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在为顺河煤矿污染物排放标准违法污染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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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坪乡政府大院内的违章建筑的生存谁在撑腰?
发布于: 19:49
&& & & 南坪乡政府大院内宿舍楼后面,原乡政府某领导利用职权搭建的违章建筑,一直堂而皇之地存在了这么多年,时下到处拆违,拆来拆去就怎么就没拆到那去呢?究竟是谁在为他们撑腰?老百姓就想看到法律面前官与民真正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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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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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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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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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08:33
& & &“违法建筑”?请问:规划部门认定了没? & & & 1、如果没认定,那是规划部门的问题; & & & 2、如果规划部门认定并移交城管了,那是城管部门的问题。 & & & 网友们发帖时,要弄清缘由。对于正在修建的“建设”,可以直接问城管部门;对于已经修建好了的(俗称“建成的”),应该直接问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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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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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6:30
据附近知情人透露,确实为住在宿舍楼内的住户修建,时间是大约是2008年前后,城管当时带人去拆除,后来带队的接到一个电话就收队了 至今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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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2:10
当时认定的就是违章建筑,现在老百姓还是觉得是违章建筑,院子里的所有住户也都知道是违章建筑,大家都看着呢,等着呢,建了一家、两家、会有三家、四家。不知道主管部门觉得这里的住户谁能修谁不能修啊?老百姓只知道这就是事实,究竟该谁管,总有人知道吧!市政府,市城管,市规划部门他们应该知道究竟是谁的责任吧!是不是他后台太硬非得再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咨询呢?如果有明确的回答,老百姓也就知道该怎么办了。想得到有关部门的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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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09:37
“莫语”网友您好!&& & & &南坪岗乡大院修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宿舍楼偏屋多建设于2008年之前,目前院内没有发现新的建违法建筑,乡政府也没有现职班子成员居住在家属宿舍楼,网友如有疑义可以向区纪委实名举报(71901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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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1:56
谢谢8楼的回复,但这就不是事实。既然认为不是新建的就不是违章也就好说了。虽然有的人已不在其政府任职但仍旧在那居住,院内住户向天明等人的厨房是70年代、80年代修建的?那07、08年城管和他的修建时的纷争又是为何呢?真要去纪委实名举报?那你们还是先调查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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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16 & &
  八问河南:究竟谁在为最&#8220;牛&#8221;煤矿撑腰?
  ——河南联合调查组对最&#8220;牛&#8221;煤矿所做《调查报告》引发重重质疑
  背景:联合调查组开查最&#8220;牛&#8220;煤矿
  日、日、11日,媒体先后以《越界开采隐患重重不服监管非法生产——史上最&#8220;牛&#8221;煤矿惊现河南?》、《非法生产长四年采煤价值上亿元——河南最&#8220;牛&#8221;煤矿岂能一停了之》、《股权转让藏玄机维护权益惹祸端——寻衅滋事还是合同骗局?》,连续三次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荣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不服监管、非法生产一事进行了报道。
  日,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豫安监管煤监[号《关于责令晋荣煤业公司立即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8220;鉴于晋荣煤业公司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生产行为,责令该矿立即停产整顿,严禁进行任何采掘活动&#8221;。
  日,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8220;接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有关群众举报、媒体反映郑煤集团晋荣煤业公司非法违规生产等问题后,省安委会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成了由河南省安监局、省煤监局、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等7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进驻郑煤集团,对举报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8221;。
