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精准扶贫的对象户口,是扶贫户对象。我想成立一个养殖种植合作社,我的条件能做法人代表吗?求好人指点。谢谢

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推进扶贫产业健康发展
戈阳县扶贫和移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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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扶贫是新阶段扶贫的重点,实施精准扶贫切入点;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时期农民群众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大创造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创新,是做好新时期扶贫产业扶贫重要载体,是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者。扶贫部门面临着这样的新形势,应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贫困户作为切入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从而推进产业化扶贫工程,实现精准扶贫。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背景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信息、资金、购销、加工、贮运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原则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强调专业性和经济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独立生产的基础上,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的农户自愿按照合作制原则组成的生产、加工、销售自有农产品的自助性经济组织。这类合作组织一般是实体性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内部制度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与农民利益联系紧密,形成劳动者约定共营的企业和社会利益共同体。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产业扶贫发展中的作用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产业扶贫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贫困户组织化程度,增强贫困户市场竞争力
&&&&提高组织化贫困户程度,是产业扶贫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长期保持稳定。但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顺应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有利于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能够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实现劳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进入合作社的贫困户能够通过组织表达和实现他们的愿望,增强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从而提高贫困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将有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的市贫困户场竞争力,促进产业扶贫的健康发展。
&&&&2、提升扶贫产业素质和综合效益
&&&&培育扶贫产业,是产业扶贫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状况,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把组贫困户织起来,围绕扶贫产业共同从事产、加、销等经营活动,有利于克服分散农户无法对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程质量监控的弊端,有利于逐步形成名特优农产品的优势产业带和优势区域布局,从而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促进当地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和农业整体素质的提升。
&&&&3、构建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企业与贫困户的共同发展
&&&&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扶贫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而仅仅依靠分散的农户是不可能真正建立与企业间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由于受单户种植的局限,往往不知种什么,种了卖给谁,而企业由于收不到质高量足的农产品,也难以做大做强,企业和农户都迫切需要一个中介组织将两者联系起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优势,将农民与龙头企业连接在一起,架起了生产、加工、销售的桥梁,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条,从而推动扶贫产业不断向前发展。
&&&&4、推动农技服务推广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农业技术的引进和推广
&&&&农技服务推广体系,是扶贫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力。由于目前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功能的弱化,农技的引进推广正面临有效载体缺失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对其成员及周边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将服务渗透到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有效解决了农民普遍存在的信息难寻、门路难找、技术难学、产品难销等问题,成为现阶段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新生力量,极大地丰富了农村经营体制的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己承担着基层农技服务体系的许多职能,一个专业合作社就是一个培训基地,就是一个乡土人才的聚集基地。
