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报告和自己的专著出版内容部分重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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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通知
16:41:56 编辑: 人事处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及人数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是主要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其在博士后研究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出版物统一命名为《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2017年度拟资助出版专著30 部左右,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5 万元。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所投专著的唯一作者。
2.申请人须为在站两年以上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3.专著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只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5.涉密及军事学相关学科的专著不允许申报。
6.专著作者须在完成全部书稿后提出申请。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
2.将专著、《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以PDF格式刻录光盘 1张,并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3.委托专业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检测,提供该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
4.将光盘、查重报告于投稿截止日期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同时将《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发送至,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四、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请各流动站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准备材料,并将相关申请材料于投稿截止日期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投稿截止后请申报此次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流动站提交投稿推荐报告1份,流动站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联系人:李智谋,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
&2017年1月4日
责任编辑:人事处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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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   《厦门大学博士后》_精选优秀范文十篇
厦门大学博士后
厦门大学博士后
范文一:厦门大学
流动站招收博士后工作协议甲方:(流动站)乙方:(合作导师)丙方:(博士后)
招收类型:学校资助
自筹经费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博士后招收、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的培养质量,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博士后研究工作签订以下协议:一、工作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两年。丙方在甲方的工作期限从
日止。如根据课题研究需要提前出站或延迟出站,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提前出站者在站时间不能少于21个月,延迟出站者若无在研课题,至多只能延一年。二、丙方的工作任务三、丙方的待遇1.学校为丙方提供两年的薪酬待遇,其中包括:每月薪酬
元(税前),并在薪酬基础上缴交医保;根据考勤情况发放午餐补贴,每月440元(3、9月不发),打入校园一卡通;提供博士后公寓租住或住房补贴1000元/月;2.甲方或乙方另为丙方提供补贴
元/月,根据丙方工作绩效发放;3.丙方若为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学校不提供此款第1条之待遇。四、甲乙两方的责任1.为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科研平台,对丙方进行科研指导;2.负责丙方的日常管理和组织生活,对丙方进行考勤;如丙方缺勤在1周以上需及时上报主管部门;3.作为丙方在站期间的联系人,对丙方的工作情况和思想表现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4.非丙方原因不能按期出站的,丙方延期期间,甲乙两方需支付丙方薪酬,支付额度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五、其他条款1. 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及经费的财务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丙方在站期间所发的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3.丙方如有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在工作期满后需立即办理退宿手续。未经学校允许强行留住博士后公寓的,学校有权对其征收高出原价3倍以上的租金或强行收回公寓。4.博士后管理参照的相关管理文件有《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号)、《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厦大人[2009]18号)。丙方如有违反上述文件中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严重予以停薪或退站处理。5.如丙方因个人原因不能如约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退站的,需一次性退回学校及甲、乙两方发放的所有薪酬、待遇。如另有协商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六、附则1. 本合同没有订明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尚未做出规定的,由三方平等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签章):年
