强山体周边、河道两侧建筑高度管控,创造舒适宜人的公共空间。
  第26条 坚持疏解整治促提升,在疏解中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1.疏解非首都功能与城市综合整治并举
  把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综合整治与人口调控紧密挂钩。持续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拆除违法建设;疏解一般性制造企业;疏解区域性专业市场;疏解部分公共服务功能;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整治;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整治提升;地下空间和群租房整治;棚户区改造、直管公房及商改住清理整治。
  2.疏解存量与严控增量结合
  坚决退出一般性产业,严禁再发展高端制造业的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推进基础科学、战略前沿技术和高端服务业创新发展。
  推进区域性物流基地和区域性专业市场疏解。严禁在三环路内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严禁新建和扩建各类区域性批发市场,为市民提供保障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实现经营方式转变和业态升级。
  疏解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面向全国招生为主的一般性培训机构和具备条件的文化团体。严禁高等学校扩大占地规模,严控新增建筑规模,严控办学规模。鼓励支持五环路内现有综合性医疗机构向外迁建或疏解。
  有序推动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向北京城市副中心转移,带动中心城区其他相关功能和人口疏解。
  3.空间腾退与功能优化提升对接
  疏解腾退空间优先用于保障中央政务功能,预留重要国事活动空间,用于发展文化与科技创新功能,用于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用于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用于完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建立疏解腾退空间管理机制,分区分类加强管控。健全约束和激励政策机制,完善投融资、土地、财税等方面存量更新配套政策。
  第27条 加强城市修补,坚持“留白增绿”,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健全公众参与和街区人居环境评估机制,针对城市薄弱地区和环节,开展“留白增绿”、补齐短板、改善环境、提升品质的城市修补工作。
  1.因地制宜,增加绿地游憩空间
  通过腾退还绿、疏解建绿、见缝插绿等途径,增加公园绿地、小微绿地、活动广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游憩场所。
  2.补齐短板,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
  动态评估街区规划实施情况,明确各街区需补充的公共服务设施,依托街区、社区搭建协作平台,制定修补方案,重点填补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基础教育、社区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商业等基层设施欠账。
  3.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改善交通出行环境
  继续加密规划功能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轨道交通线网,加强轨道交通车站地区功能、交通、环境一体化规划建设。打通“断头路”,加快规划道路实施,提高道路网密度,优先保障步行、自行车出行和公交出行空间。加强停车环境综合治理,分区分类有序补充居住区基本停车位。实施更严格的交通需求管控。
  4.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
  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推动建设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制定打开封闭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的鼓励政策,疏通道路“毛细血管”,提升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第28条 开展生态修复,建设两道一网,提高生态空间品质
  对绿地、水系、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开展生态环境评估,针对问题区域开展生态修复。重点规划建设绿道系统、通风廊道系统、蓝网系统。研究建立生态修复支持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空间品质。
  1.构建多功能、多层次的绿道系统
  依托绿色空间、河湖水系、风景名胜、历史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构建层次鲜明、功能多样、内涵丰富、顺畅便捷的绿道系统。以市级绿道带动区级、社区绿道建设,形成市、区、社区三级绿道网络。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市、区、社区三级绿道总长度由现状约311公里增加到约400公里,到2035年增加到约750公里。
  2.构建多级通风廊道系统
  建设完善中心城区通风廊道系统,提升建成区整体空气流通性。到2035年形成5条宽度500米以上的一级通风廊道,多条宽度80米以上的二级通风廊道,远期形成通风廊道网络系统。划入通风廊道的区域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逐步打通阻碍廊道连通的关键节点。
  3.构建水城共生的蓝网系统
  构建由水体、滨水绿化廊道、滨水空间共同组成的蓝网系统。通过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恢复历史水系,提高滨水空间品质,将蓝网建设成为服务市民生活、展现城市历史与现代魅力的亮丽风景线。到2020年中心城区景观水系岸线长度由现状约180公里增加到约300公里,到2035年增加到约500公里。
  第三节 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
  第29条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北京城市副中心为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应当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以最先进的理念、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紧紧围绕对接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发挥对疏解非首都功能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行政功能与其他城市功能有机结合,以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为主导功能,形成配套完善的城市综合功能。
  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约155平方公里,外围控制区即通州全区约906平方公里,进而辐射带动廊坊北三县地区协同发展。
  到2020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常住人口规模调控目标为100万人左右;到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调控目标为130万人以内,就业人口规模调控目标为60―80万人。通过有序推动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带动中心城区其他相关功能和人口疏解,到2035年承接中心城区40―50万常住人口疏解。
  到2020年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区主要基础设施建设框架基本形成,主要功能节点初具规模;到2035年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现代化城区。
  第30条 构建“一带、一轴、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遵循中华营城理念、北京建城传统、通州地域文脉,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布局,形成“一带、一轴、多组团”的空间结构。一带是以大运河为骨架,构建城市水绿空间格局,形成一条蓝绿交织的生态文明带,沿运河布置运河商务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地区、城市绿心3个功能节点。一轴是沿六环路形成创新发展轴,向外纵向联系北京东部地区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新机场,对内串联宋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行政办公区、城市绿心、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等4个功能节点。多组团是依托水网、绿网和路网形成12个民生共享组团,建设职住平衡、宜居宜业的城市社区。
