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几本书,小时候看的了,突然找不到数位板驱动在小时候日记本上看到,想找出来再看看

在时光尽头仰望有你的天空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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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回归  林以辉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全校轰动。林以辉是A大地风云人物,曾一度成为大一至大四学妹学姐们的男神。奈何这位帅哥如同一座神邸,性子也如冰山一般。先后栽在他手里的有校花一名,系花六名,各种女生不计其数。林以辉大一结束后去了美国。如今回来,已过两年。  路彤从闺蜜口得知林以辉回来后,顿时就红了眼眶,但还是在电话中强装无所谓给了闺蜜一句“关我什么事”。但挂断电话后眼中的晶莹便顺着脸颊纷纷滴落。林以辉是当真是要乱我心吗?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不知还是不是那一副冷漠的样子,不知他变了没有……  路彤纵使有千言万语想要告诉他,却也不得不憋在心里。因为她,不敢。  路彤是名副其实的“冰山美人”,计算机系系花。曾与林以辉同班。但她和林以辉的事,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外人口中只传“路彤甩了林以辉,林以辉赌气飞往美国”,熟不知事情的真相。  2.曾经  说起来林以辉和路彤的相识,倒也算“传奇”了。  A大大一新生会上,路彤坐在席下的一个十分显眼的位置,由于长相的原因,有许多目光不住的向她投来。而她神情淡漠,毫无波澜,那时林以辉便注意到她了。林以辉要参加“新生拼舞赛”,所以早早的在后台准备了,但当他在后台又看见波澜不惊的路彤时,冷着的一张脸难得的勾起了嘴角。  第一个上台的就是林以辉,他用一直机械舞成功地引来了全校女生的目光和赞叹。他下台时瞟了一眼路彤,瞧见了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讶,便得意地笑了。  路彤是倒数第二个上台,当全场的聚光灯照在她身上时,林以辉觉得世界都静了,只有富有节奏感的音乐和台上的少女。  最后,林以辉以机械舞夺得第一,路彤以街舞屈居第二。可是颁奖时路彤却消失了,只丢下一句“不是第一就算了”便坐下席。  放学时路彤没有径直回家,而是去了教学楼楼顶欣赏了一下全校的风景。正在她转身下楼的时候,被刚上来的林以辉吓了一跳,一个踉跄扑到林以辉身上。  “你没事吧。”林以辉极其好听的声音在路彤耳边响起。  路彤抬头看着林以辉似笑非笑的脸,发现自己正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在他怀里,俏脸微红,一下子触电般弹起来轻声说了句“没事”便逃也似的跑走了。而林以辉微笑,起身。真是个有趣的女生。  当在班上又见到林以辉时,路彤的心跳便快到她自己也不可思议的地步。林以辉缓步向路彤走来。  咚咚——咚咚——  别跳了,停——!路彤在心里狂吼。  “你好,我是林以辉。”林以辉轻笑着对路彤说。看着路彤这小女生的样子,不由得笑了起来。  路彤好不容易使自己平静下来,轻声道出自己的名字:“路彤。”  然后|——然后路彤就脸红到耳根子。因为林以辉凑到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我看上你了”。  而后他们成了校园里人人羡慕的一对。  可是在一个周末,路彤正一个人在街上走着,眼睛却敏锐地瞟到一处——林以辉和一个娇小可爱的女生在饰品店内,女生挽着林以辉的胳膊,亲密无间的样子让路彤的心脏一下子漏了一拍,林一会脸上的幸福不是装得出来的。  路彤躲在一旁并没让人发现,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掉,她从没觉得自己原来那么爱哭。手中为自己买的生日蛋糕落在地上撒了一地。那年她没有心情过自己的生日。  路彤,你就像一个小丑。  周末之后路彤提出了分手。想起那个娇小女生,路彤不等他解释,忍痛头也不回地走了。  再后来……林一会就去了美国。  3.重逢  “今天,我们的林以辉同学正式从美国回来了……”老班罗嗦了一大堆才让林以辉自己说两句。  “能回来我很高兴,希望大家待我如从前。”以辉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口中的冷漠也没变。路彤想着。  林以辉蓦地看向路彤,对上那对眸子时,路彤却迅速低下了头,眼中的落寞显而易见。林以辉却并不收回目光,他开口说了他的下一句:  “还有,我要找回我失去的……”他笑了一下,未说出口的话让人遐想无尽耐人寻味。找回失去的……感情?而后林以辉才缓缓移开盯着路彤的目光,表情又恢复一贯的冷漠。  路彤依旧不敢抬头,她已经惧怕他的眸子。从前他无论如何都会给她如沐春风的笑,就算是不开心,也能为她勾起嘴角扯出微笑。可现在呢?路彤想着,便又红了眼眶,可她不能落泪,尤其是在他面前。林以辉以前每天都会写给路彤一张鼓励的纸条,其中有一条——你的泪会让我悲伤。此后路彤再也没落泪。  这次,也不行。路彤咬牙硬是不让它逃出眼眶。路彤想要追回了,她人生第一次如此迫切想要追回某样东西,可是失去的那些真的能找回来吗?路彤问自己。  恍恍惚惚地在教室度过了一上午,路彤在日记中写道:以辉回来了,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那么在乎他……  林以辉阿林以辉,你终究是放不下,回来了对吗?  4.意外  再过一个星期就是路彤的生日,可是除了路彤,就没人知道她的生日了。哦对了,林以辉可不知道吗?  路彤知道自己在逃避,可是依旧不敢面对林以辉。一放学便毫不见踪影。  呼——呼——风有些大了,路彤却在教学楼楼顶吹着风,风扬起她的发。这里,是她第一次和林以辉正式有过交集的地方。  “你没事吧”,路彤蓦地想起那个画面,耳边回旋着他的声音。拜托,路彤,别想了!  路彤一下子紧闭上眼,转身。当她睁开眼,一张俊脸引入眼帘。  嗒!路彤又一次被吓到很不争气的向后摔去。林以辉眼中闪过一丝不知所措,亦伸出手:“疼吗?”她扭到脚。  路彤没有去接,她坐在地上懊恼地想着,为什么自己不好的一面总要被这个人看到。那个娇小女生……  承认吧路彤,你嫉妒的发狂。  
    见她没反应,林以辉直接将她打横抱起:“你受伤了,去医务室。”  路彤还是没有反应,任由他抱着她。她像一只瓷娃娃,林以辉想,需要好好呵护不是吗。  直到校医说“只需静养”,林以辉便放下心:“如果没事,我先走了。”  “那个……以辉……”路彤轻声叫住他。  “嗯?”他看向她。  “没,没什么。”路彤又低下头。然后又抬起头看着他的背影发愣。  嘿,路彤,你像个胆小鬼!  5.礼物  路彤提好给自己买的小蛋糕,又路过那个看见林以辉和那娇小女生在一起买过东西的饰品店。她已经路过那里很多次,可就算想看见某人,人也已不在。  咔哒。路彤关上自家的门,九十多平米的房子略有些简陋。  叮咚——门铃响了。  路彤放下蛋糕打开门。是个穿着邮递员工作服的人:“您的包裹,请签收。”说着递上一张纸和一支笔。路彤刷刷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将包裹放在桌子上端详了一下。  包装很华美,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呢?路彤想着,眼睛忽地定格在盒子边的一处,她伸手,是一张卡片。路彤拿起卡片,上面只有寥寥四个字:生日快乐。然后泪就克制不住溜出眼眶。她用被泪水模糊的眼又看向盒子。小心翼翼的拆开,里面是一个音乐盒,小巧精致;还有一幅素描,画中的人正是路彤;还有一枝薰衣草。  路彤想起以前某人说过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  刚平复下来的心又再次涌动。他还记得,他还记得呀!原来他不曾忘记,原来他还在意。  每年生日路彤都是一个人过,从没收到过任何礼物,不是没人问她,而是她不想说。母亲因为生她失血过多不久过世,痛失爱妻的父亲开始沉迷赌博,天天酗酒,每每父亲喝得酩酊大醉小时的路彤就经常被毒打。她不是没想过还手,但看到父亲清醒后懊恼地耷拉着脑袋,她又一次放弃了那些念头。  很痛苦不是吗,所以才会伪装得多么冷漠不让人接近,因为她童年的是于她而言就是个秘密。秘密就是用来保存的呀,当揭开那天必将伤痕累累。可是就在某一天,以辉走进了她的世界,他如一束暖光让路彤的世界不再黑暗冰冷痛苦。可是当这束暖光温暖自己的同时也照耀着别人。心中立刻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压在心里不能呼吸,幼时那些未曾发泄的痛苦混合着心脏的破碎声全部涌出来化为一滴滴泪水。  哈,看吧路彤,你不配拥有那些幸福。  现在,以辉告诉她,他等待他们的爱情,多么惊喜!  6.痛心  路彤冲出家门,掏出手机,翻出那个死都不肯删掉的号码。不知道以辉的号码换了没有。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  怎么会……  一路上路彤打了十多通电话,可是结果都是无人接听。快接阿以辉,快接阿。  嘟——太好了有人接了!  “以辉,以辉。”路彤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但是听到她的声音之后她的心都凉了。  “彤彤……”很无力的声音,“可能以后……不能再等你了……”  “什么!什么!”路彤有些害怕了,“你在哪?!”  “别……别来找我……”然后是一阵汽车喇叭声。  嘟嘟……路彤话还没说完电话里就只剩下了忙音。  以辉他出事了!  路通急忙拦下一辆出租。