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毛姆的刀锋在《刀锋》中提到的“海洋可以减缓爱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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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的《刀锋》及其他
小说不是历史,不需要反映一个时代的全貌,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特别是其中的人物,必须给人以真实感,不能只是影子。有时候,由于文学修养差,欣赏不了作家所创造的人物,这情形是有的。我当学生时,对莎士比亚的黎耶王形象就不能欣赏,
囝校科流学交
毛姆的《锋》其他刀及
江西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 (江西南昌)李洁宏 3 0 0
小说不是历史,不需要反映一个时代的全貌,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特别是其中的人物,必须给人以真实感,不能只是影子。有时候,由于文学修养差,赏不了作家所创造的人物,欣这
外,全都是美国人,使人想起一句调侃美国人的谚语:人死后“进天堂,国人死后去巴黎。但是,们最后都死的死了,美”他回国的回国了,苏姗 维埃也嫁到外地去,连鲁如作者所说,在我“的生命中也消失了。当然,”这个小圈子里的人只占据作者生活的很少一部分,我们仍不免兴一种落寞之感,但仿佛作者是“珠
箔飘灯独自归”。尽管作者在本书开头声称,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述,他但
情形是有的。我当学生时,莎士比亚的黎耶王形象就不能欣对
赏,后来读了 A c布雷德利的《 ..莎士比亚悲剧》才发现自己的文学修养不足。但是,有些名家笔下的人物,如最近我读到的狄更斯的《小杜丽》,只能说是概念的产物了。毛姆的《就刀锋》之所以可贵,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两次大战之间那个时期的一个就人物画廊。 二次大战爆发后,毛姆由尼斯避难到英国,而赴美国居继住,直到战争结束后才返回里维埃拉的故居。在美国期间,出他版了《刀锋》一九四四年四月,国版晚三个月 )这是一部杰 (英;作,出版后不但受到广大读者欢迎,而且受到弗吉妮亚 伍尔芙
是,他仍旧充分运用了叙事的技巧,而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本从书最成功的还是人物的塑造;不但几个主要人物写得非常成功,
连些次要人物,如布雷德利太太,矿工考斯第,甚至土伦的警察局长,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小说从一九一九年开始,一直写到
三十年代中期,物的性格当然不可能没有发展和变化。索菲人
麦唐纳和作者在芝加哥初次见到的腼腆少女判若两人,这不
夫人那个严峻的批评家的称许。《总结》一九三八 ) (虽然带有自传性质,但主要是叙述他的相当实事求是但不随流俗的文学
见解和人生哲学;这部书应和《一个作家的笔记本》一九四四 ) ( 作姊妹篇读。他死时九十一岁,造有一女。他的戏剧、小说和短
篇小说有许多于他在世时都拍成电影;在当代作家中也是少这
难做到;自己的身世便是解释。伊莎贝儿经过嫁格雷后的纸她醉金迷生活,继之以破产和二次来巴黎后依舅父艾略特居住,锻炼成她那样的尤物,者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艾略特 波作谈登的变化基本上不大,只是一九二九年之后,场变得阔绰了,排 但是,一直写到他临终前拿到爱德娜 维马里的请帖,自写诺亲那封口信之后,作者方才完成这幅社会名流的画像,真可以说是达到笔酣墨饱的地步。只有拉里 达雷尔自始至终好象变化不
大,远是那样一个闲云野鹤似的人物,人疑心是不是取材自永使 真实生活。
《锋》刀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而且这个人乾脆不再是作者惯用的阿辛登笔名,而是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名实姓。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 雷尔。在军队中,达 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这也是毛姆在《总结》中提出过的 )。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一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两年后,未婚妻解约,和又从巴黎遍游世界各地,最后到了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于是了悟人生, 把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给亲友,自己返回美国,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车司机,打算隐身人海,以终天年。小说以拉里为中 心,描绘了许多美国男女,有拉里的未婚妻,贪图物质享受的伊
莎贝儿;以买卖古董起家,心想钻进上流交际社会的艾略特有一
关于毛姆,有许多真真假假的传说,有些是他自己在有生之
