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聚会迟到现象如何纠正? 教会聚会迟到现象十分普遍现象 英文,而且老是那么些人,该怎么办?

建立教会,你深思熟虑了吗?
这半年来,暂时离开了教会牧养的岗位,同时又有机会与许多教会牧者进行各种教牧性的讨论,令我此时再读《深思熟虑的教会》一书,感到别有一番风味。上一次读这本书,纯粹是为了解决一些手头的问题,并且为自己的工作寻求确认和支持;而这一次,我终于可以跳出牧养环境,不再为解决什么问题而阅读了。
这一次,我仔细地读了这本书的全部,包括评论、序言、前言、引言,甚至是脚注。
即使还没有看书的内容,只是打开第一部分“佳评如潮”,看到一堆我熟悉、仰慕的名字:卡森(D. A.
Carson)、邓肯(J. Ligon Duncan III)、魏博来(Greg Waybright)、莱纳(Tom S.
Rainer)、莱肯(Philip Ryken)、莫勒(R. Albert Mohler
Jr.)——还有几个我不熟,就不点名了,我就知道这本书的分量不轻,是值得买回家好好读,读完还值得偶尔翻翻的。
读完之后,我更是极力推荐每个教会的牧者都能读读这本书,甚至同工们也应该一起读、一起讨论。这是一本消除了“唯独神学”与“实用至上”张力的书,因为本书的神学基础扎扎实实,并且把所有问题都落实到了实际应用的层面。
因为这本书实在是很棒,需要了解全书,就自己去看。我会把特别打动我的一些内容做一些介绍——内容方面我会有许多引用,因为我也没啥好提升或解释的。同时,我也会增加一点点我自己处境下的思考。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两个作者——狄马克(Mark
Dever)和亚保罗(Paul
Alexander)。而“狄马克序”的第一句是“这本书其实是亚保罗写的”,“亚保罗序”的第一句是“这本书其实是狄马克写的”——这两个人是在恶搞吗?
真相其实是这样的,亚保罗是CHBC(国会山浸信会,狄马克牧师任主任牧师的教会)的实习生,在狄马克牧师之教导和写作的耳濡目染下,结合自己的教牧经验,重新组织后,写成此书。因此,也盼望此书能够激励中国的两位实习生参加完同样的实习生项目后有所产出。
这是我的前言,同样也是本书前言的提醒:当越来越多的职场精英、商界领袖来到教会,成为同工;当KPI、ROI、精细化管理,天天洗我们的脑;当《直奔标杆》(Purpose
Church)或是“柳溪派”(我自创的词——特指通过用户体验、行政能力、各种节目来建立巨型教会为异象的教会)常常给牧者一针针鸡血时,本书提醒我们,在教会的事情上“我们根本不想创新”。同时,建立教会不是靠一套方法论,拿到了就即插即用的——那是公司的做法,是世界上几乎任何其他组织的做法;甚至,作者也提醒读者们,“别指望这本书药到病除地解决你教会的问题”——因为只有当教会被建立在“磐石”——使徒和使徒的认信——就是上帝的话语上,并加以时间、祷告、勤勉、耐心、坚韧,才能籍着水和道被不断的归正、圣洁。
所以,牧养教会不是搞创新,而是要回归古道;牧养教会不靠方法论,靠的是上帝的话语。
“深思熟虑”这个词用得很好,因为在教会的事情上,我们需要不断地去目标导向,去功利化,目的是“只按照上帝教导的方式敬拜上帝”——这不一定会产生出一个快速发展的教会,也不一定会建立起一个航母级别的教会,但我深信“更快、更大、更富”不是上帝对教会的托付,确保福音掌管教会运作的方式、让上帝的道在福音中建立教会才是!
此外,我们的能力来自于我们独特的信息——福音——而不是我们的创新和自己的能力,建立教会本身就是信心操练的过程。既然教会不是由人建立起来的,那么唯一合理的建立教会的方法,就是回到上帝的话语上。
这让我不得不反思自己曾经在牧会时,太多的思考、决定都是为了解决问题,为了尽快地解决问题,为了达到自己预定的目标;而不是回到圣经,让上帝的话来引导、归正我们的心和行为。我以前所关心的,常常是“教会如何吸引人”、“小组关系是否活泼”、“人数是否增加”、“有没有人迟到”、“信徒的道德水准是否提高”——而现在看来,这一切都只是结果,而不是目标。如果说有一个教会“成功”与否的标准的话,那就是“是否对福音忠心”,而绝对不是工作的果效。
本书第一部分是关于建立教会的4P:
当然,这不是商学院里所说的4P,而是:讲道(Preaching)、祷告(Prayer)、个人门训关系(Personal
discipling relationship)、耐心(Patience)。
第一个P(Preaching)讲道。狄马克牧师的一句话很打动我,他说:“如果必要的话,我不介意看到我公开事奉的每一个方面都失败……除了传讲上帝的话”——这是他在参加CHBC主任牧师面试时说的。“上帝的话”(常常与“福音”、“上帝的道”互换使用)是整本圣经的主线,是整个救赎历史(人类历史)的主线,又怎能不是上帝的国度在地上彰显的教会的主线呢?!
如果上帝所求于管家的只是“忠心”,而这忠心的对象是上帝的话语的话,那么我不得不悔改,因为我是一个“周六夜讲员”(Saturday
Preacher,讲道者直到周六晚上还在准备周日早上的讲道)。多少次写完讲章后,都没有好好读一遍就上台了;甚至有些经文难点自己都没搞清楚,就“无知者无畏”地开讲了……如果我们蒙召是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那么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自己的不忠心推脱责任。
同时,从教会来看,主日讲台的优先性常常非常的低——因为我们有太多探访,因为我们有诗班要组织,因为我们有职场事工,因为我们要安排儿童看护……然而,教会需要被提醒,教会之所以与地上的任何一个组织都不同,不是因为更高的道德水平,不是因为更好的慈惠关怀,不是因为更亲密的关系,更不是因为有各种节目……而是因为在这里,上帝的话被宣讲。
结果,我们常常把讲道看做是教会组成的某一个模块,而且还不是最重要的那个!几个简单的自查问题一问,就知道上帝的道在一个教会被重视的程度了:同工们花多少时间讨论讲道的事?讲道的内容是否认真提前安排?一篇道大约需要花多少时间准备?会众是否对讲道有所期待?
还有几个有趣的问题值得思考:外请讲员的比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主日听/看“名牧”的讲道怎么样?
第二个P(Prayer)祷告,我准备放在后面开长老会时讲。
第三个P(Personal Discipling
Relationship)个人门训关系,同样对我是一个很重要的提醒——这也是我之前一篇文章“把神学进行到底——永远在一起”中提到过的——一对一的关系建立,在本书中被称为“作为牧师最符合圣经、最有价值的事情”。同时,书中反复提到了“一起吃饭”,从狄马克牧师的身材可见他吃了不少饭!
作为牧者,我们应该有一个小小的名单,那个一对一花时间在一起的名单;作为会员,如果你没有被牧者约,那么赶紧去约他们!如果他们没空,请把这本书给他们。同时,书中也提醒,门徒训练并非“超级基督徒”的权力,而是你自己作耶稣门徒的一部分——所以,你应该常常和教会的弟兄姐妹吃吃喝喝!
第四个P(Patience)耐心,这个提醒同样重要。既然我们的工作是在永恒中被记念的,那么我们理当缺乏时间观念,不要急于求成。我们可以设定目标,但是千万不要让目标抹杀我们对会众的耐心,甚至影响我们对合乎圣经方法的忠诚,而去依靠其他的方法。
成员制在中国教会中被认为是“新”的东西。本书从圣经的角度、牧养的角度、以及传福音的角度,分别告诉读者:“人不会因加入教会或参加聚会(成为成员)而得救,但是成员身份却是地方教会的一个外在而公开的确认,表明该成员一直有证据显示他是真正悔改归信的基督徒。”
在确认成员身份时,我们不单单要确认新加入的成员是否重生得救,书中还提出“反向成员面谈”的概念,常常确认目前的成员是否重生得救——这看似是一件尴尬的事情——比如问一个成员“给你60秒,请陈述福音的内容”以确认他对因信称义、悔改、以及罪得赦免的认识。这对于牧者和会友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现在在牧者面前支支吾吾,总比在审判台前支支吾吾要好。因此,我也鼓励教会牧者们应该常常确认坐在台下的人是否真的得救了,因为你是要为他们交账的(来13:7),而且万一他们其实没有搞清楚福音到底是啥,我们就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为了避免这些事情发生,每星期持续不断地在讲道中阐明福音是最好、最重要的方法。(当然,不是唯一重要。)
前阵子,网上有过一篇文章,帮助我们反思“决志祷告”,并且指出某些课程中提到用“对不起”、“谢谢”、“请”作为决志的因素——在我看来,这三个词依旧是“以人为本”的。而本书则把福音的要素涵盖为:上帝、世人、基督和回应这四点——这是我“Amen”的。
这段接下去的内容有着很好的实践指导意义,是关于“发出邀请”(我们常说的“呼召”+“决志祷告”)、“神学娱乐”(theotainment)以及“操控感情”等一些教会实践策略回应。有一句话说得很扎传道人的心——“模棱两可的传福音手法可以增加教会会员人数,然而,这样做是欺骗未信者,使他们误以为自己得救——这是最残忍的骗局。这对于教会的纯正和集体的见证,也会造成极大的破坏。”
此时,回想起自己曾经参与甚至主持过的那些大规模的、煽情的、讲爱不讲罪、见证多过讲道、靠节目吃喝吸引人的布道会,我的心哇凉哇凉的,求主怜悯!
写到这里,我已经后悔了,因为这本书实在太过精辟,很难再浓缩概括了。而我还有三个部分没有介绍——因此,请允许我仅挑选我特别感兴趣的部分介绍。但是,这不等于说其他部分不重要,也千万不要因为我写了,就不去看这本书。
第二部分:当教会聚集时
这本书从限定性原则(Regulative
Principle,译者潘秋松牧师译为“规管原则”,就是敬拜聚会中的每件事,都要有明确的圣经依据;即:圣经上没有的,或无法通过合理、必要引申的,我们就不作。)开始说起,同时也提到了敬拜是救赎的目的——这一点常常被忽略,因为我们总觉得大使命是基督徒的目的。不!敬拜才是。《出埃及记》第3~10章反复强调集体敬拜是救赎的目的。而根据新旧约的一致性原则以及新约不废掉旧约原则,我们现在的敬拜应该和旧约时候的敬拜一样,绝对不能乱来,必须规规矩矩的。那么,我们就必须在敬拜中使用规定的方法:诵读上帝的话、传讲上帝的话、祷告上帝话、吟唱上帝的话以及目睹上帝的话(圣礼)。[1]
根据这五点,我们可以检查自己的敬拜,是否在哪方面做得不够?是否增加了某些不应该有的元素?一个很可怕的提醒,那就是这些增加的元素在旧约中也曾经出现过,那就是拿达和亚比户献上的“凡火”(“未经授权的火”,利10:1-3)。有些增加的“节目”或许是出于好意,但如果不是出于上帝清清楚楚的指示,那就是在旧约中乌撒那次的“伸手一托”(代上13:7-11)。
有一个我正在经历,也看到许多教会正在实践的问题,有必要拿出来提一下,那就是多堂点崇拜——包括一个教会名下不同地点的若干堂点,也包括同一个教会在一天里的上、下午几堂聚会。我们有没有想过这是否符合圣经?
