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酒精挥发对大气环境'有污染吗

&长期闻到工业酒精的味道,对身体有危害吗?
长期闻到工业酒精的味道,对身体有危害吗?
发病时间:不清楚
我在电子厂上班,需要用工业酒精擦拭产品,但是我上班的时候会带上口罩和橡皮手套,工业酒精不会接触到皮肤,长期闻到工业酒精的味道,会不会对身体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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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灵活运用中医及西医理论及方法治疗大人小儿各种皮肤疾病,善于结合中药调理,擅长带状疱疹,荨麻疹,湿疹,癣,脱发,淋病梅毒等。
你好,工业酒精主要是甲醇,食用的酒类是由乙醇,甲醇具有一定的毒性,长期接触对身体是不利,建议定期检查肝肾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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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使用乙醇汽油能减少空气污染B.二氧化氮属于..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使用乙醇汽油能减少空气污染 B.二氧化氮属于大气污染物 C.为提高粮食产量,应大量使用农药 D.含磷洗衣粉的使用会引起水体污染
题型:单选题难度:偏易来源:江苏省期末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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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使用乙醇汽油能减少空气污染B.二氧化氮属于..”主要考查你对&&空气的污染和防治,水污染与防治&&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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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的污染和防治水污染与防治
空气污染:&&& 即空气中含有一种或多种污染物,其存在的量、性质及时间会伤害到人类、植物及动物的生命,损害财物、或干扰舒适的生活环境,如臭味的存在。换言之,只要是某一种物质其存在的量,性质及时间足够对人类或其他生物、财物产生影响者,我们就可以称其为空气污染物;而其存在造成之现象,就是空气污染。换言之,某些物质在空气中不正常的增量就产生空气污染的情形。空气污染治理:1. 空气污染及来源导致空气质量下降的污染物很多。目前量多且危害严重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 (NO2)、一氧化碳(CO)和可吸入颗粒物等。如下表所示:
2. 空气污染的危害 ①酸雨:SO2、NOx等气体形成酸雨。 ②臭氧层破坏:氟利昂的释放,加速臭氧分解。③其他危害:空气污染严重危害了人体健康,影响了农作物生长,破坏了生态平衡。 3. 空气污染的防治 ①改善燃料结构,尽量充分燃烧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 ②对化石燃料进行脱硫、脱氮处理,工厂的废气要经过处理再排放。③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 ④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高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空气质量日报:空气质量日报的主要内容:空气污染指数,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空气质量状况。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的项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等。空气质量级别:
PM2.5(1)什么是PM2.5:PM2.5是指大气中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影响。(2)PM2.5的性状: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能在大气中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3)PM2.5的来源:主要来源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的等有毒物质。一般而言,粒径2.5微米至10微米的粗颗粒物主要来自道路扬尘等,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PM2.5)则主要来自化石燃料的燃烧(机动车尾气,燃烧)、挥发性有机物等。(4)2012年2月,国务院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PM2.5监测指标。室内空气污染: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超标.进而影响人体健康的室内环境污染。有害物质包括甲醛、苯、氨、放射性物质等。水体污染的定义:&& 大量的污染物质排入水体,超过水体的自净能力使水质恶化,水体及其周围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对人类健康、生活和生产活动等造成损失和威胁的情况。 &水体污染来源: a.工业污染:座水、废渣、废气《工业“三反”》。 b.农业污染: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川。 c.生活污染:含磷洗涤剂的大量使用、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等。 防治措施: a.工业上: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对污染的水体作处理使之符合排放标准。 b.农业上:提们使川农家肥,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c.生活污水也应逐步实现欲中处理和排放。 水体的自净能力:广义的水体自净是指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受污染的水体逐渐自然净化,水质复原的过程。,狭义的水体自净是指水体叶I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机污染物而使水体净化的过程。水体自净大致分为三类,即物理净化、化学净化和生物净化。它们同时发生,相互影响,共同作用。(1)物理净化。物理净化是指污染物质由于稀释、扩散、混合和沉淀等过程而浓度降低。污水进入水体后,大颗粒的不溶性固体在水流较弱的地方逐渐沉入水底,形成污泥。悬浮体、胶体和可溶性污染物因混合、稀释,浓度逐渐降低。 (2)化学净化。化学净化是指污染物由于氧化还原、酸碱反应、分解、化合和吸附凝聚等化学或物理作用而浓度降低。流动的水体从水面上大气中溶人氧气,使污染物中铁、锰等重金属离子氧化,生成难溶性物质析出沉降。某些元素在一定酸性环境中,形成易溶性化合物,随水漂移而稀释;在中性或碱性条件下,某些元素形成难溶化合物而沉降。天然水中的胶体,吸附和凝聚水中悬浮物质微粒,随水流移动或逐渐沉降。 (3)生物净化,又称生物化学净化。是指生物活动尤其是微生物对有机物的氧化分解使污染物质的浓度降低。&城市污水及处理: (1)城市污水城市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径流污水等,由城市排水管网汇集并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城市污水的污染,一般经历三个历史时期:病源污染期、总体污染期和新污染期。在病源污染期,城市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由于污水中含有病菌和病毒,污水排入水体后往往会传染疾病。在总体污染期,随着工业的发展和人口的集中,城市污水量及所含的污染物种类不断增加。污水排入水体后,造成水体中悬浮物数量和生化需氧量越来越大,水体缺氧,水生生物灭绝。在新污染期,由于工业的高度发展,污水所含的污染物种类更加复杂。工业废水日益成为城市污水处理中的主要对象。(2)城市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分为三个级别.分别称为污水一级处理、污水二级处理、污水三级处理。一级处理应用物理处理方法,即用格栅、沉砂池、初沉池、活性污泥池、二次沉淀池等构筑物,去除污水中不溶解的污染物和寄生虫卵。二级处理应用生物处理方法,即主要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进行物质转化的过程,将污水巾各种复杂的有机物降解为简单的物质。生物处理对污水水质、水温、供氧量等都有一定的要求。三级处理是用生物化学(硝化一反硝化)法、碱化吹脱法或离子交换法除氮,用化学沉淀法除磷,用臭氧氧化法、活性炭法或超过滤法除去难降解有机物,用反渗透法除去盐类,用氯化法消毒等过程中的一种或几种组成的污水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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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年)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51号)
吉林政报 http://zb.