日乙方(签字):年
日丙方(签字):年
日原文地址:厦门大学
流动站招收博士后工作协议甲方:(流动站)乙方:(合作导师)丙方:(博士后)
招收类型:学校资助
自筹经费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博士后招收、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的培养质量,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博士后研究工作签订以下协议:一、工作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两年。丙方在甲方的工作期限从
日止。如根据课题研究需要提前出站或延迟出站,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提前出站者在站时间不能少于21个月,延迟出站者若无在研课题,至多只能延一年。二、丙方的工作任务三、丙方的待遇1.学校为丙方提供两年的薪酬待遇,其中包括:每月薪酬
元(税前),并在薪酬基础上缴交医保;根据考勤情况发放午餐补贴,每月440元(3、9月不发),打入校园一卡通;提供博士后公寓租住或住房补贴1000元/月;2.甲方或乙方另为丙方提供补贴
元/月,根据丙方工作绩效发放;3.丙方若为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学校不提供此款第1条之待遇。四、甲乙两方的责任1.为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科研平台,对丙方进行科研指导;2.负责丙方的日常管理和组织生活,对丙方进行考勤;如丙方缺勤在1周以上需及时上报主管部门;3.作为丙方在站期间的联系人,对丙方的工作情况和思想表现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4.非丙方原因不能按期出站的,丙方延期期间,甲乙两方需支付丙方薪酬,支付额度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五、其他条款1. 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及经费的财务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丙方在站期间所发的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3.丙方如有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在工作期满后需立即办理退宿手续。未经学校允许强行留住博士后公寓的,学校有权对其征收高出原价3倍以上的租金或强行收回公寓。4.博士后管理参照的相关管理文件有《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号)、《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厦大人[2009]18号)。丙方如有违反上述文件中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严重予以停薪或退站处理。5.如丙方因个人原因不能如约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退站的,需一次性退回学校及甲、乙两方发放的所有薪酬、待遇。如另有协商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六、附则1. 本合同没有订明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尚未做出规定的,由三方平等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签章):年
日乙方(签字):年
日丙方(签字):年
范文二:MEL博士后基金管理办法为促进学术交流,提高实验室的学术研究水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鼓励系统性或探索性的研究,促进实质性的学科交叉,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英文简称MEL)特设立“MEL博士后基金”(MEL Postdoctoral Scholarship),该基金的申请及管理办法规定如下:一、 申请对象国内外高校优秀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二、 资助方式1. 资金来源: MEL运行经费(目前依托MEL自主研究课题启动)。2. 资助期限:资助期限:1-2年。项目启动后如2年内无法完成,可以在项目结束1个月前申请延期,但只能申请一次6个月的延期必须与原来的项目有延续性,并得到合作导师的批准。3. 资助类型:A、 MEL杰出博士后1) 资助名额:每年资助5名。2) 资助额度: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低价租赁(MEL支付租金)及工资待遇(目前约3.5万/年);MEL提供:在学校提供的基础上,MEL补齐工资待遇至13.5万/年,即目前MEL需另补10万/年,并配套科研经费2000美金(来厦入站或参加国际会议差旅费)。B、 MEL博士后1) 资助名额:每年资助名额不限,依申请情况而定。2) 资助额度: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低价租赁(MEL支付租金)及工资待遇(目前约3.5万/年);MEL提供:在学校提供的基础上,补齐工资待遇至5万/年,即目前需另补1.5万/年(由MEL和PI各资助一半)。三、资助研究领域与实验室主攻方向相关的海洋环境科学及其他交叉学科领域。三、申请审批程序(B类只需2、4步骤)1.
发布指南:由室务委员会确定指南,每年1月底前发布申请指南。2.
提交申请:申请者必须提交MEL博士后基金申请表格、个人简历及三个以上专家信息等申请材料,申请之前应向MEL的拟合作导师咨询。常年接受申请,每年审批前的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或10月31日。3.
审批程序1(MEL及学院):由博士后基金协调人邀请相关专业的教授初选,并邀请10名以上的校内外专家听取面试,并投票,结果送室务委员会审批,6月20日或12月20日前完成MEL及学院审批程序。4.
