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需要交纳2017年印花税交纳起点吗

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青岛新闻网
第08版: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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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08年第9号(总第31号)  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部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竣工决算和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7月至12月,青岛市审计局对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部医院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东部医院一期项目)竣工决算和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东部医院一期项目包括门诊病房综合楼和锅炉房、食堂、人防等附属工程,是2008年奥运比赛定点医疗服务配套工程。该项目由青岛市市立医院(以下简称市立医院)组织建设,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设计,青岛建设集团、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施工,青岛商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市发改委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49218万元,市财力安排4亿元,其余自筹。项目于2003年2月开工,2006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  (一)概算执行及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2006年9月末,市立医院提报该项目的设备、待摊等投资15023.30万元,提交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价款37835.13万元,合计总投资52858.43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48823.1万元,核减投资4035.33万元。需自筹资金购置的医疗设备尚未购置齐备。  (二)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基本履行了建设程序。市立医院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绝大部分设备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进行了采购。根据《合同法》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签订了各类合同,完成了合同约定内容。制定了《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实行了严格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控制。按规定交纳了各项规费。  (三)门诊住院综合楼投入使用后运行及效益情况  门诊病房综合楼自日投入试运行以后,日门(急)诊人次、开放床位数和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到2006年12月份,日平均门(急)诊人次由门诊住院综合楼使用前的700人次/日增加到1400人次/日,开放床位数由350张增加到1000张,业务收入每月平均由1000万元增加到2600万元,大型医疗设备使用量基本饱和,营业收入和年门(急)诊人次达到了《可研报告》中月平均营业收入1767.27万元、日平均门诊量1389人次的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审计结果表明,市立医院提供的项目会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和项目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财务收支基本合规。但由于项目在立项时论证不够充分,实施过程中多次调整建设规模,致使项目工期比原定工期拖延一年半。另外,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4012.09万元。审计在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尚未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发现,因多计工程量、多计措施费、材料价格计取有误等原因,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4012.09万元。  (二)多提报费用23.24万元。其中,重复提报树木迁移费用12.02万元,多报设备安装费用5.22万元、设备运输费用6万元。  (三)部分设备未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自行采取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形式,采购了项目所需的冷却塔、排风泵、医用气体等设备,涉及金额952.77万元。  (四)少缴印花税7.24万元。截至2006年9月末,市立医院应缴纳印花税13.35万元,已缴6.11万元,少缴7.2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多计工程价款、多提报费用、少缴印花税等问题下达审计决定书进行了处理,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移送市财政部门处理。同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市立医院抓紧落实医疗设备自筹资金,尽快配齐相关设备,以充分发挥医院的整体服务功能。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落实。目前,市立医院已全部执行了审计决定,按照审计审定结算值与各施工单位办理了工程结算,多提报的费用已进行了账务处理,少缴的印花税已经上缴;医疗设备自筹资金已到位,相关设备已配备。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08年第10号(总第32号)  青岛市滨海公路北段工程建设情况2007年度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9月至11月,青岛市审计局对滨海公路北段工程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青岛市滨海公路北段工程是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主线长63.85公里,连接线长16.4公里。从2003年5月起,由青岛市滨海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建设;2005年8月该指挥部撤销后,由市交通委下属的市公路管理局负责日常建设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24.96亿元。其中,交通部补助10500万元,省交通厅补助20000万元,市财政投资10500万元,市交通委拨路港建设等补助资金29587万元、向银行抵押贷款159957万元,其余征地拆迁费由沿线各区市政府负责。该项目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主体完工通车。  