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题谢谢你作文题记

当前位置: >>
关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问题
&&&&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问题:现有一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公开招标,某省建工集团下属一公司(建工集团控股)与二公司(建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同时参与此工程投标,一公司中标,其他投标人举报一公司与二公司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违反《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招标监督管理机构也依据《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裁定中标无效。请问上述举报与裁定是否合法?一公司与二公司能否参与投标。
&&&&徐鹰:1.对于市场的民事主体的行为,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
&&&&2.省建工集团下属一公司(建工集团控股)与二公司(建工集团全资子公司),虽然有利益相关的同一方(某省建工集团),但这两个投标人之间并不符合法律法规禁止的“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条件;
&&&&3.若有事实证据可以证明这两个投标人在集团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授意下采取统一行动,谋取不当利益或谋取中标,或者出现其他两者非法串标围标情形的,可以判定为废标。城市话题第三十四期_言论_专题频道_成都全搜索关注今日:2 | 主题:237624
微信扫一扫
扫一扫,下载丁香园 App
即送15丁当
【求助】请教各位解剖同行:有第三第四第五脑室的说法,那么第一第二在哪里?谢谢!!!
页码直达:
丁香园荣誉版主
这个帖子发布于6年零308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请教各位解剖同行:有第三第四第五脑室的说法,那么第一第二在哪里?谢谢!!!呵呵,能否给出依据?
不知道邀请谁?试试他们
微信扫一扫
广告宣传推广
政治敏感、违法虚假信息
恶意灌水、重复发帖
违规侵权、站友争执
附件异常、链接失效
第一二脑室即两个侧脑室。至于确切的依据我也没有在意。有空查查再说所以简单的说:第一脑室:侧脑室第二脑室:侧脑室第三脑室:间脑之间第四脑室:脑干背面菱形窝和小脑之间第五脑室:透明隔之间(部分人存在)
微信扫一扫
广告宣传推广
政治敏感、违法虚假信息
恶意灌水、重复发帖
违规侵权、站友争执
附件异常、链接失效
丁香园准中级站友
侧脑室左右各一,并列第一,所以就没有第一和第二了,其余的脑室按顺序从第三排起,如是而已!
微信扫一扫
广告宣传推广
政治敏感、违法虚假信息
恶意灌水、重复发帖
违规侵权、站友争执
附件异常、链接失效
39版《格式解剖学》p337,也只是说侧脑室,并没有提及第一、二脑室,我同意并认可两个版主的表述!
微信扫一扫
广告宣传推广
政治敏感、违法虚假信息
恶意灌水、重复发帖
违规侵权、站友争执
附件异常、链接失效
关于丁香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谢谢你半命题作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