  第31条 突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
  1.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
  顺应现状水系脉络,科学梳理、修复、利用流域水脉网络,建立区域外围分洪体系,形成上蓄、中疏、下排多级滞洪缓冲系统,涵养城市水源,将北运河、潮白河、温榆河等水系打造成景观带,亲水开敞空间15分钟步行可达。
  2.建设蓝绿交织的森林城市
  构建大尺度绿色空间,促进城绿融合发展,形成“两带、一环、一心”的绿色空间结构。两带是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廊坊北三县地区东西两侧分别约一公里、三公里宽的生态绿带;一环是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外围形成环城绿色休闲游憩环,长度约56公里;一心即城市绿心,约11.2平方公里,通过对原东方化工厂地区进行生态治理,建设公园绿地及若干公共文化设施,打造市民中心。规划建设33个公园。
  3.建设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
  深入挖掘、保护与传承以大运河为重点的历史文化资源,对路县故城(西汉)、通州古城(北齐)、张家湾古镇(明嘉靖)进行整体保护和利用,改造和恢复玉带河约7.5公里古河道及古码头等历史遗迹。通过恢复历史文脉肌理,置入新的城市功能,古为今用,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文化创新活力。
  第32条 坚持用最先进的理念和国际一流的水准规划建设管理北京城市副中心
  1.高标准规划建设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构建以北京城市副中心为交通枢纽门户的对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不同层级轨道为主、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共存的复合型交通走廊。以北京城市副中心站客运枢纽为节点组织城际交通和城市交通转换。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北京城市副中心内部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与各新城之间的快速便捷联系,建设七横三纵的轨道交通线网,建设五横两纵的高速公路、快速路网络。
  2.着力建设一批精品力作,提升城市魅力
  加强主要功能区块、主要景观、主要建筑物的设计,汇聚国内国际智慧,提高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博物馆、体育中心等重要公共设施设计水平。统筹考虑城市整体风貌、文化传承与保护,加强建筑设计系统引导,建设一批精品力作。
  3.坚持建管并举,努力使未来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没有“城市病”的城区
  创新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集成应用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智慧城市等新技术新理念,实现城市功能良性发展和配套完善。建设空气清新、水清岸绿、生态环境友好的城区,高标准的公交都市,步行和自行车友好的城区,密度适宜、住有所居、职住平衡、宜居宜业的城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有序的全国文明城区。
  第33条 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与廊坊北三县地区统筹发展
  北京城市副中心承担着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的历史责任。北京城市副中心与廊坊北三县地区地域相接、互动性强,需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合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实现统筹融合发展。
  共同划定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加强开发强度统一管控。形成一洲、两楔、多廊、多斑块的整体生态空间格局,依托潮白河、大运河流域建设大尺度生态绿洲。
  发挥北京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支持廊坊北三县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高新产业。促进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廊坊北三县地区公共服务配套,缩小区域差距。防止贴边大规模房地产开发。
  第四节 以两轴为统领,完善城市空间和功能组织秩序
  第34条 完善中轴线及其延长线
  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以文化功能为主,是体现大国首都文化自信的代表地区。既要延续历史文脉,展示传统文化精髓,又要做好有机更新,体现现代文明魅力。
  1.中轴线既是历史轴线,也是发展轴线。注重保护与有机更新相衔接,完善传统轴线空间秩序,全面展示传统文化精髓。
  2.完善奥林匹克中心区国际交往、国家体育文化功能,依托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北部森林公园等增加生态空间。
  3.结合南苑地区改造推进功能优化和资源整合。结合南海子公园、团河行宫建设南中轴森林公园。
  4.结合北京新机场建设城市南部国际交往新门户。
  第35条 完善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以国家行政、军事管理、文化、国际交往功能为主,体现庄严、沉稳、厚重、大气的形象气质。
  1.以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地区为重点,优化中央政务环境,高水平服务保障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和重大国事外交活动举办。
  2.以金融街、三里河、军事博物馆地区为重点,完善金融管理、国家行政和军事管理功能。
  3.以北京商务中心区、使馆区为重点,提升国际商务、文化、国际交往功能。
  4.加强延伸至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景观大道建设,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综合功能和环境品质。
  5.整合石景山―门头沟地区空间资源,为城市未来发展提供空间。
  第五节 强化多点支撑,提升新城综合承接能力
  第36条 功能定位
  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的新城及地区,是首都面向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门户,也是承接中心城区适宜功能、服务保障首都功能的重点地区。坚持集约高效发展,控制建设规模,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城乡综合治理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示范区。
  顺义:港城融合的国际航空中心核心区;创新引领的区域经济提升发展先行区;城乡协调的首都和谐宜居示范区。
  大兴:面向京津冀的协同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引领区;首都国际交往新门户;城乡发展深化改革先行区。
  亦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中心;首都东南部区域创新发展协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及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宜居宜业绿色城区。
  昌平:首都西北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一流的科教新区;特色历史文化旅游和生态休闲区;城乡综合治理和协调发展的先行示范区。
  房山:首都西南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京津冀区域京保石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科技金融创新转型发展示范区;历史文化和地质遗迹相融合的国际旅游休闲区。
  第37条 发展目标与管控要求
  1.围绕首都功能,提高发展水平
  加强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积极承接发展与首都定位相适应的文化、科技、国际交往等功能,提升服务保障首都功能的能力,提高发展定位,高端培育增量,疏解和承接相结合,实现更高水平、更可持续发展。
  发挥面向区域协同发展的前沿作用,充分发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新机场两大国际航空枢纽和城际轨道交通的优势,加强对外交通枢纽与城市功能整合,重点承接服务全国和区域的商务商贸、专科医疗、教育培训等功能。
  2.严格控制城市开发边界,增加绿色空间,改善环境品质
  通过环境整治和腾退集中建设区外的低效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城镇组团间的连片绿色生态空间。调整农业结构,更加注重农业生态功能,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强平原地区农田林网、河湖湿地的生态恢复,构建滨河森林公园体系以及郊野公园环,为市民提供宜人的绿色休闲空间。