审批程序2(学校):按照厦门大学人事处的规定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http://rsc.),申请进入厦门大学“海洋科学”或“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自获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入站有效。四、研究任务和成果1. 博士后来室工作时做开题报告,结束离室时做工作总结报告。2. 博士后在本基金资助下所完成的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的第一完成单位应署名: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并注明:由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博士后基金资助(The work was supported by an Outstanding Postodoctoral Scholarship from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Science at Xiamen University)。五、附则本办法于2014年5月修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暂试行五年,由MEL办公室负责解释。
范文三: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到我院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设置,目前有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四个专业。本院所有博士生导师均可作为进站博士后的合作导师。第二条
博士后申请资格1、凡在国内外已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已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授予博士学位条件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均可申请进入我院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2、进站博士后申请者应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3、不能申请进入相同一级学科下的博士后流动站。4、对有进入第一站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在该站研究期满离站手续后方可申请进入我院博士后流动站开展第二站的研究工作。5、为扩大学术交流,一般不鼓励在职人员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6、为促进国际间学术交流,我院接收优秀的外籍博士进站做博士后。第三条
博士后申请和选拔程序1、申请人应向我院流动站递交的申请材料如下:①《博士后申请表》一式三份(含原件);申请人简历、配偶和子女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科技成果(如论文、专著、科研项目鉴定结论或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申请人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材料;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信》;②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但未领取博士学位证书者需由培养单位签署“符合授予博士学位条件”字样);在国外获取博士学位者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馆)推荐意见》;③申请人为单位委托代培、定向培养、现役军人以及在职身份的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2、为保证招收博士后的质量,我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小组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选拔原则。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业务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申请人进站前需先与合作导师联系,合作导师组收到申请人申请材料后半个月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招收博士后名单。3、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经分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报批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经主管副校长审批后统一报送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办公室审批,审批合格者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录用通知。第四条:博士后工作期限?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所有在站博士后原则上需按时办理出站手续。 确实无法如期出站的,须由个人向合作导师和指导小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延长期内所有日常经费不再从博士后日常经费中开支。2、提前完成科研项目,做完博士后科研报告的在站博士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博士后管理工作小组同意,报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可提前出站。3、提前或延期出站的在站博士后均需按学校规定填写《提前或延期出站申请表》,提前出站和延期出站申请应在正常出站时间前两个月提出。第五条
博士后在站管理1、进站报到:批准进站者应按"厦门大学博士后进站报到程序"逐项办理有关手续。被录用者应按时进站。逾期半个月不报到者,视同自动放弃,不予保留资格。2、在站纪律:博士后在站期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退站处理:①违反学术纪律;②伪造出具假证明或受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③因病连续请假3个月或擅自离开学校15天以上;④出国参加会议等逾期不归;⑤中期考核不合格;⑥不能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任务,以及出站科研工作评审不合格;⑦在站工作期满,未经同意仍滞留不办手续;⑧其它。3、中期考核:进站满一年时,我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完成《厦门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中期考核表 》并送交学校博士后管理部门。第六条:博士后科研管理1、博士后进站后应与我院签订《厦门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专心致志按工作协议书确定的课题开展研究工作,争取多出优秀的成果。博士后在站研究课题应与我院科研工作紧密联系,与课题组承担的重大项目相结合。同时鼓励博士后在良好的学术环境中,在公平竞争的气氛下独立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2、博士后在站期间所有的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所有。在站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以及其他获奖项目和专利成果等均须以“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为第一署名单位。3、每位博士后在站期间必须发表以第一作者(合作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视同第一)、第一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的一类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一类核心期刊的认定按厦门大学人事处的文件执行。(关于印发《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05年版)》、《厦门大学已撤销的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和《厦门大学关于核心学术刊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大人〔2005〕63号文件)第七条:博士后经费管理1、博士后日常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在站期间本人工资、福利、探亲、生活补贴等项费用和补助科研经费。博士后日常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校财务制度规定,经费报销需经合作导师和分管副院长分别签字。2、博士后日常经费的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博士后的住房、户口及子女配偶随迁等生活条件和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后的职称评审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博士后的出站管理1、博士后期满出站,工作安置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2、博士后出站报告,由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对博士后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做出评价,考核结果归入其个人档案。3、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出站手续,除向校博士后办公室提交相应材料外,还需向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提交以下材料:《博士后出站报告》一份;《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出站登记表》一份;在站期间所有研究成果清单及复印件一份。4、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颁发《博士后证书》。第十条:附则1、我院采用合作导师和研究生教学委员会联合管理的管理模式。院设工商管理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下设博士后管理秘书,负责日常工作。2、本实施细则解释和修改权属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3、本条例自日起实施,第六条适用于日后进站博士后,其余条款适用于所有博士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委员会
