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 五险一金,请问自主择业 五险一金后有五险一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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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四川 成都];& 1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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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视角:自主择业军转交纳社会保险情形的法律解析
&自主择业军转交纳社会保险问题一直存在争议,自主们也众说纷纭,由于尚无出现交纳社会保险费后符合条件享受社保完整待遇的实例,也无权威的公权部门进行解读(释),这一争议目前仍在继续---
&就此问题做深度剖析和进一步讨论。
&与自主择业军转社会保险有关的政策规定最早来源于中发【200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文时间:日),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有如下条款:
&第三十八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第五十一条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五十二条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五十三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障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同年度日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8号)又有如下规定:
  四、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问题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军队转业干部个人以退役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建立个人帐户。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并入本人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由其个人暂存,待安置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并入其个人帐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享受安置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
&五、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养老、失业保险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以上两个文件结合来看,不难发现,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待遇上与计划分配至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表述是不一样的,前者的表述重点在第五十一条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这一表述可视为退休金(注意不是退役金)的政策来源,但该条却与第二个文件中的第五部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产生矛盾(见划线部分),结合近十多年的军转干部政策实践,在关于自主择业退役金发放的政策规制上,关于退役金性质一直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按目前政策退役金一直发放至自主人自然终结显然已经具备退休金的性质,也就是说该项保障等同于基本养老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的提前实现(实质上退役金的数额远大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数额,注意:有个例外,当两者之间出现逆差,将会出现退役金和退休金并行不悖的情形),在此之外的再就业仍然交纳社会保险费有重复之嫌,这与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从法理和道义上也会有显失公平的质疑声出现。
&事实上在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经就此问题已经做了详致的阐释,相关条款如下: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解读一下:社会保险制度上升国家法律层面,立法对象普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目前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设置也就是通俗意义上所说的五险一金(五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目已经有部分省市开始试点,合笼生育保险至医疗保险,以后可能要称做“四险一金”),个人交纳部分存在于养老、医疗、失业三种保险及公积金情形,其余由用人单位交纳。与自主择业军转有关的这五险一金的适用情况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前文所述,其功能已经被退役金的功能所覆盖,法理逻辑上说不通,现实生活中能否实现存疑。
&2、基本医疗保险;此功能已经通过军转服务中心的组织工作得已实现,自主择业军转的医保卡已经保障到位。
&&&3、工伤保险;由用工单位交纳,与个人无涉。
&4、失业保险;理由同1,从上述五十一条第(四)(划线部分)倒推,亦可以得出,理论上和实践中均不可以成立或实现。
&&&5、生育保险;符合自主择业条件的军转大多数已过育龄年龄,随两胎政策放开可能有少部分将会涉及到。
&住房公积金;牵扯到住房等历史形成情况,目前在享受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或仍居住在军产房的自主军转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进程仍在进程中。
&注意一下,上述引用的条款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这部法律与前两个文件从时间情势、制定层级来看法律效力显而易见。
&延伸解读:
&与此相关的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13号)
&涉及条款如下: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鉴于自主择业政策早期交纳社会保险的军转按此规定时间已经达到或接近十五年,近期将会有情况发生,是否能如愿拿到退休金,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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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自主择业干部与地方公司签订什么合同为好你好家门:我是宋奇,很荣幸在网上认识家门,我今年刚从武警部队转业,3月份选择自主择业后到地方一家公司工作,目前正办理相关手续,在签合同的问题上公司和我本人都很困惑,如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就要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如签劳务合同,财务上说工资超出800元以外的就要上20%的税(也不知道有没有这种说法),照这样的话待遇就很低了,辛苦为国家了。不签对以后又不妥,签又不知道该如何签,对我本人来说,肯定签劳动合同才有保证;但公司又以为我们是退休人员,只能签劳务合同。其实不然,我们是自主择业,与退休人员有根本的不同,国家目前虽发放微不足道的退役金,但相关法规还不够健全完善,择业也是靠劳动付出的。所以想请教家门:一是该如何签为妥当?二是地方对部队自主择业干部购五险一金或是到地方企业、公司就业有什么规定?拜托家门律师。有空可联系坐坐。提问者:ask****|联系手机:138********|云南-昆明| 15:13
地区:云南-昆明帮助网友:1741人次律所: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爱心积分:4575分你好,退伍自主择业不属于退休,仍是劳动者身份,可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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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行为分析:用户进行阅读文章后咨询律师用户与律师的沟通效率可提35.7% !& & & &四、选择自主择业应考虑7个方面的问题& & & & & & & &一、自主择业应参考的问题   转业干部在选择安置方式时,应重点参考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自身的情况。包括年龄、学历、专长、家庭、身体等诸多方面的状况。看自身条件适合哪种安置方式。二是安置地的总体状况。包括当地的经济形势,人才需求状况,地方政府安置转业干部情况。看客观条件允许选择哪种安置方式。三是先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目前的工作、生活状况。看哪种安置方式最为合适。情况明才能做到决心大,才能正确地选择好安置方式。  & 二、自主择业与在部队退休的比较  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与军队干部退休有一些相同之处。首先,部分退休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后由部队继续管理只是暂时的,按规定这部分退休干部都要分批向地方民政部门移交。因此,退休干部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交由地方管理的性质是一样的。