  3.提升城镇化水平,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应对承接中心城区人口和本地城镇化双重任务,着力推进人口、产业、居住、服务均衡发展。强化分工协作,发挥比较优势,做强新城核心产业功能区,做优新城公共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圈,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需求,建设便利高效、宜业有活力、宜居有魅力的新城。
  第六节 推进生态涵养区保护与绿色发展,建设北京的后花园
  第38条 功能定位
  生态涵养区是首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也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敏感区域,应将保障首都生态安全作为主要任务,坚持绿色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发展示范区、展现北京历史文化和美丽自然山水的典范区。
  门头沟:首都西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京西特色历史文化旅游休闲区。
  平谷:首都东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服务首都的综合性物流口岸;特色休闲及绿色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怀柔:首都北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服务国家对外交往的生态发展示范区;绿色创新引领的高端科技文化发展区。
  密云:首都最重要的水源保护地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特色文化旅游休闲及创新发展示范区。
  延庆:首都西北部重要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国际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名区;京西北科技创新特色发展区。
  昌平和房山的山区,按照生态涵养区的总体要求,着力建设首都西北、西南部生态屏障,构建较高品质的特色历史文化旅游和生态休闲区。
  第39条 发展目标与管控要求
  1.坚守生态屏障,尽显绿水青山
  坚持生态保育、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并重,加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野生动物栖息地、风沙防护区的保护,切实控制水土流失,强化小流域综合治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创新区域管理、资源保护、社区发展和资金投入模式,推动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保护相互促进。积极推进区域生态协作,建设环首都森林湿地公园。
  2.培育内生活力,彰显生态价值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民生活改善相协调、与山区乡镇生态化发展相促进,发挥自然山水优势和民俗文化特色,促进山区特色生态农业与旅游休闲服务融合发展。依托资源特色和发展基础,适度承接与绿色生态发展相适应的科技创新、国际交往、会议会展、文化服务、健康养老等部分功能,形成文化底蕴深厚、山水风貌协调、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3.落实生态补偿,缩小城乡差距
  强化城乡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共同责任,将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促进山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重点支持水资源保护、生态保育建设、污染治理、危村险村搬迁安置、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切实改善乡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七节 加强统筹协调,实现城市整体功能优化
  第40条 在市域范围内实现主副结合发展、内外联动发展、南北均衡发展、山区和平原地区互补发展
  1.主副结合发展
  加强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和人口疏解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承接的紧密对接、良性互动。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与顺义、平谷、大兴(亦庄)等东部各区联动发展,实现与廊坊北三县地区统筹发展,发挥北京城市副中心服务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服务全市人民、进而辐射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作用。
  2.内外联动发展
  加强中心城区功能有序疏解与外围各区合理承接的衔接,提高新城宜居水平和吸引力,实现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迁得出去、落得下来。对具有共同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的邻近地区,加强要素整合和优势互动,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3.南北均衡发展
  着力改善南北发展不均衡的局面,以北京新机场建设为契机,改善南部地区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条件。以永定河、凉水河为重点加强河道治理,改善南部地区生态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缩小教育、医疗服务水平差距。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苑―大红门地区、北京中关村南部(房山)科技创新城、中关村朝阳园(垡头地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为依托,带动优质要素在南部地区集聚。
  4.山区和平原地区互补发展
  积极推进区域生态协作,加强山区整体生态保育和废弃矿山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等生态修复建设。制定配套政策机制,实现历史文化、生态景观和旅游资源跨区域统筹,提升生态涵养区综合发展效益。加强生态涵养区内邻近地区的功能整合、基础设施共享和生态共建。大力支持山区生态屏障建设,建立完善转移支付机制,创新建设用地指标合理转移和利益共享机制。
  第三章 科学配置资源要素,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为提升首都功能、发展水平腾出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布局。突出创新发展,依靠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服务业以及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来支撑。统筹把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内在联系,增加生态、居住、生活服务用地,减少种植业、工业、办公用地,形成生活用地和办公用地的合理比例。综合考虑城市环境容量和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促进水与城市协调发展、职住平衡发展、地上地下协调发展,实现更有创新活力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平等均衡的公共服务,形成更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坚持生产空间集约高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第41条 压缩生产空间规模
  大力疏解不符合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压缩工业、仓储等用地比重,腾退低效集体产业用地,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到2020年城乡产业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由现状27%下降到25%以内;到2035年下降到20%以内,产业用地地均产值、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和能耗等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42条 高水平建设三城一区,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
  1.以三城一区为主平台,优化科技创新布局
  聚焦中关村科学城,突破怀柔科学城,搞活未来科学城,加强原始创新和重大技术创新,发挥对全球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的引领作用;以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为平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引导和激励机制,辐射带动京津冀产业梯度转移和转型升级。
