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辆二手出租车自己开车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而这故事是否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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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辆车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而这故事是否 来自
我有更好的答案
2009年美国电影《魔鬼山历险记》(Race to Witch Mount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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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那些过去的人和事 一吹就散了习惯了没有动荡的生活 慢慢发现 就这样安静地过下去也不是不可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我也是
想在这个帖里发些关于爱情和生活的故事 也会偶尔发一些喜欢的句子
会不定期更新 不过高三了可能间隔的时间会很长
是我的帖 也是你们的帖
送给暗恋的明恋的或者热恋的拥有爱情的每一个人
我会把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故事写在这里 希望你们能有所启示
三岁 他尿裤子,她把外裤脱下来给他,说记得要还。 十三岁 他追女生,她把钱包塞给他,说记得要还。 二十三岁 他没带伞,她把伞丢给他,说记得要还。 三十三岁 他丢了戒指,她从自己手上摘下一模一样的那枚,说记得要还。 四十三岁 飞机失事,她把降落伞穿在他身上,挥手笑。这次真的不用你还了 。
高二,她问他:“老师,我可以爱你吗?”他笑,“傻孩子,你还小。”大学毕业后,她长大结婚,他寄来一份贺礼,人没到。二十年后,得知他因病去世,她和爱人参加他的葬礼,才知道他终身未娶。三十年后,她搬家时无意发现高中时的作业本,最后一页有一行醒目的字:”可是我愿意等你长大。”
她送他出国,说:我等你到25岁。他暗暗心痛,原来她给的爱有限期。5年后,他收到一封信:今天我25岁!他紧紧捏着信,决定埋葬这段感情。1年后,他带着漂亮的女朋友回国,本想在她面前炫耀,然而看到的却是块冰冷的墓碑。她的墓志铭:我永远只有25岁,这样…我就可以一直一直等你。
地铁里。爸爸抱着一个大号的哆啦A梦玩偶,儿子手里抱着一个小号的。儿子眼馋的望着爸爸手里的。爸爸说:“乖,别吵,这是给妈妈的。”
最后一个女朋友作者/马叛一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分手时她二十一,我二十七。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的笑话。我暗暗发誓想要缔造一个神话,结果最后还是弄成了笑话。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老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二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嘛。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压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那你就是最最贴心的人。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机场。当然,我能在二十四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我穷。根本上的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乐得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这一切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彻底变了。 三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不仅是漂亮,谈吐和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的合拍。用村上春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是天衣无缝的一致。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可惜的是,这么美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来长沙看一场音乐节,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节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她那么美好,离得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好喜欢她怎么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不小心就多买了一张车票,一路送到了天津。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节上拿下这么好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吧。其实说起来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节上人太多了,根本挤不到台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不差到哪儿。