截至2007年10月,滨海公路北段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57935万元。其中,交通部、省交通厅、市财政、市交通委等有关资金已全部到位,通过市公路管理局向银行贷款86793万元,另外市级预算安排资金555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62850万元。2007年度主要对滨海公路北段仰口隧道沥青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主线绿化工程、仰口隧道景观绿化和养护管理中心工程的施工文件和招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查,对隧道监控中心设备进行了盘点。  跟踪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会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全面地反映了财务收支和建设管理情况;财务收支基本合规,内控制度比较健全;项目建设履行了监理制、合同制,主线工程施工、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但审计也发现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工作存在管理漏洞  1、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反映,潍坊恒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因资质证书不合格未能通过第一、二标段的资格预审,在同等资格要求下使用该资质证书却在第三标段中标。中标金额为197.84万元。截至2007年10月已支付工程款167.24万元。  2、绿化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反映,蚌埠市城建绿化工程处因非法人单位而未能通过隧道绿化工程的资格预审,却在同等资格要求下被推荐为主线绿化第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二)仰口养护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范围内,至今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设单位招投标工作存在管理漏洞问题移送市交通委处理,对仰口养护中心建设项目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问题移送市规划局处理。同时,出具审计报告,建议进一步完善仰口隧道的消防设施,强化周戈庄北垭口路段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市交通委已责成市公路管理局认真查找招投标预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了招投标管理。市公路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仰口隧道消防设施;在周戈庄北垭口路段增设了限速标志、减速带、防撞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并加强了该路段恶劣气候养护措施,制定了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在沿线储备了黄砂和融雪剂。对仰口养护中心建设项目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问题,市规划局正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08年第11号(总第33号)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工程(二期)建设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8月至12月,青岛市审计局对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工程(二期)(以下简称会展二期)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会展二期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9号。2004年3月,市发改委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34037万元(不包括会议中心室内装修),建筑面积69052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1000个,市财力定额补助700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通过会展三期项目用地出让及项目法人筹措解决。2003年市外经贸局将会展三期工程的75.7亩土地出让,筹集资金21233.44万元用于会展二期工程。2006年第64次市长办公会同意调整原概算。经市发改委委托青岛市工程咨询院审查,将概算总投资调整为49561.39万元,但市发改委对此尚未批复。  该项目的法人是市外经贸局组建的青岛国际会展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分别负责工程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青岛建设集团公司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工程监理单位。项目于2004年11月开工;&2006年4月,根据市政府(2006)第57号会议纪要精神,原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接收会展中心整体产权,并负责筹措会展二期缺口资金,至审计日尚未办理交接手续;2006年8月,会展二期整体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  截至2007年8月末,管理中心提报山东大地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审定的总投资45827.92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45431.6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管理中心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和项目管理状况,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较好落实,财务收支基本合规;工程基本履行了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建立了三级质量控制体系,较好地控制了工程造价,缩短了建设工期。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96.27万元。因施工单位对经济签证、取费、材料价格计取有误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396.27万元。  (二)对外投资10万元挤占建设资金。2004年4月,管理中心根据市外经贸局要求,出资10万元参股青岛外经贸商务有限公司,挤占了建设资金。  (三)欠缴各项规费263.92万元。截至2007年8月末,按审定工程结算值计算,欠缴定额编制管理费9.42万元、工程质量监督费7.33万元、劳动保险费247.17万元。  (四)少数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总承包单位将193.28万元的多媒体会议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委托给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将190.77万元的临时餐厅工程委托给青岛建设集团公司,均未进行招投标。  (五)展厅部分幕墙分包程序不规范。在深圳三鑫公司中标会展二期展厅幕墙工程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又将其中700万元的工程分包给青岛建设装饰集团。