&&&&5、畅通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贫困户持续增收机制的建立
&&&&贫困户持续增收,是扶贫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目的。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问题。显然,一家一户为单元的小规模生产经营方式与千家万户的大市场之间难以实现有效对接,分散的小农经营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特别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改变了农村一家一户小生产的经营方式,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搭建了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较好地改变了单家农户闯市场的弱势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产品的&买难、卖难&问题,并通过参与产后的加工、营销等经营活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条,使成员获得更多的农产品增值利润。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做好产业扶贫,实现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出巨大作用。
&&&&三、弋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我县初步建成了以雷竹、油茶、毛竹、果业、油菜、养猪、养牛、养鸭以及立体养殖、综合种养等一批具有特色的优势产业。为了扶贫产业发展需要,我县陆续建立了一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据调查统计,2014年,我县承担产业扶贫合作社总数达到102个,实现了乡镇全覆盖,其中: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35家,实现了贫困村全覆盖。合作社农民成员500余人,带动贫困户5314户,占全县总贫困户的72%。由于组建和批建单位不同,它们的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和职责功能也不尽相同,但它们都在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项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剖析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合作形式多样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起人一般由业主大户、龙头企业和返乡农民工等社会各界能人组成,引导农民加入形式多样的专业合作社。以雷竹、油茶、毛竹和立体养殖等为主导产业和产品。
&&&&二是生产经营市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引进新品种,培训新技术,不断提高产品销售市场化水平。
&&&&四、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长足发展,但从当前农业和农村结构战略性调整、效益农业的发展和发展产业扶贫,实现精准扶贫的新形势来看;从广大农民对新技术、新品种和市场信息的迫切需要来看,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经营规模小,实力不强。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发展阶段,大多数合作社规模小、经营种类多又杂、设施简陋、效益低下;合作社和农民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服务功能不强。
&&&&2、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大多数合作社由于缺乏专业管理人才,经营管理者主要由合作组织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都相对较低,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一般都是请人代为做账,甚至不做账,财务管理紊乱,账目不清。
&&&&3、品牌意识不强,抗市场风险能力弱。大多数合作社还没有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自己的品牌,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服务层次得不到提升,开拓市场能力很难适应,市场竞争力很难增强。
&&&&4、资金紧缺,制约发展。大多数合作社资金紧缺,虽然注册资金惊人,但空洞的较多,即使有点资金也成了固定资产。由于缺乏流动资金,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5、思想认识不足,扶持力度不够。有相当多的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策法规还不了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作用认识不清。一些部门、乡镇和村组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地位也认识模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氛围不浓。
&&&&五、对策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政府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方针。所谓&民办&,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农民自愿组建,党委、政府不能采取组织措施强行捏合或拆散,也不能按长官意志拔苗助长。所谓&民营&,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路子,逐步达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责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要求。必须保证入社农民的发言权、决策权,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所谓&民受益&,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以保护入社农民的利益为天职,要使农民在合作中得到实惠,决不能侵害入社农民的利益。这样,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运作,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持久的活力。