日期: 1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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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年)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3〕5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  《吉林省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年)》以及《吉林省工业污染治理规划(年)》、《吉林省火力发电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规划(年)》、《吉林省推进生物质产业发展防治污染规划(年)》、《吉林省秸秆综合治理规划(年)》、《吉林省汽车尾气污染治理规划(年)》、《吉林省建筑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规划》、《吉林省燃煤污染治理规划(年)》、《加快推进“气化吉林”防治大气污染规划(年)》、《吉林省工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防治污染规划()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日
吉林省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  近年来,受人为因素和极端天气条件等综合因素影响,我省在秋冬季节多次大范围出现了雾霾天气,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 为解决日益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环境权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编制了《吉林省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年)》,拟利用5年的时间,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餐饮业油烟、挥发性有机物、扬尘、机动车污染治理以及加强秸秆焚烧环境监管、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大力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等8项重点任务。到2017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逐年提高,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2%以上。
  & 一、现状与问题
 &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  1.监测点位分布。
 &  目前,我省共设立28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布于全省9个市(州),其中,长春市已经具备了细颗粒物(PM2.5)的监测能力。我省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布如下:
&&&&&&&&& 表1& 吉林省主要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点位表
点&位&名&称
甩湾子水库、净月潭、食品厂、客车厂、邮电学院、园林处、劳动公园
哈达湾、东局子、电力学院、江北文化宫、江南公园、丰满
监测站、一商店、境园
环保局、污水处理厂
光明、铁路
喜丰、环保局
江南、江北
市环保局、洮北区环保局
市环保局、妇幼保健医院
 &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  2012年,我省所有地级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现行标准(GB)的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均值为0.028mg/m3,二氧化氮(NO2)年均值为0.032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0.074mg/m3,与2008年相比下降幅度分别为17.6%、5.9%和15.9%。虽然我省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但与生态吉林建设和人民群众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可吸入颗粒物(PM10)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0.06倍。按新标准核定,月,长春市在监测的304天中,优良天数为203天,占66.8%,有1/3的天数处于不同程度污染状态,首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已经成为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
 &  2012年,全省二氧化硫(SO2)排放量40.35万吨。其中,工业源35.23万吨,城镇生活源5.12万吨。氮氧化物(NOx)排放量57.59万吨。其中,工业源38.74万吨,城镇生活源1.19万吨,机动车17.66万吨。工业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为19.55万吨。与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35%,氮氧化物下降3.22%,烟粉尘排放量下降45.89%。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产业结构不优。
 &  我省是老工业基地,重化工等第二产业比重大,而且多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2012年,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9.55万吨,占全省烟粉尘排放总量的74%,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大。
 &  2.能源结构不合理。
 &  2012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1.02亿吨,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8%,高于全国70%的平均水平,特别是冬季采暖期燃煤量大,约占全年燃煤量的70%,石油、天然气所占比重较低,占10%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小,只占6%左右。
 &  3.新增污染物排放压力较大。
 &  我省目前正处于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增长方式粗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产能过剩、结构不优等问题进一步凸显,经济总量增长和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仍然突出,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压力仍较大。
 &  4.机动车污染影响逐步增加。
 &  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大且增速快。2012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410万辆,并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长。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炭黑等多种污染物最终转化为细颗粒物和臭氧,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已执行国Ⅳ及以上汽(柴)油标准,而我省汽油目前执行国Ⅲ标准。
 &  5.城市环境管理粗放。
 &  近几年,我省城市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大规模的旧城拆迁改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卫保洁、秸秆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生产和管理环节,未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控制规范和管理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城市扬尘和油烟等造成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严重。多部门联防联动控制大气污染机制尚未形成,城市扬尘、餐饮油烟污染,秸秆焚烧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  6.城市布局不合理。
 &  我省一些重点城市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比较多,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位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城市规划空间布局不合理对空气质量产生重要影响。
  & 7.环境监测、统计基础薄弱。
  & 我省除长春市外,其他城市没有开展臭氧、细颗粒物的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薄弱,无法全面反映当前大气污染状况。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等未纳入环境统计管理体系,底数不清,难以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
  &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 (一)指导思想。
  &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能力,统筹区域环境资源,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努力解决细颗粒物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 (二)基本原则。
  & 1.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采取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措施,用严格的环保手段倒逼传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 2.联防联控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管理机制,实现区域“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根据区域内不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污染状况,实施差异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区域内污染减排的责任与主体。
  & 3.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统一。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控制、评估、考核体系。根据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之间的响应关系,构建基于质量改善的区域总量控制体系,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均衡控制,有效解决当前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
  & (三)规划目标。
 &  1.总体目标。
  & 经过5年努力,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逐年提高,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力争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  2.环境质量指标。
 &  到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2%以上。其中,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延吉市下降15%以上,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下降8%以上,白山市、松原市下降5%以上。上述城市环境空气其他评价指标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逐年下降。
  & 3.环境管理目标。
  & 到2017年,工业及商业锅炉烟粉尘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净化率力争达到100%;机动车环保检验率达到80%以上;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全部进行油气回收治理;城市建成区绿化、硬化覆盖率逐年提高,降尘强度逐年下降;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以上,基本消除秸秆等废弃物的露天焚烧现象。
 &  三、重点任务
 &  (一)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  1.开展火电行业污染治理。
 &  实施火电行业燃煤机组除尘系统改造,2015年底前,所有燃煤机组烟尘排放达到相应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施火电行业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改造,到2014年,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实施火电行业燃煤机组脱硝设施改造,到2015年,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并实现稳定运行,到2017年,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
  & 2.开展水泥行业污染治理。
  & 实施水泥行业有组织排放源高效除尘改造,到2015年,确保达到相应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施水泥行业脱硝设施改造,到2014年,日产2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并实现稳定运行。到2017年,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并安装脱硝设施。
