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装电工线路图改造第一接错线了造成经济损失他副作用吗

影响农电工情绪的几个因素
影响农电工情绪的几个因素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农电企业实施“四到户”管理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后,电价空间减少,企业的管理成本和维护费用增大,承担的安全风险和法律责任加大。这些问题的存在,并未引起受计划经济体制熏陶的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并未积极采取果断措施正确处理,而是采取避、退的方针,更有甚者,把一些矛盾强加于农电工的身上,使本已不堪重负的农电工的情绪低落,甚至辞职下岗。对此笔者粗浅分析,仅供电力老总们参考。
2 农电工身份至今是无名无份
我省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已经结束三年多了。经过全省农电工一双双辛勤的双手的编织,落后的农村电网已趋于合理,供电可靠性、电压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线损进一步降低,对有效启动农村市场,推动农村电气化进程.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按说,电力部门是该兑现网改前的承诺了,但个别领导并没有提及以前说的“同网同价后马上同工同酬”等话题。却扯出“农电工家里有土地”之类的胡言乱语。作为领导,他们更应看到农电是电力工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农电体制改革也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应只看到城镇供电的经济效益,更应看到农村供电的社会效益,永记“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农村供电“四到户”的顺利进行,农村电气化事业的进一步深入,都完完全全取决于一个个辛劳的农电人,所以更应给农电工“少一点歧视,多一点关爱”而不能动哲用上“差素质,素质差”之类的词语,要杜绝分配“一颗红心,两手准备”要让农电工从内心里有主人翁的感觉。
沉重的工作量让农电工气喘吁吁
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企业对农村用电实行了“五统一”“四到户”“三公开”管理。在大多数农电工还未来得及应付的同时,又一次狂风巨浪劈来,第二次体制改革提出了农电工“在精不在多”的论断。随着一个全新的管理体制的建立运作,农电管理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
农电工定员与“四到户”管理的矛盾。
根据国务院2号文件精神及国电公司的有关规定,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农村电工岗位定员指标,就鄂中某县公司而言,目前的定员大体在每500户配一名农电工,加之一些闲散人员挤占编制,使一个地地道道的农电工要管550户左右,根据国务院2号文件,农电管理要实行“四到户”,国电公司先是提出“优质服务”,后不顾农村农网实际,摆出“十项承诺”。但其本身并未作出承诺的实际行动,而是把这些承诺强加于农电工身上去实践。电话叫,电工到,电话不叫,电工也要查到,几百户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正常维护,台区电力设施的正常维护,临时用电安装与管理,每月一次的繁琐的抄表及收费工作,以及涉及多方面复杂因素的反窃电工作。目前的状况是电工定位偏严,“四到户”管理难以到位。
农电工管电职能与所承担安全责任不相统一的矛盾。
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已不再是农村安全用电的行政管理部门而转变成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参与农村安全供电的全过程。以前的行政称谓也改成了企业称谓,诸如…...县供电公司……供电营业所。随着农村电力资产的移交,县级电力企业的安全责任也随着产权延伸到农民一家一户的电能表。无偿接收的原属各村的配电设施,都是些破铜烂铁,都是薄弱的农村经济蕴育出的电力史上的特殊景观,加之网改投入不到位,同时网改中材料的大量流失,网改期间由村委会改造的一户一表把关不严,有的甚至改都未改造。产权属于用户的农排线路和室内设备,由于非电力部门产权,同时又没有执法权,所以这部分线路基本上未改造.电线老化,设备陈旧、私拉乱接、越过剩余电流保护器接线、擅自解除保护器等情况较普遍,加之农民安全用电意识匮乏,一旦发生事故,相对于农民这个弱势群体来说,电力部门是个优势企业,官司一打,不管你电力部门有多大理,一个字:赔!因此蒙受直接的经济损失。电力部门也不甘示弱,一人犯法,诛连九族。月底,所有农电工的安全工资就别想要了。这还不够,尤其是新的《安全生产法》出台后,将直接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身为一线的农电工就糊里糊涂地被推上了被告席,为了引起整个系统对安全的重视,电力部门也不得不“卸磨杀驴“、“杀鸡给猴看”中止与农电工的合同,让其陷入四面楚歌。因此,安全问题像一颗不定时的炸弹,随时有爆炸的危险,它给了农电工一种巨大而无形的压力。更给了农电工一份不安定。
