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医院给病人注射了什么药水会暗黑破坏神2复制药水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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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强生医院黑不黑一个专门骗钱的黑心无良医院(转载)
 昆明强生医院黑不黑一个专门骗钱的黑心无良医院,昆明强生男科医院怎么样,告诉你它是个谋害百姓的烂医院骗人的医院,不要相信他们那些打着什么男科专业的烂招牌,烂。我上个月去昆明强生医院了,检查说是得了前列腺炎,第一天就花了我七百多块,我怀疑了,问医生今天一天就能治好了吗?医生说要看你的病情发展,还不敢说出具体时间能治好,叫我明天再来。 第二天,我去了,还是用了我八百多块,说是什么美国进口的什么很好的治疗仪,还是叫我明天再来,眼看我一个月的工资就差不多用完了,但是有病不能不治疗啊,我还是坚持第三天去了。 我和医生说你们这里的好贵啊,他说他们都是一些进口的治疗仪器,治疗效果很好的,还说像我这个病一定要坚持治疗,我这个病不好治疗,我这个病影响到以后的生育和性功能,劝我借钱都要把它治好,我急了再三逼问要治疗多久才能好,不得已他终于透露了我这个病一个疗程要七到十天,看病情怎么发展可能要治疗几个疗程,就这样我东凑西借,坚持了一个疗程。昆明强生医院真是个谋财害命的烂医院,谋害我们广大的老百姓的烂医院,我写了那么多也是希望给大家一个提示,就医要谨慎,不要病急乱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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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湖南永州市新田县中学教师谢桐军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被送进新田县中医院。后来家属却在医院大门外的垃圾堆旁找到了他。医院称,当时误认为这名伤者“精神有问题”,所以要求保卫科人员尽快处理此人。  在现实生活中不时发生医院“见死不救”事件,主要原因是医德缺失。但造成这种行为的经济动因也不可忽视,那就是医院“怕亏本”。公立医院在收治急诊患者之后,如果不能知悉患者的支付能力,就可能有“亏本医疗”的风险。循着相同的逻辑,出于经济因素考虑,为了生存或获得更大的收益,一些医院就会挖空心思开大处方、过度检查,甚至为了规避欠费风险而违背医德、见死不救。当然,见钱眼开的医院应严厉谴责,经济压力绝不能成为见死不救的理由。但“板子”恐怕不能光打在医院身上,政府部门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消除医院见死不救的经济动因做出努力。  要从根本上让类似的急诊患者看得上病、救得了命,就必须有一个解除医院“怕亏”心理的保障机制。让医院单独承担“亏损”和承担全部社会救治责任,是不现实的。我们在强烈关注和谴责某些医院无良的时候,切莫忘记尽快弥补医疗救治政策和保障机制的漏洞。(毕晓哲)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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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无良医院的害人庸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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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52 发布在
&&& 简要:两年前,一个身材魁梧、能蹦能跳的健康小伙因“左下肢乏力”走进了十堰市东风总医院;两年后,在花费几十万高额医疗费,经过腰椎牵引、臭氧消融、脊髓积液抽取手术等一系列错误治疗后,他却瘫痪在床,欲哭无泪;两年来,他和家人维权无门、处处碰壁,看尽了医疗系统的重重黑幕,却仍然执着前行、奋力抗争,期待社会还自己以公平和希望。&&&& 我叫袁清泉,男,34岁,系湖北省十堰市东风汽车公司职工。&&& 2009年5月5日,我因“左下肢乏力”到十堰市东风总医院脊柱外科就诊,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并椎管狭窄”,并收入院。 在进行第一次腰椎牵引后,我出现双腿无力,不能站立的情况,医院在我的要求下停止牵引。而后,该科主任熊敏又推荐我做“臭氧消融术”。