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医院泉州泉港教师招聘公告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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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泉州泉港区招聘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40名公告
& 【易考吧教师招聘考试网】
&nbsp&nbsp[导读]:2018年福建省泉州泉港区招聘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40名,报名时间:日~3月24日,笔试时间:日专家推荐:
&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日,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相关公告、说明。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与加分分值累加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资格复审、体检、聘用。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资格复审人选:①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②第一学历高的;③大学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招聘对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县(区)级计生证明、县(区)级综治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
  资格复审时,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自负全责。
  七、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对象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同一职位中如有多个不同单位,由该职位所有拟聘用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应聘单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3种优先条件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本次聘用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考生在选择任教学校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港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6。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均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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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
作者:泉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信息来源:
泉港区教育局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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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组织2018年泉港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聘新任教师40名,其中小学教师3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泉州市泉港区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日以后出生);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要求的“师范类院校学历”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的报考者。  此外,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5.2018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日-24日。  形式: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网址: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http://jszk.fjzk.com.cn/)。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弄虚作假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二)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4月9日-4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向泉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日,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相关公告、说明。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与加分分值累加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资格复审、体检、聘用。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 1 \* GB3 ①笔试成绩高的; = 2 \* GB3 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 = 3 \* GB3 ③第一学历高的;④大学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招聘对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县(区)级计生证明、县(区)级综治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  资格复审时,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自负全责。  (五)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对象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同一职位中如有多个不同单位,由该职位所有拟聘用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应聘单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4种优先条件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本次聘用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考生在选择任教学校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港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6。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均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78。  附件:泉州市泉港区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  中共泉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泉 港 区 教 育 局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泉州市泉港区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2018福建泉州市泉港区第一中学专项招聘新任教师10人公告_教师招聘_中公教育网
2018福建泉州市泉港区第一中学专项招聘新任教师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推进泉港区第一中学创建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2018年福建省泉港区第一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2名、高中地理教师2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高中政治教师1名,合计10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18年福建省泉港区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二)教育部直属高校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在日以后出生);
6. 取得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条件的);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⑵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⑶现役军人;⑷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⑸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该表格发送至本次招聘专用邮箱:。邮件发送完毕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打印后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认证报名。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⑴现场报名时间: 2018年3月(东北师范大学:19-20日;西南大学:22日;华东师范大学:23-24日)
⑵现场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⑶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2018年福建省泉港区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A4纸打印,并贴上一寸免冠近照,一式一份),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每位报考人员均须提交1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提交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QQ或微信号等)。
(三)资格审核
由区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和学校有关人员组成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片断教学和现场问答,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在报名点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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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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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泉港区第一中学专项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招10人】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 17:30:05&&&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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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推进泉港区第一中学创建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2018年福建省泉港区第一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2名、高中地理教师2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高中政治教师1名,合计10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18年福建省泉港区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二)教育部直属高校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在日以后出生);
6. 取得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条件的);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⑵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⑶现役军人;⑷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⑸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采取高校直招和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考试招聘相结合的形式(高校直招未满名额采取社会公开招聘)。
(一)高校直招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该表格发送至本次招聘专用邮箱:。邮件发送完毕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打印后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认证报名。
2.报名时间与地点
⑴现场报名时间: 2018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
⑵现场报名地点:华东师大、东北师大、西南师大
⑶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2018年福建省泉港区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A4纸打印,并贴上一寸免冠近照,一式一份),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每位报考人员均须提交1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提交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QQ或微信号等)。
3.资格审核
由区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和学校有关人员组成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片断教学和现场问答,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在报名点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社会公开招聘
1.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考时,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
泉港一中办公室(福建省泉港区锦绣街376号)。
联系电话:1、
邮编:362801 邮箱:
联系人:连老师
4.报名所需材料
⑴《福建省泉港区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并贴上一寸免冠近照,一式一份;
⑵以下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各一式一份):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学位证书;⑤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⑥往届高校毕业生(或未正式就业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报考者如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须先提供相关证明(但最迟须在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6.报名注意事项
⑴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⑵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招聘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⑶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全责。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7.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进入面试。
⑴面试时间:2018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
⑵面试地点:福建省泉港区第一中学
地址:福建省泉港区锦绣街376号。
⑶面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1.面试形式为片断教学和现场问答。片段教学每人15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现场提问2至3个问题,3分钟以内。片断教学内容为高一年必修一教材(语文:人教版;数学:人教版A;英语:北师大版;物理:鲁科版;生物:人教版;政治:人教版;历史:岳麓版;地理:人教版。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片断教学90分、现场提问1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有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
(四)资格复审
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面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面试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选:①烈士子女;②退伍军人;③高等院校校级优秀毕业生;④若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线上的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资格复审、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考核采取查阅毕业生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及相关政审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察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考察时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七)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建省泉港区第一中学&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经泉港区教育局、人社局、编办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在职在编教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至泉港区人才交流中心。
被录聘的新任教师任教满5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申请改行按免费师范生有关政策执行。
五、优惠政策
1.工作期间学校免费提供住宿;
2.给予一次性奖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奖励8万元、研究生奖励12万元,其他高校师范类研究生奖励10万元。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日,递补截止时间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福建省泉港区第一中学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及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将在&福建省泉港区第一中学&网站首页的 &学校公告&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派驻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6、。
6.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泉港区第一中学办公室咨询,电话:2。
原标题:2018年泉港区第一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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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泉 港 区 教 育 局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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