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民商法学2018考研政治真题真题

> 南京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笔记资料
南京大学民商法学考研全攻略
本专业相关考研资料,点击标题可查看详情。勾选后,点击按钮(资料为最新版本,并免费送后续更新)
优惠价:?488 原价:?980
优惠价:?308 原价:?500
优惠价:?780 原价:?980
本专业高分研究生学姐一对一辅导课程
优惠价:?998 原价:?2000
优惠价:?4500 原价:?10000
优惠价:?500 原价:?1000
2018年南京大学考研必备手册系列(强烈推荐一起购买)
优惠价:?112.8 原价:?166.5
优惠价:?39.9 原价:?46
优惠价:?33.8 原价:?43.6
优惠价:?55.8 原价:?79.8
优惠价:?80.8 原价:?109.8
南京大学学专业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 2018
招生人数:9
专业代码:030105&&&&&&&&&&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1 (全日制)中国民法
02 (全日制)债法
03 (全日制)物权法
04 (全日制)亲属与继承法
05 (全日制)婚姻法
06 (全日制)商法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一 或 203
或 264 二外
④927 (民法学、商法学、民事)
复试科目:
0505 民法学、商法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范健主编:《商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齐树洁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备注:本院系所有专业都不接受单独考试。
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 2017
招生人数:9
专业代码:030105&&&&&&&&&&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1 (全日制)中国民法
02 (全日制)债法
03 (全日制)物权法
04 (全日制)亲属与继承法
05 (全日制)婚姻法
06 (全日制)商法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或 264 二外德语
③612 法理学
④927 民商法专业综合(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复试科目:
0505 民法学、商法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范健主编:《商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齐树洁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备注:本院系所有专业都不接受单独考试。
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 2016
招生人数: 9
专业代码: 030105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1 中国民法
04 亲属与继承法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或 264 德语
③612 法理学
④927 民商法专业综合(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0505 民法学、商法学&
612 法理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927 民商法专业综合(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
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范健主编:《商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齐树洁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备注:不接受单独考试。
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 2015
招生人数: 9
专业代码: 030105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1 中国民法
04 亲属与继承法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或 264 德语
③612 法理学
④927 民商法专业综合(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0505 民法学、商法学&
不接受单独考试。
612 法理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927 民商法专业综合(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
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范健主编:《商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齐树洁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 2014
招生人数: 9
专业代码:030105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1 中国民法
04 亲属与继承法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或 264 德语③612 法理学
④927 民商法专业综合(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0505 民法学、商法学&
不接受单独考试。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魏振瀛主编:《民法》(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范健主编:《商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齐树洁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 2013
招生人数: 9
专业代码: 030105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1中国民法
04亲属与继承法
②201英语一
③612法理学
④927民商法专业综合(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备注:不接受单独考试。
《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民法》(第三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商法》(第四版)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民事诉讼法―问题与原理》吴英姿编著,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南京大学没有给出该专业具体的分数线,但是民商法学属于法学,因此可以参考南京大学历年法学复试分数线,要想进入复试必须在此基础上再有所提高,只达到此分数线是远远不够的。
下面我们综合近三年复试分数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适合的院校。从近三年的分数线走向来看,其分数线有波动,还望考生多多注意专业课的复习,当然英语、政治一定达到自划线之上。
报考学科门类
2016年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的考研复试目前还未公布,预计会在二月中旬出来,网是由南大在读研究生和博士生一起创办网站、有学霸级的学长学姐提供咨询;发布的信息都是最全最新比较权威的。想第一时间知道南京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可以加我们的学姐微信号:njukao&以及微信订阅号:nju888。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研复试一对一辅导课程顾问微信:kaoyancom &、2016年考研复试交流群: &&更多南大考研qq群(见下面表格)。
了解更多复试信息打开复试辅导的商品链接进行查看&&&
下面是之前整理的关于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研分数线数据以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报考学科门类
南京大学考研QQ群:请根据需要加入,切勿多加
2016南京大学考研
南大16年考研,考研信息交流,研究生答疑
2017南京大学考研
南大17年考研,考研信息交流,研究生答疑
2017南京大学考研群
南大17年考研,考研信息交流,研究生答疑
2017南京大学考研交流
南大17年考研,考研信息交流,研究生答疑
2017南大研究生考试群
南大17年考研,考研信息交流,研究生答疑
2017南京大学考研交流
南大17年考研,考研信息交流,研究生答疑
南大法律硕士、学、学 交流 内部资料
南京大学理工科考研&&
南大理科及工科各专业的研友 交流 答疑
南大商学院 考研交流 答疑
南京大学外国语考研&
南大外国语学院考研信息交流,答疑,学姐在线回答
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考研资料是一份非常好的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料,一般包含有南京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民商法学考研笔记和民商法学真题答案,并不是所有的资料都有笔记和答案,具体的资料见清单,以以下清单所列的为准。真题和笔记对于立志报考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同学来说,法学院民商法学考研资料能非常好的提升您的考研复习效率,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先人一步。另外也请各位准备报考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的同学认真备考公共课,专业课资料虽然可以提升您的专业考分,但是公共课的分数也是必不可少的哦。南京大学考研网祝您如愿考取民商法学研究生。
本专业相关阅读
2019南京大学考研复试辅导
2019南京大学考研辅导
南京大学考研网推荐资料
温馨提示:
本站由在校研究生团队运营,提供研究生一对一辅导.。
工作时间:9:00—20:00
咨询学姐:
学姐手机:186-
学姐微信:
微信公众号:kaoyanpaper
南京大学考研资料分类:★民商法学考研_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考研文章总数:498051篇 关于民商法学排名的参考文献: 13053次 优秀文章:94138篇 经典论文60800篇
导读:关于民商法学考研频道整理了与民商法学有关的参考资料623306篇和相关论文范文360321篇及民商法学研究生相关写作技巧226352篇.