术后,立刻出现双腿交替不自主抽搐,双腿无力症状,医生解释说:这是臭氧消融术的正常反应,并说反应越剧烈效果越好。同年5月27日,医生说疗程已到,要我出院,此时由步行入院变成了拄一个拐杖出院。在家期间,我下肢无力加重,并经常不自主抽动,还出现大小便失禁,左腿肌肉萎缩等症状。家人两次送我到医院就诊,均被熊敏和余化龙医生告知是正常反应,让我继续服用活血化瘀和营养神经药物在家休养.&&& 时间又过了半个多月,发现自己的病情依然在加重。遂于同年7月4日到十堰市东风总医院神经内科就诊,被诊断为“脊髓炎”。 期间实施脊髓积液抽取手术并使用大剂量激素和免疫球蛋白后,我突然出现胸部以下失去知觉瘫痪,大小便失禁症状。医生说这种情况属治疗过程中的正常现象,是病情正常发展的结果。&&& 无奈之下,家人于2009年7月底将我在东风总医院所拍磁共振片子送到武汉同济医院请专家会诊。专家会诊后认为,我的脊髓血管畸形并伴有脊髓肿胀,建议做血管造影进行进一步检查。当我们第一时间内将同济医院专家诊断结论及治疗建议提供给东风总医院神经内科医生,并询问为什么该科很长时间未能对我的病情做出明确诊断时,床位医生周青珍十分没好气地回答:“我们怎么未做出准确诊断?就是脊髓炎!”因为医保关系不能得罪这些医生,家人考虑请他们吃饭以缓和关系,该科主任闫平健拒绝吃饭并要求我们送锦旗,说送锦旗,在年底的时候医院会对科室有奖励(没想到事后该科竟拿着锦旗说那是我们对他们的治疗效果的肯定)。&&& 其后,该科医生继续按治疗脊髓炎的方法对我进行治疗。我的家属多次要求做血管造影检查以做出准确诊断查明病因,但院方坚持认为自己的诊断正确。我们要求转武汉同济医院,被科主任闫平健拒绝并建议我们转到武汉的一家民营医院做干细胞移植(有闫本人写的地址和画的简图为证),但该科另一主任说此项技术还在试验阶段,技术不成熟,不建议我们转院。&&& 在没有确诊的情况下,于8月24日通知我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并将我转到该院康复科医治。在康复治疗期间,神经内科刘建光主任分别于9月17日、10月17日到康复科会同该科医生对我的病情进行会诊。会诊结论依旧是:脊髓炎。10月29日,我再次做了磁共振检查,检验科医生在检验报告上提示:考虑血管畸形。这时神经内科医生却依然坚持认为:不可能是血管畸形!否则脊髓内一长段水肿解释不通。考虑到同济医院诊断在前,此次东风总医院诊断在后,加上东风总医院对应治疗脊髓炎一点好转的迹象都没有,让我们坚信医院诊断错误,经多方打听得知十堰市人民医院能诊治血管畸形,遂于11月24日到人民医院神经内科看了门诊。检查诊断为血管畸形并告知经血管造影确定具体位置后即可进行手术治疗。&&& 随后我的家人即到东风总医院说明情况,要求进行血管造影检查以便对我手术治疗。但东风总医院神经内科医生一方面申明自己的诊断没有错误,一方面推托说血管造影有风险,该院做该手术有困难。12月4日我们到医院医保办要求转院,但被医保办工作人员拒绝(有录音为证)。次日,又到神经内科要求转院,神内医生拒绝转入人民医院,并再次推荐我们做干细胞移植治疗脊髓炎,还说一个疗程才5万元,试一试,说不定会有效果。 && &为了不再延误时机,使病情愈加恶化。无奈于12月8日偷偷转往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诊治,经“血管造影术”诊断认定为“胸髓硬脊膜动静脉瘘”,并转入第二军医大学上海长海医院,经长海医院进一步确诊无误后,于2010年1月5日进行了手术治疗。&&& 由于先前诊断有误及由此带来的错误治疗,且延误时间较长,使脊髓缺血、缺氧严重,已造成脊髓不可逆损害。随后我的家人给东风总医院发函告知我在长海医院治疗情况及专家的意见建议,同时要求东风总医院对自己诊疗失误负责,但院方一直不予理睬。 &&& 无奈之下,于2010年8月向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查明事实,主持公道。&&& 鉴于我的诉讼请求和归避医学会专家作为医疗系统内部人士,难免与东风总医院有复杂关系,难以做出公正裁定等原因,要求法院进行司法鉴定,可却遭到法院拒绝,并委托十堰市医学会对我的病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于一些利益上的原因,鉴定专家采取了回避主要矛盾的办法,不对医疗事故做明确定性,而是让法院对东风总医院是否让我转院一事做进一步调查取证。医院给法院提交了一份有明显伪造痕迹的病历[神经内科医生周青珍在2009年8月2日的电子病历上手工添加:患者脊髓血管畸形,建议患者转外院行脊髓血管造影,并到有条件的医院决定是否手术治疗。家属因症状有好转拒绝转院,要求在本院继续目前治疗],除此之外,医院的所有病历(含8月24日病史小结、9月17日、10月17日的会诊记录、出院小结)均为脊髓炎,住院期间的所有治疗方案也是针对脊髓炎在治疗。