我首先必须声明,这并非核心教义,不涉及得救的问题;其次,我也很清楚许多教会形成目前的多堂点牧养格局都是历史的产物——信徒迅速增加,场地受限,同工缺乏……还是如我在本文开头所说的,我们是否可以去功利化、去实用主义地来思考圣经是如何形容有形的地方教会的。这里,我就直接引用书中的原话:
“根据定义和用法,一个εκκλησια(教会)是一个集体的单数——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一群人。那么,根据‘教会’这个词的定义本身,就不适宜使用多堂点聚会方式。”
不同堂点的人聚会的时候不在同一个时空中相遇,这个地方教会的肢体岂不是被分尸了吗?加上圣经中多处表达,全教会的人“都在一处”、“聚在所罗门的廊下”、“聚在一处的时候”,表达了当时地方教会就是一群圣徒同地、同时地进行敬拜。
不过,如果教会正在用多堂点的方式敬拜,也不会因此被咒诅。而我觉得明智的做法,是耐心地借助这个多堂点的机会,培养同工、选立长老,向多个单堂点聚会的方向发展。说白了就是“植堂”!如果差派式的植堂被称为教会的生养,那么多堂点聚会的各自独立,则更像是“有丝分裂”(看不懂的自己补一下初中生物)——为了更加合乎圣经的敬拜,为了国度的拓展。
第四部分:当长老聚会时
我必须跳过第三部分“召聚长老”——其实那就是《提摩太前书》的解经——直接进入到第四部分“当长老聚会时”,就是同工会(这个名字中国教会更加熟悉,我们不太称之为“长老会”)!
我不知道多少教会同工是期待开同工会的,我观察下来身边的教会大多有下列几种:
无关紧要式——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许多教会的行政能力极强,都成为了“云上教会”——所有的通知、事工、安排都在计算机云端进行,教会也日趋成熟,其实开不开同工会无所谓。
恐惧战兢式——想到同工会上的唇枪舌剑,以及自己事工上的停滞不前即将被暴露,就很想逃避。
按部就班式——同工会这2-3小时的开会就是一个例会,和周一早上的公司例会一样,被记载在日历提醒栏中,这样的同工基本不会提前关心会议议题,更别指望他做啥提前阅读了。
欢喜快乐式——想到同工会就激动人心,因为美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以上各种心态虽然不能反映出所有同工会与会者的状况,但是若要把身边的人或自己对号入座应该也不是件难事儿。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这还是根本性的问题,同工会(长老会)到底要干嘛?解决教会的各种问题?同工之间互相吐槽?例行公事保证教会平稳运行?
还是在长老中建立起围绕圣道的合一?
我想说,同工会不谈“正事儿”,单单地一起读经、祷告、团契,是信心的操练,同时也是圣经要求长老们做的事情。
所以,本书中介绍了一个样本流程,也是CHBC的长老会流程:
圣道——读经、用这段经文祷告、一起学习这段圣经——这是约西亚王在《列王记下》第22-23章中改革之前的序幕。
祷告——彼此代祷、为教会个别成员祷告、为教会整体祷告——因为保罗就是这么做的。
这两件事情在CHBC的长老会上会花费2个小时甚至更多,而狄马克牧师坚信,这是值得的,而且是必须的。事实上,他们教会一直这样实践出来了,也让我们这些缺乏信心的人得了安慰。
最后引用本书的一小段:“有许多方法可以使一个教会快速增长。但上帝的应许是,以祂的道和祂的灵,给祂的教会带来健康的生命和成长。在长老会议中坚持不懈地读经、祷告,会让我们投身于这唯一真实的力量源泉,上帝已经确定无疑地应许要用它来赐福给我们。”
当我们在讲台上教导会众,把安全感建立在上帝的话语之上,凡事回到圣经思考的时候,教会的带领者是否也把教会建立在上帝的话语之上,凡事回到圣经思考了呢?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熟虑的问题!
[1] J. Ligon Duncan III, in
Philip Ryken, Derek Thomas, and J. Ligon Duncan III, eds., Give
Praise to God: A Vision for Reforming Worship (Phillipsburg, N.J.:
Presbyterian & Reformed, 2003), 65.
作者:何 之是
何之是,土生土长上海人,一妻一女。微信公号为“耶稣存盘”。现在哥顿·康威尔神学院就读道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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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直主的路(上)---揭露基督教会里的迷信
作者:张弓剑
&&&&前言&&&&我是在一个传统的家庭教会里重生的基督徒。在初信的两年多时间里,在关于需要不需要被圣灵充满、讲方言的双方争论中,我保持中立的立场。从理智上讲,我更偏向于否定的一方,因为这是我本身教会持有的观点,而且似乎有许多的经文和理据及事实是否定这一论点的,更令我感到欣慰和稳妥的是,否定这一论点的人是一位德高望重、学富五车的属灵名人,是我们教会的牧者。按人的认知规律来说,人很难从先入为主的樊篱中爬出来;但我的心没有听从我的理智,我心有不甘:难道众人都说好(或不好)、名人所肯定(或否定)的,就一定是对(或错)的吗?一定就代表了真理吗?&&&&这时期,我象大多数反对讲方言的人一样,不冷不热。而大多数常常被圣灵充满、常常讲方言的人,却那么火热、那么爱主,使我觉得我理智所偏向的一方的观点可疑,于是我带着一股不肯人云亦云的固执,竭力寻索,看到底谁错。圣灵终于令我看到真理的光芒,使我认识到,真理永远在《圣经》里,并不在人数的量上,也不在名人的效应上。神知道我就是这样的人:不肯向世上权威低头的人。&&&&被圣灵充满之前,我是一个冷淡的基督徒,但圣灵知道我不满足现状,有愿意寻求明白的心,于是一次因单位业务上的事,他带领我仿佛是偶然地来到了某县,又仿佛是偶然地遇到了一个历时一个月的门徒培训课程,又仿佛刚巧是为我预备的,我的灵火热了起来,又被圣灵充满,并且奉献了自己,立志一生作传道人。课程刚完,我就想立即事奉,于是我禁食三天,想明白神在我身上的旨意和呼召。但三天下来,我仿佛什么也没有得到。我觉得奇怪:我这么诚心寻求,为什么连一句经文也没有,一个声音也听不到?神不是说过:“寻找,必能寻见;叩门,必为他开门”吗?我觉得神有点不太悦纳我的奉献,心情闷闷不乐。&&&&后来我把禁食无所得的疑惑,向一个姊妹作了交通。她说,神不可能无回应的,你再想想,是不是有些什么东西错过了?她还问我有没有做过梦,我反复思索觉得有一个梦是值得留意的。因为我这个人是很少作梦的,即使有一爿半片的梦,也是模模糊糊,一会儿就记不起来了;但这个梦却是异常清晰,一直都还在脑里。因为我在一个传统的教会里,从来也没有人向我分享过什么叫“异梦”,所以我对这个梦没有留意。于是我便向她讲述了我的梦,这个姊妹认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梦,是不寻常的梦。她就对我说:“我认识一个在学校教英语的美国宣教士,她有先知的灵,我们去请教一下她吧!”当夜,我们就来到她学校的宿舍。我向她讲述我的梦:“我在弯弯的山路上走呀走,走了许多的路,然后看到一大片熟透了的稻田,我就同一些人用镰刀收割起来;后来又看到一条田埂,弯弯窄窄的,有很多收割的机械、拖拉机、汽车和人群堵在那边,不能过来。于是我招呼人们把这条田埂扩宽拉直,铺成一条大路,于是大路上人来车往,整个禾田热闹了起来……”这个美国姊妹在听我讲述的时候,她告诉我们有一股热流贯注在她里面,她肯定地说:这是神向我说话,说神己经回应我的奉献,他要使用我,要打发我到禾场,但又说要我等候神呼召的具体时间。她没有解释梦中的内容,虽然我知道这是神向我说话,但对梦中的意思还是不甚明了。&&&&几个月后我收到了神对我的呼召,我便来到一个山区县里服事。有一次我在山路上走着的时候,好些景物却似曾相识,虽然是笫一次走,但好象什么时候曾经来过。这样想时候,从前那个梦就映入我的脑海里,我晃然醒悟:我本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城市的人,无论从学识上或原来的职业上来看,都没有与农村有一点关系;而且还有很多条件很好的城镇和富裕的三角洲地方可以选择,为什么我却偏偏来到这个山区服事呢?从别人甚至我自己来看,这好象是偶然的事。但从此时此刻这个梦再次映入脑中的一刹间,我就明白——这一切都在神的安排底下,这些景物就是我从梦中见到过的,这给我更清楚的印证:这个梦的确是从神来的,并且我的事奉都在神的掌管安排下。&&&&我乐此不疲地牧养了教会几年。有一日,在山上看《圣经》时,神向我说:“我从羊圈中召你出来……栽培以色列的民,不再让凶恶之子扰害他们……”我对内里这个声音持保留态度,因为我不知道它向我说什么。从羊圈中出来?似乎与我目前的牧养工作相矛盾,一个牧者离开羊群还象什么话?因此我没有理会这个意思。拖了两年我还没有弄懂这个意思,后来神不知道为什么兴起了某种环境,逼使我要离开原教会,但我不愿意,只好禁食寻求神的旨意。神回答说:“你太迟钝了,叫你离开牧羊的岗位已经两年了,但你还执迷不悟……现在是你要听我的话的时候了……”&&&&我只好离开了收割的禾场,但茫然不知为什么要离开,离开后前边等着我的是什么……神没有回答,只是要我用信心等候。在离开的告别会上,我向同工们交待说:“以后我将要做文字的事工。”但过后,我又感到悔意:我为什么脱口而出这样说呢?我明明并不知道将来等着自己的是什么,这不是骗了他们吗?&&&&离开教会后,呆在一个破瓦房里,无所事事,但我却感到心中翻涌着许多东西,有一种要把它写出来的冲动。我随身带着笔记本,一旦心中有感动就写下来。更奇妙的是,有一位不了解我的境况、更不知道我需要的弟兄从几千里以外打电话来,说要奉献一台最好的电脑给我们,很快,电脑连写作工具、软件、《圣经》工具,他为我一应俱备。起初,我只是写一些片言片语小块文章,后来这些文章凑到一块,竟然是一本中心思想连贯、主题特别的书。这时候,才知道在告别会上,我说的是预言。接着,圣灵向我说话了:你现在明白了吧?我要你离开牧养的岗位,目的就是要你把我给你的信息写出来,你不再牧养一个地方的教会(羊圈)了,而是栽培以色列的民——这些信息是给众教会的,你现在要进入我在异梦中向你启示的另一阶段的服事:为我修直主的道路!
