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案例 英文 论文脚注怎么写写

法律文献引用注释标准(建议稿)_法学大律师_新浪博客
法律文献引用注释标准(建议稿)
法律文献引用注释标准(建议稿)
Washington
University
Updated: July 30, 2005
法律文献引用注释标准(建议稿)&1
第一章&简介...&4
1.引注的定义...&4
2.引注的目的...&5
3.如何使用该标准...&5
4.如何使用微软文件处理系统(MSWord)插入引注...&5
5.尽量采用页下注和连续序号...&5
6.常用引领词...&5
第二章&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要求...&6
引注应有的文献要素...&6
引注责任者的基本要求...&6
3.引注中的数字...&7
4.引注中的年代...&7
5.引注中的页码、条款、段落...&7
6.被引文献标题的表示...&8
7.缩略词...&8
8.不强制采用“同前揭注(号码)”或
“同后揭注(号码)”.&8
9.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出版或发表的文献...&9
第三章&中国规范性文献的引注...&9
1.中国成文法引注...&9
现行法律...&10
1.2已失效的法律...&10
长标题的法律法规引注...&10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11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通知、意见、决定、批复)...&11
国务院各机构发布的规章...&12
国务院各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公告、通知、意见等)...&13
地方法规...&13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14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等:...&14
行政、立法、司法部门联合通知:...&15
引自法律法规汇编...&15
案例、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15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16
引自案例或裁判文书汇编...&17
条约、公约、宣言、议定书、国际惯例等...&17
第四章&非规范性(二次)文献的引注...&19
1.著作及其他非连续性出版物...&19
单一作者...&19
两个作者...&19
两个以上作者...&19
仅有编者没有撰稿人...&19
既有编者又有撰稿人...&19
译著...&20
单一作者论文集...&20
系列丛书...&20
法律词典、辞典、辞海...&21
法律百科全书...&21
期刊或其他连续性出版物...&21
期刊...&22
报刊...&22
出版社出版的连续刊物...&22
活页出版物...&23
名人著作集...&23
典籍...&23
现代重印的典籍...&24
标明章节段落的典籍...&24
未出版或未刊登文献的引注...&24
学位论文...&25
会议论文...&25
学术报告...&25
8. 万维网(World Wide
Web)资源...&26
电子邮件...&26
音像制品...&27
11. 光盘(CD-ROM)
资料...&27
微缩资料...&27
广播电视和电影...&28
第五章&外文文献的引注...&28
法律...&29
1.1美国联邦法律...&29
英国法律...&29
1.3日本法律...&29
2.判例...&30
2.1美国...&30
英国...&30
2.3日本...&30
著作...&31
3.1英文...&31
3.2日文...&31
杂志文章...&32
4.1英文...&32
4.2日文...&32
国际法律文献...&32
第六章&国外主要法律引注标准简介与参考...&33
美国《蓝皮书》有关美国法律文献的引注规则...&33
成文法...&33
1.1.1宪法...&33
1.1.2《美国法典》(UnitedStates
Code)...&34
1.1.3单行法律...&34
《美国联邦行政法典》(Codeof Federal
Regulations)...&34
美国州成文法...&35
判例...&35
联邦判例...&35
州判例...&36
著作...&36
杂志文章...&36
美国《蓝皮书》有关中国法律文献的引注规则...&37
专门规则...&37
如果引用的文献有英文版本...&37
如果引用的法律文献能在其他出版物或网站上找到...&37
如果引用的文献是中文...&37
2.1.4&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汉语拼音或英文出现在政府部门名、法律法规、判例中...&38
2.1.5&引注案例名称时,如果案例名含有案由...&39
缩略词语的运用...&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0
法律法规...&40
案例、审判文书、裁判文书...&41
著作...&42
杂志文章...&43
美国《蓝皮书》有关国际法律文献的引注规则...&44
国际条约或公约...&44
双边条约的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要求...&44
多边条约或国际公约的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44
国际判例...&45
国际法院...&45
欧盟法庭...&45
欧洲人权法庭...&45
联合国文献...&45
联合国大会决议的引注格式...&45
联合国官方档案...&46
3.3.3《联合国宪章》...&46
4.英国...&46
英国成文法...&46
判例...&47
著作...&47
4.4杂志文章...&47
5.日本...&47
成文法...&48
判例...&48
著作...&48
5.4杂志文章...&48
附录(Appendix)...&49
1.中文法律缩略语对照表...&49
2.我国各个省份简称...&49
3.《蓝皮书》有关中国司法、政府机关、公报、等常用的法律名词的英文缩略词语对照表&&&&49
.引注的定义
法律引注(citation)指的是在书写法律文书或法学著作时,对文中所引用的法律依据或者文献,注明其出处。这里的法律文书包括诉状、辩护状、证词、法律意见书、备忘录等等;而法学著作包括法学评论文章、专著、教材、法律实务指南等等。法律引注不仅能帮助读者了解和印证法源和别的法律工作者的观点,而且有助于增强作品的逻辑说服力和展现作者的治学态度。
.引注的目的
法律引注不仅对读者和出版编辑有帮助,对作者本人也是有益的。首先,法律引注对读者来说有以下几点帮助:(1)可直接方便读者和出版编辑按作者所提供的引注来查阅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判例、证据或者他人的观点,以印证作者所引用的法律观点是否与原文相符合;(2)当引用法律时,有助读者判断所引法律的份量;(3)帮助读者和出版编辑了然作者的论据以及有关的参考文献书目。对作者本人的益处则有:(1)增强作者的说服力。法律文书和法学著作要有说服力一定要援引现行有效的法律,或者援引法理上的概念,法学家、政治领袖,甚至是其他法律工作者的观点为依据;(2)可反应作者治学的严谨以及参考和阅读有关文献的深度和广度。
所以作者在文中直接或间接引用的任何文献或者引用他人的理论、观点借以支持自身论点时,必须加引注。而当作者有必要对文中的某些观点进行资料性的补充说明或者对文中的某些不常见的专用名词、术语或史实做必要的解释,而此种说明或解释如写入正文,可能打断正文中行文的流畅,令文脉不清,造成读者理解上的困难。这种注释为解释性注释。&
.如何使用该标准
(等定稿后加上)
.如何使用微软文件处理系统(MS Word)插入引注
注释采用页下注即顶底脚注的形式,每篇文稿的全部注释编号连排。正文中之注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于相关语句标点后的右上角。如用微软的文字处理软件(MS
Word)的话,可按word文档中“插入脚注”或“插入章后注”功能使注释自动产生,符号直接使用阿拉伯数字1、2、3……而不必加任何符号。标题注与作者注应以星号单独排序。
.尽量采用页下注和连续序号
采用页下注(同页注或脚注)比章后注、节后注或段落后注,更方便读者阅读和容易翻阅、查寻引文和引注。在一编文章或著作中,引注序号采用连续号码也是既方便作者引注又方便了编辑汇编文献引用索引(citator)。
.常用引领词
引领词指的是在引注的文献前的引用说明词,如:“见”、“又见”、“参见”、“如”、“转引自”等。如果引用的文献直接叙述了所引的事实或观点,引注时可不加引领词。
当引用的文献支持所引的事实或观点时,为了强调,可在文献引注前加“见”。
当引用的文献进一步支持所引的事实或观点时,可在文献引注前加“又见“。
当引用的文献是用来证明所论的事实或观点时,可在文献引注前加“如”。
当引用的文献不直接支持所引的事实或观点,但与所引的事实或观点有关时,可在文献引注前加“参见”或“不同的见解,参看”。
当引用的文献不是该文献的原始文本时,可在文献引注前加“转引自”。
第二章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要求
引注应有的文献要素
引注的最主要功能在于提供作者论证的文献来源,以便作进一步的验证。在西方的法律文献学上,一般将文献分为两类,即原始文献(Primary
Sources)和二次文献(Secondary
Sources)。前者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政府公告、司法解释、法院判决、政府函令、等规范性的文献。后者则泛指所有非规范性的文献,如:法学评论文章、论文、专著、法学教材、研究报告书、等。这一分类概念已被中国法律图书馆界接受和采用,但在中国法律界尚不普遍。为了以下被引用文献分类上的方便,本文采用中国法律界比较熟悉的名称“规范性文献与非规范性文献。”
无论那一种文献,就文献来源的交待而言,应包括以下几个文献要素(bibliographicalelements):
1)&&&&&&主要责任者(包括制定者、颁布者、作者、撰稿人、主编、编者、译者、整理者等)
2)&&&&&&文献标题(包括法律法规名、案例名、书名、文章名等)
3)&&&&&页码(包括卷、部、章、节、条、款、目、项、段号码等)
4)&&&&&出版或发表事项(包括文献的出版、发表、颁布、产生者、版次和时间等)
除了以上这四个文献要素外,其他文献内容出版地,则不是非有不可。
引注责任者的基本要求
若所引用文献为撰著,不必说明责任方式,径以冒号(“:”)表示;若为“编”、“主编”、“编著”、“整理”、“校注”、“翻译”等其他责任方式,则应注明。两个或两个以上责任方式相同的责任者,用顿号隔开;有三个以上责任者时,只取头两个责任者,其后加“等”字。责任方式不同的责任者,用逗号分开;译著的翻译者及古籍的点校者、整理者等应置于文献标题之后。&责任者包含于著作名时,不必另行标注责任者。责任者可以是公司行号、政府机构、社团组织、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引注中的数字
引注中的页码、条文、段落、时间所用的数字应尽量采用阿拉伯数字即:1、2、3、4……。但数字是责任者或文献标题的组成部分时,应保留原文所用的数字形式,如:张五常、刘五一、《十二铜表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第5条第2款(2003年)。
.引注中的年代
引注中的年代,如出版时间应尽量采用公元纪年,如引用文献只有非公元纪年的出版时间,应括注公元纪年,但1949年以后不用民国纪年。采用非公元纪年者,著作者应尽可能公元纪年。&
朱采真:《法学通论》,世界书局民国17年(1928年)版,17页。
.引注中的页码、条款、段落
条文和页码也尽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中国现代的法律条文一般采用汉语数字(一、二、三、四),引注时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中国古代的法律条文和书籍的页码一般采用汉语数字或天干(甲、乙、丙、丁)地支(子、丑、寅、卯),遇此情况,可按原文的数字符号注明条码或页码。引用的内容不止一页而又不连贯时,页码之间用顿号(、)隔开;跨页的页码,中间用连字符(-)。
引注的页码可分为“首页”(initial
page)和“引文页”(pinpointpage)。“首页”指的是被引注文献的第一页,而“引文页”指的是被引注文献中引文所在的页码。不注“首页”只注“引文页”。
例如:“中国对法学教育模式的选择”一文载于《法学教育的现状和未来:&21世纪法学敎育曁国际法学院校長硏讨会论文集》(主编郭成伟,副主编宋英辉)(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一书,该文的首页始于第39页,如引文处是第44页,则忽略“首页”只注“引文页”,即:
吴汉东:“中国对法学教育模式的选择”,载《法学教育的现状和未来:&21世纪法学敎育曁国际法学院校長硏讨会论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44页。
现在大量的法律文献发表在网站上,这类文献通常没有页码,特别是文章。从而给引文出处的引注带来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自然段落的序号来注明引文的出处。例如,陈兴良的一篇文章“罪刑均衡的中国命运”登在“北大法律网”的“法学文献”栏目里,如引该文的第四段,引注应为:
陈兴良:“罪刑均衡的中国命运”,4段,/article/user
display.asp?ArticleID=26954&,“北大法律信息网”,1996
.被引文献标题的表示
除正式出版的图书、连续刊物(如杂志报刊)采用书名号(《&》)外,所有其他文献标题都采用双引号(“&”)。如文章的标题中已有双引号,将原双引号换成单引号(‘
’)。又如在引注文章的标题中已有书名号(《&》),则将原来得书名号换成单书名号(&
例一、李健华:理一方案情,保一方平安,载于《人民司法》1994年第12期,第41页。
李健华:“理一方案情,保一方平安”《人民司法》1994年第12期,41页。
例二、陈念华:“庄户法官”张开弟,&载于《人民司法》1994&年第1期,42页。
陈念华:“‘庄户法官’张开弟”《人民司法》1994年第1期,42页。