年制造的,比如,9世纪末年轻女子求偶的唯一条件是,方喜 1对欢毛姆的作品;些是书商、场和好莱坞炮制的,有剧比如,98 10年,到他的戏同时在伦敦四家剧院上演,伯纳身心抓狂;看萧有些呢,是他的狂热读者投票的,9 6年, B 15 B C调查谁是我们在这
个世界上最渴望见到的人,姆!毛
不过呢,果把毛姆视为“路上”如在的先驱作家进行阅读,
那既精神又物质、既灵魂又肉身的路线纳入英美文学地图看,我们就会发现,这个在当代依然引起我们强烈八卦兴趣的作
家,掩藏在游记中的这些个毛姆分身,随着时间流逝,似乎开启出了越来越广阔的传记空间和文本价值。呵呵,让我们数一数
谈波登;头脑简单但心地忠厚的格雷 图林,原是百万 有马他
《客厅里的绅士》,中出现了多少个男童,而在《西班牙主题变
奏》他又是如此罕见正面切入了同性恋问题,能感觉得中,就到,这个老男人情不自禁的时候实在有看头啊!当然,如果只在同性恋问题上纠缠毛姆,那是王八看绿豆,虽然我也不特别愿意用“想象的异邦”这样的后现代理论来理解他笔下的远东和西班牙,当艾伦凄凉地说出,但毛姆把他的心撒在远东了,我们完全可以把欧洲客厅看成远东卧室的一个镜像。
富翁的独生子,但是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大崩溃使他破了产,他是个只知道做生意发财的典型美国社会产物;有伊莎贝儿的同学, 索菲 麦唐纳,因丈夫和儿子在车祸中丧命,夫家放逐到巴黎被来过着堕落的生活,终于被不逞之徒杀害;还有一个模特儿兼妓女的法国女子苏姗 维埃,鲁和拉里与作者都相识,最后和法国
个外地厂商结婚而得到生活保障。作者本人在书中也担任了
个重要角色;既是演员,是观众。背景多半是在法国,他又特
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
别是巴黎。由于毛姆大半生是在法国度过的,而写作本书时,正
因战争避地美国,以写到巴黎时,别流露出怀乡情绪,写所特如
难的。读完书后,”才发现毛姆引自《托一奥义书》的这句扉迦里
页题词,暗藏着他怎样的写作动机。主人公拉里的救赎之路,就是一面难以逾越的刀锋。毛姆把他置于异端之顶,让他通过种种与现实和世情相背离的艰难之旅,预示得救的困难。只能来
他在赴拉里约会之前,穿过卢森堡博物馆的公园时,描写园中游人的那一段回忆自己青年时期的描述,完全属于自叙性质,和小说毫无关系。又如第六章论述莱辛的《贝蕾妮丝》,都是离开主
题发挥自的文学见解。书中的主要角色除掉苏姗 维埃 鲁
用他的幻觉来抑制内心的困境。“
里,拉你关于绝对的见解肯
定会逼使你认为世界和世界的美只是幻觉――是玛雅一手造成
20 09年第 1期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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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毛姆最重要的三部 小说《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之所以选取这三部小说作为分析 蓝本,其一是因为这三部小说是毛姆长篇小说中最为著名...论毛姆《刀锋》中的幻灭人生与真实生存_专业资料。毛姆是英国现代文坛上为数不多的几位雅俗共赏的作家之一。在19世纪后半期至20世纪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这两个文学...论毛姆_刀锋_中的幻灭人生与真实生存_文学研究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毛姆研究论毛姆 《刀锋》 中的幻灭人生与真实 生存戴美红(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 湖南 湘潭 411...毛姆和《刀锋》:得救之道,道如刀锋_文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毛姆和《 刀锋 》: 得救之道 ,道如刀锋 石 华鹏 毛姆 的三 顶帽 子 毛姆 是我 越 来越喜 ...”―― 张建华:《神人形象与东方话语――论毛姆小说〈刀锋〉的主题》,载 《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年第3期,第40页 三、《刀锋》 三、《刀锋》与东方...人生的抉择 人世的感悟――论毛姆的《刀锋》_专业资料。毛姆的巅峰之作《刀锋》反映了世界大战时期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状态,毛姆以独特的文学形式将历史隐约地展现在我...豳圜圃 2 毛姆《 刀锋》 的女性形象分析 黄 明秀 摘要: 毛姆在《 刀锋》 中刻 画 了伊 莎贝尔、索菲和苏 f l2 了一 粒方 方正正的 ...论毛姆《刀锋》中拉里的自我建构_专业资料。龙源期刊网 .cn 论毛姆《刀锋》中拉里的自我建构 作者:易恒 来源:《现代交际》2011 年第 07...《刀锋》的问世也许能说明这一点。两次世界大战带给人们的幻灭感,激发了毛姆对于现实的再思考。与此同时,在欧洲文艺领域盛行的表现主义,强调的是创作者的主观感受,...自我禁锢与突围:论毛姆小说《刀锋》“完善”之路论文_文学研究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自我禁锢与突围:论毛姆小说《刀锋》的“完善”之路 【摘要】小说《刀锋》中蕴藏...毛姆的《刀锋》及其他 暂无评价 2页 2.00 论毛姆_刀锋_中拉里的自......文学与艺术 人生的抉择 人世的感悟 论毛姆的 刀锋 韩红军 ( 辽宁大学, 辽宁...如何评价毛姆的作品《刀锋》与毛姆本人?_小说问答-爱阅网如何评价毛姆的作品《刀锋》与毛姆本人?