&&&&在一本杂志上我看到一篇戴文·欧文写的《良师》,是回忆他的小学老师惠特森先生的,说他是从小学到大学的老师中最好的一个,他也给我留下很强烈的印象!&&&&这个老师的特长是常常令他的学生出洋相,以纠正他们囫囵吞枣的学习方法,以激发他们去思想、去怀疑、去辩证。&&&&有一次,惠特森先生在课上介绍了一种昼伏夜出、早在冰川时期就已经灭绝的“怪猫”。他一边讲,一边让同学们传看一个头盖骨标本。学生们都赶着记笔记,因为课后有一个测验。&&&&测验卷子发下来时,欧文吃惊地发现居然不及格。他的第一个反应是:肯定是老师搞错了,因为卷上写的全都是惠特森先生亲口说的。欧文还发现全班没有一个人及格,大家都懵了!&&&&事实很简单,惠特森先生事后解释道:“怪猫”完全是他生编乱造出来的。因此,同学们的笔记、答卷当然无一例外,全是无稽之谈,世界上压根就不存在这种动物。&&&&全班同学都给激怒了——这算是什么考试?他还算是个老师!&&&&可惠特森先生却振振有词:你们自己应该能够猜得出来,因为,就在大家传看那个“怪猫”头盖骨时(那事实上是一个家猫头盖骨),我已经明确地告诉大家,它没有留下任何一丝考古线索,可另一方面,我却详细描述了它惊人敏锐的夜间视觉,它皮毛的颜色以及其他特点。果真如我所说没有可考线索,我又怎么可能获得后面的种种信息?重要的是,“怪猫”这个夸张而可笑的名字居然也没有引起大家怀疑。惠特森先生说这次考试的分数将记录在案,他说到做到。&&&&有一次,他给学生们讲述他在苏联的间谍生涯,配上幻灯,这场骗局设计得绝对天衣无缝,以至学生们当时都深信不疑。直到不久后,他们才得知那又是一场虚惊。&&&&还有一次,惠特森先生特意将他们请到自己家中举办了一个周末露天晚会。就在同学们准备离开时,他露出了特有的狡黠——每当设计了一个意味深长的骗局之后,他都会有这种表情。他大声告诉每一个来宾,他们享用的那些美味佳肴——“牛”排,小“牛”肉和炖“牛”肉全都是用马肉做的。&&&&“对我来说,”欧文回忆地说:“惠特森先生的每一堂课都像是一次冒险。以至到今天,我还能清楚地记起某些课从头至尾每一个细节。一天,他告诉我们,说他的大众汽车是一个生物有机体。我们花了整整两天时间才把他驳斥得心服口服。因为,我们必须证实自己不但完全清楚有机体的含义,而且具备坚持真理的勇气。否则,他决不会轻易放过我们。”&&&&看完这篇文章后,我有深深的感慨,事实上:人类都是如此,我们很容易就相信师长名人的讲论,铅字印刷的东西。在名人名言的效应下,人轻易就丧失了自己的判断力,我们盲目崇拜权威,以至把别人的结论,不加思考就作为了自己的观点,进化论、共产主义盛行都是在这种效应下产生的。这样,就造成了后来可悲的局面;如果我们基督教(即基督教会的意思,下同)内也让这种效应得逞的话,也让某些教内的名人名言而使我们丧失判断力的话,也会造成基督教里可悲的局面。&&&&尤其在我国,我们民族都惯于顺服唯一的权威,长久以来丧失了怀疑、思考的能力,我们的思维已变得习惯于听命的奴性思维,特别是近代为甚。因此,名人名言的效应影响在我们民族更加利害,也反映到教会中来,我们常常看到好些人、好些教会把某些人为的规条、某些名人名著、某些“历史悠久”的理论奉为圭臬,从不去反思,察验对与不对,真的可悲可叹!&&&&惠特森先生善意的捉弄,是想提醒他的学生,要时时警惕错误的东西,凡事都要检验方可接受,因为这个世界充斥着太多错误的东西了,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不经过怀疑,考究就贸然接受,那是危险的。&&&&文章继续指出:“惠特森先生希望我们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时刻记住,无论老师还是教科书,都不可能一贯正确。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不犯错误的权威。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轻信。他还要求我们,一旦发现他或课本的错误,一定要大胆指出。……他教给我们的是一种极重要极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敢于面对任何人,敢于面对任何谬误说“不”的勇气”。&&&&这是多么语重深长的话呀!&&&&律法师、法利赛人,是以色列当时的《圣经》权威,象保罗受教于大学者伽马列门下一样,他们都是在名师严格训练出来的《圣经》博士,对《圣经》可以说是滚瓜烂熟的;因时代的局限,当时还不能人手一本《圣经》,所以他们甚至被训练得能倒背如流的惊人程度;据说他们一面走一面背,不慎一脚差池、倒栽在地,跌得脸肿鼻青,他们爬起来仍然可以一字不误地背下去。老百姓在他们面前只有恭恭敬敬聆听其教诲,谁敢挑战他们的权威呢?耶稣只是一个没有学问的工匠,他竟敢驳斥文士、律法师(相当神学院教授)、法利赛人(神学家)的错误教义,在当时来说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破天荒的行为。况且,以辈分来说,耶稣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他却竟敢教训胡子一大把、读了一辈子圣经的长者,这在当时的以色列是非常令人震惊的。这样看起来,耶稣似乎太过狂妄了吧?&&&&在约翰胡斯或马丁路德之前,谁敢挑战大公罗马教会的权威?这个权威是由“神的代言人”——神圣罗马教皇、红衣主教、大主教、成百上千个修道院(相当于神学院)的学者教授所组成的,他们都是圣经的饱学之士。在审判约翰胡斯的宗教法庭上,天主教最有力的一句审判词就是:你敢藐视在座各位有学识的博士?你敢挑战教皇的权威?你这是对众人智慧的诬辱!&&&&有时权威是大得令人可怕的,有时人的权威远远高于圣经。所以现在很多人会“加尔文怎么说”、“××解经王子怎么说”来代替了圣经的权威。很多人并不习惯说:“圣经是这样说的……”或者“圣经不是那样说的……”而是习惯说:“某某牧师是这样说的……”、“某某教会是这样说的……”,或者“某一本有名的书是这样说的……”某些对或错的争论,往往并不是着眼于圣经的根据,而是用“大石压死蟹”的方法,说:“人家是大牧师,你算老几,如果你比他还要正确,母猪也会上树了!”“你还是一个罪人的时候,人家已经是神学家了,他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你竟敢说人家错?……”这到底是不是很好的理由?这同天主教审判约翰胡斯的理由如出一辙,用人的权威吓人,这本身就是制造迷信的方法之一。&&&&在我们现在看来,法利赛人的错误都是显而易见的,他们那么熟识圣经,怎么可能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耶稣形容这种错误为匠人丢弃房角石一样。匠人是建筑老师傅了,怎么会把建房最重要的石块丢弃呢,这是一个普通的常识,怎么连老师傅都不懂得呢?其实,天主教时期的错误在今日看来,也是很明显的,比如:在某教堂有一幅“圣画”,其中镶嵌着两个十字架,据说一个是由圣彼得的骸骨,一个是由圣保罗的骸骨做成的,只要虔诚去拜它,就能使人的灵魂免除一万七千年的刑罚;还有拜犹大卖主的三十块钱,每一块都能赦免一万四千年的刑罚;耶稣在彼拉多宫中所登的石阶,如果去跪,每一级能赦九年的罪,假如在耶稣跌倒的那一级(有记号),则有双倍的赦罪功效;拜最后晚餐上剩下的饼、拜钉过耶稣的铁钉、拜钉过耶稣的十字架上一片木屑……拜过所有的“圣物”,就可以得到一百九十万二千二百零二年又加上二百七十天的赦免。许多人终其一生就是为赦罪而努力。现在我们不但觉得错,而且觉得荒谬可笑。但是,看看教会历史,剑桥大学、莱比锡大学(都是神学院)……当时有多少大学,有多少神学教授、神学博士、主教兼神学家,他们都不知这些是错的?这不是重犯法利赛人那种老师傅不懂常识的错误吗?这些神学家为什么会犯这么显浅的错误?这好象不可思议。这样,我们就知道迷信的利害了吧?就知道迷信的迷惑能力了吧?其实一言以蔽,今天的基督教的情形也是一样的,只因为我们身在迷信中而不知罢了,所以需要“揭露”二字。&&&&我曾经试将书中准备要揭露的基督教里的迷信问过一些教会领袖(他们还未曾看过此书),他们认为是正确的。我再问:你为什么认为它是正确的?有什么确据?他们回答总是含含糊糊的:说出一两句经文,但都是间接的,没有什么确切的论据,没有说服力。最后只好补充说:“反正一直以来,到处都是这么教导的……”可见,我们不少牧者,对于某些神学理论只是处在一种迷信状态里。正如一位哲学家蒙田所说的:我们常常深信那些我们了解得最少的事物。&&&&我们不要迷信已有的主流理论、流传很久的理论和权威的讲论,以为既然是大多数人都认为是对的,或者是神学家、博士、权威、属灵名人认为是对的,那么就一定是真理了。&&&&《圣经》说:“不要藐视先知的讲论;但要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帖前5/20-21)”先知是什么人?就是神藉着他向众人说话的人,是神的代言人,可以说他是一个属灵的权威。但即或是这样的人,《圣经》还是要我们去察验他的话,就是说,神给了我们真理的权柄去察验任何人的话语。因为最高的权威在《圣经》里面。&&&&我并不藐视已有的讲论,但却怀着勇敢心去察验已有的教义是否合乎《圣经》。&&&&托尔斯泰在《忏悔录·第十六卷》中写道:“谬误和真理的根源在哪里呢?无论是谬误还是真理,都是由所谓教会传下来的……教义中存在真理,这我并不怀疑;但其中有谬误,这也是毫无疑问的。因此我应该找出真理和谬误,并把它们区分开来,我现在就着手做这件事……”&&&&看此书时,不要急于“审判”,不要急于捍卫自己的既有观念,而是把它带到你的祷告默想里去,想一想,你既有的观念,有什么圣经作根据?相反,你认为此书观点不对,你有什么圣经根据?你怎么解释书中引用的圣经?该怎么样反驳?坚持真理的勇气,有时候不在于尽力勇敢维护你原来相信的东西,而是表现在尽力勇敢推翻你原来相信的东西。&&&&从宗教的捆绑中释放出来&&&&有一些人看到《揭露基督教里的迷信》的题目,就很认同,他会说:对呀,我们有些信主的人,还搞迷信活动,还随从世界的风俗等等。但是,我要揭露的并不是这些东西,这些是用不着“揭露”的,因为稍有见识的人都知道这是迷信。并且,这些东西并不是基督教的错误,而是糊涂人的错误,这些错误是可以在基督教内加以纠正的。我要揭露的并不是显而易见的迷信,而是基督教内隐而未现的迷信,可能是大多数人都认为是对的,甚至是名人、神学家认为是对的那些迷信。&&&&恐怕你看到《从宗教的捆绑中释放出来》这个题目时,你心里会说:“我没有宗教捆绑,这主题对我并不重要。”但请你先别急于把书甩开,我先问你:“你真的认为你现在持守的是百分之百符合《圣经》?你从来没有质疑过?反思过?”&&&&魔鬼捆绑人,并不是用看不见的绳索,好象《西游记》的妖怪,用一些什么神秘的法器去捆绑人,而是用错误的、荒谬的、消极的观念去捆绑人;圣灵释放人,也是用正确的、真理的、积极的观念释放人,所以圣经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未信主前,我们的思想、意识都充满了非真理的观念——充满了迷信的观念和迷信的认识方法。