去哪儿呢?对了,那里有很多汽车喇叭声,应该在XX公路:“师傅,去XX公路。”  呲——出粗车到了,那里围着一大群人。  路彤心开始慌了。她穿过人群,眼前的是一滩血和倒在血泊中的……  “以辉!”路彤冲过去抱住他,泪又一次冲过眼眶。  我食言了呢明明说好了不在你面前哭的对不起阿以辉。  嘿大坏蛋以辉,快起来呀,像以前一样敲我的头呀。  你不是说等我的吗?  你还没找回你失去的。  你还没向我解释两年前的事。  你怎么不理我呀。  以辉……  7.永恒  路彤就像疯了一样,救护车来了她也不肯松开林以辉,直到有人把她拉开。  路彤醒来时,正躺在医院的病房里。她抚了抚头,脑子里充斥着林以辉倒在血泊中的画面,那些画面提醒着她以辉伤得多重。  她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画面——找到以辉!  她穿着病号服冲出病房见人就问“见看过林以辉吗”,最后还是一个**告诉她林以辉在3024号病房。然后路彤来不及说谢谢就直接冲向3024。  3024下面的“重症监护室”让路彤心脏都要停跳了。  路彤推开门,那病床上躺着的不正是以辉吗。医生刚好进来,看见路彤:“小姐,你是……”  “他怎么样了。”死气沉沉的声音。  “呃?”  “我问你他怎么样了!”路彤红着眼声音提高了八度。  医生明显被吓到了,半天只挤出三个字:植物人。  植物人……林以辉你当真是要抛下我吗?  医生的下一句如同一道救命符:“又恢复的可能,只是很小。”  医生走了之后,随后进来的人,哦,路彤也见过,那个娇小女生嘛。她见到林以辉,一下子扑到床边:“哥哥,哥哥,以玥来了,你快醒醒阿……”  哥哥?以玥?路通的脑袋嗡的一声。是不是我没有误会他好好听他解释他就不会去美国也不会变成这样。  是我害了他。  现在,林以辉大笨蛋。是你说过等我的,可不能食言了。我就在这等你醒来,那时候你要每天给我说晚安,每年要陪我看初雪,准备好我每年的生日礼物……  以辉大笨蛋,我等你醒来呀!  趴在病床边的少女做了个梦,梦里有她和她爱的男孩,他们在夕阳下的海边欣赏着落日,她倚靠在他肩上……  醒来时病床上的少年毫无生气,但少女依旧寸步不离的守着。少女手边的音乐盒叮叮咚咚地轻奏着。  我就在这里等你,永远不会离开。我要等到梦中那一幕出现在现实中,有你陪我看夕阳。  ————Theend  
    楔子:  公元107年,流云国陷入宫乱,而始作俑者,是一个女子。一袭白纱,乌黑长发,擅长发鞭。流云国发舞阁十三发姬,以发鞭之舞著称。在曼妙的舞姿中用发缠住观赏者的脖子,直到对方断气。白衣发姬弑帝并未成功,却成功逃脱出宫。明明戒备森严,却依旧被她逃脱掉。  1.相遇  流云国的大街小巷都贴满了抓那发舞阁十三发姬之一—白颜笑的通缉令。天子遇凶,国情****,民心不安,皇帝十分重视此次事件。奈何这发舞阁的人各个行踪不定,各个轻功了得,而那白颜笑正是那十三发姬中最为厉害的老九,这通缉令就算发往全世界都不可能会有用吧。  此刻的白颜笑正一身白纱,坐在一家客栈悠闲地喝着她的茶,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反正她此刻也是蒙着面的。  客栈中又进入两人,其中一人身着华服,另一人穿得就较为简陋,似是那前者的随行。两人望望人满为患的客栈,又望望白颜笑空空的位置,前者先步走来。  “不知姑娘可否搭个顺水人情让我们与姑娘同坐?”那华服男子开口道。  白颜笑微眯起眼,半晌,轻轻点了点头。  席间,那男子倒试着与白颜笑搭话了。  “姑娘家住何方。”“无家游人。”“来京为何。”“闲来无事。”  一问一答,毫不多话,秦墨倒是能听出其中的疏离和谨慎,不过他只笑笑了事,依旧有一搭没一搭地与白颜笑说话。  许久,白颜笑站起身:“有事先走一步,公子再会。”说着便要走出客栈。  秦墨趁她还未出客栈,道:“敢问姑娘尊姓大名,在下秦墨。”  “白芸。”一闪身便不见踪影。她随不怕,但怎么说也是个通缉犯,名字当然要赢藏得好。她白颜笑向来谨慎,做任何事情要要事无巨细。  “王……公子可是觉得那女子怪异?”随行开了口,先前见公子与那女子真是“相谈甚欢”呢。  “无事。”秦墨只是觉得那女子给人的感觉如同出淤泥而不染一般,凡物不可配罢了。  或许还有些其他的什么。  白颜笑倒是无所谓,过客多了去了,她可不会在意这一个。此时白颜笑只是在思量如何杀了那流云国的皇帝。诛族之仇,不共戴天!  2.又遇  白颜笑蒙好面,上街找着一家合适的兵器店。她擅长发鞭众人皆知,无人知她还擅长柔剑。但这柔剑极为少见,而想要一把好的柔剑更是难上加难。京中想必会有一把好的柔剑吧?白颜笑抱着碰巧的心理走进了一家看起来较为华丽的兵器店。却不曾想刚进去就遇见了一位“故人”。  秦墨正在付账,转头看见她,展开一个笑容:“白姑娘,好久不见。”  “不久,昨天才见过。”白颜笑看都不看他一眼,目光落在了一把柔剑之上。这把柔剑光是刀鞘就让人感到一丝威压,里面的剑身会是如何顶尖呢?就是它了,“这个多少。”  “姑娘好眼力,这是青王爷曾托全京城最有名的铸剑师铸造的,这材质……”  白颜笑不喜听这些啰嗦的废话,再说它的名贵她怎会不知:“我只问它多少钱。”  “呃……三百两黄金。”掌柜的报出价。  三百两……黄金?白颜笑面无波澜,心里却有些犯难。这么多钱,怎么弄到呢?如此一把好的柔剑,她可不想错过了。  似是看出了什么,一旁的秦墨开了口:“白姑娘不介意的话,这笔费用在下来付。”  白颜笑并不接话,她与秦墨不过两面之缘,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但自己也无法承担这笔费用,又不想错失这把柔剑。况且她也不喜欢欠人人情,如此,如何能两全呢?白颜笑蓦地下了决定:“我白芸行走江湖从不喜欠人人情,如此小女子可到公子府上打理事务,直至还完债务。”反正以她白颜笑的武功,是无人能奈她何的。  “如此,甚好。”秦墨轻笑一声,后一句话是对身后的随行说的,“等会带白姑娘去南苑的府邸。”  那随行应了一声,随即转头对白颜笑说:“白姑娘。请!”  也只有如此才能好好留她在身边吧。秦墨想。  3.生情  白颜笑到了南苑之后,秦墨几乎是天天往南苑跑,而且每天都会带些好东西给她,这常常使她受宠若惊。  今日秦墨给了白颜笑一块玉佩。这玉佩通体翠绿,成色极好,犹如仙品。但白颜笑却无比犯难,无功不受禄,况且还欠着人家,如何能收人家如此之好的东西呢?可秦墨依旧是硬塞给了她。那时她在南苑,已一月有余,却始终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她十三岁痛失亲人,十四岁便加入那发舞阁。虽年龄小加入得也晚,但却是最勤奋的。仅仅两年便已闻名,如此,只为有朝一日能为她枉死的亲人们报仇雪恨。修炼中也无形中养成了她的冷情,因为没有人再给她那些温暖。  秦墨出现了。他给了她未曾有过的温暖,如同幼时的爹娘无比宠溺自己。她不知自己曾在多少个夜晚感动得落泪。所以她那颗冷漠的心终于开始萌动了吧。秦墨,你笑起来怎么那么该死的好看!  公元108年,流云国青王爷请赐婚于白芸,愿长相厮守。  婚礼大张旗鼓,那时白颜笑才知道秦墨他——是流云国的青王爷。  盖头一盖,她的容颜倒是被完美的遮掩了。无人知道如今青王府的女主人,是一个通缉犯。这青王妃神龙见首不见尾,似乎什么都不惧,王公大臣也不见,所以她的容颜一直是许多人心中的迷。而且在进入南苑之后白颜笑就用了易容,所以无人发现她的真实身份。  秦墨今日回来告诉她:“芸儿,春节宴,我们都去。”  她放下了手中的茶杯。这……似乎是个好机会呢。  “我也要去吗?”她又一次确认,然后得寸进尺,“我给皇上献上一项才艺可好,咱们给皇上一个惊喜。”  虽猜得出她的心思,但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他也想赌,她已是他的妻,会放下吧?  
    4.宴乱  宴席开始之前已是人头攒动,各个王公大臣都互相道着喜,好不开心!秦墨在后殿嘱咐好白颜笑,便也去了前殿准备好宴席的开始。  白颜笑不停地擦着那把柔剑。秦岩,我已经准备好了给你的“惊喜”,不知你可会喜欢?呵,我想我听不到你对这个惊喜的评价了。白颜笑眼中闪出了恨意之光。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秦岩的忌日!手一偏,柔剑一斜,那擦拭柔剑的丝巾便立马一分为二,飘飘落地。  秦墨只希望他的青王妃不要由恨意支配了。  宴已过半,飞身而入的女子一袭白纱,乌发如瀑,面纱让她有了一丝朦脓的美感。女子由剑而舞,犹如那仙女一般。周围是一片赞叹和各异的目光。她像是夜空中的太阳,不可思议的发出耀眼的光。  可那女子在观众们正入迷之时,举剑飞身,直冲向主位上的皇帝!  “颜笑!不要!”她终究是没放下。秦墨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剑依旧不留情地刺向秦岩,白颜笑落下一滴恨泪。亲人们你们看见了吗?颜儿为你们报仇了!  铛——!剑被挡下。  秦岩站了起来,看着被押着的白颜笑:“早就猜到你会再次行动——白颜笑!”秦岩吩咐人扯下她的面纱和面皮,果不其然,是白颜笑没错!  秦墨急了,她被人押着动弹不得,跪倒在他皇兄面前。  “带下去,立即绞刑!”天子下令,别人做事都麻利。  一道身影以光的速度掠过。一眨眼,白颜笑和那身影悉数不见。是的,那是秦墨。因为皇家从小的培养,他的武功与白颜笑不相上下。  秦岩倒是气急了:“追!追不到唯你们是问!”  旋即八十余人瞬间不见踪影,只是见到数道光影向两人消失的方向飞速追去。  5.颜心  秦墨抱着白颜笑逃向竹林小屋,哪里十分隐蔽,不知道的人极难寻到此处。  途中,白颜笑想起他在她去行刺之时唤她真正的名字,旋即抬头望向抱着她疾行的秦墨:“你早就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对吗?  “是,我早就知道。”秦墨口中的温柔只对她。  “那为什么还娶我?”白颜笑大骂他,“大笨蛋!不怕我杀了你吗?”  “因为爱你,所以娶你。不管如何,我秦墨今生唯有白颜笑一妻。”平静如水的声音,却令她无比感动。  