提问人:腐竹浏览次数:13次提问时间:其他类似问题共0个回答昨天共0个回答昨天共0个回答昨天共0个回答昨天共0个回答昨天共0个回答昨天全部回答(共20条回答)回答人:风之音谷回答时间:在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什么也没读懂,就当做一个故事来看了。 然后,有一天我走到工作、生活、感情极其低谷,完全迷失了生活的方向后,我突然想起曾经某本书里的某些话激励着我,我重新找到了这本《刀锋》,之后便是一遍又一遍的读,延展出去读了大量佛教、超个人心理学、量子物理学等等方面的书,在这本书的引导之下我把“人为何活着”这个问题真正的弄清楚了。 此后,我的幸福感提升了一整个层级,虽然没有越过那道“刀锋”,但仅仅是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一道刀锋存在,并且知道越过去会是怎样的一片景色,也足矣让人幸福感倍增。 如果要评价刀锋,我想,从“奴隶”这个角度来评价比较容易理解,也相对比较贴切。 何为奴隶? 刀锋里的每个角色都是奴隶,除了甘乃夏和悟道后的拉里。 艾略特是“名誉”的奴隶,之所以不说他是社交的奴隶,是因为他社交的目的就是让大家觉得他是一个有钱、有风度、有腔调的绅士,他贪婪且执着于他人的评价,这就是执着于“名”。这种名似乎让他的人生看起来很不错,可是一旦有宴会没有邀请他,有人看低他,他会痛苦得满眼泪水,甚至在要死的时候都要爬起来去参加宴会,而对借他礼服的保罗巴顿更是恨得咬牙切齿。看起来很风光的人生却充斥着空洞、肤浅和愤怒。他以为他是一个绅士,可是他确是“名誉”的奴隶,名誉这个奴隶主可以随意的左右他的情绪,他的幸福。而他不可能依靠“名誉”获得持续的快乐,因为名誉从来都是一个不稳定而且完全不受他自己控制的魔鬼。 伊莎贝尔,是名誉、财富、美貌、奢华生活的奴隶,她以为美好的生活是要戴着宝石项链,穿着貂皮大衣,住在大房子,有着能赚钱的老公和听话的孩子。其实这是大多数人认为的女人该要的,毛姆对这进行了极其深刻的讽刺。尤其是在文章后半部分,伊莎贝尔说到:“我真搞不懂拉里做这些有什么用?”毛姆的回答是:“难道还有什么比懂得怎样生活更实用的了吗?”这一句话之所以我认为是挖苦,因为伊莎贝尔听完后根本没太大反应,她要真能懂得她会脱下高跟鞋抽毛姆的。她已经完全被奢华的生活所奴役了,更可怕的是,她自己完全不知道她被奴役,这也是奢华生活这个魔鬼最可怕的地方,他奴役你,而你却心甘情愿,甚至欢喜无比。但,财富、美貌甚至健康,都是你完全无法掌控的,他们太不稳定了,所以当格雷家族倒塌的时候,她也几近崩溃了。当然,毛姆没有像余华那么恨,他给伊莎贝尔留了希望。 格雷,女人、财富、名誉的奴隶,他是个好人,但他依然被奴役。我很喜欢格雷这个角色,无论如何,他善良、真诚。当我看到拉里回来帮他治好头痛的时候,还是非常欣慰的。 索菲,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角色,她骨子里的那种浪漫主义让人怜悯到极点。我甚至觉得她就是毛姆另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的男主角。虽然她放荡,但至少她甩开了名誉、金钱、虚荣这些桎梏,只是看到她最后的死因时,不免让人心痛不已。 其他的几个角色: 苏姗,一个煎熬不驯的普通姑娘,她不像伊莎贝尔那么有野心,但她也被金钱、欲望所困住;尽管毛姆给了她一个好的结局(这本书毛姆给了所有人一个好结局); 恩夏姆神父,我这里不像用“宗教的奴隶”这个词来形容他,毕竟基督教教人善良、诚实等等好的品质,在这样是社会还有什么比基督教教人的这些更重要的呢。 最后,我们来谈拉里,为何只有悟道后的他和他在印度的老师不是奴隶? 如果你仔细读过这本书,你会发现在他和毛姆那段惊诧天地的长对话中,毛姆最后问他:你回纽约要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 拉里的回答点缀了整本书:“不急躁,为人谦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我”亦都无,何谈奴役? 这个所谓的“丢掉一个我字”实在太难理解,不过还好有过很多古圣先贤的大师对此作出过解释。 比如,道家提到的与宇宙万物的合一,这种合一并不是婴儿时期的没有自我意识,而是在有过自我之后,而超越了自我,从而与自己的“本我”合一(我这里用了“本我”这个词,也可称之为本觉、神性、佛性、道 等等词)。当一个人与宇宙万物合一之时,何谈奴役?你是一种真正的无我,而从此也就真正的自由。 而这中合一,就是越过了刀锋。 而刀锋有多难越过?难到这个世界上根本没几个人相信有这样的刀锋存在。大家都活在刀锋的这一端,在这一端哭着、笑着、痛苦着、幸福着,被金钱、物质、名誉、美食、睡觉奴役着,而最最可怕的是,我们不觉得自己是奴隶,我们觉得自己充满着希望,我们总觉得有一天我们能冲出当前的困苦,走向幸福。 而在刀锋的另一端,是真正的自由,是神我的合一,是一种能量的极大的提升,是一种致乐状态。可是这样的刀锋太难越过,甚至连知道都难到不可思议。它太超出我们的常识了,而且就算你去追逐它,也不一定能成功。那是一种“所有人都说过的不牢靠的事情”,所以我们依旧在刀锋的这边所谓的幸福的生活着,挣扎着。 毛姆是伟大的,对,伟大这个词丝毫不为过。他用平实而又华丽无比的文笔,把奥义书的轮回、意识大回转、绝对等等极其晦涩难懂的思想表达出来了。而且他把这写成了一个精彩的故事。只是,掩藏在这个故事背后的是毛姆对人生通透的思考和理解。 甚至,我一直觉得,no,不是我觉得,我认为是必然的,拉里就是毛姆的理想,虽然毛姆在书的后面提到“我是个世俗的人”,但是他羡慕拉里,他崇拜拉里,他想成为拉里。在看过毛姆一生的经历后,我一直觉得他的人生很惨,可是,当我读懂了《刀锋》后,我笑了,因为我知道毛姆是幸福的,是极度幸福的。 只是,那种幸福就如同刀的锋刃难以越过一般,难以让人理解。回答人:pp回答时间:我觉得毛姆在《刀锋》里固然对拉里的态度有些赞许的意味,对伊莎贝尔和艾略特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讽刺,但毛姆似乎无意特别的要去赞扬或者批评什么。