因为,信主后,我们这些前“外邦人”便带着无数非真理的思想、意识——迷信,先入为主地进入到基督教里,然后混杂在前人的讲论上,混杂在我们的领受上、讲道上。因此基督教界里的理论,并非人们想象中的一片净土。我们在“信以致于信”——悔改以致于悔改的过程,就是不住地把非真理的观念“悔改”过来。&&&&我们要特别留意中国大陆的家庭教会的起源,它源于社会结构最低层的农村,源于最愚昧的文化大革命后期,家庭教会的神学观是在这种环境中自发形成的,很容易将历史的渣子、封建的文化和民族落后的观念揉合在神学观里,当我们经历了一段时间后,回顾评估以前这段教会历程,我们才发现过去有很多迷信愚昧的东西充作了圣经的东西了。现在我们评估之后,就要花气力加以纠正。&&&&如果我们觉得自已并无宗教(迷信)的东西,那只不过象法利赛人、天主教一样,同样有“看不见自已眼中的梁木”先天性眼疾的缘固罢了!!!&&&&对基督教现状的质疑&&&&当我还是一个中学生(1973年)的时候,就对“伟大领袖毛泽东”、“副统帅林彪”的绝对权威产生怀疑;在读大学时(1979年),我是一个大胆的质疑者,质疑的竟是当时被视为“绝对真理”的马列主义(那时会被判为“反革命”、有入狱的可能的)。现在,我仍然大胆而又认真地考察今日基督教的现状。&&&&有句市井民谣说:“十亿人民九亿赌,还有一亿在跳舞”。我常常斗胆地想:改革开放才仅仅二十年,黄赌毒很快便漫延了整个中国,今日无论是繁华的城市,还是穷乡避壤,到处是一片败坏的景像。罪恶为什么有如此高的效率作用于社会?黄赌毒为什么能传播得这么快?而基督教经历了百年的维艰努力,仍然只是一个“少数民族”?我们常说,祈祷是大有能力的。但我们祈祷了多少年,就是这么一个现状——祈祷的“大有能力”体现在什么地方?而为什么黄赌毒却用不着祈祷,却比有祈祷的福音传播得更快、更广、更深入社会呢?败坏现象是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而福音百多年前就在传了,但为什么黄赌毒比我们的福音更“深入人心”?在这两者之间的比赛上,后者不但后来居上,还远远抛离了前者;在世界的各地,即使是以基督教立国的地方,仿佛也是罪恶占了主导地位,到处彷佛都看到魔鬼得胜的大笑。为什么?这样的相比,谁是真正的大能者?撒但乎?上帝乎?&&&&有人说:“神不是早就预言了末世撒但会在世界横行无忌、猖狂作恶的吗?这不是神所命定的吗?”的确是预言了,但却非神所命定的。神在旧约也预言了以色列人拜偶像、要被各国攻击、被杀、被掳。但并不是神所命定的,预言,只不过是一项警告——如此的光景必有如此的报应。如果说是神所命定的,这责任就在神,而且他就是一个毒辣阴险的神,也不是我们所信的那位。&&&&福音甚至还不如一些名牌产品:诸如什么“红桃k”、什么“飘柔”等等更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什么?它们没有教义,也没有祈祷,没有灵界的力量,纯属是人力所为。如果有谬论说魔鬼很疯狂,甚至能让上帝一时失手,败下阵来。那么上帝总不会不如一个“飘柔”的广告部经理吧?如果上帝的作为还不如人的本事,那么叫我们如何信?&&&&有一次,我去到一个本省边界的山区县城服事,这里只有三、四十人聚会,但在江边的草坪上,却有几百人在学气功(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想不到这么偏僻的山城,气功不但传了进去,而且甚为兴旺发达。福音的大能远远超过气功,而且是免费的,为什么竟让相当昂贵的气功占尽风光?&&&&面对这样令人困惑的境况,我苦苦求问神,甚至痛心疾首。&&&&在圣灵的开启下,我开始明白了这些状况的真相:人总有一种败坏的本相:顽梗叛逆。不追究自己的责任,反把责任推到别人的身上。一方面说是魔鬼的猖狂利害,一方面又说是神所命定的,让魔鬼和上帝双方“抬”起责任来。就象当初的以色列人责怪神离开他们一样。从《圣经》我们得知,从前以色列人落到这么可悲的局面,皆因以色列人本身的问题;在神是毫无黑暗的(约壹1/5),也就是说,在神是毫无错误的,他的本意并非要以色列人这样凄惨,而只因为以色列人没有听从他的话;今日基督教落到这样的光景,一定是在基督教本身内有问题,一定有某些地方偏离了神的话。也就是说,我们基督教内有好些错误的教导,令神的作为不能彰显的,呈现出今日如此令人丢脸、令神尴尬的局面。&&&&我们基督教要清醒地看到许多现实的状况,再不能象鸵鸟一样,避而不见,不敢面对现实,也不要从外部去找什么理由原因,我们都要从我们自身去找梁木,找出我们基督教潜在的遗毒来!&&&&圣灵让我回想起6年前呼召我的异象:你是我(神)预备修直道路的器皿。要为主的道将弯弯曲曲的改为正直,低低洼洼的填平,狭窄的扩为宽阔。又说:你这些寻求思索,是我放在你里面的,为的是要你肩负起一个使命:让教会从宗教(迷信)的捆绑中释放出来!!!&&&&宗教对人类的捆绑&&&&所谓“宗教”,先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人为发明的信仰内容和人为定规的信仰形式,都是属于宗教。就如《圣经》所说:“用私意崇拜”。所有的异教、邪教、异端、迷信、某些风俗和基督教(会)内不纯正的东西都是宗教。总归一句话:凡是不符合《圣经》的话,我们却当作真理去相信、去遵守的,就是迷信、就是宗教。&&&&自古人类便有很强的“宗教情结”。在世界各个种族的原始文化里,都有宗教的发明。可见宗教思想和意识在人类是何等的根深蒂固。&&&&各个远古的民族,都有自已崇拜的“图腾”,如中国人几千年前就拜龙了;印弟安人拜的是太阳;古希腊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与宗教融为一体,什么战神、农神、美神、爱神、文艺女神……应有尽有。即使是现代人,在许多事上,都无不打上宗教的烙印。比如体育,本是一综极平常的活动,但为了表彰其神圣,引人注目,不得不作弄一场神秘的宗教礼仪:传递圣火、点燃圣火,穿白袍的“女神”们庄严肃穆、煞有介事;“革命斗争”本是一场杀人的游戏,而一旦盖上了一件宗教的袍子,就使人“热烈”参加了,其残酷和危险,都不能使其害怕。人们被神化了的领袖和“神圣的事业”、“革命圣地”、“解放全人类”(相当“普渡众生”的意思)、“圣战”等等的宗教口号煽动得神魂癫倒,甘愿成为祭牲;就是在今日无神论盛行的时代,也没有丝毫使宗教减少其影响力,他们把一些“主义”、“思想”演化成某种宗教理念和生活准则,甚至掀起崇拜运动——如欧洲的乌托邦运动、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等等;现在当代的人又换了一种崇拜方式,就是崇拜在“体坛”、“歌坛”、“影坛”上运动、唱歌、做爱情戏的活偶像了。所谓“坛”、所谓“偶像”讲明,它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崇拜。放眼看看,今日影响人们生活至深又广泛的,就是这些“坛”里“坛”外的“偶像”。&&&&从《圣经》和教会的历史去看,宗教严重地侵蚀着我们的信仰。最早的宗教是出现在创世记第三章里,神曾吩咐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夏娃却说:“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她自己加添了“不可摸”的教条。后来,还自编了一条丑陋的无花果树叶裙子,发明了遮掩罪的救法,这就是最原始的宗教。&&&&在旧约,以色列人常常陷入拜巴力、拜偶像的境况,从某一属灵角度去看,也就是这种根深蒂固的宗教情结的“发作”:&&&&在西乃山下造金牛犊(出32);&&&&在高冈上、青翠树下立柱像和木偶(王下17/10);&&&&在山谷间、石穴下杀儿女献祭(赛57/5);&&&&在圣殿的门口立了偶像;&&&&在祭坛边,二十五个祭司面向东方拜日头;&&&&在圣殿的房子里,七十个长老向墙上画的走兽献香(结8/1-16);&&&&…………&&&&在新旧约之间,法利赛人用人的遗传和人的吩咐企图把神的道,演变成为宗教。加添了许多自定的条例,达六百多条:&&&&不能与罪人一同吃饭(太9/10-13);&&&&安息日不能治病(太12/9-14、路13/13-17、14/1-6、约5/1-18、9/1-34);&&&&安息日不能掐麦子(太12/1-7);&&&&不洗手不能吃饭(太15/1-9);&&&&…………&&&&在新约早期的教会,也展开了激烈的守律法与靠恩典之争。&&&&守割礼和摩西的律法(徒15/1-15);&&&&守日子、节期、年份(加4/8-17);&&&&定了许多“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西2/20-23);&&&&禁止嫁娶、禁戒食物(提前4/3);&&&&…………&&&&律法总的体现就是耶稣(罗10/4),耶稣就是真实的律法(西2/17),律法与耶稣本无冲突,没有耶稣,这些律法就成为了无生命的宗教。这些人热衷于守律法,并不表明他们喜爱律法,而只不过显露出人更倾向于死的教条这种宗教情结。他们宁愿“想要立自己的义(宗教),就不服神的义(真正的律法━━耶稣)了。(罗10/3)”&&&&在罗马天主教时期,更是把基督教的信仰弄成异教、异端的大杂烩,乌烟瘴气:&&&&拜偶像——拜马利亚、十二门徒和圣人的偶像、图画,向他们祈祷;&&&&拜圣物——拜十字架、圣饼、圣衣朝圣、拜天使、拜人(教皇)、向神父告解(认罪);&&&&遁世避隐、苦行修道、开斋封斋,禁止嫁娶,实行禁欲主义和各种清规戒律;&&&&赎罪票、异端裁判所、专权武力、僧侣制度;&&&&充满异教色彩的各种弥撒仪式和许许多多繁缛礼仪;&&&&综观整个教会历史,就是一场宗教渗透,和反渗透的历史,是反对各样异端、迷信和更正天主教的历史。&&&&可见“宗教”这东西,是无孔不入地渗透和影响着人类的历史、生活、纯正信仰。&&&&那么我们就需要揭露宗教是什么:&&&&因人有灵魂,能感应灵界的事;人们又知道有罪,会常常惹来神灵(魔鬼)的“偷窃、杀害、毁坏”,很惶恐。因此魔鬼怂恿人们用某些迷信风俗,讨神灵(魔鬼自己)的欢喜,以换取某些好处。魔鬼又利用人的罪疚感,诱骗人发明赎罪的方法,产生出种种的异教、异端,以减轻良心的责备和安慰对死亡恐惧的心;并且繁衍了许多变相的宗教及其迷信现象。&&&&《圣经》记着说:“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提前4/1)”可知宗教的背后,就是魔鬼。说明宗教是一个灵,它企图诱使人向错谬的方向发展。因魔鬼在背地的使然,使我们感觉到“宗教”彷佛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和情结。&&&&因此我们要清醒地知道,“宗教”不是一件普通的事,而是一个阴谋、一剂毒药。它使亚当以至整个人类死亡;它使以色列人亡国、一亡再亡,被掳、被残杀;它使法利赛人杀害耶稣、逼迫教会;它使天主教腐败、黑暗、残酷。因此,宗教就是魔鬼的作为。&&&&这不能不使我们基督教(会)敲响警钟!
