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森林防火标语期外,野外违规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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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核心提示:E木业网讯:临沂市林业局于3月10日至5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有效控制人为因素引起的森林火灾,保
& & E木业网讯:&临沂市林业局于3月10日至5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有效控制人为因素引起的森林火灾,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局也根据市局要求,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和量化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切实组织好了本次专项行动。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行动中,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强对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的舆论引导,切实加大了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同时,广泛发动基层森林公安民警、护林员深入田间地头、宣传防火知识,营造舆论,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安全用火、科学用火意识,进一步革除了随意野外用火的陋习。据统计,行动期间,全市共悬挂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横幅156条、张贴宣传标语346份、印发宣传册、明白纸33600余册(张),在重点防火区域设置警示牌228个,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多措并举,严打严查。&清明节及五一假期,市林业局组织检查督导组,由县级干部带队,对全市各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把野外违规用火作为一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县区限期改正。据统计,全市共出动车辆1049(台次),出动人员4333(人次),各级森林公安共查处违规用火案件120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117起;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3人次,其中逮捕1人,刑拘及取保候审2人,行政罚款30人次。其中,沂水县森林公安局快速反应,及时破获了杨庄镇曹家坡村村北黑墩山故意放火案,逮捕了出于泄私愤犯罪动机的嫌疑人邵某;破获了诸葛镇常庄村常山子山失火案,因烧荒导致失火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女)被依法取保候审。以上两起案件在当地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下步工作中,临沂市林业局将在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动的高压态势,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责任编辑:E木业网编辑部  该公司签字确认接受处罚。&&&&本网讯(唐钦 文/图)1月8日16时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雅康高速公路C1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伞岗坪大渡河特大桥施工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天气寒冷在桥上生火取暖,燃烧的木块炭渣掉落至特大桥下方的草丛中,引发山火。经扑救,山火于当日18时许被扑灭。&&&&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在防火期内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我州森林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在防火期内,引发森林火灾”的规定,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雅康高速公路C1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处罚款5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法律小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有下列行为之一,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一)经批准野外生产性用火,未按本条例规定采取必要防火措施的;&&&(二)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三)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今日起至明年5月31日 威海进入森林防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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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威海市林业局获悉,根据《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从今日起至明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威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市民及单位,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内及林缘地500米以内违规野外用火。
讯(记者 刘元玉)昨日,记者从威海市林业局获悉,根据《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从今日起至明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威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市民及单位,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内及林缘地500米以内违规野外用火。
据介绍,目前,我市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都设立了森林防火检查站,严禁市民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同时,林业主管部门将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罚力度,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5230119。如有市民发现森林火情和火灾隐患,或对防火工作有意见、建议,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和监督。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内及林缘地500米以内违规野外用火,吸烟、上坟烧纸、野炊、串地堰、焚烧秸秆、投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开山爆破等行为一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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