  日,联合调查组于日至日,&#8220;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对郑煤集团晋荣煤业非法生产等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8221;——豫安委办[2010]1号《关于郑煤集团晋荣煤业公司非法生产等有关举报问题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部分&#8220;属实&#8221;部分&#8220;没发现&#8221;、&#8220;未涉及&#8221;
  该《调查报告》对此次调查的结果陈述如下:
  一、持证状况:&#8220;因该矿没有通过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现为技术改造矿井,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均尚未办理。&#8221;
  二、技改手续办理情况:&#年8月,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由郑煤集团设计处编制;日,郑煤集团对其核发了开工证,正式进入技改程序;日,该矿通过了郑煤集团二七分公司矿井技术改造竣工初步验收,同日通过了郑煤集团峻工验收;日,郑煤集团以郑煤整[2009]50号文批准了其联合试运转;2009年7月底,因该矿风井越界问题,郑州市二七区国土源部门和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分局分别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至今没有批准其恢复生产。&#8221;
  三、矿井风井越界问题:&#8220;晋荣煤矿与和协煤矿整合前同为郑州梨园河煤矿,2005年整合为两个独立公司。2008年12月二七区国土资源局发现晋荣煤矿风井越界布置在和协矿井田,立即对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日该局又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矿对越界风井问题进行整改。同年4月,该局在进行2008年度采矿权年检时将该矿暂定为不合格单位。经调查组现场核查,据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认定,晋荣煤矿风井越入和协煤矿井田边界内13米属实。现场勘查该风井井下周围无其它越界巷道,且无越界采掘活动。&#8221;
  四、爆破物品管理问题:&#8220;据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情况,2009年7月份至今,没有向晋荣煤矿审批发放过炸药雷管等火工用品。现场核查,该矿井上、下没有发现炸药雷管等火工用品。&#8221;
  五、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情况:&#8220;据多名矿管理人员笔录证实,该矿于2009年7月份开始实施停产整顿,但期间曾不同程度的进行过井下局部维修。调查组现场核查,该矿煤场无存煤,调度室没有发现相关生产作业记录,井下检查也没有发现采掘工作面近期有采掘活动。&#8221;
  六、合同诈骗、偷漏税问题:&#8220;其它有关合同诈骗、偷税漏税等非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本次调查组没有涉及&#8221;。
  处理意见:确保停工等待验收
  在做出了一连串&#8220;没发现&#8221;、&#8220;未涉及&#8221;的&#8220;事实求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8221;的调查结果后,调查组最终对晋荣煤矿给出的&#8220;整改建议&#8221;是:&#8220;郑煤集团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晋荣煤业公司立即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成立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带队,处级领导为组长的驻矿监管小组,对晋荣煤业实施24小时驻矿监管,确保晋荣煤业停工整顿到位。
  晋荣煤业公司要坚决执行省停工整顿指令,只允许通风排水,严禁进行任何采掘和维修等作业活动。若再发现该矿存在违法违规生产或私自维修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集团公司和矿相关责任人责任,直至关闭矿井。
  郑煤集团公司、晋荣煤业公司于日前,必须解决风井越界问题。到期问题不解决,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按规进行处理。期间郑煤集团公司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晋荣煤业公司非法违规生产。
  郑煤集团公司和晋荣煤业公司要制定停工整顿专项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间,待矿井达到复工标准,经郑煤集团公司验收合格,并以正式文件批准后,方可恢复技改施工。期间郑煤集团要加大对该矿的监管力度,经常检查核实井下采掘头面停产位置,严防其私自违法违规偷生产。&#8221;
&&&&& 群众质疑:《调查报告》避重就轻、欺上瞒下?
  该《调查报告》出台后立刻引起了举报人和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该《调查报告》避重就轻、欲盖弥彰,是典型的欺上瞒下、为虎作伥,明目张胆地为非法煤矿开脱。他们的质疑主要有如下几项:
  一、非法生产长达四年铁证如山调查组真的就看不见?
  《调查报告》称晋荣煤矿确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原因是该矿现为技术改造矿井。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技改矿井不得进行生产或边技改边生产,违者将遭严重惩处,郑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更是以郑政文[号文形式明确指出&#8220;边技改边生产矿井一律关闭&#8221;,那么正处技改期的晋荣煤矿究竟是在进行技改还是在非法生产呢?
  《调查报告》给出的结论是&#8220;据多名矿管理人员笔录证实,该矿于2009年7月份开始实施停产整顿,但期间曾不同程度的进行过井下局部维修。调查组现场核查,该矿煤场无存煤,调度室没有发现相关生产作业记录,井下检查也没有发现采掘工作面近期有采掘活动。&#8221;
  当地群众认为做为被调查对象的&#8220;多名矿管理人员&#8221;的说法真实性有待考虑,且既使真如他们所说该矿&#年7月份开始实施停产整顿&#8221;,这些证言恰恰证明了该矿在2009年7月份之前一直在非法生产,只是到了2009年7月份才被&#8220;责令停产&#8221;。
  《调查报告》中称&#8220;现场核查该矿煤场无存煤,调度室没有发现相关生产作业记录,井下检查也没有发现采掘工作面近期有采掘活动&#8221;,不知这里所说的&#8220;近期没发现采掘活动&#8221;中的近期指的是多久?是一天、两天还是一月、两月?这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非常关健,因为晋荣煤矿2009年7月被责令&#8220;停产&#8221;,近期是指2009年7月之前还是之后,无疑是晋荣煤矿2009年7月之后是否生产的重要依据。尤为重要的是,每年十多万吨的采掘量且连采数年,据知情人讲晋荣井下的采空区范围之广、规模之大昭然若揭,但《调查报告》中对此丝毫未有提及。
  就2009年7月份晋荣煤矿被责令停产后,甚至就在调查组调查的前一天,记者数次到该矿暗访时都发现该矿仍在进行生产,主井传送带上黑色的原煤源源不断地被运出井口(如图1),载重数十吨的重型卡车满载原煤从煤矿内隆隆驶出(如图2),煤场上采掘出的原煤更是堆积如山(如图3),内行人目测现场存煤至少在5万吨左右,难道这种一目了然的场面有关部门真的就看不见?