我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节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四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地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X不爱你,你还给傻X织毛衣”,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X已经来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X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X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X,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傻X”,“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X织毛衣”。我不想做傻X,也不想宋佳做傻X。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那就织围巾吧。”“毛线用不完。”“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还是用不完。”“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为什么是你妈一条不是我妈一条?”“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嘛……”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到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地水土不服病倒了。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工作还没找到。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他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在学校这种封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五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她笑着接受了。她跟我过去的女朋友不一样,过去的女生因为年纪小,不知道钱的重要,不懂得穷的含义,所以在一长大接触到物质,发现我无法带来富足,让她们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地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环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扬镳是必然的事情。宋佳不同,她知道贫贱夫妻百日哀,她跟我一起经历过贫穷,但她不介意。咸菜就米饭我们吃过几个月,豆瓣酱拌面我们吃了半年。她说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一颗永远爱她永远不变的心,所以吃咸菜没关系,也就只是吃得差点,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但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拍桌而去,宋佳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血。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写到这里时候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说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再哭。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写,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永别。 六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姐姐结婚后,我的婚事便顺理成章地被提上了日程。我曾经对宋佳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想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宋佳笑笑,没有说话,后来她在纸上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这个事情,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记得我过去看书或者看身边的人的经历,不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要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办法,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在一起呢?我曾经很讨厌这种人。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分手后宋佳接受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我也听从父母的话,带着报复的心理跟工商局长的千金领了证。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说,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了?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我跟着说:傻瓜,跟你谈了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恋爱了。所以你是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不再是我。