相反,毛姆对伊莎贝尔和艾略特这些人的性格上怀有一种特别的体谅,我认为这也是毛姆叔叔的可贵之处。拉里追寻着自己的答案,伊莎贝尔如愿以偿的步入上流社会,艾略特作为“成功人士”过完了自己的一生。书中的人物们求仁得仁,这是一部关于成功学的作品。 (^▽^)回答人: 深知回答时间:我觉得这本书里,毛姆试图用他根本自己都不了解的东西树立一个理想人格的形象,大大降低了作品的说服力。因此我觉得这本不如他的另外两本《枷锁》和《月亮与六便士》。回答人:dandan回答时间:与其他热衷于实验的小说家不同,毛姆是没有野心的。他不炫技,不气势凌人,像隔壁的怪蜀黍一样,好脾气地讲着故事。豆瓣读书里有个“我的毛姆叔叔”小组,描述是这样的:毛姆之所以为毛姆,便是由于他是毛姆。他并不卓然自成“大家”,但是他在“大家”这一边。深以为然。读过他几本小说,大都很喜欢,有一本甚至给我制造了一个精神偶像——拉里。《刀锋》里的拉里,一直晃着膀子的拉里,迷人的、脱俗的、落落寡合的拉里。读《刀锋》时,被拉里感动,内心充满幸福感,几度落下眼泪。那时候,我正处于写作的空窗期,一年多时间一个字没写。有人问我原因,我说不出,只是觉得无比腻烦,对自己,对生活,对文字。那时我住在人民路的一栋终日昏昏沉沉的楼里,后面是一个小洗车场,洗车场布满红锈的铁栏边,站着几株高大的苦楝树,到了秋天,它们裸露着一树骨骼,怅惘地望着那口浑浊的湖水。天气好的黄昏,有一轮红日来和它告别,然后沿着山峦慢慢离开。我想着:也许穷尽一生,我只能像那株苦楝树一样,望着这口湖,在体制里重复着被圈养的日子,动弹不得,碌碌终生,所梦想的一些东西则像红日一点一点消失殆尽。有人对我的不快乐气急败坏,问我:“大家都是这么过的,你为什么就不可以?”是啊,肉体的享乐为人所求,安逸的生活听起来也不错。然而,冥冥中我又觉得生命不止是如此的。他问:“那么,你到底要什么?”我哑口无言。是的,我只朦胧地知道我不要这样,却不知道我要怎样。当拉里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那些关于“怎样”的东西慢慢清晰起来。假如,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理想,那么,拉里最接近我的设定:自由,独立,有尊严,负笈远游,不断地求知,有一个一直追寻的目标,缜密自洽的逻辑,严谨的内心秩序,因寻找和创造而生的幸福,以及拥有理性地爱人与被爱的能力。他是如此地无懈可击,温和,坚定又强大,仿佛是不用被担心的,像拥有异能,困难都会迎刃而解,也不会为任何事情困扰。在整本小说中,他一直无所事事,在世界各地晃着膀子。这听起来很怪异,让人怀疑他虚度光阴、得过且过。但拉里不解释。退伍之后,他没有工作,有人问他:“拉里,你在做什么?”他微笑,“晃膀子!”说这话的时候,他毫无窘迫之态,神情自若,有一种动人的潇洒。他就是那种不效仿他人生活,并相信自己做得很对的人。“那么,你要做什么呢?”“晃膀子。”伊莎贝尔有一次对毛姆抱怨,说不知道拉里到底在想什么。这是一个她深爱的男人,但她绝望地发现,她丝毫不了解他。“你可记得他曾经说过要晃膀子?如果他这话是当真,他指的晃膀子可能要花费很大的气力。”这话可说是探骊得珠。拉里后来走遍半个世界,在一艘开往东方的船上做水手,在煤矿干体力活,在德国的一所农庄打工,去波恩,去修道院接触基督,去西班牙,在欧洲各地漫游,去印度拜访先知,在此期间,他读书、求学、散步、冥思,一直怀疑,也一直追问,他不断得到答案,同时也得到更多问题。回到巴黎以后,和故友团聚。他说:“噢,我在晃膀子,你知道。我在德国呆了一年,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呆了些年。在东方胡乱跑了一阵。”他就这么晃来晃去,从东方晃到西方,从身体晃到灵魂,从语言晃到思想,从自我晃到无我,从哲学晃到宗教,从此生晃到前世,从时间晃到永恒,从有限晃到无限,从真实晃到虚无,又从虚无晃到意义。倘若这就是晃膀子,那可真是一件深邃、颇费心神的活计,它得克服多少软弱与无知,克服讨好评论的念头,克服与集体同步的低级愿望,才能从始至终,在人间潇洒地晃来晃去。这种自由使得他和像家具一样静止的人,就有了根本的区别。他不争,不言语,不妥协,从始至终,走在自己的征途上。所以,他成为星辰,黯淡又璀璨。成为大海,广袤又平和。你或许想问,拉里在找什么呢?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想。看得见的物质?看不见的荣光?好像都不是。2013年,我在内蒙的时候,遇见一个徒步追寻伊斯兰文明、重建西夏历史的学者。他说,这一生,他行走无数,无非只为两个字:答案。我想到拉里。同样的,他也在不同的地域和文化之间穿行,山高水长,疑窦丛生,所寻觅的,应该也是答案,以及由答案衍生出的问题之外的问题。我不知道他是否找到了。或者,追问即是答案,过程才具意义。就好像我们走很长的路,去拜访什么,路上之所遇、所思、所悟、所得,叫作旅行,也叫作解答。人文学科里,答案从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动词(自我封闭者,才会将某一答案,看作不容质疑的尽头)。拉里穷尽一生,演绎这个动作——哪怕“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智者说得救之道确实困难”——仍追问下去。这种人生,类似于朝圣。被召唤,不气馁,无止境。也因为如此,拉里的原型维特根斯坦临死时,满足地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因为如此,拉里成为我的光。回答人:Yǒлтzу回答时间:我炒鸡喜欢他。目前看完《刀锋》《月亮和六便士》和一些随笔(排名分先后),《人生的枷锁》正在进行中。先把自己当下的思考备注这里,供深入了解之后对比并进一步充实:首先,如何评价《刀锋》。