各项经济指标不切实际、考核偏严、甚至苛刻无情。
(1)低压线损的考核与电网实际和管理中的矛盾。
低压线损管理是供电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国网公司本着不流失国有资产、不新增债务的原则,给了个指标交给这群电力农奴们(农电工)去管理。在测算低压线损的同时,给了12%的经济指标。并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考虑了具体操作中的一些细节。对此,笔者浅略剖析了理论线损与管理线损这两大块的一些实际情况。
理论线损。其大小决定于电网结构、技术状况、运行方式
和功率因素等多种因素,它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指标,而且与当地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等因素有着密切联系。
(1)受网改资金的制约。就湖北省特高压周围某县供电公司而言,此县是一个新成立的县城,网改前,城网电力设施还比较落后,某些领导注重政绩的突出,同时对农网电力设施的拒绝接收还抱有幻想。所以,大部分网改设施都投到了城网上。使农网改造陷入“春风不度玉门关“的境界。加之,受网改资金偏少,网改物资遗失等因素的影响,使完成12%低压线损率的目标是可望而不可及。
(2)受不同地理位置影响。不同地理位置如山区、平原等,决定供电半径,供电方式和配电变压器的选址等方面的不同,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低压线损指标的高低,如此县大部分地区处于山区.丘陵地带。用户都比较分散。受资金.地理等多方面的影响,很难做到“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使配电台区设置在负荷中心。10KV线路供电半径远远大于20KM,低压线路供电半径超过2.3KM,因此,即使加强管理也很难完成低压线损率12%的目标.
(3)受经济发展影响。由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如此县是全国闻名的贫困县,在沈集镇等一些特别贫穷的乡镇,年售电量不足800万千瓦时。像王田、官坪等村在农闲时,70多户的台区,月用电量不足1500度,一个月下来,暂且不提低压线路损耗,光是配电设备损耗和表损就有几百度。更别提计量装置不准等多方面损耗。因此,完成12%的低压线损率更是天方夜谭。
&(4)受季节影响。农村大部分配电变压器供电季节性强,负荷大小
在一年中有很大变化,加之一些农排线路都采用三相供电,大多数农户怕挂错线烧毁电器,都把负荷接在中间一根火线上,导致三相负荷不平衡,严重影响线损。同时,大负荷用电使计量表计烧坏现象普遍,追补电量又较难。总之,不知是国电公司的高材生们没有考虑到理论线损涉及的诸多因素,还是在测算时发生了错误或是酒醉后随便写了个数,总之,我个人认为,12%这个标准高了。
既然国网公司在测算理论线损时都没有考虑全各方面的因素,当然,更没有精力去考虑管理线损,直接地说,没有给农电工管理线损的空间。这对于听话的带有奴性的农电工来说也就算了,但在具体操作中,却遇到这样那样棘手的题。&&&&
(1)电力部门是窃电者的辨护律师。不法窃电分子在窃电
的具体操作中,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使其手段更高明,行动更隐蔽,加之农村电网错综复杂,点多、面广、线长,使农电工无暇顾及,往往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在江汉平原一些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大县表现得尤为突出。一到农忙季节,农电工车子都跑裂。好不容易抓到一个窃电者,没收其用电设备后,拿到电力部门要求处理,却听到了“有没有证据”“是否看见其正在挂线,用电器当时是否在工作”、“有没有用镜头拍下来”之类的话,众所周知,盗窃电能与盗窃其它财物不同,有它的特殊性,窃电者从窃电的开始到完成只是一个瞬间。再说,用照相机拍下来就能作为证据吗?可要知道普通照相机拍照也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因此,电力部门要呼吁出台相关的法律。总之,电力部门不该说出以上的语言,如果继续的话,暂且不说有伤农电工的心,我奉劝这些同仁们在拿电力部门薪水的同时是否也该向窃电者提取当辨护律师的报酬。
&(2)电力部门有法不依,维护企业权益的决心不严。
一个农电工在搜集电力部门所谓的“证据”后,要求窃电者在《窃电检查结果通知书》上签了字后,电力部门却推辞说我们不是执法部门,要农电工自己看着办,就是处理时也没有按照《电力法》与《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草草了事。在此,我想请问一下,电力部门不是执法部门,难道农电工就是执法部门?难道要求农电工赔电量就有法可依?我对电力法规也颇有研究,可到现在为止并未看到一条法规要求农电工赔电量。不知是电力部门维护企业权益的决心不严,还是有农电工把电量补全,没有伤及自身,反正,我认为电力部门的这种做法是值得深思的?已经严重影响到农电工的情续。
&(3)由于农村电力设施的基础薄弱,遇到大风,冰雹等恶
劣天气,在线路末端发生短路现象时,在空气开关不跳闸的情况下,损失的这部分电量不知是该计入理论线损还是计入管理线损。
(二)电费回收走军国主义之路,按时全额进仓
落后的收费方式已急需改变。当前,电力作为一种商品,