例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span&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决定》。
使用缩略词确实能节省脚注的篇幅,但作者却要花很多时间去查缩略词对照表,以保证缩略词用得准确,而且读者也常常需要查缩略词对照表,方能明白其原名。所以请合理地使用常用的缩略词,最好使用本引注指南后面所附的《法律常用缩略词对照表》。如所用的缩略词不在《法律常用缩略词对照表》里,第一次引注时应说明。例: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以下简称《人大表决议案办法》)。
.不强制采用“同前揭注(号码)”或
“同后揭注(号码)”
在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中,需要连续引注同一文献时,除非本注与紧邻前注出处相同时,可径注“同上注”及页码,不要强制作者必须采用“同前揭注”或“同后揭注”。因为,在写文章中,若采用“同前揭注+号码”或“同后揭注+号码”,如果其间增加或减少一个或数个引注,则所有“同前或同后揭注”的号码都要相应地修改。如果文章长,这种号码的修改非常麻烦。所以建议,让作者有选择采用或不采用的权力。当然如果不采用“同前或同后揭注”,作者就必须在所有源于同一文献的引注中注明该文献的主要引注要素,如作者、文献标题、页码,但可省略出版社即出版年代。例如:
5.&贺卫方:《司法的理念和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22页。
6.&同上注:135页。
12.贺卫方:《司法的理念和制度》127页。
.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出版或发表的文献
可在出版或责任机构前加注“台湾地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例如:
刘绍樑:《从庄子到安隆:+A公司治理》,台湾地区:天下杂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版,83页。
胡鸿烈、锺期业:《香港的婚姻与继承法》,香港地区:南天书业公司1957年版,115页。
&中国规范性文献的引注
中国的规范性法文献主要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与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文件,国务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制订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发布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与所属部门制订的地方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国家最高审判与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订发布的司法解释性文件。[1]
&虽然,中国尚未采用判例法制度,但是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各种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对本案是有约束力的。况且,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0月20日颁布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的纲要》中也提议:“2000年起,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有适用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布,供下级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考。”[2]
中国的规范性法文献也应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因此,中国的规范性法文献还可分为成文法和判例法。
中国成文法引注
中国的法律编纂还处于按编年体的汇编方式,尚不是法典化即按一定主题编纂并能随时更新的法典。所以目前中国法律法规的引注,还不能只引注某部法律汇编的卷章条,仍要引注法规的标题和条款。因此,中国法律引注的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可为:
法规制定年份《法规标题》条款&(如无条款,按其自然段编号)(最近修正年份)。
为了方便读者检索引文,可在基本引注格式后加上规范性的资料的出版物或载体。如:(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52565)。
在所有中国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前都免冠“中华人民共和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应为:《居民身份证法》。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法规制定年份《法规标题》条款&(如无条款,按其自然段编号)(最近修正年份)。
1982年《宪法》第18条第2款(2004修正)。
1982年《宪法》序言第2段(2004修正)。
《宪法修正案》第20条(2004)。
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8条第2款。
已失效的法律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法规制定年份《法规标题》条款(如无条款,按其自然段编号)(已失效)。
1954年《宪法》第18条第2款(已失效)。
1980年《刑法》第108条第2款(已失效)。
长标题的法律法规引注
对标题比较长的法律法规,第一次引注时应用全称,后来的引注则可用简称,但在第一次引注时,要注明“简称”并加上括号。
【法规标题】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以下简称《机构改革方案》)(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44855)。
【法规标题】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本【发布日期】【实施日期】(2003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以下简称《人大表决议案办法》)。
【法规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决定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span&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决定》(以下简称《批准&&/span&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决定》)。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法规标题》条款&或&编号(国务院发文字号,发布日期或年份或实施日期或年份,如果“发文字号”含有日期,可不加上发布日期)。
【法规标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405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8条&(国务院令第405号)&(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52565
/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52565)。
【法规标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357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10条(国务院令第357号)。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通知、意见、决定、批复)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国务院关于+文件标题》条款&或&编号&(如果知道“发文字号”应加上“发文字号”和发布日期或实施日期,如果“发文字号”含有日期,可不加上发布日期)。
【法规标题】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法规标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2004年)。
【法规标题】国务院关于200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发文字号】国发[2004]4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国务院关于200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国发[2004]4号)。
【法规标题】国务院关于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文字号】国函[2004]9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国务院关于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4]9号)。
1.6&国务院各机构发布的规章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法规标题》条款&或&编号&(发文单位,如果知道“发文字号”应加上“发文字号”和发布日期或实施日期,如果“发文字号”含有日期,可不加上发布日期)
【法规标题】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发文字号】交通部令2004年第4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3条(交通部令2004年第4号)。
【法规标题】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发文字号】商务部令2004年第8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第8条(商务部令2004年第8号)。
【法规标题】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3.4.2.1&(司法部)。
1.7&国务院各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公告、通知、意见等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发文单位+文件标题》条款&或&编号&(如果知道“发文字号”应加上“发文字号”和发布日期或实施日期,如果“发文字号”含有日期,可不加上发布日期)。
【法规标题】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11号【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11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11号》第3项()。
【法规标题】国家发改委关于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国家发改委关于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第5项()。
【法规标题】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国家良种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农办农[2004]13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国家良种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第5项(农办农[2004]13号)。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发文行政单位+&文件标题》条款&或&编号&(如果知道“发文字号”应加上“发文字号”和发布日期或实施日期,如果“发文字号”含有日期,可不加上发布日期)。
《天津市收容遣送管理条例》第3条(1996年)。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文件标题》条款&或&编号&(如果知道“发文字号”应加上“发文字号”和发布日期或实施日期,如果“发文字号”含有日期,可不加上发布日期)。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发文字号】法释[2003]19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span&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法释[2003]19号)。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法发[2003]19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第5条(法发[2003]19号)。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通知