九月十三 / 七堇年今天是9月13号么? ……是啊,怎么了。 八年了吧,得有。 什么八年? 我俩认识八年了——号到今天,刚好八年了。 嗯。 我们走错了路,在北京的三环上瞎绕着,夜色很深,老孙困了,一呵欠就是一汪眼泪花儿。当我说完这是相识第八年之后,我们更沉默了。车内狭小的空间里,空气凝固起来,我们像两只弱小的昆虫,突然被困成了一块琥珀。 八年,抗战都结束了。 我很希望打破这寂静,说点儿什么,就没头没脑扯了这么一句,却像根钝得不成样子的针,没能刺破这一层沉默。 怎么办,我想上厕所了。老孙说。 刚才怎么不上?现在这哪儿有啊,只能你把我送到酒店了再去大堂上吧。 还有多远? 估计快了吧,你到前面掉头,然后别上桥,就走辅道,再往前一段,拐弯就到了。 气氛舒缓了下来,往事们却纷纷站起了身,一眼望过去,如同人头攒动的操场,凌乱,拥挤。 2005年那会儿,我的日子还像清澈的溪水,叮叮咚咚地流着。到如今,已经成了浑浊的河,许多事已被囫囵席卷而去。 我望着他侧脸,问,你后来还回过天津么? 好像回过一次,也就那一次。 去了尖山么? 他一笑,说,早没了吧……那地方。 尖山是过去天津一个卖便宜货的地方。那一带全是小商贩们租住的破烂旧楼,吃的卖的什么都有,摊位像满口龅牙,参差不齐地挤着,人们摩肩接踵,三教九流。屌丝这个词在当时还没有,网购也还没成气候,所以我还特拿去尖山引以为豪。 他比我大两届,天津已混熟了。也许是为了逃避对大学生活的失望,我疯狂逃课,经常和他在城市里东游西荡,吃喝玩乐,自诩上得了友谊商场,下得了尖山市场。 当然,如青春年华中所有转瞬即逝的好日子,我们并没能走多久。 后来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有个晚上和朋友一起去油麻地夜市。正坐在地摊上吃扇贝什么的,脚下爬来了一只小强,探头探脑,吓得我心跳骤停,扔下一桌菜就要逃。朋友特淡定,她提着筷子夹着菜依然往嘴里送,说了一句,做人就要能屈能伸,上得了海港城,下得了油麻地。那一刻我哭笑不得,却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天津,有关那座城市的一切应声跃入脑海,在那个夜晚,像绳子似的把我捆了个严实。 经常能听到别人说,在一起五六年——分了;在一起八九年,十几二十年——离了。我就在想,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又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之后,还是分开了。 我不知道答案,因为我从来没能和一个人在一起久一点。最多只能算是个半年抛,年抛型吧。 老孙家境比较好,可我知道他的钱也不是自己挣的,花父母的算什么英雄,所以我不想让他破费;而老孙性格好,总是由着我,陪我逛逛尖山之类的破地方,每个周末就是吃一肚子垃圾食品,扛一袋子地摊货,吭哧吭哧挤两小时公交回宿舍。 钱是没花几个,但若要说岁月如金,那我这辈子再没有比那时候更挥金如土的日子了。 其实我还是想过,两人在一起要上进,要互补的,不然没有未来。我们说好了要毕业后一起去美国读研,说好了现在起就要好好学英语,他基础差,刚好先毕业,可以补补英语,等我毕业。想法都是好的,可实际上,在一起的时间全都浪费给了看碟片,玩儿,吃东西去了——忘了说,吃货这个词儿,在当时也还没有的。 而这样的后果就是,老孙考英语四级,考了两次了都没及格,因为买的答案不够贵,都是假的;到了大四毕业前最后一次机会,不过毕不了业,他铁了心下了血本,花四千买了枪手,外加一套设备,考试非过不可。 考试那天,我一早混进他宿舍去,帮他穿设备。那是一套利用人体为导体,为无线耳机供电,连上手机,用电话听答案的系统。我按照说明书,帮他把浑身上下的各种导线粘好,捆得像自杀式炸弹袭击者似的,然后外面再穿上衣服,插好手机,连上耳机,测试了半天,确认无误之后,他就悲壮地赴考场了。出门时,他还把我反锁在了寝室里,外面打不开。说怕有宿管来查,看到一女生在里面鬼鬼祟祟,就说不清了。要知道他还分别给了每个室友封口费,不告发这事儿。 那个上午我就被困在他的寝室里,这边厢接收枪手发来的答案,那边厢再用寝室座机打电话一道一道念给他听。他咳嗽就是没听清,不吭声就是继续往下念。 那时候的黑白诺基亚声音挺大的,电话那头隐约传来整个考场此起彼伏的咳嗽声,当然时不时也有他的,我就重新念一遍,确认他都听到了,再继续往下。大概是两个多小时之后,估计终于交卷了,我才挂了电话,叹了一口气,抬头看窗外的天。那是北方冬天的日头,混混沌沌的大白亮。我就盯着那一口天,想,这扶不起的刘阿斗啊。家里再好,顶个屁用。 又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死一般冷清的寝室楼里渐渐有了人声,走廊里的脚步声逐渐密集,终于有人开门了。他考完试回来了,我问他怎么样,他说还行,这次肯定过。然后我们就又没心没肺地出去逛了,玩了玩游戏,看了看电影,又去尖山吃了狼牙土豆,麻辣烫之类,买了一堆没用的小东小西,昏昏沉沉混完一天,再疲沓腿软地回来,就像以前的每个周末那样。 回去的路上,我特别不开心。彻头彻尾的昏闷,无聊,失落,迷茫,像脏玻璃上的一层厚厚雾气,叫你看不见未来。 这可是在青春年华啊。 回学校的路程很远,我坐在出租车上,靠着他的肩膀,不知不觉睡过去了。我是个睡眠极差的人,连躺在床上都睡不好,更别说什么在课堂里,在车上,飞机上……那种瞌睡我从来都无福享受。但那个下午是我记忆中唯一一次,靠在一个人的肩上,在车里,睡得像猪。 该下车了,他轻轻地叫醒我,我还在梦里,迷迷糊糊下了车,过了好久才清醒过来。他就一声不吭拿着我们的大包小包,在前面老老实实一步步走着。我看着他背影,想起刚才的那一觉,就跟自己说,该是一个多么信任,多暖心的人,才能让我在车上都能睡死过去啊。 老孙的四级总算是过了,也毕业了,回了河北的家里。可是他家里管得太严了,父母压根不让他出来,要在本地给他安排一个稳稳当当的工作,然后房子车子都是现成的,再相个亲,跟着就该结婚生子……总之就是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标配人生。他连我的生日,一个半小时的车程,都没法出家门,到天津来一趟。 忘了是二十二岁还是二十三岁生日,我一个人上完课,也懒得动,没精打采地一个人蹲在寝室里看电影。我就想啊,他家里这么严,他这么大个人了,连出门的自由都没有,我俩在一起也只是浪费时间,都这么不上进,英语连个四级都过不了,还谈什么一起出国……谈什么未来。你家有钱,你不努力都能活得这么好,我没这么好的命啊,我拼死了才能得到的东西,你轻轻松松与生俱来,什么风雨都有父母替你挡。我倒是也想指望你啊,可你这是能让人指望的样子么。算了,还不如各走各路,我没那么好的命,耽误不起,还得奋斗呢。 话说回来,当时也没有女汉纸这个词儿,所以我还拿分手的决定引以为豪,闺蜜说,见过嫌没钱而分手的,没见过嫌有钱而分手的。 