范文四: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厦大研[2006]29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多渠道地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照本实施细则,向我校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第三条 凡我校已授予毕业研究生学位的学科、专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可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本学科、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第二章 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第四条 资格审查(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二)申请人应在我校第一、二学期开学的头两周内,通过学院(研究院)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专著(个人完成字数在3万字以上);4.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三)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在收齐上述材料的两周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第五条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一)对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二)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1.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我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考试应严格按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1)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2)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学院(研究院)应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于我校第一、二学期开学的头两周内通过学院(研究院)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提出答辩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准备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一式15份;课程考试成绩单、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从2006年开始,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将不再颁发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和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成绩合格者答辩申请时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在收齐上述材料的两周内,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研究院)组织论文的评阅和答辩。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1.论文要求。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或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2.论文评阅。(1)论文评阅人:学院(研究院)应聘请至少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成绩的专家。聘请的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院(研究院)不得聘请申请人的导师作为论文评阅人。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二个月以前,由学院(研究院)送交论文评阅人。(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要求。论文实行双向匿名评审,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3.论文答辩。(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导师、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认可。学院(研究院)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半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论文答辩应有详细的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第六条 学位授予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博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第七条 资格审查(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必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十篇以上(含十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署名为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国内刊物必须为核心以上刊物,且理科至少有一篇在SCI刊物上发表(或独立撰写出版一本高水平专著或教材);文科至少有一篇在本学科权威刊物上发表(或独立撰写出版一本高水平专著或教材)。(三)其科研成果必须至少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奖励,文科必须为独立完成或第一完成者(二等奖),或者为第二完成者以上(一等奖),理工科必须为第三完成者以上(二等奖)。(四)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我校第一、二学期开学的头两周内,通过学院(研究院)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5.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在收齐上述材料的一个月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主席批准,方可受理申请。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由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三名以上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组成专家小组,按本规定第九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第八条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我校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学院(研究院)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第一外国语考试由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论著、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两名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推荐,专家小组审查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但国内申请者第一外国语不免考。