她沉默了,她曾以为他想要利用她,却不曾想,从始至终,只是她在利用他而已。说她不心动,又怎么可能?  两人在竹林小屋住下,虽然简陋,却比那京城皇宫要快乐千百倍。  可是未至一月,大队兵马寻至此处。秦岩,也是来了。  秦墨将她护在身后,他见皇兄笑道:“哈哈——朕的好皇弟!你背叛了皇室!”  秦墨依旧不说话,死死的将她护在身后,伺机寻找脱身之法。奈何兵马太多,小屋被团团围住。他想,以皇兄的心思,怕是竹林外也有人把守吧。  秦岩劝他:“让开的话,朕还可以念在你是朕的皇弟放过你。”  可是不管说什么,秦墨就是不肯让开。白颜笑垂下眼帘:“让开,谁让你陪我死了。”  “你别说话。”秦墨依旧护着她。  “让开。我接近你不过利用你。”白颜笑违心地说出这些话时,心都在滴血,她顿了一下,咬咬牙补了一句,“我不爱你,”  秦墨,你听见了吗?一切是你自作多情。他有片刻的呆滞。  趁那时,秦墨的长剑飞速刺向白颜笑。可是一抹身影挡住了长剑。看吧,他就算无意识也要保护你。  6.原来  当长剑没入秦墨的胸膛。“滴答滴答”的滴血声不断,秦墨闷哼一声倒下,地上血开始蔓延。  白颜笑和秦岩愣了。白颜笑立马就冲过去抱住他:“大笨蛋!你怎么可以这么傻!”她的泪止不住的往下掉。  秦墨艰难的扯出一个微笑:“你怎么可能……不爱我……”他从怀中掏出一块血玉佩,“很久以前……一直……那么爱你……”他抬手拭去她脸上的泪。  白颜笑看着那玉佩,当即泪就又不停落下。是你,一直都是你,原来你一直都爱。  秦墨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十五岁。皇兄下令诛白氏家族,刚过十三岁的白颜笑不服气,理直气壮地与他皇兄,也就是流云国的天子对质,由于这案子关联皇后,故此。无论白颜笑如何辩驳,依旧是如此结果。但她理直气壮与皇兄对质的模样,就映在了他的脑子里。后来偷偷让人将在牢里快要被斩首的白颜笑偷梁换柱,也是秦墨偷偷下的令。但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在她面前出现过,所以他不认识他,很正常。他派的人送走了白颜笑后回来复命时也带来了给他的一件信物和一句话。那信物便是她的酬谢之礼,那句话不过“谢谢”二字,却让那是的秦墨莫名开心。而自那以后,那信物——血玉佩便成了他的贴身之物。  又一次遇见她,已是四年之后。皇宴之上,她的独家“颜舞”引得一片赞赏。他,一眼便认出她,本想宴后留她一会儿的,但却未曾想她竟然如此胆大,行刺皇帝。若有人都被她突如其来缠住帝喉的发鞭惊住了。可她并未成功,一群侍卫跑来团团围住她,她不得脱身。而秦墨终究是心软,明知是杀头的死罪,却依旧将催眠香撒出。待所有人尽数睡去,他抱起她,逃往宫外。将她安置在竹林后便径直回去了。秦墨纵使想留下她,可他是皇帝的亲弟弟,流云国的青王爷。  第三次遇见她,便是在那客栈。她竟然如此悠闲地喝着茶!秦墨便起了护花之意。他开始想尽办法将她带回家中,想要好好保护起来。  尾声  白颜笑看着他缓缓垂下的手和安详的笑容,一下子夺过秦岩手中的长剑?:“大笨蛋,开玩笑,”她轻笑一声,“没有你的世界要我如何独活。”  她举起长剑,刺入自己的心脏,任由鲜红的血液染红自己的白纱。她依偎在他怀里,表情亦是多么安详。  嘿,我甘愿陪你同坠地狱,你要亲耳听我说爱你,我们还有永远的时间在一起。  路上等我,我已经决定了永生永世不要和你分开。  ————Theend  
    1.你竟然喜欢大众男神  “我说于岚,你审美观真差!”室友沫雨无比欠揍地吐槽于岚。  而让室友吐槽的原因|——于岚喜欢上了闵哲!  什么!?闵哲!?那个传说中的滥情男神闵哲!  闵哲是何许人也,要样貌有样貌,要家世有家世。可惜这厮就是有一样不好——花心滥情。闵哲今年刚上大一,交过的女朋友不计其数,身边的女生天天换个不停。但这货偏偏还对所有女生都一样,也十分安份,做什么都没有越矩。可偏偏闵哲的魅力值一直呈飙升状态,明知此人性情,也不断有女生主动靠近,但个个最后都不能讨到好。  于岚竟然跟大部分女生一样喜欢上了闵哲!  “于岚你还是不是我们奇葩寝室的!竟然喜欢大众男神!”倩倩特意加重了“大众”这两个字,她一个枕头向于岚飞去。  于岚所在的寝室6—01被公认为奇葩寝室。这寝室里的四个人,个个都是奇葩无比。哦,为什么这么说?沫雨敢在老师的抽屉里放小乌龟并且主动承认是老师梦游的时候自己放的;倩倩敢在大冬天穿着超短裤在班上装黛玉;珂珂敢拿着一朵娇艳的鲜花在男生头上笔画说着“朕的爱妃真好看”;于岚嘛,她敢吆喝着一大群人玩过家家,还有本事让人玩了不想走!奇葩寝室奇葩排名:奇葩老大,珂珂;奇葩老二,于岚;奇葩老三,倩倩;奇葩老四,沫雨。偏偏就是这么一群奇葩之人,竟然一直位居全年级的一、二、三、四!  于岚无语的接受了枕头的洗礼:“大众男神怎么了,我骄傲!”  然后沫雨倩倩珂珂齐刷刷瞪大眼睛惊奇地看着于岚,随后奇葩老大珂珂大吼一声?:“姐妹们,我们的宗旨!”  四个人排好队,比出奥特曼发激光的手势口语一致:“不买大众物品,不吃大众零食,不爱大众男神!”  当于岚反应过来——她条件反射了!咦?不对!  “最后一条是怎么回事啊啊啊!”于岚抓着头发,她不记得有这一条哎!  “刚加的!”珂珂以王的姿态看着于岚,“于岚同志,你竟然打破了最后一条!”  沫雨早就不满自己是奇葩值倒数第一了,她当机立断一拍桌子:“作为惩罚,于岚同志——你的奇葩排名降到最后一名!”  倩倩不但没帮于岚解围,还看着珂珂和沫雨,微笑着欣慰的点点头。  哦NO!于岚心里咆哮。  2.此女生真乃奇葩也  自从大家上次痛心疾首吐槽于岚之后,于岚就有了一个奇葩的追求方式来挽救她可怜的奇葩度。  于岚想了个什么办法呢?确实够奇葩——假装送情书的,就是俗称的“情书快递”。于岚的计划是这样的:自己去给人家递情书一来二去说不定两人就熟了。于岚心里喜滋滋的,当天下午就开始宣传自己的情书快递,反响巨大,于岚的课桌开始满了起来。而后于岚就时时开始奔波于闵哲所在的计算机系大一(2)班。  每次于岚都亲手把情书递给闵哲。于岚第一次去的时候拿了四五封信,还记得当时闵哲的反应是:“你一个人写这么多真够佩服你的。”对此于岚只有无语:“谁说这是我写的,这是你那一堆仰慕者的冰山一角写得好吗。”将信塞到闵哲怀里然后潇洒离去。闵哲望着于岚的背影惶恐,此女生真乃奇葩也。  当于岚向室友们讲述自己的“光辉事迹”,珂珂就像老妈看见女儿长大一样欣慰的点点头,倩倩当场宣布于岚的奇葩度上升一个档次,沫雨因为倩倩的决定大喊着“臣妾做不到阿”。而于岚在一旁无语。  其实于岚做了一系列“调查”,把自己搞得像个侦探似的。但她收获良多,而且有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闵哲和她住同一个小区!这是于岚回家途中无意间看到的,她当时还奇怪以前怎么没发现。问了门卫大叔才知道闵哲上个星期才搬来。于是于岚又心生一计。  第二天早上于岚起了个大早,在小区门口等着,本想看到闵哲了就假装巧遇,还想好了如何展开话题。  可是于岚刚下楼便远远地瞧见闵哲在绕着小区奔跑。  他这么早?  于岚本来以为这个时间至少可以等他半个小时的。这货竟然超出预料的比她还早!再仔细看看,真的是闵哲阿!  与于岚脑袋上突然亮起个灯泡。然后她背着书包闭上眼睛,仿佛下了什么重大决定似的,猛地向闵哲的方向冲去。  哒!两人撞到一起,于岚因为重力向后倒,闵哲也因为被撞向后倒。  没错,这就是于岚的“妙计”,可以因为“赔罪”请男神吃饭了哈哈!  当闵哲抬起头:“咦?怎么是你?”  “怎么不是我。”于岚假装痛到,“阿好痛!"  “噢对不起撞到你了!”闵哲挠挠头,面色歉意。  纳尼?!不该是我说sorry吗?  “要不我请你吃早饭吧,就当赔罪!”闵哲笑着对于岚说。然后他站起身,向坐在地上的于岚伸出手。  于岚当即石化。纳尼!不该是我请你吃饭吗?!  于岚很机械的接过手,脑袋竟然不争气的短路了。真是计划之外!男神你脑袋里都装了些什么!  3.原来男神你也是个奇葩  于岚想,男神家世好,早餐应该很高档。可是当闵哲带她去了一家麻辣烫的时候,玉兰心里立刻无语。  麻辣烫这种东西,乃是贫民百姓打压急用的小吃,很少用来当早饭,更别说闵哲这种大少爷!  于岚嚼着麻辣烫,偷瞄对面的闵哲。心里腹诽,原来男神你也是个奇葩。  感受到对面女生的目光:“怎么?不好吃?”  “你一个男神,在这里吃这个好损形象呃。”于岚发挥它的吐槽技能。  “哈——”闵哲突然勾起一个电死人不偿命的笑,“那你要帮我保密哦——”  “切——”于岚给了他一个大白眼。  “你可帮别人递了好多给我的情书了。”闵哲突然放低声音,“再说了,这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  于岚心跳骤然加速,不再说话,低头吃着。对面的男神微微一笑,继续吃着。  经过上次的事情,于岚除了去送信,见到闵哲的次数也多了起来,早上可以在小区门口遇见,中午可以在食堂遇见,就连晚上散步都能遇见。  于岚心中略有些莫名其妙,她回家后对着镜子从头到脚审视了一边自己。  嗯,确实有够糟糕的,五官挺普通的,身材也不怎么好,穿着品味烂透了。她完全不认为以男神的欣赏水平会看上她这个土包子,所以她决定要找闵哲问个清楚。  于是于岚在自习室又一次遇见闵哲的时候,开口了:“最近老是遇到你。”  “啊,是,好巧。”闵哲装傻ing。  于岚见他这副无赖相,立刻摆出一副“有什么快说姐早就看出来”的样子:“还真是‘巧’呢!”  “阿是啊,呵呵。”闵哲干笑两声。  “快说吧,姐早就看出来了。不是不有什么阴谋!”于岚鄙视了他一脸。  闵哲一脸惊恐,一语惊人:“一般女生不都该是‘你是不是看上我’的反应吗?”  “去死!”迎接他的是预览的大白眼,“少废话,快说什么事!”  “好吧。”闵哲摊了摊手,“既然被你看出来了那我就明说,我看上你们那个班的班花珂珂,你是她的室友,我当然要搞好关系了!”  于岚一副“男神你好伤我心”的样子:“看上我们老大了呀。”  闵哲对“老大”一词略感不解。于岚看他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给了他个白眼,做起解释。  听完于岚的解释,闵哲恍然大悟:“果然奇葩!”  于岚只好吐槽:“你也很奇葩!”  