这本书之所以受到欢迎与战后美国年轻人的整体心理状态有很大关系,当时从战场归来的士兵几乎都面临人生意义的问题,这本书可以说是生逢其时。对于现在的年轻读者,它仍然重要。我和一位好朋友认为,如果让我为比我年轻的人推荐一本书,而且只能推荐一本的话,在我看过的书里,我会推荐《刀锋》。它的意义在于,引领人思考,思考人生,思考生活的意义,而与此相比,主人公拉里所得到的——或者说作者所给出的——结论反而不那么重要了。因为毛姆说,归根结底,“你选择什么样的哲学取决于你是什么样的人”。从风格上来说,与之前的《月亮与六便士》相比,同样是作者只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记录,讽刺的意味却差了很多,人物的个性好坏也不鲜明,这好像也正是作者要追求的,把评说留给读者。但是作者无法掩饰的是,拉里的追求过程正是作者的追求过程,在经过漫长而艰难的探索之后,毛姆觉得终于可以把自己的结论说一说了,于是他创造了拉里。我认为作者关于人性的结论已很清楚,即“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 在《月亮与六便士》中,他写到:”可是性的问题是极其复杂的,我有什么资格妄图解开这个谜呢?” 二十五年以后,七十岁的他在《刀锋》里又写下“人性是这样极端复杂,我有什么资格来解释?"这句。不知那时的他是否解开了性的问题,除了性和人性,还有没有他曾经认为自己没有资格解释于是去努力探索的。至少,他对人性探索经历的过程以及得到的结果是很明了的。而《刀锋》比《月亮与六便士》进步之处就在于,他又提出了“一个人变得纯洁完善之后,他的性格就会产生广泛的影响”,作者说拉里还有任务,那就是去影响别人。我想这和佛教中的渡己渡人以及最后达到无我的状态是完全相通的。也就是东方宗教的正念、禅宗说。机缘巧合,我是先了解了这些观点并感受到其作用才紧接着读了《刀锋》,我觉得毛姆非常了不起。他通过自己不懈的探索得到了结论, (有人说毛姆过于迷信印度宗教的神秘,我认为并不是这样的,毛姆周游世界,而且一直都在努力探索,他的结论是建立在这种思考之上,去很多糟粕,取很多精华而成的),人应该追求内心的安宁。可悲的是毛姆虽然在追求,好像却并没得到。下面再来说说毛姆这个人。罗宾·毛姆(毛姆的侄子,也是作家)的《忆毛姆》中一开始就写到,毛姆在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时对他说,他得到很多却并没有得到幸福。相信毛姆不是在祈求上帝怜悯,而实是没有感受到幸福。因为从他小说的字里行间和一些随笔中完全能感觉到,他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人,他既怀疑宗教,又依赖宗教,既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又因为恐惧魔鬼希望上帝存在,“我不信上帝,却坚信魔鬼”。他对何为真、美、善(毛姆的《总结》后三篇)有自己深刻而完整的认知和标准,却并不能认为自己达到了它。毛姆自己说, ”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达到自己的理想”,而这不只需要坚强的意志,而且要有坚毅的性格,还有对上帝的信仰(《月亮与六便士》中所言)。显然他直到晚年没有自信把自己算到少数人里。这也是他的遗憾所在,也是我心中的遗憾,因为也许如果他认为自己达到了,他也就不会说自己只是“一流的二流作家”了。但无论怎样,毛姆都是一个幽默可爱,有才华,善于观察和思考,擅长讲述,向往自由,又富于理想的作家,这也就是他吸引我的原因。有人说,毛姆的局限在于过于关注人的意义本身,我想这不能叫局限,只能叫特色,毛姆就是从自身的困惑出发去探索的,他没找到满意的答案,所以他试图去写一本能解释一切的书,但最后,他说“没有一本一劳永逸的书”。而对人生意义的困惑是每个人必须面对的问题,毛姆从问题出发,广泛阅读,周游世界,恰巧又那么会写,这难道不是读者的幸运吗?也有人说,毛姆的局限在于没有认识到他所看到的年轻人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社会制度的问题(见《人生的枷锁》译者序,不知道写在什么),而我认为,把一切都上升到制度(或者叫扯)又是否有必要呢?那样的话他还会拥有这么多读者吗?没有完美的小说,也没有完美的 小说家,毛姆就是毛姆,他不需要像巴尔扎克那样为我们展现史诗般的世间万象。短暂的,是人的生命偏僻的,是人在这世界上的一隅容身之处我们既不是无父无母的拉里,也不是天才的思特里克兰德,毛姆说,皈依有许多种形式,善就是顺乎性情,做分内之事,对于我们一般的凡夫俗子来说,能在闹市中寻到一隅一刻安宁,这就是一种本事,幸福的本事。回答人: 深水猫死回答时间:越往后看越失望,我以为Larry从东方绕了一圈观察地质地理风土人情文化旅个游散个心然后发现西方大学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结果那家伙学会了佛教的轮回思想神神叨叨深以为然。西方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对东方哲学中的无极思想有一种偏执的喜爱和赞同,你瞧诶哟有中有无无中有…嗯很有道理的样子…噢神秘的高深的东方文化…… 这些老土过气的诡辩宗教理论也能把larry迷得神魂颠倒可见larry的逻辑思维在看书的过程中没有训练得很好。我要是说虽然Larry挖过矿打过工可是他在本质上是懒惰的,他的懒惰在于他漫无目的随心而为地寻找人生答案,可是他把事情看得有点太简单。这种浪漫主义青年总是先预设一个人生问题然后以随性自由的方式去寻找,但是他们并没有去思考这个答案是否存在以及这种散漫的方式是否高效。看书归看书哲学归哲学情怀归情怀,可是这些东西不能当鸦片来沉迷于某种特定的精神概念然后振臂高呼找到了人生真谛。