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絀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