    4.别再做这种事了  自从上次男神透露他看上珂珂,于岚就经常跟珂珂提醒。珂珂再三吐槽于岚无魅力和保证绝对不会喜欢上闵哲,珂珂已经强调数次自己是中国好老大世界好闺蜜,“丧尽天良”的事情她做不来,于岚才放心。  而后于岚就开始像唐僧念紧箍咒一样,时刻在闵哲耳边说着“珂珂老大看不上你看不上你——”  闵哲和于岚确实混熟了,但因为于岚乃奇葩之人,不像一般女生一样见到男神就羞涩,这位倒是更加活力无限了。现在闵哲和玉兰的关系正迅速往超级损友的方向发展。为此闵哲还专门为自己和于岚取了一对损友名,于岚听后大加赞赏。闵哲说以后自己叫卧小槽,于岚叫尼小玛!这俩人的友谊纯洁的像张白纸似的。之前也有一次闵哲带于岚去他的初中同学会,闵哲以前的同学打趣道:“我怎么看她好像喜欢你。”正好也能让闵哲和于岚都能听见的音量,于岚偷偷红了脸,心下有些慌,但闵哲只是笑着解释:“说什么呢!这是我哥们!”  这次于岚拿着六封信,远远地看见闵哲,快步跟上去:“卧小槽,等等我!”  闵哲一下子停下脚步回过头来。于岚一个没刹住,一个踉跄撞倒他怀里。当于岚抬起头,一下子推开他,咳了两声递上信:“喏,信。”  闵哲没去接,他突然说:“于岚,别再做这种事了。”  当闵哲称呼她“于岚”而不是“尼小玛”的时候,说明了这厮生气了。  于岚对他的生气莫名其妙:“这种事是哪种事,我只是在执行我的‘工作’而已!”说完一把将信塞给闵哲,转身就走。  闵哲手拿着信垂着头,一封也没拆,又堆在书桌里。  当天晚上于岚散步时又看见闵哲:“喂,信,看了吗。”  闵哲心下疑惑,以前她从来不问他看过信没有,今天是怎么回事?“哦,嗯。”闵哲只是草草敷衍了一下,其实每封信他虽然都保存,却一封没拆一封没看。  “哦。”于岚淡淡回应,“那你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阿?哦,说什么?”闵哲问她。  于岚眼里顿时黯淡了下来:“没什么。”  两人陷入沉默。  5.为什么这么多天不理我  刚到学期末,闵哲就很少再见到于岚了,她连信都不送了。他开始只以为是她在发狠复习而已。可是当闵哲发现于岚对她视而不见他才终于发现了什么。闵哲似乎发现,自己好像习惯了有某人在身边唠叨、吐槽似的。闵哲去了学校图书室找她,既然在复习,那一定会在那里!  进到图书室,环视了一圈,果然在这里!她认真的翻着书。果然是在认真复习吗?  闵哲走过去,她依然没发觉,闵哲却看清了她手中的书:“咱们的学霸不好好复习却在这里看《聊斋》?”  于岚终于注意到他:“我们彼此彼此。”说完又埋头看着手中的《聊斋》。  从前的她一定会好好吐槽他一笔,为何今天反应这么冷静?闵哲对她的反应不解:“你不该是这种反应的。”  “那我该是什么反应。”于岚头也不抬。  闵哲对这个问题并不深究,抢过她手中的书:“女孩子家家看这个晚上会做噩梦的!”  于岚不去理他,连以前的大白眼都不甩给他一个,又起身去书架上又拿了一本。闵哲看着她拿下来的那本书的封面——《世界著名杀人案》。闵哲扶额,怎么她变得这么冷淡了?心下疑惑,却不多话。他只是坐在于岚旁边,翻开了从她手里抢来的《聊斋》。  这天下午闵哲心不在焉地看着书,时不时瞟向于岚。这厮只是静静地看着书而已。感觉气氛好怪!闵哲只觉得。  转眼已到黄昏,于岚将书放回书架,闵哲才反应过来该走了。  他跟着于岚,问了许久没有问出口的话:“为什么这么多天不理我?”  “没有,你想多了。”于岚还是一副淡淡的样子。  “真的是我想多了?”闵哲提高了尾音。  “嗯。”于岚从嘴里发出一个音节,仿佛真就是那么回事一样。  6.你那封信我看到了  试考完了暑假一放,于岚就真的再没主动联系过闵哲,闵哲叫她出去玩她也说有事阿好忙阿不去。  正咬着笔对着一份报告书干瞪眼,就接到了一个电话,他以为是于岚,立马接起电话:“尼小玛你终于舍得给我打电话了阿!”  “呃,我不是于岚。”声音略略有些耳熟但绝对不是于岚没错。  “你是?”闵哲虽然有些失望不是于岚,但还是问了。  “我是珂珂,岚有样东西让我交给你。我在你家楼下。”  “马上。”  挂掉电话,闵哲下了楼,看见珂珂那张漂亮得出奇的脸,竟然完全没感觉  珂珂将一个本子递给闵哲:“这是岚的亲笔,你好好看看。”  回去之后闵哲翻开那本子,原来是于岚的日记本。  5月2日终于,我的计划成功了,跟他的关系越来越好了。  5月5****真的很笨,取的名字那么难听。  5月9****带我去了同学聚会,他同学都看出来了他怎么没看出来。  5月20日今天我拿了六封信,其中还有一封是我写的,选在今天这个日子他也应该知道是为什么,我还专门问他看了没有。  5月30日决定了,既然这样我就远离他的世界……  里面全部是关于闵哲的,5月20号的那排文字看了之后,他立刻冲向书桌。满满的一堆信,他翻了半天才找到于岚的那封:  很奇怪对不对,可是确实如此,我都觉得不可思议。我竟然喜欢大众男神!真的很不科学!那个……我马上转学了,抱歉没第一时间告诉你。如果我们能在一起那就来找我说在一起吧。或许你会将信扔掉,你一定认为我们是朋友就不会有分开的理由……  读完这封信,闵哲才明白于岚那几天的反常。他忍不住爆了粗口:“八嘎!”然后掏出手机按下一串熟悉的数字。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这家伙竟然连电话都不接!”闵哲又好气又好笑,反正也不远,闵哲往于岚家的方向跑去。  闵哲敲了敲于岚家的门,门开了。没错,是于岚,他看到闵哲明显愣了一下,然后恢复冷静:“干嘛。”  闵哲看见她的反应,笑了:“如果不装逼,我们还是小伙伴。”  “谁稀罕和你做小伙伴。”于岚的样子真是认真。  “是是,不做小伙伴”闵哲笑得很阴险,“你那封信我看到了。”  “什么信?”于岚没反应过来,“哦,阿!你看到了!”  “嗯,所以阿,不做小伙伴我们在一起吧!”闵哲点头微笑嗯。  尾声.  “你不是觉得做朋友才不会有分开的理由吗?”于岚终于绽开微笑。  “不,只是你这么觉得而已,我可没说哦!”闵哲笑得无赖。  “做你女朋友会过期的!”于岚故意为难他。  “那你就续费嘛!”闵哲真没被难住。  开学之后,于岚只是转了个班,赚到了闵哲所在的班级。  迟到了好久的爱情终于开花。真好,兜兜转转这么久,结局还是和你在一起。  ————Theend  
    一、初见时你的样子  “我已经给你安排好了订婚对象了,你只要好好等着结婚就好了。”  莫千桦,这个名字早在两年前就红透了A城的半边天,商业界不人不知无人不晓其本事。据说是那个被称为“豪门”的莫家的末子,不知为何突然间被莫家扫地出门,后来又不知怎么的,突然间在商业界开始混的风生水起,仅仅一年就将A城的经济带领了起来,还专抢莫家的单子。  当然,这只是传说的版本。事实上,莫千桦是莫家的私生子,为了不玷污莫家的名声所以才被赶了出来,连同他拿可怜的母亲也被莫家赶尽杀绝。  但是一个星期前,他那将他逐出家门的父亲找到他,提出要让他回到莫家的要求。亲情是假,但是那流淌在身体里的同一种血液却是真实的存在着的,纵使他想要向莫家复仇,奈何父亲这几年身体不景气,好歹也是被自己称为父亲的人,怎么下得去那狠手?而且父亲这次来找他,是搬出了爷爷这尊大佛的。父亲说爷爷很想念他。  刚到莫家的时候就是爷爷对他最好了,不管是谁欺负他还是谩骂他,爷爷总是护着他。但是自己出了莫家之后也从来没有回去探望过爷爷,说到底还是自己不孝。算了,既然父亲亲自请他回去,他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可是这个父亲刚刚把他才带回来那么几天,就直接告诉他,他已经给他安排了一个要跟他走过一生的女人。这件事情莫千桦怎么也不可能会同意。  “我不同意。”他只是给自己的父亲冷冷丢下四个字,然后转身扬长而去。从小就从来没有施以他关心的父亲,现在居然给自己找好了配偶,准备要利用自己给莫家壮大家业吗?他莫千桦还没有伟大到白白给这个家贡献什么东西。  他莫千桦是很强势的人,怎么可能会乖乖听话娶一个自己根本连面都没有见过的人?  晚上是莫家给他安排的晚宴,他站在偌大的会场之中,优雅得拖着盛着小半杯红酒的高脚杯,贵族风范十足的样子让每一个来宾来了都看得出来他是从小受过良好教育的。一个接一个业界的精英总裁董事过来给他打招呼,他也是彬彬有礼地回答,毫不给莫家掉一点面子。  “王总说笑了,以后也是好好合作啊。”他的官方语言说起来完全就是一种官方的应酬语气,却让听的人听起来很舒服,不温不火,却又带着淡淡的疏离。  “莫总也是,年轻有为啊。”两个人打着哈哈。  二、你闻花的样子  莫千桦突然注意到自己的一点钟方向,一个黑色休闲装牛仔短裤的女人。至于这个女人为什么会吸引到莫千桦的目光。这个会场里面无一不是商业界的巨子莫家的熟人还有各大豪门的人,穿着个个都是正装,再观望一下着会场里面的其他女人,哪个不是穿着性感晚礼服长发盘起的社交名媛,却独独就她一个人是这一身休闲装,再这样的会场里面总是会显得多么突兀的。  王总见莫千桦的目光好像有点出神,顺势就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看见那个女人之后恍然大悟:“那是叶家的独女,叶家宠得很。莫总不是看上人家小姑娘了吧?”|  叶家在A城什么地位,莫千桦当然知道,和莫家的经济交往颇深,财产庞大,黑白通吃。只是他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叶家居然有一个独女。  “王总说笑了。”他回过头来看着王总略微有些发福的样子,轻轻笑道。  听着莫千桦这没有一点点波澜的声音,王总也没有心思继续说笑着。  莫千桦却瞥见这个女人瞟了他一眼,轻哧一声然后转身开门走出会场。那动作跟他莫千桦当时听到父亲说给他订婚的消息之后转身而去的动作多么如出一辙。而她瞟过他时眼底的不屑却挑起了莫千桦的好奇心。  莫千桦突然就对这个女人来了兴趣。  三两句话搞定了王总,他也抛下了这个为他而开的晚宴,直接走出门。  寻着某个身影,莫千桦左顾右盼的。这时候天差不多都黑了,漫天的星星和一轮弯月挂在天上。莫千桦有夜盲症,幸好因为今天月色正好,莫千桦还不至于什么也看不见了。  忽地,他就看见了她。  她轻轻靠近面前的一丛玫瑰,鲜红的玫瑰刚刚开放,这时候正是它最美的时候。她俯下身鼻子深吸一口气,轻轻品味着玫瑰的芳香,然后轻轻勾起唇角。  莫千桦居然有生以来第一次看一个女人看呆了,居然连自己心脏不规则的跳动都没有感受到。  想象一下,月光下一个姣好的女人俯下身感受着花朵的沁香勾起嘴角。饶是莫千桦这个从没有认真接触过一个女人的男人都看呆了。他向来是因为工作关系去接触一个个不同的女人,长期应酬也练就了一双抵抗力极强的双眼,没想到这个女人,居然有那种能让他心跳错乱的本事。  她半天才注意到他,然后收回笑容,明明长得比他矮了半个头,却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他开口:“喂,你来干什么。”  桀骜。  这是莫千桦听到她的声音之后对她的第一印象,语气中的傲气像是与生俱来,从她嘴里显出一种很自然的感觉。