做决定之前,我去了一趟他老家见他。他还蒙在鼓里,兴冲冲地告诉我,已经在北京的新东方报了名了,要学托福,学GRE……这样才有正当理由不在家里住,他们也管不住我了,到时候我经常来找你…… 我一时心不忍,分手的话也没说出来。见完了面之后,回去想半天,还是发了一条短信给他,台词老套到俗,“我们分手吧,我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了。” 若说辞职有裸辞一说,那我这分手也是裸分的。其实我想说的是,“一个人在没有成为最好的自己之前,也不配拥有最好的对方。”但当时我也是一塌糊涂的我,有什么资格说这样的话。 如我所料,分手说出来,他也没闹,也没挽留,就像一刀捅进棉花里,没有痕迹,没有声音,连刀子都陷进去不见了。 他只是在最后一次约我见面的时候,带了一大箱子东西,在滨江道的星巴克里面,把所有有关我记忆的东西,全都还给了我。包括里面7个笔记本,抄满了从我们认识第一天起,所有的短信记录。一笔一笔,一个字一个字。 他说,我也没你那么会写,我写不出来。只能都抄下来了。 我看着那一箱子的时光,头一次真真切切感到了什么叫“头晕目眩”,而他的那种平静,让我后知后觉,其实我还是希望他挽留我的。但我明白,从我说出了分手起,我就再也挽不回他了。 失去一个人并不难受,难受的是无可挽回。 我后来才知道,分手之后,他痛苦得大病一场,抑郁且终日不食,瘦了10斤。她爸妈吓疯了,带他去欧洲旅行散心,转了一大圈回来之后,再也不干涉他自由,由着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他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从一个家门都出不了的家伙,变得能一个人独自开车从河北到安徽,去见一个相好的妹子。 我知道了之后,真是气坏了。打个比方,就像你买的股票越跌越凶,苦苦捏了两年都没舍得割肉贱卖,最后终于判断没有看涨的可能,三思而弃。结果一出手,转天股价就反弹上天。让我气坏了的还在后头。他开始痛定思痛,发奋图强,从一个四级都过不了的水平开始学英语,花了快两年,总共考了6次托福,4次GRE,终于被纽约的学校录取,并拿到了签证,在我刚好快毕业的时候,去了美国。 嚷嚷半天,结果去成美国的是人家。 他走之前,我有天手贱,回到他的博客去看,有一则写的是:“走得够远,已经忘记当初是为什么出发。沉甸甸的时间与辛劳,喜泪参半。”那个博客里写满了他这两年的时间如何度过。我一边看,一边掉泪,想了许多的如果,最终都只有但是。 “真的憋不住了,你等等啊,我靠个边啊尿尿一下。”老孙说。 我把脸对着窗外,车里放的是杂七杂八的交通广播,可我什么都听不见了,回忆如山,重得我抬不起头。要不是他说要尿尿,我都不知道怎么让当时的心情收场。八年了,覆水为什么难收,说白了,因为干都干了。 他把车子靠边,打开车门,两步跑到角落里,对着墙解决。等他回到车上来的时候,他开出了两步,眼睛瞟后视镜的时候,才看到我的脸,吓得他一脚刹车,问,你怎么啦? 我心一横,想着,反正脸都丢尽了,也不怕再丢一层,豁出去了。 于是我就着两管鼻涕加两窟窿眼泪水儿,跟他说,老孙,这一趟来北京出差,本来没想见你的,事情太多。但今晚的安排临时有变,就空出来了,我就突然想来见见你。我也没有想到你会回我的短信。 我们认识有八年了。有时候真的是非常想你。现在我的生活挺整齐的,也安静。早睡早起,在家里赶稿子。有时候夜里气氛到了,会想起好多以前的事儿。说是突然想见你,其实也不是平白无故的。前几天,我又回到了你最老的那个博客去看了看,觉得时间真快……别的没什么了,我只是想和你说一件小事。你当然不记得了,但每次我想起你来,就想起那一件小事。就是我们分手之前,有一次我们打车从滨江道回学校。那出租车上,我居然靠着你肩膀睡着了,还睡得特别死,都做梦了。到下车了的时候都不知道。这种事从前没有过,以后也没有过。一辈子能遇到过这么一个让你安心的,在车上靠着就能睡着的人,挺值得的。 回想从前那会儿,我真是够一塌糊涂的啊。实在是不好意思啊见笑了。经过这些年,现在我觉得一切都变好很多,大约是我最好的时候了……你也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变得更好了。…… 你别送了,我下车了。前面就是酒店了,下次来北京再见。 他沉默不作声,也没有看我。 我觉得再多一秒都呆不下去了,打开车门下了车。身后没有声音,过了一阵,响起了车子开动的声音。我没敢回头,脚步停了一下,努力分辨声音的来去。然后我终于确认,他的车子已经渐渐驶离了。那一瞬间我伤感极了,却又如释重负。没有什么偶像剧里的谁飞奔追上谁,大雨里拥吻。那是一个平静得连风都没有的夜晚,街上没有人。 而那一条没有风,没有人的街,就像我们如今的心。它曾经人来人往过,热闹过,可是每当夜晚来临,它却只是一个人卧在黑暗里,静静地想,什么时候,只要有一盏路灯亮,一盏,就好了。
花朵之蓝 / 七堇年曾经有那么一届“新概念”里面,出现一篇非常有名的文字。
《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这个冰激凌一样在甜美的同时让你感到冰冷的名字,反反复复被很多人引用。    张爱玲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准确说是十九岁——写下了这样一个句子: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引子    1    昨天的大学语文公共课上,三百人的阶梯教室里面弥漫着闷人的汗味,我特意挑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因此得以歆享了北方九月的荒凉阳光以及热烘烘的新鲜空气。这种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一个文科生的下午,我依旧是昏昏欲睡。趴下去的时候我看到桌面上很淡很淡的字迹,写着,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旁边还有一些作弊用的选择题答案以及凌乱的算式。我看着这句语焉不详的记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比如说——    2005年6月,高考结束的第四天,收拾书柜的时候突然莫名其妙地从最顶层掉下来一本2002年6月的《中外少年》砸在我的头上。绿色三叶草图案的封面,最后一篇是《天亮说晚安——曾经的碎片》,那还是一个高三少年的文字,那些熟稔的独白式的青春,遗失在这样一个开头里——我叫晨树,生活在中国的西南角……    绿色的分辨率很低的印刷效果,细圆字体。大十六开的纸张。