【发文字号】法发[1997]11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5条(法发[1997]11号)。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法释[2004]2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法释[2004]2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等: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文件标题》条款&或&编号&(如果知道“发文字号”应加上“发文字号”和发布日期或实施日期,如果“发文字号”含有日期,可不加上发布日期)。
【法规标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3条(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发文字号】高检发政字[2002]10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第35条(高检发政字[2002]10号)。
行政、立法、司法部门联合通知: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联合部门名称+&文件标题》条款&或&编号&(如果知道“发文字号”应加上“发文字号”和发布日期或实施日期,如果“发文字号”含有日期,可不加上发布日期)。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发文字号】公通字[2001]70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第3段(公通字〔2001〕70号)。
引自法律法规汇编
从法律法规汇编中引用法律法规时,可以在[法律法规的标题]和页码后加注[汇编书名]和[出版社,出版年份],例:
1995年《保险法》第5条(2002修正)(载《法律小全书》2003年版,11-32页)。
案例、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主要案例汇编上的案例标题有两种表示方式,一种是控辩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中间加上“诉”;另一种是列一方当事人的名称和案由。前者主要用于民事案件,后者主要用于刑事案件。所以,引注案例时,应根据案例汇编中的案例标题来处理。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案例标题&或
{原告名}诉{被告名}》自然段落序号(发布法院发文字号或发布日期)。
【案例标题】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终审日期】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3段
[最高法院审判委(第1308次会议)(2004)刑复字第15号(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判例52565)]。
如果案例没有【发文字号】,则用:《案例标题》段落序号(发布法院,发布日期)。
【案例标题】谢民视诉张瑞昌、金刚公司股权纠纷案【终审日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谢民视&诉张瑞昌、金刚公司(股权纠纷案)&》3段(沪第二中院,2002年)。
【案例标题】上海汇兴实业公司诉上海浦江海关行政赔偿案【终审日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汇兴实业公司诉&海浦江海关行》,3段&(沪高院,2003年)。
【文书标题】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等诉济南西斯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等侵犯专利权纠纷案【终审日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等诉济南西斯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等(侵犯专利权纠纷案)&》,3段
[北京第二中院(2004)二中民初字第00998号(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裁文52566)]。
《徐州市国土局行政惩罚决定书》3段(徐国土监[1999]第07号)。
《国债回购争议仲裁案裁决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仲裁)]。
引自案例或裁判文书汇编
引用案例或裁判文书汇编中的案例时,可以在以上的引注后加上[案例或裁判文书汇编的书名]和[出版社,出版年份]。
《张富君走私毒品案》
[法公报(2003)第24号]&,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裁判文书(2003年)》,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14页。
《电梯货款争议仲裁案裁决书》
[]&,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汇编(2000.4)》,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2184页。
条约、公约、宣言、议定书、国际惯例等
本节讨论的条约、公约、宣言、议定书、国际惯例等法律文件指的是中国已参加或采纳,并且引注的版本是中文版。英文版的条约、公约、宣言、议定书、国际惯例等其他国际法律文件将在第五章中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定的双边、多边条约和加入的国际公约中文文本的正式出版物是由外交部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多边条约集》。但这两个出版物的出版周期都很慢,好在北大法律信息网现已收集了多数的这类的国际条约和公约。所以在引注出版源时,可用北大法律信息网作为出版源。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要求:
《条约或公约标题》引注条文条码发布或签定日期出版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第5条()&,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条约1565。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第5条()&,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条约1566。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条()&,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条约1267。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修订)》第5条()&,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条约12568。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船上交货&F&O&B)(),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条约15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3条()&,载《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5页。
第四章 非规范性(二次)文献的引注
著作及其他非连续性出版物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作者:《文献标题》(版本与卷册,若有)(编者或译者,如有,出版社XXXX年版,引文页码。
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之克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178页。
李桂林、徐爱国:《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51页。
两个以上作者
如果知道主责任者,可只引注主责任者的姓名。否则只引注书上排在前面两名作者姓名,作者姓名用顿号分开,并在第二个作者姓名后加上“等”,如以下书共有作者八个,只选前两个:
王盼、程政举等:《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70页。
仅有编者没有撰稿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50页。
既有编者又有撰稿人
可根据需要,单注主编或撰稿人和主编都注,例如:《中国法制通史》有总主编:张晋藩,卷主编和章撰稿人,如不强调撰稿人,可仅仅注为:
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426页。
如强调撰稿人,可注为:
朱勇:“北洋政府宪法”载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426页。
如有可能加上作者和书名的外文的原文,例:
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87页。
塞利格曼(Seligman):《华尔街变迁史》(The&Transformationof
Street),田风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50页。
单一作者论文集
无须特别注明[文章名],例:
马汉宝:《法律与当代社会&:&马汉宝教授七秩荣庆论文集&》,台湾地区:思上书屋1996年版,25页。
1.8&多个作者论文集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引文作者姓名:“文章名”,载&《论文集书名》&,出版社XXXX年版,引文页码
罗伟:“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主要国家
法典编纂的比较与中国应选择的模式初探”载《法律编纂研究》,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12页。
赵相林:“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载《法学敎育的现狀与未來&:21世纪法学敎育曁国际法学院校長硏讨会论文集》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11页。
当引注的著作属于某个系列丛书时,引注者可自由裁量是否要加注[丛书标题],例如:程燎原著的《从法制到法治》为《法治之路丛书》中的一本,可注为:
程燎原:《从法制到法治》,《法治之路丛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111页。
程燎原:《从法制到法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111页。
法律词典、辞典、辞海
法律词典、辞典、辞海大多由集体编写且辞条比较短,所以引注时,可省略文献标题并只须在引文页后加上编者名或单位。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词典或全书标题》&,版本与卷册,若有,&(编者或译者,若有),出版者XXXX年版),引文页码。
《法律辞典》(中囯社会科学院法学硏究所法律辞典编委会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150页)。
法律百科全书
法律百科全书的辞条一般较长,引注时,应注明文献标题。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文献标题”载&《词典或全书标题》(版本与卷册,若有),(编者或译者,若有),出版者XXXX年版,引文页码。
“法国选举制度”&载《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09页。
期刊或其他连续性出版物
连续性出版物中引用文献的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作者姓名:&“文章名”《期刊名称》&引文页码,(出版时间/期)。
陈卫东、李训虎:“先例判决·判例制度·司法改革”《法律适用》20,22页(期)。
即定期出版的刊物,包括杂志、报纸、学报、年刊等。期刊中被引用文献的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作者姓名:&“文章名”《期刊名称》(版本或出版地,因为,同一期刊有不同的专业版本、地区版本、
文种版本时,应括注版本,以示区别)引文
页码,(出版时间
张卫平:“证明标准建构的乌托邦”《法学研究》560-60页(2003/4)。&吴建农:“民事诉讼代理制度研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34-138页(2003/2)。
王文宇:“金融控股公司法制之研究”《台大法学论丛》30卷,49,52页(2001/1)。
报刊中引用文献的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为:
作者姓名:“文章名”《报刊名称(版本或出版地)》&引文版页,(出版年/月/日)。纯粹的新闻报道或撰写人不详的文献,不必标注作者。例:
张乃欣:“欧盟普惠制改革冲击中国纺织业”《人民日报(海外版)》3版()。
“中国食品安全存在五大问题”《人民日报(海外版)》6版()。
出版社出版的连续刊物
近年来出版社出版了不少连续刊物。它们多数是年刊但不一定每年都按时出版,如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立法研究》、《国际经济法论丛》、《民商法论丛》、《中国法律年鉴》《中国国际法年刊》、《刑事审判参考》、《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等,人民法院出版社的《中国司法评论》等。在引注登载这类连续刊物的文献时,应按2.1期刊的引注规则,并加上出版社名称,例如:
王贵国:“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法制兴革的趋向”《国际经济法论丛》3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1,3页。
“2002年全国法院审理各类案件情况统计表”《中国法律年鉴2003年》,法律年鉴社2004年版,1319页。
活页出版物
活页出版物指的是用活页夹来装订图书,以便将来换页更新内容的出版物。在中国,法律方面的活页出版物还不多,主要是集中在法律法规的出版上,如法律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在引注登载这类连续刊物的文献时,应以最新的更新日期来标明出版日期,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是2000年出版,每年更新一次,引2004年的更新过的文献,出版日期应是2004。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部门规章&药品&第1卷&2000年&
1页(法律出版社,2004年更新)。
名人著作集
如《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巴金文集》。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文章标题”&《著作集书名》引文页&(出版社,出版年版)。
“湖南农民运动调查报告”《毛泽东选集》20,23页(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典籍指常用古籍、类书、以及官修大型典籍,如《圣经》、《论语》、《资治通鉴》、《唐律疏议》、《永徽律疏》、《宋刑统》、《明实录》、《大清律例》等。典籍可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标注责任者、版本或出版年、页码;卷次以阿拉伯数字表示;部类及篇目用书名号表示,其中不同层次可用中圆点隔开。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典籍名称&部类或篇目》(卷次),条目或页码(如有)&。
《论语&子路篇》。
6.1&现代重印
如果引用的典籍版本是现代重印的,可在引注末尾加上出版项,页码,
&户役》(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45页)。 
&标明章节段落的典籍
如果引用的典籍标明章节段落,引注时应注明引用的章节段落。例:
》不仅分章而而且分节,如“和合本”《圣经
&&出埃及记》第20章有关“十诫”的教训为:“20: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20:4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20: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20:6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20:7&不可妄称耶和华你 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20:8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20:9&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20: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20:11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20:12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的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20:13不可杀人。20:14&不可奸淫。20:15不可偷盗。20:16&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20:17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这段话可引注为:
&&出埃及记》20章,3-17节(和合本)。
未出版或未刊登文献的引注
未出版或未刊登之文献指的是未经正规出版途径或刊登发表的文献,如学位论文、文件、会议论文、诉讼文书、备忘录等。引用未出版或刊登文献时,应尽可能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并尽可能注明资料形成之时间和地点,最好说明该文献收藏于何图书馆。
未出版或刊登之文献的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作者:“论文标题”&页码&相关机构及文献性质(时间)。
已出版的学位论文适用普通著作的注释形式。未出版学位论文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作者:论文标题,引文页码&(学术机构及文献性质,年份)。
王涌:“私权的分析与建构—民法的分析法学基础”76页(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1999年)。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作者:“论文标题”页码&(“会议名称”及文献性质,会议地点,时间)。例: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9、11页(“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学术研讨会论文,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23)。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报告人:“报告标题”页码&(整理情况,报告地点及文献性质,时间)(如果整理出的报告未出版的话,最好说明该文献收藏于何图书馆)。例:
贺卫方:“撑起中国宪政的九大支柱”3页(2003年10月28日在南京财经大学的报告整理,有删改)(藏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图书馆)。
8.&万维网(World
Wide Web)资源
引注万维网(WorldWide
Web)上的文献有几个问题要注意。第一,登在网上的文献大多没有页码,如有必要引注“引文处”时,可按文献的自然段落的次序号码来引注。第二,许多网站上的文献已在其他媒体上发表过,所以如果知道文献最早的发表或写作时间,应加以注明;如果不知道文献最早的发表或写作时间,则要注明转载时间。第三,文献的具体网址常常会改变,所以引在网址后加上“网站名”。如引用的文献登在某个数据库或专栏里,可在“网站名”后加上“数据库或专栏名”。第四,如知道文献原文的发表或出版事项,应将有关的信息加上。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标题”自然段落号码,具体网址(URL—Uniform
ResourceLocator)(“网站名”·数据库或专栏名,若有,最早的发表或写作时间&或&转载时间、最近更新时间,最近的访问时间)。
朱苏力:&“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制问题”5段,/fzdt/xwnr.asp?id=11223&(“北大法律信息网”·&文献库,转载时间:)。
贺卫方:&“二十年法制建设的美与不足”7段,/article/(“北大法律信息网”,写作年份:2002,访问时间:
江平:“中国民法典制订的宏观思考”5段,http:///china/Intolaws/LawPoin/&..\..\Intolaws\LawPoint\22\266.shtml(“中法网”·学术精品,写作年份:2002)(原载《法学》2002年第2期)。
中国目前有些专业网站,如“北大法律信息网”,还为每个文献加注号码以便日后检索。所以如有文献号,最好加上。例如:
贺卫方:&“二十年法制建设的美与不足”11段,/article(“北大法律信息网”·&论文,写作年份:2002,访问时间:
)(北法/论文2002:001)。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发件人名&致&受件人名:《标题》(发件时间)。
罗伟致赵晓海电子邮件:“统一中国法律引用注释标准研讨会议项”(
9:30北京时间)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作者或制片人或表演者或演唱者:《文献标题》(收录方式:VCD、CD、DCD、VHS、卡带)&第X集或部或片,出版社XXXX年版。
李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讲解》&(VCD)&第1集,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001年律师资格考试辅导讲座》(CD)&第30盒,中国律师资格考试中心监制,北京法制教育音像出版社2001年版。
光盘(CD-ROM)资料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作者:《文献标题》(CD-ROM)(出版社,年份)。
《北大法宝(专业版):合同范本库》(CD-ROM),北大英华公司2004年版。
《2001律师资格考典》(CD-RO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微缩资料主要指是用微缩胶片和胶卷来存储的信息资料。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作者:“文献标题”《原出版物或刊名》&年份,引文页码,微缩单位、方式:微缩胶片/胶卷、号码。
顾昂然:“刑法修改报告”《国务院公报》,10页&,人民大学微缩胶片,1998:101。
顾昂然:“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合同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制日报》,2页,中国缩微出版物进出口公司,胶片,2002年。
广播电视和电影
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文献标题》,制作单位,时间(形式)。
《晚间新闻》,中央电视2台,(电视广播)。
《国家命脉》,中国检察院影视中心2004年(电视剧)。
《天下无贼》,华谊兄弟影视公司2004年(电影)。
第五章 外文文献的引注
这一章所谈的外文文献的引注是指用中文书写法律文书并在国内发表时,直接引用外文原文文献时的引注基本要素和格式。外文文献的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可依照以上中文的引注的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来引注。外文人名和地名的中文翻译,应尽可能按一定的规范,如英美人名和地名的翻译,可参考《新英汉词典》中的“常见英美姓名表。”如果不在“常见英美姓名表,”里,则按音译。为了方便读者检索文献原文,应在作者或责任者、标题、书名、杂志、出版社等名称后用括号加上外文的原文。如果从引注要素中看不出引文来源于何国时,可在引注前加上该国名的简称或全称并用方括号即“[&&&
]”括起来,如[美]、[加拿大]。例如:
[美]迈可尔&凯利(Michael
Kelly):”布什在年的外加政策:在多极世界中的单边理论与伊拉克提供的改变机会&(The
Bush Foreign
Policy:UnilateralistTheory
in a Multilateral World and the Opportunity for Change Offered by
IRAQ),《华盛顿大学环球法学评论》(Washington
UniversityGlobal Studies Law Review)&
2卷193页(2003年冬)。
目前,许多国家的成文法律文献都能在互联网上找到,如直接从互联网引用外国法律文献,应注明网址。
美国联邦法律
美国联邦和各州的成文法都法典化,引注时,如直接引注有关法典,会比较简便。
《美国法典》(United States
Code)&引注规则:
《美国法典》卷号&条款号&(《美国法典》出版或更新年份)。
《美国法典》(United States Code)
19篇2411条(2000年)。
美国单行法律引注规则:
《法律名称及其颁布年份》公法号,条款号,卷号&美国《法律总汇》&条款号&(颁布年份)&(修改《美国法典》的简称&卷号条款号)。
《1996年经济间谍法》(EconomicEspionage
1996),公法(Pub.
104-294号,第201条,《法律总汇》(Statuteat
110卷3488页,第3491&(1996年)[修改《美国法典》第18篇1030(e)(2)条]。
英国法律引注规则:
[英]《法律名称及其颁布年份》章、条序号。
&[英]《1992年社会保险缴纳与福利法》(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s and BenefitsAct
1992)&第4章5条。
引注日本法律时可按以上中国法律的引注格式。如果法律名称要用简称时,应参考“法例名の略語”(法令简称)。该法令简称出于日本“法律編集者懇話会”编的《法律文献等之引用方法》(即《法律文献等の出典の表示方法》,可在神户大学法学院的网站上找到(http://www.law.kobe-u.ac.jp/citation/mokuji.htm)。例如:
[日]《行政事件訴訟法》第5条(2000年)。
[日]《行訴》第5条(2000年)。
Brownv. Board of Education,
294 (1955)引注为:
《布朗诉教育局》(Brown v.
Education),《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United
States Reporter)
349卷294页(1955年)。
McHenry v.
Fla.&Bar, 21
F3d 1038 (11th Cir.