  & 3.开展钢铁行业污染治理。
  & 实施钢铁行业脱硫设施改造,到2014年,钢铁行业90平方米及以上烧结机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到2017年,&8平方米及以上球团生产设备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实施钢铁行业高效除尘技术改造,达到相应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到2017年,钢铁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力争达到100%。
 &  4.开展燃煤锅炉烟尘治理。
  & 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工业及商业燃煤锅炉烟尘治理,到2017年,烟粉尘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
  & 5.开展工业炉窑烟粉尘治理。
 &  实施工业炉窑除尘设备改造,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到2015年,工业炉窑烟粉尘排放达标率力争达到100%。&
  & (二)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 组织餐饮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净化率力争达到100%。取缔城区露天烧烤。
  & (三)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 1.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 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都要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建设试点,到2017年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率达到90%以上。
 &  2.加快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 在石化企业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进行设备改造,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稳定达标;加强表面涂装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积极推进汽车制造与维修、家具制造等行业表面涂装工艺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全面提高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
  & (四)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 1.&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治理。
  & 及时修复破损路面,有效防止扬尘污染。进一步提高城市保洁机械化作业能力和精细化清扫保洁水平,扩大机械化清扫除尘和洗扫作业面,增加重点街路、工程周边街路及重点部位高压冲洗和洒水降尘频次。
  & 2.加强建筑扬尘综合治理。
 &  全面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绿色施工,工程施工现场要全封闭设置围挡,主要道路、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固化或绿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砂石料全部采取苫布覆盖等防尘措施。
 &  3.加强运输扬尘综合治理。
  & 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者泄漏而产生扬尘污染。在建筑工地集中区域设置运输指定通道,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
  & 4.加强堆场扬尘综合治理。
  & 强化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堆场的场坪、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堆场周边应当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 (五)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
  &&1.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
  & 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对于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加强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加快环保检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到2015年,建成全省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到2017年,机动车环保检验率达到80%以上。
  & 2.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
  & 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加大老旧公交车和大型载重货车的淘汰力度。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所有营运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老旧机动车。
  & 3.提升汽车燃油品质。
  & 逐步提升汽车燃油品质,2014年,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7年,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燃气行为。
  & 4.加强城市交通管理。
  & 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能力,推进公交智能化发展。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车辆投入更新力度。在全省实施“公交便民”工程,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络布局,倡导公交车辆通行优先,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  5.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 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道路通行、充电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力争到2017年,我省公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0辆以上。
  & (六)加强秸秆焚烧环境监管。
  & 加强秸秆焚烧监管,采取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建立和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的违规露天焚烧。
 &  (七)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  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禁燃区内逐步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到2015年,各地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到2017年,长春市、吉林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0%以上;其他地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以上。
  & (八)大力建设绿色生态屏障。
  & 1.提高城镇绿化水平。
  & 进一步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在建成区或城市郊区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扩大城市绿量,实施城市绿荫行动,在城市园林绿化中多种乔木,多增绿荫,提高防风抑尘和大气污染物净化能力。城市建成区绿化率、硬化率逐年提高。
  & 2.实施绿色通道工程。
  & 加大公路、铁路沿线绿化,形成以绿化带建设为主体,针阔混交,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绿化美化融为一体的立体生态长廊,充分发挥除尘降噪等作用。
  & 3.加快工矿区植被恢复。
  & 强化工矿区植被恢复,矿山企业要加快对矿区废弃地和尾矿坝的整理,恢复林草植被,要做到边开采边恢复,努力建设生态矿山。
  & 4.开展荒漠化治理。
  & 在西部地区,根据土地沙化、碱化程度,宜林则宜、宜草则草,大力开展人工造林种草、封山育林、封原育草,加快改善西部生态环境。
  & 四、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全省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控制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形成防治大气污染的强大合力。要落实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管理,增加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
  & (二)加大资金投入。
  & 统筹整合污染减排治理等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工业、火力发电、汽车尾气、燃煤、建筑扬尘、秸秆等污染治理,加大生物质和清洁能源利用。各级基本建设投资要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倾斜。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  (三)强化科技支撑。
  & 加快推进我省地级以上城市雾霾天气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监测预警,开展人工控制雾霾天气试验和大气污染潜势预报研究。加强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机动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以及从源头削减对大气污染的节能减排、绿色能源、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一批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光化学烟雾、灰霾、细颗粒物、有毒有害气体的污染机理与控制对策研究。
  & (四)严格环境监管。
  &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坚持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开展上下联动、部门联合执法。采取挂牌督办、定期通报、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整治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 (五)严格考核问责。
  & 将可吸入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省直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书,将目标任务逐一进行分解落实,每年年初对各地区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州),约谈有关负责人,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六)加强宣传教育。
  &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切实形成关心环境、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做好重污染天气公众卫生防护宣传工作,普及公共预防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科学方法,增强公众的卫生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行动起来,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吉林省工业污染治理规划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经济发展质量,特制定本规划。
 &  一、现状与形势
 &  (一)工业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
  & “十一五”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快培育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大力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强力推行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工业节能降耗效果突出,能效水平显著提高。
  & 工业能耗强度稳步下降。“十一五”期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2.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6.8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以年均9.4%的能耗增长速度,支撑了工业经济年均19.5%的增长。“十二五”前两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分别下降4.19%和12.2%,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实现经济增长与节能降耗“双赢”。预计2013年工业能耗将继续下降8%左右。
