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某职业资格取消名单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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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最新最全名单:211项职业资格取消,别再傻傻备考![话筒]】三百六十行,行行要考证?国务院15日再取消62项职业资格,截至目前已有211项各类职业资格被取消。到底是哪些职业资格以后不用再埋头备考?现在含金量较高的职业资格证书还有哪些?2 2 1 1 1 1 1 0 0   取消“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61项  根据国务院昨日公布的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有卫生注册评审员、专职兽医等25项,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有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壁画制作工等37项。  同时,资格类别方面,“准入类”有1项,即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该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许可的取消,意味着以后从事这项职业将不再必须持证上岗。除此之外,本次取消的其他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去年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今年继续取消了60多项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取消的职业许可“含金”量高  从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可以看出,此次取消的62项职业资格许可中,涵盖了通信工程师、IC设计师、国际贸易业务员、医药代表等行业资格,“含金”量较高。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专家解读  取消职业许可将降低市场“门槛”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以前的就业资格许可有很多“门槛”,很多部门会设置自己的资格认证,要有“证”才能就业;其中很多是不必要的,这其中也涉及不同的部门利益。这相当于人为设置“市场门槛”,容易滋生腐败。  近几年,国务院一直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今年又取消了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截至目前,已经取消了200多项职业资格认证等。这将取消很多不必要的就业资质认证,改变各部门各自设置“认证关卡”的局面,进一步降低市场门槛,不再必须持“证”上岗,鼓励大众就业和万众创业。  同时,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赵弘表示,过去有些政府部门把职业资格许可当成权力的使用,中介机构将其当成敛财的工具。取消部分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将减少就业关卡,有效规范市场。  汪玉凯表示,“取消”不意味着所有职业资格许可都取消,主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还是要有。但要改变各个部门都设职业资格“关卡”的情况,减少不必要的资格认证。通过合并、精简、取消等方式,在职业资格许可方面进一步减少。  汪玉凯表示,保留下来的职业资格许可事项,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第三方机构来服务,而非政府部门组织资质认证,避免腐败滋生。例如江苏宿迁,目前已取消了数百项职业资格许可,并成立了考试发证中心,负责各个政府部门职业资格的考试和发证。 分享到微信文明上网 文明发言 快速回复:删除发表回复 我知道了,下次不用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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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考证是为了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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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国际上没人承认,却在所谓的国内,画地为牢。四九年之前,只要你能解决实际问题,替老板创造效益,你就是老师傅,就受到尊重,生活就过得好!还是四九年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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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官员开车的司机也能成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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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花钱能办的,我同事就办了一个 有含金量吗应该给教师进行品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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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各级政府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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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考证是为了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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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国际上没人承认,却在所谓的国内,画地为牢。四九年之前,只要你能解决实际问题,替老板创造效益,你就是老师傅,就受到尊重,生活就过得好!还是四九年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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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11项职业资格取消 十大含金量最高证书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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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名:美帝国主义及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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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各级政府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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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官员开车的司机也能成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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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花钱能办的,我同事就办了一个 有含金量吗应该给教师进行品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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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事实证明 &取得资格证的 并不见得合格 给骗子和官员捞钱开了绿灯 给有真才实学的人 关上了大门 有的兢兢业业敢了年的乡村教师 &就因为一纸证书而被下岗 而那着所谓证书的人 错字连篇 &还 不安心在农村教书 &拿着工资 &三天两头看不到人 &有医生证书的人治死了病人 &无证书有丰富临床经验不会理论考试的人 却救活了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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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七十多退休中专副校长租了间房挂了某某专修学院牌子,考乱七八糟房地产证书,买了别墅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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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金星太白在& 04:48:03&发表的: 两个七十多退休中专副校长租了间房挂了某某专修学院牌子,考乱七八糟房地产证书,买了别墅轿车不是证的问题,是诚信出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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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人民的公仆1在& 21:42:28&发表的: 自己在国际上没人承认,却在所谓的国内,画地为牢。四九年之前,只要你能解决实际问题,替老板创造效益,你就是老师傅,就受到尊重,生活就过得好!还是四九年前好啊!那你说说四九年前有多少称得上规模的工厂?说说总共有多少工人?说说按49年标准,和现在乡镇工厂的规模谁大谁小?再说说现在进这类乡镇工厂是否要证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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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这个怎么不叫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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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金量大的是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会计师。其他的一年两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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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级别:六级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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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各种资格证,反映了国家机关对教育部和高校的不信任。正规的政治院校毕业生做律师为何还要考司法资格证?同理,高校会计专业、建筑专业和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为何都要再去考相关资格证?我看不是证的问题,而是钱的问题。有些利益集团掌握了发证权,就是掌握了坐食渔利之权。国家要重视教育,让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院校把关就行了。乱七八糟的证书考试最好统统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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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经理职业资格考试还有没有?