三峡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制(修)订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对全校。
作者:cdksy浏览: 54650 评论: 545 赞同: 2653
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系(部)    为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效管理与质量监督,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本科生。
作者:twxll浏览: 46783 评论: 835 赞同: 6139
中山大学2017年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民商法学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 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   
作者:nebnz浏览: 53878 评论: 271 赞同: 6945
民商法学院关于2017级学年论文和2017年五四论文辅导的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2017年人才培养方案,学年论文是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的必修课程,学生每学年应当在教师指导下撰写一篇学年论文,以锻炼。
作者:okcxk浏览: 33862 评论: 583 赞同: 1464
中国古代哲学课程简介    【课程代码】C241007    【课程名称】中国古代哲学(Chinese
traditional
philosophy)    【授课对象】药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学生  。
作者:gwkjn浏览: 39114 评论: 983 赞同: 1513
民商法学院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任务 责任人
日 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 全体指导教师
日 学生向老师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全体指。
作者:qcfig浏览: 24412 评论: 749 赞同: 2015
要】微博反腐是基于微博这种新媒体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民间反腐形式,由于微博自身的特点,它在提供官员腐败线索参与反腐监督上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微博的出现提高了公众反腐的参与度,就目前来看,虽然微博。
作者:mvaqv浏览: 53684 评论: 800 赞同: 3829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广州
510640)摘要介绍了广州市在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制环境、科技创新平台、创新集群、科技创新人才建设……方面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的基础;分析了在投入水平、领军人才、企业。
作者:jrkmv浏览: 25212 评论: 472 赞同: 1185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摘要不论是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还是软件著作权登记、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获得方面,企业均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拥有最多的主体 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企业知识。
作者:kihsa浏览: 27196 评论: 547 赞同: 5455
徐明(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武汉430073)摘要应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困境,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是重视实践教学,实现法学的实践性品格 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因其三本地位和民办教育的独立 性,更应重视实践教学,重视、。
作者:vqexo浏览: 23928 评论: 638 赞同: 2930
要肩负实现普遍正义目的的法律必须坚持人本原则,具有特殊功能和特殊性质与表现形式的国际民商法律自然如此 尽管古典自然法就蕴含了人本的思想和精神,但并未将人本基石化;后世法学亦未将以人为本抽象。
作者:nxkfh浏览: 54332 评论: 183 赞同: 682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0YJA820037)作者简介胡中华(1972—),男,湖北省监利县人,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环境法学、民商法学 胡中华(中国地质大学 政法学院,湖北。
作者:qtsnt浏览: 62583 评论: 149 赞同: 6765
锐中图分类号D920 0
文献标识码D文章编号1008 - )
02 - 0004 - 06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
作者:wzkoh浏览: 53247 评论: 301 赞同: 5541
惠(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249;中国民航大学,天津300300)摘
要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注重对其利益相关人承担责任 企业不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损害利益。
作者:addbf浏览: 40121 评论: 843 赞同: 5295
游文亭(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西太谷030801)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当代民法学者以及民法学习者所积极追求的 民法典的形成不仅仅是中国民法学术领域的成就,究其原因,它不只在于中国民。
作者:ofqvz浏览: 61841 评论: 578 赞同: 3162
(绥化学院 黑龙江绥化 152061)摘
要从古典时期的语文学研究到20世纪初索绪尔开启了结构语言学研究的先河,语言研究迄今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发展历程,梳理语言研究的历史成果以及语言学家的学术贡献,。
作者:jujib浏览: 13047 评论: 388 赞同: 6091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高……院校也相继进行着改革,高校教师也将面临着新的挑战,辅导员的职业倦怠现象较为突出,会对他们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本文首先阐述职业倦怠的涵义,其次分析高校辅导员职业倦怠的成。
作者:houso浏览: 53447 评论: 600 赞同: 6761
摘 要 对于中国学生来说,语法在英语教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英语语法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习者把所学到的语言知识运用到语言实践中去,提高综合语言运用能力 关键词 英语 语法 教学对于中国学生来说,语。
作者:jymlx浏览: 15487 评论: 126 赞同: 1197
(上海海事大学,上海 200000)【摘 要】登记对抗主义在我国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顺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国情的需要 完善登记对抗制度,最关键的
作者:anako浏览: 40861 评论: 340 赞同: 1767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辽宁沈阳110870)摘要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伴随着。
作者:glyxk浏览: 27781 评论: 891 赞同: 2275
文_张瑜婧编辑_杨生发与影视作品中气势凌人,铁齿铜牙,快人快语的律师形象不同,曾绍金脸上总洋溢着温暖、自信的微笑,且为人亲和,说话时斟字酌句,严谨而随和,处处透露出扎实的文学功底和专业素养 谈起自己求。