(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9个月之内向学院(研究院)提交学位论文并申请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4)申请人必须到我校在学院(研究院)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2.论文评阅。(1)论文评阅人:学院(研究院)应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三个月以前,由学院(研究院)送交论文评阅人。(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论文实行双向匿名评审,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3.论文答辩。(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认可。学院(研究院)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第九条 学位授予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第四章 组织和管理第十条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院(研究院)在审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学院(研究院)应配备专职人员,处理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申请人在办理申请手续时应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和缴纳办法详见《厦门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经费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到我校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有关的科学研究。 第十三条 我校向同等学力人员颁发学位证书和向有关单位送交学位论文,均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学位证书需单独编号。第十四条 在整个申请过程中,申请人一旦弄虚作假,其本次申请无效,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弄虚作假者从资格审查不通过之日起,需间隔两年后我校才受理其再次申请,前次申请中已获得的研究生课程成绩一律无效。申请人所提交的假证件,包含原件及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并通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若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专业学位的办法,参照本实施细则另行制订。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厦大研[2005]20号)同时废止。
范文五:厦门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在线提交说明根据学校规定要求,各院(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必须在图书馆网站上提交本人的学位论文,并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印刷本1册,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具体提交程序和要求如下:一、 提交准备电子版应与提交到图书馆的印刷版内容、排版、页码等完全一致。电子版全文必须是Word文档,或者PDF文件,如有多个文件,请压缩成一个压缩文件。文档内容应包括:封面页、论文原创性声明、著作权使用声明、中英文摘要、中英文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其中 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部分须在同一文档中。二、提交过程(请使用IE浏览器提交论文)信息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个人信息、导师信息、论文信息(题录摘要与全文)1、个人信息:使用账号(学号或一卡通账号)密码登录后,缺失的信息请自行添加;2、导师信息:提交第一导师(与副导师,有才提交)的正确姓名与单位信息;3、论文信息:题录摘要部分须提交论文的中文题名、英文题名、中文关键词、英文关键词、中文文摘、英文文摘、论文答辩时间、论文总页码(文摘、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的页码之和)、参考文献总数、论文全文类型、参考文献;4、上载全文。点击“浏览”从本地硬盘选择文件,点击上传,上传大文件可能会受到网络速度影响,请尽量在校园网内提交;5、如果你要修改提交过的论文信息或重新上传全文,请点击;6、提交完成后请到总服务台、翔安分馆或东部分馆进行审核,并提交一份印刷版论文。工作人员将根据印刷版论文检查电子版提交信息,检验通过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若未通过检验,请根据提示的原因进行修改。印刷版论文提交地点及时间:总馆总服务台办理时间:8:00-11:30,14:30-21:30(周三下午闭馆)咨询电话:2186616翔安分馆(二号楼C108)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周三下午闭馆)咨询电话:2886616东部分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周三下午闭馆)咨询电话:2186982三、其它说明1、您所提交的论文基本信息及论文前16页将会在工作人员检验合格后发布,论文全文将在答辩日期的一年之后发布(有特殊要求的,将根据要求的发布时间进行发布)。2、论文保密问题对于要申请专利、技术转让或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者涉及“军工保密项目”的论文,可以申请保密。保密级别分为内部(2-5年)、秘密(5-10年)、机密(10-30年)和绝密(30年以上),申请保密论文需要说明保密理由,并由导师签名和所在院系盖章。详见《厦门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印刷本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内单独存放,不提供读者服务;电子版论文在保密期内不提供网上服务。解密后的印刷本按照图书馆公开的印刷本学位论文的管理和服务办法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解密后的电子版提供网上服务,按照公开学位论文的服务方式对外服务。3、论文提交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请参见图书馆网站相关说明。厦门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著作权使用声明请在图书馆网站下载。本系统目前只参与CALIS全国学位论文服务系统建设,并未加入任何其它数据库,且只能在校园网范围内访问。特此声明!厦门大学图书馆
范文六:附件1厦门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注:①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须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时一致。②“代表性成果”限填所有各年度作者攻博期间及获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可填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但总数不得超过5项。请准确填写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 ③“成果名称”栏,可填写论文题目、专著名称、专利名称、奖励名称等。 ④“成果出处”栏,可填写刊物名称、出版机构、奖励发放单位等。 ⑤“成果查询信息”栏,应填写论文检索号、国际标准书号(ISBN)、专利号、获奖证书号等。填写“检索号”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论文检索号;否则填写刊物的出版年期。附件1厦门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注:①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须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时一致。②“代表性成果”限填所有各年度作者攻博期间及获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可填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但总数不得超过5项。请准确填写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 ③“成果名称”栏,可填写论文题目、专著名称、专利名称、奖励名称等。 ④“成果出处”栏,可填写刊物名称、出版机构、奖励发放单位等。 ⑤“成果查询信息”栏,应填写论文检索号、国际标准书号(ISBN)、专利号、获奖证书号等。填写“检索号”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论文检索号;否则填写刊物的出版年期。
