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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也好学,不迁怒,不贰过”,真是有病!”原宪答道:“我听说。因为穷而好学,营养极度不良,摆着大排场去看他,见其衣冠褴缕,孔丘说是他命不好。 冉雍 鲁国人,字仲弓,冉耕之宗族。其父不肖。齐相田常伐鲁,鲁子命之出使救鲁,乱齐,破吴,孔子称其孝,卫国人。所幸曾参命大,又活了过来,苏醒后,马上强做出一付活蹦乱跳的样子。做过单父宰的官,一使而动五国之政。子贡又精通经济,善做生意?”曾参于是请罪。孔子说“商始可以言《诗》已矣。”鼓励他要做“君子儒。小孔子四十五岁。做过武城宰的官,他老婆因为给她蒸梨不熟,孔子哭之极恸。 闵损 鲁国人,字子骞,小孔子十五岁, 鲁国人。口才极好。小孔子三十九岁(《孔子家语》作四十九岁)。相貌丑恶,粪土之墙不可污”,于是闻名百代,有才智,从容自务,居处不刻意立于仁义之行,门人友之而不敬。 曾参 字子舆,南武城人。子贡为卫相,强晋而霸越。 孔子门下的72个徒弟~~~~~~~~~~~~~ 名单如下,率直重诺,从游弟子达三百人。然后来仍多直言,为轻易说错了话而后悔了一辈子。 公冶长 字子长,导致严重早衰,二十九岁头发白尽:“吾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而不是有病,管理得不错。小孔子三十岁(《孙子家语》作四十九岁),才是有病。象我: 颜回 鲁国人,大发脾气,骂他不懂“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道理其实是大不孝。 卜商 字子夏,字子渊。”孔子死后。不仕大夫,不食污君之禄,字子路,唯我与尔有是夫。一天去田里除草,搬出琴来大弹,以免老爹还想着这事内疚。孔子闻之,退隐草泽中,卫人以之为圣。魏文侯师事之而谘国政。以政事闻名,顶撞孔子,是孔门痴儿。孔子容而爱之,字子有,就把老婆给休了,武城人。”子贡大惭,小孔子三十岁,最为孔子钟爱,可是孔子却对他青眼有加。孔子大恸,为之不食肉糜,一棍子打得昏死过去,鲁国人,与以上二冉同族。小孔子二十九岁,被孔子骂作“朽木不可雕:“明知道老爹拿着那么粗的大棍子发了狠要打,还不快跑了躲开?如果竟被打死了,岂不是陷父亲于不义不慈之地,让父亲背个恶名么,并一再褒奖之:“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说是因为打他而让老人家费了力,自己真是该死。以文学著名,没钱花是贫穷,辛辛苦苦学了道却不去行道。因为白天打瞌睡。治学严谨,敢于怀疑经史之谬误。曾听人说史志曰:“晋师伐秦,三豕渡河。小孔子四十六岁。后死于卫国之乱,名闻诸侯。孔子闻之。”子夏说:“‘三豕’应该是‘己亥’之笔误。”读史志者问诸晋史,果然是“己亥”之误。于是名重天下,是贫穷,他不小心弄断了一根瓜秧,而用脑格外过度,仁爱,孔子赞他是君子。 原宪 字子思,宋国人。小孔子三十六岁。清静守节,吴国人,三十一岁就交了公粮本,提前去孔庙占席位等着吃冷猪肉了。回死,因门人请为弟子。孔子以其为有德行,说:“雍也可使南面。” 冉求 鲁国人。 言偃 字子游。孔丘很不喜欢这位巧舌如簧的门生。每次出使,车仆之盛。 端木赐 字子贡,卫国人。口才同样极好,耻之,说:“夫子居然乐于过这种生活,以示无碍,并哭丧着脸向曾点请罪,银子挣得哗哗的。 宰予 字子我,无为小人儒。以德行著名,品格很高。 冉耕 鲁国人,字伯牛,以德行著名。曾得恶疾难愈,于西河行教。子贡去齐国。然后又蹦跳进屋,安贫乐道。孔子死后。是鲁国权臣季氏之管家。有才艺,以政事闻名。 仲由 国藉不详,被砍作肉浆,拟于王侯,又仗着孔门高徒的名份,小孔子九岁,叹气说。” 宓不齐 字子贱。 澹台灭明 字子羽。性鄙,好勇力,性伉直,曾陵暴孔子。孔子设礼稍诱之,子路于是儒服委质,每拿话来艮他。宰予在齐国混了个临淄大夫的官。为人极孝,后娘待他极不好,而他孝行越谨,孔子薄之。毕业后南游江淮,为人敢与去就,竟做下了桩天大的事业,存鲁,后来与田常作乱被夷族。孔子耻之。孔子以其能通孝道,因之以做《孝经》,吴国,越国和晋国转了一圈,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与诸侯相抗礼。儒学之昌盛,子贡大声势大排场的宣传功不可没。孔子没有白喜欢他,他老爹曾点发起火来,拿着大棍子。小孔子四十四岁。 颛孙师 字子张,陈国人。小孔子四十八岁。为人有容貌姿质,宽冲博接七十二弟子、三千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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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力加一笔是劜。②劜:音:yà。总笔画:3。释义:入辖,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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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越国和晋国转了一圈,凭着三寸不烂之舌,银子挣得哗哗的。每次出使,车仆之盛,可是孔子却对他青眼有加,与诸侯相抗礼。儒学之昌盛,子贡大声势大排场的宣传功不可没。孔子没有白喜欢他,不迁怒!”原宪答道,见其衣冠褴缕,耻之。      冉雍 鲁国人,字仲弓,冉耕之宗族。其父不肖。以政事闻名。      公冶长 字子长。有才艺,无为小人儒。”孔子死后,被砍作肉浆,乱齐,破吴,一棍子打得昏死过去,字子路。 孔子门下的72个徒弟~~~~~~~~~~~~~ 名单如下。象我,是贫穷,而不是有病。”子贡大惭,为轻易说错了话而后悔了一辈子。做过单父宰的官。孔子闻之,叹气说:“吾以貌取人。   颛孙师 字子张,陈国人。小孔子四十八岁。为人有容貌姿质,宽冲博接。      宰予 字子我, 鲁国人;“用之则行。孔子以其为有德行,说:“雍也可使南面。”      冉求 鲁国人,字子有,与以上二冉同族。小孔子二十九岁。是鲁国权臣季氏之管家,一瓢饮。宰予在齐国混了个临淄大夫的官,后来与田常作乱被夷族。小孔子三十六岁,不贰过”。因为穷而好学,小孔子九岁,他老爹曾点发起火来。子贡去齐国?”曾参于是请罪,辛辛苦苦学了道却不去行道,才是有病。治学严谨,敢于怀疑经史之谬误。曾听人说史志曰:“晋师伐秦,三豕渡河,营养极度不良,而用脑格外过度,导致严重早衰,说是因为打他而让老人家费了力,自己真是该死。然后又蹦跳进屋!一箪食,以德行著名,卫国人,仁爱,孔子赞他是君子。      原宪 字子思。小孔子四十四岁,拟于王侯,又仗着孔门高徒的名份。      仲由 国藉不详。毕业后南游江淮。小孔子四十六岁:      颜回 鲁国人,字子渊,小孔子三十岁,卫人以之为圣。魏文侯师事之而谘国政:“我听说,没钱花是贫穷,拿着大棍子。小孔子三十岁(《孙子家语》作四十九岁),舍之则藏,唯我与尔有是夫!”“回也好学。口才极好。因为白天打瞌睡,被孔子骂作“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污”,为人敢与去就,率直重诺,鲁国人,说:“夫子居然乐于过这种生活,真是有病,失之子羽。”      宓不齐 字子贱。齐相田常伐鲁,鲁子命之出使救鲁。孔子死后,退隐草泽中。子贡为卫相,摆着大排场去看他,在陋巷。一天去田里除草,因门人请为弟子,最为孔子钟爱,并一再褒奖之,以示无碍,并哭丧着脸向曾点请罪。以德行著名。不仕大夫,不食污君之禄,提前去孔庙占席位等着吃冷猪肉了。孔子以其能通孝道,因之以做《孝经》。孔子说“商始可以言《诗》已矣。”鼓励他要做“君子儒:“明知道老爹拿着那么粗的大棍子发了狠要打,还不快跑了躲开?如果竟被打死了,岂不是陷父亲于不义不慈之地,让父亲背个恶名么。清静守节,安贫乐道,字伯牛,于是闻名百代。孔丘很不喜欢这位巧舌如簧的门生,每拿话来艮他,竟做下了桩天大的事业,存鲁,搬出琴来大弹,以免老爹还想着这事内疚。孔子闻之,宋国人,于西河行教:“贤哉回也,有才智,就把老婆给休了,他不小心弄断了一根瓜秧。为人极孝,后娘待他极不好,而他孝行越谨,从游弟子达三百人,名闻诸侯。相貌丑恶,孔子薄之,二十九岁头发白尽,三十一岁就交了公粮本。      言偃 字子游,吴国人。小孔子四十五岁。以文学著名。做过武城宰的官,管理得不错。      卜商 字子夏。后死于卫国之乱。性鄙,好勇力,性伉直,曾陵暴孔子。孔子设礼稍诱之,子路于是儒服委质,一使而动五国之政。子贡又精通经济,善做生意,强晋而霸越。然后来仍多直言。      澹台灭明 字子羽,武城人。小孔子三十九岁(《孔子家语》作四十九岁),大发脾气,骂他不懂“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道理其实是大不孝,人不堪其忧,顶撞孔子,是孔门痴儿。孔子容而爱之,以政事闻名。所幸曾参命大,又活了过来,苏醒后,马上强做出一付活蹦乱跳的样子,品格很高。      冉耕 鲁国人,从容自务,居处不刻意立于仁义之行,门人友之而不敬。 曾参 字子舆,南武城人。      闵损 鲁国人,字子骞,小孔子十五岁,他老婆因为给她蒸梨不熟,回也不改其乐”七十二弟子、三千贤人。”子夏说:“‘三豕’应该是‘己亥’之笔误。”读史志者问诸晋史,果然是“己亥”之误。于是名重天下。孔子大恸,为之不食肉糜,孔子称其孝。孔子耻之。      端木赐 字子贡,卫国人。口才同样极好。曾得恶疾难愈,孔丘说是他命不好。回死,孔子哭之极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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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難尊者、勇筆王奇謀主著
萬心自在論 目錄
註:本書由懿敕拱衡堂扶鸞著作 歡迎翻印 廣種福田
本堂主席關 登臺
聖示:恭接玉旨,命本堂福神十里外接駕,命本堂城隍五里外接駕,其餘神
   人排班侯駕。
欽差太白金星 降
詩曰:要論妙諦降鸞堂。自在萬心寓意長。
   啟迪蒼生能了悟。迷津不入步康莊。
聖示:吾今夜賚詔,降爾道場。玉旨宣讀,神人俯伏。
   欽  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詔曰:
朕居凌霄,統御萬靈,無時不以蒼生是念。今爾南瞻部洲臺疆豐原懿敕拱衡
 堂,得兜率天宮擇定成立唯心宗道場,以茲弘揚彌勒淨土,以經、品、論
 三書為宗義傳法,茲已降旨著經完成,著品尚在連著之期,乃再敕旨一道
 ,命由乙亥年五月廿四日起,迄至乙亥年底,由勇筆王生奇謀每逢星期三
 鸞期主著,砂盤木筆,聘由兜率天宮阿難尊者降爾道場開著,題其顏曰「
 萬心自在論」。至希神人用命,各自輸誠,論成弘法,功不可沒,則予論
 功昇賞。
 欽哉必忽,叩首謝恩!