&&& 按照常理,法院完全可以认定此病历系伪造,但不知什么原因,法院又发函将这份病历转交市医学会,让专家对该病历的真伪进行鉴定。医学会专家在没有对该病历真伪做任何结论的情况下,于2010年12月29日直接下达了关于东风总医院对我治疗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十医鉴定[2010]39号),认定我的病例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对此结论,我和院方均表示不服――院方认为结论错误,要求到省医学会重新鉴定;我方认为鉴定书认定的事故等级和医方所承担的责任级次不当。我们再次要求法院进行司法鉴定以澄清医院是否篡改病历的事实,但法院强调医疗纠纷必须要由医学会出示鉴定结论,否则不能进行司法裁定。&&& 无奈之下只好按法院要求到省医学会进行二次鉴定,省医学会要求法院对被医院提交病历中2009年8月2号病程记录的手写体部分的内容的真实性及效力作出认定,否则将中止鉴定。由于省级鉴定排队时间长,如果被中止再次轮候不知何时,我实在拖延不起,故恳请法院对病历手写添加部分及时作出认定,以便能够及时公正的作出鉴定结论。可是法院还是认为病历中手写添加内容不属于真假鉴定范围,而是一个行业技术规定,非法院鉴定范围。省医学会于2011年5月13日下达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鄂医鉴[2011]032号),认定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次要责任。&&& 我对鉴定报告中“鉴定分析意见”、“鉴定结论”的部分内容表示异议,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保证判决的公正、合理申请法院要求省医学会对鉴定报告所确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和医方责任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说明。省医学会却为自己的错误鉴定结论自圆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2号[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而我目前的身体状况符合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中第16条和第19条二条。而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的定义是: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另鉴定书中注明脊柱外科臭氧消融术没有禁忌症,可是相关医学报道中明确说明在伴有脊髓血管病变的情况下禁止做该手术,神经内科对“脊髓血管畸形”的认识不足,属于漏诊。可事实上漏诊与误诊完全是两个概念,在有上级医院的提示、本院磁共振报告以及在所谓的对症治疗“脊髓炎”上没有任何好转的情况下还认定自己的诊断没错,真的仅仅是“漏诊”吗?真是可笑!)现术后恢复已二年多,但身体仍处于截瘫状态,生活不能自理,还需要继续治疗。为明确赔偿依据,申请法院对伤残等级,后期护理依赖程度、后期治疗费及过错程度进行司法鉴定。可法院却认为医疗事故鉴定对已作出结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对应六级伤残,次要责任对应过错程度),因此不予准许我要求伤残等级和过错程度的鉴定。按照法律程序司法机构完全可以接受个人委托,可是十堰市二家司法鉴定机构均不接受我的个人委托,还说压力大,法院交待不准给我做。为避开医院在十堰市内各部门活动,讨回公道,我家人带我到外地法医司法鉴定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作出了二级残疾的鉴定意见书。&&& 鉴于张湾区法院和十堰市医学会均未对东风总医院有关人员篡改病历一事作认真调查,从而人为抹杀我与院方争议关键事实的情况,我的家人于2011年1月到十堰市卫生局找到该局领导反映情况,并请求市卫生局对东风总医院伪造病历一事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但市卫生局有关同志以我与东风总医院的医疗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干预司法为由不予调查。