1994)&引注为:
《麦克亨利诉&弗罗里达州侓师协会》(McHenry
Fla.&Bar),《联邦判例汇编&(第三系列)》(FederalReporter,
3d) 21卷1038页
[(第11巡回上诉法院(11thCir.),1994年)]。
[英]&《哥萨市&诉宋萨比》(Gotha
City v. Sotheby’s)
1998年《判例周报》(WeeklyLaw
Report)&第1卷114页。
可参考以上中国判例的引注格式。日本法院一般给每个判例加“请求事件名”,所以引注时可用“请求事件名”代替“当事人名”。日本法院及其判例集仍然使用日本天皇的历年,引注时,请保留其历年,并应括注公元纪年。
基本引注要素和规则:
《请求事件名》(法院名,判决年月日)(出处)。&或&&请求事件名(出处)。
[日]《太平洋战争韩国人牺牲者补偿请求事件》&[最高裁判所第1895号,平成16年(2004)11月29日,第二小法廷判决](载“日本裁判所网站”http://courtdomino2.courts.go.jp/
schanrei.nsf)。
[日]《金子哲诉全国朝日放送株式会社》
[载《最高裁判所裁判集》57卷9号1075(1)页,平成15年(2003)10月16日]。
基本引注要素和规则:
作者:《书标题》引文页(出版社,版本,出版年份)。
LynnM. LoPucki & Elizabeth Warren,
Secured Credit: A Systems Approach700 (Aspen
Law & Business,
2000).&引注为:
[美]&林&罗扑基&与&依丽沙白&欧伦(Lynn
M. LoPucki & Elizabeth
Warren):Secured
Credit: A Systems
Approach&(《担保物:系统解说》)700&页[亚司平法律与商务出版社(AspenLaw
Business),2000年]。
JHBaker, An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Legal History
15 (Butterworths, 1990).引注为:
JH&贝克(JH
Baker):AnIntroduction to English Legal
History)(《英国法律史》)15页(吧特奥司出版社(Butterworths),3版,1990年]。
可按以上中国著作的引注格式。
[日]&三ケ月章:《民事訴訟法》125&頁&(弘文堂,3版、1992年)。
引注的基本要素和规则:
作者:”文章标题&,《杂志名称》&卷号引文页(出版年份)。
L.Ray Patterson,LegalEthics
and the Lawyer’s Duty of Loyalty,
29&EmoryL. J. 915
(1980).&引注为:
L.&罗依&比德生(L.Ray
Patterson ):“法律道德与律师的职业忠诚”(Legal
Ethics and the Lawyer’s Duty of
Loyalty)&,《艾莫雷法学杂志》(Emory
Law Journal)29卷
915页&(1980年)。
Spencer,&Strict
Liability&and&the
European Convention, 63
theCambridge
. 10(2004).&引注为:
J.R.&司宾塞(J.R.Spencer):“严格责任制与欧洲公约”(Strict
Liability&and&theEuropean
Convention),《剑桥法学杂志》(the
CambridgeLaw
Journal)63卷10页(2004年)。
可按以上中国杂志文章的引注格式。
[日]&末弘厳太郎:“物権的請求権理論の再検討”,《法律時报》11巻5号1页(1939年)。
国际法律文献
国际法律文献主要有国际公约、判例、仲裁裁决书。有关国际公约的引注已在前面条约和公约的引注中讨论过,在此就不重复了。国际法判例和仲裁裁决书的引注的格式可参照以上外国判例的引注格式。国际法判例主要是“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Court
of Justice)、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欧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European
Communities)等国际性法庭的判例。国际仲裁裁决书主要是“投资争端国际解决中心”(the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国际商会下的国际仲裁庭”(the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under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下的仲裁调解中心”(the
Arbitrationand Mediation Center under
WIPO)等国际性仲裁庭的裁决书。&在国内这些国际法判例或仲裁裁决书都没有系统的出版,但它们的英文版本大多能在这些国际法院或国际仲裁庭的网站上找到。所以,有关出版源的引注,主要是引注它们的网站。
第六章 国外主要法律引注标准简介与参考
本章简单介绍用外文书写法律文书并在国外发表或出版时,应如何引注所引用的文献。各个国家总有自己的文献引注标准,甚至有些国家单单在法律引注方面就有数个标准,如美国法学院办的法学评论大多采用《蓝皮书:统一注释体系》(The
Bluebook: A Uniform Citation
System),[3]
而法律出版社则用各自的引注标准(当然,这些出版社的引注标准与《蓝皮书:统一注释体系》的标准很相似)。所以,当您要用外文书写法律文书并在国外发表或出版时,应当向出版社或杂志社寻问引注标准,或采用该国法律界最通行的引注标准。
法国和德国没有专门用于法律文书的引注指南或标准。在法国,法律文书的引注标准主要是按一本称为《如何引注文献》(Comment
r&diger une
bibliographie)的引注指南来引注,但该书不是专门为法律学科设立的。德国情况也是如此,它只有一些书籍介绍德国法律术语专有名词的缩略语,如&&Kirchner/Butz:
Abk&rzungsverzeichnis der Rechtssprache (Berlin:
DeGruyter Recht,
2003)。与法国、德国相反,日本和英美法系主要国家都有一套比较通行的法律引注标准。以下介绍在美国、英国、日本法律界最通行的引注标准,以供参考。
美国《蓝皮书》有关美国法律文献的引注规则
在美国法律界最通行的引注标准是《蓝皮书:统一注释体系》,简称《蓝皮书》
。《蓝皮书》是由哈佛、耶鲁、哥伦比亚和宾西法尼亚这四所大学的法学评论社的编委会联合制定的,并由哈佛大学法学评论社出版发行。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和版权保护,《蓝皮书》没有网络版。在其网站上(/
),仅有非常简单的介绍和订购信息。目前,最新版的《蓝皮书》是于
2005年出版的第18版,其篇幅有415页之长。在此,根据《蓝皮书》中的引注规则,列举一些实例作为参考。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有各自的立法权。所以美国的成文法可包括联邦和各州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美国的成文法不仅按编年体的方式(即按通过的时间顺序)汇编成册,如《美国联邦法律总汇》(United
States Statutes at
Large),还按主题分类的方式将所有当年通过的法律分别编入法典里,如《美国法典》
(United States
Code)。因此,按主题编纂的《美国法典》方便检索现行有效的法律,而按编年体方式汇编的《法律总汇》则方便汇集法律和检索旧的法律。所以引注法典中的条文和单行法律法规是不一样的。
基本引注要素和规则:
《美国宪法》的缩写,条款。
例:《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第2条,引为:
U.S. Const. amend. XIV, &2.
《美国法典》(UnitedStates
基本引注要素和规则:
卷号&《美国法典》的缩写&条款号&(出版年份)。
例:《美国法典》十九篇2411条(2000年版),引为:
19 U.S.C. &).
基本引注要素和规则:
法律名称及其颁布年份,公法号,条款号,卷号美国《法律总汇》(Statute
Large)的缩写&条款号&(颁布年份)&(修改&卷号《美国法典》简称条款号)。
例:1996年经济间谍法,公法104-294号,第201条,《法律总汇》110卷3488页,第3491&(1996年)(修改《美国法典》第18篇1030(e)(2)条),引为:
EconomicEspionage Act of
1996,Pub.L. No. 104-294,
&201, 110 Stat. 3488,
3491&(1996)&(amending
&1030(e)(2)).
《美国联邦行政法典》(Codeof Federal
Regulations)
基本引注要素和规则:
卷号《美国联邦行政法典》的缩写&条款号&(出版年份)。
[注意]:《美国联邦行政法典》每年全套更新一次,所以最好是引注最新版的法典。
例:《美国联邦行政法典》第7篇第319条(2004版),引为:
7 C.F.R. &319 (2004).
如果知道行政规章的名称,应加上。例如:
FTC Credit Practices Rule, 16 C.F.R. &444
引注尚未编入《美国联邦行政法典》的行政法规时,应注明《法规名称》、卷号《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 or Fed.
Reg.)首页、引文页(出版年份)(将被编入《美国联邦行政法典》的篇、部)。例如:
Importation of Fruits and Vegetables, 60 Fed. Reg. 50,
379, 50, 381 (2004)(to be codified at 7
C.F.R.pt.300).
美国州成文法
美国有50个州,各州的法典名称都不尽相同。如有《蓝皮书》,应参阅其中的“表一:美国司法管辖区各州法律出版物一览表”(Table
1: United State Jurisdictions)。
基本引注要素和规则:
州法典简称&条款&(最新出版年份)
例:《密苏里州修正法典》(Missouri Revised
Statute)“统一商法典”二章207条,应引为:
Mo. Rev. Stat. &400.2-207
西方集团出版社(West
Group,前称WestPublishing)汇编出版的“国家判例汇编系列”(National
System)是美国最全面和权威的判例出版物。它不仅包括所有联邦判例,也包括每个州的判例。所以,最好是引注西方集团出版社出版的判例汇编。
基本引注要素和规则:
《原告名诉&被告名》,卷号判例集简称&页码&(法院名简称(最高法院可免)&判决年份)。
例:《布朗诉&教育局》,《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349卷,94页(1955年),引为:
Board&of&Education,&349U.S.
《麦克亨利诉弗罗里达州侓师协会》,《联邦判例汇编&(第三系列)》21卷1038页&(第11巡回上诉法院,1994年),&应引为:
McHenry v.Florida
Bar Association,&
21F.3d 1038&
(11th Cir. 1994).
