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会觉得误判之前举手不道德的礼物

【有言值】劝阻吸烟的女子“火”了!举手之劳的事别光说不练_网易新闻
【有言值】劝阻吸烟的女子“火”了!举手之劳的事别光说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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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鑫宇
????2月1日,在《北京青年报》的报道下,北京朝阳区的一位女士“火”了。这位女士之所能在网络上收获一片赞誉,既不是因为她做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也不是因为她取得了多么了不起的成就,而只是因为一件小事——她在公共场合主动劝阻一位吸烟者停止吸烟,并将这一过程拍成了视频。
????事发时,这位女士正在一家餐厅用餐。按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通过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因此,当她看到一位客人正在肆无忌惮地抽烟,而无人阻止的时候,她果断勇敢地站了出来,依法向那位客人提出了停止吸烟的要求。
????遗憾的是,那位抽烟的客人拒绝停止吸烟,周围也没有多少人站出来支持她,涉事店家更是做出了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双方为此发生了冲突,吸烟问题也没有解决。
????视频传到网上之后,人们纷纷站出来赞许这位女士。而那位既无公德又违法的吸烟者,以及对违法吸烟行为严重不作为的店家,则遭到了众口一词的谴责。最终,朝阳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对涉事饭店立案调查,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将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对店家处以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其实,大多数人都知道在公共场所吸烟是极不道德的行为,没有几个人愿意被迫吸别人的“二手烟”,为此损害自己的健康。此外,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也明文规定了公共场合禁止吸烟。在公共场所拒绝吸烟,不仅是文明社会的共识,也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这一点,每个人都有责任去维护。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在公共场合吸烟不仅不文明,也是违法行为,按照常理,对违法行为本应由执法机构作出处理。然而,在公共场合吸烟的烟民无处不在,指望警察或是卫生主管部门对他们一一作出惩处并不现实,因此,只有将法规和社会约束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实现控烟目标。
????我们普通人没有执法权,不能对吸烟者进行处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此无能为力,我们可以通过积极作为,营造出让烟民们有所忌惮,不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社会氛围,而这位女士做的,正是这样的事,这让她的所作所为显得尤为可贵。
????这位女士的做法,当然值得大力赞许。但归根结底,这只是一个公民履行道德义务的表现。对此,我们应当扪心自问:是什么原因,让这位女士的做法显得如此“鹤立鸡群”?这种“鹤立鸡群”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敢于站出来与不文明行为斗争的人实在不多。
????毫无疑问,每个人都希望社会风气越来越好。但是,如果我们只是嘴上说一套,做起来却完全是另一套;在谈起社会文明话题时,扮出一副道德家的样子,高谈阔论一番,却不能用行动来守护文明,我们的社会不可能变得越来越好。
????“世风日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听到这样的感慨。人们在做出这样的感慨时,总是觉得这是外部社会的错,与自己无关。然而,每个人都这么想,每个人都不希望“世风日下”,社会风气又为什么会变坏呢?道理很简单,因为很多人胆怯、懒惰,对违反公共道德乃至违法违规的现象“光说不练”,不敢制止。
????试想,如果在那位女士劝阻吸烟者时,旁边的每个人都能说出一句支持的话语、都能给出一个坚毅的眼神,她的劝阻还会无功而返吗?如果每个顾客都能用行动表达自己对吸烟问题的重视,都能指出吸烟行为的违法性质,店家还会无动于衷吗?答案不难想象。
????其实,做一个社会文明的守护者,不需要我们有多了不起,有多大义凛然,而只需要我们在心中树立起一个简单的意识。如果我们真的希望社会风气变好,正确的选择只有一个。那就是和视频中那位劝阻他人吸烟的女士一样,用切实有效的行动,身体力行地守护我们的社会文明。
????而这件事,说难也难,说容易倒也容易。说这件事难,并不难在别处,而只难在驱逐自己身上与生俱来的怠惰,鼓起激浊扬清的勇气。要守护社会文明,制止违法现象,确实需要一些勇气。
????而说这件事简单,则是因为一旦有了勇气,我们就会发现,许多时候守护社会文明不过是举手之劳。如果人人都能做出这一点“举手之劳”,我们的社会又何愁不文明,不健康呢?