&&&&1、加强领导,加大宣传。一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协调农业、工商、民政、税务、质监、财政、发改、农村信用、国土、水利、林业、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科协、供电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对合作社的发展和运行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保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加大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意义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刊、黑板报、墙报、公开板、宣传栏等宣传工具,通过科技下乡等活动,向农民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知识。同时还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知程度,为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2、落实政策,破解难题。一是落实政府扶持政策。制定&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施意见&。二是要积极破解资金难题。重点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农村信用联社和农业银行要专门安排一定额度的贷款,放宽信贷门槛,解决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三是制定激励措施。产业扶贫资金应该相应地安排一定资金对那些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产权关系明、分配机制好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个给予奖励,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抓住特色,建立品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为目标。根据我县农业产业的现状,以雷竹、油茶、毛竹、油菜等优势产业为目标,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体系,组建以特色产业为依托的联合社,通过点、线、面的结合,加快我县同类合作社的整合,增强实力和带动力,实施好我县的特色扶贫产业品牌战略。
&&&&4、健全机制,形成合力。一是农业部门要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牵头抓好指导、管理、培训、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扶持政策措施,培育示范单位,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采收、加工、贮藏、运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加强合作社财务培训和辅导,真正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二是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其市场主体准入,商标管理和合同监管等方面职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增量提质,简化登记手续,让更多的农民成为合作组织社员,凡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经营项目,只要国家没有明文禁止,均允许合作组织经营,取消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照快速办理,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章程和管理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增强商标兴农、商标富农的意识,开展创品牌指导,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品牌经营的积极性。三是扶贫部门要安排专项产业扶贫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保障职能部门从事宣传、培训、检查、指导所必须的正常的工作经费。四是其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行政,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根据各自特点,加强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共同搭建全社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组织制度规范化、服务领域扩大化、自身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产业化发展。
&&&&5、加强培训,规范发展。一是加强教育和培训。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对专业合作社法人、财务人员、专业大户、贫困户代表进行阶梯式培训,使他们及时了解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了解合作社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等,培养一批熟悉农村政策,善于经营、乐于奉献的合作组织能人。二是规范引导。对已建立的合作组织进行逐一调查摸底,实行挂点帮扶进行规范指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定、完善章程,建立健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和完善利益分配、积累机制和风险保障机制,使之真正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规范发展。您现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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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区采取“政府+公司+合作社+贫困户+致富产业”的模式帮助扶贫对象脱贫致富