第二,随着医疗制度的改革,自主择业干部和退休干部的医疗都要实行社会统筹,也就是'医疗保险',从医疗角度来看,两者没有任何差别。第三,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后,将来退休干部与自主择业干部的住房待遇上也没有什么不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在与退休干部的不同之处有以下五点:  第一,从定位上有所不同,上级文件对转业干部的定位:'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而退休干部则定位为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第二,从经济收入上看,通过计算,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待遇还略高于退休干部。具体计算公式为:(自主择业的安家费、转业费和退役一次性补助费-退休的一次性经费)-(月退休生活费-月退役金)X(干部平均寿命-现年龄)X12个月。可见选择自主择业在经济上并不吃亏。  第三,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通过自身努力还可以重新考入公务员队伍和参加地方的领导岗位应聘等。而退休干部却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第四,选择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大都年富力强,不甘心在家颐养天年,大都会走向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到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创办经济实体等,并可担任法人。国家对自主择业干部的创业、就业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可免征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各省、市都成立了退役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其主要功能就是指导自主择业干部就业。而退休干部只能从发挥余热的角度做一些公益性的工作。  第五,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在办理转业手续后就领取了地方身份证,有较大活动空间。  三、自主择业与计划分配的比较  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与指令性安置的转业干部相比有三个共同点:第一,上级文件对转业干部的定位已包括了自主择业和指令性安排两种安置形式的干部。第二,住房、就医在两种安置形式中没有差别。第三,其家属、子女的安置没有因为安置形式的不同而受到影响。同时,自主择业与指令性安排相比较,不同之处有五点:  第一,自主择业比指令性安排转业干部在时间和空间上有较大的余地。自主择业后,可以先找单位就业,也可以休整一段时间。可以外出旅游,也可以先上学'充电'。在就业、创业上有较大自主性,可在本地发展,也可在外地乃至全国甚至国外发展。而指令性安置的转业干部在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单位上班,个人可支配的时空很少。第二,没有指令性转业干部的下岗之忧、竞争之苦,减轻了思想负担和压力。  第三,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享受终身领取退役金且年年'滚动',还随着地方进行调整,并享受终身免交个人所得税。而指令性安置的干部将来总是要退休的,一旦退休,其退休金只能拿原基本工资的80%,其收入比自主择业的下降了不少。  第四,从安置政策上,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和条件上要比指令性安置的要宽松得多。  第五,有一技之长的自主择业干部可以到一家或多家企事业单位去任职或兼职。而指令性安置的则按规定不允许兼职或做第二职业。   四、自主择业干部在就业上享受何种优待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转业干部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原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一次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实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五、自主择业要克服四种思想,强化四种意识最近,我们对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后第一批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总的感到,多数同志退役后能尽快调整自我,勇敢地迎接挑战,谋求发展。但也有部分同志,'怀揣退役金,失去进取心'。解决上述问题,要注意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克服吃老本的思想,强化进取有为的意识。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所享受的退役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只是国家为解除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后顾之忧而给予的照顾性保障,是为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二次创业提供条件。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应该珍惜这个有利条件,不断进取,再展宏图。  (二)是克服依赖思想,强化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政府只是在可能的范围内,为你的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指导,根本的出路还靠自己。所谓自主择业,就是自己择业。这就要求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到市场中去找位子,找事做,成就一番事业。  (三)是克服官本位思想,强化当新兵、做学生的意识。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必须重新审视自己,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常言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在干中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干出成绩,创造出价值,你才能够受到重用,才能够拿到高薪。说到底,干,才能收获丰硕的果实!干,才能开创一片新的天地!  (四)是克服好高骛远的思想,强化求真务实的意识。只有使自己的主观愿望与社会需要和客观实际相吻合,才能把自己的才能充分展示出来,创造出辉煌的业绩。万丈高楼平地起。每个人都应踏踏实实地干属于自己的事业,勿以事小而不为,勿唯利大而强为。   六、自主择业:'铁饭碗'+'泥饭碗'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团职干部和服役满20年的营职干部可选择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由于此项政策出台不久,许多军转干部缺乏思想准备,加之传统思想的影响和来自家庭、社会的制约,部分符合自主择业条件的军转干部是走计划分配之路,还是走自主择业之路,感到心中无数,难以定夺。  自主择业安置办法的实施,是军转安置工作发展的方向,也是国家为了褒奖部队干部做出的贡献,提高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加强部队建设,给一些军龄较长,职务较高,贡献较大的军转干部制作的'铁饭碗'+'泥饭碗'。建议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转变观念,着眼发展,即慎重又积极地选择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  为什么说自主择业之路是国家给部分转业干部的'铁饭碗'外加一个'泥饭碗'呢?因为国家对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实行退役金制度,此外,住房、医疗还有保障,平时由地方军转部门负责管理,没有下岗、分流和失业的风险。这不就是'铁饭碗'吗。政策规定,地方政府还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技能培训,通过牵线搭桥帮助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就业。愿意自办实体,走创业之路,政府的工商、税务等部门还给与优惠政策。这就是说,还有一个'泥饭碗'。政策虽优惠,但要走好自主择业之路,必须转变'官本位'等陈旧观念。有的担心从部队领导岗位跌落下来,成为只拿钱不干事的'闲人',有的担心自主择业而择不了业,一无工作,二无身份,成为'名不正,言不顺'的社会成员。其实这都是旧观念作怪。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过去那种'太平宫'、'终身制'和'保险箱'将逐渐消失。有些军队转业干部对地方工作比较生疏,与其盯着地方'官'位,把自己的优势变为劣势,不如自主择业,创出自己的新天地。   七、转业军官在市场经济中的十大优势   军人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头脑;军人善于运筹,具有较强的谋略能力;军人长于管理,具有过硬的管理能力;军人勇于进取,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军人遵纪守法,具有自觉服从的意识;军人坚忍不拔,具有顽强的意志品质;军人雷厉风行,具有优良的工作作风;军人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军人注重学习,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军人善于团结,具有牢固的团队精神;迷彩欢迎您的到来,有您的分享内容更精彩!↙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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