西方集团出版社将美国各州分成7个区域,然后将各个区域里的地方判例分别汇编成七个区域性的判例汇编,即《大西洋判例汇编》(Atlantic
Reporter)、《东南判例汇编》(South Eastern
Reporter)、《南方判例汇编》(Southern
Reporter)、《东北判例汇编》(North Eastern
Reporter)、《西南判例汇编》(South Western
Reporter)、《西北判例汇编》(North Western
Reporter)和《太平洋判例汇编》(Pacific
Reporter)。同时,西方集团出版社还汇编出版一些州的判例汇编,如《加州判例汇编》(California
Reporter);有些州政府还汇编出版各自官方版的判例汇编。所以,可根据判例汇编的版本来引注。
基本引注要素和规则:
原告名&诉&被告名,卷号&判例集简称&页码
[州名简称&法院名简称(地方最高法院可免)&判决年份]
例:登载在《东北判例汇编》(North Eastern
Reporter)第二系列,707卷第189页的&伊利若州第一区上诉法院判决的“MBNA
AM银行诉卡多索案”,引注为:
Bank,N.A. v.
Cardoso,707 N.E.2d
189&(Ill.App. 1st Dist.
基本引注要素和规则:
作者,书标题&&引文页&(版本,出版社,出版年份)。
LynnM. LoPucki & Elizabeth
Warren,Secured Credit: A Systems
Approach700 (3d
ed.,AspenL. & Bus.
基本引注要素和规则:
作者,文章标题,卷号&杂志名称的缩写&文章的头页,引文页(出版年份)。
&L. Ray Patterson, Legal Ethics and
theLawyer’s Duty of Loyalty, 29 Emory L.J. 909, 915
美国《蓝皮书》有关中国法律文献的引注规则
鉴于现在不少中国法律人用英文写文章、书在美国出版发表,或书写其他法律文书与美国的司法部门、商人、律师交往。所以,这一节专门介绍如何按美国《蓝皮书》的要求,来引注中国法律文献。以下规则结合了中国法律文献的特点与《蓝皮书》2005年第18版第258&263页中的有关中国法律文献引注的规定。[4]
2.1&专门规则
《蓝皮书》不仅规定了美国法律文献的引注要素和格式,也制定了外国和国际法律文献引注的标准,而且列举了36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文献引注的特别规则。根据《蓝皮书》的有关规则,引用中国法律文献时,首先要注意以下几个专门规则:
2.1.1&&引用的文献为中文
当引用的文献为中文时,要根据《蓝皮书》中的有关中文的罗马化(Romanize or
transliterate)拼音和专有名词的缩略语来引注。通常应在题名和专有名词的汉语拼音后用方括号加上英文翻译,但是不能单注英文翻译而不注中文的罗马化拼音。为了方便读者明白中文的原来意思或核对原文或根据编辑的要求,作者可在汉语拼音后用方括号加上中文原文。
例如,干朝端:“建立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的司法解释体制”《法学评论》2001年第3期,第137 ,
139页。可引为:
Gan Chaoduan,Jian li yi pan li fa wei zhu yao xing shi de
si fa jie shi ti zhi[Establishment of a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System Primarily Based on Case Law],2001:3 Fa xue ping lun [Law
Review] 137 , 139.
Gan Chaoduan[干朝端], Jian liyi pan
li fa wei zhu yao xing shi de si fa jie shi ti zhi [Establishment
of aJudicial Interpretation System Primarily Based on Case
Law&建立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的司法解释体制],
2001:3 Fa xueping lun [Law
Review&《法学评论》] 137,
但不可引为:
Gan Chaoduan,Establishment of a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System Primarily Based on Case Law, 2001:3Law Review 137 ,
中文文献罗马拼音标准
应将所有标题、姓名、等中文,用罗马拼音将它们罗马化,如“刑法”罗马化为:“Xing
fa”。即使是引用台湾或香港的中文文献,仍然用大陆的罗马拼音为罗马化的标准。但是拼音字母的排列和大小写,则要根据美国国会图书馆制定的《最新中文罗马化指南》(New
Chinese Romanization
Guidelines)(http://www.loc.
gov/catdir/pinyin/pinyin.html#docs)。除人名、专有名词和地名以外,拼音应按每个汉字分开。[5]
&同时,只有姓名和专有名词,每个拼音组词的第一个拼音字母须要大写,而地名、组织名、机构名、书名、杂志名、文章标题、法规名的第一个字的拼音字母才须要大写,其他只要小写。例如:
Deng Xiaop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Shang ye bu
广州市中山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Guangzhou Shi Zhongshan jing ji ji shu zi xun fuwu zhong
中国法律年鉴
Zhongguo fa l& nian jian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汉语拼音或英文出现在政府部门名、法律法规、判例中,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中华人民共和国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
…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of the PRC
引注时,可将它们省略掉。
但是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汉语拼音或英文出现在书名或文章标题中时,不要将它们省略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省略“China”、“中国”、“Zhonguo”、“national”,“国家”、“guo
jia”、“state”,等。如有说明的必要,可在引注后用括号加上(P.R.C.)。&如:
Law on Resident Identity
Cards(P.R.C.).
不用(Not):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Resident Identity Cards.
Law&(P.R.C.).
不用(Not):Labor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不用(Not):PRC
居民身份证法&Ju min
shen fen zhengfa(P.R.C.).
不用(Not):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Zhonghua
RenminGongheguo ju min shen fen zheng fa.
Deci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l People’s Cong. on Revising the
Regulations on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for Public
Security(P.R.C.)
不用(Not):Deci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Revising
th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of China on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for Public
引注案例名称时,如果案例名含有案由,只须注明当事人名。如:《大洋公司诉黄河公司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只须注明&Dayang
gong si suHuanghe gong
si(大洋公司诉黄河公司)。又如:王利毅,张丽霞诉上海银河宾馆赔偿纠纷案
用:Wang Liyi, Zhang Lixia su Shanghai Yin He
binguan [Wang Liyi & Zhang Lixia v. Shanghai Silver
Hotel&王利毅,张丽霞诉上海银河宾馆]
不用(Not):Wang
Liyi, Zhang Lixiasu Shanghai Yin He bin guan pei chang jiu fen an
[Case of Damages Compensation:Wang Liyi
& Zhang Lixia v. Shanghai SilverRiver
Hotel&王利毅,张丽霞诉上海银河宾馆赔偿纠纷案]
缩略词语的运用
《蓝皮书》鼓励无论何种语言,在引注法院、政府机构、期刊时,应尽力采用官方的英文缩略词语,如果没有官方的英文缩略词语,则采用常用的英语缩略词语。《蓝皮书》的附表5(Table
5)至附表13(Table
13)都是有关法律缩略词语的对照表。如果引注者手头上没有任何英语缩略词语对照表,可采用全称,或在第一次采用全称时,可在全称后面用括号加上自定的缩略词,如:Zhongguo
ren min zhengzhi xie shang hui yi quan guo wei yuan hui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the National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hereinafter “theNat’l Comm.
of CPPCC”)。
请注意不要缩略引文标题中的部分名词,如不要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Di
shi jie quan guo ren mindai biao da hui di er ci hui yi biao jue yi
an ban fa)缩略为《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Di shi
jie quanguo ren da di er ci hui yi biao jue yi an ban
fa)。《蓝皮书》还列举了一些有关中国司法、政府机关、公报、等常用的法律名词的英文缩略词语,请见本文附录三。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文版宪法引注规则:
fa&[Constitution]&art.
1&(1982)&(P.R.C.).
英文版宪法引注规则:
Constitution&art.
1&(1982)&(P.R.C.).
2.3&法律法规
2.3.1中文文献引注规则:
中文法规名称的汉语拼音
[英文翻译]&(制定或颁布权力机关,发布日期,生效日期
(P.R.C.),即:
&[translated or shortened name in
English]&&(enacting/adopting
authority, promulgation date, effective
date)&&(P.R.C.)&.
例《立法法》、《居民身份证法》可引注为:
Li fa fa [Legislation Law] (promulgated by the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l People's Cong., Mar. 15,&
2000, effective July 1,
Standing Comm. Nat’l
People’s Cong. Gaz.112 (P.R.C.).
Ju min shen fen zheng fa
[Law&on&Residential
Identification Card] (promulgated by
the&Standing Comm. of the Nat’l
People’s Cong.,&June 28, 2003,
effective&on&Jan.
ChinaLawinfo(last visited
16,&&2004)
《残疾人保障法》
Can ji ren bao zhang fa [Lawon the Protection of Disabled
Persons] (promulgated by the StandingCommittee of the
Nat’l People’s
Cong.,&&Dec.
28,&&1990,
effective May
15,&&1991),&translated
in&Laws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loose-leaf)(Beijing:
China Legal Publishing
House,&2001-) (P.R.C.).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Yao pin jian du xing zheng chu fa cheng xu guiding
[Provisions on Procedures for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of
DrugSupervision] (promulgated by the State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r. 28,2003, effective July 2,
2003)&ChinaLawinfo(last
visited Nov.