  & 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十一五”以来,我省电力、钢铁、石油、建材、化工、有色等六大高耗能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47.8%,超过规模以上工业能耗下降幅度11.8个百分点;六大行业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长14.3%,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速3.3个百分点,高耗能行业增速明显放缓。
 &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07年以来,我省先后关停了小火电机组165.3万千瓦,淘汰钢铁落后产能137.28万吨、铁合金15.2万吨、水泥1466.4万吨、造纸60.59万吨、玻璃4.5万重量箱,涉及12个行业137户企业。同时,近三年还关闭高耗能、高污染、安全生产隐患大的小企业52户。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有效促进了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得到明显提高,钢铁、水泥等行业集中度已达到85%以上,实现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 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2012年,全省综合利用企业利用固体废弃资源共计2360万吨,同比增长4.8%。对103户工业&“三废”利用企业136个产品进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所认定的企业产值达到55亿元。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达到45%。
 &  节能环保产业初具规模。目前我省节能环保产业约有350户企业,总产值920亿元左右。初步形成了涵盖节能技术和装备、节能产品、节能服务、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环保服务六大领域的产业体系。
  & 工业节水稳步推进。近年来,通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快淘汰落后高用水工艺设备、强制重点行业取水定额等措施,工业节水能力得到稳步提升。到2012年末,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为50.9立方米。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不够,地方政府对节能减排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 
  &  2.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目前我省能源消费仍然是以煤炭为主,2012年全省煤炭消费量约1亿吨,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的77.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9个百分点。煤炭的大量燃烧是造成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  3.高耗能行业比重较高。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比重仅占规模以上工业的21%左右,而能源消费量却高达70%以上。同时,六大高耗能行业也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的主要领域。
 &&&&  4.基础工作薄弱。工业节能减排标准不完善,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滞后,监测、监察能力亟待加强,节能减排管理能力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 (三)面临的形势。
  & 降低工业领域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产生,既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需要,也是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紧迫任务,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本质要求。“十二五”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升级,我省能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受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更加突出,节能减排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近年来雾霾等极端天气增多,给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危害,社会反响强烈。
 &  工业是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重点领域。2012年,我省工业领域能源消耗占全社会70%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占87.3%、67.3%和73.8%。虽然当前工业节能减排面临巨大压力,但也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提出了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抓住机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突出工业污染治理,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 (一)指导思想。
  &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以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为出发点,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污染物源头减排,以综合治理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深入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工业奠定坚实基础。
 &  (二)工作目标。
 &  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比2010年下降19%,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到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下降,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有所提高。
  & 到2015年,大气环境进一步改善。在此期间通过加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削减力度,确保完成全省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2.7%和6.9%的目标。到2017年,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量进一步下降,确保完成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削减任务(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9.34万吨以内,比2012年削减1.01万吨,削减比例2.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54.19万吨以内,比2012年削减3.39万吨,削减比例5.8%;烟粉尘排放总量控制在25.16万吨以内,比2012年削减1.32万吨,削减比例5%)。
 &  到2015年,全面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淘汰炼铁250万吨、炼钢203万吨、焦炭76万吨、铁合金28万吨、水泥800万吨、平板玻璃130万重量箱、造纸46万吨)。到2017年按国家要求继续淘汰落后产能。
  & 三、主要任务
  & (一)合理调整工业布局。
  & 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坚持集约集群发展,围绕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医药、电子、新能源等重点产业,统筹全省工业布局,推动跨地区的经济联合和专业化协作。坚持关联发展,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为龙头,引导产业沿产业链和价值链延伸拓展,提高产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  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扩张,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要求,按年度完成淘汰任务。建立和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节能、环保、安全的重点行业准入标准。
 &  (三)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  加强工业燃煤锅炉治理,制定实施工业锅炉能效提升计划,大力提高工业锅炉运行效率。加快工业锅炉环保设施建设,加大重点行业工业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技术应用和推广。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改造,加快钢铁、建材、石化行业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建设。
  & (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 抓住机遇,明确重点,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努力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突出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把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作为促进我省实现工业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形成一批特色突出的节能环保产品,建设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实施一批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 (五)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 依托现有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特色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边境经济技术合作区等,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在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创建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按照“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要求,对园区传统产业进行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改造,提高现有工业园区发展质量和水平,使示范基地成为带动工业转型的重要载体。
  & (六)推进“两型”工业体系建设。
  & 以一汽解放、轨道客车、吉林亚泰、中粮榆树公司、四平金士百等5个国家级“两型”试点企业为依托,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在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两型”企业创建工作,以建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循环利用的生产方式为目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产生和排放,引导工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逐步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工业体系。
  & (七)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
  & 实行工业绿色生产的源头控制、全过程控制和总量控制,以高能耗、高排放、污染重和资源消耗型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动大宗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促进钢铁、水泥行业消纳社会固体废物。
 &  (八)建立完善促进工业污染治理的政策体系。
 &  将工业污染治理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研究制定推动工业污染治理的投资政策、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落实节能、环保各项政策,建立健全相应法规和标准,加强循环经济、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污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
 &  四、重点工程
  & (一)重点行业污染排放治理工程。
  & 实施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电力行业,未安装脱硫设施的机组必须安装,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脱硫改造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30万千瓦以上机组要全部安装脱硝设施并稳定运行。钢铁行业,推广循环流化床(LJS―FGD)烧结烟气多组分污染物干法脱除技术、石灰石―石膏湿法(空塔喷淋)等烧结烟气脱硫技术,到2014年,90平方米以上烧结机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到2017&年,8平方米以上球团生产设备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建材行业,重点推广水泥窑炉中低温催化还原氮氧化物减排技术、高温低成本非催化还原氮氧化物减排技术,到2014&年,日产2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并实现稳定运行。石化行业,催化裂化装置全部建成脱硫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二)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工程。