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多计工程价款、挤占建设资金、欠缴各项规费等问题及时下达审计决定书进行了处理。同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规定招投标、分包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求管理中心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监管和规范,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尽快补办概算调整审批手续;二是与国信公司搞好会展二期的财务竣工决算和资产登记移交及工程款支付等工作的衔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整改情况  管理中心对审计决定和建议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目前已按照审计审定结算值与各施工单位办理了工程结算;挤占的建设资金已进行了调账处理;欠缴的各项规费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其他事项正在落实中。  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34号)  青岛市楼山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和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5月至7月,青岛市审计局对楼山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和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楼山河流域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是青岛市市区北部主要排水系统之一,包括楼山后河、楼山河、刘家宋哥庄河三条河流,河道全长14.82公里,总流域面积29.73平方公里。该项目由李沧区政府组织建设,由青岛市李沧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沧市政公司)负责实施。项目概算总投资31996万元,由李沧区政府通过返还的河道维护费筹措解决。李沧市政公司报审已完成工程投资22637.52万元,审计审定完成投资19387.2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项目资金活动情况,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基本合规;履行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得到了较好落实;项目的建设改善了周边环境,完善了所治理区域截污管网,提高了行洪能力。但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及有关费用3250.31万元。其中,防洪、截污、绿化、桥梁、迁改、沿河围墙迁建和线杆迁移等工程结算,因多计工程量、单价计取有误等造成多计工程价款3245.05万元;多报委托拆迁费3.82万元;多报招标代理费1.44万元。  (二)欠缴定额编制管理费13.53万元。  (三)影响环境效益的问题。  1、部分河道底泥未进行合理处置,存在环境污染隐患。该项目在施工前未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设计、招投标以及施工阶段均未对底泥的清除与弃置做出明确的处理要求。施工过程中约65万立方米的底泥按普通弃土处理。从2007年11月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河道清淤底泥的影响分析来看,楼山河底泥中的重金属含量较高,铜、镉、锌均超出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中的最高容许含量;从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河道内残存底泥的浸出实验分析来看,楼山河底泥浸出液中的重金属含量也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标准要求。  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铺设的截污干管闲置,存在污水直排、污染河道的现象。项目实施了截污治理,但由于楼山河污水处理厂和泵站未与河道治理同步建设,致使该项目投资约1400万元铺设的近万米截污干管无法正常投入使用,河道沿岸排污口无法接入截污干管,污水只能直排入河,继续污染已治理完成的河道。特别是位于楼山河南岸红星化工厂处的两道排污口,排出的黄色污水对河道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多计费用及欠缴定额编制管理费问题下达审计决定书进行了处理。同时,出具审计报告,对影响环境效益等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结合环境报告的有关结论,在周边截污及污水处理系统完善后,对楼山河红星化工厂外及其下游段的残存底泥进行鉴别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对已弃置且重金属含量较高、混合填埋的底泥,尽快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二)结合楼山河流域周边的旧城(村)改造工程,对流域内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改造、完善。尤其是对尚未截流的暗渠进行彻底截污,使沿河污水不再直接进入河道。  四、整改情况  李沧区政府和李沧市政公司高度重视审计决定和建议,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李沧市政公司已按照审计审定值与相关单位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补缴了定额编制管理费,对施工过程中挖出的底泥混合填埋场进行表面覆盖并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后续施工中优化治理方案,做好环境保护和污染监控。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李沧分局已于2007年底完成了对红星化工厂铬渣山的防渗处理,并开始收集铬渣渗液,进行环保处理。李沧区政府已将沿河截污治理列入议事日程,确保污水处理厂投运前实现该流域的彻底截污,使沿河污水得到有效收集。  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08年第13号(总第35号)  青岛市市区北部河道综合治理资金效益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9月至2007年2月,青岛市审计局对年市区北部河道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此次审计调查了李村河、板桥坊河、大村河、张村河以及楼山河流域的综合治理情况,涉及李沧区和崂山区。年,计划投资13亿元,由市区两级财力以及李沧区利用河道维护费返还政策筹措解决。截至2006年11月底,累计完成投资约7.9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通过对市区北部过城河流的综合整治,主要河道的行洪防汛能力基本恢复,河道中上游枯水期污水直排河道现象大部分得到控制,河道沿岸的局部区域形象和交通、居住、环境状况显著改善,社会效益明显。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流域水污染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一是截污不治污。调查发现,至2006年底,市区北部仅有的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为8万吨,已经超负荷运行。