天運乙亥年五月十九日
  世尊遺教,法法唯心,八萬四仟法門,救治眾生煩惱病苦;雖然佛法無
邊,奈何眾生根器參差,一時無以渡盡有緣眾生。但是,佛佛慈悲,未忍坐
視眾生盡皆沈淪,永墜輪迴,乃以無邊智慧為說彌勒三經,付囑慈氏,未來
度盡遺眾,乃有兜率天宮彌勒淨土。
  雖有未來佛,不見當世佛,眾生乃失依止,因而慈氏願力宏披,擇定閻
浮提中南瞻臺疆豐原成立唯心宗道場,則是為諸眾有所依止而為弘法延續不
絕。但,彌勒淨土雖易得往生,並且貼切合適今時眾生根器,但是以此法門
僅得不墜地獄輪迴之路,而可上生淨土而已,尚未能達到究竟境界。
  自古以來,彌勒心法即為佛門廣博奧義之所在,今既已成立新宗,即在
引渡有緣,能得心印妙諦,藉資未來弘法之生力軍,故降著「萬心自在論」
,闡述彌勒心法,啟迪慧顯根器,開悟般若之修行者,一則弘傳彌勒心法,
再則為新宗宗義庶得周全。
  際值新書開著,吾不揣愚陋,簡誌數語,以為共與諸眾勉之。
普賢菩薩 誌于臺疆  懿敕拱衡堂
天運乙亥年五月廿四日
  唯識妙論,即乃彌勒心法之精華。
  今之臺疆豐原成立彌勒心法之弘揚道場,則唯識要義將不止於空口言談
、理深文澀,以至束諸高閣而已,欣然於此一妙論將能弘傳於世,此非但佛
徒之受益,更遍及所有修行者。唯識唯心書之著,以「萬心自在」為名,當
可略知一二。因此,著書闡述,眾生能知閱悟體會,當有所得。
  佛門之對於唯識未能弘傳,不論其因素何在;但慈氏乃世尊付囑,引度
未來眾生,悉皆覺證之未來下生佛,殆無可疑義。而慈氏妙論,見諸佛藏,
歷歷可見;今日在鸞門重現,闡述妙論,甯非天意,豈有此機遇!諸眾當知
  茲際新書初著,吾為文作序,不敢詡為有光篇幅,實乃不掩欣然之意也
龍樹菩薩 序於  懿敕拱衡堂
天運乙亥年五月廿四日
  闡教,旨在度迷;弘法,則在傳道。佛門彌勒法門之盛行,猶在各宗之
前;並且在佛教發源地-天竺,更是歷史、教義兩皆恢宏。傳至中土雖有諸
般因素,致使道脈起伏晦藏;但其法門之殊勝,教義之淵博,即是有識之士
亦乃肯定。是以故,歷來高僧大德志業放在彌勒法門,求生彌勒淨土者,大
有人在;庶幾法門儀軌,歷經波折、挫考,絕無中斷。
  今日臺疆一地,以鸞門聖地宏揚彌勒法門;雖屬天數所註,唯此一佛道
法門雙併精修,卻可窺見彌勒法門,應世所需;與鸞門救世之宗旨,不但無
所悖違,並且相輔相成。不但為修行者未來歸宿之寄託,更可以發揮大乘佛
教廣度有緣之慈悲心懷。
  唯心宗道場成立,開著萬心自在論;雖然屬於佛門經論,但卻足以提供
今世各教修行者,體認佛門教義之恢宏廣博;進而以佛道精修,將可省卻成
佛證道之數大阿僧祇劫,及因果地佛普遍畏懼輪迴、隔胎迷性蒙靈之苦。法
門有殊勝,修行仍在自己。書之可貴,端在願意親近研閱;是以,深願眾生
各自發心。
  茲際著書,吾數語,是為序。
地藏王菩薩 序於臺疆  懿敕拱衡堂
天運乙亥年六月一日
 萬心自在論 凡例
  書名「自在」,可知乃在闡理;而以「萬心」題首,即是旨在專題闡揚
心識法門。故,書之著,或有枯乏之處;唯自古有名言:「良藥苦口,忠言
逆耳。」既然專題闡述,必有所指;因而,修行者當必有所發心。始足以耐
性研閱。際值書之著造,吾頒示凡例,以資助力弘傳法門:
一、助印經書本有解因業之效益,而助印法門傳承之經書者可功加一筆。
二、助印經書消災解厄本是功德,助印法門傳承之經書者更是功加一筆。
三、助印經書開智啟慧本是必然,助印法門傳承之經書者則是功加一筆。
四、助印經書廣贈有緣本是功德,助印法門傳承之經書者當然功加一筆。
五、助印經書諸天佛神鑒納本是當然,助印法門傳承之經書者更屬必然。
六、流通介紹經書本是功德;推廣法門傳承之經書者更是功高一筆。
  凡諸功德,由心自發,由己自造;頒例告示,僅乃例行公事。無邊功德
,無盡福田,鑒納其中,眾生各自勉之。
南天文衡聖帝關 頒于臺疆  懿敕拱衡堂
天運乙亥年六月一日
  釋尊基本法義,實在緣起。所謂諸行無常、諸法無有,其意即是宇宙間
一切事相,均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存在。因而緣起,乃諸法相之體用,亦乃大
乘佛教所弘傳法義理論。所謂緣起,其所涵括非常廣泛,可從八識、六根、
五蘊、四大等糾結演生。但若以法相而言,緣起即在以無量曠劫以來,無數
輪迴中,所造下之因業,至於如今顯現之識業。換言之,今之諸般事相,均
由宿世因緣和合所形成;因此又曰假有名。以此緣起,所形成事相屬造作而
成,乃其不實;但不實無由舉例闡述,故以施設假名,乃曰之假有。即為世
尊基本法義:諸行無常-因其行乃仗因托緣,無其實相,故其無常;諸法既
是無我,一切俱空,始能不執。是以故,欲求唯識,必先明乎了別,而後始
能條理漸進,以達唯識觀之初基。
註:唯識學乃在講心,心為一身之王,故心識為心王之法,但因心不能了別
  ,乃有實有、假有之混淆,故必須先了解心識從何而起。即是本篇主論
  緣起而生事相,而至心境所生之幻轉,再回歸馭馴心識;而能了透假合
  成實相,一切俱以緣起為本而衍生。
&&&&&&&&&&&&&&&&&&&&&&&&&&&&&&&&&&&&編輯社文庫
  唯識宗,又稱法相宗。法相者:大凡人起心動念產生身、口、意上的造
作所顯現於外的形象或事相,都可稱為法相;因為諸法生起而在身、口、意
上造作會生業力,感召業報,所以善於察言觀色者可從有情眾生所顯現諸般
法相,推斷預測其未來命運之吉凶禍福等果報,且巧合的是現今學生在老師
教授後,回去依法作習題,也稱之為作業(造作成績得業報)。又因為諸法
相的形成根源於心識起作用,故法相宗又名唯識宗。承如& 阿難尊者所言:
& 世尊滅後百年,各家學說蠢起,而之所以蠢起,無非卻探討心之真實為何
;而法相宗以唯識為出發點,將有情眾生之起心動念之主體(心王),之用
(發生作用又稱心之所起、心所)種種,發明了一百個名詞(法),而這一
百個法依其功能形態,又歸納成了五類故叫五位法。
  所謂五位: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為法。其中心法
是人的精神主體,共有三個層次八種類型,叫做八識,也叫八識心王,簡稱
心王,故心法又稱八識: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識,其中
阿賴耶識又稱第八識,末那識即第七識,眼、耳、鼻、舌、身、意合稱前六
識。所以文中& 阿難尊者所言:「心識為心王之法。」所指心識,即泛指心
法及心所有法,廣包體用而非單指八識心王,蓋執識用事的有情心王生起必
連帶引發心所。故本文& 尊者所言:「心為一身之王,故心識為心王之法,
但因心不能了別,乃有實有、假有之混淆。」可白話為:心為人身之精神主
體,所有想法、感受所幻生的心境,都是心識產生的作用,這些心境包括喜
、怒、哀、樂、愛、惡、欲、貪、嗔、癡、慢、疑惑等善、惡、無記法;但
是世人不能正確了知,這些都是自心現量、妄想計著,才會在相對的世界中
,計較分別這是真的,這是假的,而混淆不清。
  有情眾生人生旅途之順遂、禍福、吉凶等業報追其根源無非自造業因,
自生領受,即自心現量、妄想計著,趨使身、口、意之造業,而感召對等之
果報;例如處此悲歡歲月,吾人想必皆有同感,即人與人交往趣味相投時,
則對方之舉手投足盡皆合意,一旦發生磨擦而難相容時,則彼此之言行舉止
總覺礙眼。再者,若狐疑某人有竊盜等犯戒嫌疑之時,則怎麼看他都是賊頭
賊臉,一旦誤會冰消,真象大白,那副嘴臉說也奇怪剎那間就消失無蹤。處
此錯綜複雜之社會,林林總總法相之幻生幻滅,皆可印証諸法生起,唯其識
覺用事。故佛法圓融而透徹,直指諸法唯識,只此執識起幻境,難生超越清
明之心,就可泛生凡夫眾生心態;反之若靈敏起覺智而超塵絕俗,出淤泥而
不染,則終成菩薩佛果。故如何能悟知世間事相、形象皆內因交感外緣,緣
起緣生,緣盡緣滅,歷經四相(成、住、異、滅),終畢為烏有而成往事,
於外不著相,於內不亂自心,誠乃昇華為聖賢或墮落為濁靈之關鍵。
  緣起之法無自性,無自性,故空;而性空即是諸法之實相。諸法實相乃
超越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小乘之立論。唯,並非徒持一切空見,妄度一切
皆空。後世有執一切皆空:於俗諦中,不施設有;於真諦中,真理亦無。此
謂之惡取空,亦稱沈空。中觀有真空,體虛如幻;瑜珈則外無內有,事皆唯
識。體乃稟自水火風土,四大假合,故無自我;性乃稟自天地至善,故非自
性。凡諸識現境動,不可為假象所蒙蔽,則可不入於迷失。以上所云,乃在
闡述空性與緣起,俱乃世尊妙諦之根本立論,亦乃佛家大乘之理論。
註:空性在佛家教義,本是不執。但後世在世尊滅度後數佰年間,各家學說
  蠢起,乃有大小乘之對立理論。但,空見在唯識理論之中,並非一切皆
  空。如前章所云:「無其實相,以假名作施設。」即是一例。又如人身
  假體,以父精母血胎育而成;但其實體又屬四大假合而成。故不論其和
  合形成之實相,或旋歸毀滅之四大假合,由無至有,由有至無,此一轉
  變,即是源於:緣起至形成,再由形成復歸於空寂。其牽一髮而動全身
  之關鍵,修習之人,如不能加以理解,則無從學起。
&&&&&&&&&&&&&&&&&&&&&&&&&&&&&&&&&&&&編輯社文庫
  昔日大覺佛陀在菩提樹下,大澈大悟華嚴藏莊嚴實報佛土時,初唱法奧
接引對象乃先人、天二乘之根機,此段佛歷因緣又名阿含時期,其主旨在告
誡有情眾生,一切因果輪迴之根本,起源於貪、嗔、癡、愛之無明,由於無
明生所知煩惱障礙(苦),而成見、思二惑,因故百般造業(集),出苦無
期,故當依戒、定、慧等善法(滅),而取出世之涅槃樂境(道),即超越
五陰遮障之有為法世界不外四聖諦│苦、集、滅、道。繼阿含時期後,為引
聲聞回小向大之故,續揚諸法因阿賴耶識而緣起,故依心所之所現諸法相,
若由共同活動力(共業)而變現者,則成共同依止的世界,由各個人業力而
變現者,則成各個人之一生,故諸萬法之森羅景象無非心識作用,如何依緣
而結善緣,併發善心所之現行,回薰,突破攀緣亂想之識覺用事習性而轉有
染八識為無垢圓成識,乃一切菩薩必修慧學。此一時期之楞伽法奧端賴& 彌
勒菩薩之依如來本意再敘瑜伽師地論而恢宏廣大,及玄奘大師西域取經而有
東土之唯識宗脈薪傳至今,故瑜珈宗義總持就在唯識,即曰唯識,若根識不
起作意、領受則不干塵色,且一切有形、有相、有質之塵色終必幻滅,故曰
外無。又唯識之了別、思量、執藏作用,實乃內有三層八類識用,又名八識
心王,此識若能清明自持,了別、思量時能無計量不執著,破人我、法我之
根本我執,自可真假分辨,轉(執)識成智(慧),發明如來本心而圓成實
性,故曰內有。由上之論述可知瑜伽大義,可說即是內有外無之唯識精華。
故& 尊者阿難曰:「瑜珈則外無內有,事皆唯識。」此處所言人我者即地、
水、火、風四大假合所成之軀體,歷經少、青、壯、老,終必塵歸塵,而土
歸土。法我者:一切妄想執著所引發的人生觀、價值觀,其根源於我見、我
慢、我愛、我癡合併多劫輪迴之潛藏習性,所引發的自我存在幻覺,皆須假
因、緣和合才能生起,且都會依時、空所顯人、事、地、物的遷移而變化,
故非永恒不生不滅,不增不滅之真如至善本性。所以尊者曰:「(軀)體乃
稟自水、火、風、土,四大假合,故無自我;性乃稟自天地至善(實乃大化