我个人不是很喜欢性格单薄的larry,但是我很喜欢Elliott, 一个人诚实面对自己的谄媚虚荣并善意对待他人,这样错综复杂的人性才是可爱的。要是我来写这本书呢,大概故事发展是larry去了印度被人在窄巷里鸡奸了然后他反思自己被凌辱时的莫名快感于是去翻神经科学的文献去试图解释自己的感受然后他对人体解剖产生了兴趣于是在屠宰场替人杀猪观察猪的器官后来发现猪太可怜于是带领着猪们去花果坡建立了动物农场。从此他们过上了快乐的高级阶段社会主义生活。其实讲这么多larry的坏话,是因为从作者的字里行间中观察出他对这种游吟诗人方式的正面认可,也是我对毛姆不够critical一种失望。除了这一点,毛姆是一个观察精准语言灵巧的一个优秀作家。回答人:我不是自己回答时间:十几二十几岁的时候,我是个 目下无 尘的文艺女青年,读过几本书, 码过几个字。《刀锋》是我彼时的枕边书之一。拉里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之一。 那时有个朋友,对刀锋的评价不高,我很是跟他争辩 了一番。这个朋友也是混知乎的,不过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为了不侵犯版权,他写的那部分我就不贴了。下面两封信是我对他的回应。1) 基本上,我不很赞同你对毛姆的看法。我认为小说分两种,一种倾向艺术性,作者只需最精确地描述出他眼中的世界,比如毛姆,福楼拜。一种更具有思想性,是作者overwhelming的思维力量的倾泻,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司汤达。我并不认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高下之分。前者更具有一种直观的天分,后者更具有思辨的力量。我倒觉得,当代很多文学家的毛病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局限,连艺术上的基本美感都没有达到,就力图显摆自己那些可怜的不成体系的意识碎片,导致作品毫无节制。从这点上来说,不如毛姆的人多矣。 关于拉里,我并不认为是毛姆无的放矢的虚构,毛姆的阅历很丰富,描写起这样一个对东方文化充满兴趣的西方人的典型,绝对是心中有数的。之所以显得比较空泛,我觉得是因为他本人是持一种怀疑的态度的,没有办法像拉里一样充满了肯定。我揣度他的心态,应该是对这种生活方式和人物充满了欣赏,但是无法完全赞同,所以下笔的时候,很有节制。这是他的风格,其他作品也是如此。 至于“缺席的价值判断/道德判断”,我是完全不赞同。我倒觉得,毛姆的倾向和判断非常明显,可能你看的不够仔细。当然,至于他的倾向符不符合你的胃口,那是另外一码事了。 我喜欢毛姆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的文风很干净。关于这点,我的喜好很老土,经典的、偏现实主义的作家比较合我的胃口。他的英、法文化交杂的背景,使他既具有英国人一贯的自嘲腔调,又没有很多英国作家的阴郁感,但也不像很多法国作家那样罗嗦。就这点而言,我认为毛姆的东西是出挑的,有个人风格的。 没有一本书可以解决根本性的普世问题,小说家的职责就是用他们的作品,他们作品中的主角的困境,不断地提醒你:这个人生和世界的荒谬和虚无不会因为现实生活的琐碎而消失。一个作品是否伟大,只在于它本身与读者的对接,甚至连作者都左右不了。如果能在特定的需要的时刻,受到足够的震撼,然后,或有意识,或潜移默化地融进自己的体系,那么这本书就是伟大的。我知道,对很多人来说,刀锋都曾是枕边书,因为他们大多都是在比较年轻,世界观正模糊的时候读到这本书的,刀锋对他们的影响,无法估量,当然,也包括我。人跟书,也和人跟人一般,讲的是缘分,如若没有在合适的时候遇上,都是徒然。S20092)写字比说话更容易看出人之间内在的差别来,因为有过一些思维的沉淀与整理。你显然更理性思辨,每说一句话都没有含糊的地方。我就比较随性,想到哪说到哪,感性色彩浓些。所以你可以去搞哲学,我就只能把小说当消遣:)。双方的话语体系虽然不太搭调,但胜在心态平和,不穷追猛打,所以也算饶有趣味的communication partner了。 毛姆和其他作家 虽然对毛姆(特别是《刀锋》)确实有很特殊的感情,但我还是要说:跟我前面列举的几个作家比起来,他是二流。陀思妥耶夫斯基当然是超一流。司汤达和福楼拜算一流(在我心目中,这两位基本打个平手)。虽然我把毛姆归在艺术类,但实际上比较勉强,他还挺喜欢在书中发些议论的,但又不痛不痒,跟拉家常一样。但和福楼拜这种,对文字吹毛求疵到变态程度的人比起来,他的艺术性又很弱了。所以,说毛姆是经典作家里的通俗作家是没错的。 “精确地描写世界”,当然很难,要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才行。特别是如今,大部分人都还是太自恋了。有感情是好事,但若没有办法将自己抽离出来,从上往下看,用理性和技巧来控制力量,就很容易让作品成为一堆毫无意义的自我重复和感情宣泄。就小说语言的凝练程度而言,福楼拜始终是我心中的一个坐标,看他的书,我总是有点毛骨悚然的味道,因为怎么挖,也找不到一点作者的影子。《包法利夫人》里的那些章节,分拆开来,都够得上诗歌的标准,反正我是怎么也读不厌的。福楼拜一生衣食无忧,可以天天关在房里慢慢琢磨,将这些个做到极致。现在的人则是先天不足的,说深了是跟现代性挂钩的很大的学术问题,这里就不说了(我也没本事把它说清楚)。村上有段话,道出了部分的原因,“如果你志在追求艺术追求文学,那么去读一读希腊人写的东西好了。因为要诞生真正艺术,奴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而古希腊人便是这样:奴隶们耕种、烧饭、划船,而市民们则在地中海的阳光下陶醉于吟诗作赋,埋头于数学解析。