  中关村科学城:通过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提升基础研究和战略前沿高技术研发能力,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国际标准、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领军企业集群,建设原始创新策源地、自主创新主阵地。
  怀柔科学城:围绕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中国科学院大学等为依托的高端人才培养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中心三大功能板块,集中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一批先进交叉研发平台,凝聚世界一流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研发团队,做出世界一流创新成果,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国在基础前沿领域的源头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竞争力,建成与国家战略需要相匹配的世界级原始创新承载区。
  未来科学城:着重集聚一批高水平企业研发中心,集成中央企业在京科技资源,重点建设能源、材料等领域重大共性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打造大型企业技术创新集聚区,建成全球领先的技术创新高地、协同创新先行区、创新创业示范城。
  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围绕技术创新,以大工程大项目为牵引,实现三大科学城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节能环保、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高精尖产业,着力打造以亦庄、顺义为重点的首都创新驱动发展前沿阵地。
  2.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要载体作用
  强化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地位,提升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引领功能,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加强一区十六园统筹协同,促进各分园高端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延伸创新链、产业链和园区链,引领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科技创新成果向全国转移和辐射,推广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创新发展模式和政策体系。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实施科技创新行动,加快国际高端创新资源汇聚流动,使其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
  3.形成央地协同、校企结合、军民融合、全球合作的科技创新发展格局
  优化中央科技资源在京布局,形成北京市与中央在京科教单位高效合作、协同创新的良好格局。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基础研究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新型智库体系。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面向全球引进世界级顶尖人才和团队在京发展,鼓励国内企业布局建立国际化创新网络,使北京成为全球科技创新引领者和创新网络重要节点。
  4.优化创新环境,服务科技人才
  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三城一区科技要素流动和紧密对接。完善配套政策,为科技人才工作、生活和科技活动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完备的创新生态系统,打造一批有多元文化、创新事业、宜居生活、服务保障的特色区域,为国际国内人才创新创业搭建良好的承载平台。在望京地区、中关村大街、未来科学城和首钢地区等区域打造若干国际人才社区。
  第43条 突出高端引领,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
  聚焦价值链高端环节,促进金融、科技、文化创意、信息、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和高端发展,优化提升流通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培育壮大与首都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经济,支持引导在京创新型总部企业发展。
  1.北京商务中心区、金融街、中关村西区和东区、奥林匹克中心区等发展较为成熟的功能区,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力。
  北京商务中心区:是国际金融功能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地,首都现代化和国际化大都市风貌的集中展现区域。应构建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国际水准的公共服务。
  金融街:集中了国家金融政策、货币政策的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集聚了大量金融机构总部,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应促进金融街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功能提升的有机结合,完善商务、生活、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增强区域高端金融要素资源承载力。加强对金融街周边疏解腾退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优化聚集金融功能。
  中关村西区和东区:中关村西区是科技金融、智能硬件、知识产权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重要集聚区,应建设成为科技金融机构集聚中心,形成科技金融创新体系;中关村东区应统筹利用中国科学院空间和创新资源,建成高端创新要素集聚区和知识创新引领区。
  奥林匹克中心区:是集体育、文化、会议会展、旅游、科技、商务于一体的现代体育文化中心区。应突出国际交往、体育休闲、文化交流等功能,提高国家会议中心服务接待能力,提升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品牌活动的影响力,促进多元业态融合发展。
  2.北京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和文化旅游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苑―大红门地区等有发展潜力的功能区,应着眼于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资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新的承载空间。
  北京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和文化旅游区:运河商务区是承载中心城区商务功能疏解的重要载体,建成以金融创新、互联网产业、高端服务为重点的综合功能片区,集中承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金融功能;文化旅游区以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为主,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服务、会展等产业。
  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是传统工业绿色转型升级示范区、京西高端产业创新高地、后工业文化体育创意基地。加强工业遗存保护利用,重点建设首钢老工业区北区,打造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区,推动首钢北京园区与曹妃甸园区联动发展。
  丽泽金融商务区:是新兴金融产业集聚区、首都金融改革试验区。重点发展互联网金融、数字金融、金融信息、金融中介、金融文化等新兴业态,主动承接金融街、北京商务中心区配套辐射。完善区域配套,加强智慧型精细化管理。
  南苑―大红门地区:是带动南部地区发展的增长极。利用南苑机场搬迁以及南苑地区升级改造、大红门地区功能疏解,带动周边地区城市化建设和环境提升,建设成为融行政办公、科技文化、商务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城市综合区。
  3.推动建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和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成具有国际一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高端要素集聚,现代产业体系成熟,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的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引领区。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完善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功能,建设世界级航空枢纽,促进区域功能融合创新、港区一体发展。充分发挥天竺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形成以航空服务、通用航空为基础,以国际会展、跨境电商、文化贸易、产业金融等高端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集群。