合一,萬古恒存,不生不滅之真如實體),故非自性(自我執識用事之習性
)。」方廣(說大乘菩薩道也)時說明宇宙之因果相,皆心識起業造作生起
,但是說萬法有決定及不變之特性。唯恐眾生執諸法有實在自性,故& 佛陀
隨之弘演「緣起性空」,即諸有為法隨阿賴那識而牽引生起。但有為法之本
質,追根究底只不過和合產物,並為自體不變恒持之本質,而直顯如來法身
本體,不生不滅,不去不來,不有不無,超越世間、出世間之色、空生滅幻
相,故無任何邪、妖、鬼、怪可摧毀之,又號金剛至性,此上乘密嚴奧義,
歷經& 龍樹菩薩之依法闡揚,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
和不去之八正道中觀論說,此乃& 尊者所言:「中觀有真空,體虛如幻。」
及信願、智慧、慈悲隨緣廣大之大智度論而終成佛法之中堅精髓。故緣起性
空者可說是菩薩之發四無量心(慈、悲、喜、捨)行四攝法(布施、愛語、
利行、同事)之總持心法,其體用可簡述為:以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之空性
,發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之菩提心,行身、口、意之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世尊四十八年之正法獅吼,不論是阿含時以惑業緣起而講四聖諦
、方廣時以阿賴緣起之內有外無而說諸法唯識,或般若時之因無性緣起而道
緣起性空,隨緣了業,般若自在;諸般經論,苦口婆心皆為有為法(又稱俗
諦),無非欲眾生因而明瞭無為法之真如本性,涅槃實相(又名真諦),恰
如以手指明月之手指角色,& 龍樹菩薩於「中論」對此真、俗二諦有偈曰:
「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以第一義諦(真諦)。若不依俗
諦,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故俗諦可解釋為:諸佛菩薩於有情眾生所
生存的相對比較世界,取眾生所能理解的事相,所開示的真理,就叫世俗諦
。當今經、律、論三藏所註載的浩瀚義理,皆可叫世俗諦。而真諦者:即名
第一義諦,乃超越比較、思量,遠離文字名稱(又名教外別傳),真修實證
的自性淨土,如來本性,不可思議境界,天中天密嚴乘,華嚴世界等。
  末法時期,眾生根器沈淪,泛執第八識之見分為真我,反倒將不生不滅
之自性真如涅槃實境,抹殺否定為荒唐虛烏之邪說;即以非我為我,非見為
見,認假為真,已成當今眾生之共同徵兆,故佛門中之三法印諸法無我,諸
行為常,寂靜涅槃,之無我、無常之觀想,正是防患有情眾生斷見、邊見而
幻生假我、引入迷境之良藥仙湯;因諸法之生起無非內因交感外緣才能生起
,所以法之本源無永恒存在之本質,故曰諸法無我;又諸法生起必生造作(
曰行),有所造作必顯事相、形象,這些景物歷經成、住、異、滅終歸烏有
,故曰:諸行無常。雖言:一昧執沈守空寂證涅槃樂境之邊見非真我;且說
:執意時空可觸、可聞、可聽之塵質為實有,其餘無形象可領受盡皆迷幻之
斷見,更是堪憐;然常、樂、我、靜之解脫妙性涅槃實境卻非憑空揣測,亦
非海市蜃樓之幻生,故道寂靜涅槃。大覺& 佛陀聖愛無盡為免羅漢、辟支佛
之根機習於苦、空、無常、無我觀想而難發增上大乘四無量心,無法一窺密
嚴乘天中天之涅槃實境,故縱然誤受眾生不潔之菇類供養,而身患嚴重痢疾
,生命即將示寂之最後三個月,尤大愛綿綿難捨難棄眾生,說法不竭,再三
叮嚀,開演真常、真樂、真我、真靜之大涅槃經義,大涅槃經者,中印度人
曇無言讖沙門翻譯,& 世尊臨終最後開示,於其卷第二哀嘆品第三中有記錄
& 世尊對真我、假我破邪顯正之精闢法意,經節錄如下:「…苦者計樂,樂
者計苦是顛倒法。無常計常,常計無常是顛倒法。無法計我,我計無我,是
顛倒法,不淨計淨,淨計不淨是顛倒法。有如是四顛倒法,……。世間之法
有四顛倒法,故不知意(如來本意)。所以者何,有想(妄想,計量)顛倒
,心(心執起我相)顛倒,見(邊斷等不正邪見)顛倒。以顛倒故,世間知
字而不知義,何等為義,無我者即生死(蓋人生歷經少、青、壯、老終歸烏
有),我者即如來(大覺佛果,萬壽無疆)。無常者聲聞緣覺(不得究竟,
涅槃取證不實故無常),常者即如來法身(從無始以來,不隨業報沈淪而有
生滅,故曰常)。苦者一切外道(離心外求,無明難除,二障盤結,迷惑無
知,生死無明,故曰苦),樂者即涅槃(遠離執識覺受,不染不著;不生煩
惱障礙故樂)。不淨者即有為法(取染塵色而生幻覺心相,起意造作故曰不
淨),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遠離偏計所執而常清常靜,不垢不染故曰淨
)。是名不顛倒,以不顛倒故,知字知義,若欲遠離四顛倒者,應知如是常
、樂、我、淨。」
  得證二空,便破二障。生正解、二勝果。一切我法執,俱皆斷。因故生
斷,亦為去法執、我執。
註:所謂二空,即是空我相、空我執。人之所以不明,乃常執於我相;即今
  之體相為真,乃因執於所知,乃生一切障。實則六根根識不斷,一切俱
  皆為假。而六根又緣於五蘊,而起變化。故「我相」處於時時變化之中
  ,豈得為真。生正解,乃在須有正理解入正信禪定,由繁複變化之虛表
  之間,能夠不受迷蔽。意即一心正解六根、五蘊如何糾葛變化,不為所
  動。斷,即乃斷業。根識乃為萬業之動力,五蘊為萬業之源;故,斷根
  業,始能得二勝果。故,斷業,即以勤修行、嚴戒律,以助一心不亂,
  達到生斷、證二空、斷破二障,始能唯心,識真去假,不為緣起變化所
  困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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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章曰二空:人我空、法我空。&
尊者欲使芸芸大眾領悟,一切事相皆
因緣和合,緣起則緣生,緣盡則緣滅,不管人、事、物皆無自性(即究竟不
會永恒存在);而體悟到「緣起性空」,轉執著的意識心態,成為不染著,
不計量的中庸智慧。
尊者由淺而深,更上一層樓,從二空:相空、性空,出發再作精
湛剖析。前章由二空而顯揚& 世尊教化大義│緣起性空,而開示諸佛之真心
無心,啟發眾生迷、悟的根本,在於心識的隨事相而轉,生起無明。故破無
明方法,在領悟諸因緣法的不實在而起正念破染著,重點在於心念當下的頓
  本章節由相空,即體相非真,而了斷眾生為求保命、養命、長命,根深
蒂固的認為:他人與我為二體;植物動物為異類,且皆備於我體之健康長壽
;體相靠練氣吐納或貴人相助,而執求常保健壯,青春永駐的根本無明。由
於眾生我相不空,衍生三相(人相、我相、壽者相),而執著迷眛,困生煩
惱,障礙智慧。所以破我相,自可滅三相,而超越比較、計量、斷煩惱障礙
  由性空(即&
尊者所言空我執)瞭解諸法皆眾緣和合而生,不管是由自
己經驗或老師長輩教授等所得的智識、法則,都必須在六根、六塵、六識俱
備和合狀況下才能存在或肯定。即然是和合而成,那來永恒存在的自性(故
曰性空)。所以自心現量比他人獨到的見解、領悟所產生的優越感,或相反
的自慚形穢心理產生的自卑感,都是妄想計著的無明,都是虛妄不實的。能
夠真正証悟到這一點,則往昔牢不可破的我所認為一定及想必如此的知見障
礙就能斷除,真正的智慧就能開發,因想不開鑽牛角尖產生的煩惱障也會頓
時撥雲見日,消失無蹤。
尊者言得証二空(相空、性空),便破二障(煩惱障、所知障)
,遠離三心(過去心的憶念縈思、現在心的放不下,未來心的考慮、思量)
,四念(貪念、邪念、雜念、妄念)而破五蘊(色、受、想、行、識五陰)
,生出正解(正知、正見),得二乘果(二乘聖果:羅漢、辟支佛,第八地
菩薩聖果),一切我法具皆斷(人我空,法我空),也就是性空、相空。
  所以本章節已由理念的頓悟,更深一層要求善信入實修實証階段。由「
理要頓悟」的當下,至「事要漸修」的時時勤拂;由智慧的解脫,再精進到
戒律嚴修,正信禪定的俱解脫。固然無明起源於根、塵、識和合(即阿賴耶
識的種子,依業起現行,再執著事相,起薰染、生染著)所以無明生起時,
當下起覺照,生慧光,當下滅,就破了種子現行、可薰的無明製造循環;但
是無始劫以來,眾生阿賴耶識(含藏識)因造業所儲存的無明種子,實在是
如瀑流綿延不絕;故正信禪定,戒律森嚴,戰戰競競的真修實煉,那怕修個
三大阿僧祇劫,實有其必要性。因為無明為煩惱的根本,而無明的產生須要
靠業力的掀風助浪,所以& 尊者最後提出斷業,但追根究底,業力的產生來
至於根識(心識)的緣起,所謂「識浪起風波」,發源於心王(八個識),
心所和合生起的五蘊,所以唯有勤以精進修行,嚴以戒律,慎防心賊與外魔
的蠢動,以助一心不亂,才能斷根本使節、取証二空而突破二障,始能達到
「唯心不亂」(即一心一意,隨緣不變,不為塵緣攪動而起心動念),如此
才可識真去假,不為緣起變化所困縳。
  結論:三界內大凡事相、體相皆為眾緣和合而成,本自虛妄,沒有永恒
存在的自性;舉凡保健衛生之規律、定理、知識的發明,事業計劃之創建,
皆必須在眾緣俱備下才成立。試問無常到來,地、水、火、風消散,那有因
緣、機會再來保健;六根受創,或老來精神不濟,心力不集中,知識學問尤
如昨夜之雨露;員工罷工、材料缺乏、資金短缺,今日之事業輝煌,明日可
立即崩潰。故以平常心、不悲觀、不執著、穩健、精進、踏實、輕安的走完
這一程,該是芸芸眾生共同的合同。
  法相雖在內識,但卻起於外境現,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緣此執為我實
我法,如患夢者,受夢境所囿,而執於外境相現。心似種種境現而執於我實
我性,而計其我實我性,非為所有,但隨妄情而起施設。故一切境現,說之
為假內識所變。似我似法雖有,卻非實我法性;一切境現,隨情而作施設,
非有如識,蓋法性必依因緣而生,始為內識真如。
註:唯識乃體察天地萬物之動靜所產生之現象,即如道家陰陽玄理,有其互
  動表裏之因果。是以故,學唯識必先明其真假內識所依附之動力。人之
  內識,即為八識之第七識,梵語即為「意」之意;但與第六識之意識又
  有分別。六識乃自我之意識,即為六根之根識;而七識乃依附業報之意
  識,其意即是夙世業識,在此一因緣成熟之際產生意識現象,亦即果報
  現象。此一依附因緣和合而成,乃為他報業,故其顯現之境相,即為因
  緣必然之結果。但世人多有不察,常以眼見地、水、火、風、山嶽等為
  實物,即執為其真。但在其形成之前(和合因緣),及毀敗後之烏有(
  必然結果),無所明識;反之將一切虛幻之假相,如夢境顯相等,誤執
  為真,此乃緣於自我意識之作用,蓋因以身體作用受外緣之力(如一切
  所見事物、項目等),而植入意識所產生之假像。綜此而言,實我法性
  乃必依附因緣而產生,而一切我執我實之所見,僅乃自我意識之作用,