读起来的时候让人感觉心里好像有一只笨笨的橡木球在地板上咕噜咕噜滚动——那种踏踏实实的令人沉溺的镜头感:抽屉里面的CD,半夜在街上晃的少年,车灯打在脸上,桌上的参考书耀武扬威地望着我,突然离开的林岚,说给全世界听的晚安,最终还是掉下来砸在自己一个人的头上。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少年的文字,那年我初三,我在连续第三遍看完那篇文字的时候,心情激越地提起笔给他( 她? )写了一封信,寄到富顺二中。我在信封上写,请一定转交。但是最终还是不出我所料地杳无回音∶)因为我知道那个孩子刚刚毕业。如同我。    今天我遗忘了这样一些幼稚而甜美的过往——当三年后这个少年直接给我发短信对我说“你的《花朵之蓝》还要修改才能用”或者“有没有兴趣给下一期的《岛》写这个专题”的时候。    而《中外少年》已经停刊了。而那篇文字后来被反复收于他的文集当中( 并且印刷清晰字体方正 )。而我后来也开始收到很多陌生读者的信件——完全如同当年自己给他写信那样充满了朴拙的期待以及热情……于是,我从你们的笑脸上,知道自己长大了。    我迅速地重新翻了一遍回忆,目光碾过那些佚名的断章。最后将这本杂志放回书架最顶端。无动于衷地仰望这个毕业的夏天里漫长的漫长的阳光。    最终就这么走过了高三,懒懒地睡在千辛万苦换来的并不理想的大学课堂上。    那个声音非常催眠的老师在照本宣科地念着一篇大师作品的创作背景,而我恹恹欲睡地翻到教材几十页后面去,看到十九岁的张爱玲写的文字。这个天才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我穿着这布满虱子的袍子,十九年不洗。在接近十几岁的尾巴的时候,在时光的路途上转身倒逆着前行,如此我便高兴地看到经历过的青春越来越长,进而掩耳盗铃地忽略剩下的青春越来越短。顾城说,人生很短,人世很长。我在中间,应该休息。    你看我用高三的岁月换来的梦寐以求的北方,阳光与土地一样荒凉。       2     在每一段赤诚的叙述或者回忆开始之前,都是困顿。    犹如花朵之绽放。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总是非常喜欢给我们重复一句冰心的话。大意说莫要凭空慨叹花朵之美,绽放背后,美得辛苦。我凭直觉就很折中地以此作为年华之隐喻,成长以及其他的什么什么。    叙述同回忆一样都是美得辛苦的事情。    就在前天,小学同学会举行到最后,夜色逐渐深沉,许多孩子陆陆续续离开,只剩下我们几个。在喧闹的KTV里面,我窝在沙发上听着他们唱那些很老很老的流行歌。《光辉岁月》、《真的爱你》、《真心英雄》、《朋友》、《我无所谓》……    我已经有三年没有听过流行歌了。我已经有六年没有见过他们了。我透过那些阔别的少年们日渐棱角分明的面孔,清晰看到成长给我们的脸庞留下了怎样的吻痕。我听着听着觉得内心突然空旷起来。耳边巨大嘈杂的声音突然渐渐安静。眼前画面静止。如同过去的剪辑手法,废胶片失落地从剪刀的缝隙间掉落下来。有那么些喝高了的朋友,兴致不减地端着盛满了淡黄色液体的酒杯,大大咧咧地说:“班长!干!”于是我摆出照毕业照时需要保持的僵硬笑容陪着他干杯。他戏谑着颇带沧桑感地对我说:“班长啊,六年啦。”然后又晃晃悠悠地上别处敬酒去了。 十一点半,接到妈妈第三个催我回家的电话。我站起来对他们说:“我要走了。”大家挽留我不成,那个男孩便提议大家最后合唱一曲《同桌的你》。于是我们就都站起来,扔掉话筒,声嘶力竭地唱: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会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猜不出问题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    ……我模模糊糊听到了那句话,“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瞬间我就感到眼中热泪沸腾,蹲下来,眼泪哗哗地掉。埋下头,我觉得我哭得五脏六腑都快呕出来。我被自己这样的激动样儿吓得不轻。我似乎已经几年没有哭过。此刻头脑之中反复产生诘问:为什么我们这么快就要长大为什么过去的事情我知道它们存在但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为什么此刻我要难过?身边的男孩子们都像哥们儿一样拖起我,手臂挽着手臂,拍着肩膀,边哭边喊: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啦啦啦啦。    干杯,我的漫长的,漫长的,如同夏日一样漫长的,青春。        十二年前,我兴冲冲地走进教室,点名之后被老师告知,我走错了,是隔壁班的;    九年前,我踩扁了同桌的铅笔盒,他没有告我的状;    六年前,在六年级一班的教室里面举行毕业典礼,大家给语数老师买了两件白色T恤,在上面签满了四十五个名字,这是我的创意;    三年前,在初三三班的毕业典礼上面,我收到一件没写姓名的纪念礼物;    两周前,高三七班的毕业聚会,我没能参加;    一个小时前,我重逢一些阔别了六年的面孔;    现在,他们对我说:干杯。        这就是成长吗?像一页页翻书的感觉。        看到毕业照片上已经叫不出来名字的笑脸,看到做满了纠错笔记的参考书,看到覆盖着厚厚的粉笔灰的讲桌,看到写在黑板角落里的最后一个值日生的名字,看到空旷的教室,沉默了的日光灯,看到不再显示倒计时的液晶屏。它们,都是沉默忠诚的伙伴,如此不动声色地陪伴我们轰轰烈烈前仆后继地踏过命运的沼泽。而今,对于我们的不辞而别,不诉离伤。    然后我们就这样走出高考的考场。穿过初夏蝉声聒噪的操场,穿过白色的教学楼,穿过十八岁的躯壳,穿过在高三艰难的岁月里幻想过无数次的所谓自由……熟稔的城市优雅地朝我们远远微笑,笑容含义不明,以至于无从揣测我们即将获得勋章还是讣告。我看到那些三三两两的还在不断议论着那道选择题究竟是选C还是选D的孩子们消失在西沉的夕阳里面:他们的确是这样走了,我如此切切实实地看到他们就这样走进太阳里面去了。就如同一切刚开始的那些个九月天,他们从晨曦的光线之中走出来一般。紊乱交错的脚步像命运那样不可抵抗。