但他仅仅是愣了一秒钟,然后不紧不慢地回答:“散心。”  叶雨欣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她以为他会直接爽快地回答他是跟着她来的。刚刚见到这个父亲为他安排的未婚夫之前,还以为这也是个贪图享乐的纨绔子弟,因为刚刚从美国回来,还没有继续了解现在A城的状况,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没有听说过莫千桦这个名声响亮的名字了。  冷静,处变不惊。  这是叶雨欣对莫千桦的第一印象。  “哦,那没事我就先走了。”叶雨欣甩甩手,本来她今天就只是来看看父亲到底给她物色了什么好人选,反正她看着也是不大满意,索性就想回家了。  “等等。”莫千桦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脑袋一热,等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两个字已经脱口而出。  然后迎上来的是叶雨欣疑惑的眼神,其中还带着点点不屑之色。  “没什么。”莫千桦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言挽留,几乎是不假思索。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叫做爱情,在他的世界里面,爱情就是残酷的。就好比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后来就是落了个一方先走的下场。而另一方,却根本没有什么在意的。而他,就是这场残酷爱情结下的苦果,承受着来自上一辈人所带来的业障。  等到他已经对这叶雨欣的背影愣了不知道多久之后,他才猛然想起,其实他还没有问她她的名字。算了,既然是晚宴里面会出现的人,那么以后怎么也会见面的吧。  
    三、只是没有了你而已  回到会场,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但是会场里面依旧是热闹,根本看不出来少了一个人或是多了一个人。莫父一见到莫千桦就急急忙忙跑过来。  “你过来,我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口中满是焦急和担心,折让莫千桦也不由得在担心着到底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你外公……他……”  他大概是猜到了怎么回事了,可是他不敢继续想下去了,他怕自己想的就是真的。可是他的眉头在看着父亲缓缓地下去的脑袋和焦急的面孔时,终于拧成一结:“爸你快说啊,外公他到底怎么了。”就算是在这个时候,他也习惯了保持着他的一点冷静,但那也仅仅是保持着一点冷静的成分。  “你爷爷大势将去……千桦!你去哪!”  莫父的话还没说完,莫千桦就急匆匆跑去外公的卧室,蹬蹬蹬的步子不停歇,气都来不及喘的就马不停蹄跑走。这时候他除了担心,什么都不能做。他想起其实自己从回到莫家开始也没有时间去看一看外公,依旧还是只能自责自己不孝,不能让外公享福了。  外公奄奄一息的样子就在莫千桦推门而入的时候印入眼帘。  “爷爷!”  莫老爷子本也是个老当益壮的,但是近几年好像都有些身体不好呢,终于是在一天前,第七次低血糖倒了下去,活了快要差不多一个世纪的人了,终于就要把自己的生命给交出去了。  “千桦啊……外公以后就不能看到你娶妻生子了呢……”  “千桦……最后外公还有一个愿望……”  “叶家的小姐不错……爷爷想让你娶她呢……”爷爷伸出粗糙的双手握住莫千桦的左手。莫千桦能够清楚地感觉到爷爷双手上的老茧,跟自己的手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莫千桦也是个二十五岁的大人了,哭鼻子这种事情男子汉才不会做呢!  切,不就是爷爷马上就要不在了吗……  爷爷……马上就要不在了……  然后是外公垂下的他的大手,脸上挂着的是笑容,像是完成了什么东西似的,终于能够心满意足离开了人世。  爷爷的葬礼,莫千桦全程都是面无表情过去的。母亲走了,这个人,这个最爱他的人,终于也走了。  看着墙上巨大的灰色照片,是年轻时候的爷爷。  照片是年轻的那又怎么样呢,人都已经不在了。  叶雨欣一身黑色短裙,昨晚她回家才听说了莫千桦这个响亮的名字。她就在他后面静静地看着。她就这样一直一直注视着他的眸子,那是怎样一双眼眸啊,虽然这个人得到了声誉和身份,可是眼眸中,却什么都还没有映出来呢,深知其中带有一种更深更深沉入深海一般的绝望。  莫千桦,你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她向来不可一世桀骜不驯,从来只有男人对她献殷勤,她回应他们的除了冷眼和无视,其他什么都不会有。  令莫父奇怪的是,莫老爷子去了之后,莫千桦却同意了和这个叶家的小姐结婚。  当然同意,那是爷爷的愿望,不管是什么样的愿望我都会替他实现。  叶家的小姐,是不是……听起来有点熟悉呢?  四、他是将来要娶我的人  莫千桦嘴上是说着接受了订婚,但是莫父安排他们见面的时候莫千桦依旧还是有些不自然的。毕竟这个女人,他从一开始听说的时候就没有产生过好感。  但是当莫千桦看到她的时候,着实是愣了。  怎么是她!  叶雨欣感受着莫千桦惊异的目光,步伐轻快地走进来。她早就知道莫千桦就是她未婚夫可是莫千桦却不知道她是谁。  莫千桦自动忽略了莫父的介绍叶雨欣的话,只是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她。那天晚上光线昏暗莫千桦始终是看不清楚,今天仔细看着,才发现其实她长得其实很好看,就是不擅长打扮,头发就这么随意地披散着,不施粉黛,也没有耳洞,甚至连饰品都没有戴。这样的女人他以前只见过一个,就是他的母亲。  只可惜,已经不在了。  现在他又见到了一个,正是之前让他心神荡漾的那个女人,这个女人,将来就要成为他的妻子。  叶雨欣不是讨厌莫千桦,是不喜欢这么一直被人盯着,以前的时候一直这样被人这样盯着不一样没事吗。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明天就是你们的订婚典礼。”  莫千桦然后就听见父亲的这句话。  “不行!”这句话的来源是从两个人的口中。  莫千桦和叶雨欣两人就尴尬地望过对方一眼然后不再说话。居然这么有默契,看起来确实很配啊。  “不行?那你们觉得?”莫父听见这两人同时出口,突然间就来了劲,笑了起来。明明是鲜少交谈,没想到这默契确却是油然而生。  “要不然……下个月十三号吧。”莫父仔细想了想,其实也不用这么着急呃,“千桦的生日我记得就是在七月十三号的吧。”  莫千桦不可思议的望着父亲,自己的生日是七月十三号没错,可是这个从来额米有关心过自己的父亲居然会知道?他自己都快要忘掉了!  莫千桦茫然地点点头。  叶雨欣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竟然也会点头,但是她确实点头了。本来今天的目的是想要给莫家说明自己不同意这桩婚事的。但是不知为什么,自己居然鬼使神差的点头了!早知道两家只是政治联姻而已,她也没有奢望再这样的家庭出生会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况且,她根本就没有喜欢过别人。  算了,答应了就答应了吧,嫁给谁不是嫁,或许别人还不一定有他好呢。  “然后剩下的时间就留给你们了,我先走了。”莫父起身走出大厅。  而后就是久久的尴尬,两个人见过面没错,但是马上就要成为世界上最亲密的关系,任谁都会不好意思的吧?更何况,这两个人,都不曾爱过。  “喂。”莫千桦怎么说是个男人,让女人先开口总是不好的,“出去玩玩?”  叶雨欣就仅仅是点了点头。  “对了,还没有问你叫什么。”莫千桦看着走在自己身旁的较小女人,不管是展大哥多么娇小,那股气势却怎么也掩饰不住,浑身散发着一种高贵的气质,靠近了还有一种淡淡芳香。  “你刚才真的是没有听你爸说话啊,他都给你介绍过了。”叶雨欣无奈摊摊手,“我叫叶雨欣。”  叶雨欣,挺大众化的名字的,但是放在她身上却总是显出一种特殊的独一无二,没错,所有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东西只要是在她这里,总是会变的特殊。  包括冷漠如斯的莫千桦。  
    五、我不喜欢甜的  “带我出来玩那到底去哪玩啊。”叶雨欣百无聊赖地走在莫千桦身旁,踢着地上的小石子问道。  莫千桦想了想:“你们女生喜欢什么地方?”  “游乐园?”  当莫千桦看到叶雨欣口中的“游乐园”的时候,顿时有一种敬佩的感觉。这种只有云霄飞车过山车海盗船蹦极等惊险运动的地方,也算是“游乐园”吧啊?  他小时候只是和母亲来过一次而已,或许是时隔多年,现在大抵都忘掉了,只能模糊记得哪里被叫做是“游乐园”的赌坊带了他童年时代最最深切的快乐。  “那个!那个啊!”叶雨欣一进到这里就像个小孩子般乱窜,好像开心得不得了,然后她一手扯着莫千桦的袖子一手指着过山车的车道兴奋地叫道。  好吧,去吧。  莫千桦是带着赴死的心情去的,这种东西他从来没玩过啊谁知道会不会就这样死在这上面谁来给我收尸啊。而且光是看着就令人毛骨悚然,听听坐在上面的人惨叫的多么恐怖。莫千桦有点抗拒这些东西,但是却一把被叶雨欣拖走。  “男子汉大丈夫有何不敢!”  切……谁不敢了……我只是没准备好而已!  一圈下来,也就叶雨欣玩得嗨,莫千桦这个大总裁在这种时候居然只有面色苍白的看着兴奋不已的叶雨欣的份。  “喂……你没事吧。这点程度就不行了啊?”叶雨欣看着扶着墙的莫千桦,实在是没有想到这个家伙居然玩这些完全不行?!  “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啊那么厉害。”莫千桦是真的承受不住了,他终于后悔要和叶雨欣来游乐园了。  “去咖啡厅坐坐?”  “走。”  这里的咖啡厅叫做“时光”,也于心就是喜欢这家咖啡厅的名字。时光易老,留你不走,时光走的多快,但是我知道,你不会走。  服务生笑脸迎人,问着他们需要什么。  “伊斯特浓,不加糖不加奶精。”莫千桦就这样连菜单都没有看一眼的。  “喂,喝这么纯的咖啡不伤身体才怪呢。”叶雨欣直接就反驳,然后她转头对着服务生,“伊斯特浓就算了,两杯卡布奇诺。”  咖啡伤不伤身体莫千桦不知道,但是他知道能够为他身体着想的人,少之甚少。  卡布奇诺端上来,叶雨欣端起咖啡轻轻抿了一口。“你尝尝啊,味道不错的。”  “我不喜欢喝甜的。”这句话就这么从莫千桦的口中幽幽的飘了出来,带着一种沉沉的空洞之感。叶雨欣突然有点茫然,却又听见他说,“偶尔换换口味其实还是挺不错的。”然后他端起面前的咖啡一饮而尽。  “不用……不用喝这么急的。”  其实我没有说过,小时候我也喜欢带着天天味道的东西,放进嘴里味道就像是幸福一样。但是妈妈不在了,幸福没有了,甜甜的东西从此开始变得不再甜了,苦的东西却依旧是苦的。  