级别:一级士官
房产中介(经纪人)、人才中介(经纪人)都需要资格证书,本身就是笑话,为了圈钱的笑话!
级别: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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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取消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啊! &这才是惠及百姓的大事,有驾证还要从业资格证,太奇葩了!!!
级别:列兵
“乡镇企业家资格证&还有没有?
级别:一级士官
要你办证的正真目的就是用权力捞钱,剥削手段!
级别:六级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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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清风十八度在& 08:51:48&发表的: 本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说说你的自己的设计成果!可不是别人设计,你盖个图章收钱哦!
级别:五级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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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门手艺走遍天下都不怕!
级别:六级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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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下一届ZF整出个422职考来!
级别: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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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名:在想啥时候乔迁藏南。
级别:列兵
引用:以下是倭奴霸持的坛子在& 23:00:48&发表的: 给官员开车的司机也能成高工。你太落后了,我们这边不给领导开车与给领导开车都能考过技师。培训费一千四百多元,就让你从高级工到技师,高级工不入流了。基本这些就是高中学历,后面花钱拿一个大专或本科。
级别:列兵
我十多年前考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等级证国家还承认吗。。。。。。哈哈
级别:六级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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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辆小型货车 家用 自己有驾驶证还开不了这车 非得要从业资格证 请问 这从业资格证到底有什么用 我说就是为了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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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以下是meiyujian在& 07:49:57&发表的:
引用:以下是人民的公仆1在& 21:42:28&发表的: 自己在国际上没人承认,却在所谓的国内,画地为牢。四九年之前,只要你能解决实际问题,替老板创造效益,你就是老师傅,就受到尊重,生活就过得好!还是四九年前好啊!那你说说四九年前有多少称得上规模的工厂?说说总共有多少工人?说说按49年标准,和现在乡镇工厂的规模谁大谁小?再说说现在进这类乡镇工厂是否要证书吧 &我说的是证书与实际的能力。你跑过来对我说谁的规模大谁的规模小。还说到了乡镇企业。是不是你的脑子有问题?辩论要抓住主题。就和写作文,你的字再多,再洋洋洒洒,跑题了,你的语文老师不会给你高分。我说的技术和能力,不是说作为一个技工不要一点文化。一个技工他的可操作范围不大,只要肯专研,必然可以发现门道,可以进行改进,可以进行创新。现在的证书泛滥,有些人电工没有做过,只要交了几百元两个星期,就得到了一张低压电工操作证。也不要技术等级考核,堂而皇之地做起电工来了。你只要交了近两千元,20天后,尽管你从来没有做过电工,可是你有了高压电网操作证!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进入高压配电站进行监视高压变电站的运行!厉害吧?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培训,是企业对自己生产和对工人的负责。没有必要全部由社会大包大揽你就是一个专业对口的大学生,进入企业你也必须要进行培训,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现在是连放一个屁也要看看你有没有放屁的证!这个太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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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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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加水印
仅支持JPG、GIF、PNG图片文件国务院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 包括水利工程造价师|国务院|职业|资格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国务院发大礼包!这47项职业资格证不用考了(全名单)!
  6月1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决定在近两年已分五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基础上,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等47项职业资格。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了第六批取消的47项职业资格。加上前五批取消的272项职业资格,今后这319项职业资格证不用考了!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47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9项,其中准入类8项,水平评价类1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责任编辑:李彦丽
商业银行能否真实反映不良贷款,事关重大,不仅关系到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的“操守”,更关系到商业银行能否博得社会广泛信任和获得源源不断社会资源。商业银行应要认真对待此事,把它纳入重要经营管理及风险管控目标,将不良贷款真实性全部展现给社会和全体股东,以消除各...