16,&&2004)
引用文献为英文翻译
如果引用的文献为英文翻译版本或中英对照版本,用登在《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1999)》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例,可按以下两种引注规则处理:
(1)&单引英文翻译版本而不引中文版本:
ContractLaw (promulgated by the Nat’l People’s
Cong., Mar. 15, 1999, effective Oct. 1,1999) art. 38,
translated in LawInfoChina (last visited August
15,2005) (P.R.C.).
Hedong fa [Contract Law] (promulgated by the Nat’l
People’s Cong., Mar. 15, 1999,effective Oct. 1, 1999), art. 38,
1999 Shewai fa gui hui bian 85 (P.R.C.).
(2)&或同时引注中文原文和英文翻译版本:
Hedong fa [Contract Law] (promulgated by the Nat’l
People’s Cong., Mar. 15, 1999,effective Oct. 1, 1999), art. 38,
1999 Shewai fa gui hui bian 85, translatedin
LawInforChina (last visited August15, 2005)
如果引用的文献有英文翻译版本,且英文翻译版本具有权威性,应尽力引用该英文翻译版本。如在引用法律和法规时,若引用的法律法规的英文版本包含在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英文)》(Laws
of th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里,可引注该出版物。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英文)》自1987年以来,每年才出版一册,而且英文翻译的中国法律法规毕竟有限。国内目前最大的英文版的中国法律数据库是在北大法律信息网的英文网站上的“Lawsand
Regulations”(),虽然不是官方的翻译版本,但因其翻译较准确,所以建议应尽量引注该网站上的英文版的中国法律法规。如果引用的法律文献能在其他出版物或网站上找到
,也可注明英文翻译版本的出版物或网站。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英文翻译出版在由美国William
S. Hein出版公司的Competition Law in
China&一书中,该法律英文翻译版的引用,可引注为:
TheAnti Unfair Competition Law of the PRC (promulgated by
the Standing Comm. Nat’lPeople’s Cong., Sept. 2, 1993)
translated in Chaowu Jin & Wei
Luo,Competition Law in China 211 (Hein, 2002) (P.R.C.).
例如在北大法律信息网的英文网站上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英文翻译,该法可引注为:
Measures for theAdministration of Preliminary
Examination of the Land Used for ConstructionProjects
(promulgated by the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Oct. 29,
2004, effective Dec. 1, 2004) translated in LawInfoChina
(last visitedApril 4, 2015)
案例、审判文书、裁判文书
中文案例引注规则:
&汉语拼音案例名
[可加英文翻译/中文原文]&(法院,判决年)(PRC)可加引源。
汉语拼音案例名
[可加英文翻译/中文原文]&判例汇编(法院,判决年)(PRC)。
《大洋公司诉黄河公司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
Dayang gong si su Huanghe gong si
[Dayang Co. v. Huanghe
Co.&&大洋公司诉黄河公司]
(Supreme People’sCourt,&
2003)&(PRC),&
at&http:///newlaw2002&/SLC/SLC.asp?Db=cas&Gid=&(last
visited December7, 2004).
《王利毅、张丽霞诉上海银河宾馆赔偿纠纷案》
Wang Liyi, Zhang Lixiasu Shanghai Yin He bin
guan [Wang Liyi & Zhang Lixia
v.Shanghai Silver River
Hotel&王利毅、张丽霞诉上海银河宾馆]
2001&Supreme People’s
Court Gazette.&
55&(Supreme
Court,&2001)&(P.R.C.).
&《国债回购争议仲裁案裁决书》
Guo zhai hui gou zheng yizhong cai an cai jue
shu&[Arbitration Award on the
Dispute of National
DebatBuy-back&国债回购争议仲裁案裁决书]&(Zhongguo
guo ji jing ji mao yi zhong cai wei yuan [China
International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仲裁)]。
《电梯货款争议仲裁案裁决书》
Dianti huo kuan Zheng yi zhong cai an cai jue
shu&[Arbitration Award
on&ElevatorLoans
Dispute&电梯货款争议仲裁案裁决书]&(Zhongguo
guo ji jing ji mao yi zhong cai wei yuanhui cai jue shu hui bian
2004.4 [Arbitration Award Compilation of the China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汇编(2000.4)》2184页,法律出版社,2004)。
中国人名包括作者姓和名的汉语拼音顺序,应按汉语的习惯。如:
Zhu Sanzhu, Securities Regulation
8-13&(2001).
ZhuSanzhu,&supra
note 31, at 127.
中文著作有撰稿人的引注规则:
作者汉语拼音姓名,汉语拼音著作题名[可加英文翻译/中文原文]&引文页(出版社,出版年份)。
Wang Liming [王利明],
Si&fa&gai&ge&yan
jiu [Judicial Reform
Studies《司法改革研究》]
197&(FaL&&chu
ban she, 2000).
He Weifang [贺卫方],
[JudicialConcepts and
System《司法的理念与制度》]
122&(Zhongguo zheng fa da xue chu ban
she, 1998)
中文编著著作的引注规则:
&汉语拼音著作题名[可加英文翻译/中文原文]&引文页(主编汉语拼音姓名&et
ed.&,&出版社,出版年份)。
Zhongguo fa zhi tong shi [Chinese
History&《中国法制通史》]
vol. 9, at 295 - 297 (Zhang Jinfan, et al. ed.
[张晋藩等编], Fa l& chu ban
she, 1999).
Xin Zhongguo fa zhi jian she 40 nian yaolan
() [the Outlines of theForty Years of
Legal Construction in New
China&()&《新中国法制建设四十年要览&()]&》85
(Qun zong chu ban she, 1990).
引注名人的著作时,无须引注作者姓名,如:湖南农民运动调查报告,《毛泽东选集》20,23页
(人民出版社,1964),引注为:
Hunan nong min yun dongdiao cha bao gao
[The Study on Hunan Peasants’ Movement],& in
Mao Zedong Xuan Ji [The Collection of MaoZedong’s Works]
20,& 23 (Ren min chu banshe, 1964).
美国大多数的期刊每年为一卷(volume),每卷可有数期(issues)(如月刊每卷有12期、季刊每卷有4期),同一卷中从第一期到最后一期都采用连续的页码。所以,《蓝皮书》规定,期刊的卷和期的引注格式主要是:卷号&杂志名称文章的头页,引文页(出版年份)。
但是中国的期刊大都是每一期有个期号和总期号,而且每一期的页码都是从第一页开始。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期刊的引注格式可以是:年月或年:期号&杂志名称的的汉语拼音[可加文章标题的英文翻译]&文章的头页,引文页);或&总期号&杂志名称的的汉语拼音[可加文章标题的英文翻译]&文章的头页,引文页(出版年月)。
引注基本要素和规则:
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文章标题的汉语拼音[可加文章标题的英文翻译],卷号或年月或年:期号&杂志名称的的汉语拼音[可加文章标题的英文翻译]&文章的头页,引文页(出版年份)。
2001年第三期《法学评论》中的“建立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的司法解释体制”一文的引注:
Gan Chaoduan [干朝端], Jian li yi
pan li fa wei zhuyao xing shi de si fa jie shi ti zhi
[Establishment of a JudicialInterpretation System Primarily Based
Law&&建立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的司法解释体制],&
2001:3 Fa xue ping lun[Law
Review&《法学评论》]
137,& 139.
2002年11月《法律与生活》“‘先例判决’震动法律界”一文的引注:
Cao Yong & You Wenli, “Xianli ban juei”
zhen dong fa l& jue
[“先例判决”&震动法律界
or the Adoption of“Judgments as Precedence”
Shock the Legal
Community]&2002-11 Fa
l& yu sheng huo [Law and
Life or《法律与生活》] 4.
Han Junjie
[韩俊杰],&Henan
Li Huijuan shi jianzai qi bo lan
[The Case of Henan’s Li HujuanStirs up
again《河南李慧娟事件再起波澜》]&(February
6,&2004),reported at the
website of&Zhongguo qin nian bao
[China Youth Daily
or《中国青年报》]
http:///zqb/gb/zqb/&/content_&813990.htm(lastvisited
[贾纬], Cai yong ji
ti su song tiao jian shang bu jubei
[采用集体诉讼条件尚不具备
or&Conditions for Adopting
the System of Group Actions Are Not Ready
Yet],&&October
29,&&2002&Zhongguo
zheng quan bao[China Securities
or《中国证券报》]
Electronic Version, at
http://.cn&/ztyj/zqsc/&.htm(last
visited Nov.
18,&&2004).
美国《蓝皮书》有关国际法律文献的引注规则
国际条约或公约
按照《联合国宪章》(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第102条的有关规定,&联合国的会员国要尽快向联合国秘书处报备双边和多边条约,而联合国秘书处则要及时出版所有的条约和公约,并提供和出版英文和法文版的条约和公约集,即《联合国条约系列集》(United
NationsTreaty Series or U.N.T.S. for
short)。所以当引用中国签订的国际条约或公约时,如有可能,应尽量引用《联合国条约系列集》里的英文版本,即:xxx&卷U.N.T.S.