  & 以提高工业锅炉运行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加快淘汰落后锅炉,改造提升现有锅炉,大力推广节能环保锅炉。重点推进中小型工业燃煤锅炉节能技术改造。淘汰结构落后、效率低、环境污染重的旧式铸铁锅炉;采用在线运行监测、等离子点火、粉煤燃烧、燃煤催化燃烧等技术对燃煤锅炉进行改造;采用洁净煤、优质生物型煤替代原煤,提高锅炉燃煤质量,根据天然气资源、价格落实情况有序推进“煤改气”。
  & 到2015&年,工业锅炉分别比2010&年提高5%以上。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1吨/时及以下工业锅炉,2017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的工业园区基本淘汰10吨/时及以下工业锅炉,禁止新建20吨/时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
  & (三)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缩工程。
  &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淘汰炼铁250万吨、炼钢203万吨、焦炭76万吨、铁合金28万吨、水泥800万吨、平板玻璃130万重量箱、造纸46万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标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支持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
  & (四)工业污染源头治理工程。
  & 以高能耗、高排放、污染重和资源消耗型行业为重点,实施工业生产的源头控制、全过程控制和总量控制。加快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开展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大力推广无污染或污染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
  & 到2017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不低于30%,实现高耗能行业排污强度下降3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工业废水、废气排放稳定达标。
  & (五)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工程。
  & 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把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作为促进我省实现工业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风电装备、新型节能建材、高效换热装置、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及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等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推广。完善政策机制,培育规范市场,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成为我省新兴支柱产业。
 &  到2017年,初步建立起技术装备水平高、产业市场份额大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
  & (六)“两型”企业推广工程。
 &  研究制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评价体系,在资源消耗量大、污染物产生量大的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两型”企业创建工作,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和提高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升级,在产品结构、产出效率、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方面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工业企业节约发展、清洁发展。
 &  到2017年,在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形成50户左右“两型”企业。
  & (七)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程。
  & 依托现有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建设以低碳、清洁、循环为特征的低碳工业园区。采用合理用能技术、能源资源梯级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优化产业链和生产组织模式,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集聚低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低碳产业集群。加快实施企业“退城入园”,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标准,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防止污染转移。
  & 到2015年,创建2―3个特色鲜明、示范意义强的国家级低碳工业园区。到2017年,创建10个左右省级低碳工业园区。
 &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建立全省工业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落实工业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工作重大问题。
  & (二)完善有关政策保障措施。
  & 进一步加大对工业污染减排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高污染企业和落后工艺退出,研究制定促进开展工业污染治理的经济鼓励政策。
  &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 认真落实监管职责,按照工业污染治理和空气质量改善属地责任要求,各市(州)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辖区内工业污染治理工作计划,督促指导企业完成污染治理各项工作。
吉林省火力发电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规划
  &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有效降低火力发电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规划。
  & 一、吉林省火电机组基本情况
  & 截至2012年,我省燃煤公用火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1413.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59%,年消耗煤炭4500万吨,占全省煤炭消耗总量的45%,全省平均标准煤耗330克/千瓦时;全省脱硫燃煤机组占总燃煤机组85%,脱硝机组占应建脱硝机组70%;2012年,全省燃煤火力发电企业烟尘排放量41382.19吨,二氧化硫吨,氮氧化物吨。5年内,全省计划关停机组容量68万千瓦,同时计划投运机组容量185万千瓦,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逐年好转,电力负荷将稳步提升,给发电企业节能减排增加了很大压力。
 &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  (一)指导思想。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立足点,以《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为依据,深入推进火力发电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火力发电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机组、分阶段治理,明确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实现减排目标。
  & (二)基本原则。
 &  1.坚持控制增量与减少存量相结合。
 &  2.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  3.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
 &  4.坚持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
  & (三)规划目标。
  & 经过5年努力,全省火力发电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到2017年,燃煤火力发电企业标准煤耗控制在310克/千瓦时,烟尘排放量控制在32543.42吨/年,相比2012年削减21.36%;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吨/年,相比2012年削减5.72%;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吨/年,相比2012年削减26.00%。
 &  三、重点任务
 &  (一)严格控制新建火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总量。
  & 实现规划目标的首要任务是严格控制新建火力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量,确保新投运的双辽电厂60万千瓦机组、长春东南热电厂2×30万千瓦机组、吉林热电厂2×30万千瓦机组、洮南热电厂2×2.5万千瓦机组烟尘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30mg/m3标准限值,二氧化硫达到200mg/m3的标准限值,氮氧化物达到100mg/m3的标准限值。将新建机组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烟尘1143.50吨/年,二氧化硫7623.50吨/年,氮氧化物3811.75吨/年。
  & (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火电机组。
  & 目前,全省10万千瓦级公用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174.3万千瓦,占燃煤机组的10.8%。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逐步关停以下四类机组:单机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单机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类机组。根据我省具体情况,需要逐步淘汰浑江热电厂20万千瓦机组、长春热电一厂13万千瓦机组、龙井热电厂1.5万千瓦机组、吉林热电厂1-7号33.5万千瓦机组,共计68万千瓦机组;以及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10年全省平均水平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实现污染物削减量烟尘8143.24吨/年,二氧化硫9652.00吨/年,氮氧化物17117.00吨/年。
  & (三)逐步实现现有火力发电机组达标排放。
  & 1.工程减排。改造现有火电企业除尘设施;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积极推进低氮燃烧技术,长春市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其他地区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左右。确保烟尘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规定的30mg/m3标准限值,二氧化硫达到200mg/m3的标准限值,氮氧化物达到200mg/m3的标准限值。实现污染物削减量烟尘8838.77吨/年,二氧化硫6976.63吨/年,氮氧化物74885.03吨/年。
 &  2.管理减排。对于吉林宇光能源公司长春高新热电厂、洮南热电有限公司等循环流化床锅炉已安装脱硫设施但脱硫效率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者其他已安装除尘、脱硫、脱硝设施但运行不正常的燃煤机组,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保证减排能力。
  & (四)进一步做好火力发电企业节能改造。
  & 在科学控制新建机组排放、淘汰落后机组排放、确保现有机组达标排放的同时,大力推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实现节能与减排的有机结合。到2017年,将燃煤火力发电机组标准煤耗控制在310克/千瓦时以内,实现污染物减排烟尘678.57吨/年,二氧化硫3722.26吨/年,氮氧化物5789.01吨/年。
  & 四、保障措施
  & (一)严格污染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污染减排问责制。
  &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将污染减排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并将污染减排指标和任务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中,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环保工作的重点内容。将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当中,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地方和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