可是今天,他突然间再次感受到这种幸福,甜甜的,沁入心脾。  六、玫瑰代表爱情  叶雨欣不了解莫千桦,莫千桦也不了解叶雨欣,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什么东西牵引着、牵引着,让这两个人想要了解对方。  两个人一直玩到天阳落下去,空气中的热气突然有点降下去了,叶雨欣打了个寒颤。莫千桦的动作不娴熟,以为她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外套披在一个女人身上过。今天他做了许多他不曾做过的事情,全部都是和身旁的这个女人。  路灯下的街道有点昏暗,但是莫千桦和叶雨欣依旧很清楚的看见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女孩挎着小花篮向他们跑了过来。  稚嫩的脸上大大的晶莹的眼睛澄澈无比,莫千桦已经不记得自己已经多久再没有拥有过这样澄澈的双眼了。  叶雨欣突然蹲下身摸摸小女孩的脑袋:“小姑娘是出来玩的吗?”  女孩摇了摇挎在自己手臂上的小花篮,让叶雨欣看到里面里面的几束不同的花:“妈妈病了,我来给妈妈啊赚医药费哒。”  女孩的声音很稚嫩,说起这件事情也没什么伤心的因素,看得出来,她很乐观。  莫千桦看着花篮里的玫瑰,突然想起那天晚上她闻花的样子,弯下身拿起女孩花篮钟的那束其实本也有些枯掉的玫瑰,然后从上衣口袋里面掏出三百块钱:“小妹妹,这束花我买了,一共三朵给你三张。”  叶雨欣看着莫千桦的动作,当即就愣了。不是说这个人很冷血的吗?怎么可能会帮助小孩子?  小女孩眼角带笑很兴奋的结果莫千桦手中的三张红票子。  莫千桦看着手中的玫瑰,一束,三朵,有些枯了,却看起来那么美。刺是剃掉了的,莫千桦就直接递到叶雨欣面前。  “喏,拿着吧。”  叶雨欣疑惑的看着他,敢情他是那花来讨好她的啊。  女孩在一旁看着,突然开口:“我妈妈说,玫瑰代表爱情哦。”然后俏皮一笑,迅速跑开,走的时候还不忘多说一声谢谢。  叶雨欣站起来接过他手中的玫瑰,刚才那个孩子说,玫瑰代表爱情。  城市里的黑暗越发明显,大楼公寓里房间的灯光一盏盏的熄掉,莫千桦吧叶雨欣送到叶家门口,以为没有开车,也不是很远,两人索性就散步到这里。  “嗯,你回去吧,今天很开心。”她抱着怀里的玫瑰跟他道着谢,眸子里映出来和刚才那孩子一样的澄澈。他的身影就消失在了叶家大门关闭的那一瞬间。  他好好审视了一下她的家。三层的别墅,占地面积够宽,和他家的房子一样。只是不知道,住在里面的人,在这么大的空间里面,是不是很冷清。  看着别墅里面的灯熄掉,莫千桦才终于掉转头回公司,玩了一天不知道到底堆了多少工作呢。  叶雨欣拿起床头的合照,自己回国了,父母却经常出国,一个月连两个人相聚的机会都不多见,三个人的相聚,已经不知道少年没有过了。但是她知道,婚礼,他们一定都回来。爸妈,相信我吧,这个人我找对了。  莫千桦揉揉发胀的太阳穴,看着弄了三个小时才弄完的单子,终于离开公司回到莫家。真是的工作这么多以后要怎么办呢,很少有时间去陪那个丫头出去玩呢。该死为什么会想到要陪她出去玩。  他们是从来没有爱过没错,但是在这一刻,有什么东西,要强行把这两个字的心脏,绑在一起。  
    七、第一次,有个人,能这么真心对我好  接到她的电话,是在凌晨的两点半。听着电话里虚弱急促的声音突然挂断之后就再也连接不上他就立刻放下手中的文件飞奔过去。最后在巷子口找到她的时候看着她被一大帮人拳打脚踢他就跑了上去一个拳头抡在一个男人脸上打得那男人蹲在地上站不起来。他从小练跆拳道打架也是能手,这几个小混混根本不在话下。  三两下将这几个人打跑,莫千桦看着蹲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叶雨欣,再次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这是他第二次给她披上自己的衣服,动作一如上次一样的不娴熟,但是,却给了叶雨欣从未有过的温暖。  她脸上是斑斑血迹,嘴角还有已干涸的鲜红,他将她抱回自己的公寓,途中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这栋公寓比较简陋,小时候母亲租的房子,自从自己在商业街有了名气之后他就买下了这栋公寓。他现在就是这里的户主。  说是黄她是没有怎么受伤的,她的指甲就把对方的脸划得不成样子。唉,电话这东西啊,模糊的东西太多了。  “他们是谁,干嘛打你?”莫千桦将跌打药放在茶几上,然后望着叶雨欣。  她不想说,那其实是她在黑社会上的朋友,最近因为自己没有给他们钱了所以专门找上门来的。叶家本来就是黑白通吃的家族,叶雨欣会有这样的朋友也是很正常的,幸好他们只是要钱而已。  她最后还是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但是她对他说,谢谢你。她从不对谁言谢,即使是陪伴自己多年的父母,但是他这次,是很真心地跟他说谢谢。  第一次,有个人,能这么真心对我好。  她哭了,是真的哭了。他不知道如何在这时候止住她的眼泪,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么女人在自己面前哭过的。世人都说女人的泪是男人的软肋,莫千桦现在信了。他手忙脚乱给她递纸巾,却怎么也没有办法让她停住流泪。  她哭,不是因为伤心,是因为她感动这个男人会对她这么好。  她突然间拥抱他,凑在他耳边说。  “莫千桦,我们在一起吧。”  温热的眼泪落到他身上,他拍拍她的肩膀。  “我们本来就在一起。”  “我说的是,,真正的在一起。”  他有些不懂她的意思,但是却下意识点了点头。他放开她,抬手看了一眼表。  4:32.  没想到已经这么晚了,莫千桦给她盖好被子,给她道了一句晚安,然后走出房间关上房门坐在沙发上。一夜无眠,莫千桦知道这个女人桀骜、高贵,但是他不知道她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她也会哭会心痛很脆弱。  跟她不见面也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转眼间他们的订婚典礼就已经近在咫尺。莫家叶家的联姻备受瞩目,各大电视台还有商业巨甲都会齐聚。在那么多人面前,他当然是要她做他最美的新娘,让她光鲜靓丽的站在世人面前。  所以,在一起吧。像玫瑰一样我们在一起吧,像幸福一样我们在一起吧,像爱情一样我们在一起吧。  八、你穿婚纱的样子  他坐在长沙发上看着杂志,然后她拉开帘子走出来,立马就吸引了他的目光。他再次看她看着看着就看呆了。都说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是在她结婚的时候,莫千桦觉得,这句话说的也是没错。  她穿着白婚纱真的是漂亮,本来人就长得漂亮,婚纱的洁白起到的只是衬托作用,却也是最完美的衬托。  这件顶级婚纱是英国著名设计师的杰作,具体名字叫什么莫千桦也忘了,小时候英语就不好,更何况还是这么一长串的英文。  但是不得不说,这件婚纱真的是太巧夺天工,可是莫千桦的目光似乎不是在婚纱上。就连叶雨欣都被盯得不好意思。  订婚就在明天,今天就是提前准备一下下。  他不曾说出口夸赞她漂亮的话,但是就算他不说,她也知道他对她的意思。  辗转昼夜,直到晨曦再次洒落大地,今天是属于他们的。  订婚会场在这里最浪漫的皇家婚礼会场,神父是专门从英国请过来的,还有挪威过来的音响师和顶级乐队。当然,这只是题外话,他只是,想要给他一个,绝对不会有遗憾的订婚。而已。  今天,仅仅是订婚而已,若是结婚,那又是如何的盛况!  在他们将手中的戒指交换的那一刻,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未婚夫和未婚妻的关系。  和一个人站在天台上看着满天的星斗,准备要相守一生,承诺一世。这算不算爱情?他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支玫瑰,递到她手里。  玫瑰是爱情之花,代表的是纯正美好的爱情,饶是两个初次经历爱情这样东西的人啊,终于体会到爱情,其实,能够和幸福画上等号的东西,甜甜苦苦交织在一起,就像是咖啡一样,苦涩而又甜蜜。  订婚过后的三个月就是他们结婚的日子,就是他们真正变成世界上最亲密的关系的日子。就是他们,真正要在一起的日子。  她掏出耳机带上MP3,给了一个耳机给莫千桦,他会意地带上。这首歌似乎是在浅唱忧伤,又似乎是在歌颂爱情,虽然说听不出来个所以然,但是莫千桦莫名的觉得这首歌很好听。  “叶雨欣,我们结婚吧。”他看着她的侧脸,站在天台上感受着夜风,听着耳机里的女声。  “我们本来就订婚了,结婚也是迟早的事。”  我们都仰望着同一片天空/其实啊,好想陪在你身边/咽下一口叹息,胸口隐隐作痛……  “我说的是,真正的结婚。”  试着相信吧,能够跨越命运/为了紧握我们的未来/不论怎样的夜晚,都将记忆紧拥入怀……  我说的是,真正的在一起。  耳中的歌声和记忆中的声音交织混合分不清楚。叶雨欣反应过来的时候,终于笑着回答。  “好啊。”  早晨来临之前/还能展露笑容的吧/我心约定,必有携手的明日……  九、因为是你,所以深爱  “欣欣!婚车到了!”伴娘催促的声音一直在叶雨欣耳边叫啊叫的。  “我知道了!”叶雨欣穿好高跟鞋。  突然一只大手从背后抓住了她,叶雨欣心下一惊,回头一看。  什么呀,这家伙。咦!不对!莫千桦怎么在这里!  莫千桦拉着叶雨欣,笑得邪魅:“雨欣,一起……”  逃婚吧。  哎哎哎哎哎!逃婚!  沙滩的感觉比那种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婚礼会场要好得多了,听着海潮看着夕阳,比在教堂里面听着嘈杂的人群无聊的恭维虚假的阿谀奉承好得多了。  “之前不是不想和我结婚吗,怎么同意了?”叶雨欣拢了拢头发,顶级的婚纱因为跑到这里被弄得皱皱的,却依旧是美得不可方物。  “因为是你,所以深爱。”他只是回答八个字而已,但是这八个字,也足够了。  早晨来临之前/还能展露笑容的吧/我心约定,必有携手的明日……  