作者:bcbyu浏览: 49313 评论: 304 赞同: 2228
文_李训刚 编辑_曾文广 插画_优米最重要的一点是,低学历的人离市场更近,而高学历可能并没有带给你市场需要你懂得的知识和技能 市场险恶,从来富贵险中求 低学历的人多年在市场中拼杀的经验远比书本上的教条。
作者:qbcnw浏览: 23725 评论: 280 赞同: 5691
杨晓辉,郭辉(
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0)摘要:中国近代的司法改革在启动之初就天然具有了古今与中西问题缠绕的复杂性.而且,中国司法改革走的是“自上而下”的改革路径,近代司法行政部门承。
作者:exvfi浏览: 28265 评论: 436 赞同: 1515
张力,庞伟伟(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摘要:以征收、征用、提前收回等方式作为推进“街区制”改革的法律路径会面临障碍,以比较法上的公共(通行)地役权制度作为法律路径更加节约实现成本、较易实现利益。
作者:pbioe浏览: 26552 评论: 397 赞同: 5537
董青岭内容摘要
当前大数据的兴起正在广泛改变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国际关系领域也概莫能外 大数据对国际关系研究的冲击和挑战主要表现为:其一,大数据介入国际关系研究的争议与可能性;其二,国际关系研究中。
作者:qrhjg浏览: 51570 评论: 489 赞同: 6360
◎吴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复151班曾经被日子打了麻醉药,我从高三觉醒过来,艰辛地走过了高考那段时光,然后终于真正地从山腰摔在了谷底 其实,如果我能在这个多情的六月,顺利地摘下我那时梦中的星星,我。
作者:efbda浏览: 33826 评论: 845 赞同: 1487
文 林语堂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 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
作者:uatxy浏览: 37034 评论: 956 赞同: 6735
文 任天军 图 空西瓜“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与真理为友 ”哈佛的校训昭示了强烈的独立精神和思辨意识 作为一名学生,有了这样的精神,才可能自立于历史潮流之中 日,哈佛大。
作者:bbvze浏览: 21012 评论: 397 赞同: 1496
王珂(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长沙410205)摘要:调解方法在国际经济争端解决领域中有所运用,更应运用于两岸经济争端的解决 调解员方面,要求必须是独立、公正的民间人士,在资质要求上应等同于仲裁员;调解。
作者:jkrha浏览: 33950 评论: 961 赞同: 5468
(苏州大学
王健法学院,江苏
215000)摘
要:共同继承中的应继份本质上是潜在的共同共有中的共有份额,继承人可以在继承开始后将其应继份自由转让给其他继承人或第三人 出于维护遗产的整体。
作者:ronzv浏览: 23647 评论: 115 赞同: 1633
(河海大学
法学院,江苏
211100)摘
要:PPP项目融资难是制约PPP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 我国准经营性PPP项目融资困境主要缘于项目收益有限、融资规则难以保障社会投资方获得合理。
作者:ilpgl浏览: 30044 评论: 323 赞同: 1395
(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山东
271018)摘
要:股份合作组织作为一种新兴的组织形式,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的产物,但目前的法律规定还较为欠缺 内部治理结构是立法制度设计必不可少的环节。
作者:qlhcu浏览: 18576 评论: 745 赞同: 2055
◎ 墨宁关于大学,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的一句名言妇孺皆知:“所谓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 ”梅校长说这番话的年代是1931 年,当时,高等教育正逐步趋于现代化 如今, 大师辈出的时代已经远。
作者:mwpom浏览: 46772 评论: 367 赞同: 2748
程宇瀚作者简介:程 宇瀚,1993年2 月生,现就读于西华大学法学系 喜欢打球、跑步、看书、写作、逛 街 座右铭是:你的前面没有海,潮起潮落因为心 尽人事,听天命 迟来的爱,柔软绵长十七岁那年,。
作者:zldxo浏览: 23606 评论: 658 赞同: 6009
时间过得真快,学期已近尾声,暑假将至,又到了和同学们谈读书的时候了 这里建议同学们读课外书要做到“四要”哦 一要面广 同学们读课外书,应该注意的是,读书时,面最好广一些 这正像鲁迅先生所说的读书“必须。
作者:hhmco浏览: 33651 评论: 810 赞同: 5887
他曾是声名远扬的帅哥学霸,但因为患上“视神经萎缩”而失明,从此失去爱情和学业,无奈从事盲人按摩;她是暗恋他的学妹,在不同的城市上学后得知他的遭遇,寻觅而来 青春爱恋起,十年再相见,她牵起他的手,两个城。
作者:zcdkw浏览: 66116 评论: 671 赞同: 1888
民商法学考研有关论文范文
民商法学相关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推荐民商法学排名相关论文题目
热门民商法学研究生相关开题报告(想发财的迷)
(熊爸爸@小熊星)
(斯台普斯之王)
(cczy6382)
第三方登录:热门搜索:
2015人大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回忆版)
请点击以下链接进入《2015人大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回忆版)》下载页面:
(164.98 KB)
23:34, 下载次数: 4531
2015人大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回忆版)
下载说明:
201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994戏剧理论考研初试真题(A卷)由考研资料下载中心免费提供下载。
⊙本站提供的资料均为网友热心提供,仅供参考,
我们不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请您自行甄别。
如果这个资料有误或者无法下载,请发邮件至提交错误报告。
⊙本站提供的考研资料仅供学习研究之用,
请勿进行任何商业性质的传播。
转载本站资料,请务必注明来自download.kaoyan.com并加上本站链接。
⊙如果本站提供的资料涉嫌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将及时删除。
我们热忱欢迎您与广大考研战友分享您的考研资料,如果您有资料想上传,请进入。
本栏目热点资料排行
全站热点资料排行2016年复旦大学法学院(722法学概论、843民商法学)考研资料/真题解析(含14年)/高分讲义/模拟卷【弘毅胜卷系列】_弘毅考研网 - 北京学为弘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400-601-8957
热门关键词:
2016年复旦大学法学院(722法学概论、843民商法学)考研资料/真题解析(含14年)/高分讲义/模拟卷【弘毅胜卷系列】 适用专业1、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商品编号:货  号:-1品  牌:计量单位:本所得积分:299
QQ交流群号:
市场价: ¥350-¥839
¥299-¥699
节省: ¥-349-¥51
科目组合:
科目组合 货号 价格
722法学概论 843民商法学 -1 ¥699
722法学概论 -2 ¥299
843民商法学 -3 ¥599
843真题解析 -4 ¥299
& & & &&考试科目:722法学概论、843民商法学& & &&& 适用专业:722法学概论(适用于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843民商法学(适用于民商法学专业)
2016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类【弘毅胜卷系列】资料列表
1、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类专业复习指南2016版
2、历年真题解析
722法学概论08-14真题解析2016版
843民商法学08-14真题解析2016版
3、高分辅导讲义
722法学概论高分辅导讲义2016版
843民商法学高分辅导讲义2016版
4、弘毅考研胜经系列之考研百问百答手册2016版
5、更新升级后续重要资料(根据最新招生目录、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的变动而更新)
【作者简介】复旦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第一名