&&& 在长达两年多痛苦的治疗和艰难维权过程中,我认为东风总医院和相关机构部门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失职和偏袒行为:&&&& 1、认为东风总医院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对我进行诊治的过程中,先是麻痹冷漠,工作极不严谨以致造成误诊误治,后又囿于本位主义和个人面子而阻止我转院,延误了对我的有效医治,更为恶劣的是该院有关当事人在与我发生医疗纠纷后伪造病历企图篡改关键证据。其行为直接妨碍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正常进行,导致了不公平、不公正的鉴定结论出台。&&& 2、在我与东风总医院的医疗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张湾区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关键证据不做认真审查,而是采取“踢皮球”的办法将本可以很明确作出判断的有关证据真伪的认定责任推卸给市医学会,客观上庇护了东风总医院。&&& 3、十堰市医学会和湖北省医学会在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过程中对关键证据置之不理,不仅事故定级明显偏轻,对院方的责任划分也明显偏轻。&&& 4、十堰市卫生局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域内医疗单位进行管理,对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是自己义不容辞的义务,但该局却寻找托词回避责任和义务,不对东风总医院有关人员篡改病历逃避责任的行为进行调查。&&&&十堰市张湾区法院于2012年3月5日下发了判决书(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2010)张民初字1069号判决),该判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有重大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审法院认定我的伤残等级为六级与事实不符,我目前是“胸以下瘫痪、大小便失禁”,湖北省襄阳中立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其鉴定为二级,而判决书中认定是六级,二者相去甚远,原审判决显然与事实不符;其次,东风总医院将“脊髓血管畸形”误诊为“脊髓炎”、并加以错误治疗且使我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是导致我瘫痪的直接原因,应当负主要责任,并且东风总医院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伪造病历企图逃避责任,而原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只负次要责任,同样与事实不符;&&&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在证据认定上张湾法院只采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而不认定司法鉴定是不公平的。&&&&自患病以来,我辗转各地治病已先后花去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几十万元,现已债台高筑。我的孩子刚上小学,因要照看我,爱人辞去了工作,三口之家的生活已难以维持,更没有能力对我继续治疗和还债。父母年近古稀且都是疾病缠身,每月须支付大量医药费,微薄的养老金维持自己的生计已是捉襟见肘,根本无力支援我们。目前我们已将房子登记到中介公司进行变卖,妻子和孩子将无栖身之所。&&& 鉴于我目前的情况,今后的治疗将遥遥无期,医药费、伤残支具费以及护理费等想来就令人不寒而栗。我已经负债累累,即将倾家荡产,身体的病痛、经济的压力、精神的折磨给我和家人带来了灾难性的打击,使我和我的亲人处于崩溃的边缘。&&& 一个因草率误诊引发的医疗事故,就这样把一个温馨的家庭拖入了崩溃的边缘。在呼天不应、求地不灵的现实面前,面对强者与弱者之争,我衷心希望各职能部门、司法机构和新闻媒体,能对我的遭遇进行调查了解;也衷心希望各位网友和博友,能对我的遭遇进行转发和关注。您的一次转发,就是一次揭开黑幕、彰显正义的机遇,您的一个关注,就是一次我争取公道、获得公平的希望。相信每一份鼓励和支持,都将形成正义的力量,最终让真相水落石出,让我和家人看到希望的曙光!&&&&两年前,如果我没有走进十堰市东风总医院,在及时和有效的治疗下,我可能已经完全康复、正常生活;两年后,我却将终生瘫痪在床,全家人债台高筑、苦不堪言。如果您对我的遭遇感到同情、对我不公平的经历感到愤怒,请将此文进行转发或转交相关职能部门着手调查,我在此向您致以深深的感激和敬意!&