日期: 作者:王恒 来源:阎良区农业信息中心
户县森林景区管理局西河村和纸坊村等村位于秦岭北麓,是阎良区&两联一包&扶贫重点村。当地有养殖中蜂的传统,近几年群众中蜂养殖的积极性也比较高,但迫于没有蜂种、缺少科学养殖技术等困难,当地中蜂养殖产业难以扩大。为帮助当地发展致富产业,阎良区采取&政府+公司+合作社+贫困户+致富产业&的模式对扶贫对象进行产业帮扶。
5月17日,阎良区组织养蜂专家到两村对蜂农进行集中培训和实地指导,并为户县森林景区管理局西河村和纸坊村的71户贫困户送去285箱中蜂蜂种。在养殖技术上,由西安市阎良区众天养蜂专业合作社技术人员驻村开展培训,对养蜂户进行蜂病防治及技术指导;在蜂产品销售上,联合西安众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不低于市场价收购蜂农所产蜂蜜,保证养蜂户利益和收入。解决了当地群众在养蜂过程中缺少蜂种、不懂技术、销售渠道不畅等问题。
下一步,阎良区还将组织当地养蜂户成立中蜂养殖专业合作社,积极帮助开展秦岭土蜂蜜品牌品牌建设,逐步建立中蜂养殖基地,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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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业扶贫到户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以湖南省洞口县为例  2013年开始,洞口县在产业扶贫到户工作上进行了有效探索,虽然在顶层设计上还有需要明确的地方,在操作层面上还有不到位的问题,但总体来讲摸索出了一条实现精准扶贫之路。  一、产业扶贫到户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建立有效的产业扶贫到户平台  2013年11月开始,洞口县突破以前扶贫开发对象识别率只有2.12%的标准,按照“应扶尽扶”和2300元的扶贫标准,严格识别农村扶贫对象并进行建档立卡。一是率先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工作。2013年11月,洞口县率先在洞口镇双联村识别出贫困人口270户708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25%;在花园镇泡桐村识别出贫困人口116户287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31%;在高沙镇马安村识别出贫困人口114户375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25%。二是全面找准扶贫对象。2014年元月至2014年9月,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扶贫办复核公示、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准确识别出12.83万农村扶贫对象并建档立卡,为产业扶贫到户工作建立了一个有效平台。  (二)探索科学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  2013年11月,洞口县选定了三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三个村进行试点,通过实践探索科学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一是探索项目的有效对接方式。试点村有企业所加工农产品发展的资源优势、生产传统或技术优势,贫困农户有积极性,村干部得力,企业有发展基地需求和愿望,村和企业进行双向选择。二是探索合作模式。每个试点村通过征求意见、实地调研,都确定了不同的合作模式,在花园镇泡桐村、洞口镇双联村探索实施了“农产品加工企业+村委会+贫困农户”的直接帮扶模式,在高沙镇马安村探索实施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农户”的股份合作模式。三是探索利益联结机制。农企联结,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合作共赢,利益共享。3个试点村的合作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合作社)”]与贫困农户、村委会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责、权、利,企业(合作社)承担按保护价收购贫困农户产品、提供技术服务、优先聘请劳动力、按时落实扶持资金等责任,村委会承担各种矛盾协调、服务等责任,贫困农户承担按标准生产、产品足额卖给企业等责任。在经过3个村近5个月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14年3月,洞口县人民政府正式出台《洞口县产业扶贫到户实施方案》(洞政发[2014]14号)文件,为产业扶贫到户工作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区域规划、立项原则、企业(合作社)与项目村的基本要求、帮扶模式、收益方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多方面、多层次地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政策依据。去年洞口县又在原有基础上对帮扶模式、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三)逐步转变帮扶理念  开展产业扶贫到户,需要逐步转变扶贫干部、企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的帮扶理念。一是转“打卡到户”为“产业扶贫到户”。2013年以前,洞口县共有“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直接帮扶对象11000人,全部通过打卡到户给予每人400元/人的补助。2013年开始,洞口县通过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产业扶贫到户资金必须与产业挂钩,参与产业开发的贫困农户才能享受扶持,不再实行“打卡到户”。二是转“按户扶持”为“按量扶持”。在产业扶贫到户村,对参与产业开发的贫困农户实行“扶勤不扶懒”、“扶持资金与产量挂钩”,即多劳多扶、少劳少扶、不劳不扶,每年所有参与产业开发的贫困农户得到的扶持资金不一,打破了平均化。三是转“单一模式”为“多形式帮扶”。在因地制宜、尊重农户和企业(合作社)意愿的基础上,帮扶模式由直接帮扶逐渐转变为直接帮扶为主,股份合作、委托帮扶为辅的多种帮扶模式。  (四)创新产业扶贫到户方式  一是帮扶协议。所有参与产业扶贫到户的企业(合作社)均与扶贫办签订了帮扶责任状,并且与联结的贫困农户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各方的责、权、利。二是前期垫付。年初根据产业扶贫到户村贫困人口总数,按人平400元标准下达资金计划。企业(合作社)按不低于30%计划资金总量的标准,垫付部分生产资料,帮助其发展产业。