1、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类专业课考研复习指南2016版& & & &学院实力分析、专业信息介绍、历年报录统计、就业情况/发展前景、学费与奖学金、导师情况/出题老师、推荐参考书目、考试情况分析、备考复习建议、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实施办法、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准备和参考策略等其他常见问题。2、历年真题解析及高分辅导讲义简介以下为722法学概论讲义部分展示:& & & &【适合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法学概论是一门难度较大的考试科目,每年能考及格的同学据说不超过一半。但是大家看了历年真题会觉得题目并不难,好像都知道,甚至有些同学在考试结束后感觉很好,结果却令人失望。究其原因,不外乎大家对法学各门类的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不够准确、不够细致,对于理论的掌握更是没有广度和深度。我建议大家以张光杰老师主编的《中国法律概论》和《法理学导论》为依归,以本笔记为纲展开复习和记忆。对于其他书籍,大家可以使用本科学习所用的各科教材,掌握好该科目的核心知识即可。这套笔记具有以下特点:&&(1)新颖性和适用性& & 本笔记是在严格按照最新复旦大学官方指定参考书目和复旦大学最新内部考研资讯并参考相关内部材料和题库的基础上,完全针对2016年复旦大学法学院专业课考研统考考生而倾力编写的精品考研专业课辅导材料。其依据的官方指定参考书目、复旦大学内部资料和内部资讯,以及编写时间,共同保障了资料的新颖性和适用性。& & 因为法概考试对热点关注度较高,考点中涉及新法的部分,均作了详细说明。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商标法》、《民事诉讼法》等等。& &(2)权威性和可靠性& & 本笔记是近年高分考生严格依据法学院考研最新指定参考书目和复旦大学最新内部考研资讯的基础上,凭借自己切身的复习备考经验和对法学概论考试技巧的一定研究的基础上编写完成的。& &(3)实用性和价值性& &本笔记是在对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深入研究和对官方指定最新参考书目的深刻洞察,以及对历年真题全面剖析的基础上删繁就精,倾力编写的。精编有意回避了不考的相关套话和案例,只对可能考察的知识点进行拓展分析,做到详略得当、考点明晰、重点突出,并对历年真题的解题思路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同时给出了历年真题的参考答案。既保证了精编的实用性,也凸显了其价值性。& & 这套笔记涵盖了考试会涉及的所有法学门类,对于有争议之处一律采通说观点。至于指定教材与本笔记不一致之处,一般是复旦本科笔记中命题人的观点,请考生留意。& 有了这本笔记,至少可以让你做到如下几点:& &1.除了上文所列的几本指定教材之外,不需要再购买任何备考资料,尤其是省去了购买商法、国际法、诉讼法和仲裁法等专业教材的金钱和精力。& &2.对于本科有一定基础的同学,无须先看指定教材,只须看这本笔记,因为笔记内容详略得当,并对于难以理解的内容加以举例。& &3.这本笔记凡30万余言,言简意赅,条分缕析,重点突出。可以说极大地节约你的备考时间和精力。我的笔记最大特点就是删繁就简,不提供各种复旦学生笔记,因为我的笔记已经借鉴过这些内容,并在笔记中作了恰当的安排,读者无须再费这方面的周折。& &4.这套笔记也可以应付司法考试,若读者掌握了这套笔记,司法考试中的相应部分将不在话下。& &5.本讲义中亦提到了2013年法概试题一些考点。例如全部的简答题都能在讲义中寻源:讲义第18页“特别提示:考生应关注中华法系”, 13年简答第一道就是“简述中华法系的特点”。第98页按照简答题标准阐述了责任制原则,13年简答题第二题就是“简述宪法中责任制原则”。第158页阐述追诉时效制度,并强调读者“须牢记”,结果13年简答题第四道即为“简述刑法中的追诉时效制度”。第174页亦提到监护制度应从“概念及作用、未成年人的法定和指定设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的法定和指定监护人”展开,而13年简答题第三道就是“简述民法中的监护制度”。第334页详细阐明了新刑诉法修改的重点,结果13年简答题第五道就是“简述新刑诉法的变动与意义”。至于名词解释较多,命中亦不稀奇,此处不再详细列举。但值得指出的有三处:第一,法制史的名词解释“质剂”在讲义第484页提到,并为帮助记忆还提到“质大剂小”。第二,不少同学反映困难的国际法“斡旋”,其实讲义第444页不仅提到,还做了着重号,打了五角星提醒读者注意,并将斡旋与调停放在一起对比记忆。第三,经济法中考到“召回”,让很多同学无从下手。实际上讲义第211页就从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和召回后处理三个方面说明了召回制度。& &6.本讲义在2014年法概考试中亦有不俗的表现。绝大多数名词解释和简述题都可以在讲义中找到对应点,尤其是最后一道论述题在笔者最后押题三套卷中第一套模拟题就押中:论司法判决与“人民群众感受”,并给出了笔者自己较为完善的参考答案。(笔者对于押题从来不提倡,关键是本书列出的知识点对考点的覆盖率是多少,相比于大家大海捞针去寻考点,是否方便容易一些。减少大家的备考负担是本书的首要目的。)下面是笔记的目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目录第一部分 法理学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1第二部分 宪法学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60第三部分 行政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78第四部分 刑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98第五部分 民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135第六部分 经济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163第七部分 商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203第八部分 劳动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261第九部分 诉讼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271第十部份 仲裁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56第十一部分 法律职业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66第十二部分 国际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67第十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410第十四部分 西方法制史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417以下为722法学概论真题及真题解析部分展示:
& & 法概的真题解析市面上还是有一两家在做的,我都看过,写的很详细。但是,在我看来,这种很详细的真题分析却是没有必要的。& &一来,考过的试题原题重考的可能性极低,掌握那个详细的答案,意义不大。此外,这种答案不外是参考书上抄下来的,大家都可以找到。& &二来,看了如此详细的答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甚至崩溃,以为考试时也需要达到这种程度才可以。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此外,有些答案的作者水平有限,提供答案让人匪夷所思,或者不够全面,这种答案有可能误导考生。& & 我可以说之前我的笔记是知识点的全面分析和梳理 ,那么这本真题分析就是要“授之以渔”,告诉大家考试答题的方法和思路(当然也有必要的答案说明),让大家有的放矢。请看我真题分析的前言。& & 我们都晓得真题对于考研有多么重要,但是怎么看待真题,怎么运用好真题却是一个不简单的问题。我编这套真题分析,目的就是让大家用好真题,别被真题吓到,同时,还要从真题中学到解题的思路和方法。& &首先,我要说一下难题的区分度。复旦的法概真题很有特色,表面上看起来都很容易,但实际得分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题目是有难度的。这个难度一方面来自于对某学科非重点知识的较深入考察,另一方面来源于对题干的技术性设计。前者的例子很多,就像12年考察了宪法法院的名词解释和11年考查的言论自由和通信自由的区别;后者如05年考查的从法理角度分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否应该参加行风评议以及历年的案例题,大多是回归到法理学的重点知识,如司法独立问题。& & 然后,看看简单题的区分度。要想胜出于强手之林,简单题是重中之重,具备极强的区分度。因为简单题的背后绝不简单,比方说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之一:民事主体合格,这到底包括哪些?很多同学往往只想到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能力所实施的行为两种情形。但实际上,这一题的完整回答需要包括两部分:合法和适格。前者又指向无权代表人、无权代理人和无权处分人三种情形,后者则至少包括自然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法人从事民事活动需收到目的范围的限制、清算阶段的法人只能限于与清算有关事项等。只有这样才可以说把简单题达到不简单!对此,我建议大家画树形结构图,做到条分缕析,层次分明。& & 我这套真题分析的写作目的就是为了帮助你掌握有效的解题思路和方法,“授之以渔”,让大家有的放矢,见到简单的题目不窃喜,见到难题也不再畏惧!下面,就请你翻开本书,重新领略复旦真题并取得新的收获!&&