范文七:2014年厦门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是全国首批举办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教育的试点单位,是全国第一家以高等教育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教育研究机构;1978年在全国首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2004年改为现名。它是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984)和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986)所在单位;拥有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1988)。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00)和高等教育研究的国家“985工程”创新基地(2004)是高层次高等教育研究和领袖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为了深化教育博士招生制度改革,提高教育博士培养质量,更好地选拔具有扎实专业功底和创新潜质的生源,自2014年开始,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招生试行“申请—考核制”,不再实行“初试+复试”的普通招考选拔方式。热诚欢迎有志于成为专业化的高等学校领导管理人才的优秀在职人员选择申请攻读我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一、报考条件申请人在符合《厦门大学2014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资格”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1.具有硕士学位;2.高等学校、中学及相关教育机构的各类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学教师(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3.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至2014年8月工作满5年)。二、招生名额10名。三、招生专业方向1.教育领导与管理;2.学生发展与教育。四、博士生导师我校按导师组招生,以下导师将作为主导师进入相应导师组指导培养学生,并且可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各方向招生。潘懋元、刘海峰、邬大光、史秋衡、别敦荣、李泽彧、王洪才、张亚群、林金辉、武毅英、郑若玲。五、申请时间具体的申请时间、要求和流程请查阅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网址:http://zs.和http://kszx.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六、申请程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1.通过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并打印《厦门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申请人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委培单位意见”栏须经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签字和盖章;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内容应包括工作岗位与相应的工龄;3.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学习能力、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心智成熟度的评价(统一格式,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的下载专区,网址:http://zs.),每封推荐信由推荐专家在信封骑缝处亲笔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直接用EMS寄(送)至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4.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申请人,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日前提交);5.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6.加盖培养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7.身份证复印件;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9.硕士学位论文;10.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11.申请人个人陈述(不少于2000 字),内容应包括:(1)学习与工作经历、经验、特别成就等;(2)科研能力及其它能力;(3)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4)列出1至3位意向报考的主导师。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问题和研究设想(不少于 2000 字);13.其它可以证明申请人水平的证明文件。申请者务必在日前用EMS寄(送)达厦门市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办公室 吴晓君老师收 (邮编:361005 ,联系电话:)。申请材料不完整,我校将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七、申请资格审核1.院领导审核。我院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主管副院长负责资格初审,主要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工作研究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学习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入围考核建议名单。3.院招生领导小组复审。院招生领导小组对入围考核建议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入围考核申请人名单。八、考核申请人参加考核前需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时间为月。考核方式为面试,所占比例为100%。重点考核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质等。由考核面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负责面试考核。面试过程将以电子文档方式全程录音。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每个申请人考核时间40分钟,其中,申请人报告时间20分钟,问答时间20分钟。申请人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教育类问题研究专题报告,题目自拟;学习研究计划汇报。九、录取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教育研究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导师组意见、考试结果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确定。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十、培养1.学制四年,在职学习,主要利用第一年入学第一周、寒暑假及节假日集中时段上课。前2年为课程学习及论文选题设计阶段,后2年为论文写作阶段。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2.培养方式: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在导师指导下,采用课程学习和自主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各项培养任务。3.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负责教育、教学工作。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修满学分,通过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教育博士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学位证书。十二、收费全程学费(包括课程、培养及论文指导)共计7万元,分两年缴清,在第一学年开学前交3.5万,在第二学年开学前交3.5万。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调研费用自理。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十三、联系方式1.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材料寄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吴晓君 收 邮编:361005联系电话:+86(0)592-2186413传真: +86(0)592-2189065网址 :http://ihe./E-mail :wooxj@2.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86(0)592-2188888
传真:+86(0)592-2180256网址 :http://zs.
E-mail : zs@3.厦门大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 +86(0)592-2184166
传真: +86(0)592-2184117网址 :http://kszx .