  此外在郑煤集团二七分公司于2009年7月后做出的十多份文件中,均明确指出了该矿长期以来一直非法开采的事实。而且也正因为如此二七分公司才对其做出了多次&#8220;责令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动&#8221;的决定,但晋荣煤矿却对这些决定视若无睹,不但对抗检查不服监管继续生产,而且当二七分公司无奈之下不得不对其做出锁井处理后,该矿居然砸开锁继续生产,以至于逼得二七分公司不得不以专项报告的形式,将晋荣公司非法生产、私藏炸药、隐患重重、不服监管、对抗检查、暴力抗法的行为向郑煤集团做出了详细汇报。
  其实晋荣煤矿究竟有没有非法生产郑煤集团对此心知肚明,因为郑煤集团每年都会向晋荣煤矿核定产量并以此收取管理费。日郑煤集团向晋荣煤矿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明确写道:&#8220;根据郑煤集团企管[号文件规定,经核实你矿在2008年全年煤产量为123142吨,按照文件规定请缴纳综合服务费3694260元,&#8221;据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近几年来郑煤集团核实的晋荣煤矿年产量均在十几万吨,调查组只需到郑煤集团查验一下晋荣煤矿整合后向郑煤集团每年交纳的各项费用即可一目了然。但为了隐瞒晋荣煤矿非法生产的事实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郑煤集团不但不如实向调查组汇报晋荣煤矿非法生产的事实,反而擅自将晋荣煤矿2008年的产量从十几万吨修改为6.5万吨,将该矿2009年的产量修改为2.5万吨,仅此一项就减免了晋荣公司数百万元的管理费。本应上交国家的数百万元拱手送给了个人无疑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更何况无论是年产6.5万吨还是2.5万吨其实都已经构成了非法生产,但不知何故《调查报告》对上述这一系列问题只字未提。
  举报人对记者说,从日到12月29日,他几乎天天在现场对晋荣煤矿生产情况进行暗访,发现从11月27日到12月9日晋荣煤矿昼夜都在不停生产;从12月13日零点班开始采取上午8点至下午4点井下只生产不运煤,夜间集中出煤、次日销售的方法非法生产,一直持续生产到12月29日;12月29日连夜将煤场所有原煤清理完毕,并撒上一层黄土,联合调查组&#8220;恰好&#8221;是从这一天开始调查的;12月30日停止井上出煤。日下午3点40分,他在现场打电话给郑煤集团分管晋荣煤矿的副总张明建反映晋荣偷生产,张回话说他不了解情况,随后将进行调查核实;12月8日下午4时他又打电话向郑煤集团董事长杜工会反映此事,杜说&#8220;已经停了&#8221;,当他对杜说&#8220;根本没停,现在正在生产,我现在就在生产现场&#8221;后,杜却挂了他的电话(举报人还说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他还专门到电信部门打印了这两次通话的记录清单。)举报人说,郑煤集团个别领导包庇、纵容晋荣煤矿非法生产一事公司内部尽人皆知,都认为背后有不言而喻的原因但却都敢怒不敢言。
  其实最能证实晋荣煤矿非法生产的证据来自于做为此次联合调查组成员的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为该局日做出的《紧急通知》中,明确指出&#8220;晋荣公司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生产行为&#8221;,并以此做出了&#8220;责令该矿立即停产整顿,严禁进行任何采掘活动&#8221;决定。两个月前还存在&#8220;非法生产行为&#8221;,两个月后这些&#8220;非法生产行为&#8221;难道突然&#8220;人间蒸发&#8221;?
  二、风井越界何以通过验收?