  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有序发展科技研发、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高端服务业,打造以航空物流、科技创新、服务保障三大功能为主的国际化、高端化、服务化临空经济区。
  第44条 腾笼换鸟,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疏解退出一般性产业,压缩产业功能区建设规模
  全市严禁发展一般性制造业的生产加工环节,坚决退出一般性制造业,就地淘汰污染较大、耗能耗水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有序退出高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促进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有序疏解。优化调整产业功能区规划,合理压缩规划建设规模。制定各区工业用地减量提质实施计划,压缩尚未实施的产业用地和建筑规模。
  2.高效利用存量产业用地,提升发展质量
  以国有低效存量产业用地更新和集体产业用地整治改造为重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集中建设区外零散分布、效益低的工业用地坚决实施减量腾退,退出后重点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集中建设区内的工业用地重点实施更新改造、转型升级,鼓励既有产业园区存量更新,利用腾退空间建设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吸引和配置高精尖产业项目。重点实施新能源智能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系统和服务、自主可控信息系统、云计算与大数据、新一代移动互联网、新一代健康诊疗与服务、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等新产业,全力打造北京创造品牌。
  3.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面推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纵向延伸、横向耦合、末端再生的绿色生产方式。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的产业发展模式。
  4.严把产业准入关,创新工业用地利用政策
  坚守产业禁止和限制底线。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融合发展趋势,创新产业用地出让方式,探索持有物业型产业发展模式、缩短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等灵活出让方式。建立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政策,完善全过程评估监督机制和退出机制。
  第二节 坚持生活空间宜居适度,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
  第45条 适度提高居住及其配套用地比重
  调整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扩大公共绿地,促进职住平衡,改善人居环境。
  到2020年城乡居住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由现状36%提高到37%以上,到2035年提高到39%―40%。
  到2020年全市城乡职住用地比例由现状1:1.3调整为1:1.5以上,到2035年调整为1:2以上。
  第46条 构建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
  以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社会作用相结合,坚持提升硬件和优化服务相结合,健全制度,完善政策,不断提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好的教育、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更丰富的文化体育服务、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1.建成公平、优质、创新、开放的教育体系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深入推进学区制改革和九年一贯制办学,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健全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保障特殊人群受教育权利。推进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强化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
  2.构建覆盖城乡、服务均等的健康服务体系
  健全以区域医疗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以专科、康复、护理等机构为补充的完整有序、公平可及的诊疗体系。建立由疾病防控、监督执法、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急救和血液供应体系组成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在薄弱地区和重点领域的配置,做到各区都有三级甲等医院。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实现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到2020年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现状5.14张提高到6.1张,到2035年提高到7张左右。
  3.建成医养结合、服务均等的养老服务体系
  立足“9064”养老服务发展目标(90%居家养老、6%社区养老、4%机构养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多方式扩大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供给,将养老资源向居家、社区、农村倾斜,向经济困难、失能、失智、失独、高龄老年人倾斜。实现医养融合发展,扩大照护型服务资源。到2020年千人养老机构床位数由现状5.7张提高到7张,到2035年提高到9.5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指标要求配置到位。
  4.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成均衡发展、供给丰富、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水平。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实现农村、城市社区文化服务互联互通。创新服务方式,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到2020年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由现状0.14平方米提高到0.36平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0.45平方米。
  5.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提升配套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便捷、更多元、更综合的体育健身场所。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体育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公园绿地及开敞空间提供体育健身服务功能。到2020年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由现状0.63平方米提高到0.65平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0.7平方米。
  6.完善社会救助、助残和服务体系
  健全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体系,健全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社会救助模式。关爱有特殊需要的社会成员,加强残疾人收入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无障碍设施及环境建设维护。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健全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倡导市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第47条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普遍需求,着力解决供给、需求、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优化消费供给结构,提高消费供给水平,推动形成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双轮驱动的消费体系。
