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接触史史及危害接触史证明怎么写职业接触史史证明怎么写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证明报告
4e2b7db216f34
用人单位不给我出具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报告,我该怎么办?
贵州 贵阳 花溪区发表时间: 10:04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找法网认证系统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1532980****
你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要求处理,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律所: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3:13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劳动工伤相关词条:
遇到用人单位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找法推荐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专长:劳动工伤
无锡版主律师
专长:劳动工伤
找法特别推荐律师
相关法律帮助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 问题详情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
悬赏:0&答案豆
提问人: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日内作出裁决。A、七日B、十日C、三十日D、六十日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A、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D、国务院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A、安全设施B、卫生设施C、劳动设施D、防护设施3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发布。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种。A、100B、110C、115D、1324工贸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的措施,其中错误的是( ).A、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B、可以采用纯氧通风换气C、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我有更好的答案
请先输入下方的验证码查看最佳答案
图形验证:
验证码提交中……
找答案会员
享三项特权
找答案会员
享三项特权
找答案会员
享三项特权
选择支付方式:
支付宝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请您不要关闭此页面,支付完成后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恭喜您!升级VIP会员成功
常用邮箱:
用于找回密码
确认密码:扫二维码下载作业帮
拍照搜题,秒出答案,一键查看所有搜题记录
下载作业帮安装包
扫二维码下载作业帮
拍照搜题,秒出答案,一键查看所有搜题记录
各个职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是什么意思?
差cha额选举
扫二维码下载作业帮
拍照搜题,秒出答案,一键查看所有搜题记录
你接触危害的时间有多久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扫描下载二维码诊断事宜时,公司如果不如实提供职业危害接触史,这种行为违法吗?
提问时间: 10:30:58
我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工作 ,现在我在申请进行职业病鉴、诊断事宜时,公司如果不如实提供职业危害接触史,这种行为违法吗?
违法的,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电话问律师
帮你准确分析处境
提供最佳解决方案
99 元/半小时
10000多精品律师
10000多精品律师
无形的法律看得见
无形的法律看得见
2小时闪电提供服务
2小时闪电提供服务
7天不限次数修改
7天不限次数修改
提供法律售后服务
提供法律售后服务
@易法通法律咨询
@易法通法律服务
版权:易法通股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职业史证明怎么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