因此,尽管河道治理项目全部实施了两岸截流措施,但基本采取了将截流收集的污水在截污治理终端或河道下游重新集中向水体排放的方式,流域环境的总体水污染状况基本没有改善。据有关资料显示,李村河、板桥坊河、楼山河入海口处水质均不达标,主要污染物指标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李村河和大村河经过整治后,主要污染指标仍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是已治理河道截污不彻底,再次污染河道水体难以避免和防范。经调查,河道整治项目中,对两岸支流暗沟、明渠和支管截污工程,普遍采取接入污水干管或“岸河”时设置溢流口的方式。由于各河道流域内和汇水区雨污混流严重,旱季枯水期污水尚可经截污干管或“岸河”、暗渠等实现向远端水体排放,如果汛期雨水和洪水增加,污水随雨、洪水通过溢流口直排河道,容易形成新的河道污染。同时,调查中还发现各河道治理后,仍然存在多处污水直排河道的现象。  (二)基建程序不够规范  一是本次调查所涉及的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均未按法定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于没有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致使一些违反河流水生态、水循环自然规律的治理措施没有得到及时调整和纠正,影响了河道治理的科学决策。  二是部分河道治理项目未按规定报批概算,影响了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三是由于设计变更、提高设计等级、设计深度不足以及施工现场管理不够规范等原因,造成投资增加和不同程度的损失浪费。  (三)部分河道维护管养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到位,致使部分河道周边景观设施屡屡发生被盗以及损坏、缺失现象。  三、原因分析  (一)没有编制北部河道及其流域综合整治的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造成整个治理工作缺乏统一指导和约束。调查期间,我市河道和水环境治理相关的给排水、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防洪排涝、水土保持、土地利用、污水处理回用等内容分散在各专业和各区域的“九五”和“十五”规划中,这种状况不利于河道整治工作的统一目标、突出重点和统筹协调。一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规划中确立的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新建项目迟迟得不到落实,致使市区北部污水处理能力长达十年之久维持在8万吨/日。二是雨污管网、泵站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完善,而且推进缓慢。截至2005年底,虽然李沧区市政雨污水管道达到100公里,但大多集中在李村城区、沧口老城区,楼山河部分和东部新区则几乎为空白。在排水管道相对完善的李村城区和沧口老城区,由于缺乏与308国道、重庆路、四流路、安顺路、环海公路等几条南北主干道的有效连接,使得建成的雨污水管道无法贯穿成网,甚至有的新建管道无出口,基本处于废弃状态,导致雨污混流,部分区域和小流域雨洪季节污染河道和水体现象时有发生。  (二)河道治理理念相对传统,治理目标相对单一。虽然在河道综合整治时进行了截污治理,但是多数河道治理项目仅仅是将分散排污改为集中排放,河道中、上游的局部流域枯水期基本解决了污水排放污染河道的现象,但河道下游流域以及入海口区段仍普遍存在污水直排的问题;全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恢复等河道流域治理的关键内容和重要环节,未予以足够重视和统筹推进。重视流域局部形象改善,忽视流域水环境和水污染的标本兼治,工程和局部权宜性措施多,生态和生物措施少,致使综合整治效果不明显。  (三)全流域、多方位、一体化统筹协调、系统推进的治理机制尚未形成,条块分割、事权财权不统一矛盾突出,机制和体制性保障不充分,致使各区域、各专业的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河道整治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多学科和多专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给排水、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防洪排涝、水土保持、土地利用、污水处理回用和城市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截至2006年,我市北部城区过城河道治理工作一般由各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于缺乏大流域、全方位综合整治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致使部分河道在综合整治中出现各区、各专业部门之间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协调落实。  (四)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约束和惩戒措施不够明确,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制衡监督机制未落实到位。  四、审计建议  审计调查结束后,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市政府报告了有关情况,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水生态恢复为城市河道流域综合整治目标,根据北部河道现状和我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城市河道综合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统一目标,规范实施。  (二)在河道治理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适当向污染治理方面倾斜,优先搞好沿河截污及支管配套、居民聚居区和老城区的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河道生态功能恢复等方面的工作,尽快改善河水水质。  (三)明确过城河道治理的统一管理机构,对相关区政府、部门应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和监管,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四)进一步调整河道治理的思路和布局,把侧重工程措施转变为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以及依靠河流自净和自然修复并举,提高河道治理的整体效果。  (五)强化水环境监管以及设施的建后管养工作,落实养护资金来源,对河道防洪、景观、绿化、亮化、污水排放、道路养护等项目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控防点源和面源污染,巩固治理成果。  (六)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制衡监督机制,明确项目单位的责任约束和惩戒措施,实行河道治理方案公示制度,规范项目代建制管理,对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五、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决定由市建委、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及有关区政府认真研究城市河道整治工作,通过截污管网规划建设,切实解决河水污染问题。