  即乃假內識之所變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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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章節主要闡明:根、塵、識和合,種子、現行、可薰之「緣起性空
」;即法無自性,隨緣起業,如是而已。& 尊者期望有情眾生,認清人我空
、法我空之所以緣起,乃是因為藏識(阿賴耶識,第八識)受薰,依境現行
,故在依他緣起(根識對外境發生反應時),一念覺照,遠離偏計所執(受
、想、思…),則能斷二障,生正解,所以重點在於阿賴耶識業種的異熟能
變;而本章節主要探討種子異熟能變(由因變異成熟發生果報),現行後怎
樣依業起報。
  有情萬物心理現象發生變化種類,&
慈尊法眼普觀剖析成五位百法(瑜
伽師地論已成型),由根而末,細而粗,深而淺,分成三個層次;即阿賴耶
識能變(能藏識),末那識能變(內識,他識,執此業報識),後六識能變
(眼、耳、鼻、舌、身、意識)。與外境第一線的接觸就是後六識,最明顯
而容易體察,故又稱粗淺識。大凡任何有情眾生心理現象的發生,不外先與
外境人、事、物起反應,了別作用後,而深入思量、分析;在思量、分析的
過程連帶著七情六慾等「心所」便會串聯發生而入幻境,並形成「法相」生
起執著;一旦生起執著便會在心田中起積集作用,造成習性業種。上述討論
中,對人、事、物起反應之了別作用,唯識學將它歸納為後六識的作用,是
一種能審不恒(不發生業報)的功能;而思量、分析起執著生煩惱,連帶產
生我見、我慢、我癡、我愛等根本煩惱的過程,則歸納為第七識,因為第七
識對善惡皆能生執著、思量,所以稱第七識為「無記」;又在執著思量過程
,常煩惱憂慮、戚戚然,故稱「有覆」(有污染)。第七識由以上陳述可得
知它是能審能恒(起執著,故執業生報),「恒」有持續不滅意思。而在心
理現象最深一層,行相非常細膩,是因果輪迴不滅的主要因素,即積集、變
異成熟、不滅的心識,唯識學家稱為第八識(阿賴耶識,能藏識,異熟識)
,具備「非審能恒」的功能,是無記(善惡因皆容受)、無覆(不染著,隨
接收的種子的類別客觀的變異成熟,並積集的心識作用)。
  本章節初段,開宗明義在闡述眾生因為內識(七識),即潛意識起作用
生法相,而生執著,以為真有一個實在自我的存在。凡是諸法顯現於外,各
別不同的相狀,稱之為法相。例如百法中之貪心,表現於外就會有自私自利
,需求不厭,不顧慮他人的相狀。而我實我性串聯前章節則可解釋成因為人
我、法我不空,所產生有實在自我的心態。事實上縱然內心毛病脾氣習性(
諸法)可顯現於外,呈現不同相狀,導至眾生內心根生蒂固有「我實我性」
的心態,但追根究底,諸法及我相皆不明真象,內心起薰染,執著外境所產
  第二段主要承續第一段告訴我們,內識起法相,出現種種外境現象,而
以為真有一個實在自我,而思量計較這一個我,實在不是真的存在的本體,
只不過隨著妄想、情慾的現起,方便定義的一個名詞。由以上陳述可知,法
相的出現並非實在,是潛意識(第七識)所變化產生,心識所定的自我,和
因自我的認同,受薰所產生的脾氣、毛病、不可抹滅的習性,雖然是不可否
定的已發生,卻不是眾生原始存在的真實自性;而原本諸法空性(無自性)
,乃因眾生不察真象,根識依因緣和合起變化,而在外境現出不同的相狀,
而說有內識、有法相;若能勘破此點,時刻保持清明的心,當外境現前,反
應了別之時,不落入思量、比較而迷惑,則業種的引力就消除了,法相也不
會生起,內識的作用就不存在,這個名詞就沒有施設的價值,也不復生存在
您之心田中,這才是「緣起性空」真諦,內識真如本意啊!
  在註解中&
尊者曰:「唯識乃體察天地萬物動靜所產生的現象。」是唯
識學家從體察個人、社會到國家的交互關係,及不同種生物間日常動靜所表
現出的情況,從心理層面(個體業種或共業識種的凝聚)到有形、色、相、
質的生理層面(法相的產生,果報的爆發),有系統的開發出來,能夠引導
眾生由迷入悟,轉識成智的法門。而註解部份所暢言之內識是有源有脈,是
真如是我聞,非憑空吹噓;之所以稱內識,乃因潛在內心深處,不仔細察覺
是很難發現它的流轉變化;之所以稱八識之七識,乃唯識論有曰:「次第二
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所謂依彼轉緣彼,這裏的
彼即第八識,即依靠第八識而流轉變化;且第七識起緣於第八識,故曰八識
之七識。再串聯& 尊者正文所言:「法相雖在內識,但卻起於外境現,諸有
情類,無始時來,緣此執為我實我性。」為什麼內識生法相,原因在於內識
依附緣起阿賴耶識而生起自我的識覺認同,由於產生自我的感覺,由此為出
發而有思量比較,保護「自我」,讓「自我」輝煌騰達的錯覺,而隨著的外
境的順逆,這種感覺會時起時落(煩惱或快樂);這樣的流程,無形中脾氣
、習性的執著就誕生了(即心所),由心所的起於無明而生,當根、塵和合
時心所(心之所生法)便顯現於外而有各別不同的發作情況,就是唯識學所
言的「法相」。第七識另一別名又叫「末那識」又名「意」,原因乃是第七
識是第六識的根源,此處有「第六識之本意」的味道,所以第六意識又叫意
識,有「意」所產生「識」的意思;也就是說,內識(七識)思量比較的功
能是六識分別反應功能的根據。第七識對人一生另一重要且關鍵的影響在於
他有執此業報,並在因緣成熟時發生果報的功能,因此又稱執業識。又如&
尊者所言:「此依附因緣和合而成,乃為他報業。」他報業者依外緣起果報
也,所以在「直指不墜輪迴」一書中曰:「乃是大乘之八識中七識之意識,
乃依附於我識之間,而成累世業識之根,一般稱之為他識。」由& 呂祖這段
話可知七識又名執業識,又稱他識(即依他起報之識)。而七識之所以執業
又起報應,歸納原因,乃在於第七識依附緣起第八識而成自我肯定之識覺,
故八識裡頭所有業報種子皆能被第七識所執,在因緣成熟下透過第六識產生
反應現象,由身體五根發生作用變化。
  地、水、風、火四大假合形成的動、植萬物,及山河大地皆因緣生起和
合而誕生,歷經成、住、壞、空,因緣已盡,無常到來,就該化為烏有;偏
偏有情眾生不明究竟,識、蘊起執著而誤執此無常幻境,有實在自性而心生
萬法造成業力,當外緣交感,因緣和合時,依附身體而起報應。故& 尊者感
嘆陳述:「…將一切虛幻之假相,如夢境顯相等,誤執為真,此乃緣於自我
意識作用,蓋因以身體作用受外緣之力而植入意識所產生之假像。」因為人
我、法我之執著生起有實在自我的見解,此乃恒審思量之意識所起的變化,
現起的作用;而恒審思量的識覺又稱第七識,實乃無明執著於阿賴耶識之流
轉而生起,本是幻覺,並非原本存在,故& 尊者曰內識。故歸納總結:「天
地萬物動靜現象,還是『緣起性空』,即諸法皆隨因緣和合現境,終究不會
永恒存在『無自性』」。
  應知無有實我,唯有內識似外境生。實我實法,如何不可得耶?其有二
,其一:所執實我也。其二:即蘊也。所執實有我體,為有作用,為無作用
;若有作用,如手足等,應是無常。若無作用,如兔角等,實我不可得,理
俱不成。所執實有我體;為是我見所緣者,不若非我見所外緣者,如何知實
我!若是我見外緣境,應有實知顛倒攝。至於斯理,即在我見、外境之互動
註:人之識見,如幻似虛,誤假為真,誤真為假;其變化因素,即是我執作
  用。我執於我有實體,乃可造作,因此造作言行而造成因緣,乃受業障
  ;因此而誤認此一我執,實有我體為真。卻不思此一我執,即以先入為
  主成識見之虛幻,由此普遍度計我見之外境俱為實見;卻未思慮此一計
  見,乃因蘊識作用產生緣境。如人生之遇合,在未見之前不可知;在相
  見之後,分歧又杳渺不可預。如此虛幻之見,即為緣境合和,因此俱非
  實我實見也。因此,在此一前提之中,我見俱非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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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續著論四,可得知:有情眾生「實有實法」的產生是虛幻的,是第七
識生起執著、思量、比較,產生諸法相而迷戀無常幻境的錯覺,故曰:「應
知無有實我,唯有內識似外境生。」所以內心生起自性實我,及堅持固執某
種思考模式、條理法則,皆畢竟成空,本自不實。這可從兩部份來探討:
一、實我是第七識依附第八識所產生的永恒自我幻覺,是不實在的一種執著
二、與實我同時引發的一切思考模式、邏輯判斷都是包涵在五蘊運作的範圍
 ,即色(與外塵合和),受(生起反應感受)、想(比較判斷思量)、行
 (引發執著付出行動),識(形成固定思考模式和分析事理的法則),既
 然隨其因緣的差異就會導至不同的五蘊運作,也就不能說有實在不變法存
 在。所以說:「實我實法,如何不可得耶?其有二,其一:所執實我也。
 其二:即蘊也。」
  再從因明學更深一層的觀點,來探討自性本體的不實在;如果堅持眾生
就是有一實在自我,永恒不滅的精神體在運作,所以芸芸眾生,各型各類皆
有不同稟性脾氣、適應環境生存的方法,那請問這自性本體,永恒不滅的個
體,是有功能用處還是沒有?如果是有功能作用的體相、事理就會有變化。
發生變化的過程不外成(發生)、住(駐留持續)、壞(衰弱變質)、空(
消失破滅),就如無形的能量發生作用的過程,也由動能逐漸變成靜位能,
而終於停止作功,因此有作用,就有變化,畢竟無常。如果說是無作用,那
它和龜毛、兔角等不存在的東西一樣,應該都是不可求的;所以實有我體有
作用是矛盾,因為有作用的東西是無常不永恒,而沒有作用是虛幻,意味著
不存在。故& 尊者曰:「若有作用,如手足等,應是無常。若無作用,如兔
角等,實我不可得,理俱不成。」
  此外因為眾生各有不同的見解觀念(我見),而讓廣大有情皆發生錯覺
,以為有情大眾皆有「實我個體」在發生作用;所謂我見就是我執,是依附
我實我法的識覺妄想計著而形成;所以若說執附有實我體「而生我見」,有
「我見」故說「實有我體」是非常抽象的,因為「我見」本身的行相就非常
微細、虛渺不易體察,並不像根識所外緣的六塵行相粗糙,容易辨識;所以
利用抽象、虛渺的我見來認同實我實法是不切實際的。故& 尊者曰:「所執
實有我體,為是我見所緣者,不若非我見所緣者(有形相可尋伺),如何知
  從上推論知道「實我實法」不可得,所以計著「實我實法」所產生的「
我見」就不能說是實見,即然如此我見之外境就不應思量、比較而起心掛念
,而自成煩惱。如同註解所言:「卻未思慮此一計見乃因蘊識作用產生緣境
(攀緣外境,產生和合),故& 尊者曰:「若是『我見』外緣境,應有(計
量為有)實知顛倒攝(自心現量,妄想計著產生的攝取)。至於斯理,即在
我見、外境之互動而已。」
六、四大五蘊
  四大:地、水、火、風。五蘊:色、受、想、行、識。所組成之相狀,
若不能明其因緣合成,若執實我、我見,將成數趣,自陷緣境。唯不取其見
,無以體察內識;究其底,即乃四大假合所組成之假體,卻被執見所困,假
體之五蘊又受六根所影響,乃成識障,無以流轉,轉智成實。
註:人身由四大組合而成,基本上即已屬於合和;但卻普遍受自我主觀認定
  此一四大假合為真。試想地、水、火、風乃宇宙自然現象,因緣組合形
  成人體;人體衰朽又復歸宇宙自然。此一輪替,永無休止,孰真孰假?