    一、她们青春的始末  莫歆和莫清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打从娘胎里,本来就是百年好闺蜜的两位妈妈就给她们说好了,要是生的一男一女那就给他们订个什么娃娃亲,可惜两个孩子出生之后居然都是娇滴滴的妹子。  因为她们的爸爸都姓莫,索性也就直接给他们娶了一对双胞胎的名字。于是她们就在时常的吵架打架中度过了她们的童年。莫歆还记得莫清小时候特别娇小,每次被自己欺负之后都会特别没出息地去给妈妈说,她就经常那这事情去调侃莫清。  莫清比莫歆小,整整的小了二十三天,莫清却不愿意叫她姐,从来都是“莫歆莫歆”地直呼大名。  莫歆比莫清漂亮,而且是漂亮很多。莫歆从小就是男生们“围堵”的对象,女神的称呼美名远扬。而莫清却是长得一般般的,说不上漂亮,皮肤也是比较黑的,而且自从步入青春期之后,脸上的痘痘就特别不给面子地冒出来了,弄得本来就不好看的莫清变得丑了起来。好在每次她被男生说成是丑八怪的时候,总有莫歆来护着她,莫歆总是把说了莫清的男孩子们说得根本无法还嘴。  可是两天前,居然传出了这两姐妹绝交了!怎么可能!这一对堪称影子连体双胞胎的两姐妹居然绝交了?!  原因……  原因是因为一个男的。  此人名为南司,是惊艳了莫歆莫清的整个青春的那个人。  南司,此高中的风云人物,被全校学子们誉为大众三百六十一度无死角男神。除了性格比较恶劣之外,成绩比较差之外,什么都不会之外……好吧我承认其实他除了长得好看之外没有一点好的。但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光是长得帅就足以在这个地方受到异性的青睐。当然,吸引到的也就是那些花痴了。  莫歆和莫清从来没有说过自己不是花痴。好吧她们在遇到南司之前确实是一直都这么说。  没错,渊源从一场篮球赛开始。  很多女生都喜欢会打篮球的男生,这个学校里的女生几乎都这样。当然,是因为南司是校篮球队的前锋。  小说里面的强者是所到之处寸草不生,而南司所到之处尖叫连连,特别是打篮球的时候,总是有一大批女生在球场旁边喊着“男神加油”“男神爱你”什么的。  莫歆和莫清就是在看见篮球场上南司的飒爽英姿之后,两颗玻璃一般的少女心啊那个萌动得,都快要蹦出来了。  莫清比莫歆有才华,莫清的写作水平是很高的。但是没办法,再好的才华也比不上一张漂亮的脸蛋。于是乎,莫清在莫歆的光芒下活了十多年,也养成了莫清喜欢沉默缄口不言的个性。  二、初见时  “清清你看啊,那个男的!”莫歆兴奋地扯着莫清的袖子,目光闪耀地定格在了篮球场上的一个身影之上。  莫清顺着莫歆的目光看过去,南司正好投进去一个三分球,全场都在为他欢呼着。  莫清望着南司的侧脸,居然就这样心跳骤然加速,抱在手中的《微表情心理学》就在她看着他发呆的同时,从手里滑落。  嗒。  微风拂过翻动书页,莫家的两个妹子居然还一直盯着南司,眼睛都不想眨了。  一直到裁判吹哨比赛完毕正在散场的时候,这两姐妹才反应过来。莫歆咳了两声理了理头发保持自己的女神形象。莫清只是默不作声弯腰拾起落在地上的书。  “清清啊,刚才那个男的是不是很帅啊!”莫歆挽着莫清的手臂问道。  莫清沉默了一会,然后违心地回答着:“不怎么样啊,不就是几个男的在抢一个球吗,最后还不一定能抢到呢。”  莫歆无语看着莫清:“那你不也一样看呆了吗,书啥时候掉了都不知道。”  “切,我那是在想题。”莫清也就是在莫歆面前会开怀畅谈了,其他时候就是冷若冰霜。别人是冰山美人,她莫清也就一高冷小**丝。  不过打篮球在她们眼里,确实如莫清所说那样无聊,但是打篮球的人不无聊啊!看打篮球不无聊啊!而后每到放学,莫歆就喜欢拉着莫清到篮球场去看南司打篮球。  终于有那么一天,莫歆在南司打完篮球之后的那一刻,立刻跑上去大着胆子:“男神能赏个脸吃个饭?”  莫歆本来也是个脸皮厚的,而且莫清不相信南司会答应莫歆的请求,连莫歆自己都不大相信,但是她偏偏就是想来试试。  出乎她们意料的是,南司只是看着莫歆愣了两秒之后,居然就这样点头答应了。  “今天晚上八点六号街不见不散!”生怕男神等会反悔,莫歆听见南司点头答应说好之后立刻就拉着莫清跑掉。  莫清却没来由地有些愣神和伤怀。南司刚才一直都是盯着莫歆在看,一点点的目光都没有留给自己。  之后莫歆给她说的什么跟男神吃饭了啊就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啊有机会了啊什么的莫清都没有听进去,她没有心思去听。  “呐,清清,你也会去的吧。”  “去什么?”  “和男神一起吃饭啊!”  “不去。”  她拒绝得那么彻底那么果断,弄得莫歆大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但是她反应过来之后就立刻说了。  “清清你陪我去嘛,没有你我没有安全感呐。”  没有安全感?小时候是谁每次吵架都把我打得不敢说话的?陪你去?那不就是说这本来就是你们两个的晚餐,却要我横插一脚?  但是怎么也架不住莫歆的软磨硬泡。从小就拿她没辙啊,每次都是这样。  看着莫歆高兴的样子,莫清怎么也没有一点开心的成分。莫歆向来不会看人脸色,她那个自己没钱也不能苦了女儿的妈也把她宠得刁钻。莫清就算是不听她的,她也有无数种方法把她弄过去。  三、霓虹闪烁我心流泪  天黑得早,晚上的霓虹灯在A城各处闪烁着,人群熙熙攘攘。  
    莫歆特意换了她最漂亮的裙子,就算夏天已过,她也不管,美曰其名要给男神留一个好印象。而莫清依旧是那一套老土的装备,莫歆不知道她到底什么目的。莫清居然还把她那架从来只在上课戴的黑框眼镜带上了。  这妞难道是想丑化自己来衬托她莫歆?这未免也太伟大了吧!  莫歆怎么可能会知道莫清的自卑?她自卑到在喜欢的人面前抬不起头,她自卑到想让全世界都看不见她。可是她又是矛盾的,在想要在世人眼中隐形的同时,又想要发出属于自己的光芒。  莫清从小就是如此,盯着莫歆的光芒长大,而莫歆却从未发觉过她的胆怯。  其实自己是想恨她的吧,她从小就喜欢欺负自己,遮盖了自己所有的光芒啊。但是当看到她将精心挑选的衣服在自己身上比划然后大手一挥买给自己还有帮自己出头逗自己开心的时候,那种本就不深的恨意就那样全然消失。  莫歆啊,是自己想恨,也恨不起来的人呢。  在餐厅一见到南司,莫歆就向他招手,然后她收到男神回应的微笑。而莫清在看到他的时候就笃定他已经忘了自己是什么样子,明明是陪着莫歆一起去邀请他的。莫清不敢抬头,她在光鲜亮丽的莫歆身旁,显得灰头土脸。她想,如果是自己给他打招呼,他连不屑的眼神肯定都懒得给吧。  南司看着莫歆坐到自己对面,动作高雅大方,一看就知道是良好教育的结果。可是她身旁却跟着一个头都不敢抬起来的家伙,他不屑她脸上那些刺眼的痘痘,但也能明显看出来,这个女生是跟着莫歆来的。  他当即就不满地对莫歆说着:“我答应的是你的邀请,可我不知道还有一个多余的人。”  一字一句,敲打在莫清的心脏,可是就算是如此,她也依旧不敢去看他。  呵呵,我于他而言是多余的人啊。  气氛骤然下降,莫歆才反应过来南司是在跟她说话。可是这个问题她要怎么接呢?正当她张口,声音还没发出来,就被突兀地打断。  是椅子摩擦地板发出的刺耳声音,莫清缓缓站起来,而后她的声音才响起。南司还清楚地记得他在这声音中,听出女生的落寞和空洞。  “本来我也没打算来,打扰你们了真是对不起啊……”  像是语意未尽,有什么话没有说出口。但是她终究没有说出来,然后转身,推门,头也不回的消失在夜色的霓虹。  因为我根本没有资格。  四、滴答,滴答,心脏在滴血  南司隐约想起刚才的女生走的时候镜片底下红红的眼眶。但是那跟他有什么关系呢,刚才那个女的毁了他今晚的好心情。  莫歆的话从莫清站起来到消失就一直卡在喉咙,她突然有些内疚。是自己非要把她拉过来陪自己的,说到底还是她莫歆的错。她终于只能在这尴尬的处境中,学着莫清的样子,低头不敢说话。  “切,没心情了,改天再约。”他站起身,不给莫歆一点说话的机会就径直走出餐厅。他一手揣在裤兜里,那样子真的很帅。可是却让两个女孩,听到自己心脏开裂的声音。  三个人,走了两个。  莫歆看着一道道端上来的菜都是让人看着就食指大动,全部是南司点的,她却怎么都举不起筷子去挑。  滴答。  莫歆没有哭,却听见自己流泪的声音,原来那来源,是在心脏。  莫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妈妈出差了,爸爸几年也不回来一次,可是她却在自家客厅的沙发上瞥见一个身影。  莫清。  她看向略有些狼狈的莫歆,缓缓站起,端起面前装着半杯水透明如水晶的的玻璃杯,走到莫歆面前。刘海遮住她的眼,不能看出什么表情。莫歆伸手就要接过水杯----  呲啦----  玻璃碎裂的声音。  咔咔----  心脏再次开裂的声音。  莫歆伸出去的手僵在半空,眼睛中充斥着不可置信,她望见莫清空洞洞的瞳仁中印出的极其狼狈的、空有一幅皮囊的自己。  莫清笑了,是笑了,她终于开口。  莫歆你多厉害啊,所有人都喜欢你,我就是个站在你身边的陪衬。你知道吗我喜欢南司啊,你却要我陪你去吃饭,他从来目光都在你身上,从来没有正视过我!  她声嘶力竭歇斯底里,跟她一贯的冷静沉着截然不同。她突然由之前的微笑转变为大笑。  呵呵,莫歆你知道我听见那些人给你说哎那是你妹妹吗怎么你长这么漂亮她这么丑的时候我什么感受吗,你知道我每次站在你旁边看着别人对你这样赞扬那样爱慕我什么感觉吗。你怎么可能会知道。  莫歆当然不知道,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莫清呆在自己身边的每一天都是如此辛苦,自己却还在对她说着今天谁谁谁找我要了电话号码啊昨天谁谁谁给我说喜欢我呀之类的东西。却从来,没有考虑过莫清的感受。  莫清终于知道了,原来她不是不恨,只是她对她那么好,每次都让她把心里的恨沉积了下去。越积越多,到最后终于爆发,结果就是两败俱伤而已。  原来其实南司这个人就是个导火索,只是将她多年来积攒的恨意牵引了出来。  我们,从此绝交。  莫清最后丢给莫歆真的一句话,重重地摔门而去。  从前不管是吵得多大多厉害冷战多久,她们从未说过绝交二字,原来十多年的友谊,脆弱到能够只在这一夕之间毁于一旦。  咔咔咔----  开了裂缝的两颗心终于在门的阻隔之后,瞬间崩溃碎成她脚边的玻璃渣子。  莫歆终于哭了,在餐厅的时候她想哭,在回家的途中她想哭,但是终究是没有哭出来。可是就在她转身的那一刻,眼泪就真的流出来了。  莫清终于哭了,走出餐厅的时候她想哭,刚刚来到莫歆的家里她想哭,终究是念及自己连哭泣的资格都不曾拥有,但是在摔上门的那一刻,她真的就哭了。  那个在她们身边陪伴多年的对方,终于在这一个霓虹闪烁的夜晚说了不再见。  梦里还有你陪我买衣服试衣服,我还能把衣服比在你身上说着真好看,可是从现在开始,那就真的只是梦罢了。  