如醪田薯业在石江镇贤竹村实施红薯产业开发时,先期为贫困农户垫付薯种和化肥8万余元;恒农公司在杨林乡破刀村实施生猪养殖项目,先期为贫困农户垫付仔猪款和饲料款12万余元。通过前期垫付部分资金,既有效地减轻了贫困农户从事产业开发的前期成本,也提高了企业(合作社)的诚信度,撬动了企业资本参与扶贫。三是委托培训。从实用技术培训项目里,安排专项资金,委托企业(合作社)组织专家,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利用各种形式,组织贫困农户学习种、养技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2014年,共进行各类技术培训30次2700余人,有效地提高了贫困农户的生产技能。四是保护价收购。根据协议条款,企业(合作社)对贫困农户实行保护价收购和高于市场价5%收购两种收购方式,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按保护价收购;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按高于市场价5%收购。五是差别化扶持。鼓励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实行“扶勤不扶懒”。对贫困农户的扶持与产量(面积)挂钩,对生猪、蔬菜、有机稻等当年有受益的产业设立参与基地建设最低产量标准,建立产品收购台账,将剩余的应到户资金按企业收购数量和种养数量加权核算后支付到户,多卖多得,超过一定标准的大户,公司再另行按量给予奖励或返利;对茶叶、油茶、金银花、柑桔等当年不能受益的产业先以种植面积为标准按比例分年度进行扶持。如醪田薯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在石江镇贤竹村实施红薯产业开发,贫困农户在市场价0.6元/斤的基础上,再采取产业扶贫到户资金与产量挂钩另扶持0.3元/斤,充分体现了“多劳多扶、少劳少扶、不劳不扶”的差别化扶持原则。六是预先分红。石江镇马口村与洞口县永丰金银花专业合作社联合开发金银花产业,该村69户253名贫困农户全部以土地入股加入合作社,以土地数量确定股份,合作社统一组织管理,全程指导贫困农户参与基地建设,收益按股份分配。由于金银花当年不能受益,公司在负责前期全部投入资金的基础上,按每亩150元为入股的贫困农户实现预分红。  (五)强化后续管理  一是严格验收。企业(合作社)与贫困农户按照协议条款履行责任与义务以后,由企业(合作社)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与财政局共同组成验收小组,采取现场验收和组织贫困农户代表座谈、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验收,杜绝弄虚作假。二是规范报账。企业(合作社)必须提供贫困农户签字认可的补助花名册,并公示7天无异议,经所在村村委会盖章认可后,再统一将产业扶贫到户资金拨付到企业(合作社),由其兑现承诺,避免政府直接介入生产经营。三是维权保护。扶贫办做好贫困农户和企业的维权工作,监督企业(合作社)为贫困农户提供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不以次充好,得到贫困农户认可,收购时按价足额收购;贫困农户生产的产品要确保卖给企业;利益分配到位。  二、产业扶贫到户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扶贫工作的瞄准率  洞口县开展产业扶贫到户工作一年多来,始终瞄准生猪、茶叶、柑桔、水稻、有机稻、油茶、楠竹、金银花、蔬菜、红薯、双孢菇、杨梅、?子等13个产业、34个村、15000名贫困人口,通过一户一户签订订单合同、制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按人按产量(面积)核算扶持到户资金等措施,让扶贫资金瞄准了项目,帮扶措施瞄准了贫困户,确保帮扶资金100%落实到贫困人口,提高了扶贫工作的瞄准率。  (二)产业开发初见成效  2014年,洞口县共有18家企业(合作社)分别与34个村的贫困农户签订订单合同,企业(合作社)派出技术员全程指导,遵照“扶勤不扶懒”的原则按产量(面积)核算支付扶持资金,着力扶持贫困农户建强基地、扩大生产。2014年共开发各类种植面积21880亩,养殖生猪18000头,累计帮扶贫困农户2989户。其中:帮扶338户贫困农户开发楠竹14000亩,帮扶114户贫困农户种植蔬菜1000亩,帮扶155户贫困农户种植有机稻1000亩,帮扶304户贫困农户种植柑桔1500亩,帮扶140户贫困农户种植茶叶600亩,帮扶130户贫困农户种植油茶1000亩,帮扶528户贫困农户种植金银花1100亩,帮扶267户贫困农户种植红薯800亩,帮扶46户贫困农户培育水稻种子180亩,帮扶180户贫困农户种植杨梅400亩,帮扶108户贫困农户种植?子300亩,帮扶679户贫困农户发展生猪养殖18000头。  (三)贫困农户受益增加  通过针对性的引导贫困农户发展生猪、蔬菜、楠竹、柑桔、金银花、红薯、有机稻等特色产业,并联结企业(合作社)做好市场确保农户增收。一是试点村农民自愿改“打工经济”为“产业经济”。 34个村有1000余名农户放弃外出务工而留在家里参与产业开发。有效地解决了空心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二是有效解决了荒田荒地。石江镇马口村共有耕地面积1208亩,到2013年荒田荒地达320亩,2014年通过产业扶贫到户工作开展,村民将荒田荒地全部以土地入股合作社从事金银花种植。三是贫困农户增收明显。罗溪乡徐家村60户145人贫困农户,种植有机稻150亩,产粮10万斤,公司收购价比一般农户高0.5元/斤,产业扶贫到户资金再扶持1元/斤,贫困农户比一般农户人均多增收1034元;洞口镇双联村、杨林乡破刀村发展养猪贫困农户270户620人,出栏生猪12400头,在保底价收购的基础上,产业扶贫到户资金再扶持40元/头,贫困农户比一般农户人均多增收800元。四是解决了贫困农户销售难的问题。所有参与产业扶贫到户项目的企业(合作社)均与贫困农户签订了购销协议,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合同形式进行明确。即使在市场价格低迷时,贫困农户的产品销售也能得到保障。五是贫困农户安心做基地。有效的合作机制、专业的技术指导、诚信的销售保障。贫困农户在尝到产业扶贫到户甜头的同时,也更加坚定了安心做基地的信心。  (四)企业(合作社)得到发展  一是生产有计划。通过合作机制的建立,企业(合作社)在原材料供求上,能计划有序的组织贫困农户从事生产和收购,实现有计划的标准化生产。二是安心做市场。通过产业基地建设的不断扩大,原材料供应渠道日益充沛,帮助企业(合作社)解决了原材料供应不足的后顾之忧,有效地帮助其安心做好市场,搞好销售保障。三是利润增加。在品种统一、标准统一的基础上,进行集约管理,有效的减少了收购成本,提高了原材料品质,增加了企业(合作社)的生产利润。四是生产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湖南旺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了1个深加工车间4条生产线、1个初加工厂;洞口县肉食冷冻有限责任公司新建5000吨肉丸火腿肠生产线1条;湖南雪峰山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启动40000吨果蔬气调保鲜库建设项目。  && (五)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2014年洞口县共整合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交通、国土、发改、科技等部门资金800万元,在34个试点村累计修建生产机耕道路25公里、硬化生产道路12公里、硬化灌溉水渠16公里、铺设供水管道6公里、新修栏舍1500平方。  (六)观念得到变化  政府由主导贫困村和贫困农户进行产业开发变为引导发展,改变了以前政府在产业发展中唱“主角”、当出现老百姓增产不增收时政府又得当冤大头、处理遗留矛盾的尴尬局面。通过产业扶贫到户实践,政府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只做好“指导员”、“服务员”、“监督员”的本分,充分发挥贫困农户和企业的主动性。  贫困农户由被动接受帮扶变为自觉主动参与产业开发,由被动接受项目安排变为主动选择项目开发,由等项目变为主动联系企业(合作社),贫困农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企业(合作社),企业(合作社)根据自身生产特点选择贫困农户,贫困农户和企业(合作社)都经受了选择与被选择的考验,贫困农户和企业(合作社)的发展观念得到根本性变化。  三、产业扶贫到户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初,申请参与产业扶贫到户试点的企业(合作社)18家、项目村34个。但截止到2014年底,符合项目要求并申请报账的企业(合作社)只有15家、项目村只有25个。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一)政策设计上需更加注重点、面结合,扶优与扶弱相结合  《洞口县产业扶贫到户实施方案》(洞政发[2014]14号)文件里对产业扶贫到户工作硬性的要求必须以村为单位“一村一品”,并且必须要达到一定规模才能符合要求,支持连片开发,导致一些不符合“一村一品”要求,贫困农户有强烈愿望且需要扶持的项目得不到扶持。因此,在政策设计上,应更加注重“点、面”结合,既扶持有需求的贫困农户发展产业项目,也扶持容易形成规模的产业连片发展。  (二)企业(合作社)参与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产业扶贫到户虽然为企业(合作社)提供了稳定、安全的原材料基地,能够更好的统一品种、统一标准、提高产品质量,但由于与之签订协议的均是一些贫困农户,洞口县要求协议里均有保底价收购或高于市场价5%-10%收购的条款。比如去年生猪价格已连续下跌,连续11个月中猪价格为11-13元/公斤,但去年1-12月洞口县肉食冷冻公司仍按保底价14元/公斤在洞口镇双联村收购中猪8418头,为贫困农户让利67.3万元,平均每头让利80元。在市场价格波动大、企业必须兑现承诺时,产业扶贫到户资金不能给予企业一分钱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企业(合作社)参与的积极性。  (三)部分项目受客观因素等影响而无法按期实施,导致产业扶贫到户资金滞留  由于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均在年初先申报方案,制定资金计划,而在实施过程中,因为受季节、市场、自然条件等多方面影响,使一些项目无法实施,从而造成产业扶贫到户项目无法验收报账、资金滞留的问题。去年因上述原因,洞口县就有9个村至今年4月无法验收报账,滞留资金103万元。  (四)因后期管理松懈,个别项目失败  当年不能受益需多年才能受益的项目,只要有一段时间放松管理,将会使项目失败。如洞口县德鑫农林有限公司2013年在高沙镇三塘村实施的油茶栽培项目和永胜金银花合作社在黄桥镇东边村实施的金银花种植项目,因管理不到位,现已失败。  四、进一步做好产业扶贫到户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一)要切实掌握各项扶贫工作的瞄准率,为贫困农户设计更切合实际的扶贫方案  产业扶贫到户工作通过“产业扶持到户、资金帮扶到人”,能够切实掌握哪个项目扶持了多少人,有什么效果,但这项工作也只瞄准了那部分有劳动能力、能参与产业开发的人,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没有被瞄准。因此,在我们以后的扶贫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扶贫的瞄准率,一是政策要瞄准,每一项政策出台能惠及哪些贫困人口,每一个项目能使多少贫困人口受益,哪些帮扶措施能适合哪些贫困人口;二是帮扶措施要瞄准,根据致贫原因分类采取帮扶措施,如对有劳动能力无技能的贫困户就要加强技术培训力度,对贫困农户子女加大教育帮扶力度,对不知晓政策的贫困农户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等,通过这些方式来提高扶贫工作的瞄准率。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参与主体转“村为主”为“贫困农户为主、村为辅”  在坚持“企农”结合的基础上,不再硬性规定“一村一品”、以村为单位且要求贫困农户参与率达50%以上。既鼓励集中连片开发,也提倡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发展产业,参与主体转“村为主”为“贫困农户为主、村为辅”。企业(合作社)申报产业扶贫到户项目时,有意愿参与的贫困农户都可以参与某一产业开发,一村允许有多种产业项目,贫困农户只要参与了其中任一企业(合作社)组织的产业开发,均可纳入产业扶贫到户扶持范围,但不鼓励1个贫困农户参与多个产业开发。这样更利于引导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开发,让产业扶贫真正取得实效,防止有产业扶贫到户项目造假或中途流产的现象。  (三)进一步调动企业(合作社)参与的积极性  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只有加快发展,才能引导更多贫困农户从事产业开发。因此,应允许将产业扶贫到户资金按3:7的比例进行分配,即30%的资金直接用于帮助企业(合作社)发展生产,70%的资金用于贫困农户扶持。  (四)改变产业扶贫到户资金考核方式  因为产业扶贫到户资金的使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建议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不以资金拨付比例为指标,而应以提高帮扶人口数量和扶贫效益为重点。年度节余资金可转入下年度滚动使用。  (五)加强扶贫部门自身建设  产业扶贫到户工作涉及企业(合作社)和贫困农户,同时涉及到经济、法律和农时农事,线长面广,扶贫部门不仅工作量大大增加,涉及领域广,而且还有项目失败的风险,因此,扶贫部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有人来做事;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干部能做事;三是加强自身法规体系建设,确保能依法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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