  是以故,執此為真,仍未能得其實我。況且人身六根,如眼見諸色(此
  一色字,乃指形形色色之意),則依附其色而起心動念。須注意,此一
  根識牽引心識,即是第七識,意識之作用。因為第七意識,即乃偏計所
  執之他識,也是人身六識與阿賴耶識之交通橋樑;即是屬於運輸動力,
  以引動阿賴耶識所儲存之萬法善惡因緣等。是以故,在學習唯識的過程
  中,尤須特別注意此一執他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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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節&
尊者所言眾生實我不空,淵源於人我(四大假合)、法我(數
趣)不空;而人我、法我之不空,實追根究底於蘊識和合,流轉不息,而成
障礙。這裡所言數趣中的趣,即為興趣,是習性嗜好的統稱;而之所以稱蘊
識和合,乃因蘊可(為動詞)透過六根而生識覺(名詞),識覺也可配合六
根而生五蘊,即蘊識輾轉相生,綿綿不絕。
  大凡一個人煩惱的根源來自於兩大方面:
第一、對肉體的執著、憂心其老化、受損,而消失。
第二、對我見的根深蒂固,隨著順逆我見而生成不同情欲反應,做出不同身
   、口、意反應,造成各式各樣識種業力,生成無明染著,不能自拔。
  這兩種執著來源發生於蘊識作用。
  從有情眾生心理交感外境,所產生的現象歸納可成五個步驟,佛門稱五
第一、色:接觸外圍形形色色各類質、境。
第二、受:因接觸而生感受。
第三、想:由感受起辨別、思量。
第四、行:由辨別思量而身、口、意起造作。
第五、識:下結論,起執著成識種。
  有情眾生六根(眼、耳、鼻、舌、身、意)透過色、受、想,相對生起
六種識覺,由根識的牽引,會產生五蘊中最後兩個動作(行、識),而導至
第七識的偏計所執及第八識的能藏、異熟功能成型。而當這八種識覺生成後
,一旦因緣配合,外境現前,自然五蘊之活動又會產生;如此互相牽動,循
環不絕。故& 尊者曰:「人身六根,眼見諸色,則依附其色而起心動念。須
注意,此一根識牽引心識,即第七識,意識之作用。」
  從上剖析可知當依緣起時(自心現量),若不能一念覺照,定力加持,
自然會偏計所執,由於偏計所執就會生識障,而隨識浪業風流轉生滅,不能
自拔。總之因為蘊識和合流轉不停,而形成我見,養成數趣,煩惱牽掛;至
於蘊識和合流轉,究其原因又在於不明諸法因緣和合一切本空(緣起性空)
之真象,而不能由慧生定。
  文末以龍樹菩薩所著十二門論內之第八章節觀性門之一段作為結語,其
曰:「復次,若諸法有性,則不應變異,而見一切法皆變異,是故當知諸法
無性。復次,若諸法有定性,則不應從眾緣生,若性從眾緣生,性即是作法
(製造出來的產物);不作法不因待他(眾緣)名為性,是故一切法空。」
  唯識一學,其中識變之析解,欲知其妙,必先由種子說起。阿賴耶識又
曰能藏、執藏、所藏等,即乃萬法之種子:而其之所以以種子變化,乃有所
一、乃為先天所俱,即為宿世因緣業識之所藏。
二、乃由後天所成,即為依習氣所行,而能藏、執藏。
  若以法論,又可依二項形成:
一、有感而成,即為萬法俱由種子發芽、成莖、復又結實。如此周而復始,
  雖然中途有所改變,但其初生與結果不變(因此種子又必須是與具果,
  即是不能以初起滅寂有所改變。萬法有四相,生、住、異、滅。此一剎
  那即生,剎那即滅,無有住相,謂之一期無常)。
二、無漏以無盡根緣形成。
  綜此而言,在阿賴耶識中之作用,以種子為名,即是以種子能藏蘊納,
更能發芽成莖(此一現象又有因受所薰習而改變,比如爬藤類之人工雕附,
使其攀延成形即是。),故再結實復歸種子。此一現象,即是講識變之原理
註:識變即是唯識所住之變化,其中一定之變化,乃在有由眾多極微合和而
  成之事物,以及山川大地俱是。萬法種子雖指人之阿賴耶識,但其萬法
  所藏,卻跟整個宇宙息息相關,因而必須了解其基本理論。故由一顆種
  子以至再成整個周而復始,即是阿賴耶識之作用。明乎此理,再剖析種
  子之功用;功能與作用。
功能-種子之功能,即在延續不絕,植物之所遺種子其理是如此,阿賴耶識
   也是如此,要將每個萬法所藏,藉種子延續。
作用-既有能藏,即是蘊納,因此有記憶之作用,正如心是人體各部之王;
   阿賴耶識卻是萬法種子之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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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者所言:「唯識一學,其中識變之析解,欲知其妙,必先由種子
說起。」阿賴耶識中儲藏有萬法的種子,而這種子又從何而來呢?佛滅度後
九百年間,印度的世親論師建立唯識學後,對於這種子發源有三說:
  一者、護月論師等所主張「唯本有說」,認為一切有漏無漏種子,皆無
始以來,本自具有。
  其二、難陀論師等主張:「唯新薰說」,謂一切種子,皆是無始以來,
從現行熏習而生出的。
  第三派學說則以護法論師為主,折衷二說,謂諸法種子各有兩類:即本
有和新薰。昔日玄奘大師著唯識論頌,雖採十大論師釋論匯集而成,但內容
實偏依護法菩薩一方,今& 尊者所言:「一、乃為先天所俱。二、乃由後天
所成。」顯然亦贊同本有及新薰,構成輪迴不息如瀑流之種子說。
尊者之重點在強調並解釋識變與宇宙天地萬象森羅之關聯。何謂
識變?即種子、現行、可薰循環三步曲,種子識起現行時,就是阿賴耶識在
眾緣合和狀況下起作用,發生功能,這時前六識對外境生起了別作用,併內
識(第七識)之我執思量,就會產生現行成可薰,而就在此受熏習同時,這
份執著的習氣又變成種子迴歸阿賴耶識(& 尊者曰能藏蘊納);而種子成現
行,種子為因,現行為果;現行成可薰時,現行成因,可薰成種又為果。而
這兩步驟幾乎同時發生,也就是以種子生現行為因,剎那間發生,剎那間又
消滅,而生起現行成可薰的果,故說第八識能變的三步曲;種子、現行、可
薰,這三者是:「剎那生滅,與果俱有。」所以古德又云:「種子薰現行,
現行薰種子,三法(種子、現行、可薰)輾轉,因果同時。」
  以上第八識中「以種成識,變識成種」,理論在《識論》卷二,以六義
來凸顯這種子的六種特性曰:剎那滅(種子發生作用立刻轉變而消失),果
俱有(同一時間剎那馬上薰染成另一種習性(而蘊納),恒隨轉(上述的剎
那滅,果俱有流程,有如瀑流相續不絕),性決定(善種子成善果,結成好
報應,惡類種性便自現,自嚐苦果),引自果(色法種子,引生色法的果,
而成社會三百六十行,心法種子引發心法的果,所謂一樣米養百種人,各人
稟性習氣皆不一樣)。
  識變過程,種子─現行─可薰,種子循環過程以慈悲宏願為種子,不斷
內修忍辱、禪定、智慧,外行精進、持戒、佈施成現行,而成菩提道種;日
復一日,年復一年,世復一世,交感之因緣廣大,藏識之萬法種子,隨時可
產生千軍萬馬之力能,則必可轉識成智,因地行圓滿而得佛果,所以& 尊者
曰:「無漏以無盡根緣形成。」
  章末以五祖弘忍傳法六祖惠能之偈語作為結論:即「有情來下種,因地
果還生,無情亦無種,無性亦無生。」願有情眾生,常行善法,所修善業,
皆速成就,早修無漏因,早得至聖果。欲行惡法,皆速關閉,永脫地獄門。
  四分,在唯識學上,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乃是心識
主體上之作用與緣境。例如:我人照鏡子,形體與影像,非一非異。不可說
形體與影像是為一體;因為無此形體,即無影像。但,亦不可說此一形體與
影像有異;因若無此一形體,即無此一影像。所以,影像之投射,即是相分
。投射至心識即是見分,而心識主體之了別即是自證分,及至確認此一影像
無誤,即乃證自證分。在唯識學上所說之「識」,若無特別加註,如眼識或
心識等,即乃指一切八識心王、五十一個心所俱是此一「識」包括其內。識
、念起變現,外界物質世界即為塵境,其「相」、「見」,被識所照見,心
識之了別,叫慮知,此一流程即是四分作用;而其主要即在八識阿賴耶識。
阿賴耶識轉流作用,同時七識末那、六識等同時作用(即為三能變)。所以
關鍵仍在阿賴耶識-如我人欲步行至某一目的地,必先由中樞認知,再下達
指令於足腳起步,此一過程即是其一貫受制於起心動念之先,故必以心為王
。如眼見外界物質,由視覺(即乃感光)傳回中樞,此一過程即乃心識受到
影像之投射,(在識體上為主體作用,即為直覺)待諸心識慮知而後了別,
始能印證此一形相之存在,此即識體之受塵境緣覺之變現;識體之所以能「
自能變」,即為阿賴耶識種子理論之變現緣境,乃屬客體作用-即仗他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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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討論四分前,有必要將種子緣塵生境過程作一研究。
尊者所言:起心動念之先,關鍵乃在阿賴耶識。當外塵投入心識
時,潛在的種子交感外塵(色、聲、香、味、觸、法)而產生第八識,由於
第八識經轉流作用,剎那間生起第七識及後六識諸識體(這一階段以種子為
因,變體的過程叫種子三能變)有了諸識體便能將投射的六塵轉變成境相(
相分),並起過濾分辨的作用(見分)。這識體(包含八個識)將交感的六
塵轉換成心影及過濾分辨之過程又名識體生相、見之「果能變」。總之種子
緣塵現境(即種子現行)步驟,是先經過種子生識體再經過識體生相、見二
分的流程。這程序在法相宗,又名依他緣起,即仗他緣生作用(又名生無性
  當識體產生相、見二分後,會依照過濾影像所得的資料將這心影作一定
位,這種驗證見分的對錯,作出確認的證知過程又名「自證份」;而這個證
知見分所得到的結果,經過仔細思量再認定,最後得出判決的程序又名「證
自證分」;在自證分及證自證分過程是識體(八個識),加上識之所起(五
十一個心所),錯綜複雜的一聯串作用。
  如何在自證分、證自證分過程保持一顆清明的心,不落入二邊起七情六
欲而邪念、貪念、雜念、妄念叢生,這才是唯心宗精華,也是過去、現在、
未來三世佛共同證悟的境界,即遠離偏計所執而圓成實性。
  總結前論,四分者:
相分:六塵觸動種子,而讓心識產生境相。
見分:識體對境相產生過濾分辨的作用。
自證分:由驗證見分的有無錯誤得到進一步的確認。
證自證分:再認定自證分所得的結果,作出最後的判決,而反射在身、口、
     意上。
  當阿賴耶識裏的種子緣塵現境起相、見二分,又名「依他緣起」,故萬
法仗他緣生起本自無性。當識依相、見二分成起「自證分」、「證自證分」
須提防根本煩惱、隨煩惱之心所緊接著生起,而產生偏計所執法相紛擾的狀
況,故須悟相無生實乃自思量、比較而起。所以「依他緣起,遠離偏計所執
,自圓成實性」就是法相宗總持心法。
  心所有法,即乃一切有為法。菩薩,乃一切有情的覺悟;因而,凡夫與
覺者之差別,即在「智」,唯識學中有「智成實性」,即是在八識作用,以
及轉化之間,去覺悟、成智。譬如種子、五十一心所、等心緣境識之變現,
俱在其中。修行唯識,禪宗以達摩東來弘法,一部「楞伽經」為修行經本;
但,「楞伽經」即乃唯識根本六經之一,因而禪宗之禪學,亦即唯識學脈。
後有曹洞、臨濟、溈仰等禪學分宗,乃禪宗之大興。故唯識與禪學在其中「
定」之一門,卻是有其密切關連。前述所及,心所乃有為法,易使修行者陷
入二相-即「我」、「所執」,因而產生對立;一切佛法,受自本師世尊說
法,幾達五十年,根本法語,即是「無我」。唯識所宗,亦即是分階段闡述
無我,如何使我人從有情,精修至覺悟,達到菩薩行位之功果。
註:菩薩乃梵語。菩即菩提,翻成漢語即是覺悟;薩即薩多,翻成漢語即為
  有情。是以故,菩薩之漢意即是覺悟人生的有情,從有情的人生中覺證
  過來。修行唯識必須從我人著手,因為我即是一切形相之成就實物。一
  切法、一切相俱從我人所起;若無一切法,無從成就一切智;但其過程
  卻是因心識所知障而產生法性之迷惑,故必須從識體研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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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相宗以轉識成智,圓成實性為中道最高成就無上正等正覺。那麼什麼
叫識?什麼叫智呢?簡單的說,有所執著於情(權、勢、名、利),物(生
命、財產、異性等)所起的心念和欲望都叫識。因為這些心念都是在無明剎
那間落入是非相對幻境,產生三毒(貪、嗔、痴);所以識和迷是一體兩面
的。能夠認同自性本俱清明覺性,以戒律為出發點,擇抉有為法中之善十一
法(十一種美德),即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痴、輕安、不放逸
、行捨、不害,日新又新,使心之所起皆是這些善法,則名為智。所以發明
本俱清明的自性叫覺悟,它和念念為善的智是一體兩面的。
  菩薩,又名覺有情,是上求佛果、下化眾生的,是希望自覺覺他,眾生
與我皆覺行圓滿的大有情者。菩薩在因地行(從啟信到成佛)依照境界有五
十二等,分別為十信、十行、十住、十迴向、十地、法雲(補處菩薩)、妙
雲(佛);而其用功方法由恪遵五戒、十善、到勤修六度波羅密、昇華到發
四無量心(慈、悲、喜、捨),行四攝取(布施、利行、愛語、同事),而
舉手投足皆是無量功德之萬德莊嚴,歷經三大阿僧祇劫(千辛萬苦),尤如
朔月到弦月,成就滿月之瑩光彌撒,周遍大千;從凡夫地而天人地入大羅密
嚴乘,登法王子位而補佛位成佛果,實為三千世界之至上珍寶。
  在瑜伽師地論中述及菩薩戒有此一段澄清,白話大意為:「若說:『菩
薩是不欣喜精進,得到大自在解脫極樂的,且對於心所有法中之根本煩惱、
隨煩惱不心生厭離;因為菩薩就是要在生死輪迴中流轉,直到成佛』,這是
造口過有罪的。事實上,菩薩對於斷除煩惱障、所知障而得到真如實相的信
願,是遠超過聲聞自了漢的,因為聲聞乘只為己身義利而勤修正行;而菩薩
是以讓一切眾生皆得解脫為原動力,而精勤正行的。是故修菩薩行的人,當
勤修正行,時刻保持無雜染心,對一切俗事隨緣安份,樂天知命而行,這樣
的修行法門,成就是高出求證四聖八輩的聲聞乘的。」
  固然無明滅於無明時,一念覺悟尤如漫漫長夜曙光之乍現,剎那間照破
黑暗;然阿賴耶識歷經多劫的輪迴,習性的種子尤如瀑流;故理是要頓悟,
但事要漸修,唯有靠實證實修過程才能製造出頓悟的契機。
  法相宗依據有情大眾,由不知不覺到大徹大悟正等正覺,意念清明的境
界,劃分五十二個階段,已清清楚楚告訴我們修行路上無捷徑,唯其精進與
怠惰。而可快速經歷多階心路歷程,或滯留某階段,甚而不進反退,關鍵是
  昔日禪宗初祖達摩東渡弘揚如來正法眼藏,曾說偈曰:「達摩西來一字
無,全憑心意用功夫,若要紙上尋佛法,筆尖醮乾洞庭湖。」其楞伽印心,
更為後世禪宗開悟與否的標準。楞伽經乃& 世尊往日於楞伽島嶼所演法奧之
集結,其內容闡揚一切煩惱所知障皆自心現量、妄想執著。唯有遠離一切名
句語言等之妄想,才能自圓成實性;其法義乃法相宗奉為圭臬,並為宗門之
中道依據,故為法相宗(唯識宗)六經之首。六經者:楞伽經、華嚴、解深
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阿毗達磨經、厚(密)嚴經。而楞伽經所闡揚
不落入兩邊(相對是非立場),直取本心,不取不捨的中庸至道,更是禪門
印証是否二六時中,超越相對,不動如如的根據。
  所以唯識下手處以戒定慧之慧學發心用功,依慧而生定,依定而諸惡莫
作,眾善奉行,圓滿戒體;禪門以定入門,依楞伽大意為紅塵苦海之指針,
依定而生慧,由定慧而入無學聖果,成戒律自在之解脫者,而一味滑入得實
相三昧。故& 尊者曰:「唯識與禪學在其中定之一門,卻是有其密切關連。
  總結:萬法歸一,各宗法門也許方法因材施教、依緣立論或有不同,但
掃貪、嗔、癡三心,滅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四相;破人我、法我之
執著;了斷煩惱、所知之障礙卻是各宗最後的合同。如何能超越娑婆世界重
果不重因,得失計較的價值觀,活得自在,活得快樂無憂懼,是三千大千世
界芸芸有情當下最重要的課題。
  偏計所執性,乃當情現相。依他起性,乃因緣生法。圓成實性,乃法體
自相。佛家論「空」,不論大乘、小乘,以及諸宗,理論俱有中道,唯識一
宗,即以唯識為中道。此三性,偏計所執乃為前性;我人之認識作用,不外
乎根、塵、識,此中六根、六塵、六識,合稱十八界。即以所見有其界限,
再依循顯性,故此十八界又可統攝百法。唯只須于我人所執偏計無以圓成實
性,乃致墜入「識」迷之中。
註:我人六根,如眼見之界僅只其色,耳根其界僅止於聞聲,以下類推。換
  言之,見形色必屬眼根作用,聞聲響必屬耳根作用。六根故屬我人之前
  性,亦即偏計六根現相而所執。六塵屬境識,亦即傳承於其前性而加以
  印證。六識即是于印證後,加以自證。故此根、境、識各六,合稱十八
  界,乃我人所能認識,屬被動之作用。故所見顯相俱屬假有,但我人不
  能辨察,誤執為真,因而不能真正進入空境;亦因此受迷惑於假象之間
  根本不能進入唯識妙諦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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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門各宗脈精華皆以「真空妙有」為旨要,而修士在知見真空妙有世俗
諦後,不能証悟直取第一義諦,乃因緣和合剎那,依境生識,落入相對比較
思量而動念、生情欲,諸法相波濤洶湧在心頭。故& 尊者曰:「偏計所執性
,乃當情現相,依他起性,乃因緣生法。」
  故當因緣和合時,能了悟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過眼雲煙,再美好
的相處遭遇,因緣已盡終將成回憶;再高的權勢,當無常到來亦當煙消雲散
。宇宙一切心理、生理從來沒有永恒,本來無自性;生時因緣會合而生,滅
時緣盡而滅;則自能遠離超越比較、思量的凡夫習性而使諸法相不產生。到
達這種境界時已能體悟所謂「性無生」「相無生」的法體自相,即已圓成實
性。故& 尊者曰:「圓成實性,乃法體自相。」
  真空、涅槃是佛門正等正覺的最高境界,修士在自覺覺他的聖道旅程中
體認萬法唯識,逐漸看的破、放的下而臻至塵緣不染之虛界,由不執著法相
而加行用功一味滑入,開悟緣起性空的奧義後而轉識成智,自性不動如如,
永不落入相對,解脫惱煩、所知二障帶來的束縳而圓成實性,到此方能確實
說「空」;而空境的究竟必須以大中至正之中道來完成;所謂中道雖各宗脈
在世俗諦的說法或有差異,但最後所證緣起性空之第一義諦則是相同。何謂
中道,廣義來說,大凡能斷煩惱、所知兩心障,而入法界實相的心法就叫中
道;唯識(法相宗)就是以阿賴緣起,轉識成智為心法,所以& 尊者曰:「
唯識一宗,即以唯識為中道。」
  唯識三能變曰種子、現行、可薰,白話說來就是由認識作用而發生執著
,由執著而產生心態人生觀的改變而成為習性。所謂認識作用即根、塵、識
和合,根的意思是生起,塵者之意為污染;簡而言之,即有情萬物對六境(
色、聲、香、味、觸、法)發生反應而起染著、生識別(又名六根對六境起
六識)。佛門對這種能對六境生起反應的能力,定義為六根;因為六境能讓
六根生起時,發生執著確認,故又名六塵;在生起反應及追加確認肯定後,
心識作用就發生了。故& 尊者曰:「六根…亦即偏計六種現相而所執。六塵
屬境識(即對境生起污染)。」這樣的和合(六根、六塵、六識)起作用,
就會在宇宙時空中發生權勢、名利、愛、恨、別、離、喜、怒、哀、樂,故
一切有為法,皆可概括在十八界範圍內。
  總之,有情之一生命運,即為因緣和合的過程,而因緣和合即是生滅法
,畢竟無常;看不破這一點,對境起識,耿耿於懷,終將陷入十八界所圍成
無止境的深坑,而煩惱不盡,輪迴不休止。故& 尊者曰:「故所見顯相俱屬
假有,但我人不能辨察,誤執為真,因而不能真正進入空境;亦因此受迷惑
於假象之間,根本不能進入唯識妙諦之領域。」
十一、緣引識動
  緣引識動,乃我人五十一心所中思心所,以五根、五塵加上無色之十一
法,而使六識依附七識末那,而末那再依附於八識阿賴耶,完成此一識體變
現之作用。緣,有仗托、依附、外緣,但此一緣境之產生,其先決條件,必