E-mail: kszx@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2013年11月
范文八:厦门大学博士学制变四年 研究生课程压缩一半经过1年多的修订,厦门大学确定新一轮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这一方案将学术型研究生课程由之前的4000多门压缩为1900多门;博士生学制由之前的3年延长为4年,并免交第4年学费。该校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已在这套新方案的框架下进行培养。研究生培养新方案突出“科研导向”“硕博贯通”“资源共享”“学科交叉”等关键词。例如,必修课比重由之前的44%减为现在的25%;硕博贯通课程由之前的6%增至现在的86%;课程共享度由之前的53%增至现在的83%;方法论课程的设置由之前的80%增至现在的100%。厦大公布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成学院免初试改革前怎么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一般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笔试,要考外语、专业课和人文科学基本素质(或数理基础与能力)改革后怎么考考生不用参加初试,直接向院系递交申请材料,由院系进行筛选,合格者再参加院系组织的能力测试厦大近日公布了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最大的亮点是明年七成学院将取消初试,直接采用“申请-考核制”的方式录取博士研究生。厦大招办方面表示,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的目的是不再以分数论英雄,而希望最终能以能力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尺子。能力更重要了不擅长笔试,但综合能力较强、科研能力突出、发表过高水平论文的学生更容易脱颖而出“申请-考核制”指的是:考生不用参加初试,直接向院系递交申请材料,由院系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筛选,合格者再参加院系组织的能力测试。在此之前,博士研究生招生一般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笔试,要考外语、专业课和人文科学基本素质(或数理基础与能力)。“申请-考核制”被认为是现在能带领博士研究生招生走出困境的最好办法。厦大招办主任吴国瑛说,从过去两年的情况来看,考核并非只是看看材料而已。学院都会成立由学科专家导师组成的专家组,重点考查考生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发表论文水平、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之后给出相应分数,并依据分数的高低决定考生能否进入“终极面试”。“终极面试”据信也会给大学更多自主权。厦大招办说,目前厦大各学院的方法不尽相同,不过,目标都是“让考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真实全面地展现出来”。“考霸”不好混了“申请-考核制”不以分数论英雄,被认为是现在能带领博士研究生招生走出困境的最好办法厦大从2013年就开始探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改革,最初只涉及6个专业;2014年,改革扩大至全部理工医和少数文科专业;新近公布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则显示,又有6个文科学院将加入“申请-考核制”改革行列。厦大招办方面表示,总共有25个学院加入招生改革,也就是说,厦大约七成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都将取消初试。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基于这样的认识:过分统一的入学资格考试,放松了对考生的科研潜力和可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的考查,反而把反映考生对基础知识、系统专门知识掌握程度的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标准。著名高教专家、厦大教授潘懋元对此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在笔试成绩好的博士研究生中,研究兴趣不大、创新意识缺乏、学术潜质不足的大有人在。潘懋元把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材的重要性比喻为“如同农民播下去的种子的好坏对收成的影响一样”,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考生,这是关系博士研究生教育全局的关键问题之一。吴国瑛说,过去两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不擅长笔试,但综合能力较强、科研能力突出、发表过高水平论文的考生,相比较只会考试的“考霸”,更容易脱颖而出。当然,校方也表示,“申请-考核制”将搭配一套严格的监督机制,使招生能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背景:厦大博士招生改革探索●2013年开始探索“申请-考核制”的改革,最初只涉及6个专业●2014年改革扩大至全部理工医和少数文科专业●2015年又有6个文科学院将加入“申请-考核制”改革行列
范文九:厦门大学08年西方经济学博士统考试题微观部分一、简答题(4*5=20分)1、对商品的定额配给是否会导致消费者效用恶化。2、长期供给弹性与短期供给弹性的区别。3、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的区别。4、简述公共地悲剧的原因。二、计算题(2*8=16分)1、垄断厂商面对两个市场市场1:q1=a1-b1p1
市场2:q2=a2-b2p2面对两个市场:MC=AC=c证明:不管是采取价格歧视还是不采取价格歧视,两种情况下的产量都是相等的。2、效用函数U(I)=I0.5,确定性工作能获得回报50000,新工作以0.5的概率获得回报
60000,以0.5的概率获得回报42000。(1)试问是否会选择换工作;(2)如果给补偿的话是否会不换工作,如果是的话,需要给多少补偿。三、论述题(14分)试用信息经济学知识论述我国上市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宏观部分一、简答题(4*5=20分)1、政府原来给失业工人转移性支付TR,现在用TR雇佣该失业工人,试问对GDP的影响。2、政府增加10亿元税收,并用于增加政府购买,试问其对经济的影响。(边际消费倾向为
0.8)34二、计算题(2*8=16分)1、Y=Kα(AL),0(1)是否规模报酬不变。(2)求出边际劳动产出,边际资本产出。 β(3)α+β=1,设单位有效劳动的资本为2、Ut-Ut-1=-0.4gyt-3%
奥肯定理K**,求黄金规则下的kgold、cgold AL()πt=πt-1-(Ut-5%)
菲利普斯曲线gyt=gmt-3%
总需求(1)求自然失业率。(2)维持失业率为9%,试计算产出的增长率和货币的增长率。(3)现采取政策将通货膨胀率从8%降为4%,并以后一直维持这一水平,试计算在第t期,t+1期,t+2期的失业率和产出增长率,并且为了维持这一通货膨胀率,政府 应采取什么样的货币供应增长率。三、论述题(14分)假定资本完全流动,论述在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论述哪些因素会影响一国对这两种制度的选择。根据你个人观点,你认为我国应该采取何种汇率制度。参考资料:1、平狄克、鲁宾费尔德:《微观经济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N·格里高利·曼昆:《宏观经济学(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第六版)》,上海三联书店。4、平狄克《微观经济学(第四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金圣才编,中国石化出版社5、曼昆《宏观经济学(第五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金圣才编,中国石化出版社6、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第六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金圣才编,中国石