再附上部分题目的解析,供大家参考:例题一:先占& &【解析】& &这倒名词解释看似简单,实则难拿高分。先占是个跨法域的概念,在民法中是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在国际法中是领土的传统取得方式,甚至是钓鱼岛问题的关键。笔者辅导一位同学参加13年法概考试,考前还特意提醒他一旦出先占的名词解释,一定要从两个方面作答。不料,他还是只从民法原始取得作答,实在遗憾。对于简单的题目,也要多思考一下。& &【参考答案】& & 在民法上,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的性质属于事实行为,是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之一。在国际法上,指的是国家可以占取无主地,取得对无主地的所有权。而所谓“无主地”,是指当时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先占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是一种领土的传统取得方式。例题二:前科& &【解析】& &前科这道题是有难度的。首先,容易摸不着头脑,因为从来没有背过前科的定义,甚至在刑法那一章中,都没有见过这个词。这时,请不要慌乱,在脑海里搜索一下这个词。其实,我们常听人说道某人有前科,找工作就不好找了。此处的前科不就是指坐过牢嘛。这时,我们对前科有了一个模糊的概念。作为法律解释,把它具体化即可。首先,坐牢法律上是受到刑罚处罚,具体而言又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种,行政拘留是不算的,答题时应从反面将其排除。那么受过这类处罚的人找工作不好找,这是现实问题,但法律上只规定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做人民陪审员、律师等,此处举个例子说明即可。最后,我们如能联想到累犯制度,甚至再犯制度,那就可以拿到本题的满分了。& &【参考答案】& & 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前科。&例题三:危险驾驶罪& &这一题不仅是对热点的考察,也体现了名词解释要作答全面的要求。解释一个罪名,不能简单地说明概念,而至少要从犯罪构成和刑罚结构两个方面来阐述,方可得全分。& &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罪名,已于日实施。该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该罪的法定刑为拘役和罚金,其中拘役的法定刑期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在该罪构成要件上,客体为公共安全,客观方面为醉酒驾驶和恶劣的追逐竞驶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为故意。该罪为行为犯,不要求造成实害结果。&例题四:简述法律的预测作用& &这道题很多考生在考试结束后都表示很无语,明明知道是啥意思,却写不出来,或者写不了300字。我认为这种题目正是考察大家对《法理学导论》这本书的掌握程度,其答案不过是书第76页的内容而已,只是很多考生在复习时没有认真背诵罢了。& & 预测作用是指法律可以为人们相互间预测对方的行为提供帮助。人们可以根据法律来预测其他人将会怎样行为,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间的行为。& & 在社会生活中,一个人的行为往往是由周围所有相关人的行动共同决定的。就是说,人们是在相互作用之中做出自己的行为选择和行为决策的。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根据一定的信息对其他人的行为作出预测。信息主要包括制度信息和当事人信息。一个人根据他对法律和法官的了解,可以预测判决的内容。法律的预测作用对于妥当决定自己的行为和安排人生计划、对于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法律作为人们共同的、有强制力的行为标准,提高了预测的准确度,降低了社会生活的交易成本和摩擦系数,保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例题五:如何理解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素?(30分)& &【解析】& &法学概论考试的论述题总是有难度的,这道题可理解为为什么说权利和义务就是法学的核心?这是很难作答的,这时我们可以从法理学的体系中搜寻出一些蛛丝马迹,看看权利义务会与哪些领域发生关联。法理学包括法的本体论,就是法律要素、法律关系、法律责任那些东西,这里面难道没有权利义务吗?再看法的运行论,立法、守法、执法和司法等难道与权利义务无关吗?再看看法的价值论,权利义务与法的社会价值自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还可以从法的历史论上出发,义务本位是怎样走到权利本位的,历史上人们是怎样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当然,我们还可以说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所以说,论述题的关键在于打开思路,山不转水转,总是有办法的。另外,论述题的字数最好写上1000字。& &【参考答案】& &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现象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法律的一切部门和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 & 首先,权利和义务是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至于法律责任,本身就是一种义务,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招致的第二性义务。& & 其次,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比如,宪法确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职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行政法,刑法,诉讼法也都是对某些人员,某种过程,某些领域中的某种权利和义务的确认。& & 再次,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律运行的整个过程。其中,立法是对权利和义务的确认;守法是对义务的遵守和权利的行使;执法是对法定权利和义务的落实;司法是对权利和义务的确认或恢复;法律监督本质上就是对权利和义务的监督。& & 最后,权利和义务全面地表现和实现法的价值。一方面,权利和义务是法的价值得以实现的方式,正是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宣告与落实,国家把社会主导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变为国家和法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并借助于国家权威和法律程序而实现;另一方面,通过分析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结构,可以透视不同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序列。在前现代社会中,总的说来,法重义务,轻权利,以义务为本位来配置义务和权利;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种现代社会的法律,则是以权利为本位来配置权利和义务,赋予人们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并以相应的义务来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 & 所以,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素,法学很大程度上就是权利义务之学。