&&&&宗教对基督教的捆绑&&&&我们是不是很幸运,加入了基督教,免除了许多更正的必要呢?以色列人、法利赛人、天主教处在自己的位置上,是很难察觉自身的光景的。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哭说:“巴不得你在这日子知道你平安的事;无奈这事现在是隐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来。(路19/42)”人都有一种缺陷——误区,就是耶稣所说的:“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这一种软弱,因此我们是很难发现自己的错误。难道魔鬼只在以色列人和天主教里作工,就不在基督教中作工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错,我们已从天主教里更正了许多宗教(迷信)的东西,但实际上,基督教还保留了不少从天主教遗传下来的东西,而且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也不自觉渗入了许多人为的、习非成是的东西。这就成了基督教里的宗教(迷信)。&&&&从天主教遗传下来的“点水礼”,是这近几十年才更正为“浸礼”的;重生,也是近代才从“入教”的宗教认知中恢复过来的真理;成圣的生活,也是这近百年来从徒有其表的宗教生活中纠正过来的;近几十年来,圣灵充满的真理,使许多人从宗教的意绪里,更新为亲身经历神的体验,从灵里感受神真实的同在,使基督教更加远离宗教的情结。&&&&然而基督教里的更正还方兴未艾,试举例探讨一下:&&&&在聚会敬拜时,一片严肃拘谨的气氛,这是从宗教观念里来的。因为作为世人,我们感到魔鬼是握有生死予夺大权的主宰,自己只不过是一只蚂蚁,它随时都可能伸出指头把我们捏死;所以在偶像面前,我们只有胆颤心惊,怎么可能喜乐、跳跃起来?因而在宗教里,人从来不敢同鬼神有无拘无束,亲蜜无间的关系,只有诚惶诚恐,这是宗教的“人神关系”。这种宗教的东西,天主教把它引到了聚会的形式里,在歌特式高耸的教堂里形成了充满宗教色彩的肃穆氛围,这是与《圣经》诗篇和启示录中天上热烈、活跃的敬拜,大相迳庭。当然,会有人说,圣经里有说到我们来到神面前是应该肃穆的(如:番1/7、诗76/8.9、哈2/20、亚2/13)。是的,但你再细心查考,这都是先知书所宣告神审判的时刻;是的,肃穆是神审判的时刻,而非敬拜的时刻。&&&&是先知书教导敬拜,还是《诗篇》教导敬拜呢?这是不言而喻的。《圣经》里的敬拜常常是与欢呼、呐喊、拍掌、跳舞、弹琴、吹角等热闹的场面相联系的(诗33/3、47/1、100/1、149、150、启14/2.3、19/6)。只要我们曾听过以色列音乐敬拜的旋律,就不难理解《诗篇》中的欢呼、呐喊、拍掌、跳舞、弹琴……了,这种音乐的特色是节奏欢快、热烈,令人不禁手舞足蹈,与肃穆拘谨简直扯不上关系。在律法之下的以色列人在神面前尚且这样自由释放,更何况我们现在呢?我们与神是父子关系、朋友关系、恋人关系,是一种同宗教的“人神关系”截然不同的全新关系。儿子就该在父亲面前喜乐(路15,浪子回头的比喻),朋友之间就该无拘无束、恋人之间就是亲蜜无间,这是宗教的人所不能理解、又不敢接受的。&&&&“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14/33)”这段经文上下连贯来看,就明白不过地知道,是说聚会时讲道的秩序。因为早期教会聚会时是随圣灵感动,人人都可以讲道的,因此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次序,而非指敬拜。&&&&还有,有些宗派认为,讲道的人就应该四平八稳地站立在讲台上,要脸目严肃地讲道,假如在台上走来走去、蹦上跳下、绘声绘色,就是不成体统,是对神的大不敬。那么这种“应该”、“体统”在圣经里有吗?没有,圣经没有规定讲道的方式和方法,这些“应该”、“体统”只不过是某宗派遗传下来的传统罢了。假使我们了解天主教的情况,我们就知道这是从天主教遗传下来的。古时候,天主教的教堂正中是摆满偶像“圣物”的“祭坛”,讲道的人不是在正中的“祭坛”讲道的,而是要走到在教堂一侧的一个小楼台——讲坛上讲道的。这个小楼台只能容下一个人大小,所以这个人只能四平八稳地站着,这样就形成了一种长期的讲道“体统”。但我们看到电影《耶稣传》里,耶稣在讲到撒种的比喻时,就拿起房子里的麦子做出撒种的动作,一面讲一面做,何其自然、何其生动,我完全认同,耶稣当时就是常常这样讲道的。讲道的目的就是想让人更容易理解、更容易接受。所以,我主张用百般的智慧,使讲道更生动、更形象、更有吸引力地去分解神的话,这种智慧包括更生动、更形象的比喻、手势、动态。如果有人讲道是正经八百、一脸严肃,我们也不能因此用我的“体统”去反对他,因为这些方式圣经都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我们不要把某些遗传或方式当作了教义。&&&&另外,有一些人平常不太愿意来聚会,但一听是掰饼聚会,无论如何,远远都要赶去。这些人对分享神的话,教人如何遵循神的道的聚会不感兴趣,为什么对掰饼聚会就这么热心呢?就是因为在一般的聚会没有什么仪式,他们感受不到宗教的气氛,却在掰饼的仪式上可以感受到他们需要的宗教气氛,只有这样的聚会才令他们满足。有些教会也不懂掰饼仪式的意义,所以也很注重这个仪式,把仪式搞得很宗教化,无意中也让人很注重这些仪式,甚至把它作为一种严厉的惩罚手段——不许他掰饼,宗教化的人就会很害怕了。其实这些都是不懂掰饼意义的(后面有详论)结果。掰饼聚会是很普通的聚会,《圣经》你可能需要有人给你讲道才能明白,所以你必须参加聚会;但掰饼是没有人可以剥夺你的,如果你真的想纪念主,用不着谁来主持仪式,你甚至可以天天在家里掰饼,过去以色列的基督徒就是这样。只有把你赶出教会,才真的是可怕呢。&&&&还有许多教会在洗礼前,非得要人经过多少个课时慕道,才能受洗。这与《圣经》的教导相违背。&&&&“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可1/5)”认罪后,接着就受洗了,两者是紧密相连的。&&&&“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监说:「看哪,这里有水,我受洗有什么妨碍呢?」腓利说:「你若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于是,吩咐车站住,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洗。(徒8/36-38)”&&&&慕道栽培是需要的,但如果我们把它作为受浸的条件,那就违反了圣经。我们人意可能觉得《圣经》太儿戏了,要用慕道班来把把关,这就是借着人的意思,废了神的话(太15/6),这是拦阻福音的宗教(近乎异端)。受洗是悔改的见证,因此人立志悔改的时候,就可以受洗了。《圣经》里的人,都是悔改之时,立时受洗的(太3/6、可1/5、路3/3、徒2/41、8/36-38、9/18、10/48、16/33)。受洗,实则是“心里相信、口里承认”之后,身体行动的见证,是从心到口和身体的一个完整的连贯行动,它同口里承认一样,是一个人外在的见证,为什么我们要设立诸多的条件,才允许他人做承认耶稣为救主的见证呢?在旧约,过红海是预表洗礼,在过红海之前,以色列人处在法老大军的追击之下,处境非常危急。同样,一个人决意离开世界(埃及),魔鬼(法老)决不会罢休,定会使用各样的攻击,去企图夺回那人的灵魂。因此《圣经》教导我们,让立志归入基督的人,尽快受洗,是很有必要的。当然,过了红海未必就完全稳妥,还是不少以色列人在旷野死去;同样,受了洗也未必就完全稳妥,还会有一部分人在天路上死去,如受了洗的行邪术的西门(徒8/20-23)&&&&基督教内还有许许多多人的教导和遗传,这些可能是名人、伟人、权威说过的,但只要我们察验不是来自《圣经》、或者只是牵强附会《圣经》、或者是讲解错了《圣经》、是似是而非的观点理论,不管它是谁说的,我们都要理直气壮地说:不!!!&&&&假若你偶然闯入天主教举行的弥撒,你看到那些浓厚的异教仪式,会暗自好笑。然而我们因“处肆市,久而不闻其臭”的缘故,对我们身边宗教的腐臭却习而不察。&&&&我们从老祖亚当、犹太人、法利赛人、早期教会、天主教、教会历史所看到的宗教为害为虐,使我们不得不痛心认真地去察验我们今天有什么偏离神的话和迷信的东西。&&&&虽然我们处在“当局者迷”的局限里,难以发现我们习以为常的错谬,但宗教都有其丑陋的一面,如果我们掌握了它的特点,我们就能凭着圣灵(真理)的照妖镜照出它的妖气来。&&&&下面我们来揭露宗教的特征:&&&&宗教都是自私的&&&&曾经在三十年代享有盛名的作家李叔同要归入佛门,他流着泪对寺主寂山长老恳求说:“弟子出家,纯是为了生死大事,连妻子儿女都抛弃了,请师父……”这道出了几千年来宗教的人的自私心态:为了我们自己,什么都可以抛弃——所有的爱、所有的恩情、所有的责任!他们心安理得地认为:“为僧只合居山幽。”&&&&异教风俗里,人们是为己修行、为己(为功德)行善、为私欲祈祷,因为宗教都是自私的。&&&&基督教内仍然有许多自私成份的教导和领受,例如:现在流行一种叫“安静”的生活,无论是工人或一般信徒,动不动就要找个地方“安静”,而且有的成为了他们的主要属灵生活,形成一种神秘主义的极端。他们认为(或者间接地认为):亲近神,是基督徒最主要的生活,是最讨神欢喜的。错!!!而正确的领受应该是:行道是基督徒最主要的生活,是最讨神欢喜的。&&&&本来,有人教导“安静”是没有错的,是要纠正那些只顾工作,而不懂得寻求神旨意、结果只是在做人的工作的现象,纠正那种只顾拼命工作而忽略与神建立关系、生命建造的人。但基督教内有一种普遍的现象:要么不懂得,处在愚昧状态;要么,后来学习了某些教导,就把它发展到极端。好象钟摆一样,一时左,一时右。教会有一个大难题,就是很难平衡所学习的真理。&&&&不错,耶稣也有时退到旷野的时候,但这同他“周流四方,行善事,”相比,毕竞只是少数的时间。我是一个很强调同神建立关系的人,这本书(或其它我写的书)的字里行间可以为我做见证,我同神有着一个不错的关系,我自己也很重视独处亲近神,但它不是我的常态。与神独对,只是我最初同神建立关系时,学习领受神的旨意、学习聆听神的瑞玛*必须经历的特殊情况;严格说,与神建立关系是我们信仰的入门,是开始。