范文十:厦门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人才和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对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进行较大改革。改革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扩大院系在博士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一、招生规模本年度我校共有 121个学术型专业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招收博士研究生600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招生数,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招生计划)。另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25名。我校 2011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二、学制和在校年限学制 3 - 4 年。在校年限 3 - 7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三、报考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4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5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 )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6 、2011 年教育博士的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上的招生简章。7、我校 2011 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25 名,其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的相关招生简章。特别提示:1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方式报考。2 、为推行我校博士招生改革,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1年不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四、报名1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和网上交纳报名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2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2010 年 12 月 6 日- 12 月 31 日 网址:http://kszx.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报名费每人250元(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报名费一旦缴纳,均不退还。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3 、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日前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签名确认;( 2 )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 )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 )身份证复印件;( 6 )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件。4 、取得“直接攻博”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上。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5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名费亦不退还。6、通过资格初审的公开招考考生请于日至3月17日登录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前一天到学校熟悉考场。五、资格审查1 、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2 、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六、体检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网上通知。七、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1 、初试( 1 )考试科目:① 外国语;② 业务课一:按人文社科、理工科分类,分别设置“ 2001 人文社科类学科基本素质”、“ 2002 理工科类学科基本素质”考试科目。“人文社科类学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分析和论述、表达能力;“理工科类学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③ 业务课二即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详情请参阅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1 年 3 月 19 日(星期六) — 20 日(星期日),地点:厦门大学。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11年 3 月 21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2 、复试我校将于2011年4月上、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于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地点为厦门大学。( 3 )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2011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导师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将复试权重提高至录取总成绩的60%,进一步扩大院系、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特别提示: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硕博连读”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八、录取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 2011 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5月 — 6 月上网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前寄出。九、奖、助学金我校从2008年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被录取为自筹类别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皆可申请我校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而设立的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注:被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的相关奖学金。)(一)学校为 2011级自筹类别博士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如下:1 、特等奖学金 3.2 万元 / 人·年,三年 9.6 万元(不纳入动态管理);2 、一等奖学金 3.2 万元 / 人·年;3 、二等奖学金 2.5 万元 / 人·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评定发放,每人最多可参评三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二)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三)奖学金等级的确定:第一年原则上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与复试)确定。第二年起,一、二等奖学金根据考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十、学费全程 3.9 万元(含3年和4年学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7万元。十一、住宿条件与费用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单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设施良好,环境优美,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属于在职、委培、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可以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十二、 招生考试咨询1 、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3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E-mail: nzsb@
网址: http://zsb.考试中心:电话:0592 - 2184166
传真: 0592 - 2184117E-mail: kszx@
网址: http://kszx.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2010年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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