  《调查报告》称晋荣煤矿&#年10月24日,该矿通过了郑煤集团二七分公司矿井技术改造竣工初步验收,同日通过了郑煤集团峻工验收;日,郑煤集团以郑煤整[2009]50号文批准了其联合试运转;&#8221;
  而在此之前日,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即向郑煤集团发出了《工作函》,明确告知其晋荣煤矿风井越界,并责令晋荣煤矿全面停止井下生产和技改行为;12月该局再次对晋荣煤矿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日,该局又对晋荣煤矿下达了(2009)第1号《土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再次指出&#8220;经查风井在矿区范围以外,属于违法行为&#8221;,在依法给予5万元罚款外,再次责令该矿&#8220;整改风井界外问题或报废风井&#8221;,并在2009年年检时将该矿定为&#8220;暂不合格&#8221;,但郑煤集团在明知该矿风井违法的前提下,不但通过了对该矿的验收,还在风井越界问题未得到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在二七区国土资源局对其处罚的当日批准了该矿联合试运转。
  在郑煤集团日向河南省煤炭工业局递交的、做为晋荣已按要求技术改造初步完成的《关于晋荣煤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修改的请示》中,郑煤集团当初对风井越界问题的解决方法是修改了风井坐标,而实际情况却是该风井从来没有挪动也根本不可能挪动。
  三、越界国有煤田为何只字未提?
  《调查报告》中称:&#8220;经调查组现场核查,据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认定,晋荣煤矿风井越入和协煤矿井田边界内13米属实&#8221;,而实际情况却正如日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呈报的《关于晋荣公司界外井的报告》中所述,晋荣煤矿共越界99米,其中越入和协煤矿确为13米,但更为严重的却是越入国有煤田86米,但《调查报告》对此更为严重的问题却只字未提。
  四、风井越界真的只越界未开采?
  《调查报告》称&#8220;现场勘查该风井井下周围无其它越界巷道,且无越界采掘活动&#8221;,但2007年任晋荣煤矿矿长的朱经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称:&#8220;风井井底大部分煤已被回采,据目测采空区宽为80米、长为200米(知情人推算采煤量为5万吨左右),后来才知道,采这块煤主要原因是徐万年(晋荣公司负责人)无力支付风井施工队工程款,而采取的以煤顶款的方式干的。此事原包工头也有反映;&#年9月至2007年10月份在该矿负责技术工作的陈锦豪也出具书面证明说:&#8220;主风井井底向东开采约70米因煤薄停工,向西开了巷道,煤厚约为3至4米,我走时开了50米,后来听说又继续延伸并回采。&#8221;
  如果上述这些证明属实,如此大面积的采空区调查组在井下调查时居然未发现,这可就真的奇怪了。
  五、风井越界真是遗留问题?
  2008年郑州市二七国土资源局在致郑煤集团的《工作函》中,在明确指出晋荣公司风井越界后,将其原因归结为&#8220;该工程是资源整合时的遗留问题&#8221;,此后无论是国土部门、郑煤集团还是其它监管部门在提及晋荣煤矿风井越界问题时,均引用了这一表述。
  虽然《调查报告》中未引用这一说法,但其对风井问题的解释却是&#8220;整合前晋荣煤矿与和协煤矿同属梨园河煤矿,2005年整合后分成了独立的两个公司&#8221;,不但未对风井形成时间做出说明,也未对风井的历史由来做以说明。
  那么这个风井究竟是什么时间开掘的呢?它是不是遗留问题呢?
  2005年8月至2007年5月在郑煤集团二七分公司工作、并负责监管晋荣煤矿的宋战群出具书面证明称:&#年4月前后,发现该矿风井开工&#8221;;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郑煤集团二七分公司总工程师的姚成新也出具证明称:&#年4月上旬我去晋荣矿检查时,矿长徐万年说风井已开工,看过后我问为什么施工几米也不汇报,他说因施工单未批无法汇报。&#8221;这两份证明均证实晋荣煤矿的风井开掘于整合之后。
  此外《调查报告》中要求郑煤集团、晋荣煤矿&#年2月28日前,必须解决风井越界问题,到期问题不解决,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按规进行处理&#8221;,但截止今天记者发稿时,晋荣煤矿的风井仍&#8220;坚守&#8221;在和协煤矿内。
  知情人对记者说,因为风井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晋荣煤矿目前又在该煤矿内另打了一眼斜井准备替代风井,由于遭到当地群众反对和举报,该风井从地面上打了40米后停止,但晋荣煤矿却从地下从巷道内向这个风井掘进了100多米,准备从地下将其连通,这样一旦原风井问题到期解决不了,晋荣煤矿就可立即启用新风井。依照我国相关文件规定,煤矿新开风井需经过集团公司、国土部门、设计部门、煤矿监管部门、工信厅等多个部门审批,并在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动工,但晋荣公司新打的这眼风井在既未向有关部门申报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就在郑煤集团驻矿人员的监管下开工了,不知这些监管人员是怎么监管的?