 &  (二)落实污染减排有关经济政策。
 &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污染减排投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重点减排企业给予支持。利用好脱硫电价、脱硝电价等相关经济政策,促进电厂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
  & (三)加大污染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
  & 加大污染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进步对污染减排的贡献率,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在重点基础研究、科技支撑和高技术发展等专项计划中,安排一批燃煤机组污染减排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污染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制定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火电企业委托专业化环保公司承担污染治理和设施运营。
 &  (四)强化环保监督和管理。
  & 坚持“管住新的、管好老的”,不断提升环境监督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高耗能和高排放的火电机组,充分发挥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在污染物排放控制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火电机组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环保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采取预警约谈、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停产治理等措施。加大重点企业的整治力度,依法处置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事件。完善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资格化管理。探索建立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吉林省推进生物质产业发展防治污染规划
 &  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发展生物质产业,结合我省资源现状,制定本规划。
  & 一、生物质资源条件和产业现状
  & 我省生物质资源十分丰富,年可收集秸秆、稻壳、林业剩余物以及畜禽粪便、城乡生活垃圾等资源9400多万吨。其中,玉米秸秆3000多万吨,70%集中在长春、四平、松原地区,资源密度10.87吨/公顷,位居全国第一。
 &  近年来,我省在生物质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已走在国内前列,在国际上也占有重要地位。全省年深加工转化玉米量1200多万吨,&80万吨氨基酸和20万吨化工醇的生产规模及技术位于世界领先水平,60万吨燃料乙醇的生产规模居亚洲第一。在纤维素生物化工非粮替代方面也取得了重大技术突破,长春大成玉米秸秆制糖生产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万吨级试验线已投产,5万吨秸秆糖项目已开工建设;松原来禾建成了世界上第一条秸秆制丁醇生产线;中粮生化万吨级聚乳酸示范线项目开工建设,糖化车间已投料试车;吉林燃料乙醇、四平新天龙、辽源巨峰纤维素乙醇项目已启动前期工作。在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和专用锅炉领域,也形成了国内领先的核心专利技术。宏日新能源公司最新一代专用锅炉实测热效率高达85%,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与瑞典合作的农林生物质多联产工艺技术能源转化效率可达90%以上;延边天桥岭颗粒燃料/热/电多联产(CHPP)示范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初步形成规模,已建成国能辽源、梅河口、公主岭和华能双阳、农安、德惠、镇赉等7个生物质发电厂,总装机16.7万千瓦;武汉凯迪生物柴油项目已在汪清、蛟河、桦甸、敦化等地布局建设。
  & 二、存在的问题
  & (一)生物质资源工业利用率低。目前,国内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大部分被废弃和焚烧,现有资源主要用于秸秆还田、过腹转化、农村直燃、食用菌基料等方面,用于工业化生产的比例很小。全国用于成型燃料、直燃发电、沼气等生物质能源方面的资源利用率在5%左右,用于生物基化工产品方面几乎空白。
  & (二)生物质资源产品转化附加值较低。当前,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主要集中在生物质发电、气化、成型燃料、造纸、建材等行业,这些产业生产技术工艺相对简单,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受工业生物技术“瓶颈”制约,玉米秸秆中具有极高经济价值的纤维素、半纤维未能得到高效转化,资源利用效率低。
  & (三)产业高端化关键技术研发能力还不强。生物质资源高端化利用产业涉及生物工程、生物化学、热化学、高分子材料等多学科领域,我省虽然在某些领域取得一批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也具备产业化生产基础,但在五碳糖与六碳糖共发酵菌、高效纤维素酶、生物法生产1―3丙二醇、多元醇高效分离、高技术纤维制造等关键技术方面亟需突破和提升。
 &  (四)资源收储运体系尚未形成。受农业生物质资源季节性与分散性、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工业化生产没有对生物质资源形成较大需求等因素影响,还没有形成适合工业化生产需要的收储运模式以及专业化运营组织。统筹兼顾农民、经纪人、收储运企业和生产用户多方利益的现代化原料收储运体系尚未形成。
  & (五)政策保障体系缺失。当前,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由于相关产业、产品刚刚起步,政策系统性不强,对产业高端化发展的政策尤为薄弱。一些生物基化工产品未纳入现行财税补贴范围,尚未建立生物质产品市场消费的引导和激励机制,缺乏上游原料收储运、下游产业延伸方面的配套政策,缺少产业规范、市场监管和技术标准体系,政府对生物质资源高端化利用产业发展投入力度还显不足。
  & 三、发展思路和目标
  & (一)发展思路。紧紧围绕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和振兴发展,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改革与创新并举、产城融合,打通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三次产业战略关联,在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以生物质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生物基产品替代石油基产品、非粮生物质替代粮食资源等“三个替代”为主线,以资源多联产、高端化利用为方向,建立健全生物质原料收储、生产制造、市场消费、技术创新、政策扶持五大支撑体系,重点发展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化工两大产业,全方位开发利用生物质资源,快速获得和应用现代工业生物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生物质产业,有效引导扩大市场需求和产业规模,全面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有利于生物质经济发展的原料收储运资源保障供给机制,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基化工产品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快速推进的产业发展机制,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驱动的绿色生产与市场消费机制;生物质资源高端化利用全面启动,聚乳酸、秸秆制糖、生物质液体燃料、固体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等重大项目实现工业化、规模化生产;秸秆腐熟还田技术逐步得到大面积推广,其他秸秆还田技术措施有序开展试验示范。转化利用秸秆1000万吨,生物质经济总产值达到350亿元规模。
 &  到2020年,我省生物质经济形态基本确立,生物质经济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规模(包括玉米深加工产业);生物质产业成为我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支柱产业,生物质原料收储、生产制造、市场消费、技术创新、政策扶持五大支撑体系全面有效运行;全省各类生物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生物质能源化和工业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转化利用秸秆3000万吨,生物质资源替代石油1200万吨、煤炭1000万吨、玉米1300万吨,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7000万吨和23万吨。把吉林省建设成为国内外生态资本聚集、生态技术创新活跃、绿色环保制度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和国际化生物质经济发展中心。
 &  四、发展方向
 &  总体上围绕资源替代、生态环保、循环经济、清洁高效、多联产、产业融合等方向,服务于经济整体转型和绿色发展需要。
 &  (一)生物质能源。统筹兼顾城乡用能需求,以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为基础,以液体生物燃料为重点,积极发展气态生物燃料,适度发展生物质直燃发电,有序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液体燃料主要发展纤维素乙醇、丁醇、生物柴油、航空燃油等产品,逐步替代利用玉米生产燃料乙醇,同步发展油料(油脂)生物柴油和纤维素生物柴油,由丁醇、生物柴油延伸开发航空燃油。气态生物燃料主要利用畜禽粪便、工业和城市有机废弃物,坚持规模化产业沼气与分散式农村户用沼气相结合,突出发展车用生物天然气(工业化生产的沼气经纯化和压缩)。固体成型燃料以热/电/颗粒联产、热/电/乙醇多联产为方向,主要发展颗粒燃料、城市锅炉供热、大型生物颗粒燃料热/电/乙醇工厂,围绕城市环保克霾和解决我省煤炭短缺,部分替代城市燃煤供热、工业集中区燃煤供气和居民用煤。
 &  (二)生物基化工产品。统筹玉米和秸秆资源对石油基产品的替代,玉米产业在稳定1200万吨转化能力的条件下,积极向精深加工转化,逐步推进秸秆对玉米在生物基化工材料、原料的替代。以玉米秸秆制糖为突破口,优先建立糖基技术和产业化发展平台,重点发展聚乳酸、1―3丙二醇、化工醇、乙二醇、糠醛与木糖醇,生物基乙醛、乙烯、环氧乙烷与苯乙烯、醋酸、丙酸与丙烯酸甲酯等生物基化工产品。结合环保需要,整合糠醛产业发展,鼓励以糠醛渣为原料生产乙醇。以聚乳酸、化工醇、1―3丙二醇等基础生化材料为原料,积极开发生产生物基塑料及制品、生物降解地膜、PET与PTT生物聚酯纤维等下游产品。
  & (三)秸秆农业转化。推广玉米秸秆覆盖免耕栽培还田,通过玉米机收或手工收割不粉碎留于田间、春季不整地不进行任何土壤耕作而直接免耕播种、机械化药剂除草(适用于平作);推广玉米秸秆粉碎免耕栽培还田,通过玉米收获机粉碎留于田间、春季不整地不进行任何土壤耕作而直接免耕播种、机械化药剂除草和机械深松蓄水(该模式既可满足玉米宽窄行种植也可满足等行距播种,既适用于垄作也适用于平作)。上述两项技术可施用腐熟剂,也可不施用,实践证明在我省可全面推广。其他秸秆还田技术措施可继续组织开展试验示范。
  & (四)相关产业发展。围绕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化工产业发展,积极调整和发展现代农业与服务业。结合我省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利用边际土地推广种植甜高梁、菊芋、沙棘、芒草、柳枝稷、蓖麻等能源作物;在东部山区、半山区有计划发展灌木、乔木等能源植物以及木本油料植物;在中部地区积极发展高淀粉工业转基因玉米和马铃薯,适度发展甜菜等糖类植物。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生产的废弃物,加工高附加值生物有机肥料,支持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利用废弃食用菌基料制造固体成型燃料,解决生产基地环保问题;积极发展聚乳酸等生物降解地膜,逐步解决黑土地“白色污染”问题。积极发展生物质原料收储与物流、城市车用生物燃气加气站、城市供热、工业集中区供气等方面服务业,在保鲜膜、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与餐盒、商品外包装、家装等方面推广使用聚乳酸等生物降解材料,提升绿色安全环保能级。加快发展具有秸秆粉碎还田功能的玉米秸秆联合收获、深松作业、免耕播种等农机装备,提高秸秆还田装备能力和机械化还田程度。
 &  五、重点任务
 &  按照“扎实起步,分步实施,创造条件,择机快上”的原则,在生物质能源、生物基化工产品及相关产业发展方面,高起点谋划实施“十大工程”,组织规划一批市场容量大、技术能级高、产业关联强、经济效益好的重点项目,突出抢占市场先机、技术制高点和产业高端化发展。计划实施200个重点项目,估算工程总投资1600亿元,预期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3100亿元,利税800亿元。
 &  (一)秸秆制糖基础原料工程。糖源是生物化工产业发展的基础,秸秆制糖是当前替代玉米制糖最有前途的战略选择。大规模、高效率和低成本利用玉米秸秆、超级甜高粱等资源工业化制糖,为生物化工产业发展提供基础原料,是组织实施秸秆制糖工程的根本目的。该工程核心是形成400万吨糖源生产能力,主要包括长春大成300万吨秸秆糖、10万吨木糖醇,中粮生化100万吨秸秆糖,以及长春大成与丹麦诺维信合作生产5万吨酶制剂、吉林科大2万吨酶制剂等8个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长春大成20万吨秸秆糖、长春大成与诺维信合作开发5000吨酶制剂、吉林科大2万吨酶制剂等项目。
  & (二)百万吨聚乳酸产业延伸工程。聚乳酸由高纯度L―乳酸聚合而成,是本世纪最有发展前途的合成高分子材料。该工程核心是形成100万吨聚乳酸和下游终端产品生产能力。主要依托中粮生化、长春大成、台湾鸿海、河北梅花、江苏长江化纤等企业形成100万吨聚乳酸生产能力,其中,中粮生化50万吨、长春大成30万吨、引进域外企业20万吨;依托省内现有塑料、农膜、汽车零部件等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台湾清炀、广东益德、江苏坤德等企业,计划实施塑料制品、纤维材料、降解地膜、医用材料、车用工程塑料等19个聚乳酸及下游产业链项目。
