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洋环境公报有没有海洋专业学校。

河北航海技术专业单招学校名单_河北培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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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航海技术专业单招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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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1:52:47
&&&&   想当水手,想从事航运工作,航海技术专业是不错的选择。地球的表面70%是蓝色的海洋,地球上的生物约有80%在海洋之中,全世界90%的货物是通过海洋来运输的。海洋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宝藏和无穷的资源。航海是人类认识、利用、开发海洋的基础和前提,该专业就业前景也是很不错的。&&&
本文,小编整理了有关2016年河北航海技术专业单招学校名单供河北单招考生参考.&&&
序号院校名称专业名称计划数(人)学费(元/年)学制考试方式联系电话 1  航海技术3050003年交通运输大类 2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技术5050003年交通运输大类 &&&
备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航海技术专业男女均招,女生限40人,无色盲(弱),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7)及以上。该专业是订单培养的,就业单位主要是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事服务中心华洋海事中心、鑫裕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上数据由程序自动收集整理,&&&
(1)表格中空白部分代表暂时没有收集到相关数据,&&&
(2)部分至今仍未公布单招简章的院校,没有在上述院校查询结果中(随时更新中,敬请关注)。&&&
◎ 本页面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报考依据。如有出入,以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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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航海技术专业是属于交通运输大类联考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9日-10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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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今天值班老师,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河北省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
河北省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
河北省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
  河北省沿海地区处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地带,海洋生物、港口、原盐、石油、旅游等海洋资源丰富,气候环境适宜,海洋灾害少,是发展海水养殖、盐和盐化工、港口运输、滨海旅游等产业的优良地带,适合进行各种形式的综合开发,具有发展海洋经济的巨大潜力。河北省主要海洋产业是水产、交通运输、修造船、原盐、盐化工和旅游。
海洋经济与海洋资源开发
  【海水利用业】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海水淡化产业发展重点示范项目――曹妃甸北控阿科凌5万吨/日海水淡化项目竣工仪式在曹妃甸阿科凌海水淡化有限公司举行。该项目是曹妃甸大型海水淡化产业基地的起步工程,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总投资40293.3万元,占地面积约2.2公顷,产出的淡化水将采用商业运行的模式,直接进入曹妃甸市政管网使用。海水淡化是曹妃甸主导产业的重要关联产业,可缓解环渤海区域水资源短缺压力。
  【海洋船舶工业】
2011年8月,河北省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建造的两座大型修船坞主体工程完工。该工程是建造15万吨级、10万吨级修船坞,其主尺度分别为长320米、宽56米、深13.3米,长260米、宽50米、深13米。项目投产后,连同原有的5万吨级、15万吨级两座修船坞,其年修船总量将扩大到300余艘,增加一倍以上,可实现年修船产值24亿元。山船重工将成为亚洲最大的修船基地。
  【海洋交通运输业】
2011年,河北港口集团适应港口行业竞争变化趋势,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港口生产保持高位运行,集团持续健康发展。集团全年累计完成港口吞吐量3.15亿吨,同比增加1303万吨,增长4.32%。其中,秦皇岛港完成2.57亿吨,同比增加1314万吨;曹妃甸矿石码头完成5660万吨;黄骅综合港完成161万吨。集团总吞吐量、秦皇岛港吞吐量以及秦皇岛港煤炭吞吐量,均创造历史最好水平。
  【海洋经济规划】
做好海洋区划、规划编制,着力构建海洋规划体系。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会同省发改委印发省直各部门和各设区市执行;新一轮《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通过了国家海洋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省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规划即将编制完成;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正根据征询意见修改完善。
海域使用管理
  【概况】
河北省制定下发了《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海洋局)关于做好围填海造地管理中用海与用地衔接工作的意见》,明确以2008年省政府批复的海岸线作为海洋和土地管理界线,并在用海用地管理、计划指标衔接、围填海项目审查、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分工。为加强海域管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向常务副省长专题报送了《关于做好用海与用地衔接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情况报告》。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保障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指导乐亭县政府编制了《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京唐港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规划用海面积27.93平方千米,其中填海造地19.07平方千米,该规划已顺利通过论证评审。
  【海域使用】
