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定中当地教育局是指哪个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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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龙凤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龙凤区政府网 &&&发布时间: 21:24:39&&&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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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1号)要求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发的《黑教师函〔2017〕89号》文件通知精神,为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实施, 现就我区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对象和学历条件
(一)认定范围
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龙凤区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具有龙凤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龙凤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人员,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学生。
(三)学历条件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1、申请对象:凡符合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参加报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才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按照统一规定的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认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2、申请时间:请于日00:00--4月28日23:59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3、申请具体要求:教师资格国考合格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进行网报,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网报。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按要求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二)现场确认程序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龙凤区确认时间于日--4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期间进行,确认点在龙凤区教育局政府楼220室,我区认定机构根据工作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过时不候。申报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必须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户籍为大庆市)或就读学校的证明(大庆市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或大庆市工作单位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所带其他相关材料:(以下材料请按此顺序排放)
(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个,档案袋由认定人员自行准备,并在附件中下载附件2:《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皮》后,填写完毕粘贴于档案袋正面)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报后网站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单及教育教学实习能力鉴定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7年非师范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要求详见省文件:附件1);
(5)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体检表附件中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凡是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建议于、18、19日三天时间带体检表到龙凤区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
(8)一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正规照片,此照片要与档案袋封皮及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注:背面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最后4位)。
凡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几项具体政策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成绩的保留时限
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关于教师资格受理认定工作的有关职责
我区教育局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专家审查委员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三)关于参加国家统考成绩合格的2017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
2017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关于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
2016年以前(含2016年)已经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历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每个学科,规定的具体确认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不按学科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办理。
咨询地点为:龙凤区政府220室(龙凤区教育局人事办),咨询电话:6240812,联系人:田海洋。
原标题:龙凤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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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2)
2.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采用PD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两面打印(第1页和第2页为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本人自带黑色碳素笔,在审核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第2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3.在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能够取得毕业证的证明。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不用此项)。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印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派出所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或学校出具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7.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
8.体检合格表(格式见附件3、4)。考生自行打印体检表,找到与报考类别相应的体检表,正反面A4纸张纵向打印,自带到医院,并贴好照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日13时-17时。体检地点:南岗小学(南岗区燎原街59号),注意清淡饮食。体检要在松北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进行,考生体检后自行到医院取体检表(领取体检报告时间地点:日8:30-11:00香坊区人民医院,香坊区通天街58号。)并于现场确认时将体检表直接带到现场确认点与其他材料一并放入档案袋内。体检标准请参看黑教师办〔2004〕44号、教资字〔2010〕15号文件。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跟随松北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一起进行,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9.2016年以前(含2016年)已经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参加国考的往届毕业生要提供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11.本人小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一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
(注:如缺少上述材料将不予进行确认,望周知。)
(三)证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QQ群发布消息,不在群以外另行通知。
四、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取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内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场确认时的地点领取。请各位在松北区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加入(教师资格证工作通知群,群号为,申请加群标注姓名,身份证号及报名号否则不予加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通知均在此群完成,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群内信息并及时回复,如不及时关注后果自负。2017年毕业的非师范类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7。
联系人:沈嘉文
原标题: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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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春季)黑龙江省教育厅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通知(2)
09:39:37 | 黑龙江省教育厅
(三)教师资格认定
全省统一认定时间为日至6月15日。
三、几项具体政策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成绩的保留时限
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关于教师资格受理认定工作的有关职责
1.县(市、区)教育局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专家审查委员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2.市(行署)教育局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专家审查委员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三)关于参加国家统考成绩合格的2018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
2018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5.黑龙江省各级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一览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
点击下载》》
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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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绥芬河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并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申请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时间
1.笔试、面试合格人员需在网上进行认定申请,全省网上统一申请时间:日—4月28日(每天7:00—24:00)。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不在此次网报范围。
2.牡丹江市教育局、绥芬河市教育局、宁安市教育局、海林市教育局、东宁市教育局、穆棱市教育局、林口县教育局、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4日—4月28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认定材料见省文件要求)
1.户籍或工作在各县(市)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由当地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地点由当地教育局确定)。
2.户籍或工作在牡丹江市区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由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局负责认定。认定地点:爱民区文化馆201室(爱民区向阳街358号,井冈山小学大门东侧)
3.牡丹江行政区域内(含绥芬河市)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由牡丹江市教育局负责认定。认定地点:牡丹江市第十一中学(光华街、东四条路交叉路口,东四立交桥旁)。
三、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场,确认时本人需提供省教育厅《通知》中需要求的7个要件及1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单位及所属县市)。
四、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到医院体检时,需提前下载并打印好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的《体检表》(附件3或附件4,请注意申请幼儿教师资格的《体检表》与其他教师《体检表》有区别)。
五、教师资格证发放时间请关注牡丹江教育网通知。
附件查看点击:http://mudanjiang.offcn.com/html/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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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秋季黑龙江大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秋季黑龙江大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大庆市教育网&&&时间: 11:33:47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号)要求,现就我市落实此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请时间(中国教师资格网)
日--11月6日(每天7:00--24:00)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日--11月17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40--11:00 ;下午13:40--16:00)
(二)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到大庆市教育局708室现场确认(地点:大庆市龙凤区龙兴路406号)。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到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确认。(具体要求关注各区县教育局的通知或咨询各区县教育局)
各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大庆市教育局:
萨尔图区教育局:
让胡路区教育局:
龙凤区教育局:
大同区教育局:
红岗区教育局:
肇源县教育局:
肇州县教育局:
林甸县教育局:
杜蒙县教育局:
三、认定时间
认定时间为 日&12月20日
四、注意事项
请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按照(黑教师函[号)要求,网报后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一)必须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户籍为大庆市)或就读学校的证明(大庆市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或大庆市工作单位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所带其他相关材料:(以下材料请按此顺序排放)
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个,档案袋由认定人员自行准备,并在附件中下载附件2《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皮》后,填写完毕粘贴于档案袋正面)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报后网站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体检表附件中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8.一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正规照片,此照片要与档案袋封皮及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注:背面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最后4位)。
(三)体检要求: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医院,待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教育&网站通知公告。(此体检要求仅限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原标题: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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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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