本文来源:中青在线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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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应该问多少人认为抢别人男友是道德的事情
  既然说男女朋友,肯定是说没结婚的  个人觉得除非抢亲朋好友的男女朋友不道德抢一个陌生人的男女朋友有毛不道德的  这个世界,除了爹妈的东西他们自愿给你们,哪样好的东西哪样不需要竞争才能获得  从读书开始,录取名额要和陌生人争吧  工作了,要和陌生人竞聘吧,升职要和同事竞争吧  你竞争赢了,肯定就有一个输的,输的那个利益必然受到损害  但只要没有违法,没用下作的手段,这种良性竞争带来的,失败者的利益损害,何罪之有  又话说小三是形容破坏婚姻的  现在连未婚关系中的恋爱竞争者也被称为小三  楼主表示,过分
  呵呵,是你的就抢不走的,只要你实力够用。
  能被抢走的就不算爱人。对不起我打字系统自己回答的这句话,哈哈哈。  
  说得好像你说抢就能抢走似的。  你能抢走,就会有小四小五小六出来跟你抢咯…  
  我自己觉得,如果没结婚,从道德上说不上道德败坏,不过别人骂也活该就是了。  
  @胖的滚过来滚过去 这是个伪命题,人不是东西,是活的,有自己的主观意愿表达权力和选择权,所以不存在被抢走这一说,所谓的被抢走实际是你的男友女友放弃了你选择了另一个,失败者不愿意承认所以推罪到所谓第三者头上。这种人很可悲,不肯面对真实的问题去解决,就像那些拼命追杀小三却维护丈夫是家人最多死鸭子嘴硬说安内必先攘外。最终结果是面对一连串的三四五六七
  @紫禁城城管
12:32:47  @胖的滚过来滚过去
这是个伪命题,人不是东西,是活的,有自己的主观意愿表达权力和选择权,所以不存在被抢走这一说,所谓的被抢走实际是你的男友女友放弃了你选择了另一个,失败者不愿意承认所以推罪到所谓第三者头上。这种人很可悲,不肯面对真实的问题去解决,就像那些拼命追杀小三却维护丈夫是家人最多死鸭子嘴硬说安内必先攘外。最终结果是面对一连串的三四五六七  -----------------------------  是啊,说是说抢,实际上还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谁还能拿刀拿枪来逼着别人和男女分手,跟自己好的  不过我们人类社会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竞争也是在一定规则下进行的,也不是说所有的竞争都被允许和鼓励  像做生意,投标的时候可以和其他企业竞争。但如果对方合同已经签好了,再去鼓捣甲方说,你和他撕毁合同,来跟我签,这显然就是不大对劲的  婚姻如合约,签了以后,不要随便介入  但双方没结婚以前,怎么就不能竞争了,对吗
  你倒是去抢啊  
  什么男女朋友,就是性伴侣罢了。爱情是很稀有的。绝大多数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有爱情  
  没结婚的当然随便争,不涉及任何道德问题  结婚了的看情况了,不能一概而论
  所以楼主下次有人抢了你男盆友的时候你别来发帖哭哦,要大大方方的祝愿他们白头到老
  一通狡辩  男女朋友的一对,别人就不会给他们介绍对象,因为社会关系中默认当事人双方已经是有契约关系的一对,旁人不便插手,啥时他们自己解除这种关系那是当事人双方的事  当然道德观低下的人,自然不这么认为
  什么叫公平竞争??就是你和情敌处于相同的位置,都不是别人的女朋友,你们在竞争上岗女朋友这个位置!!否则别个已经是女朋友了你还要去抢,这个不叫竞争,叫挖人墙角鼓励劈腿!!还叫个屁的公平竞争!!尼玛你道德感怎么那么薄弱??