2011年,国家分两次下达河北省1350公顷计划指标。国务院批准河北省用海项目5个,面积890.6305公顷(其中填海造地575.691公顷),省政府批准用海项目81个,用海总面积公顷(其中填海造地公顷);通过用海预审未报批项目18个,填海造地482.6667公顷;填海造地竣工验收项目46个,面积878.4426公顷。通过海域使用权证书抵押登记3个,贷款达7.4亿元,帮助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保障了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及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用海。
  【围填海管理】
加强围填海计划管理,制定下发了《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加强围填海计划指标使用管理的意见》(冀海发[2011]7号),明确了计划指标使用原则、方向和使用要求。通过完善围填海计划指标台帐、季度指标调度、每月项目对接等方式,做好项目用海调控;加强项目用海预审,严格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标准管理,建立闲置两年以上收回海域使用权的“退出机制”,并积极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推进建设用海由粗放向集约节约转变,河北省建设用海投资强度达到每公顷4200万元以上,比2010年提高20%。
  积极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工作,指导项目单位认真完成2010年国家下达的北戴河综合整治、唐山湾3岛及海域整治修复保护任务,整治修复海域73.51平方千米、岸线5.34千米,得到国家海洋局领导的好评。2011年,国家支持河北省资金9000万元,启动了北戴河老虎石浴场、唐山湾海域、滦南县双龙河口海域的整治修复保护。
  【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业务化运行】
完成了2011年度海域使用权属数据信息化处理,开展了用海项目核查和监测工作,为区域用海专项执法工作提供了相关材料,组织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并赴广西进行了调研学习。完成了河北省海籍调查。建立了全省海籍调查数据库,查清了全省海域权属状况和海域资源利用状况家底,结合即将全面展开的全省海籍变更调查,以及正在运行的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将全面实现海域的实时、动态管理。组织开展了海域评估中介机构推荐上报、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研究、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收回补偿标准制定、沿海地区测绘控制网建设等项工作。
海洋环境保护
  【编制规划和制度】
编制完成了《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年)》,经省政府批准,印发沿海各级政府、海洋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组织秦皇岛、唐山、沧州沿海3市和重点县开展了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修订并印发了《河北省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冀海发[2011]16号)、《河北省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应急执行预案》和《河北省海洋石油污染应急执行预案》(冀海发[2011]1号),并对各应急预案进行简化,编制了应急手册,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制定了《海洋观测值班制度》、《应急值班工作制度》、《预报会商制度》、《海洋灾害预、警报制度》,保障了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海洋观测预警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探索建立完善陆海统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河北省海洋局与河北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建立完善陆海统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冀环防[号),按照相互配合、优势互补、沟通合作的原则共同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
  【海洋环境监视监测】
制订监测工作方案
结合全省实际,组织制定并实施了《2011年河北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冀海发[2011]6号),对海洋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建立了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保障组组成的海洋环境监测项目技术保障体系,对各项监测任务逐月分解,按月实施,做到了认真监测,按时完成。
  开展海洋环境常规监测
重点开展了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水、重点开发海域主要环境风险、赤潮、陆源入海排污口、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水增养殖区等12个方面的监测工作。
  加强海洋环境应急监测
在完成常规监测的同时,开展了应对海冰灾害、日本核辐射事故、赤潮及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等应急监测工作。
  及时发布海洋环境监测信息
组织编制并发布了《2010年河北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沿海3市也相应编制并印发了本地区海洋环境质量公报。2011年共采集样品4500余份,获取监测数据21469个,为全面客观评价河北省海洋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海洋保护区基础能力建设。修建了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陆域核心区界碑和宣传碑,对新建的科普博物馆进行了内部装饰和布展,会同秦皇岛市政府开展了保护区范围调整前期工作。开展了黄骅古贝壳堤省级自然保护区现状调查,安装防护网,埋设核心区界桩,立宣传碑、牌等,有效防止了人为采挖破坏古贝壳堤。
  加强海洋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重点实施了北戴河海滩修复治理示范工程,修复海滩5.4千米,新增沙滩面积40.6公顷。会同省发改委完成并上报了《河北省渤海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及《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
海洋环境预报与防灾减灾
  【海洋观测能力建设】
在国家海洋局的大力支持下,对秦皇岛海洋站实施了升级改造,重建了业务楼和验潮站验潮室。对京唐港、曹妃甸和黄骅站自动化观测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建设了温盐井,增加了海浪、表层海水温度、表层海水盐度、空气温度、相对湿度、降水量等观测项目。开展了实时海洋水文气象自动化观测工作。对数据通信系统进行了改造,完善了观测数据通信网络,提高了观测数据上传的通讯率。
  按照《2011年河北省海洋预报减灾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海洋观测、预报、防灾减灾、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和宣传培训工作,有效地防止了海洋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海洋灾害预防】