请注意上图中手工添加部分。所有的病历均为电子病历,8月4日都可以电脑打印进去,可是8月2日却要手工添加,为什么???那是事后伪造的病历,是在全部病历形成后,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逃避责任,而伪造的!!!&& && 这是同一个医生周青珍(床位医生)在2009年8月24日的阶段小结中写到“修订诊断:非特异性脊髓炎),医生告之,所有诊断不清的脊髓炎都归于非特异性脊髓炎。难道我的疾病在短短的20多天内反复转变吗?从脊髓炎变成血管畸形,又从血管畸形变成脊髓炎???& 我在12月8日就住进了市人民医院,可为什么东风总医院办理的出院小结是在20日?因为在12月4日我就找过院方,要求办理转院手续,可是被院方拒绝,是因为医院怕我转院后查清所患疾病,知道他们误诊误治的真相。有12月4日的录音为证,怎么可能在8月2日伪造病历中说我自己拒绝转院呢???真是无稽之谈!!& 2009年12月20日的出院小结:第1诊断:非特异性脊髓炎,第2诊断:血管畸形? 为什么会在血管畸形上打个”?“ ,是因为医院根本就没有诊断出我所患疾病为血管畸形,而是知道我已住进市人民医院后,为了逃避责任才把血管畸形的诊断结论打上的!&此为上海第二军医大附属长海医院的出院小结,诊断结论为硬脊膜动静脉瘘(此病也称血管畸形)。&& 就是这么明显的误诊误治,这么明显的伪造病历,这么明显的损害后果(走进东风总医院,瘫着出院),可是却让我们一直高唱着公平公正执法,共筑和谐社会的法官大人和市省两级医学会的鉴定专家们,看不清楚,搅着浆糊。公理何在!!!无耻之极,应当人人得到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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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无良医院:躲在网后编病例,瞅准弱点“钓”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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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新媒体专电 现在,不少人就医之前先上网搜一搜病征与相关医疗信息,再决定去哪家医院看病。一些医院瞅准了患者“网上求医”的习惯,与互联网公司“互惠互利”,或明修栈道,或暗通款曲,催生网络外推、竞价排名、在线咨询等一条龙“服务”,让不少病急乱投医的患者,成为一些人牟取暴利的猎物。
  最近,记者通过应聘,到北京几家私立医院的“网络部”卧底,揭开这个黑色利益链的冰山一角。
  没学过医的“专家医生”
  李华阳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学市场营销的他,刚应聘到北京一家私立医院工作没两天,就成了“眼科专家李医生”。
  不过,“李医生”的工作不是治病,而是写“软文”,是“让人知道这个病到底有多严重,必须得赶紧治,而且一定得到我们医院来治。”
  事实上,通过某搜索引擎搜“青光眼”这个关键词时,排在前两页里的信息,有关病症、病因和并发症的介绍。这些虽然都号称是出自某医院眼科专家或主任医师的手笔,但不少却是由几个类似李华阳这样20岁出头、从没学过医的年轻人瞎编出来的。
  22岁的李华阳是今年毕业的本科生,因为念的是三本、专业又像是“万金油”,找工作屡屡受挫。可他没想到,想像中门槛很高的医院,竟然面试当场就录用了他,工作岗位就是“网络外推”,让他第二天就来上班。
  开始,李华阳署名“眼科专家李医生”,颇有些心虚。可入职一段时间后,他才发现,自己并不是部门里最年轻的“医生”。这家医院网络部的很多岗位都不限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整个部门的平均年龄只有25岁。有的“前辈”甚至还不到20岁,工作和他一样。这些年轻人有不少都来自福建莆田,大家平常聊天,爱用家乡话。
  这些年轻人受雇于一些私立医院的网络部。网络部,这个在公立医院中鲜有所闻的部门,在许多私立医院里却是相当重要的机构,任务就是通过互联网“钓”来患者。
  网络外推:用伪科普夸大病情危害
  医院的网络外推,“钓”患者的招数大致相似。以青光眼为例,首先介绍症状,其次是危害,接下来是治疗方法。如果是西医医院,就介绍激光或手术治疗的妙处,比如微创、无痛、恢复快,仪器是外国进口的、特别高级;如果是中医医院,就介绍中医治疗标本兼治、直击病灶,并且大谈激光和手术等西医治疗的危害,比如容易失败或者引起并发症等。
  李华阳刚上手时,主管总怪他对病情危害的描述不够夸大,“让人意识不到严重性,人家不想抓紧治,咱们就没生意了!”后来李华阳在编造治愈病例时,极尽夸张之能事,却也落了埋怨:“一个月就让视力从0.2恢复到0.8,也有点假,改成0.5才比较合适。”