以下为843民商法学讲义部分展示:
& & & &&我想说,我的笔记就是我准备复旦考研的心血结晶,是我在翻阅大量专著和论文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思考编写的笔记,内容涉及民商法的全部知识点(含知识产权),并结合了最新理论和立法做了独到的阐释,具体请看我写的前言部分:& & 你好,首先感谢购买这本书。只要你按照本书认真研究,不放过任何的知识缺陷,我相信一定能马到成功!& &这本书涵盖了复旦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课的全部内容,都是我于今年 精心编著而成。正是凭借这些资料,我在民商法学初试中崭露头角,取得了135分。当然,我绝非精通民商法学的各部分,其中民法总则部分为个人独立攥写,约八万言,至于民法其余各编是我在总结复旦大学本科讲义、人民大学本科讲义 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撰写的,商法部分考虑到出题特色,我也做了详略得当的编写,总论部分由我独立完成,分论主要列出各门法律主要的知识点和理论动向。& &本书民法总则部分是我本科阶段研究的精华,以王全弟、刘士国等复旦大学命题人的著述为基础,结合德国、日本、台湾等地的学术文献,以及我国王利明、梁慧星、尹田、马俊驹等学者的专著,耗费近半年写作完成。总则编的体例结构采施启扬《民法总则》修订第八版的结构,便于系统掌握民法精髓。考虑到复旦大学的考生大多成绩优异、勤奋好学,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均不成问题。若想胜出于强者之间,在写出法律规定和国内外理论之余,还需要有自己独到的观点,总则部分中我提出了不少自己的见解,或有可取之处,读者可参酌适用。& & 民法分则是以知识点编纂,其中对重要考点均作了说明,但是未作说明的并非不是考点,望读者亦须认真准备。考虑到试卷中有案例题 ,所以分则部分对此有所侧重,介绍了一些细节性的知识。& &总的来说,民法的题目大部分不难,但是要把简单的题目答好,并不简单,需要读者细细地钻研,最好,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商法的出题颇有特色,难以捉摸,所以复习时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一点读者应心中有数。但是决定商法高分的关键不外乎两点:第一,你对商法理论掌握到什么程度?第二,你对基础知识掌握到什么程度?可以说,偏难怪题大家都做不来,但是如果你把基础知识的分数拿到位,再通过对理论的掌握尝试着解决难题,我想胜负已分。举个例子,12年考到信托融资,是个难题,但是你如果掌握了资产证券化和信托的一些理论,结合起来答题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所以,我的建议是商法部分以本书为纲 ,吃透了,就可以拿到令自己满意的成绩。商法部分我是以复旦大学本科讲义、人民大学本科讲义为基础,结合徐学鹿、王保树、覃有土、叶林等学者的著作,经过反复思考,攫取了其中精华部分,奉献给读者。& & 看完上面的话,读者可以静下心来,认真研读本书,但是仍须购买复旦大学指定教材中王全弟教授主编的总论、物权法和债法三本书以及王保树教授主编的商法(北大2011版),我会在本书未尽之处提到上述著作,读者可作相应查阅。& & 最后,非常欢迎读者对本书不足之处提出的任何改进意见。若有不明之处,欢迎指出。&【第二版修订说明】& & 自一二年九月份来复旦法学院就读,师从民商法学命题人王全弟老师,对民法学有不少新的收获,特加诸付梓,充实本书。& & 总则部分主要包括主观权利、期待权专题、优先购买权专题、纯粹经济损失、民法上人的假设、虚拟财产、电子货币等特殊的物、信赖保护原则、告知义务等。物权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之商榷、物的成分、物权优先效力和优先权专题、继受取得、登记制度、登记对抗主义与公信原则的关系等。债法主要是对侵权责任法做了系统性修订,极大地充实了侵权法的理论,结合国内外前沿理论全面检讨了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并就命题人最新关注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做了专题研究。此外,还特别校对了书中的别字。&& &这套讲义在13年民商法学考试中亦有不俗的表现,民法学所有题目均可在讲义中找到答案(不过,所有权保留那道题只有在新修订的讲义中才得到完善的解答)。其中医疗损害的归责原则和要件这一题,笔者在讲义中强调了这是命题人重点研究的领域。商法部分虽然不能全面覆盖考点,但因其侧重基础的夯实,为解题技巧的发挥提供了前提。这套资料的本意就在于减轻大家的备考负担,省去大家大海捞针般寻找知识点的苦恼,更为了大家能够将精力集中于刀刃上,实现备考效率最大化。本书经过这次修订,对考点的覆盖面应该说民法是100%了,只要大家吃透本书,定能取得佳绩!& & 最后,恳请读者对书中不足或谬误之处拨冗斧正,以期来年推出更为完善的作品。&【第三版修订说明】& &首先,考虑到部分同学咨询这本讲义的价值在什么地方,她和指定教材有什么不同,她为什么这么贵,我打算借此回应一下。简言之,指定教材对于考试是不够的。大家可以看商法学的历年真题,其广度和深度可见一斑,即使民法学比较侧重基础,但对于论述题也是不够的,比如论形成权,而本书对民法每一个可能的考点都做了精当论述,且结合最新立法(这也是指定教材的局限)。此外,本书将民商法学庞杂内容的精华融合成一册,且具备相当的深度,节约了大量的备考时间。可以说,认真领会本书的内容,是考生应对复旦民商法学考试的最佳选择。& & 研一下学期有幸得民法学和商法学命题人亲自讲授民法专题和商法专题,所获颇丰(尤其是商法部分),特将对研究生考试有益之内容加诸付梓,为读者考研成功助一臂之力。& & 民法部分主要是按照命题人的观点重写了期待权、纯粹经济损失、约因、环境权等部分。知识产权法部分加入了13年商标法修改的内容。& & 商法部分对商法总论做了系统性的修订,使之真切反映命题人的观点和思路,并反映出《商事通则(稿)》中的最新立法动态。在企业法中,根据去年底修订的《公司法》重写了相关内容,结合境内外立法例和学理进一步描述了关联公司制度、公司资本制度、股东代表诉讼、表决权信托、公司机会制度、董事会和公司控制的相关理论、公司并购、LLP制度和优先股问题。证券法中结合实务界的热点,介绍了(新)三板市场、买壳上市、境外上市和合同控制模式(VIE)。此外,还进一步校对了书中的别字。&& & 这套讲义在14年民商法学考试中亦有不俗的表现,民法学所有题目均可在讲义中找到答案。有个别同学反映第一道论述题书中没有讲到,其实在2014版的注释126中已明确说明司法解释对一物数卖的处理方法(这也提醒读者留心本书的注释,注释的重要性不低于正文)。& & 另外,对于自己复习效果不佳的同学,笔者也推荐个别辅导。有意者可加笔者个人QQ:请向客服人员索取,并请注明申请目的:如咨询考研个别辅导。&有了这本笔记,至少可以让你做到如下几点:& & 1.除了上文所列的几本书之外,不需要再购买任何备考资料,尤其是省去了购买信托法、证券法、婚姻继承收养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的专业教材的金钱和精力。& & 2.对于本科有一定基础的同学,无须先看指定教材,只须看这本笔记,因为笔记内容详略得当,并对于难以理解的内容加以举例。& & 3.本书对于民商法理论多有比较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供读者参酌适用。& & 4.这本笔记凡400页,30万余言,小四字印刷,言简意赅,条分缕析,重点突出。可以说极大地节约 你的备考时间和精力。我的笔记最大特点就是删繁就简,不提供各种复旦学生笔记,因为我的笔记已经借鉴过这些内容,并在笔记中作了恰当的安排,读者无须再费这方面的周折。& & 5.这套笔记也足以应付司法考试,若读者掌握了这套笔记,司法考试中的相应部分将不在话下。下面是笔记的目录:& & & & & & & & & & & & & & &目录民法总则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1&物权法(含担保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88&债法(含侵权责任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169&亲属继承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255&商法总论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281&公司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291&合伙企业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07&破产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14&信托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20&票据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23&证券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30&保险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37&海商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41&著作权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45&专利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53&商标法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359&以下为民商法真题分析部分展示:
&【新版特色】通过特殊渠道取得历年试卷原版,包括完整的商法案例题,此为市面绝无仅有,具有巨大参考价值!& & 民商法的真题解析市面上还是有一两家在做的,我都看过,写的很详细。但是,在我看来,这种很详细的真题分析却是没有必要的。一来,考过的试题原题重考的可能性极低,掌握那个详细的答案,意义不大。此外,这种答案不外是参考书上抄下来的,大家都可以找到。二来,看了如此详细的答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甚至崩溃,以为考试时也需要达到这种程度才可以。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 我可以说之前我的笔记是知识点的全面分析和梳理,那么这本真题分析就是要“授之以渔”,告诉大家考试答题的方法和思路(当然也有必要的答案说明),让大家有的放矢,见到简单的题目不窃喜,见到难题也不再畏惧!& &我重视的就是方法,看到一道题目如何去思考,该怎么安排答题结构,大致答出多少字数为宜。简单的题目要答到老师找不出问题,难题要答出你的水平,让老师感觉到这孩子还是知道点的,思路还是蛮清晰的。此外,对于难题,一般是如何命题的,题源怎么找,我都有说明。总之,这一切我将在真题分析中和盘托出,让大家对考试充满信心。& & 我的真题分析并非将近十年真题全部列出,我只将对今年参加考研的同学仍然有价值的题目列出。例如早年民商法考名词解释,如今已经没有这种题型,那么这类真题我就不触及了。现在将真题分析的目录附上:
再附上部分题目的解析,供大家参考:
例题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这道题属于简单题,很容易答出三要素是什么,但是只回答这些拿不到满分。你必须首先解释名词——民事法律关系,在结合三要素作答。提醒一点,民法简答题分值不多,一般一题200~300字即可,每题最好控制在5分钟写完。& &答案:& &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 & 主体,即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某些非法人团体。客体,即民事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给付行为、人格利益、身份利益、智力成果和其他非物质存在(如原产地标识)以及某些权利(如海域使用权、准物权,以及权利质权)。内容,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本身。&例题二:信托融资与法律规制& &&难题。答题这类难题时,必须沉着冷静,思考自己的知识储备中有哪些相关知识,迅速地调动出来看看哪些用得上。此处用得上的知识有:信托的破产隔离功能和资产证券化,因为这两点我在笔记中都做过强调,大家应该掌握的。只要将这两点一结合,这道题目可以答得比较漂亮。& &答案:& & 信托是基于信任关系,由委托人将财产权转移于受托人 ,受托人依信托目的,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制度。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具有其独立性。基于这一特性可以产生破产隔离功能,从而实现信托资产的证券化融资。& & 具体是指将缺乏流通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真实出售的方式,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SPT:special purpose trust),转化为资本证券并得以流通的过程。其要点如下:& & (1)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建立一个经破产隔离的被称为SPT的信托,由这个SPT作为资产证券化债券的正式发行机构。& & (2)SPT正式购买了与发起人资产相关的现金流,从而将这些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出来。& & (3)SPT购买资产所需要的现金,是通过在债券市场上发行债券取得的,而且通常包含了一部分或一个由发起人认购的股份。& & (4)这些债券通常由评级机构 评级,这个风险评级既要反映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也要反映降低信用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 (5)只要基础资产池不发生重大违约事件,投资者就能获得本息的偿付。美国次贷危机,就是因为房利美等证券的基础资产发生重大违约。&例题三:试论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 & 【解析:这道题目是有难度的,因为所有权保留作为一项制度,没什么可说的,只有引申。在民法中,可以找到两条引申的路径:一是非典型担保中的所有权保留,这一点在王全弟教授主编的《物权法》中设专章阐述了,不过这与买卖合同联系不够紧密;二是从期待权的角度展开,分析出保留买者期待权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的价值,这也是这类合同的精髓,亦可和非典型担保联络上。笔者在新修订的民商法学讲义中对期待权做了专题阐述,读者应认真掌握。对于此题,能从期待权角度解释的,阅卷者当会眼前一亮,如阐释到位,本题拿满分也没问题。& & 另外,有同学向我反映论述题写不了多少字,尤其是这一题。笔者以为,举例子不失为一良方,还可以让阅卷者耳目一新。这一点,笔者也从命题人处得到了证实。故新修订的民商法学讲义对于很多重难点都引用了判例,供大家参考。】& & &答案:& &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是指卖方虽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由其占有、使用和收益,但卖方仍有条件地保有其所有权的买卖合同。一旦卖方所设的条件实现,标的物的所有权即移转于买方。卖方所设的条件一般就是付清标的物的全部价款。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买方虽然不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享有一项对所有权的期待权,德国学者称之为保留买主期待权。& & 期待权和既得权一样也是主观权利,而非对标的物的将来权利。那是因为期待权具有现存的财产价值,因而具有可转让性和可继承性,可以善意取得,可以出质,也可以在期待权上设立用益权。由于保留卖主不能违背正在付款期中的保留买主的意愿而单方面破坏期待权,所以期待权可以作为分期清偿中的一种担保手段。由此可见,期待权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只是不够彻底。后者具体表现在当保留买主迟延支付价金时,保留卖主可以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而使期待权归于消灭。那么,接下来看一个案例:甲从乙处租赁一台机器,并将该机器以所有权保留的形式卖给了善意的丙。丙因而善意取得了一项期待权。那么乙可否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或间接占有人的占有保护请求权?对此,德国法院的判例是可以的,那么该项期待权便具有了物权性。对此,打个比方,期待权就像胎儿,通过B超已然确知是男孩,不能因其尚未出生而否认其性别。该项期待权是所有权的前期阶段,与胎儿一样,具备了所有权的属性。& & 那么对保留买主与保留卖主的双重所有权该如何理解?我以为,可借用共有制度。共有本来也是突破了传统的一物一权原则,只得变通为对所有权的共有,而非对特定物的共有。此处,保留买主和卖主同样是对所有权的共有,其双方所享有的都是不完全的所有权,而保留卖主此时仅享有担保性的所有权,与担保功能无关的所有权不再享有。&例题四:略论形成权& & 论述题没有简单题,都是难题。需要答得让老师满意,很有难度,至少需要以下几方面的努力:篇章结构清晰,能让老师一目了然;说出外国的相关知识和国内外相关理论,让老师觉得这孩子学习努力,是可造之才。& &答案:& & 形成权被誉为德国民法七大发现之一,为泽克尔首倡,是指权利人以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直接变动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七大发现”一说只是学者的总结,一般认为有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代理授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无效法律行为的可撤销、缔约过失理论以及形成权的发现。