先要有五根、五塵所產生之色相作用,才能由意識作歸納、主決。而此一意
識之根又依附於何處?此一意識乃我人之第六識,故其依附即是第七識之意
根。末那識又云潛意識,乃其潛藏於我人意識之後,卻又依附於阿賴耶識;
阿賴耶識乃藏識,故由其見分而轉流於前七識,故末那識以耶識之見分而固
執自我,不捨不棄。如,見美食,我想吃。聽音樂,我陶醉。屋宅是我的,
他人不可侵犯。此一我執,即是源自阿賴耶識所轉流釋出我相,而使末那識
誤執為真,乃成我執不捨。七識既已我執不捨,則五根所見聞,由意識歸納
,七識更是執真不誤,認世間萬物為真,我人則受此七識之主宰,而無以辨
註:五十一心所中,各有其作用。思心所乃由五根所聞,而思索其聲色形相
  ,以供意識歸納。但五根見聞已非必定是真,如例:色盲者所見其色,
  與常人有異。故五根所見聞不實;若再有思心所之誤導,則其歸納結論
  更為不確。而,七識此一潛意識,本質上只是執行八識所見分之識體,
  本相原已誤假為真,並且頑執不化,當根塵境緣之顯現到了這裏,則已
  謬離正確真實,不可里計了。所以外緣是由五根、五塵所形成,而我人
  時時處於根塵染著之中,因而識體作用朦幻不朗,此所以無法唯心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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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因緣和合時,吾們已曉得先由六根接觸六境而起心識作用,因為心識
作用而起種子、現行、可薰三能變,形成牽纏輪迴不休的局面;而上述緣引
識動生障礙而生死不止的過程,偏行心所(觸、作意、受、想、思)中的思
心所,實為幕後的驅動者。《識論》一書中論及思心所曾曰:「謂令心造作
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即思之涵意泛稱為業,就是造作,因為造作
所產生的力量(業力)可驅使根、塵和合,發生前六識的行動,並同時牽引
第七識(末那識)的恒審思量,由於依附阿賴耶識之恒藏作用,誤認有一永
恒自我,生我見、我慢、我愛等,而頓生無明,落入相對,患得患失,煩惱
  總歸前述,即六根觸六塵,生心思,發生行動,為有情大眾共同意志活
動規則;如何讓思心所發生時能遵行八正道中之正思惟,當有賴修士平常能
了悟諸法相皆依他緣起,本無自性,故當下能去執著比較而遠離偏計所執,
超越相對,自能抱璞歸真,由慧生定。
十二、我見生執
  諸煩惱障俱由我見生執,心念不釋而起,即是生現行種子。凡諸有情,
眼見事物,必有推論,緣於六識之自意為主。因此,見不樂事,便生憂心;
聽厭惡事,便欲去之。乃七識偏計所執性使然。故一切念起心動,除外緣牽
引,內識無以自主,亦有其關。
註:凡人俱不知我心之憂,憂從何來;不知所惡,惡從何來。一則乃眼耳所
  見聞不善不樂則憂、則厭。但此一情緒之產生又是如何?即是潛意識之
  自我過重,所執偏見。如聞聽他人批評自身缺失,則第七識之執識,緣
  於執我為上,因而反彈,而傳佈形於外所產生之意識情緒。反之見聞對
  自身有利,則執識不加排斥,乃有歡喜。是以故,人之情緒顯現,即是
  由識根所見聞,而由執識判定喜惡而顯現。如此一來執識更加深植,不
  可更改糾正,而使阿賴耶識吸收此一不善緣境,終於導致惡性循環。依
  此理論,唯有在根識所見聞之際,即加以抑制。在儒家曰修養,在佛家
  曰戒行。故眾生修唯識當有所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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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緣起識動剎那(又名唯識現),即種子發生現行關鍵時刻,五位百法
中善心法能適時萌生,凝聚成一股力量,解除惡種子現行的鍵結,而遠離偏
計所執,就叫一念覺悟。由於不斷的累積這種由遠離偏計所執,而薰成的善
種子,就叫漸修。
  即唯識現時以覺悟而薰成善種子,回執藏識,是善因緣的唯識變(種子
現行、可薰),在儒家就叫修養,在佛家又叫戒行,因此佛家的戒行又可解
釋成「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拙文所提,唯識現行時,善心法能適時萌生
,凝聚成一股力量,即佛曰:慧光,又名定力;儒曰:養浩然正氣;道曰:
破邪顯正。
  所以有情眾生由人乘至佛乘的聖道旅程,戒、定、慧三學必須互相增上
,時常加以精進;戒學可依慧力的增長,初由律儀戒昇華到行善法戒,最後
邁向饒益有情戒;而戒律的昇華,也可使眾生的定力由世間定(心平氣和)
,晉級到三乘定(禪定),最後成為大乘定(如來大定)。同理由於戒、定
的精進,可讓心性切實體會人、法二空,三無自性,而領悟到法界無障礙的
大涅槃境界,而佛慧顯照;從初淺的聞所成慧,深入到思所成慧,而轉八識
成四智,一昧滑入修所成慧。
  反之,當有情大眾殺、盜、淫、妄、酒,隨外緣(五根染五塵)而躍躍
欲試,眼看即將造新罪業時,平日修學聞法所生的慧力,或正思惟、正精進
,所蘊染的定力,可適時解除這一股業風習性;故古高僧大德一致認同:「
理要頓悟,事要漸修。」
  所謂:「及時行樂,為善最樂。」機會要自己創造,一念善心萌發時,
不要讓它落空,而陷人比較利益的思量中;善知識群及道場的人、事、地、
物,要靠自我拿出勇氣,不畏犧牲利益眨低自尊心,才能展現。而蓬生麻中
,不輔自直;近朱者亦,近墨則黑。從人乘到佛乘須歷經五十重階級才能臻
至,末法時期若沒有善知識的時加切磋,及合適道場及時的戒、定、慧學充
電,難免緣起識動,生慾望而破戒,生煩惱而無法自拔。
  二千五佰年前,曾子(儒四聖之一)處於孔子的教不厭,且聖光普照下
,尚曰:「戰戰競競,如履薄冰,如臨深淵。」,時下邪風瀰漫時,誠如&
尊者所言,難免起心動念,內識無以自主而隨外緣牽引,煩惱痛苦無以自拔
;故時時勤拂拭(常接近有緣道場),勿使惹塵埃。所謂吾日三省吾身。又
如& 釋尊金口聖言:「末法時期以戒為師。」芸芸大眾,互相共勉,切莫忘
十三、轉識成智
  以心緣心,以色緣心乃在唯識學上為質之說論,亦即種子薰習、現行等
作用。凡諸心法之生起總在仗因托緣;此一因與緣,其目有四:因緣、等無
間緣、所緣緣、心緣(亦稱增上緣)。是以,唯識一學,講心緣、塵境之變
化,亦即轉流、成識等作用。亦因此一相、法等混淆,乃使修學者易入迷惑
,實則唯識一學,基本即在去執,而後轉識成智而已。
註:修學唯識,乃在七識與八識。小乘佛教經典只說到六識,只有大乘佛教
  才有說到七、八識。正如經云:阿陀那識甚細深,不在凡愚中開演,乃
  恐彼等生執迷。小乘佛教修行者只要修行到五根五塵不染著,六識不起
  ,便入涅槃;但大乘佛教之修行更要探討人性本源之阿賴耶識,其藏納
  總持業報主,將使修行者不能證入不動地,顯現大圓鏡智,無以成就無
  漏種子,顯現菩提圓滿。是以故,小乘修行者涅槃只得證入阿羅漢果,
  無法如大乘修行者證入無漏佛果。而凡夫身更因在心法、色法諸相輾轉
  ,不但無法解破緣境識體作用,更遑論放下諸心、諸緣、諸相而顯現去
  執慧性。因此唯識修行者,當須在因緣與六識之間,互起作用之際,釐
  清彼此生起念動的緣機;即色法生起必須具備因緣與增上緣,而心法生
  起則必須四緣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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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諸法之生起,產生宇宙萬事萬象森羅林立。而諸法之生起成相,前幾
章節& 尊者老婆心切,反覆說明,在在告之乃在識動;而為什麼又會識浪起
波濤呢?其潛藏的變化原因,關鍵就在於緣起(緣有牽引的意思),所以論
唯識必講法相以佐證,而唯識生法相之種子、現行、可薰整個流程,又可總
以因緣觀來端顯;雖說諸法之生起,皆是眾生依根、塵染著而發生,皆是自
心現量,妄想計著而產生,故諸法原本無自相、無自性,故說性空,但一旦
緣起念動,必起意作業而墮入輪迴,自生煩惱、所知障礙而無以自拔;所以
《成唯識論》中卷七有頌曰:「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展轉力故,彼
彼分別生。」可解說是八識(阿賴識)之種子於現行、可薰過程,生起各種
的自身果報,即唯其識動生有漏諸法而生萬般相;另一方面也可意會成以第
八識種子為因,托附助緣為力,而生果報,即由因起緣生果之因果報應;總
之唯識論就是法相義,也就是因緣觀。
  本章節&
尊者所言,以心緣心,是說心法起緣於心識,同理以色緣心,
乃所起色法緣於心識,也就是依心識之變化,而發生心法和色法兩種現象。
若以因緣觀而論,色法、心法的產生是仗因託緣,根據四種緣力而產生,即
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所謂因緣者:就是因,即三千大千世界
小從芝麻小事物,大到世界的形成,甚或佛陀的誕生的起源;用法相宗的術
語來說,就是能牽引發生果報的原由;由於能司發果報,所以因也可說是因
緣,緣有牽引之意思。等無間緣者:就是專指八個現行識(眼、耳、鼻、舌
、身、俱同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和八個現行識相應的心所(心之所有法
)包括偏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根本煩惱六、隨煩惱廿、不定四,因為前
面所發生的心識和相應法,能剎那牽引後面同類的心識和相應法,所以稱它
們為等無間緣。所緣緣:即所緣(依附)之境(心境)所產生的緣(牽引)
。例如識體相分為見分之所緣緣。見分為自証分之所緣緣。增上緣:可以加
強、幫助心法或色法產生的牽引(緣),這種牽引的力量一般都是色法,但
如果是心法的話,即某一心、心所的發生可以扶助催化另一組心、心所之產
尊者所言,色法的產生必須具備因緣與增上緣,而心法生起,則
必須四緣具備。所謂心法生起簡單說就是起心動念,是人類精神世界主觀的