安静,是我们学习与神建立关系的一种训练,只要我们懂得了聆听神的话,最后我们便能够随时领受神的意思的,就用不着动不动就去“安静”了。关门“安静”当然很重要,是与神建立关系的属灵操练课,但更重要的是走出门去,能够随时接受到圣灵的意思,这才是属灵操练的真正目的;懂得1+1=2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进入科学的开始,所以你起初要在特殊的环境——学校去学习;但你现在买菜遇到计算问题,会不会又要回到学校去计算出结果才回市场付钱?经过以前学校的学习,现在岂不是已经懂得计算了吗?不是可以随时运算吗?现在,我随时随地都能够接收到神的意思,这才是基督徒最正常的状态。现在偶然仍要与神独对,那只是基督徒特殊情况的特殊状态,而非常态。现在你会不会因为1+1运算是科学上非常重要的原理,而常常在家背诵?还不如把这些运算原理多多运用罢。亲近神,只是我们更好行道所必需的,行道是我们的目的,应该是占我们生活的绝大部分时间,亲近神,也是为了这一个目的——行道的。现在我们来平衡看看圣经:把四福音里耶稣与神独对的描写放在表格的一边,把耶稣行道——行动又放在另一边,看看比例如何?可能是1:100,也可能是1:1000,可以肯定,后者是占绝大部分的,这样看圣经才是平衡的(关于“安静”,在后面更新部分再论述,先不忙反对)。&&&&有人片面地追求“生命”,一有空便去“安静”,一有空便看《圣经》、祈祷(祈求),把绝大部分的业余时间“安静”完。据说“生命”是这样造就出来的,有首歌很有代表性,就是这样唱的:“天天读经天天祷告,你就会成长……”因为这样多些时间“亲近神”,就少了很多机会犯罪,这对自己将来面见神有莫大的好处云云。这同异教的独善其身、修心养性有什么分别?这恐怕是从天主教的避世修道里继承过来的,“安静”只不过是遁世避隐的代名词,倘若能行,天主教的修道士们就不会这样“无道”了。&&&&根据托尔斯泰的小说改编的电影《谢尔盖神父》,讲述一个年轻的公爵放弃了在皇上身边作侍卫官的大好前途和上流社会的贵族生活,归入东正教的修道院。他以克守宗教生活的规条而著名,他为了克欲,到旷野独自隐修了十三年。曾因克制自己的欲火而砸断自己的手指,因而名声大震,成为了公认的圣人。他在修道院度过了漫长的岁月,每日读经祈祷,但在年老的时候,仍然忍受不住诱惑,而欲火攻心,犯下了罪。由此他的信念破灭了,怀疑神的存在,承认自己是个色鬼,然后走出修道院,隐姓埋名,被政府视为流浪汉流放到西伯利亚。这深刻揭露了宗教式的修道——“安静”是对人的极大欺骗。&&&&我们有一个错误的领受,以为摩西在旷野四十年,是神要他“安静”。其实他没有什么“安静”,他与你一样,天天做工——放羊。只不过神要在旷野这个特殊的世界里,造就他生命中的谦和。天主教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建立修道院;佛教有达摩式的面壁修炼;基督教有所谓的“安静”,这种宗教式的“安静”,是魔鬼欺骗基督徒,不敢面对世界,不能成为“世界的光”,而且使我们只专注自己的“生命”、独善其身,而忘记了我们的主要使命:使万民作主的门徒。&&&&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基督徒生活,都只是过着宗教的生活。有许多人把人生大部分的时间花在看《圣经》、祈祷上,以此为修身立命的功德,只集中精力在自己身上,只拼命对付自己的罪。以这样近乎修行积德、自私狭隘的宗教观念来看《圣经》、祈祷,是全无功效的。没有行动、或太少付诸于行动,爱自己的“生命”更过于爱他人灵魂的基督徒,不管他看了多少《圣经》,聚了多少会,多么亲近神,都只是在宗教里生活。何时我们的领受有自私的成份,何时我们就有宗教的成份了。&&&&不错,我们需要祷告、禁食、读经,寻求神对自己有针对性的话语(瑞玛),就是修剪我们生命的“道”,然后立即顺服去做。而最好造就我们的场所就是这世界,基督教是以入世更显其为真理的。说实在的,在深山寺庙里“安静”修身,和尚都能很“善哉,善哉”的,那么何需耶稣基督,我们当和尚岂不也一样?&&&&一个只会读经祈求的人,只生活在宗教的层面上,除非他既读经祷告又行道,生命才会长进。你看,宗教(魔鬼)偏偏将最重要的行道忽略掉,这种现象古今中外都普遍存在,说明这不是小小的忽略,不是无意的忽略,而是宗教(魔鬼)故意这样做的,这是它的诡计!&&&&一个人脱离人群,关在小房子里,与世隔绝,他永对付不了生命,因为他找不到自己的问题。只有你一面事奉,才会一面在与人相处时发现自己的毛病软弱,才能有针对性地对付自己的毛病软弱,你的“生命”就一面得到造就。放心,只要你愿意的话,你一面服事,你的生命一面就被造就了。“因为善作执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提前3/13)”。&&&&检查一下:你及教会中有哪些事项,看似很象真理,而实质上是很自私的?&&&&宗教都是虚伪的&&&&宗教用规条、戒律限制人自己的行为,只起到伪善的作用。如果没有圣灵在人心里作成的工,人一切外表的好行为,都是没有意义的,没有功效的。所以一切的宗教,只能使人活得更虚伪。&&&&有一个笑话:深山寺庙里有一个老和尚收养了一个孤儿,从小便传授佛门法度、诸经戒律给他。小和尚渐渐长大成人,老和尚老了,下山办事就交给小和尚。事前,老和尚拿出一幅仕女图来对小和尚说:“这是老虎,是会吃人的,千万不要走近。”小和尚就下山办事去了,但他回来后就茶饭不思,病恹恹的。老和尚就问他有什么不舒服,小和尚就回答:“没有什么不舒服,只是常常想起那些老虎。”&&&&伊斯兰教似乎是所有宗教中法度戒律最严的一种,尤其是有关男女的事情。但这些平时道貌岸然的教徒,在前不久印度尼西亚所发生的暴乱中,强暴妇女达到令人发指、惨绝人寰的地步:妇女们要纷纷订造加锁铁甲内裤。这莫不是对宗教的虚伪最大的讽刺。&&&&然而我们基督教内热心的“宗教人士”,也想加添一些规条、戒律去规范约束基督徒,例如:不能化妆、不能穿裙等,不能说笑(嬉笑),不能看电视,不能过春节(或圣诞节),聚会或平时不能男女同坐,诸如此类。他们以为用一些人发明的规条代替圣灵,这样教会就能对付罪、就圣洁了。&&&&比如聚会或平时不能男女同坐,似乎是很圣洁的,完全是没有圣经根据的。过去,中国人都是“男女授受不亲”的,是不是就很圣洁呢?如果真能这样,我们何需耶稣(圣灵)?用律法就能使人圣洁了。鲁迅曾经这样讽刺过封建礼教,说那些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但却从女人无袖的手臂上想象到她的胸脯,从旗袍露出的大腿想象她的全身……这种人的确做到了“男女授受不亲”,但又如何呢?过去,有个作领袖的姊妹,要我们吃饭聚会时男女分开坐,我们还以为她很圣洁,后来才知道原来她的情欲极强,虽然她很律法主义,但最后还是犯了罪。&&&&这样,虽然有人外表都能做到中规中矩,但这对他的内心、生命是毫无帮助的。这样的“虔诚”,只活出宗教味度的人来。这对教会是更有害的,只能使人学会虚伪。不少人在这些循规蹈矩的外表下,仍然隐藏着被罪捆绑的苦胆。所以耶稣曾经严厉斥责法利赛人自定人为的规矩代替真理教导人,他们定下的规条达600多条,但这有什么用?只起到“假冒为善”的作用。这样倘若能行,法利赛人应该是最成功的,效法法利赛人就行了,何需效法耶稣?耶稣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象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23/27,28)”象粉饰好的坟墓,外面走着的人是不知道的,因而是难以发现的,是一种比一般罪人更为可怕、更为危险的人。宗教所强调的是在外面做得好看,假如我们好行为只是从律法主义,而不是从生命里发出来的,这一切都只是宗教的虚伪。&&&&法利赛人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穗子做长了,目的就是想使人知道他们有多么爱神。&&&&当然,在形式上,今天在教会内,再不会有人这么做了。但是改头换面的、性质一样的事还是比比皆是。比如:常常听到许多属灵的口吻、述语、常用词。我初信之时还以为,讲得越多、越会引用的人或教会,就必越属灵了。但久而久之,却发现并非如此。甚至我感到这些人在说的时候,也不知其所以然的。往往反而使这些话,成为空洞无物的话语,八股文式的陈词滥调,甚至流于佛教的口头禅,甚至成为假冒为善的一种表现方式。现在我宁愿用生活上实用的话语去阐述属灵的义意,也不用这些己变得空洞的属灵述语。我不是反对使用属灵的口吻,我的意思是,一开口便“感谢神”的人,并非真的就是在生活中很会过感谢的生活;常常说“神带领”的人,却并不真的知晓神是如何带领人的;推却人的时侯,嘴里却说:“祈祷神吧”。明明是神管教他到了一个可怜的境地:有上顿,没下顿,他却说“凭信心”生活。这就使属灵的用语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口头禅,失去了义意。&&&&以我长期的观察,事实也是如此,许多满口挂着属灵口吻的人与当初法利赛人把经文做宽、衣裳的穗子做长了的本意一样,无非是有意或无意(潜意识地)想使人知道自己有多么“属灵”。我真为教会泛滥起来的属灵口吻、述语感到可怕,因为这种人会在不知不觉中,被自己欺骗,落入不自知的自义中,象法利赛人一样。假如我们的话语有虚伪的成份、或者是挂在嘴上的口头禅,那么这就是宗教了。&&&&“(法利赛人)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相当于现代的牧师、长老的称呼)。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太23/7-8)”说句老实话,我们多少从心里都会喜爱这样的尊称的,你试试看,你被别人称呼惯了“牧师”、“博士”,突然只叫你的名,你就多少感到不舒服了,这就证明我们同样有法利赛人的那种虚伪——喜欢人称呼自己为拉比,这是耶稣所责备的“假冒为善”。这是最明白不过的圣经,但我们为什么还要“明目张胆”地去犯?为什么我们不认为这是罪?耶稣既然这么说,可不是说个玩笑,可遵守可不遵守的,说明这是很危险的,是很容易陷入法利赛人那种的罪。&&&&法利赛人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的安,称呼他拉比(老师)。