并未遵守价值规律的一般属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让用户先用,然后由农电工到千家万户收取。这让农电工在这项工作中投入了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电费回收效果却不怎么好,停电后又不能收取有尝服务费。因此拖欠现象普遍,呆账时有发生,遇到用户违章用电处理后,用户动哲以不交电费要挟农电工。对此,笔者建议,改变收费周期,改为一季度一开票,半年一收费。同时,采取预收电费,代收电费,现场开票等方式,及时回收电费。
对拖欠用户打击力度不够,对农电工实行“铁了心的逼 你”。
在每月一次的收费工作中,总有一部分人不及时交纳电费。我们应坚持一分为二的观念看问题。对于特殊情况尤其是在农忙时节电费回收不理想时,我们应用理解的观点。但也有部分人对电费是采取拖、欠甚至拒交,我觉得电力部门有必要重拳出击,争取政策以罚为主。而不能在月底逼迫农电工全额交清,换位思考一下,一名农电工月薪不到600元左右(当然是在不考核的情况下),在大负荷用电的情况下,一名农电工上交电费少说也是元,这对于贫寒的农电工来说未免有点吃力,不得不东拼西凑。当然也有富裕的农电工,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大多数农电工是贫穷的,如果有钱,谁还来当农电工。在回收电费的这项措施上,我认为电力部门要适可而止。
&7 微薄的待遇让农电工心灰意冷。
既然国电公司已明确规定,农村电工进入电力系统作为正式职工,同工同酬是不现实的。对此,农电工也不应抱什么幻想。但是,在这个“没有金钱万万不能”的商品社会,农电工的开销(汽油费、电话费、摩托车修理费、办公费等)农电工合理报酬总应严格测算吧!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农电工的付出与回报总应成正比例吧!答案是否定的。在电力系统内部,拿钱的不搞事,搞事的不拿钱这种现象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涉及农电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并未提出来,即使有的提出来了,也只是走走过场(如某县供电公司汽油费、电话费每月100元)大多数农电工工资每月也只是500——600元左右,当然,这是在各项考核完成之后的工资,如果完成不了,少说也要扣上200多元,多则赔上500——600元左右,辛辛苦苦一月之后,却赔出几百块,这在各单位中也只有在电力部门找到这种奇特的景观。笔者建议,省公司的老总们在测算农电工经费之前,应到社会上调查调查经济发展水平,应到基层多了解了解实际,比如,一名农电工每月烧多少油?用多少话费?几年换辆摩托车等等,笔者也奉劝全国几百万的农电工别感慨“同价的路到了,同酬的路还有多远”既使有一天同工同酬了,如此的高强度工作,如此硬的经济指标农电工也没什么好汤喝。
但愿有一天,农电工能从电力部门空头承诺的睡梦中惊醒,真正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许,我更愿看到省公司、国电公司的老总们居安思危,尽快摆正自己的观点,改革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弊端,改良一些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已实施错误的方针,本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要改变以前那种对农电工“既用之,又疑之,非重用之”的态度,本着尊重人权的宗旨,给农电工一种实实在在的名份,真真切切的关怀。我希望看到的是永远的彩旗飘飘看到的是农电人满怀着灿烂微笑用汗水把光明带到千家万户,而不是愁眉怒眼。作为一名农奴似的农电工,我不愿看到爆发的那一天,既使爆发前的沉默是死一般的寂静。但愿,在爆发前,在农电工觉醒前,我能看到老总们能先一步觉醒。但愿!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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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接错线毫不知情 邻里互缴电费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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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
本报记者陈义超
胡先生家住城区北山坡一栋老式居民楼。本月,物业公司上门代收电费时,胡发现自家电费比邻居家多出不少。邻家有空调经常运转,自家仅电扇且很少用,电费怎么会差这么多呢?经过物业公司检查,发现两户电表线“张冠李戴”。让胡先生郁闷的是,上次电表接线还是10多年前,这么多年来,难道自己一直为邻居在缴电费?胡先生向记者介绍电表位置。 记者陈义超 摄
偶然发现接错线
7月11日上午,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刘大姐上门收水电费。胡先生和刘大姐一同查看电表,刘告知其上个月耗电200多度、电费100余元。随后刘大姐敲响胡先生邻居张先生的家门,因张先生外出,此次收缴电费未果。“他们家用了多少电啊,这空调平时一转,耗电应该不少吧”胡先生好奇地询问。“100多度,60多块”刘大姐的回答,让胡先生目瞪口呆。胡的家中从来不用空调,为什么还比邻居家多出电费呢?