  刷新  
  难道不是吗……反正我绝对不干  
  都没试过,不知道  
  lz的理论让我想到了,在超市买东西买东西,没结账前不是自己的,那是不是其他人可以随便拿你车里的东西呢?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大事儿有法律来约束你,小事儿就靠道德,也就是你自己。只要你能说服你自己就行,当然了,在别人身上也同样适用,只要降临到你身上的时候你别来骂娘。  
  我认为不对,不管别人怎么样,我不会抢  
  没结婚,为何不能抢,支持抢!哈哈。  
  嗯 你去抢呗,被人骂被人打的时候别上来哭就行  
  你要有实力的。我欣赏有实力的人。
  反正个人认为不道德就是不道德,若是处于暧昧期你插一脚那另说,若人家已经确定是男女朋友关系再插进去在我眼里就是不道德,称为小三一点不为过。
  我忘了在哪里看来的一句话叫做在爱情里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  不过确实有点瞧不上在别人爱情关系里横插一刀的人。。。
  总比结婚了还插足的要好  
  能抢走的男朋友不值得去爱,没必要跟自己过不去,say goodbye  
  我不会这样做,但是别人这样我不会指责
  看到这种贴,表示压力很大,好不容易有个男朋友????  
  能抢走的男女朋友你也懂得。。。  
  这个。。。感觉还是不合适。。。  
  举手  
  知道别人有男女朋友再凑上去就是不太要脸嘛  
  你是发帖来找骂的吗?负分不送  
  @核桃小牛奶
12:18:00  能被抢走的就不算爱人。对不起我打字系统自己回答的这句话,哈哈哈。  -----------------------------  金理!!!
  @u_16-01-11 22:03:00  我不会这样做,但是别人这样我不会指责  -----------------------------  OK!!!
  婊子配狗也是有的  无主之物可以竞争,然后就是等价交换,再后就是抢夺  比如考试名次,在考试前是无主之物,可以竞争  工作之后想要东西就交换  当小三的是在抢夺
  这种东西就是自私的,确定自己喜欢,没办法就得去努力努力,要是人家不甩是吧果断放手,最起码不后悔。
  我不会这样做,身边有朋友这样的话会疏远
  能抢走的你随便抢吧,不过可以抢走的你能确定不会被别人再抢走?还有什么意思?
  我觉得不可以去抢别人的男女朋友,这是不要脸,是小三,是错的,我也认为能抢走的爱人不是爱人,  
  不是你的得不到,是你的别人抢不走。真心爱你的人,岂是别人能抢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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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当一个人拿着手枪对准你时,让你举起手来,你只有举手投枪的机会了,你躲开不了了,为什么?为什么_百度知道
当一个人拿着手枪对准你时,让你举起手来,你只有举手投枪的机会了,你躲开不了了,为什么?为什么
不能快速闪开了?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没办法躲开子弹的攻击,只能移动25CM的距离.1秒就能产生反应,如果持枪人训练有素,他会在第一时间喝止你投降以外的动作,如果持枪人缺乏心理训练,当你做出其他动作后,他会在第一时间开枪,这不是为了杀你,而是为了自卫(所以警匪片里,很多匪徒被拿枪指着,都是慢慢举起手来。从你做出动作,到他大脑做出反应,只需要0.1秒到0当你做出举手投降意外的动作时,比如躲避对方的枪口,在0.3秒内,你最多将躲避速度增加到1,就是为了减少持枪人的误判),人的极限加速度是5米/平方秒上下,也就是说.3秒内,你在0,再扣动扳机.5米每秒,而按照加速度公式计算.3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对方看到你的动作,只需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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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分类:|系统分类:|关键词:职业道德,审稿,人权|