因为这样的头衔、尊称,已经隐含有某种资格、“属灵”份量等夸赞、虚荣的成份了。我们一旦被称为“牧师”、“长老”、“博士”,就好象在“属灵”份量上与人不同了,好象进入了某种“属灵”级别了,使人有一种错觉,久而久之,这种错觉会腐蚀人心。法利赛人和天主教的腐败,都不是从一个单一的问题形成的,而是从方方面面的因素形成的,其中包括这种喜欢尊称自己的罪(这是一个独立主题,只有通过详细分解,我们才能看到它的危险性)。其实有了这些尊称并不等于你已经很“属灵”了,并不代表你已经有很好的生命!!!&&&&顺便插一句,假若你喜欢别人尊称你的姓名,说明你很享受别人对你的崇拜,享受名声名望带来的快慰、优越感,那么要警醒了,这同撒旦极力想享受别人的崇拜的心态是一样的。耶稣为什么认为这是罪(圣经认为“不要”的都是罪),为什么要作出责备,正是这个意思。&&&&在教会里喜爱职衔、学位的称谓,这是从天主教的僧侣制度(如教皇、红衣主教、主教、神甫、修士等)中遗传下来的产物,使主内仍有阶级之分、尊卑之分。世人喜欢人尊称他们的名字:某某局长、某某董事长,因为人喜爱世上的虚荣。然而,在《圣经》里,所有人都是直呼其名的。摩西这么大的领袖,以色列历代的百姓,都只是指名道姓的。就连耶稣做“人子”时候,《圣经》都只是称呼他的姓名。难道我们比摩西、耶稣更大吗?《圣经》有时为了有所分别,免得混淆,会带有一些称谓,但与尊荣无关,如:耶西的儿子大卫、施洗约翰、加略人犹大、主的弟兄雅各等等。&&&&“弟兄姊妹”实在是最平等亲切、圣洁属灵的称呼;无论是先知、教师、牧师、传福音的,或是使徒、长老、执事、门徒等,都只不过是一种职能,并不是什么头衔,不是用来作称呼的,《圣经》从来就没有以此称呼过谁。职能不外就象钳工、车工、铆工一样,我们会不会称呼谁为李钳工、王铆工呢?这不是极滑稽的事吗?&&&&如果我们要在自己的名字上荣耀自己的话,那么我们就沾染了虚伪的宗教了。&&&&你扪心自问,你为什么喜欢让人称呼你“牧师”、“长老”、“博士”的?我们许多时候象法利赛人喜欢了“拉比”的称呼也不知道,可见宗教真是一道迷魂汤。&&&&检查一下:在你和教会里,有哪一些看似很“属灵”,而实际上是虚伪的表现?&&&&宗教是没有恩典的&&&&宗教的背后就是魔鬼,宗教规条是从害怕、欺骗里产生的,因为人知道自己有罪,又害怕神灵因而重重降罚,于是以为虐待一下自己,就可以付上亏欠的代价,良心才稍为安心;另外,以此表示他们对神灵的敬虔。因此在宗教意识里,都有一种苦待己身的倾向。这里至少有二种欺骗:一,对于世人,他们不相信罪的代价就是死,以为苦待肉身就是超生了;对于基督徒意味着,不相信耶稣己经为我们付上了死的代价,还想要加上自己的苦行,来讨得神救赎的恩典。二,对于世人,以为我们用虐待自己可以得到更多的赦免和赐福;对于基督徒而言,以受苦为荣,甚至以为是背十字架(真正“背十字架”是受死而不是受苦,参考我写的《攻陷》有详论),是爱主敬虔的表现。可见宗教是没有恩典的。&&&&在印度教中,发明许多虐待自己的苦行:用铁枝穿过自己的口腔;用头发将自己吊在一棵树上;把自己四肢与身体扭麻花一般绑成一个球型;甚至把自己三肢打断,只剩一肢过活。&&&&在迦密山上,外邦人在他们的偶像前:“按着他们的规矩,用刀枪自割、自刺,直到身体流血。(王上18/28)”他们以为这样就能讨好他们的神了;&&&&天主教也效法用许多虐待自已的方法,如:睡钉床、穿刺衣、跪玻璃、鞭打自已、自己钉自己十字架游街等等五花八门的苦行来讨神喜悦。&&&&基督教有没有类似这样的成份呢?我们常常听到对一些苦待己身做法的备受赞扬:某某人很虔诚,一跪就是几个钟、一天、甚至几天;有些人故意离开炕头,长夜跪在雪地祈祷;“头悬梁、锥刺股”地背《圣经》,经过若干年的奋斗,终于背下了新约(也没有说,因这样背了《圣经》,生命、为人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言下之意是要我们去效法。&&&&基督教虽然脱离了跪玻璃、鞭打自己的蠢行,但却还没有完全脱离这些倾向,我们还想找另一种代替品。基督教里有一种祈祷“付代价”的教导(后面章节还有更详细的论述),例如在祈祷的教导里,崇尚长时间的跪祷,说是治死肉体,这同天主教鞭打自己治死肉体有何两样?又崇尚深夜祈祷(祈求)、早起晨更(每日约四、五时起床祈祷、读经),认为这样刻薄肉体,就是“不属肉体”了。这样,神创造晚上干什么,他造人为什么要有睡眠?这岂不是严重违反神创造的律吗?这岂不象从殿顶跳下来一般?耶稣虽有时深夜祷告,但耶稣并非夜夜这样祷告,就可见这并不能成为一种“教义”(注:第一,我并不反对有特殊情况深夜祷告,如果你有时被圣灵感动,你还是要深夜祷告,但千万不要变成一种教条;第二,我并不反对有人凌晨四、五时起床晨更,晨更的确对某些人是很好的,然而个体的人——包括圣经里的人物无论有怎样的经历,都有他的特殊性,是圣灵带领的结果,但不能作为人人遵守的教条。否则,我们都应该带儿子上山献祭了)。&&&&“付代价”的另一个表现是,几天培训中每天凌晨五点起来祈祷(祈求)。起初我以为这很虔诚,但后来我发现一天之中,有许多时间精神集中不起来,下午更是瞌睡连连,最后一两天简直是熬过来的,有许多信息似听非听,大打折扣。我再看看其他人,原来他们也在艰难地支撑,不少人不住地点头“钓鱼”。那个领袖更可怜(可能她更劳累),干脆发出鼻鼾声。我便为花了几万元从海外远道而来的老师感到惋惜;而且他为了“振奋人心”,又蹦又跳、汗流浃背,更使我感到对不起他。现在我站在讲台上看得更清楚,面对着这样一种睡意朦胧的人群(尤其是下午),我讲道好象对着空空的会场,有时令我感到泄气。培训的时候,什么最重要?正如马大和马利亚面对耶稣教训时,哪一样最重要?认真听神的话才是最重要、最敬虔的上好福份,而不是你讲,耶稣听的祈祷为最虔诚。你要听神的话重要呢?还是神听你的话重要呢?五点起来祈祷其他什么日子都可以,为什么非要安排在培训这几天?培训的日子最重要的是听神的话,所以就要从各个方面来配合达到这个目的,要使每个人以最精力充配的状态来听神的话,什么事阻碍这个中心工作,就要排除它。&&&&我们被魔鬼欺骗,使我们对神的话大打折扣,还以为是很敬虔,其实是多么愚昧的一件事呀。比如有一个学医的学生,每天早上五点就起来用心写信给医学院领导反映情况,但到上课时却无精打彩,后来当了医生,因所学知识不够,频频出医疗事故,你认为医学院领导会觉得他是一个敬业的医生吗?现在我们所学的培训课程是要救人灵魂(传福音)、要医治受伤的生命(牧养工作)的,但因我们学习时打了折扣、甚至听得模糊、领会错了,后来害人不浅,你说神会认为这是一种敬虔吗?&&&&从生活常识里我们知道,一个人疲劳过度便会做错事,司机开车会翻车、核电厂值斑人员会按错开关,这样,不但会害死自己,更会害死很多的人。这样的事,汽车公司、核电厂的领导会认为这是好现象吗?这种在培训时每天凌晨五点起来祈祷(祈求),人们以为这是一种敬虔,我看到的是一种愚蠢,同“跪玻璃”没有什么两样,是谁发明的?真叫人气愤莫名!如果这真是一个好发明,我们应该用来祝福世界,应该让大中小学都来这样做,至少也要你宝贝的儿女们五点起来祈祷完才让他们上学。我们用实践就可以见证它是荒谬的,并不是真理。&&&&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属肉体的人发出来的言论,其实我比许多人都追求,我过去是常常四、五点起床祈祷的,但我实践了一段时间后,非但没有得到能力,反而身体差了,精神恍忽、丢三落四,常常说错话做错事。有一次主持婚礼时,我发言说:“欢迎各位来参加这个丧礼……”使事主大为愤怒。&&&&后来圣灵劝导我,说这不是敬虔,而是宗教(魔鬼)的欺骗,它想让我长期处在疲乏状态,难以接收到圣灵的感动而犯错误,使我身体吃不消而偷窃我的健康,最后缩短我事奉的年月,提早回天家。他还说,我创造这世界有两个律,一个是灵界的律(道德的律),一个是物界的律(科学规律);这两个律,人都应当遵守的,灵魂要遵守灵界的律,身体要遵守物界的律,因为这是我定规的,违反了都是罪,都会有报应。瞌睡开车,就会轧死人,这是不是罪?假若耶稣当时在殿顶跳下来,就是违反了地心吸引力,他只是违反了科学规律而已,但仍然是犯罪,一样有报应——会摔死的。以后你不要再违反生理的律了,违反了就是违反安息的律。除非我感动你(即我批准你)你才能深夜祷告、通霄祷告、提早起床祷告……&&&&我曾经被“苦待己身”所害。我刚信主的时候,看到周围不少弟兄姊妹都很爱主,动不就禁食一个礼拜、十几天、二十天,我很羡慕。我也想追求,但我知道,我是禁食不了这么多天的。怎么办?我就想,我每天禁食一餐,长年累月,不比禁食二十天还好吗?于是我禁食早餐十年还多,后来我“胃痛”了好几年,最后不得不去检查,才知道是胆结石。我便问神:“神呀,是我犯罪得罪你吗?为什么我会闹这个病?”神就借着当天的报纸回答我。报纸整版有专家专论胆结石,说是长期不吃早餐造成的。然后神我让知道,我为宗教付了如此重的代价。&&&&我发现现在许多传道人状况不佳,他们不是以一个最佳的状态服侍主,而是以一个疲惫的、病恹恹的状态来给神用。我曾经为人按手祈祷时昏睡了片刻,语无伦次;我甚至听过有人说在讲道时睡着了,假如不是亲自听他本人讲,有谁信?这样,可想而知工作果效有多么低劣。以这样即使是二、三流的公司也禁止聘用的人力,来事奉主,是不是太不把主当回事啦?有一部分原因,可能人手少,忙而缺乏睡眠所至,但有一部分原因却是人为造成的。据说,他们是有一句经文为根据的:“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6,27)”他们觉得这样早起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表现。我先不说经文的前言后语并不是说明要人去折磨肉体、刻薄身体这回事的,就单单说“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吧。那么听课时眼睛老是抬不起来,耳朵听不入,这算是“叫身服我”?事奉主时,浑身困倦、身体吃不消,这算是“叫身服我”?正相反,这时正是“叫我服身”,身体已经不听“我”使用了,整个人(我)已经受到疲惫的身体支配了,这完全是违反了圣经的,这种断章取义的解经法,被宗教所利用了,使这段圣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实践见证这是假“真理”。&&&&基督教内还有许多崇尚吃苦、不分青红皂白忍受苦难、甚至求苦难的迷信……不一而足,我们不知道我们推崇备至的,竟是宗教。