银行“收杀自有银行“收杀的苦衷。面对企业诚信的堕落,面对信用环境的恶化,银行“收杀的确充满了太多的无奈。但是,这些都不是我们理直气壮“雨天收杀的理由,不是我们可以不分企业实际情况盲目抽贷、压贷的遁词。
全球数一数二的经济、贸易、消费和投资规模,是全球最大的市场,是中国开放型经济最坚实的基矗要看到中国走出去的基储优势和机遇,要心中有数,而不能因经济下行而失去信心。
索罗斯买入黄金和抛售股票,可能只是在释放一个信号:全球风险降至,请着手应对。至于索罗斯在赌什么,我想,他很难离开自己的老本行,只有国家债务和货币市场酝酿出来的波动,才是难以阻止的,索罗斯赌的,可能依然是更多国家的命运。国务院取消了哪些职业资格认证?剩下这13个最值钱你有几个?
国务院先后分批次取消了多项职业资格证。被取消那是不是意味着职业资格的重要性会降低?取消了这么多职业资格证书,还有哪些证书含金量高?
解读:考过的证书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人社部与住建部在人社部发〔2015〕47号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之前持有的证书依然有效。以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为例,如果考取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相当于考取了初级职称;如果考取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相当于考取中级职称,这些规定没有变化。另据了解,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改革之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由各省自主考试,不过,认可范围也仅局限于省内。改革后,考取的资格证书将全国有效。
随着改革,过去考过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是否还有效?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秘书长张琪说,人社部与住建部在人社部发〔2015〕47号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之前持有的证书依然有效。
房地产经纪人罗敏说,她不知道考取这些职业资格证与职称是否挂钩。
对此,四川省人社厅专技处相关工作人员解读,如果罗敏考取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相当于考取了初级职称;如果她考取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相当于考取了中级职称。而这些规定与过去没有变化。
另据了解,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改革之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由各省自主考试,不过,认可范围也仅局限于省内。改革后,考取的资格证书全国有效。
此外,新的考试与过去的纸笔考试相比,考试方式由纸笔考试变为机考。
调查:挂证费由万元下跌至两三千元
成都市从2009年起实行&成都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注册证书&登记制度,从性质上讲相当于是一个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销售服务人员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可以获得证书。
据张琪透露,目前成都市持此证数量约有3万名。
蔡文浩是改革前,中国最后一批考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考生。据他所知,过去,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与公司资质挂钩时,一个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可以每年挂出八九千元。
成都富房不动产房屋经纪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兴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在北京、上海、广州、海南等地含金量较高,有的地方挂证每个证能挂30000元,但成都这边以往的行情是万元,近两年下跌至两三千元。他认为,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与公司销售业绩没有关联性,不重要。
误读:取消准入不等于不再考试
2014年,国务院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行业资格证书准入证,不少人对此政策有误读,以为不再需要考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了。
其实,只是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
张琪说,这种调整是一种国家基于市场需求与行业发展所推出的举措。随着国家职业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以后经纪行业的门槛只会越来越高,房地产经纪行业也会越来越规范。
此外,一位不愿意具姓名的专家提出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虽然通知中声称&中房学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但是,并没有就各地房学或房协不能搞考前培训进行约束,担心这中间产生灰色空间,双方进行利益输送,发生泄题事件。国务院共取消27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决定,在此前已取消4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汽车营销师、咖啡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1个事项。加上前4批取消的211项职业资格,国务院分5批取消的职业资格将高达272项。
  第一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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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2016.12) 11:46
发文单位:国务院文  号:国发〔2016〕68号 发布日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持续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要抓紧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要加强对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推动职业资格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逐步建立持证人员信用管理体系,严肃查处证书挂靠、寻租等行为。要妥善处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后续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搞好政策衔接,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4项)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114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交通运输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实施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纳入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资格统一实施
国家旅游局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纳入导游资格统一实施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号)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
水平评价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实施
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中国气象局
水平评价类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
由省级以上气象学会组织实施
管理咨询人员职业资格
中国企业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1号)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细类(职业)
机械设备装配人员
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皮革护理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6号)
动力设备装配人员
电机装配工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号)
船舶柴油机装配工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关于印发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6号)
机械设备维修人员
钻掘设备维修钳工
国土资源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地质测量工等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7号)
电子产品维修人员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5号)
裁剪缝纫人员
服装制作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乳品、冷食品及罐头、饮料制作人员
饮料制作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
乳品加工工
农业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6号)
乳品预处理工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5号)
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制作人员
酱油酱类制作工、食醋制作工、酱腌菜制作工、调味品品评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号)
《关于印发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6号)
味精制作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粮油食品制作人员
烘焙工、豆制品制作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号)
屠宰加工人员
猪屠宰加工工、牛羊屠宰加工工、禽类屠宰加工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肉、蛋食品加工人员
肉制品加工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印前处理人员
平版制版工、柔性版制版工、网版制版工、凹版制版工、印前制作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关于印发凹版制版工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6号)
印刷操作人员
平版印刷工、柔性版印刷工、网版印刷工、凹版印刷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5号)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印后制作人员
印品整饰工、装订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关于印发凹版制版工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6号)