  &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中粮生化(榆树)、台湾鸿海(农安)、长春大成3个1万吨聚乳酸原料项目,招商引资广东益德2000吨婴童产品、2万吨可降解塑料袋与餐盒等项目。
  & (三)生物基化工醇替代工程。化工醇主要包括乙二醇、丙二醇、1―3丙二醇、丙三醇、丁二醇等产品,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目前,生物基化工醇替代石油基化工醇生产技术成熟,市场前景广阔。该工程核心是形成长春大成300万吨化工醇、30万吨1―3丙二醇(PDO)和下游产品生产能力。主要依托长春大成、吉林众鑫、吉神化工、浙江荣盛、上海远东等企业,计划实施聚酯塑料、PET聚酯纤维、PTT聚酯纤维、不饱和树脂、融雪剂、汽车用漆、汽车装饰料、防冻液等25个化工醇及下游产品项目。
 &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长春大成100万吨化工醇、招商引资1万吨聚酯塑料、1万吨1―3丙二醇及1.5万吨PTT聚酯纤维项目。&
  & (四)糠醛与酒精改造提升工程。糠醛由木糖脱水生成,利用玉米芯等植物的半纤维素可生产木糖,由于成本低于石油基原料,糠醛的需求量成倍增长。该工程主要包括现有糠醛企业整合与生态化延伸改造、酒精企业重组与产业延伸改造,依托长春佳辰、省酒精集团、吉林众鑫等企业,形成30万吨糠醛、20万吨糠醇、6万吨聚四氢呋喃、8万吨呋喃树脂剂、10万吨醋酸钙镁融雪剂、36万吨环氧乙烷、5万吨水泥助磨剂等产品能力,计划实施24个重点项目。
  &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长春佳辰10万吨糠醛整合、3万吨聚四氢呋喃、5万吨醋酸钙镁融雪剂、吉林众鑫12万吨生物法环氧乙烷等项目。
  & (五)生物质液体燃料工程。生物质液体燃料直接替代成品油,具有低污染、高热值、易于添加等特点,是我省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主攻方向。该工程核心是形成165万吨纤维素乙醇、80万吨纤维素ABE(丁醇、乙醇、丙酮混合体)、140万吨生物汽柴油、50万吨航空燃油生产能力。主要依托吉林燃料乙醇、四平新天龙、松原来禾、辽源巨峰、武汉阳光凯迪等企业,计划实施16个重点项目。
  &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吉林燃料乙醇8万吨、四平新天龙5万吨、辽源巨峰6万吨3个纤维素乙醇项目以及武汉阳光凯迪(桦甸)30万吨、汪清5万吨生物合成汽柴油项目。
  & (六)生物质气态燃料工程。生物质气态燃料主要包括农村户用沼气和产业沼气,可直接替代天然气,是城乡共用的清洁能源。本工程主要依托中粮500万头、正邦600万头、温氏500万头、雏鹰400万头、齐全100万头、中新成150万头、新希望150万头、华正100万头、精气神30万头大型生猪产业化项目、皓月200万头肉牛产业化项目和辽源金翼蛋品千万只鸡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项目的畜禽养殖排泄物以及长春大成、中粮生化、松原来禾、吉林燃料乙醇等企业厂区有机废液,形成15亿立方米生物天然气生产能力,计划实施10个规模化生物天然气重点项目。
  &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辽源金翼1650万立方米、中粮(松原)2200万立方米生物天然气项目。
  & (七)固体成型燃料工程。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是替代燃煤最直接、最便捷的选择,在环保、价格、资源量等方面优势明显,已成为国家未来生物质能发展的重要内容。该工程主要依托吉林宏日新能源、吉林固得为等企业,形成500万吨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150万吨生物液体燃料剩余物成型燃料、50万吨能源植物成型燃料生产能力,主要用于满足城市分布式供热、工业集中区供气等需要,计划实施50个重点项目。
 &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吉林宏日新能源、吉林固得为10个10万吨成型燃料项目。
 &  (八)生物质资源多联产工程。生物质资源多联产通过调节对资源能量的梯级利用,实现发电、供热和燃料产品的多联产。与生物质单一利用方式比较,生物质资源多联产项目能源利用效率超过80%,代表了未来生物质能利用的技术前沿和发展方向。本工程主要依托宏日新能源、中航新能源、延边天桥岭林业局等企业,引进瑞典ABB公司技术,形成发电装机100MW、42万吨颗粒燃料/热/电多联产(CHPP)、38万吨乙醇/热/电多联产(CHPE)能力,计划实施17个重点项目。
  &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长春宏日新能源延边天桥岭2万吨颗粒燃料/热/电多联产、九台8万吨乙醇/热/电多联产(CHPE)项目。
 &  (九)城市垃圾发电工程。垃圾发电是解决城市垃圾处置,减少二次污染的有效途径。计划实施市(州)、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29个。
  & “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长春、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延吉、德惠等地共8座垃圾焚烧电厂新(扩)建。
  & (十)生物质产业配套支撑工程。生物质产业的原料基础是农业,其发展离不开绿色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支撑。有关农业、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配套支撑能力决定生物质产业的发展水平和潜力。该工程主要依托省新能源、武汉凯迪、省农科院等企业、科研机构和专业种植农户,在西部地区利用边际土地和东部山区推广种植50万公顷甜高粱、1万公顷菊芋、5000公顷柳枝稷等能源植物。依托长春大成重工、四平联合收割机厂整合省内外相关制造技术工艺,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装备制造技术工艺,重点生产秸秆收集专业设备、秸秆制糖、化工醇制造、燃料乙醇、聚乳酸等方面加工制造设备。由专业收储公司,按照资源分布、生产力布局和运输合理半径设置10个生物质原料收储运场站,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生物质原料收储物流节点;利用现有加油站、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将生物柴油、车用生物天然气纳入分销系统。
 &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吉林新能源大面积推广超级甜高粱、省农科院菊芋等能源种植项目,选择部分区域试种柳枝稷。组建生物质收储运专业公司,布局建设收储物流节点,将生物天然气纳入CNG加气站分销系统。
 &  六、工作措施
  & (一)强化项目组织推动。所在地政府为组织推动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招商引资、技术引进、产业链延伸、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建设等工作。重大工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畜牧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推动。
  & (二)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尽快批复我省编制的《生物质资源高端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给予特殊扶持政策和专项支持。争取国家启动生物基产品(含生物质能源)替代石油基产品弹性补贴机制,综合考虑石油价格、技术进步、生物质原料价格、规模经济等变动因素,将财政补贴与生物基产品生产成本挂钩。争取国家对生物基产品(含生物质能源)以及引进的生产设备给予税费减免政策。
 &  (三)着力解决科技支撑问题。通过与跨国公司合资合作,引进国际领先技术,高起点和快速获得产业发展所需前瞻性技术、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同时,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先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骨干企业从生产经营型向技术先导型转变。以大成集团生物化工研究院、中粮国家玉米工程中心为依托,联合国内外相关大学和科研院所,有效整合研发资源,建立开放式、流动性、虚拟化生物质产业技术研发平台,突破生物质多糖转化高效纤维素酶、六碳糖和五碳糖共同发酵菌株、多元醇有效分离、生物发酵法生产1―3丙二醇、高得率L―乳酸生物发酵等生物质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瓶颈”。积极开发推广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无害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环境监测七大生态技术。
 &  (四)有效破解生物质原料保障难题。以秸秆为代表的生物质资源的分散性、季节性和多样性,是大规模工业化生产首先要破解的原料供应难题。建立健全各类生物质资源收储运体系,将农民纳入产业发展链条,组织农户、农村基层组织、经纪人和生产企业共同参与原料收集、储藏和运输,逐步由企业收储运为主向第三方物流转变,建立起县、乡、村三级收储物流节点,降低收储物流成本,稳定生物质原料价格。引导鼓励生物化工企业采取“分散制浆,集中制糖”生产方式,组织原料和生产。在林区组建清林抚育专业化公司,使用先进清林抚育机械设备,提高资源收集比例和劳动生产效率,降低资源收集成本。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秸秆资源,保护环境,保障资源供给。
  & (五)努力扩大绿色消费。争取国家放开或降低生物质能源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燃料乙醇、航空燃油、城市供暖供气、生物质直燃发电与垃圾发电、生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等领域,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增加生物质能源有效供给,扩大市场消费需求。制定实施我省禁止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等政策,鼓励推广使用聚乳酸等生物基产品,建立完善生物基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体系,为生物基产品创造市场消费需求。
&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制定支持生物质经济发展的地方政策,在规划期内设立生物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物基化工、生物质能源生产、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化,以及重要生物质资源生产、收储运、配套装备制造等方面。依托省投资集团,组建生物质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进行资本化运营。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全面战略合作,对生物质产业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给予贷款、投资、债券等全方位金融服务。
吉林省秸秆综合治理规划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有效解决吉林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发展低碳农业,根据吉林省秸秆资源分布及利用现状,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  一、秸秆资源潜力与综合利用现状
 &  (一)秸秆资源潜力。吉林省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作物秸秆资源十分丰富,全省秸秆总量在全国位居前列。秸秆资源总量较大、类型集中,可利用潜力巨大。目前,全省农作物播种面积8698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每年在7821万亩,粮食总产达到650亿斤阶段性水平,年产秸秆达4030万吨左右。
 &  从品种结构看,吉林省秸秆资源一直以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作物秸秆为主,占全省秸秆总量的89.35%。三大作物秸秆又以玉米秸秆数量所占比重最大,占三大作物秸秆总量的83.58%,水稻、大豆秸秆总量所占比重较小。从区域分布看,全省秸秆资源的区域分布有如下特征: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大,中部占1/2以上,西部占不到1/3,东部约占1/10。中部地区农作物秸秆产出量比较丰富,占全省秸秆总量的63.47%,主要包括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和四平市,是吉林省粮食主产区,也是农作物秸秆主要产区;西部地区是典型的农牧交错区,主要包括松原市和白城市,农作物秸秆资源产出量占全省秸秆总量的26.56%;东部地区的农作物秸秆产出量比较贫乏,主要包括通化市、白山市和延边州,农作物生产在区域内并不占主导地位,农作物秸秆产出仅占全省秸秆总产量的9.95%。
 &  (二)综合利用情况。通过积极推广玉米秸秆还田,生产秸秆饲料,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直燃发电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  1.秸秆肥料化利用。我省秸秆肥料化利用主要以秸秆直接还田为主,包括机械化直接还田、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加工有机肥等。近几年,全省每年秸秆肥料化利用量约为450万吨,约占可收集秸秆资源总量的11%。
 &  2.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饲料主要开发了青贮、黄贮、微贮(纤维素复合酶发酵、EM菌发酵、低水分快速发酵等)、氨化、碱化、盐化饲料、面包草、颗粒饲料、秸秆粉、压块饲料、柱形饲料、打包饲料、膨化饲料、膨化包膜发酵饲料等10多个秸秆饲料品种。目前,全省加工利用农作物秸秆每年约为620万吨(干秸秆),约占秸秆总产量的15.5%。
 &  3.秸秆能源化利用。能源化利用是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目前,全省秸秆每年用于发电、沼气、气化、固化成型和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每年约为200万吨,约占秸秆资源总量5%。