  知情人说,按照《紧急通知》及《调查报告》指示,晋荣公司应该&#8220;严禁进行任何采掘和维修等作业活动,&#8221;但现在晋荣公司却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开工,理应按《调查报告》中所述的&#8220;若再发现该矿存在违法违规生产或私自维修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集团公司和矿相关责任人责任,直至关闭矿井&#8221;。
  六、现场没发现炸药就能证明以前未私藏?
  《调查报告》称:&#8220;现场核查,该矿井上、下没有发现炸药雷管等火工用品。&#8221;
  而在日郑煤集团二七分公司对晋荣煤矿做出的《安全监察现场处理决定书》上白纸黑字地写着&#8220;在西翼集中运输巷尽头发现40枚雷管及炸药&#8221;;那份署名汇报单位为郑煤集团二七分公司、受报单位为郑煤集团、签发人为郑煤集团二七分公司总经理徐志勤并盖有公章的《关于晋荣煤矿不服从监管非法生产情况的报告》中,也再次白纸黑字地确认晋荣煤矿&#8220;私藏火工品,爆破管理混乱。该矿专职放炮员严重不足,放炮由施工队工人随意放炮,国庆停产期间没有把火工品全部上缴,分公司日在井下西翼集中运输巷掘进头发现40枚雷管及炸药放在铁工具箱内&#8221;。
  只可惜,如此白纸黑字的证明材料不可能出现在此次的《调查报告》上,因为任何人都不至于笨到事过数月之后还将这些雷管和炸药摆在巷道内恭候调查组的检查。
  七、合同诈骗、偷税漏税问题该由谁来查处?
  晋荣煤矿负责人徐万年以郑州梨园河煤矿(晋荣煤矿前身)名义,与闫济道于2007年签订协议,以1800万元的价格将该矿30%的股权转让给了闫济道,但事后闫济道发现,在签订此协议前,梨园河煤矿已与郑煤集团整合成郑煤集团晋荣煤矿,且该矿的控股股东为占该矿51%股权的郑煤集团;此外,有票据证明晋荣煤矿仅在2007年3月至2008年5月的销售额就高达2700万元,但同期向税务机关上报的销售额却仅为300万元,抵扣税款仅为28万元。
  但如此严重的问题,虽然有&#8220;群众举报、媒体反映&#8221;又有&#8220;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8221;及有关部门领导的&#8220;高度重视&#8221;,&#8220;本次调查组没有涉及&#8221;,不知这些问题什么时间会涉及呢?它该由谁来涉及?
  就在记者写稿时又得到附有相关票据和协议的书面举报:2005年10月,徐万年转让梨园河一矿90%的股权给金西杰、张志友,应收款2745万元;2007年1月至5月,徐万年转让晋荣煤矿股权给闫济道,已收款780万元。按我国税法规定,晋荣煤矿应向税务机关依法邀纳25%、近千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但晋荣公司至今既未申报也未交纳。
  八、对晋荣煤矿的查处为何总是不了了之?
  为了维护国有资源和财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均明确规定,煤矿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负责颁发前款规定证照的部门,一经发现煤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更是规定此种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还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构成危害税收征管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更是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渎职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8221;
  当地群众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在如此具体、明确的法律面前,晋荣煤矿不但明目张胆不服监管、抗拒检查暴力抗法,而且在多次查处后依然能非法生产长达四年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对此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有关部门对晋荣煤矿内堆积如山、数以万吨的原煤居然会视而不见?为什么年产十多万吨原煤(这还仅仅只是郑煤集团核实的数字),相关部门井下检查时居然&#8220;没有发现采掘工作面近期有采掘活动&#8221;?为什么非法生产、私藏炸药、隐患重重、不服监管等众多早已形成文字的材料在《调查报告》中只字未提?为什么晋荣煤矿越界国有煤田数十米无人问津?为什么此前每一次的查处都是只&#8220;责令停产&#8221;,却不依法&#8220;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至五倍罚款&#8221;乃至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这么多要害部门的联合调查仍然让一个气焰嚣张的非法煤矿逃脱了应有的打击?
  当地群众希望通过记者呼吁河南省相关部门,不但要重新对晋荣煤矿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严格的调查,做到真正的&#8220;事实求是、公开公正&#8221;并&#8220;依法依规&#8221;严肃处理,还要依法追究在历次检查、调查中避重就轻、包庇纵容,甚至刻意造假、欺上瞒下的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彻底打掉晋荣煤矿非法生产的保护伞,以维护共和国法律的神圣和尊严,维护地方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应有的良好形象。
来源:金融网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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