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至于半夜三点在悄无声息的厨房里检查电冰箱的人,只能写出这等模样的文章而那就是我。” 我为什么喜欢毛姆 所以,我稍微追问了一下自己: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这么喜欢毛姆?注意,我用的是“喜欢”。对很多作品和作家,我可以“感动”“震撼”“尊敬”“受教”,却不一定能“喜欢”。即便是对每一两年就要重读一次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我也是“崇敬”,多过于“喜欢”的。我只能这样说:毛姆和他笔下的人,更符合我自己的性情,更能让我产生亲切感。 我以为,真正的大作家们,现世生活中多是不美满的。“美满”对极致的艺术而言,就是一种损害。如果张爱玲不够孤独,我们是看不到她那些刻薄清冷到极点的文字的。如果卡夫卡结了婚,整个文学史可能都要重写。如果陀思妥耶夫斯基没有癫痫,怎么可能写得出《白痴》《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来。如果拜伦不够唐璜,不将生命力焚烧在战争中,哪还有什么浪漫主义而言。即便是一生比较平顺的托尔斯泰,老了也要出走流浪,为了日记的隐私权。对这些一流和超一流的天才而言,写作是一种不得不为之的事情。现世生活的颠簸与疯狂也是不得不为之的事情了,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选择(或者说,是命运选择了他们)。对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我可以无限地爱他们的作品,同时也清醒地知道,他们离自己有无限之远。所以,最广受普通读者欢迎的总是稍微次一些的作家们,他们的作品多半四平八稳,温情脉脉,不会让你撕心裂肺,做人更是熨帖狡猾,让你很容易产生亲切感,因为你更容易将自己的生活代入,找到一些清晰可见的坐标。比如毛姆,比如罗素,比如茨威格(这个可能有争议,个人看法,虽然他也是自杀死的,我觉得是时代的责任大过他自己的性情原因,是偶然的因素大过必然的因素),比如中国的很多作家(大多连二流都算不上,只能是三四五流吧)。 所以,你无法忍受的那种“模糊的东西”,无论毛姆理解是否,都是他必然选择的风格了。他是个更看重现世生活的人,或者他知道自己天赋有限,做不到极致,或者对他而言,生活本身的重要性大过写作。从读者的角度出发,我也并不认为“极致”就一定比“模糊”高明。这些极致所表达的,也不过是超人们试图用自己的天才建立的一个全新完整的体系而已,让我们和他们更加心安理得而已。由于下的劲够狠,深度上当然可观,但是,却并不一定就离真相更近些,只是给我们提供了更多窥探真相的角度而已。我以为,对大部分资质平庸的人来说,“极致”反而容易成为一种毒药,因为他们消受不起。《罪与罚》里面的拉斯柯尼科夫是个很好的例子。《立春》里面的主人翁们也是很好的例子。现实生活中很多有些小才华,却妄想把自己祭奠到圣坛上的人都是很好的例子。 我只能诚实地说,至少现在而言,我最关心的,不是这个世界的真相(我以为,真相是不可知的),而是我的现世生活如果丰盈精彩(或者说:如何让追寻无解真相的道路始终充满趣味,而不是虚无)。所以,作为一个立体的人而言,我喜欢毛姆,胜过很多其他的大作家,只因为他和他的作品能让我会心一笑。 缺席的价值判断/道德判断,“虚假”的拉里   我从来不觉得拉里找到了什么答案,他自己也这样说过。无论是他妄图在图书馆里理解世界,还是在书中所有其他场合,在毛姆笔下,他都平静地象一个圣人一样,但是真正击中我的,却是他从一开始被战争彻底摧毁,对生命完全的无力感。也就是因为一开场就是荒谬的战争,其他所有的价值/道德判断都显得无足轻重,并且模糊了。毛姆本人的底线其实是比较低的,对所有书中的人物,他都抱有一份同情和容忍,我想,这跟他们那一代人战争的经历是紧密相关的。按照拉里的角色设定:一个看着好友在战争中死亡的人,其实从一开始他所面临的就已经是很巨大的难题了。也正是因为毛姆设定的起点就太高,所以,如果要将拉里整个思维的起承转合在书中完全展开,一本两三百页的小说是远远不够的,非得象《卡拉马佐夫兄弟》那么厚才行。作为一个故事家,而不是思想家,毛姆必须要有所选择,所以他选择的首先是情节的完整,和一个稍显模糊的人,这是无可厚非的。过程中所有碰到的难题,都被他相对轻描淡写地用很多时间点串联了起来。所以你说拉里显得“虚假”,我也赞同。整个过程中一点犹豫,一点焦躁,一点疯狂都没有是不可能的,无论是反思还是平静都来的太容易,太轻浮了。或者,在毛姆的心底,相对于战争之重,生命只能如此之轻了吧。他没有力量,也没有野心去建立一个体系,将战争,死亡说个明明白白,他对自己的角色是非常清醒的。他试图的,不过是描摹出一个人生可能的轨迹,供大家参考。既然他并没有试图当医生,也就无所谓毒药还是解药了,最多也只是客串了一味配药,功效如何,要看病人本身的体质,服药的时间,和其他的几味主药了。 小说的神秘,必然与偶然 “我对小说兴趣的地方就是,他们写着写着,就会出来些意料外的,看起来‘神秘’的东西。”我也很着迷于这些‘神秘’的东西,我甚至觉得,对作者本身来说,它们可能也是“神秘”的,不由自己控制流淌出来的彼岸的只言片语。很多时候,我对这样的天才很感恩,因为经由他们的上帝之手,将我们的体验提升了一个境界。但对作者本身来说,这些神秘反而可能是生活的毒汁。每次看蒙克的画,那种扑面而来、压倒性的悲伤与痛苦,都会让我忍不住地想,到底是怎样的一颗受尽折磨的心灵,才能画出这样的画来。天才属于我们,属于全人类,但是不属于他们自己。 “必然的生命以偶然的面向展开”。基本上,我是认同“必然”的。但是,具体到个体的命运而言,“偶然”往往压倒了“必然”,绝大部分的人是没有办法脱离他的时代的。对个体而言,总认为自己的人生特殊曲折,充满了悬念,其实拿到更大的背景下来看,不过是一代人的常态模式而已。人生可悲之处,莫过于此。 PS: 我很少如此“过度”地解读一部作品。