我们大陆家庭教会常常把愚昧当作虔诚,这同我们民族的愚昧状态有关,尤其是这些愚昧神学是从文化大革命后期形成的。&&&&以人的受苦、痛苦为满足、为快乐,这是撒旦的心肠,神怎么会以人的受苦、痛苦为满足、为快乐呃?我们为人父母,尽管我们对别人的心肠不好,但对儿女总不会见到他们自己用头撞墙、用刀自割、长跪一夜、故意弄病自己……为满足、为快乐吧?撒旦在地狱里折磨人,就是以人的受苦、痛苦为满足、为快乐的,宗教为什么会苦待自身?因为那是魔鬼的心肠。&&&&以利亚在外邦人蒙羞后,只凭一句话,火就从天而降了。并不是以利亚凭肉体付代价的努力,而是凭他同神的关系,从神来的话语(耶和华的话临到以利亚,说:“你去,使亚哈得见你,我要降雨在地上。〔王上18/1〕”)这是从信心来的恩典。看看《圣经》,从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卫到耶稣、保罗,那一个是靠肉体赚取了“功德”,使神另眼相看的?神说:“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出33/19)”他要恩待的不是苦待已身的人,而是有婴孩一般的信心以及有讨神欢喜的品格的人。&&&&基督教内的人为规条,是不信的表现,他们不敢相信神会象他所说的那样,如父亲、朋友、良人一样恩待我们。他们只敢相信神是威严的,因此,战战兢兢想自添一些比《圣经》更加严励、更加“圣洁”的规条,来讨神欢喜。有不少教会自设了许多“不可这样,不可那样”的条例,如:不可吃蛇、不可拜年、不可过圣诞节等等。&&&&有一个传异端的人来到我们一个聚会点,只见那人一来立即表现出非凡的“虔诚”来——从早跪到黑,不论是看《圣经》或是吃饭都是跪着,裤管膝盖部分已经磨破两个大洞。这一下子就夺去了弟兄姊妹的心,他们认为终于见识了“属灵高人”了,他说什么就信什么。很多人都有这种宗教观念:以为苦待己身就是敬虔,于是传异端的人就加以利用,投其所好,终于使他们上了宗教(魔鬼)的当。&&&&《圣经》说:“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2/23)”“原来在耶稣基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如果你想通过私下肉体的刻苦努力,来达致某些属灵果效,那么你就已经在宗教中生活了。这种努力是想避过圣灵的工作,要靠自己立些功德。我们所信的,是全凭恩典。我们是凭信神的话(瑞玛),按神的话去行(即信心),来达致属灵果效和祝福的。&&&&检查一下:你及教会所追求的虔诚,是否只是一种肉体的折磨?
&&&&宗教是从经历、经验、道理中产生的&&&&现在我们信主后清醒了过来,会觉得迷信是那么荒谬,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相信呢?到底宗教(迷信)是怎样产生的?&&&&其实虽然宗教(迷信)很荒谬,但它们都是有“事实”根据的,一定曾经有一件事很“灵验”,后来一传十,十传百,相信的人多了,久而久之就成为了一种风俗,于是一种迷信就盛行起来,甚至演化为宗教的规条。&&&&东汉有个名叫桓景的人,九月九日全家人用布囊装上茱萸绑在手臂上,登山饮菊花酒,居然避过了一场大灾。后来人人都效法起来,演变成重阳登山的习俗,因为人们都相信,这一日登高是可以避邪转运的。&&&&有一日,有个婚后多年不孕的妇女在一棵大树前不慎跌交,叩了一个响头,回家后居然怀孕生子了,她就到处讲自己的经历,越传越神乎其神,许多人就慕名而来向这棵大树叩头,不少人还说相当“灵”呢,后来这棵树就成了“送子神木”了。&&&&这里私设六合彩很盛行,世人都在“研究”六合彩,现在流行一种赌法——去问街头流浪的疯子什么号码中奖,因为有一个人中了大奖的号码就是从疯子口中得来的,于是许多人都相信,疯子比正常人更容易洞察天机。&&&&西方人很忌讳十三、星期五。因为据说出卖耶稣的犹大迟到,在最后晚餐席上是第十三人;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也是星期五;说明是一个不祥的数字。而且有许多事实充分证明,例如:英国有一艘叫“星期五”的军舰,在星期五安放龙骨,星期五启航,找了一个姓星期五的人当舰长。结果这艘舰出海之后,杳如黄鹤,一去不返……还有数不胜数的事例,使人深恐这些数字。&&&&迷信风俗、宗教经验的确有“灵验”的现象,向玛利亚祈祷,会不会灵验?天主教的人一定说很灵验的。可以说,假如没有“灵验”现象,就不可能产生迷信,更不可能产生持久的迷信,迷信的人非常相信迷信就是因为“灵验”成为他们最重要的相信支柱。即使是基督教内的迷信也是一样,据说也是相当“灵验”的,至少他们认为很“灵验”,也有不少“见证”的。他们是以“灵验”与否来衡量对与不对,“见证”是他们相信的主要根据。&&&&所谓“灵验”——第一,是有的,甚至能行大神迹大奇事(太24/24),因为魔鬼要这样迷惑人;第二,只是一种偶然现象,但人总存一些侥幸的心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希望事情是这样发生的。例如重阳登高、星期五忌讳、过年摆设一些好意头的东西能让全年顺顺利利等,这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就好象六合彩一样,中奖了就传得沸沸扬扬,而绝大部分没中奖的却被忽视,人虽然都知道这回事,但都带着迷信的心态希望这好事会落在自己头上。又如拜树生孩子,偶然几个“灵验”的事就被传得神乎其神,但大多不灵验的就被忽略了。笫三,只是一种个人认为,心理作用,是无从证实的。心理学证实,戴平安符的人的确有效,是心理起的作用。又比如说,有人认为,他每日向着空中捆绑邪灵,使得流行歌曲衰微起来。首先,流行歌曲是不是衰微,无从证实;其次,即使流行歌曲是衰微了,但是不是因为他每日向着空中捆绑邪灵的结果,无从证实;只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时候心理作用起关键作用(关于捆绑邪灵,在《祈祷里的迷信》详论)。&&&&就是这样,迷信、风俗、宗教是在一些经历、经验中产生的,是有“事实”为根据的,甚至还很灵验,于是人们通过这些事自己得出了一些结论:某些做法是有着神秘力量的。如果传开来了,可能有许多人都这么信,而且后来形成相当悠久的历史了,甚至可能还有书籍论述,所以使人们更加坚信不疑。&&&&到底通过对人(包括圣经中的人物)的经验、经历推度出来的新观点,能不能成为真理、教义?耶稣与罪人一同吃饭,当时有人认为是同流合污,有人认为是爱的体现。有一个人买彩票中了奖,他做“见证”说,神如何祝福他云云,但有人认为是一种赌博,是贪心的罪。事件、经历,是要透过人去理解的,因此不同的人,都会产生不同的见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之,同一件事,即使是对圣经某段史实、耶稣的经历,都会有许多种看法、许多种解释的,就会得出许多种观点,谁都可能认为自己的看法是对的。既然人对事件、经历的理解是截然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就是说,通过人理解后产生的观点是人的思想产物,具有非唯一性和不确切性,没有一定的标准,因此,人的思想是不能产生真理的。说明以这种方法不但不能产生真理,反倒是产生迷信的方法。&&&&有一个人,平时都戴着十字架项链,都很平安,但后来有一回,她洗澡时弄丢了十字架项链,那一天她就遇到了车祸,于是她到处讲“见证”,说十字架是平安符或护身符(我提倡人戴十字项链,正如国家要解放军戴军徽一样的意思,但与当护身符避邪来戴为两回事)。&&&&有人发梦,梦见魔鬼,但圣经书突然发出光来,使魔鬼不敢近前一步。后来他又作“见证”说,圣经书是驱邪镇妖之法器,所以她的床头、手袋总放着一本圣经书,是为了驱邪镇妖之用。&&&&有一个小教会的领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一种想法,她随身带着色笔,家里的物品:如报纸、进货的商品(她家是个商店)等,凡有龙、偶像、偶像的名字等都要划上一个十字符,认为一但划上十字符,这些龙、偶像就失去了法力,还说此招很灵。后来她不但在家这样做,而在别人家、在社会上遇见龙、偶像都要偷偷划上一个十字符。而且还作为一种属灵奥秘教导会众。&&&&基督教里这些迷信数不胜数,但这只是一些“低层次”的迷信。有一些迷信是“高层次”的,已成为了神学,在广泛地传播。&&&&有一些基督教书籍,通篇占大部分的论据是以“见证”、“事实”、名人观点、间接经文来说明一种不见经传的教训,乍一看,很有道理,很容易为人接受。许多人信“事实”更多于信经文,重视“事实”更过于重视经文。不少人听“见证”就很精神,听神的话就很困倦;因而在一些人讲道、写书,就投其所好,通篇都是所谓“事实”、“见证”,远远多于经文,比例严重失调。许多人以为,有越多的“事实”、“见证”就越有说服力,有时这些说服力太强了,即使没有充分的圣经根据已经足以使人相信了,不知不觉就产生了迷信。许多人是以“事实”、“见证”为主要的相信依据的,经文是放在次要的位置上;今天我们有不少的领受,是从某些名人的见证上得来的,见证本来应该是见证圣经教义的真实性,但是我们看某些见证,无论怎样看,都看不到圣经的支持,反倒让人感到见证了“用怎样的方式去做就特别灵验”的意思,见证出一种圣经教义之外的新观点、新发现……有一些人争论对错的时候,是用“事实”、“见证”来争论的。一个人向神求配偶久而未果,另一个人就说,因为她求得不够明确,某某牧师在某书上说过一个见证,他是怎样怎样求的,很快便成就了……于是两人就争论不休了。到底应该是用经文来衡量对错呢?还是用“事实”、“见证”来衡量对错呢?经文重要呢,还是“事实”、“见证”重要?假如“事实”、“见证”与经文不相符,或有出入,到底应相信经文或相信“事实”、“见证”?如果没有经文(或者教义性的经文),就没有所谓的“见证”,也没有可“见证”了,经文是检验“见证”的结论合乎不合乎圣经的,所以,经文远比“事实”、“见证”重要。补充说一句吧,我就是按照该牧师的方法求婚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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