  从没学过医的李华阳,其相关医学知识是入职后看材料速成的。所谓“材料”,就是百度百科。“你主要看病征、病因和并发症。剩下的病理啊、解剖图什么的,都不用记,没用。别把几种病弄混了就行,反正文章也不用写得太具体。”主管这么要求李华阳。
  李华阳的同行陈晓丽,中学毕业就从老家来北京,已经在一家主治妇科的私立医院网络部做了两年“网络外推”。刚来时,她连尖锐湿疣、宫颈糜烂这几个字怎么读都不知道,写这类文章全靠抄。“把其他医院网站上贴出来的类似文章复制过来,把医院名称、治疗方法换成自己医院的就可以了。”
  “我们这类私立医院多了,尤其是治妇科啊、男科什么的,网上的文章也很多,都差不多,大家都是互相抄来抄去,行里管这个叫‘伪原创’。”陈晓丽说,这样的文章她每天能“写”六七十篇。
  李华阳、陈晓丽他们写的文章,在网上可以轻易搜到。他们所在的私立医院网络部里,有专人为文章的关键词投了“竞价排名”。
  竞价排名:用重金让病人搜到网页
  人们通过关键词搜索出来的网页,叫做“竞价着陆页”。从标题看,它们并不像广告,而多数是“×病的形成原因”“×病症状有哪些”“得了×病怎么办”“×病的最佳治疗方法”这类貌似科普的文章,并且署名都是“×科专家/主任×医生”,其实作者却是李华阳他们。
  这类“竞价着陆页”,多数是私立医院的“官方网站”。不少私立医院的官方网站不止一个,多的还能有十几个,更容易被搜到。不像一般机构的官方网站,这些官方网站的网址通常是由不规则的字母和数字组成的。这样的域名便宜,一年的管理费也就百十来块。
  虽然域名便宜,但是竞价排名却价格不菲,单次点击费少则几十,多则几百。所谓竞价,就是用户通过关键词搜索出你的网站后,每点击一次,网站都要付一笔钱给搜索引擎。同样一个关键词,如果某网站竞争对手付的钱多,那对方的搜索排名就在前面,更容易被搜到。如果想超过对手,就要调高竞价。
  董明做了好几年的竞价,曾就职过多家私立医院。他说,一家私立医院的一个科室,一天为竞价花掉两三万很正常。“几万块钱点个百十来下就花光了。一旦预存的钱花光,立刻就搜不着你了。所以同一个关键词,白天搜和晚上搜,搜出来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陈晓丽也说,几乎每天下午,她都能听到网络部做竞价的同事们在给搜索引擎那边打电话央求:“我们筹好钱马上汇给你,别停我们的竞价排名……”
  竞价排名是私立医院运营成本中的重头,但董明说这是“必要的投入”,因为只要能预约到诊一个患者,就能回本;多一两个,就稳赚,所以“竞价决不能停”。
  在线咨询:花言巧语把病人哄到医院
  “竞价着陆页”通常不仅有文章,还总有些小弹窗,邀请病人与医生在线咨询,尤其是患有男科、妇科等难言之隐的病人。
  郭伟达就在一家私立医院网络部当咨询。中专毕业后,他先后当过保安和餐馆服务员。去年底他20岁,决定“来北京干一份正经点的工作”,便到一家专治男科病的私立医院来做“咨询”。看了一星期教材、背熟了解剖图,郭伟达开始以“主治医师郭医生”的身份上岗。
  在这家医院网页上,挂着医生照片的“专家咨询”对话弹窗里,和病人聊天的“专家”,就是郭伟达;拨打医院的免费咨询电话,通话的“医生”,也是郭伟达。工作了半年的“郭医生”,业务已经相当熟练。“同样的病,20岁的人,跟他说影响学习;30岁的人,跟他说影响性生活;40岁的人,跟他说影响工作……”
  至于病人得了什么病,其实很容易辨识。咨询“医生”实际上是在使用一种俗称“商务通”的软件和你交流。病人搜索哪个关键词进入医院网站,浏览了哪些页面,在每个页面停留了多久……“商务通”的后台都一览无余。
  咨询的主要目的,是吸引病人来医院看病,所以无论向郭伟达咨询的患者得的是什么病,他都会跟对方说:“您这个情况已经很严重了,最好赶紧来看看。”
  多数人不会立刻来就医。郭伟达说,这时就要想方设法让他们留下电话号码,业内俗称“套电”。“电话沟通,更容易让他们感觉病情严重;如果一直没来医院,你还可以隔三差五地打电话问候他,表达你对病人的关心。”
  每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约到诊一个病人,郭伟达都能得到百十来元的提成。医院的疗法、药等,是他推销的主要内容。患者在咨询时最关切的是疗效,这是郭伟达应对得最熟练的。他一般都“承诺”:第一个疗程明显好转,三个疗程基本痊愈。语气极肯定,毋庸置疑。“实际上能不能治好,多久能治好,我也不知道,就看(主治)医生的本事了。我们啥也不管,只管让他来就行了。”郭伟达吐吐舌头。
  这些私立医院真能做到手到病除、迅速治愈吗?请继续关注后续报道。(李华阳、陈晓丽、董明、郭伟达均为化名)
编辑:刘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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