我的审稿十诫:我对审稿人的道德的一定认识
余建波先生的博文《如何应对审稿人的各种Comments and Judgements》,写得很好,他对审稿人的态度很值得我们学习,特别是青年学者。他说审稿人就是上帝,这话很好。正好,昨日有一个著名学者与我谈起怎么办好期刊问题,他认为审稿人是关键,这就引起我又想到另一个问题,审稿人是不是也有一定的职业道德约束,虽然审稿人是兼职的。这些年,我担任过审稿人,还做过主编,有中文的,也有英文的,当然绝大多数是中文的。我说说我自己的对审稿人的道德认识,供广大讨论,以改进我们的学术期刊和基金评审。
我对审稿,我要求自己有“三不审”:
第一、&&&&&& 自己基本上不懂的我不审。对于这样的一些文章,包括文字我可以看懂,但是不知道前缘在哪里的我是不审的。我最痛恨那些看不懂文章有不敢承认自己差,就找个茬的否定别人的文章,这样的人在中国不少。例如在我们气候变化领域,最容易找的茬是“没有考虑不确定性”,意见提得放诸四海皆准,诸不知未来预测未来,人类已经发展了情景分析这种方法来克服不确定性。当然解决了不决定性很好,但是科学是一步一步的,求全责备,是贻误科学的。
第二、&&&&&& 自己带有反感情绪的我不审。由于科学认识的不懂,我对某些问题科学方法有反感情绪,情绪会影响判断的。例如,前几年流行的“模糊数学”,我没有本事看出它与概率论有什么差别,我反感的是它的隶属函数是任意给定的。但是模糊数学,往往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有合理性。所以我从不审模糊数学、可拓性方法等文章,怕情绪影响判断。有一次评审基金我审了,提了不同意意见,但是我留言,我对模糊数学有情绪,没办法,人是个感情动物,我的意见仅供参考,可以请主任仲裁。主任最后通过了这个题目。我自己觉得,我应该下不为例。
第三、&&&&&& 自己正在研究的问题我不审。自己正在研究的问题,不是指领域,可能受自己现在的兴奋点左右,作出误判。更严重的是,自己可能受作者思想的影响,在别人未能发表之前,不自觉的引用了别人的思想和方法,这时候自己就不道德了。特别是某些文章,他的一个思想、方法可取,全文有问题,自己又否定了这篇文章,结果还受他的启发去改进自己的文章,这样就把自己放到一种可耻的地位了。
我一直想做到自己的学生的不审,不过我不是圣人,没有做到。有一次审到我学生的一个基金申请书,我应该主动退回,可是我太珍惜这个学生,也珍惜她的工作,审了,实事求是,给了个很好,通过了,但是提了改进意见,我想自己的学生嘛,应该指出她的不足。据说她的申请后来上会讨论了,但是对我有意见的人利用我提的改进否定了她。后来这个学生基本上不联系我了。这是我心里的一段痛。现在看来,还不如当时就不审。所以,该回避就应回避。
对于审稿,我有“三不通过”:
第一、&&&&&& 有科学错误的不通过,这些科学错误可能是推导的、算法的还有是逻辑上的。当然错误我要指出错误,以理服人。如果是小错误,一般我采取“退改后重审“,我几乎不采用“修改后发表的”选项,因为没有看到错误的纠正我不放心。指出具体错误并且推导给地方,看起来高尚,实际上有风险。根据你对错误的判断能力,作者就可能推断你是谁,碰到一些心胸狭隘的人,他就与你结仇了。如果是青年学生有这种仇恨,导师可能会给学生开导。如果导师本身有问题,你就栽跟头了。所以详细分析错误这招,我后来变得小心了。
第二、&&&&&& 伪科学的坚决不通过。在我从事的管理学领域、在地理学领域,是很容易混入伪科学的东西。比如熵的滥用,还有一些名词,专门唬人的,什么超现代物理,等等。我就不列举了。反对伪科学,是很容易得罪人的,因为搞伪科学的人往往自己掉入一个逻辑陷阱,自己出不来,社会有不理解他,他会形成仇恨心理。否定这些人的文章,他终于找到对社会敌意的宣泄口,对你没完没了的干扰。不过,文章我不通过,我声明我不敌对别人从事伪科学,伪科学往往是一种前期科学,也是别人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比如未经论证就提出的什么管理学定律,应该允许他们存在。