    五、有没有你都一样  第二天去上学,她们故意躲着对方,被同学问道也只是笑笑不回答。  一个月没有对方的生活,过得没有想象中的那般轻松。  南司之后主动提出要请莫歆吃饭,莫歆却拒绝了。本来是对他有好感的,但是不知是在什么时候,完全消失掉,连一点点的痕迹都没有留。  莫清的稿子寄给杂志社不知多少次,每次都是无果,她向来好强,认不得输,但是杂志社给予她的否定,她无可奈何。  南司还是继续打他的篮球接受女生们的殷勤和尖叫。却在那一天,莫清刚好看见的那一天,南司向莫歆表白了。  可是莫歆拒绝了。莫清梦寐以求要得到的所有东西,她都能轻易弄到手,世界不公平,明明她才是最努力的那一个,可是为什么却从来没有得到过自己真正想要的。不对,她连拥有那些美好的资格都没有。  不管是有莫歆还是没有莫歆的时候,她永远都是自卑的,宁愿在别人面前低头也不愿意正视自己。其实她的痘痘已经消掉了大半,看起来也是比小时候漂亮了。  莫清抱着怀里的《犯罪心理学》回家,那时候是冬天,天黑得更早,要经过一条黑漆漆的巷子,想起以前这种情况,她们总是互相拉着对方,有时候吓吓对方也是一种乐趣。可是现在,那些也只是存在于回忆里面而已了。  咚,哐啷啷啷----  什么东西?莫清看向这个突然向自己飞过来的东西。  一个空易拉罐。好像是从这个巷子里面飞出来的吧?  莫清向巷子里面看去,却因为太黑,什么也看不见。可是她隐约能听见里面的叫骂声,太过侮辱人的声音令莫清不爽,她抬脚就往里面走。  眼前的景象她是第一次见到。  几个女生围堵着另一个女生,她们拿起易拉罐瓶子和什么小东小西的向被他们围住的女生砸过去,有时候一两句咒骂也就那样脱口而出。  这样的场景莫清只在电视和小说里面见过,可是没想到今天,她也亲眼目睹了这种被人们称之为“群殴”的娱乐活动。  心下有些好笑,可是当她悄步走近并且看清那个被群殴的人的时候,她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莫歆!”  莫清抱起手中厚厚的书就向其中一个女生猛砸过去。她纵然体态娇小,力气却因为从小的锻炼也不输给大部分男生。  那几个女生还未反应过来,莫清就拉着莫歆跑掉了,连书都掉落在那里来不及带走。  莫歆都一米六三了,被才只有一米五七莫清拉着跑显得也有些突兀。她们终于在一家书店前面停下,这里人多,不怕那些女生再找来。  莫清力气是大,可是肺活量那真的可不是一般的小。明明跑两步就喘得不成样子的,这次却跑了这么久还这么远,现在连气都顺不过来了。  莫歆看着气都快提不上来的莫清,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纵使是说过绝交许久不曾有过交集,但在对方有难的时候,依旧会不计后果挺身而出的,就是莫清啊。莫歆是很清楚莫清的性格的,遇到这种事情,她向来是一幅看戏的态度从来不会让自己身处其中。  “喝杯奶茶?”  “好。”  莫清依旧是在喘着粗气,莫歆就从那边的奶茶店端了咖啡过来了。  “喏,你的咖啡奶茶。”  莫清突然一愣,自己许久不曾喝过奶茶,她却还记得自己的喜好是甜中带苦。  莫清也仅仅是愣了那么一秒而已,然后就猛地接过莫歆手中的奶茶就开始猛灌。  莫歆无奈地看着莫清把大半杯奶茶瞬间喝得见底。  “她们没有追来,这么晚了我们回去了吧?”莫歆看着气色好了不少的莫清。  莫清也就是点了点头。  一切像是回到吵架之前的日子,她们之间吵过架之后的和好从来都不需要言说。仅仅是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想了什么的那种默契,她们不可能在别人身上找到。  六、你总是会义无反顾  她们决定回到从前,只是发生过的事情她们抹不去,时光会负责帮她们抹去。  莫清后来问道那些女生是谁,为什么要打她的时候,莫歆的回答又让莫清愤怒了,她当然不是生莫歆的气,而是另一个人的。  她们早该知道南司这个人在学校里学校外都是那么有人气,跟这个人扯上关系就肯定是等于会麻烦缠身,当初是她们太幼稚想不到这些才去傻乎乎接近这个人。之后南司向莫歆表白的场面,不仅仅是莫清路过不小心看到,那些南司后援队的也“路过”不小心看到了,所以才专门找莫歆的麻烦。  莫清当然是要明天去找南司说个究竟的,不过也得瞒着莫歆,莫歆肯定不会允许自己去找南司说理的,索性就不告诉她了。  第二天的晨雾落下,整个A城就跟染了白色似的,童话般的美。  自然,美的只是景色而已,那也要有人愿意欣赏才有用啊。  莫歆喜欢今天的雾,不浓不薄,正好是给了她一种身处梦境的感觉。不过莫清的样子依旧是那样,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她怎么会知道莫清今天就要去找南司这个混蛋男生算账了正在调整心态和措辞。  谁叫南司这个家伙这么帅,害得她和莫歆同时喜欢上了呢?  莫清刚刚走到南司所在的班的门口,就望见南司对着一个漂亮女生笑着,还伸手去摸着这个女生的脑袋,那样子甚是亲密。  莫清终于怒火中烧,他本是有喜欢的人,却非要那样闯进她们的世界,争得一席之地之后却又无情地将她们抛开。怪不得清楚南司的人都说,南司是个性格极度恶劣的家伙,就喜欢看女生为他神魂颠倒。  莫清愤怒地走上去对他眈眈相向,一双大眼睛死死地怒瞪着他,终于也将南司的目光拉了过来。  而刚才被摸头的女生看着愤怒的莫清,却误会了她来的目的,对着莫清张开利嘴:“南司把你甩了就不要回来找他了,他现在身边的正牌是我!”  
    不过这个女生在莫清眼里是很愚蠢的,她向来看不起那些虚荣的女生,即使是她拥有全世界和足以让她莫清死无全尸的能力。  干脆就直接无视掉了这个烦人的女生,莫清的一双空洞洞的眼睛盯着南司像要把他吸入自己的眼睛里那样,然后才一字一顿开口:“为什么要找人打莫歆。”  南司本来是看着莫清有些好笑的,以为又是什么花痴来找上了自己,可是当他听见莫清的话,他脸上看戏般的笑就凝固在脸上。  “我什么时候找人去打她了?”  “装什么啊装,昨天发生了什么你应该最清楚。”  一旁被忽略的女生忽然连骂莫清的声音都没有了。莫清的注意力却全部放在南司身上。南司望着自己身旁低着头紧张兮兮的女生,又看了看面前咄咄逼人的莫清,顿时好像就明白了什么。  “喂,怎么了?没话说了?”莫清其实还是有点后悔来找他的,毕竟自己态度逼人,而对于他,她也狠不下心去说出什么侮辱的话。  可是南司又低头看着身旁的女生,终于开口问她:“你喊的?”  女生抬头惊异地望着南司无神的双眼。他的眼睛向来是没有什么光彩的,看起来和莫清的空洞有大同小异,可是却令人无法一眼分辨出这其中的区别。  可是女生现在没有闲心去欣赏他的眼睛,只得回答南司的问题:“我,我不知道啊。”  哈,听这欲盖弥彰的声音。  莫清冷笑一声,推开比她高大不知多少的南司质问女生:“你为什么要去打莫歆!”  女生再也没有了先前挑衅的气势,却也能回答出来莫清这个对于她来说简单无比的问题。  “因为我……喜欢他啊。”  看吧,人人都爱南司,人人都喜欢他,尽管他性格多么恶劣,都有人会义无反顾。而她莫清永远不可能有这样的人生。  她问了一个极其愚蠢的问题,本来之前就猜到的答案,她却想要确认一遍,想要得出什么其他的答案。  南司看到突然笑起来的莫清,那一瞬间就好像知道了什么,就当着这女生的面,向莫清问了出口:“喂,你不会是……”  喜欢我吧?  莫清向他苦笑两声,不回答他,然后径直跑回教室。  “清清你去哪儿了,还说你要是再不来我就走了呢!”  莫清听着她的笑骂,和她一起笑起来。她知道就算莫歆说着这句话,也会一直一直等着她,不管等了多久,都会把这句“再不来就走了”丢到对方耳朵里。  真好,还未开始的初恋就这样被他粉碎,不至于以后再为他做什么想什么了吧。  夕阳撒下最后的光辉,照印在男生帅气的脸上。他翻开手上的《犯罪心理学》,开口喃喃道。  “莫清……”  七、只是一个转身  大学,莫歆以两分之差于莫清考上的A大失之交臂,不过幸好C大和A大隔得不远,她们只要想见面,随时都可以去对方所在的学校。  莫清抱着课本,书签上的“南司”二字像是浓墨重彩,又像是岁月痕迹,珍藏在身上许久不曾丢掉,即使是分开那么久那么久不见面那么久那么久,可是那张早就印在心里的脸啊,是怎么样都挥之不去的。  莫清漂亮了,白了,痘痘也全部消失了,换上了隐形眼镜,除了性格依旧和以前一样之外,其他的全部在往好的地方发展。  莫歆终于在大一下学期的某一天,拉着笑起来很爽朗的男生,向莫清介绍说。嘿,莫清,这是我男朋友,我将来要嫁的人。  莫清笑着。她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个。  然而自己呢?  她脑海中忽地就出现了一个熟悉到就算是许久未见也能清楚记忆起来的身影。  南司。  时过境迁,梦过三年。  南司,想念你的第一千三百一十四天。  莫歆的婚礼是在明天举行,莫清真的是忙坏了,工作的稿子也不能拖吧,当个伴娘也真是累得够呛。不过莫歆这次是真的找到真爱了,依旧是她大一介绍说的男生,有着在莫歆眼中最最爽朗帅气的笑容,虽然说长相虽然是配不上我们的女神莫歆,可是却是对莫歆真心的好,莫歆如愿以偿如她当初介绍给莫清那样,要与这个人,携手走过红毯。他们相伴了三个三百六十五天,终于就要在明天,决定与对方,相守一生。  穿着白色婚纱的莫歆很美,真的很美,就算是太阳在她面前也要自隐形晦。婚纱照里的莫歆挽着新郎的胳膊,笑得一脸灿烂。她从来都是单纯的,从来什么都不考虑清楚就去莽撞去做了,后果也要自己陪她一起承担。她笨笨的,花钱不知道多少,买了东西还经常要自己垫付。她做作业一向都不认真的,常常都要偷偷拿自己的抄的……可是现在,她也要和她的真命天子去共度一生了,他是否能够待她如自己待她那样好。  “清清……清清你别哭啊……讨厌呢……弄得我都想哭了……”  两个女孩啊,陪着对方度过了那么多那么多个春夏秋冬和最重要的成长年华,终于有那么一天,她们的生命,要和另外两个男人画上等号。  莫歆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而我呢……  明天是婚礼,莫清出来散散步,顺便看看有什么适合莫歆的结婚礼物,她最爱最爱的女孩,就要结婚了。  看着偌大嘈杂的街道,莫清戴上自己的Mp.3,躲避这些喧闹的人声。  花店的红色玫瑰开得格外漂亮,可是莫清却看着纯洁无暇的白玫瑰微微出神,她想,应该还是白色玫瑰跟莫歆更配。  今日孕育的哀伤/相比昨日好像又多了些呢……  耳机里的女声传入莫清的耳中,带着淡淡哀愁,思绪缠绵。他的影子忽地就在莫清脑海中盘旋,甩也甩不掉。莫清伸手拿起一朵白玫瑰,凑到鼻尖。  也好想见你,好想见你/我想等到某一天再次与你相见……  仅仅是一个转身,她望见那个许久不见的身影,手拿鲜红欲滴的红玫瑰,嘴角扬起属于他的最佳弧度。百转千回,一千三百一十四个思念的日日夜夜被困在有他的梦里,此情此景终于与梦中的景象重合。  等到再次相见/我一定会,再次……  她注视着的男生眼角带笑,手中娇艳的红玫瑰如同是为她开放般。他向她展露微笑,一步一步向她走近,如同她的梦里,唯一的区别就是,这是真实的世界,他是真实的存在。莫清拿着白玫瑰的手突然一松,玫瑰瞬间掉落,和玫瑰一起掉落的,还有眼泪。  再次/坠入爱恋……  
    我在遗忘那些想要遗忘的痛苦,代价就是,连那些快乐也要一同遗忘。  ----题记、  一、听嫁  两年前,我得到了一种说好不好,说坏不坏的特殊能力,叫做失忆。  没错,是失忆。  不过这并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种失忆,而是间歇性失忆。有时间规律地忘掉近期发生的事情,且无法恢复过来。我只能记得从小时候到八岁的事情,那时候早就会用筷子了,但是现在吃饭之前还是会举着筷子问问自己,筷子是这样拿的吧?  有人说,我好可怜,居然会得这样的病。可是我却觉得,这很棒。能够忘记记忆中的不快,我何乐而不为呢?  朋友吗?当然不可能有朋友,交过的朋友,两天就忘记了,重新认识的话,那很麻烦,我是比较懒的,索性就懒得去交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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