  1.建设均衡完善的便民服务网络
  形成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和教育培训服务十大便民服务网络。增加基本便民商业设施,建立差异化商业服务体系。培育多种服务集成模式,发展一站式便民服务综合体,引导零售、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组合发展。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现状覆盖约80%城市社区,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到2035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
  2.提供全面优质绿色的便民服务
  全面落实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引导疏解腾退空间优先用于补齐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做好国有企业原有商业网点等资源及闲置空间的再利用。
  注重城市综合治理,提高街区环境品质。优化便民服务设施布局,规范提升百姓周边的菜场、商铺、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品质。按照不同功能区块,培育构建完整的街区生态系统。
  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与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构建便捷、智能、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快递网点、便民服务点、自助寄递柜、网购服务站等物流服务终端设施建设,完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
  推进批发零售、物流、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服务设施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消费模式绿色化,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
  3.提供优质旅游服务
  以服务国内外来京旅游为重点,做强古都文化游、长城体验游、皇家宫苑游、卢沟桥―宛平城抗战文化游以及现代文化游等特色旅游板块。以服务北京市民京郊休闲度假为重点,加强休闲游憩环境建设,打造古北口―雾灵山、房山世界地质公园、京西古道、雁栖湖、通州运河等休闲旅游板块。通过资源整合与跨区联动形成大景区,大力拓展旅游消费领域,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衡完善的旅游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北京旅游的独特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建设国际一流的旅游城市。
  第三节 坚持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大幅度提高生态规模与质量
  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加强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严守生态底线,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强化城市韧性,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整合生态基础设施,保障生态安全,提高城市生态品质,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工作生活。构建多元协同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培育生态文化,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第48条 大幅度提高生态规模与质量
  1.划定生态控制线
  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基础,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山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现状生态用地和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法定保护空间划入生态控制线。到2020年全市生态控制区面积约占市域面积的73%。到2035年全市生态控制区比例提高到75%,到2050年提高到80%以上。
  2.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规模底线,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强化耕地生态功能,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6万亩。
  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依托现实、空间和谐、集中连片、不跨区界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9个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0万亩。
  3.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以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脆弱性评价为基础,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占市域面积的25%左右。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勘界定标,保障落地。
  4.强化生态底线管理
  严格管理生态控制区内建设行为,严格控制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基于现状评估分类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保障生态空间只增不减、土地开发强度只降不升。
  5.加强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
  统筹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保护利用,严格保护生态用地,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山区开展整体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加强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推进对泥石流多发区、矿山治理恢复区等重点地区的土地利用综合整治。平原地区重点提高绿地总量和质量,构建乔灌草立体配置、系统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森林生态系统,强化生态网络建设,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统筹考虑生态控制区内村庄长远发展和农民增收问题,建设美丽乡村。
  6.加强浅山区生态修复和建设管控
  加强沿平原地区东北部、北部及西部边缘浅山带的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加大生态环境建设投入,鼓励废弃工矿用地生态修复、低效林改造等,提高生态环境规模和质量。加强规划建设管控,严控增量建设和开发强度,实施违建住宅、小产权房等存量建设的整治和腾退。推动浅山区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将浅山区建设成为首都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49条 健全市域绿色空间体系
  构建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成网络的高质量绿色空间体系。完善以绿兴业、以绿惠民政策机制,不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着力建设以绿为体、林水相依的绿色景观系统,增强游憩及生态服务功能,重塑城市和自然的关系,让市民更加方便亲近自然。
  1.构建“一屏、三环、五河、九楔”的市域绿色空间结构
  强化西北部山区重要生态源地和生态屏障功能,以三类环型公园、九条放射状楔形绿地为主体,通过河流水系、道路廊道、城市绿道等绿廊绿带相连接,共同构建“一屏、三环、五河、九楔”网络化的市域绿色空间结构。
  一屏:山区生态屏障
  充分发挥山区整体生态屏障作用,加强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提高生态资源数量和质量,严格控制浅山区开发规模和强度,充分发挥山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
  三环:一道绿隔城市公园环、二道绿隔郊野公园环、环首都森林湿地公园环
  推进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建设,力争实现全部公园化;提高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色空间比重,推进郊野公园建设,形成以郊野公园和生态农业为主的环状绿化带;合力推进环首都森林湿地公园建设。