第三、&&&&&& 有中国国界错误的我不通过。中国是一个备受侵略的国家,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国界上与邻国有争议。在这点上我只能与政府高度一致。我曾经对某知名大学说过:“我当过世界上最大的地理系系主任(现在是院为实体,这个系已经不是最大了),如果我承认不正确国界,我会有历史责任的。”其实国境线问题,是容易更正的错误。我对这样的稿件要求修改后再审。有些时候某些人自己认为是权威,以为自己的单位是老虎,老虎屁股摸不得,也引起很多不快。本来可以化解的。当然,如果有人论证国界本来不是这样的,那是科学问题,我同意发表这样的文章。
在审稿中,我自己把握一些原则:
第一、&&&&&& 对科学发现、科学创新充分肯定,我们审稿人要尽可能不退稿,决不求全。我对有科学发现、科学创新的稿件,即使它有瑕疵,我也不选择退稿,而是指出错误,陈述错误所在,要求他修改后再审。不过国外期刊,往往没有这一选择,国内一些刊物开始学。我想我们中国还是需要的,因为我们的文化有一种协作精神。要承认别人的劳动呀。当然,评审自然科学基金,我从来不建议:“建议修改,明年再申请。”因为,明年问题研究深入了,今年不达标,小的修改,明年更可能不达标。另外明年评审人可能不再是我,很可能小的修改让新评审人仍然不满意,还不如让申请人另起炉灶。
第二、&&&&&& 对于有争论的问题,我认为绝不站在自己观点的立场上,而是偏向支持对立的观点。其实呀,做到这一点很难,因为自己的观点自己是有科学认识的,很可能挑出对立观点的逻辑错误。我有时候很羡慕数学家、理论物理学家,他们有完整的逻辑保障。我从事的管理学、地理学,这方面就容易出差。所以管理科学、地球科学学家,更需要一种科学的宽容精神。《地理学报》发表的第一篇分形城市的文章,我就是按照这个原则主张通过的(那时候是编委定稿)。记得那年一个法国地理学家刚刚发表文章认为城市不可能是分形的,因为不能无限自嵌套。我接受这个观点。不过我认为科学永远是此岸世界对彼岸世界的逼近,应该允许分形城市观点作为一种分析方法的存在。
第三、&&&&&& 我最反感审稿人的盛气凌人,开口闭口“水平很差”、“错误百出”、“绝不重审”。真的把自己当上帝了。我觉得审稿人要尊重作者,这也是尊重科学。审稿人不是百事通,不可能面面俱到,就事论事实事求是评论稿件。因为这样,我审稿一般很慢,这一点很对不起编辑。现在为了培养学生,也为了加速,先让学生看看,让他们在批判中学习,发现重点,然后一定自己再看一遍,作出判断。尊重作者,尊重申请者,我想这是我们审稿人、评审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审稿人不是上帝!审稿是一种服务。
第四、&&&&&& 不以外国模型和理论为标准。我审文章搞模型的比较多。往往碰到两类情况,一类是自己建模或者改进别人的模型,一类是引用国外模型算一算中国的情况。我的原则上是首先支持模型创新,其次对国外模型的适用性、稳定性和科学性依次挑一挑毛病。对于与我国经典不一样的,尽可能支持,因为创新就可能在这里,本来理论和模型就应该是一定条件下普适的。我想这样,我们中国的科学文化才会是一流的,才可能输出我们的文化到国外,是我们真正强大起来。
以上一共十条,就算我的十诫吧,“审稿十诫”,请大家讨论。不过涉及人身攻击的,我一律删除。
最近几年,我国一些期刊、还有基金,学西方国家,让作者和申请人提出回避名单,这本来是种进步。据我所知,某些期刊,反而选择回避人做审稿人,美其名是“看看反面意见”。我认为这是很不道德的行为,用中国人的话说,挖个坑让人跳。我们中国知识分子,经常强调尊重人权,并且批评政府官员没有人权观。不尊重作者,挖个坑让人跳,就是侵犯人权。我们老百姓,自己就要尊重自己的人权。
顺便说一句,这几天大学正在考试,一些老师有一种病,以多抓作弊为快感,杯弓蛇影地抓作弊,捕风捉影抓作弊,莫须有地处分学生,还欺骗学生说,承认了就没事,是对人权的侮辱。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出版界朋友作春节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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