对我来说,阅读的快感和趣味是第一位的,我喜欢的不是“反思”,而是“回响”。我不喜欢把作品生吞活剥了硬塞进自己的脑袋和心灵,而是喜欢把它静静地放在那,等到合适的时机,它自己就会产生作用,对我的认识和作为产生回应。我以为,所谓的“文艺批评家”,简直是天底下最烂的一种工作,本身资质太差,搞不来文艺,就开始装b漫骂起真正能搞文艺的,还要用一堆没有一丝灵气的烂术语来装点自己的权威。如果读书不是一种趣味,一种内在的需求,而成了一种工作,一场话语权的争夺,意味的不过就是堕落。S200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经很久不看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 我逐渐意识到,我不是拉里,我也做不成拉里。09年末,我将所有的书运回了老家,锁在了柜子里,只身来到了异国。现在的工作经常加班到深夜, 回家的路上,我时常回想起自己的青少年时光,回想起那时读过的书, 那时有过的理想,其中当然有拉里。 却不是酸涩的感觉,而是充实,对我现在的生活感到充实。我之前在北京做传媒方面的工作,工作很有意思,可是时常觉得很绝望,我根本买不起房,更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所以我只好出国了,现在的工作很无聊,充满了铜臭气,但是我干得很开心,起码现在的生活还有盼头。 月亮还是六便士?真是一个伪命题。对普罗大众来说,哪有这么多选择的权利,还不都是被生活给逼的。回答人:石头回答时间:楼上各位拼命yY毛姆,他的书大家自己会看,要你复述?说他本人。毛姆,作家。在今天的评价已大不如前。——《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1874年生。少年丧母(母亲在世时常给他零花钱),后随叔移居法国,叔很严肃,只有婶婶对他好。年轻时曾遇到王尔德泡过的妞(王尔德当年被拒绝),被拒。学医日子很穷,四十上下才出头,经常旅游,婚后育有一女,有钱之后,资助老婆开了家服饰专卖店(后离婚)。曾在街上目睹爆炸波澜不惊,一战后遇男友A,今生挚爱之 1,在里维拉别墅天天开派对,客人包括Isherwood、H.G.Wells跟Evelyn Waugh。A给毛当管家,并随他旅行,一次毛溺水,如果没A,已见阎王,后A死于酒精,毛痛下葬。30年代当间谍(去俄国),至少懂5种语言,二战,法西斯来袭,被迫独自逃亡,挤在轮船里差点死掉。退伍军人B从天而降,成为毛一生最后真爱,B大笔花钱,买游艇,夜笙歌,毛渐老,看在眼里,爱恨交加。女儿长大,为几幅画跟毛姆闹上法庭,遂断父女关系。晚年毛没安全感,写了自传又马上叫出版商销毁,经常双手乱抓,暴躁之际,自知大限已至,拼命通知亲友:把一切有关我的信件烧掉。1965,享年九十一。葬礼,B哭肿眼,殡仪馆员工告诉B:如果毛要火化的话,我们必须要把他骨头打碎,才能塞进去。B强忍泪水,点了头。于是,锤子砸在大作家身上。B去了美国,1986死于艾滋。回答人:niai回答时间:反正我看完的时候怔了好几天,对“甩膀子”的那种生活真是心向往而不能及。回答人:哈哈回答时间:毛姆是个聪明人,有人说他嘲弄别人,看不惯。我想这些人大多是女人,因为毛姆对女人从不留情,一剑封喉,女性天性善良,爱慕虚荣,女人把爱情当做事业,男人只能有响儿的干这事,除非把你得灵魂占有,否则她是不会满足的。有时候承认事实真不是什么事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虚荣怎么了,占有欲强怎么了,还不让你活了么,我还是依然热爱妇女那。 你看到了他嘲弄别人,没看到他自嘲。和毛姆相比,很多作者有个毛病,就是他有上帝目光,全知全能,在书里,猪脚就像看其他人表演一样,他是全知全能的,别人是傻逼的,他是最牛逼的。相比而言,毛姆更像是命运的同行者,因为他不只有双狠毒的眼,还有张狠毒的嘴,加上摸过手术刀的缘故,他把人性中藏着掖着的那点见不得光的东西解剖给你看。但是,你只看到毛姆笔下那些人的冷笑话,没看到他自己的冷笑话。 拉里是每个年轻人都会经历的阶段。当别人泡到了妞,你只能用左右手时,你不免会怀疑人生,怀疑这,怀疑那,当你热脸贴到了冷屁股的时候,你自然会思考到人性,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坷命运的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的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 此二抉择,究竟是哪个较崇高? 抑或是选择和命运同行,相互揶揄彼此踩到过的狗屎。你会去寻求答案,你读过的书,遇见的人,搭过的车,就像植物根系下的水分,让你不断成长。 伊莎贝尔是正常妇女的典型,她渴望爱情,更渴望安定,她需要被需要,需要一个树丫,好让她像藤蔓一样依附在上面。她受不了拉里给的生活,想想都痛苦,她需要花衣服,需要交际,需要被需要。伊莎贝尔是生活中很正常的一个妇女,有着正常的需求。她在丈夫破产时鼓励他,并没想过离他而去。她就想做一个有机体内有益无害的细胞,不想像拉里一样,癌变了,转移了,这辈子是没啥救了。 艾略特的人生在他的期待中获得了圆满,他一生忙于交际,参加这个晚宴,参加那个晚宴,可怜的是最后还是被抛弃掉。他的一生就是汲汲于交际的一生,死了就像没活过一样。 我相信拉里最后也没找到他找的东西,生活在别处,别处也无非是那些风景。西方向东方朝圣,东方向西方取经。拉里评价伊丽莎白或者艾略特时,也不会有什么嘲讽,他说了不是每个人都要像他一样,不隶属工农商学兵中的任何一类,不能被归类,不能被限制。他会觉得他是正常人,别人也没有那么傻。大家都在搜其他相关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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