在这个夏天,所有的等待逐渐在命运的显影液里渐渐清晰并且成像。但最终,只看到曾经的希望走过来对我说再见。时光对我说再见。你对我说再见。    这的确是一件矫情的事儿。我们兴师动众地试图抗拒时光的力量,要将所有日后注定会变得语焉不详的记忆一丝不苟地镌刻在一张胶质画片儿上。但是我在听到《 同桌的你 》的时候能够哭得出来,事后狠狠地高兴了一把:原来自己还能够矫情矫情啊。    我害怕自己就只能窝在沙发里面看着大伙儿唱歌,傻盯着屏幕上闪动的歌词,喝两杯别人买单的啤酒,打几个哈欠,看看表,然后说拜拜。因为人就是这么老下去的。        这是小学。那么初中呢。那么高中呢。那么四年之后呢。我仿佛已经不再能够准确回忆起过去的毕业典礼是怎样的场景。我只知道最近的这次,因为时间关系没能赶回来照高中毕业照。他们将没有我的毕业照片寄给我。我凝视空白的面孔。花朵之蓝。缺省的记忆。遥遥无期。我是不喜欢照相的人。藏传佛教认为,人不能照相,因为若有影像留在人间,便不能获得来世。毕业前每个人都在疯狂“签售”毕业纪念册的那段日子,贴纸店生意好得不得了,但是我很偏执地不给他们留照片,为此朋友们大声地在电话里冲我叫嚷:干吗啊,这么不耿直啊,一张大头贴都不给,毕业照也不来照……我嘻嘻哈哈地敷衍,心里却在想,如果明知要被遗忘,那还需要努力留下痕迹么?看到费尽心机想要记住的东西被不可避免地忘掉,是件多么尴尬的事情。我是真的不想看到,三十年后,你指着照片上的我,却半天叫不出来我的名字。所以,宁愿没有我。这样,就给了我一个回答那种尴尬的虚伪借口。
3     高二的孩子们开始找我们要书。我细心整理好笔记,交给一个认识的学妹。看到她如获至宝的样子,我突然心酸难忍。我开始舍不得这些印记。因为知道告别与遗忘迫在眉睫,我拼命想要留住。后来陆陆续续又将那些空白的参考书和试卷整理了送给其他的学弟学妹,整理的时候我随意翻开,看到一道很白痴的选择题,下面哪种岩石属于沉积岩。    但我发现我已经想不起这些曾经背得滚瓜烂熟的知识。我轻轻合上书。无声叹息。        明天。我将要离开。收拾好了行囊,和少年时代最要好的朋友十禾告别。很不巧,十禾在举行她的第三场毕业聚会。她已经是那个高中里面VIP级的人物。男朋友比朋友还多,朋友比同学还多。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女孩儿。不是最漂亮。却是最夺目的。难以描述的魅力和好人缘。和初中时代疏离桀骜的形象判若两人。    再次见面是在KTV里面。所有那些有请必到,不请自来的男孩儿们,众星捧月一般在包厢里面兴致盎然地又喝又唱。我都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我。只知道,其中有一大半都喜欢十禾。为了应酬,十禾忙得没有办法招呼我。我随遇而安地缩在角落里面,兴味索然。不喝酒,不唱歌。只是漠然地看着所有的男孩女孩都已经喝高了,东倒西歪,穷形尽相。唯独十禾千杯不醉地站在角落那个榻榻米上,捧着话筒,独自吟唱张惠妹最老的经典情歌。十禾连续唱了五首,其实我知道她是唱给我听的。因为在初一的时候,很喜欢听这些煽情得不得了的情歌。那个时候,真的很可笑。     彼时我看着她多少有些自我陶醉的专注神态,恍恍惚惚想起三年前,十五岁的十禾,裹一件男式毛衣,素黑的短头发。冷峻桀骜到无人接近。尽管怕冷,还是和我一起站在教学楼的楼顶上,观望日复一日的暮色。烈风抚过头顶。然后,无动于衷地说:“走吧,回去了。”     这个场景,因为印象太过深刻,在我的文字中出现过很多次。    这样一个少年时代的十禾,现在在包厢的暗处角落里面,被那些神志不清而又情绪激动的男生们拥抱或者亲吻。尽管我清楚,她并不爱他们。靠近,只是因为害怕孤独。或许她已经孤独得只能沉溺在被异性簇拥的虚荣感之中不能自拔。我默然看着,只是感觉有些舍不得。并且遗憾。         那晚她很歉疚地对我说:“看,你都要走了,我还没招待好你。光顾着那些狐朋狗友。你看到这样的我,是不是难过?”    我面对这样的问题,哑口无言。于是她也就不动声色地笑笑。端起两杯酒,递给我一杯,轻轻碰一下,哽咽而犹豫地说:“我……知道……你会记住我。”    我心里陡然被戳了一刀。十禾难道以为,我会忘记她么,会忘记我们的少年时代么?    然后她暗自走开。转身对那边的一个朋友笑脸相迎。        于是我抽出一张补歌单,就着包厢里提供的笔写下一张字条:    你经过这么多的人,聚聚散散,分分合合。以后还会有。    但是你要记得,最后留下的,永远都是我。     我将字条塞进她的钱包。然后不动声色地离开。    我知道这几句话又矫情又滥俗。但是这种话,就是因为想说它的人太多,才变得又矫情又滥俗的。    那天我独自走路回到家,却看到她坐在我家门口。我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十禾站起来,对我说:“知道你突然走了,我扔下他们打了车赶过来。”    我们再次像十五岁那年的离别那样,简单地轻轻拥抱。她问:“三年前毕业,你要去读高中,那次我怎么和你告别的?这次,你走得更远,要记得……好好照顾自己。”    十禾伸出手,将我凌乱垂落在前面的头发捋上去。     褪尽了疲惫的烘托和虚荣,此时站在我面前的,仍然是十五岁的十禾。瞳仁清澈。神情凛冽。如同那枝熟稔的,主茎颀长的矢车菊4     翌日我在清晨背上装满了衣服的登山包,提上一个沉重至极的旅行箱,最后一遍检查好了火车票和学校报到要用的通知书和证件,对妈妈说再见。固执地不让她送我一步。因为中耳有炎症不敢坐飞机,所以我坚持独自坐火车去北方。铁路没有经过我的城市,还得先去成都上火车。到了成都已经是下午,我像个打工仔一样邋邋遢遢地坐在行李上,等着曲和来接我。那天晚上我请她和另外一个从英国回来的同学吃了一顿必胜客。撑得心满意足,然后又去little bar坐坐,聊天。在成都度过三年的时光,却因为极少出校门而完全没能体验这座城市的宠爱。甚至这才是我第二次坐成都的公共汽车。火车是明天下午的。当晚借宿在曲和家里,见了她的哲学家猫咪——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在床边用电脑看了张DVD;半夜才睡下去,又一起卧谈聊天到凌晨。我知道,一天又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曲和以及另外一个要去香港浸会大学的死党一块儿送我去火车站。我们穿过熙熙攘攘的混乱人群,挤到了站台上。以一种非常艰苦朴素的传统姿态告别。曲和在严肃时 刻一向是这么沉默并且善良的实干者,手脚利索地迅速把我的行李举到了架子上,细心叮嘱我不要上当受骗。然后她们俩便离开车厢,站在月台上等着列车离开。车厢的窗户不能打开,于是我就在窗台边上看着她们俩低着头给我发短信,咫尺之遥,我用手机拍下了这两个站在月台上的影子。她们不抬头,所以我才敢面朝她们的身影微笑。    列车启动的时刻,两个孩子终于抬起头来望着我,轻微挥手。于是该我埋下头来。我伸出告别的手,压在玻璃窗上——平面的透明离伤。再次是铁轨的声音有频率地逐渐加快,她们的影子,很快就消失。如同这个夏天的漫长的漫长的阳光,倏然而过。   再见。   我知道,若没有别离,成长也就无所附丽。毕业其实是件矫情的事儿。我把msn的后缀改成了这句话以后每天都有成批的同学排着队来鄙视我,当初是谁哭着嚷着说怀念来着。