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信用社无卡存款存款,交易单也打了,为何卡里不见钱

山东淄博高青县信用社:存钱千万元被视为合同诈骗
  高息揽储对于当下社会的人来说并不陌生,其危害更是严重。淄博市高青县农村信用联社中心路分社主管因高息揽储,致使多名储户的银行存款被“合法”转取,导致储户的个人财产及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危害。  银行主管高息揽储  “把钱存到淄博的一家一年不动,我每月按三分给你利息”这是枣庄一个叫王爱民的向储户所承诺的条件。  2010年5月,枣庄市市民张杰的好友王爱民对他说:“淄博一家信用社揽储,只要你把钱存入淄博信用社一年不动,我每月都按照三分利给你利息。我付的利息与你存入信用社的款项利息无关。如果你想储蓄,把身份证复印件给我,我去帮你到淄博开个卡户,你把钱存进去就可以了。”张杰见回报尚可,表示有意向。但是为了慎重起见,对王爱民说:“如果要存的话,我也要亲自去银行开户。”  日,王爱民带着张杰来到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心路分社,见到了分社负责揽储的郑主任(案发后得知其姓名为郑保新)。通用凭证银行卡签收单主管印章为郑保新印  郑保新让张杰到营业柜台办理开户手续。张杰在柜台办理并领取了一张信通借记卡(卡号为5577)。日,张杰在其他信用社网点的营业厅柜台确认了那张信通借记卡的真实性后,以转账的形式向卡内转入两百万元人民币。张杰开通卡号为5577的信通借记卡  一年后,张杰提取存款时,发现信通卡内已无存款。张杰疑惑:自己在中心路分社办理的信通卡,既没有丢失和外借,也没有泄露过密码,钱为什么会不翼而飞呢?于是,他便在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大厅调取信通卡交易明细。交易明细上显示,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信通卡里的200万元已于日至6日被人以转账、提现及pos消费方式提取。  与张杰情况类似,把钱存入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并丢失存款的还有郝美香、王新波等人,总额高达一千万元人民币。  私自为储户办副卡转走卡内存款  记者从中心路分社的工作人员那了解到,该社是不允许办理附卡的。那当事人的附卡又是怎样来的呢?  “我当时只办了一张信通卡,附卡我没有办,起诉之后才知道有附卡”,张杰告诉记者。  原来,2010年张杰到淄博高青县中心路分社办理信通卡时,有人以张杰的名义在同一时间办理了一张附卡,并假冒张杰的签字领取该附卡。  调查发现,张杰等人在信用社办理信通卡与他人冒名办理附卡的时间差最短的仅为94秒,也就是说,当事人办理完信通卡还没走远,就有人假冒当事人名义办理了附卡。是谁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做到这件事呢?假冒张杰名义办理附卡时间与张杰本人办理主卡间隔仅为190秒  几位当事人提供的信通卡开户申请表及银行卡签收单显示,三位当事人办理信通卡借记卡的时间虽然不同,但经办人均为李娜,主管印章都为郑保新印。  当事人之一郝美香发现银行账户的钱不翼而飞时,找到了介绍其将钱存入淄博高青县农村信用社中心路分社的朋友林德春,说明了自己想要报案的想法。此时,林德春这样劝郝美香:“千万别报案,报案后事情就大了,信用社就得抓起一批人来,还是好说好商量,再给朋友一次机会。” 日,郝美香同林德春再一次去高青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路分社,找到了当时的负责人郑保新。“郑保新多次哀求甚至跪下来求我,并说是工作出了差错,把钱压在棉花生意和投资影视城了,说是对不起我,并承诺等钱兑出来了,会尽快把我存在分社的300万元及利息给退还。但是后来郑保新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或者找朋友来求情说和,一再要求宽限。2010年10月中旬,我再次去高青县联社找到了分管业务的王主任,这次情况突然发生变数,之前他们的态度是非常好的,可这次王主任竟然表示联社没有责任!”郝美香告诉记者。  记者随即到中心路分社向王主任了解情况,王主任说,“他们存在本社的钱,虽然不是本人取走的,但是钱被取走的过程是符合我们这(高青县农村信用联社中心路分社)手续的”。当记者问道,如此大的款项,是否应该本人持身份证才能办理取款呢。王主任告诉记者,“也有可能是当事人授权给别人,来办理取款业务,从办理的过程来看,是符合本社规定的,这个规定是由省里制定的,是合法的。”记者不禁疑惑,在未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及签字的情况下将存款取走,何来“合法”一说。当记者提到郑保新时,王主任说,“他以前只是我们这里的工作人员,事情发生后,被调到另一个单位上班了,你们不用采访他了,他肯定会拒绝的”。郑保新在当事人存款时明明是银行主管,为何到了现在却只是“工作人员”了呢?在整个采访过程中,王主任多次以为储户保密来回避记者问题,那么取款人是如何“合法”取走款项,记者就不得而知了。  正常存取款却被视为诈骗  王主任还告诉我们,“这个案件已经从法院转向公安,因为法院发现本案件有很多疑点,不适合走民事诉讼渠道,事实的真相正在等公安机关进行侦破”。“一个枣庄人不远千里来到高青县存款,不符合正常人的心里,这也是法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原因之一。”当记者提到是否允许办理附卡时,王主任说,“自从这类案件出现之后,我们是慎重办理附卡,并不是不能办理附卡”。  2011年12月,当事人张杰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将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高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分路告上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距离立案已一年有余,法院并未及时审判该案,张杰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维护。时间已经远远超过《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的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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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信用社向邮政卡里存钱扣钱吗
09-06-12 &匿名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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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农村信用社年前年后存了三次钱,未曾取过,就在这几天忽然发现卡里余额少了一笔
山东-潍坊&06-13 09:09&&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1)
我母亲在农村信用社年前年后存了三次钱,未曾取过,就在这几天忽然发现卡里余额少了一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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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农商行)的卡,卡里一年没有钱,现在再存钱进卡里会扣钱吗?(除了年费)银行卡里的存款好似低于400就要逐渐扣钱,我的卡一年都无钱
破晓■■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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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农信的借记卡(就是只能存取钱不能透支的卡)都是不需要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得.所以即使超过一年没有钱也没有事.(反正我们江苏这边是不收的,你们那边具体收不收可以打卡反面的客服电话咨询一下,或者去开卡得柜台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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