  & 4.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秸秆原料经工业化处理,应用于造纸、编织、工艺品制作等,全省年利用量约为25万吨,约占秸秆资源总量0.6%。
  & 5.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目前以食用菌基料为主,秸秆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也呈加快发展趋势。全省秸秆食用菌基料利用秸秆量每年约1.4万吨,消耗秸秆量较少。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上看,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步伐较慢,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程度不高,秸秆资源利用率低,产业链短,浪费比较严重,一些相关的利益机制尚未理顺,秸秆综合利用附加值低结构不合理,秸秆综合利用没有形成规模优势,相应的收集储运体系没有建立起来,许多领域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有待突破,产业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现象尚难禁止。&
  & 1.秸秆资源高端化利用率低,浪费比较严重。我省可收集利用的秸秆资源,大约40%用做农村生活燃料,11%用做秸秆还田,15.5%用做畜牧业的粗饲料,0.6%用做工业原料,5%用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其余秸秆资源被废弃。即便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农村生活燃料,也是通过低效率的终端燃烧设备―灶炕直接燃用,浪费严重,污染环境。
 &  2.秸秆综合利用发展较慢,没有形成规模优势。由于与玉米秸秆保护性耕作技术相配套的农机具短缺且价格过高,加之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方式很难开展大型农机化作业等因素,致使我省秸秆还田率不高。秸秆畜禽饲料发展的虽较好,但由于大多数养殖企业规模小、基础设施薄弱、加工手段滞后,政策扶持力度小、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等原因,严重影响了玉米秸秆养畜的持续发展。秸秆直燃发电、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项目初具规模,亟待利用秸秆开发农村绿色清洁能源。
 &  3.社会化服务程度低,收储运体系不健全。目前由于秸秆利用附加值偏低、秸秆生产以农户为主、收集储运成本过高等因素,企业所需的秸秆原料供应难以保障,大多仍停留在小规模、低层次生产水平。加上农作物秸秆量大、分散、体积蓬松、密度较低、季节性强,收割机、打捆机等配套设施缺乏等,给秸秆的收集、储运带来很大困难,服务市场难以形成,制约着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发展。
 &  4.利益机制尚未理顺,扶持政策力度小。秸秆资源市场化利用机制不完善,企业与农民之间尚未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缺乏可持续利用秸秆的利益激励机制。特别是目前对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不配套、力度不够大、落实不到位,影响到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治理目标
  &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实现我省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进行开发,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高效、循环、集约、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加快构建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根据全省秸秆的分布特点和资源条件,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用途的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重点突出,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实现秸秆的集约、循环、高效、合理利用,变秸秆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弃置等问题,不断提高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  (二)基本原则。
  & 1.坚持综合利用的治理方向。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治理的主要方向,着重拓宽秸秆资源的出路和渠道,通过政策引导、产业带动、利益推动等综合性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鼓励企业进行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加快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步伐,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
  & 2.突出因地制宜的发展格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全省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分布特征和综合利用现状,引导各地选择符合当地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与方式,既要充分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又要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竞争,在全省形成区域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 3.强化科技支撑的发展路径。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充分挖掘秸秆资源价值,努力提高秸秆资源加工利用深度。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共性、实用技术难题以及经济性、利用率和污染问题的攻关。
  & 4.形成长效化的发展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形成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要注重通过政策创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理顺利益关系,真正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增效益,通过利益链带动产业链的发展。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强化各项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责任明确、导向鲜明、政策配套的长效机制。
  & (三)治理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原料收储运保障机制,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驱动、落实责任的秸秆综合治理机制,综合利用秸秆1710万吨,其中,秸秆还田500万吨(保护性耕作技术还田100万吨,传统的玉米高留茬和玉米根茬还田400万吨),加工利用秸秆饲料710万吨,秸秆能源化利用50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42%左右,比2012年增加10个百分点。通过上下联动、严格执法,到2014年,基本杜绝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  到2020年,建立起较完善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原料收储运保障机制,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和市场驱动,秸秆综合利用达到2800万吨,其中,秸秆还田850万吨(保护性耕作技术还田450万吨,传统的玉米高留茬和玉米根茬还田400万吨),加工利用秸秆饲料950万吨,秸秆能源化利用1000万吨。全省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比2012年增加约38个百分点,通过综合利用率的提高以及行政处罚手段,全面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
 &  三、综合治理方向和任务
 &  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吉林省秸秆资源综合治理方向和任务是:结合吉林实际,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重点发展饲料化利用,积极鼓励能源化利用,同时强化野外秸秆焚烧监管。
 &  (一)大力推广玉米秸秆还田。采取政府引导、农民为主、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的模式,全面推进保护性耕作技术全省重点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以玉米秸秆粉碎还田覆盖或整秆还田覆盖,直接免耕播种为标准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先行示范应用的地方通过整村、整乡、整县推进的形式,加快推广步伐;技术应用空白区要加快启动,以社为单位建立保护性耕作示范田。加大对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关键机具研发和推广的财政补贴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加快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
 &  (二)加快推进玉米秸秆粗饲料开发。以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和牛羊饲养规模户、规模养殖场(小区)为主体,重点推广玉米秸秆青贮、黄贮和生化饲料等加工技术为主的微生物处理加工技术和以玉米秸秆压块、草粉和颗粒饲料加工技术为主的物理加工技术,加快推进秸秆饲料开发应用,重点加强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建设,积极培育秸秆加工龙头企业。鼓励社会各界以独资、股份合作、合伙经营等多种形式兴建秸秆饲料加工企业,支持现有企业通过优势互补进行资产优化组合,开展技术改造和扩能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生产能力。按照粮、经、饲种植比例,逐步调整种植业结构,扩大专用青贮饲料种植面积,加大宣传和典型引导,鼓励并扶持农民扩大专用青贮饲料玉米种植面积,不断扩大高质量秸秆饲料的原料来源,增加青贮饲料总量。
 &  (三)鼓励发展玉米秸秆能源化利用。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治理,积极开发引进一批资源转化率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示范项目,推进秸秆气化和纤维素液体燃料开发,开辟玉米秸秆利用的新途径,从根本上解除因秸秆堆放过散、过乱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因地制宜建设秸秆热电项目,建立适应市场化收储的秸秆收集体系,促进秸秆发电项目正常运转。
  & (四)强化野外焚烧秸秆监管。
  & 1.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每年春秋两季阶段性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的长效机制。
  & 2.建立问责机制。各级政府建立包保责任制,把严禁野外焚烧秸秆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切实增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  3.形成教育机制。在春耕前、秋收后,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开辟专栏节目,结合典型案例,大力宣传野外焚烧玉米秸秆的危险性、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  四、重点工程项目布局&
 && 要加大投入,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按照与规划目标任务相衔接、与地区资源潜力相协调、与政策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布局,重点安排“三大工程”项目:
 &  (一)保护性耕作工程项目。以中西部为主,东部为辅,重点加强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到2015年,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面积达到400万亩(长春90万亩、四平120万亩、松原90万亩、白城80万亩,辽源、吉林、通化、延边和白山共20万亩),到2020年达到1500万亩(长春400万亩、四平400万亩、松原320万亩、白城320万亩,辽源、吉林、通化、延边和白山共60万亩)。
 &  (二)秸秆饲料开发工程项目。大力开发秸秆饲料,到2015年,饲料加工利用秸秆710万吨(长春110万吨、吉林90万吨、四平100万吨、松原90万吨、白城100万吨,辽源50万吨、通化65万吨、延边55万吨、白山50万吨),比2013年新增90万吨。专用饲料作物种植达到420万亩(长春90万亩、四平50万亩、松原50万亩、白城80万亩,辽源20万亩、吉林45万亩、通化35万亩、延边25万亩、白山25万亩),比2013年新增75万亩。
  & 到2020年,饲料加工利用秸秆950万吨(长春140万吨、吉林110万吨、四平125万吨、松原120万吨、白城130万吨,辽源80万吨、通化90万吨、延边85万吨、白山70万吨),比2013年新增330万吨。专用饲料作物种植达到480万亩(长春95万亩、四平60万亩、松原60万亩、白城85万亩,辽源30万亩、吉林50万亩、通化45万亩、延边25万亩、白山30万亩),比2013年新增135万亩。&
  & (三)玉米秸秆能源转化工程项目。
  & 1.玉米秸秆固体成型燃料项目。依托宏日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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