装饰装修人员
装饰装修工、地面供暖施工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组合机床操作工等2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4号)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1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90号)
图书资料与档案业务人员
图书资料业务人员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族乐器演奏员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4〕10号)
纳入职称系列进行评价管理
电信业务人员
电信业务营业员、话务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电信机务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22号)
《关于印发电信业务营业员等四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号)
电信通信传输业务人员
市话测量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线务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78号)
其他购销人员
粮油购销员
国家粮食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粮油竞价交易员等7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0号)
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人员
铁路售票员、售票值班员
中国铁路总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列车值班员等65个国家职业(工种)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4号)
大田作物生产人员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农艺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9号)
农业实验人员
农业实验工、农情测报员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89号)
《关于印发农情测报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88号)
园艺作物生产人员
蔬菜园艺工,果树园艺工,茶园园艺工,果、茶、桑园艺工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蔬菜园艺工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3号)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5号)
《关于印发果树园艺工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99号)
热带作物生产人员
剑麻栽培工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5号)
中药材生产人员
中药材种植员
国家中医药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中药调剂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94号)
农副林特产品加工人员
棉花加工工
供销合作总社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3号)
家畜饲养人员
牛肉分级员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5号)
家禽饲养人员
家禽饲养工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5号)
蜜蜂饲养人员
蜂产品加工工
供销合作总社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4号)
实验动物饲养人员
实验动物饲养工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农业实验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89号)
动物疫病防治人员
水生生物检疫检验员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农作物种子繁育员等17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3号)
草业生产人员
草原监护员、草坪建植工、牧草工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蔬菜园艺工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3号)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5号)
水产养殖人员
海水水生植物苗种繁育工、珍珠养殖工、生物饵料培养工、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员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5号)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6号)
《关于印发农情测报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88号)
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人员
农村节能员、生物质能利用工、微水电利用工、小风电利用工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蔬菜园艺工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3号)
《关于印发果茶桑园艺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5号)
《关于印发农业技术指导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4号)
钻井工、固井工、井架安装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号)
石油、天然气开采人员
油、气井测试工,采油工,采气工,井下作业工,天然气净化工,油气输送工,油气管道保护工,液化天然气操作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号)
《关于印发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6号)
盐业生产人员
海盐制盐工、苦卤综合利用工、精制盐工、盐斤分装设备操作工、冷冻提硝工、真空制盐工、井矿盐卤水
净化工、井矿盐采卤工、驳筑集拆坨盐工、湖盐脱水工、湖盐采掘工
中国盐业总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关于印发第七批速录师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9号)
石油炼制生产人员
燃料油生产工,润滑油、脂生产工,石油产品精制工,加油站操作员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号)
化学肥料生产人员
硝酸铵生产工、碳酸氢铵生产工、硫铵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1号)
合成树脂生产人员
聚乙烯生产工、聚丙烯生产工、聚丁二烯生产工、聚氯乙烯生产工、环氧树脂生产工、丙烯腈&丁二烯&
苯乙烯共聚物(ABS)生产工、聚苯乙烯生产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关于印发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4号)
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农药生物测试实验工、染料分析工、涂料合成树脂工、制漆配色调制工、催化剂试验工、化工添加剂制造工、催化剂
制造工、化学试剂制造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号)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关于印发紧急救助员等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54号)
工件表面处理加工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运输车辆装配人员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装配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七批速录师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9号)
船舶制造人员
船体装配工、船舶管系工、船舶钳工、船舶气割工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关于印发液化天然气操作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6号)
其他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带温带压堵漏工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橡胶制品生产人员
橡胶硫化工、橡胶成型工、橡胶半成品制造工、橡胶炼胶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饲料生产加工人员
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农作物种子繁育员等17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3号)
中药制药人员
中药固体制
国家中医药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中药调剂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94号)
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石灰焙烧工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号)
墙体屋面材料生产人员
石膏粉生产工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
装饰石材生产人员
石材护理工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1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90号)
陶瓷制品生产人员
陶瓷模型制作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号)
珠宝首饰加工制作人员
贵金属首饰机制工
国土资源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行政事务人员
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号)
《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7号)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5号)
营业员、收银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珠宝首饰营业员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组合机床操作工等2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4号)
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
拍卖、典当及租赁业务人员