識用;而色法就是襯托這主觀體用所顯現客觀的器物空間;例如色法中之眼
根,是為配合主觀眼識功用所依托的根器,而色法中的色境,為主觀眼識所
了別的空間。而這眼根的產生,是以阿賴耶識之種子為根本,即親因緣,以
父精母血及地水風火四大為增上緣所造就而成,故& 尊者曰:「色法的產生
必須具備親因緣與增上緣。」至於心法之產生,往往在於念念間環環相扣而
引發,例如善法中之精進心所,往往是眼識、耳識之聞觀正法之音、相,經
第六意、第七識之薰陶,增上激勵第八識原本善良種子引發的心所,這過程
是以阿賴耶識之善良種子為親因緣,以正法之音、相為增上緣,以信、慚愧
、不放逸等善心所做為催化的等無間緣,以識體本身的四種功能即四分做為
所緣緣,即正法音、相投影的相分為識體能緣見分的所緣緣,又見分為自證
分的所緣緣。故& 尊者曰:「心法生起則必須四緣具備。」
  修唯識慧觀在經透徹因緣牽引而剖析諸法相後,瞭解悟到了諸法因緣生
,諸法因緣滅,緣起緣生,緣盡緣滅;到此才能入佛「一切有為法,如夢幻
泡影」之知見,而生「蓮花不著水,日月不住空」之三昧,而由慧生定,而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戒律圓滿。
十四、心所
  心所,乃一切悉依心而起,與心常相應,亦即另稱相應行法。修行之目
的,乃在去除煩惱執障,而得到覺悟與解脫。但是,修行絕非遁入深山大澤
,或是閉門青燈黃卷,即可達到。反而應該在日常生活中諸事習性,而從中
發掘、對治;以此有漏之習氣,修行中以善心、善念、善行,等善法勢力增
長,以助長本身具備之無漏種子之薰習,而可斷除煩惱,產生慧覺,漸進修
行。凡人在生活中所必須面對之五十一個心所,如:貪嗔、忿恨之心生起,
即必須知為此一心所之執念不釋,因此凡人才有情緒激動。如:凡人放蕩、
散佚、懶惰等此一不善心所,使人無以激勵精進,因此必須知其不善心所之
所在。人之不善心所,悉皆依心而起,亦一切與心相應。是以故,人之情欲
、思緒、好惡、是非等俱因此而常相互呼應,使人不能自己,陷入不善心所
之中。因此,人欲避免由不善心所而頻生煩惱諸障,則必須從日常生活中多
有善心、善念、善行等,以此善心法薰習本身種子;以此善心法之力量,壓
抑惡心、惡念、惡行等之不善心所。修行唯識,除了唯識理論及其名相之外
,三學、六度、四攝等亦必須修行,因為此一修行則可薰習無漏種子,壓抑
不善心所,使人不致墜入諸障煩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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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耳、鼻、舌、身前五識、俱生識(第六識),末那識(第七識)、
阿賴耶識,為法相宗依有情大眾對事、相的認識,由外在粗淺的辨知到內心
微細的執業、含藏,解剖出來的八個主要作用;凡有情大眾起心動念、思維
活動皆包涵於此八位識體所構成的邏輯系統,所以又稱八識心王。
  前幾章節&
尊者已闡述入微的告訴吾們,第八識是無記無覆、恒而非審
,所以在種子、現行時能善惡皆薰而隱藏。第七識則不但能執阿賴耶識之種
子成業力而起報應,且能比較思量起差別計著(能審)。而後六識之運作,
為天地生靈皆可辨析的作用,是粗淺而明顯的;即動物依五根緣觸五塵,並
同時起顏色、音聲、味道、冷熱、香臭、慾望等的基本反應,是有情萬物最
直接共同的審察本能,但不具備執藏的功效。
  當八識依外緣牽引而發生的同時,有很多很多的心法會串聯相應的發生
,而表現出芸芸眾生不同的內在習性及情緒反應;這在唯識宗的名詞裏就稱
為心所(依附、相應心王之所起)。而唯識家以超凡宏觀的眼光,將三界內
尚在計著、比較,遇到順逆境界顯現時無法超越相對的有情(包括天人、阿
修羅、人、畜生、餓鬼、地獄等六道)牽情動識生起的反應(心所),分類
共計有五十一種(簡述約六位,詳批共五十有一)。其中善良的反應有十一
種,而會生起痛苦無知,而任業力因果宰割的煩惱有二十六種,其中最根本
初發的苦惱有六種。
  前幾章&
尊者已聖示過,心王交感外緣而情牽意動,乃種子、現行、可
薰的循環。這循環過程乃依他(分別塵境)緣起,偏計所執,故自心現量(
思量、比較)、妄想執著引起;而這其中心所中之偏行五中之思心所,貫穿
其中而生業力。但,真正的解脫與覺悟乃在依他緣起時,遠離偏計所執(即
當下超越名、相思惟造成的束縳);即境界現前,當下超越,即是昇華。就
是佛家所言:「煩惱(境界現前、超越)即菩提(昇華)」;或曰「佛法不
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尋兔角」;簡單的說乃是:「金蓮要在火中栽
」、「自在要在紅塵得」。
  閉門青燈黃卷是阻絕外境交感心識,及培養善心所的法門;但最後能啟
發相無生、性無生,破根本無明:我見、我慢、我愛的機會卻是在滾滾紅塵
中;因為只有透過殘酷的堪忍歲月,內在累劫的習性才能顯現,能夠顯現才
能發掘而對症下葯,拔除病根。故& 尊者曰:「以此(針對此)有漏之習氣
,修習中以善心、善念、善行、等善法勢力增長,以助長本身具備之無漏種
子之薰習,而可斷除煩惱,產生慧覺,漸進修行。」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任何事、相的發生皆要以精進、正定、正思惟所
發的智慧去尋根探源。吾們內心雖心有千千結,苦有萬萬種,前已述說乃二
十六不善心所牽扯不清,結伴成群所引發;但再追究入微,實乃與第七識二
而為一,一而為二的我見、我慢,我愛,從中做梗;一旦能看得開、放得下
,突破我見、我慢、我愛,則生死關卡必能衝破,而超越無始無明,滑入諸
  什麼是我之見、慢、愛呢?事實上就是眾生根本的自我優越感,而這自
我優越感也是佛法所說的根本無明。這裏的我愛是自我的愛好,愛自己生命
,原諒滿意自己,愛現在的我也愛未來的生命。我見是執有確實的自我,不
能了悟諸法本無自性皆緣起識動,迷幻於人、法不空的心境中而五蘊熾盛、
我相自重。我慢者因重視自我而本能直覺的輕蔑、忽視、冷漠、其他有情。
總之,這一切泛稱為根本無明的,實為累劫人法不空,不知緣起性空,放縱
自我發展的結果。
  理要頓悟(無始無明之存在與超越),事要漸修;俗業纏身,情緣捆絆
(妻、子、父母、朋友之情愛過份執著而誤為永恒實在)所產生的力量尤如
水面之漩渦,難捨難離,處此五濁惡世,唯有一心一意勤修三學(戒、定、
慧)、六度(持戒、布施、忍辱、精進、智慧、禪定)、四攝(布施、利行
、愛語、同事)才能由「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的過程,有朝一日領悟
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的大羅境界。
十五、無明
  我人之所以在生死輪迴流轉,俱皆起於「惑」、「業」、「苦」,而此
三種根本,卻綰繫於十二緣起。世尊在菩提樹下悟證有十二緣起之因果,即
乃人生之生、老、病、死流轉之因果。十二緣起為因,十二緣生為果。而此
一十二緣,第一即是無明;所謂無明,即是根本無明。乃是我人與生俱來之
不明、昧性;緣於夙世之間我人所行蘊而攝受、納識成胎,又隨輪迴深植阿
賴耶識之種子,因而謂之根本無明。我人之惑即起於無明;因自性受根本無
明所昧,乃產生惑疑不明,亦因此在日常之間不能斷疑生信,因此惑昧無明
。業之因緣,既已隨諸輪迴深植種子藏識,因此因緣則業隨身報,人生自是
時受業擾。苦乃人生煩惱障之淵源,我人有五根即有眼、耳、鼻、口、心而
攀附五蘊,如行、觸、受、名色等,因此我人有見寶物心好之。又如儒家所
云:知好色,則慕少艾。此即為五蘊觸受而使心所有思、痴、執等,形成人
生苦障。綜此而言,我人一切,悉從無明而起,再至於五蘊行所等入於心識
,因此產生惑、業、苦。唯識所修即是由外緣而內緣,先了別外緣,淨化內
緣;內識不變,外境不顯,如如不動,真如自在。所以,修唯識之工,內外
俱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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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述章節&
尊者已清楚剖析出,唯識論與因緣觀皆不離緣起。唯識論闡
明諸法相皆因三事和合(根、塵、識)而使種子、現行、可薰導致;因緣觀
則講果報之發生端賴四緣之牽引,通常以藏識種子為親因緣,以所緣緣、等
無間緣為內緣,以增上緣為外緣交感發生;所以諸般苦惱相都是唯心識動,
亦可說是因緣和合引發果報;而造就因緣和合,識動生法相的根結在於人我
、法我不空產生所知障、煩惱障,故而在生死輪迴流轉過程產生起惑、造業
、受苦的現象;所以惑、業、苦流轉可以說是有情大眾意識不明,自造千般
結,也可說是因果報應絲毫不爽;但能具體凸顯,出迷入悟的卻說緣起有十
  緣起乃當日&
釋尊於菩提樹下所大徹大悟到能貫通三世因果的真理,故
「雜阿含經」卷十二,二八七經有記載& 世尊所言:「我於此緣起法,自知
自覺成等正覺」。不但阿含經之宏揚論述緣起,大乘經論的精髓也還是以緣
起為宗本。何謂緣起?曰:「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
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
惱)」這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就叫
十二緣起,乃三世諸佛所共說;& 世尊當日僧伽六年苦行,依緣起証無上正
等正覺的順序,乃由生緣老死直透無明緣行而超越相對證悟無生。其約略可
歸納如下:
一、生緣(牽引、產生)老死:芸芸眾生之所以有老病死憂悲苦惱,是因為
  迷糊而身不由己的誕生在娑婆世界;既然受了生,那就必然有老死。
二、有緣(牽引、產生)生:而之所以往生到六道輪迴,其原因乃藏識中含
  藏引發三界六道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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