双边条约的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要求:
ofagreement(条约或公约标题)date of
signing(签定日期)China-the
short form of the foreign country’s name article
cited(引注条文条码)publication
source(出版源)。
例一: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with
Respect&to Mutual
Exemption&from Taxation
on Transportation
Income&ofShipping&and
Air Transport
Enterprises,&March&5,&1982,引注为:
withRespect&to Mutual
Exemption&from Taxation
on Transportation
Income&ofShipping&and
Air Transport
Enterprises,&March&5,&1982,
China-U.S., art. 3, 2014U.N.T.S. 423.
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第5条()&(载《北大法律信息网》,北法条约1565)。
Treaty of Extradition, March 5, 1994, China-Thailand, art.
多边条约或国际公约的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
ofagreement(条约或公约标题)date of
signing(签定日期)article
cited(引注条文条码)publication
source(出版源)。
Treaty on the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
openedfor signature July 1,
Intergovernmental
Agreement&on&the
Asian Highway Network, November 18, 2004, available at
the United Nations,
http://untreaty.un.org/English/notpubl/XI_B_34_E.pdf.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s
Charter(SCO)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 May 29,
2003,available at .
U.N.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980, art. 5.
按《蓝皮书》的规定,国际判例的基本引注格式和美国判例相似,即判例名或原告名
v.&被告名&判例集的卷页&(年月).
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Justice and Permanent Court of International
Military and
ParamilitaryActivities&(Nicar.
v. U.S.), 1986 I.C.J.
14&(June 27).
欧盟法庭(Court of
Justice of theEuropean Communities)
Case C-213/89, Inter-Am. C.H.R.61, OEA/ser.I./R.19.23,
doc. 25 rev.
3&(1969).
欧洲人权法庭(European
Court of HumanRights)
Ireland v. United Kingdom,23 Eur. Ct.
H.R.&(ser. B) at
3&(1976).
联合国文献
联合国大会决议的引注格式:
resolution
number(决议号码),issuing
organ(发布机构),session
number(第X次会议),supplementcontaining
resolution(含有决议的补充文件),page
cited&(引文页),U.N.
documentnumber(联合国文件编码) year of
resolution(决议年份).
G.A. Res. 832, U.N. GAOR,9th Sess., Supp. No.21, at 19,
A/2890&(1954).
联合国官方档案&(United
Nations OfficialRecord):
U.N. GAOR, 10th Sess.,Supp. No. 6A, at 5, U.N. Doc.
A/2905&(1955).
《联合国宪章》(U.N.
Charter):
U.N. Chater art.2, para. 4.
在英国,最著名的法律引注标准是《牛津法律权威引注标准》(The
Oxford Standard for theCitation of Legal
Authorities)&简称&OSCOLA。它是由牛津大学法学院的《英联邦法律杂志》社(Oxford
University Commonwealth Law
Journal)在与主要法律出版社协商之后制定的,并登在其网站上(http://denning.law.ox.ac.uk/published/oscola.shtml)。
英国成文法
英国成文法只是汇编成册,但没有法典化,所以引注时,应加上单行法律的名称。
引注规则:
法律名称及其颁布年份,UK(大不例颠简称)&章序号。
例:英国“1992年社会保险缴纳与福利法”第四章,引为:
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s and Benefits Act
1992&(UK) c
引注规则:
v&被告名&(判决年份)&卷号&判例集简称&页码&(法院名简称)。
Gotha市&诉
Sotheby1998年《判例周报》第一卷114页&(上诉法院),引为:
Gotha City v Sotheby’s [1998] 1 WLR
114&(CA).
引注规则:
作者&书标题(版本出版社出版地出版年份)&引文页。
JHBaker An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Legal History
(3rd edn ButterworthsLondon
1990)[10]&[14].
引注规则:
&作者,‘文章标题’,(出版年份)&卷号&杂志名称的缩写&文章的头页,引文页&。
DChalmers and R Schwartz ‘Rogers v Whitaker and
Informed Consent inAustralia: A Fair Dinkum Duty of Disclosure’
(1993) 1 Medical L Rev 142, 142.
八十年代末,日本主要法律书籍和杂志出版社的编辑们成立一个委员会(日文原文为“法律編集者懇話会”)来制定一套统一的法律引注指南,并于1989年编著出版了《法律文献等之引用方法(试案)》(《法律文献等の出典の表示方法(试案)》),该引注方法得到了众多的日本法学协会的接受,从而成为日本的统一的法律引注指南。该引注方法于1993年和1997年被修订改版过两次,自1998年以来,每年根据法律界的建议更新一次。[6]
日本《法律文献等之引用方法》只规定引注法律时,应按其制定的“法例名の略語”(法令简称)引注法律名称,但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引注条款和年份,如:“行政事件訴訟法”&为“行訴”,“行政不服審査法”为“&行審”。
日本《法律文献等之引用方法》只规定引注判例时,应按其制定的“判例集&·&判例評&釈書誌の略称”(判例集·判例分类分册简称)来引注判例汇编及其年代、卷、号、页,但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引注判例名称。
引注规则:
法院名简称&判决年日月&判例集简称&卷号开始页码&引文页码。
例:《最高裁判所裁判集(民事集)》37卷8号判例开始页1282页引文页:1285页&昭和58年10月7日),引为:
最判昭和58年10月7日民集37卷8号1282页〔1285页〕
引注规则:
執筆者名『書名』&引文頁&(出版社、版本、发行年)。
&三ケ月章『民事訴訟法』125&頁&(弘文堂、第3版、1992)。
引注规则:
執筆者名『論文名』雑誌名&巻 号(发行年)&引文頁。 
末弘厳太郎『物権的請求権理論の再検討』法時11巻5号&(1939)
附录(Appendix)
.中文法律缩略语对照表
(还在搜集中)
2.我国各个省份简称
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河北省(冀)河南省(豫)云南省(云)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湖南省(湘)安徽省(皖)山东省(鲁)新疆维吾尔(新)江苏省(苏)浙江省(浙)江西省(赣)湖北省(鄂)广西壮族(桂)甘肃省(甘)山西省(晋)内蒙古(蒙)陕西省(陕)
吉林省(吉)福建省(闽)贵州省(贵)广东省(粤)
青海省(青)西藏(藏)四川省(川)宁夏回族(宁)海南省(琼)
.《蓝皮书》有关中国司法、政府机关、公报、等常用的法律名词的英文缩略词语对照表
最高人民法院
Zui gao ren min fa yuan
Sup. People's Ct.
上海中级人民法院
Shanghai zhong ji ren min fa yuan
Shanghai Interm. People's Ct.
Guo wu yuan
St. Council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Quan guo ren min dai biao da hui Chang wu wei yuan
Standing Comm. Nat'l People's Cong.
《中國專利與商標》
Zhongguo zhuan li yu shang biao
China Pat. & Trademarks
《中国法律年鉴》
Zhongguo fa l& nian jian
Law Y.B.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Zui gao ren min fa yuan gong
bao&(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Sup. People's Ct. Gaz.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Zui gao ren min jian cha yuan
gong bao&(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up. People's
Proc.&Gaz.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Quan guo ren min dai biao da hui
Chang wu wei yuan hui gong
bao&(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nding Comm. Nat'l People's C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guo wu yuan gong
bao&(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 Council Gaz.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fa l& quan
Fa L& Quan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fa gui hui bian
,1979-date
Fa Gui Hui Bian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tiao yue ji
Tiao Yue Ji
《中华人民共和国多边条约集》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duo bian tiao yue ji
Duo Bian Tiao Yue Ji
&参见田建设、马杰:“对我国规范性法文件出版现状的认识”,载《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2年第3期。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第14项,1999年10月20日,法发[1999]28号。
Bluebook: A Uniform Citation System (Cambridge, Mass.
:Harvard Law Review Association, 1991-) (Compiled by the editors of
the ColumbiaLaw Review, the Harvard Law Review,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Review,and the Yale Law Journal).
&《蓝皮书》中有关中国法律文献的引注规定是由马伟龙先生(William
McCloy)起草的,马伟龙先生是美国法律图书馆界知名的中、日、韩法律文献专家,现任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法学院玛丽安·高德·加乐加法律图书馆(MarianGallergher
Law Library,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School of
Law)东亚法馆员。
&拼音应按每个汉字分开,虽然不符合中文拼音的习惯,但因为现在所有美国图书馆及OCLC(全球最大的文献目录系统)的中文文献的编目都采用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这一规定,如不这么做,读者就不一定能在美国的机读目录的系统(online
public access cataloging systems)中找到引注的文献。
&《法律文献等の出典の表示方法》的全文登在神户大学法学院的网站上(http://www.law.kobe-u.ac.jp/citation/mokuji.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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