  五河: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t河为主构成的河湖水系
  以五河为主线,形成河湖水系绿色生态走廊。逐步改善河湖水质,保障生态基流,提升河流防洪排涝能力,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加强滨水地区生态化治理,营造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滨水空间。
  九楔:九条楔形绿色廊道
  打通九条连接中心城区、新城及跨界城市组团的楔形生态空间,形成联系西北部山区和东南部平原地区的多条大型生态廊道。加强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构建生态廊道和城镇建设相互交融的空间格局。
  2.建设森林城市
  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由现状41.6%提高到44%,到2035年不低于45%。其中,到2020年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由现状22%提高到30%,到2035年达到33%。重点实施平原地区植树造林,在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节点集中布局,增加平原地区大型绿色斑块,让森林进入城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挥最大的生态价值。
  3.构建由公园和绿道相互交织的游憩绿地体系,优化绿地布局
  将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地质公园、城市公园六类具有休闲游憩功能的近郊绿色空间纳入全市公园体系。新建温榆河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加强浅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浅山休闲游憩带。完善市级绿道体系,形成由文化观光型绿道、带状廊道游憩型绿道和河道滨水休闲型绿道共同组成的绿道体系。现状建成市级绿道约500公里,区级绿道约210公里。到2020年建成市级绿道800公里,区级及社区绿道400公里。到2035年建成市级绿道1240公里以上,示范带动1000公里以上区级及社区绿道建设。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结合体育、文化设施,打造绿荫文化健康网络体系。到2020年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现状16平方米提高到16.5平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17平方米。到2020年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由现状67.2%提高到85%,到2035年提高到95%。
  第四节 协调水与城市的关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思路,保障首都水资源高效利用,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按照互连互通、集约紧凑、提高韧性、亲水宜居的原则,促进水与城市协调发展。
  第50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市年用水总量现状约38.2亿立方米,到2020年控制在43亿立方米以内,到2035年用水总量符合国家要求。增强水资源战略储备,保障首都供水安全,用足南水北调中线,开辟东线,打通西部应急通道,加强北部水源保护,形成外调水和本地水、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调度的多水源供水格局。提高人均可供水量,到2020年人均水资源量(包括再生水量和南水北调等外调水量)由现状约176立方米提高到约185立方米,到2035年提高到约220立方米。远期考虑将淡化海水作为战略储备水源。
  2.加强本地水源恢复与保护
  严格保护两库一渠,涵养地下水。到2020年密云水库蓄水量明显增加,到2035年力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有序实施官厅水库、永定河流域生态修复,到2035年恢复官厅水库饮用水源功能。增加地表水调蓄能力,优先利用外调水,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压采和保护本地地下水,加大地下水回灌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3.调整用水结构
  按照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新水零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的原则,加强用水管控。
  4.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强化农村、园林绿地、城乡结合部地区用水节水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市政杂用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洪水。促进生产和生活全方位节水,到2035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在现状16.6立方米/万元的基础上下降15%,到2035年下降40%以上。
  第51条 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建设海绵城市
  1.提高城市防洪防涝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实施流域调控、分区防守、洪涝兼治、化害为利的雨洪管理对策,完善水库、河道、蓄滞洪区等工程与非工程防洪防涝减灾体系。加强水库、蓄洪涝区体系建设,强化骨干河道、重点中小河道治理,保留山区河道行洪通道。
  规划保留并新增外调水通道,完善相关水源配套工程,构建四条外部水源通道、两道输水水源环线、七处战略保障水源地、多级调蓄联动共保的首都供水安全保障格局。
  2.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构建全流域、全过程、全口径的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系统整治水体污染,深入推进工业和生活污水防治,全面控制城市和农业面源污染,严格保护饮用水源。
  近期以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为整治重点,到2018年年底全面消除全市黑臭水体,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镇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理处置,再生水资源利用量不少于12亿立方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现状约57%提高到77%。到2035年全市城乡污水基本实现全处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
  3.加强水系生态保护与修复,实现水城共融
  加强河湖水系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水系连通性,恢复河道生态功能,构建流域相济、多线连通、多层循环、生态健康的水网体系。加强河湖蓝线管理,保护自然水域、湿地、坑塘等蓝色空间。
  以水源保护为中心,统筹考虑水土流失防治、面源污染控制和人居环境改善,开展小型水体近自然修复工程,系统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与建设,在重要支流入干流河口地区预留生态湿地。
  逐步恢复河滨带、库滨带自然生态系统,改善河岸生态微循环,提高水体自净功能。统筹岸线景观建设,打造功能复合、开合有致的滨水空间。提高河道的亲水性,满足市民休闲、娱乐、观赏、体验等多种需求。
  4.加强雨洪管理,建设海绵城市
  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策略,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大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比重,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改善城市综合生态环境。到2020年2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实现降雨70%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5年扩大到8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
  第五节 协调就业和居住的关系,推进职住平衡发展
  第52条 优化就业岗位分布,缩短通勤时间,创新职住对接机制
  1.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合理拓展和布局就业新空间,为高等学校毕业生在京创业就业提供更好机会。不断优化就业人口结构,拓展就业领域,做好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强化城市发展多层次人力资源支撑。营造服务便捷、流动有序、职住平衡的优良就业环境,提高城市发展活力。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控制在4%以下。
  2.合理调控中心城区就业岗位规模,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新城吸引力