基于契约自由,当事人可以对形成权加以约定,如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只有身份关系,当事人不得处分,不能有形成权的约定。& & 形成权一般可分为三类:第一,使法律关系发生者(积极形成权),如追认权使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直接发生效力;第二,使法律关系变更者,如因行使选择权,使选择之债变为单纯之债;第三,使法律关系消灭者(消极形成权),如因行使撤销权,使有瑕疵的法律行为或适于撤销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形成权的行使分为单纯形成权和形成诉权,前者为单方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即可变动法律关系,后者则须提起形成之诉,如可撤销法律行为中的撤销权(包括破产撤销权)和变更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撤销权、公司决议的撤销权、婚姻关系撤销权、请求诉讼离婚的权利、合同解除权等。对于合同解除权尚有争议,在德国民法中,解除合同无需起诉,但法国民法中却是形成诉权。我国合同法和相应司法解释不一致,一般认为我国的合同解除权并非形成诉权。实际上单纯形成权和形成诉权并无绝对之界限,单纯形成权在遭到相对方拒绝或异议时,往往会转化为形成诉权& & 形成权行使的限制有三:第一,原则上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但条件的成就与否由相对人决定或者期限确定的除外;第二,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但相对人对权利人行使形成权有异议时除外;第三,形成权的存续期间是除斥期间,不能延长、中断和中止,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就个别形成权设有较短的存续期间,以早日确定当事人的法律关系;第二类是催告期间;第三类是没有设定存续期间或催告期间的,任何时候均可行使形成权。此外,形成权原则上只能附随于法律关系而转移,不得单独让与,例外是买回权。&例题四:金融信托与特点& & &【对于这一题,笔者的讲义没有涉及。我想考生也很难复习到这一点。但是商法的答题一定要讲求技巧。不晓得金融信托,总应晓得信托及其特点吧,金融信托不过是受托人为金融机构,信托内容主要是金融业务罢了。只要把信托的概念和特点,例如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等等写上去,也是很好的。当然,把金融的内容适当地加入其中,就更好了。】& & 答案:& & 金融信托是指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或指明的特定目的,收受、经理或运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其他财产等的金融业务。 1.对受托人有特定的要求。2.金融信托是从单纯保管、运用财产的信托发展而来的现代信托,具有资金融通和财产管理的双重职能。  3.金融信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设立,并通过签订合同,明确信托各方的权利义务。4.金融信托业务是一种他主经营行为,即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旨被动地开展具体业务,因此,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运用风险仅负有限责任。5.金融信托是金融机构以营利为目的而开办的一项金融业务,因此,受托金融机构根据业务的性质,按照实绩分红的原则,依法取得一定的收益和报酬。&例题五:美国公司设立制度与借鉴& &【这也是一道难题,几乎是无从下笔,因为笔者的讲义并未涉及到美国公司的设立制度。这时,我们还得求助于方法。我们都晓得中国公司设立的制度,什么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其实,美国公司的设立也跳不出这个框框,也得发起或募集来设立。但具体的制度我们不知道啊?其实,我们只要知道自己的制度就够了:我国的发起设立门槛是不是高了?还有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难道美国也会这样规定吗?我国的公开募集设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但美国呢?如此下来,我们通过自己制度中的不足找到美国制度应该是怎样(实际怎样无所谓),那么借鉴也就呼之欲出了。不过,读者应发现,写到这里没有明显的美国色彩,怎么办呢?其实讲义中介绍过美国公司的分类:公开公司和非公开公司,相当于我国的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实际上只要把我国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缺陷搞明白,对应着非公开公司和公开公司,就可以写出合适的答案了。】&&
& & &&& 弘毅考研正版只有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购买,其他渠道均为盗版。& & & &&1、弘毅考研官方店:http://www.hykaoyan.com;& & & & 2、弘毅考研官方淘宝店:http://hongyijiaoyu.taobao.com;& & & &&友情提醒:盗版商家的信誉往往是刷出来的(这点大家都懂的)。如果有受骗的买家,在还没有确认付款的之前,请与我们联系电话:,我们帮你维权(弘毅胜卷采用了防复印技术,盗版复印出来几乎看不清楚,但是无良的商家还是把复印的笔记卖给考生,我们已经帮助所有联系我们的受骗考生成功退款)。
各位考研学子:大家好!& & & & 弘毅考研专注考研已经有六年了,然而考研专业课辅导资料市场却一直是鱼龙混杂,作为一个过来人,我们都深知考研路上的艰辛,深知因为不是本校学生的地域劣势!深知复习方法不得当没有前辈们指导苦恼!深知为了得到一份有价值的资料曾上过多少次骗!然后这些给考生造成的损失,不仅仅是购买资料的金钱,更重要的是那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和心灵上的伤害。& & & & 因此,我们觉得是时候该改变一下当前的这种状况了,鉴于此,弘毅教育作为一家负责任的正规教育机构,本着为广大考研学子编辑每一份真正有价值的资料出发,我们推出了面向全国985、211名校优秀研究生合作编写考研辅导资料的项目(如果你已经考上了,恭喜你!同时欢迎加入我们),我们保证你拿到的资料有编者、有出处、有时间、有质量、有服务,最重要的是它适合你!因为是你所报考学校的学长组织编写的,他知道你应该知道什么,了解什么,关注什么。而不是给你一大堆字体不一,排版混乱的废纸!& & & & 我们坚信在我们的严格要求和编者的努力下,我们为你奉献上的是一部经得起时间和考场验证的复习资料,当一份凝聚着自己泪水、汗水、无数宝贵经验、一字一字敲击键盘编辑的珍贵考研资料诞生时,我们会告诉每一位考研学子:我们卖的不仅仅是一份考研资料,因为每份资料承载了责任、价值、信念和精神!她最终将帮助你踏进理想的大学!
& & & & “只有相信自己能改变世界的人,才能最终改变世界”——乔布斯。&
font-family
font-style
font-variant
font-weight
letter-spacing
line-height
text-decoration
text-align
text-indent
text-transform
white-space
word-spacing
bg-attachment
bg-position
border-top
border-right
border-bottom
border-left
max-height
min-height
outline-color
outline-style
outline-width
list-style-image
list-style-type
list-style-position
vertical-align
border-collapse
border-spacing
empty-cells
table-layout
text-shadow
-webkit-box-shadow
border-radius
visibility
<div class="section pdtdetail" tab="购买咨询(10)">
非会员顾客 说: 14-03-16 11:53
管理员[舒清伟]&&回复: 14-03-24 16:04
非会员顾客 说: 14-01-06 11:14
管理员[舒清伟]&&回复: 14-01-09 09:29
非会员顾客 说: 13-11-29 11:06
管理员[咨询答疑]&&回复: 13-12-20 11:51
非会员顾客 说: 13-09-28 16:39
管理员[咨询答疑]&&回复: 13-10-21 17:20
<div class="section pdtdetail" tab="商品评论 (0)">
如果您对本商品有什么评价或经验,欢迎分享!
友情链接:
北京学为弘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民商法学考研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