海洋灾害远程视频会商系统进一步完善。参与了与国家、海区所有海洋预报会商工作,为积极应对海冰、赤潮、风暴潮、溢油、核事故等海洋灾害和突发性海洋环境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成了沧州沿海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远程监视系统建设工作,提高海洋环境监视和海洋灾害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唐山市的系统建设也开展前期调研和站点选划工作。北戴河老虎石浴场电子显示屏完成了组装调试工作。
  【海洋预报服务】
海洋环境预报、暑期浴场预报、海洋灾害预警报和专项海洋预报服务。每天通过省、市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2011年共发布海洋环境预报2002份,浴场预报212份,暑期浴场质量快报25期175份,河北沿海海洋环境月预报154份,大浪警报21期588份,风暴潮警报34期408份,海冰预警报8期70份;为海上施工现场提供了常规海上预报334份,大浪、风暴潮、海冰等海洋灾害预警报60余份。为各级政府防灾减灾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持,有效降低了海洋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受到地方政府及涉海单位的好评。
  【海洋防灾减灾】
开展了警戒潮位和基准潮位核定工作
按照警戒潮位核定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完成了河北省沿海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及发展规划、核定岸段及高程分布、潮汐相关内容、河北省风暴潮规律、现有的防潮能力等6个专项成果和河北省警戒潮位核定综合报告,各项报告已通过专家验收。同时,配合国家开展了秦皇岛、京唐港、曹妃甸、黄骅4个海洋站基准潮位核定工作,核定结果及成果报告已完成。
  积极开展赤潮应急监测工作
积极发挥赤潮志愿者网络和沿海县(市、区)海洋部门监视能力,全面了解掌握河北省近岸海域赤潮发生动态,提高赤潮的发现率和应急监测的时效性。特别是~7日北戴河中直浴场发生的赤潮,由于应对积极,对赤潮生物优势种的种类、密度、毒性以及附近海域水质进行全面监测分析鉴定,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会商,及时上报分析鉴定结果和防灾措施,受到了中直管理局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好评。
  积极应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
制定了溢油应急巡视监测工作方案,开展了溢油应急监视监测工作,自日至8月底,沿海3市和各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每日派出监测人员对滨海浴场、旅游度假区、养殖区等河北省重点近岸海域进行巡视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取油样,2011年共编报陆岸巡查快报90期。每月对重点海域进行一次常规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上报国家海洋局。
  【宣传培训】
加强海洋灾害防治宣传
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海洋宣传日”等重大活动期间,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海洋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5月份,以“防灾减灾从我做起”为主题,结合“四个一”活动,制作了展板、画册等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材料,深入到社区、学校、涉海企业等地进行巡回宣传海洋灾害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等常识,开展全民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展专业技术培训
5月12~18日,举办了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技术培训班,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3市海洋环境监测站和昌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近50名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监测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质量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参加专业技能比赛
积极备战第一届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技能大奖赛,组织开展了全省预赛,选出5名同志代表河北省参加国家决赛,最终在19个参赛代表队中取得了团体第7名,获得三等奖。其中,1名同志获得单项成绩第一名,个人综合成绩三等奖的好成绩。
海洋行政执法
  【建立海洋执法机制】
建立海监队伍之间的沟通机制,严格执法监察工作报告制度,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海监机构信息通报网络,互通情况,及时交流,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了辖区海洋执法监察“一盘棋”;建立与海洋行政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注重与海域、海环、监测等部门和技术单位联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信息资源共享,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动态监察;建立与其他海上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加强与海警、海事、边防、渔政等海上力量的沟通联系,保持密切关系,搞好协调联动。
  【专项执法】
“碧海2011”专项执法行动
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重点打击海洋工程未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在海洋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建设生产经营设施、无证倾倒废弃物等重大海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碧海”案件6起,收缴罚款40万元。
  “海盾2011”专项执法行动
结合河北省海域实际,以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为重点区域,以养殖、旅游、交通运输用海为重点对象,加强海域巡航执法和重点用海项目检查,预防了海域使用违法大案发生。同时开展全省海域使用执法检查,查处非法占用海域案件33起,收缴罚款176万元。
  “护岛2011”专项执法行动
河北省管辖海域共有无居民海岛10座,其中唐山9座,秦皇岛1座。结合海岛执法巡查和《海岛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从5月上旬开始,集中对河北省海域内的所有海岛开展“护岛2011”专项执法行动,震慑了各类海岛违法行为,全面整顿和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全省各海岛整体情况良好。
(河北省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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