  优化中心城区产业结构,有效控制就业岗位规模。完善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承接中心城区功能转移的就业政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综合吸引力,引导中心城区人口随功能转移,实现新城宜居宜业、职住平衡。加强联系中心城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的公共交通建设,提高快捷通勤能力。
  3.加强主要功能区和大型居住组团之间交通联系
  大幅提升通勤主导方向上的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公交供给,完善城市主要功能区、大型居住组团之间公共交通网络,提高服务水平,缩短通勤时间。推进公共交通导向的城市发展(TOD)模式,围绕交通廊道和大容量公交换乘节点,强化居住用地投放与就业岗位集中,建设能够就近工作、居住、生活的城市组团。
  4.创新职住对接机制,提高就业人员就近居住配置率
  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提供面向本地就业人口的租赁住房,引导就业人口就近居住和生活。
  第六节 协调地上地下空间的关系,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第53条 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布局、功能、防灾和管理体系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地上地下相协调、平战结合与平灾结合并重的原则,统筹以地铁为代表的地下交通基础设施,统筹以综合管廊为代表的各类地下市政设施,统筹以人防工程为代表的各类地下安全设施,统筹以地下综合体为代表的各类地下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多维、安全、高效、便捷、可持续发展的立体式宜居城市。
  1.坚持立体分层开发,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布局
  以中心城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为重点,以轨道交通线网为骨架,统筹浅层、次浅层、次深层、深层4个深度,加强以城市重点功能区为节点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到2020年人均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由现状4平方米提高到6平方米左右,到2035年达到8平方米。
  浅层地下空间(地下0―10米):以地下公共活动、地下公共服务、地下停车、地下市政管线、综合管廊、地下轨道交通、地下道路、人防工程等功能为主。
  次浅层及次深层地下空间(地下10―30―50米):以地下停车、人防工程、地下市政管线及设施、地下仓储物流、地下轨道交通等功能为主。
  深层地下空间(地下50米以下):以深层地下铁路、地下雨洪调蓄廊道等功能为主。
  2.坚持地下综合开发,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功能
  建设舒适便捷的地下公共活动空间,促进地面设施地下化,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缺口,提升地下空间与周边地块连通性,改善地面环境。
  鼓励变电站、换热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消除邻避效应,增加绿化空间,提升环境品质。依托地下空间设置大型储水设施,统筹解决城市排水和蓄水问题。
  建立以轨道交通线网为骨架,包括地下停车、地下步行和地下道路的城市地下交通系统。
  3.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地上地下空间防灾
  科学评估地下空间资源,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底线。综合评估地面沉降、活动断裂、岩溶塌陷、砂土液化、地下有害气体、地下采空、地下水位变化等灾害因素,消除灾害隐患,确保地上地下空间安全。
  发挥地下空间抗爆、抗震、防地面火灾、防毒等防灾特性,构建地下空间主动防灾系统。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应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对重要经济目标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4.坚持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地上地下管理体系
  建立地下市政管线数据实时测绘机制,建立全市地下空间数据库,建立地下空间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规政策。
  第四章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
  北京是见证历史沧桑变迁的千年古都,也是不断展现国家发展新面貌的现代化城市,更是东西方文明相遇和交融的国际化大都市。北京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伟大见证,是北京建设世界文化名城的根基,要精心保护好这张金名片,凸显北京历史文化的整体价值。传承城市历史文脉,深入挖掘保护内涵,构建全覆盖、更完善的保护体系。依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构建绿水青山、两轴十片多点的城市景观格局,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为市民提供丰富宜人、充满活力的城市公共空间。大力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第一节 构建全覆盖、更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
  第54条 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
  以更开阔的视角不断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扩大保护对象,构建四个层次、两大重点区域、三条文化带、九个方面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成果惠及更多民众。
  1.加强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四个空间层次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2.加强老城和三山五园地区两大重点区域的整体保护。
  3.推进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的保护利用。
  4.加强世界遗产和文物、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和特色地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历史河湖水系和水文化遗产、山水格局和城址遗存、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九个方面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
  第55条 拓展和丰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
  1.更加精心地保护好世界遗产
  加强对长城、北京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颐和园、天坛、明十三陵、大运河7处世界遗产的整体保护,严格落实世界遗产相关保护要求,依法严惩破坏遗产的行为。
  积极推进中轴线、天坛遗产扩展项目(明清皇家坛庙建筑群)申遗工作,对有条件列入申遗预备名单的遗产进行遴选。
  2.加强三条文化带整体保护利用
  大运河文化带:以元明清时期的京杭大运河为保护重点,以元代白浮泉引水沿线、通惠河、坝河和白河(今北运河)为保护主线,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为契机,推动大运河遗产保护与利用,加强路县故城遗址保护,全面展示大运河文化魅力。
  长城文化带:有计划推进重点长城段落维护修缮,加强未开放长城的管理。对长城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城乡建设实施严格监管。以优化生态环境、展示长城文化为重点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展现长城作为拱卫都城重要军事防御系统的历史文化及景观价值。
  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依托三山五园地区、八大处地区、永定河沿岸、大房山地区等历史文化资源密集地区,加强琉璃河等大遗址保护,修复永定河生态功能,恢复重要文化景观,整理商道、香道、铁路等历史古道,形成文化线路。
  3.加强历史建筑及工业遗产保护
  挖掘近现代北京城市发展脉络,最大限度保留各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发展印记。建立评定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长效机制,定期公布名录,划定和标识保护范围,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在保护的基础上,创新利用方法与手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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