目前,市建委已会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了城市河道治理、维护等有关问题,并向市政府提交了报告;市政公用局已组织水利等相关部门完成了《青岛市城市供水系统北部规划建设方案》和《青岛市城市排水系统北部规划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李沧区政府及时出台了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调查期间,建设单位已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楼山河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并将于2008年底完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您所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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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审计,审计报告.doc 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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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审计,审计报告
地税审计报告样本
税务审计报告
(2010)XXSWSJ字第003号
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日至日各地方税(费)缴纳情况。我们是依据政府已颁布的各地方税(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对贵公司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帐册、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进行审计。贵公司对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帐册、凭证及有关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公司,于日取得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XXXXXXX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址XX市XX镇彭洋村112号,法定代表人XX,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500.00万元,经营范围:批发钢材、粮食、煤炭。贵公司各地方税(费)由XX市地方税务局XX分局征收。公司联系电话123456#,税务登记证为闽国地税字号,电脑编号#。
二、地方税(费)审计情况
1、营业税审计。
2009年度贵公司无营业税应税项目,无应缴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审计
贵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当年度应缴增值税税额的5.00%计征。
2009年度应缴增值税17,164.87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858.24元,已缴892.48元,多缴34.24元。
3、企业所得税
2009年度贵公司企业所得税由XX国家税务局征收。
4、个人所得税审计
(1)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超过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适用税率征收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并由贵公司代扣代缴。
2009年度贵公司员工工薪所得未超过上述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无应扣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贵公司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
2009年度贵公司实现收入100,128.30元,征收率1.00%,应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1,001.28元,已缴476.16元,少缴525.12元。
5、房产税和土地使用审计
贵公司经营场所系向私人租用,应缴房产税采用从租方式计征,即按照年租金金额的4.00%计征。
2009年度贵公司经营场所年租金为1,200.00元,应缴房产税48.00元,未缴。
6、土地使用税
2009年度贵公司实际使用土地面积15.00平方米,单位税额3.00元,应缴45.00元,未缴。
7、印花税审计
2009年度贵公司购销合同应缴印花税按照购销总额70.00%的0.03%计征;其他列举的
应税合同和营业帐簿应缴印花税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计征。
(1)营业帐簿印花税
贵公司本年度其他营业帐簿5本,应贴花25.00元,未贴花。
(2)购销合同印花税
贵公司本年度购销总额100,128.30元,应缴印花税21.03元,已缴127.99元,多缴106.96元。
8、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审计
贵公司应缴教育费附加按当年度应缴增值税税额的4.00%征收。
2009年度应缴增值税17,164.87元,应缴教育费附加686.59元,已缴713.26元,多缴26.67元。
9、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审计
2009年度贵公司已缴基本养老金832.00元和失业保险金96.00元。
10、防洪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和工会经费
2009年度贵公司无已缴防洪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和工会经费。
三、综合以上,日至200
9年12月31日的各地方税(费)缴纳情况如下:
1、营业税无应缴数。
2、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858.24元,已缴892.48元,多缴34.24元。
3、企业所得税由XX国家税务局征收。
4、个人所得税应缴1,001.28元,已缴476.16元,少缴525.12元。。
5、房产税应缴48.00元,未缴。
6、土地使用税应缴45.00元,未缴。
7、印花税应缴46.03元,已缴127.99元,多缴81.96元。
8、教育费附加应缴686.59元,已缴713.26元,多缴26.67元。
9、基本养老金已缴832.00元,失业保险金已缴96.00元。
10、防洪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和工会经费无已缴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贵公司以前年度各地方税费缴纳情况未经审计。
篇二:税收审计报告
税务审计报告
(2010)xxswsj字第003号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日至日各地方税(费)缴
纳情况。我们是依据政府已颁布的各地方税(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对贵公司
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帐册、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进行审计。贵公司对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帐
册、凭证及有关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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