在胡的坚持下,物业公司当天中午叫来电工师傅。电工反复检查发现,两家接入电表的线路的确有疑问。
该住宅楼分为五层10户人家,电表统一安装在三楼。电表箱分为上下两排,单号业主位于上排。按照这个设计,胡先生住所为双号,其电表接入线应在下排。反之,单号的张先生电表应在上排。然而,电表箱内两家的接入线路有明显交叉。
出于对用户负责的目的,电工师傅将两家原来的电表线路进行交换。奇葩的一幕出现了。换过线路后,胡家电表的运转速度,按照家中电器的使用变化。当其关闭所有电器时,电表停止运转。经过反复实验,物业人员确认,两家的电表接入线“张冠李戴”。由于线路接入错误,胡、张两家的电表实际反映的是对方家的用电量。随后,物业将两家电表外的门牌进行交换。
张冠李戴十余载
“住户一般不会去查看电表箱,都是收费人员说多少交多少。这10多年下来,应该多交了不少电费”7月22日,记者来到该住宅楼时,胡先生指着电表箱说道。记者看到,该电表箱为铁皮箱,仅在指数表显示处留有观察口,箱子的一侧锁着。
胡先生解释,该楼年代久远,因历史原因未实现“一户一表”,而是“核户用表”,电费由物业代收代缴。电表显示,张先生家目前指数为10000多度,胡先生家为3000余度。胡强调,电表外的住户标牌是7月11日后交换过来的。在胡的家中记者看到,其除开电冰箱、电灯、电视机、洗衣机外,纳凉用的仅为两台小功率的电扇。
胡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之前缴费数据,其一直在为张家用电买单,一年累计多为邻居买单几千度电,这么多年下来,少说也多交了近万元。胡表示,电表到一定数值会清零重新计算,谁也不知道清零过多少次。
两家的电表线究竟是何时接错的呢?
胡先生回忆,因该住宅楼老旧,电表10多年前曾更换过一次,以后一直按照之前的线路接入。22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邻居张先生,他回忆,2004年曾对住宅装修,当时的电表线就是7月11日之前的样子。也就是说,这个“误会”可能持续了10多年。
张先生告诉记者,电表箱平时锁闭,自己未曾对其动过手脚。即便夏天开空调,缴费比预想的要低,也未想到是邻居在给自己买单,更谈不上恶意去耗电。现在想想,自己也有点委屈,明明是当时安装的错误,却担心被邻居误解。
追回费用有点难
对于胡、张两家的电表“误会”,如今该住宅楼的物业公司也觉得冤枉。该公司收费工作人员刘大姐表示,如今这个误会也没有办法追究了。
刘大姐介绍,7月11日,公司发现两家人电表的“误会”后,曾想着让张家补交之前少交的电费。而胡先生则要求公司退回之前多交的费用。“公司去年接收该楼,之前资料无从查找,收缴电费早已交给电力部门”,刘大姐告诉晚报记者,事后公司与张先生交涉,但遭到张的拒绝。张先生认为,该错误不是其个人行为,而是之前工作人员失误造成。何况,补缴费用数额查不到任何依据。
那么,多缴费的胡先生如何补偿呢?“公司想为其在以后逐月减免共1500元电费”,刘大姐介绍。“类似的情况,以前也发生过”,城区从事物业后勤工作多年的鲍先生告诉晚报记者。他介绍,该居民楼因历史原因,还是按照一块总表,然后逐户收费的方式缴电费。其曾遇到类似情况,住户往往2、3个月就发现问题。类似胡先生这样,10多年后才发现线路接错的十分少见。
湖北七君律师事务所熊灿辉表示,胡先生最好与邻居协商退还其多缴电费,但需要凭证支撑。虽然邻居张先生对此不知情,但如果有证据,也能证明其为不当得利。同时,胡先生亦可找寻最初安装电表导致线路错误的单位,与对方协商后解决,但在寻据上都有很大难度。(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文来源:荆楚网-三峡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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