有的时候一件同样的事情发生的次数多了总是会让人觉得了无生趣,堆积在抽屉里的五张毕业照重重叠叠地反射出一些类似的面孔。         第一张灿烂的笑容与夕阳的尾巴交相辉映,嘴角咧开到云层的交界处,露出参差不齐甚至缺了几颗的牙齿。    第二张的表情倔强而玩世不恭,轻微的笑意淹没在旧式教学楼漫天的阴暗里。    第三张拿起来就会被扑面而来的苍白刺伤了眼睛。涣散的目光和勉强上扬的嘴角镶嵌在因睡眠不足而略显浮肿的脸上。天空中有飞鸟的影子零散着被定格。    第四张明亮得过于诡异。我总是想问里面的年轻人,你们是谁,我们为什么曾经在一起。    第五张人物的数量过于庞大以至于混淆了所有的鼻子眼睛嘴巴之后才找到那张对着镜子看了二十二年的脸。这张脸由于聚集了过度的兴奋,不屑,轻松,燥热,无奈的感情而显得稍稍扭曲。        平均四年半一次的毕业算不算多。平均四年半一次的离别算不算多。        7月16日我在去上海的火车上昏昏欲睡。眼前扫过大片大片的绿色田地以及不断单调延伸的灰色铁轨。路边高耸的电线杆下有肤色黝黑的小孩儿脱下短裤站立着撒尿,身边一群小羊互相拥挤着朝远处跑开。不是很长时间的颠簸,却让我渐渐对这件原本以为意义重大的事情失去了激情。他们说来上海聚会。他们说五年了。他们说反正你刚毕业也没事情做。于是我说好,就背了个小包排了十分钟队把票买了。邻座四岁左右的小男生不停地用手拽着我包包上挂着的猫咪布偶,他的妈妈很紧张地说,你再淘气阿姨会生气的哦。于是我对自己说,都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还做这么矫情的事儿有意义么?        接下来的一天好像流水账。二十个人左右。有的拖家带口的,歪歪斜斜一堆人从南京西路走去梅陇镇吃饭。有人拿着DC和DV拍啊拍,快吃完的时候aco摸出手机给高中班主任拨了个电话,于是每人对着话筒说了一句,速度快得好像击鼓传花。吃完了去人造雪场滑雪,我饭前在楼上逛时买了顶小方帽乐颠颠地一路扣在头上,把帽檐儿压得特低,这样我觉得特有安全感,他们说你什么时候变这么自闭了。我甩甩头说这叫低调。其实五年前他们离开以后我就渐渐地习惯了这种状态,一个人晃荡在嘈杂的校园里,大脑中却一片寂静。面前走过的这些人好像有着相似的面容和表情,我不认识他们,我认识的人都不在了。        是你们先离开我。    是你们先走的。    我只不过多留了一年而已。    你们就不要我了。        八点零五分从火车站转三号线时走过一条长长的通道。很多人一路小跑着从身边擦过去,很匆忙的样子。十一点半我躺在N538的九号中铺上掀开裙子看见左腿上从脚踝到大腿根部一排五处大大小小的瘀青。按下去会有轻微的胀痛。左边颈部也出现了肿块,翻身后觉得喘不上气。滑雪的时候拼了命地把自己从高处往下滚,那个时候听见他们在周围吵闹着,他们用戴着棉手套的手拢成话筒喊我的名字喊到嘶哑,他们从二层冲下来时发出尖锐的叫声,他们抖着满身的雪搬了雪橇又成群结队地往上冲。我在SonyT3里拍到一片异常刺眼的光芒,掩盖住深处几个模模糊糊的人影。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又回到从前了。那些呼喊声好像运动会时声嘶力竭的加油,好像篮球场外抑制不住的欢呼,好像晚自习课间走廊平台上的喧闹。这些颜色被白雪反光的苍白侵蚀着慢慢褪去,对着那张模糊不清的照片我突然感觉到激情不是在冷却而是直接被冰封得严严实实。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    其实很久以前就该放手了…
她闭上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你睁开眼又看见了什么?她们一起闭上眼睛想象世界变得美好,然后再睁开眼睛只看见最美好的。
他们的爱情依赖小鸟传送。每次小鸟飞回来,总是吱吱喳喳说个不停。可是他一句也听不懂。
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所有的改变都是对的。
你想去远方,就要离开你现在站着的地方。你会错过的,本来也不属于你。
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事情就是,一切都在变。我们就算是两个世界的,我也要去你的那个世界找你。
为蛀牙写的一首诗,很短念给你听:{拔掉了还疼一种空洞的疼}。就是只是这样,很短,仿佛爱情。
我担心有一种轻巧优雅的舞步,我一辈子都学不会,而我却又是那么渴望与她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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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茗悠《再见,冥王星》
绘本:Shel Silverstein《缺失的一角》
几米《世界别为我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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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集:夏茗悠《笃定》
 Vol.05  总是挂在嘴边,却没有人知道永远究竟有多远  校园里寂静的风穿堂而过,轻轻牵起女生们的校服百褶裙摆,日复一日。  时间踩着恒定的节拍走过漫长甬道,朝唯一的出口无穷无尽地延伸下去。原以为永不变质的东西却在无声无息地被氧化。  “没必要和他走那么近吧?”梁弋紧紧地绷着脸。  “你什么意思啊!”秋本悠理直气壮  “什么意思你清楚!  “我怎么会清楚!人家是我弟弟好不好!拜托你不要像个女人一样东想西想。  “我像个女人?!就你弟弟好!不过,他又不是你亲弟弟,你不可以避讳一点啊!”  “我为什么要避讳!我不心虚,用不着!”  “那你去喜欢他好了!”  “我就是喜欢他超过喜欢你!讨厌!”  ……  伴着半赌气的话,声调被渐渐拔高。不欢而散的次数越来越多。  直到不可挽回的三个字从两人嘴里脱口而出。  ——分手吧。  ——分就分。  年少时的爱总是可以像阳光下的肥皂泡那样绚烂,却又同样不堪一击。  教室里日日叠加的流言像年久生锈的水管,让所有流过的澄静如水的情感都沾染上锈色。  自习课,女生恹恹地保持一贯姿态趴在课桌上。  “没事吧?”男生转过头来。  沉默。  许久之后冒出一句:“帮我去看看梁弋。拜托了。”  男生站起来看看后排后排再后排那唯一的空位,出了门。那一瞬,从张开的门缝里倾泄进来的阳光像是瀑布,惊天动地的哗啦一声冲走了满心的尘埃。  须臾回来,“一个人在操场上打篮球,看上去心情很不好。”  “唔。”半晌,重新坐直了,手豪迈地一挥:“算了,不用理他。”笑起来依旧明眸皓齿。  Vol.06  不用理他。  不用理他们。  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  缩在KTV包厢角落里的秋本悠沉默着不停咬着插在罐装饮料里的吸管,眼角的余光睨到同样沉默的江寒。想起一年前在同样场合发生的一切,心立刻像迎风扬起的帆,被吹鼓得满满胀胀。  为什么那个时候,能在所有人都不怀好意地以各种借口溜走、包厢里只剩彼此两人的情况下,无所顾忌地坦然唱完那一曲《童话》。  唱到间奏时甚至转过脸等待表扬。  男生很宽容地笑笑:“继续。”下巴一扬。  领了旨似的继续唱,毫不理会门缝外八卦的一双双眼。  而现在,为了什么,终于不能。  其实心里始终很明白是为了什么。  为了身边这个叫沙杏久的女孩。  不是她不好。是太好了,找不到任何不好。  足球场泛起夏日的色泽,周一晨会站在碧绿翡翠中央的男生往后靠了靠:“这边往右数10列,第七行的那个。”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一二三四五六七。  哦,是她呀。  光线脱离秋本悠纤长的指尖沿直线向前奔去。阳光下队列被照得惨白惨白。国旗下的讲话荡漾在澄明的半空。广播里的噪音微微地刺痛了耳膜。  那个被自己强迫做弟弟的男生不可避免的长大了。  “喜欢的人么?”  “唔。”
“蛮……好看的。”搜肠刮肚地寻觅修辞。  其实好看是中性的评价,完全不能理解为褒义。可是男生还是很满意,眼睛眯起来,活泼的阳光在眉间跳跃。  女生把手指收回来,怯怯地搁在下巴上,怅然若失。  Vol.07  记忆像蚕茧把自己包裹起来。  ——我会保护你的。  你知道么?许多年前,也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你怎么老是跟大地这么亲热啊?”哥哥转过身拽起跌倒在地的秋本悠。  膝盖处已经一个伤疤累着一个伤疤。小学生秋本悠不知是不是平衡能力尚未发育完全,几乎每天都要摔个几跤。  “我会不会死掉啊?”仰起的小脸上被眼泪涂得灰一块白一块。  “不会的。”哥哥的手把小悠的手包在中间,手心叠手心,很坚定的声音。  “因为——,我会保护你的呀!”男孩站在阳光底下,被勾勒出带着光晕的身形轮廓,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  父母忙于生意,小悠总是耐不住寂寞往姨妈家跑。自己家空荡的大房间里找不到感情的落点,于是一起玩大的表哥变成了亲情辗转迁徙的最终嘱托。  “会保护我?”  “是啊,会保护你。”  “会保护多久呢?”  “直到你死掉咯。”
 “你不是说我不会死掉吗?”  “那就直到我死掉咯。”  ——我会保护你,直到我死的那一天。  没想到这一天竟近在眼前。  十六岁的,头戴白绫身着肃杀黑衣的,泪水磅礴的少女抬起头。黑白照片里那个眉目清晰的英气的年轻男生是说过“我会保护你”的人呐!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从超速的车轮前救下喜欢的女生而不考虑自己安危的那一秒,为什么你脑海里没有闪过你曾信誓旦旦说要保护的那个人呢?  自私鬼。  你以为生命是你一个人的吗?  秋本悠狠狠地骂。膝盖无力的着地,眼睁睁地看着棺木阖上。手捂住脸,泪水却从指缝里蜂拥而出。  为什么,亲情和友情总是在爱情面前不战自败?  我真的不明白。
阳光明媚的下午,校服外别着黑袖章、眼睛肿肿的女生拍拍前座的男生。  “当我弟弟吧!”  “哈?我比你大诶!”  “以后我会保护你的,放心吧。”  “所以,现在帮我到楼下超市买根梦龙吧。”钱包不由分说地伴着大大的微笑被递过来。  男生正犹豫着,手却已经不由自主地接过粉红色的钱包。为什么会不由自主,自己也不能想通。是因为看见你勉强的微笑背后,心中的泪正漫过尘埃,缓缓的席卷过来,心脏在苦涩的溶液中浸泡得微微膨胀开。  你眼底的温暖与伤痛打起了架。  Vol.08  秋本悠踏进家门,妈妈正躺在沙发里看电视。  “回来啦?”  “唔。”  “和同学玩得开心么?”  “还好。”  电视机里韩国肥皂剧的对白跑出来打岔——女的说:“不能离开你啊。我爱你。”男的说:“我也是,没有什么可以把我们分开。”然后抱在一起哭哭啼啼。  又是爱情。  秋本悠坐在客厅地上整理明天要带上火车的东西,突然想起包包里江寒送的礼物。翻出来拆开一看,是男生暑假去日本旅游带回的HELLOKITTY的粉红色闹钟。笑得裂开了嘴。一旁的妈妈却皱起了眉。  “哪有送钟的呀,多不吉利!”  “诶?”女生诧异地抬起头,之前根本没往那方面想。  “按风俗应该给他一块钱。”  “哦。”其实怀疑男生是故意的,因为太了解女生没有那根迷信的神经。她的神经在这种细节面前是粗得用来开坦克的。  不管按不按风俗,都再也见不到了。  明早的火车,一个人去北京读书。  忽然想起两年前男生代表学校去北京做交流。走之前,秋本悠固执地要在对方的手上用圆珠笔画下手表。  手指在男生挣扎的手臂上印下几个冰凉的触点,笔尖缓慢地贴着皮肤滑。鼻端萦绕着淡淡的油墨香。  表面。时针。  秋本悠看看自己的手表。  分针。秒针。  表带。  完成了。  “大姐,你又搞什么邪教啊!”  “不许洗掉哦。你回来的那天要让我看到!”  想让时间永远停在那一秒。不要长大才好。  其实早有预感,对方在自己脑海里刻下的最后一个镜头,是从出租车后窗望去,男生牵着自己喜欢的女生走过斑马线。星光下,年轻的脸上漾满笑意。  夏日的夜色中弥漫起一层微凉的薄雾。  眼前朦胧了。秋本悠告诉自己,一定是雾气太大模糊了他的背影。  仿佛是一生中最长的一个慢镜头。  渐渐不见。  爱情,总是能比友情给人更多幸福。  即使活到八九十岁。  也定会一直一直记得你的生命里曾有这样一个男生,  不是男友,更不是陌路人。  他包容你所有的缺点,傻气以及暴力。  替你日复一日翻着花样买粽子和关东煮。  安慰那些被你的没心没肺伤害的男朋友们。  并且深知该在哪里找你,该送什么给你。  曾经最相信纯友谊。可是有一天他有了喜欢的人,于是从此,  她是天上星。  而你,是阳光下闪烁的沙砾。
他和她已经分手两年了。两年来他每天下班习惯性地打开她的博客,看看她一天的心情。她有时候高兴,有时候悲伤,有时候失落。他只是静静地注视着,不做一点评论,甚至删掉了自己的浏览记录。直到有一天她博客上挂满了她的婚纱照。下面有一行小字:我嫁人了,不等你了,不更新了。(大声说爱吧,这并不是一件坏事)
关键还是看脸
我喜欢你 我不难过 我希望你喜欢我
满脸寒霜只为等待七芯海棠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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