鉴定估价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调酒和茶艺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公共卫生和营养配餐人员
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社会中介服务人员
科技咨询师、职业信息分析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七批速录师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9号)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农产品经纪人
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印发第七批速录师等1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9号)
电影电视演员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电影电视演员等十个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7号)
纳入职称系列进行评价管理
美术专业人员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电影电视演员等十个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7号)
摄影服务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洗染织补人员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
办公设备维修人员
办公设备维修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玩具制作人员
布绒玩具制作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漆器工艺品制作人员
漆器镶嵌工、彩绘雕填制工、漆器制胎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三批漆器制胎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0号)
金属工艺品制作人员
金属摆件工
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雕刻工艺品制作人员
工艺品雕刻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文教用品制作人员
自来水笔制作工、圆珠笔制作工、铅笔制造工、墨水制造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
厅发〔2004〕1号)
乐器制作人员
钢琴制作工、管乐器制作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号)
筑路、养护、维修人员
舟桥起重工、道岔钳工、机动舟驾驶员、铁路舟桥工
中国铁路总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列车值班员等65个国家职业(工种)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4号)
铁路、地铁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运转车长、指导车长、机车检查保养员、机车整备工、列车轴温检测员、信号员(长)、驼峰调车长、救援机械副司机、铁路电源工
中国铁路总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列车值班员等65个国家职业(工种)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4号)
《关于印发铁路通信工(维护)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61号)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及有关人员
叉车司机、装载机司机
中国铁路总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列车值班员等65个国家职业(工种)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4号)
海洋环境调查与监测人员
海洋环境监测工
国家海洋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海洋环境监测工等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4号)
化工仪表维修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钢铁产品包装工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1号)
浴池服务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2008〕1号)
木材制品制作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锁具修理工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号)
工程设备安装人员
电气设备安装工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3号)
机械设备安装工、管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关于印发手工木工等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号)
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景观设计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纺织工程技术人员
纺织面料设计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5号)
食品工程技术人员
豆制品工艺师、坚果炒货工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商务策划师、企业文化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
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号)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工艺美术专业人员
室内装饰设计员、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广告设计师、包装设计师、玩具设计师、首饰设计师、建筑模
型设计制作员、家具设计师、动画绘制员、陶瓷产品设计师、地毯设计师、皮具设计师、鞋类设计师、会展设计师、色彩搭配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2002〕10号)
《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号)
《关于印发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4号)
《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7号)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
《关于印发养老护理员等四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号)
餐厅服务人员
餐厅服务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饭店服务人员
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足部按摩师、芳香保健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号)
《关于印发第十四批理财规划师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0号)
反射疗法师
国家卫生计生委
《关于印发反射疗法师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1号)
环境卫生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5号)
其他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
呼叫服务员、礼仪主持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
蒸馏工、萃取工、吸收工、干燥工、结晶工、蒸发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仪器仪表装配人员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3号)
国际商务人员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25号)
航空运输服务人员
民航售票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营造林人员
营造林工程监理员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号)
地质勘查人员
磨片工、淘洗工、掘进材料工、钻探材料工
国土资源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掘进工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61号)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1号)
炼钢备品工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08〕71号)
机械热加工人员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号)
电子器件制造人员
真空电子器件化学零件制造工、真空电子器件金属零件制造工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真空电子器件化学零件制造工等11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2号)
电池制造人员
原电池制造工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半导体芯片制造工等1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2号)
纤维预处理人员
绢纺精炼工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号)
制糖和糖制品加工人员
食糖制造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号)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铁路装卸工、装卸值班员
中国铁路总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列车值班员等65个国家职业(工种)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4号)
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0号)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3号)
印染工艺检验工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6〕1号)
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铁路报话员
中国铁路总公司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铁路通信工(维护)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61号)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1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90号) 责任编辑: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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