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利己主义义与个人主义大相径庭么?

NormanP.barry
OnClassicalLiberalismandLibertarianism
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
诺尔曼.P.巴利著
二、休谟、斯密和功利主义
三、经济至上:经济自由主义的芝加哥学派
四、奥地利学派
五、詹姆斯·布坎南与契约自由主义
六、个人主义的道德问题
七、艾恩·兰德与利己主义
八、罗伯特·诺齐克与最小国家
九、无政府-资本主义
本书作者诺尔曼·巴利是英国白金汉大学政治学教授,在此之前曾先后在皇后大学、贝
尔法斯特大学以及中部英格兰大学任教,一度曾是美国俄亥俄布里格林大学客座教授。巴利
教授长期从事政治哲学、政治经济和商业伦理方面的教学和研究,著有《海耶克的社会和经
济哲学》、《现代政治思想理论》、《新右派》、《福利与商业伦理》,对资本主义理论以及有关现
代福利国家的理论和批评作了大量的研究。
本书是作者对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所作的一个梳理,也是对自由主义者之间正在进
行的辩论所作的说明。在作者看来,对构成自由主义的各种不同哲学和见解作一整体说明是
非常必要的,因为一些古典自由主义者尽管在政策提议方面有许多相似性,但作者认为形成
这些政策的基本理论前提都不尽相同,而这样的差异正反映了政治思想之中的一些最基本和
最深刻的问题,并同时对政策的建议产生重大影响。
自由主义是西方政治理论中一个历史悠久的话题,也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自由主义
在历史上既是一种学说,也是一种运动、一种意识形态。例如,英国的古典自由主义将其大
部分成功归于三大自由传统:宪政主义、经济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在不同的时期,这些传
统对不同的团体产生了不同的吸引力,并在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现实的政治。自由主义本身也
经历了一种复杂的演变。早期的自由主义强调从绝对专制中解放出来,同时强调非人格化的
社会和政治控制,即法制和市场的理想性。此外,它也强调个人的自由表达。自由主义者因
而支持一种更平等的自由分配、废除垄断、取消贵族特权,并支持一种建立在理性原则之上
的法律,因而在历史上表现了它的一种进步性。本书专门有一章讨论18世纪的古典自由主
自由主义在后来发生的一个变化是强调自由的积极方面,即形成和完成自我确定的目标
的机会,而非摆脱国家的自由。尽管自由个体的中心价值没变,但对理解这一价值和如何取
得这一价值发生了变化。这也是作者在本书中力图加以探讨的。这一转向在某种程度上是自
由主义本身取得的成功所带来的。大量的政治与经济自由的获得不仅提出了下一步将怎样的
问题,而且也提出了自由为谁的问题。资产阶级获得了所需的权利,但社会的普通大众却没
有,因而国家的积极作用被提上了议程。这导致自由主义者发生嬗变。现代自由主义主张国
家支持个人和受压团体,强调国家的作用。那么,现代自由主义还自由吗?
这样便引发了以米尔顿·弗里德曼和F·海耶克为代表的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本书
在这方面有清晰的描述。它向人们展示了奥地利经济学派与其对手芝加哥学派在一些问题上
的不同观点。作者详细探讨了古典自由主义的一些极端看法,这些就是自由至上主义者的看
法。他们的观点建立在自然权利上,主张把国家的作用只限于国防、之津和秩序,反对所有
的国家福利以及分配性税收。本书还讨论了无政府-资本主义,它要求完全取消国家并声称
市场能提供每一种必要的物品和服务,包括国防和法律。作者还关注于分析自由个人主义经
济的伦理,以及各种形式的个人主义思想。所有这些,对于我们了解西方社会的自由主义这
一主要思潮(甚至也可以说是一种意识形态)以及同这一思潮有关的政府政策走向都是很有
当然,由于分析的角度以及所持基本立场的不同,作者的某些观点不一定为我们所接受。
这一点相信读者在阅读中自会得出结论。
本书的出版若有助于我国学界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探讨,那将是译者高兴的事。译文中有
不当之处,请不吝指教。
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
本书的写作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我对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一些一般问题的兴趣
始于70年代中期,那时我刚开始研究弗雷德里奇·海耶克的社会哲学和经济哲学。虽然他
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当代最负盛名的传统自由主义者,但我很快认识到,他也是那些在社会
民主和半集体主义的政治经济舆论流行时期高扬自由主义大旗的许多作者之一。这样,对构
成自由传统的各种不同的哲学见解作-整体说明在当时看来是重要的,在今天尤其如此。
我也注意到,尽管一些著名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在政策提议方面有许多相似性,但他们形
成这些政策的一些基本理论前提却大相径庭。在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之间也存在着
差异。这样,尽管像海耶克、路德维格·冯·米斯、米尔顿·弗里德曼、艾恩·兰德、罗伯
特·诺齐克和墨利·罗斯巴德这样的一些作者常常被放到一起来加以谈论,好像他们构成了
智力磐石,但这种描述会产生误导。此外,在他们著作中很容易找到的一些差异反映了政治
思想中的一些最古老和最深刻的问题。
我最初想用文献来说明并分析自由主义不同的哲学基础,这一努力形成了一篇文章,发
表在1983年的《英国政治学杂志》上。本书的许多工作是这篇文章一些观点的详尽阐述。
不过,杂志那篇文章的许多材料取自当代。我想,如果缺乏这一问题的历史层面的阐述,
那么本书就是很不完整的。因此,就有了18世纪古典自由主义一章。然而,这并不意味着
这是一本历史著作。它可被较多地看作是一系列集中于某一主题的论文集。坚持休谟和斯密
的重要性,在于他们确定了当代大多数有关古典自由主义的争论的议程。在我看来,他们两
位在这方面超过了洛克。我试图探讨的是一些同个人主义思想有关的分
析性问题和概念性问题。我在“无政府-资本主义”一章中专门对此作了论述,这是因为
个人主义思想具有它内在的吸引力,而且也因为它以特别鲜明的方式展现了自由主义智力体
系的一些一般问题。此外还有这一情况:一些人们熟悉的政治思想史著作差不多完全忽略了
个人至上的无政府主义,至少在与社会主义的无政府主义相比时是如此。
本书的一个空缺一定会使读者大感惊讶,这就是少了专门论述海耶克的一章。这有两个
原因。首先,我在其他地方曾对海耶克作过大量论述。必须承认,对这位伟大而深邃的思想
家再作评论,我已有厌倦之感。更何况在过去两年里出现了一些重要的研究和论述海耶克的
著作。但是,尽管如此,在本书“奥地利学派”对自由思想的贡献一章以及其他的章节里,仍
然有一些有关海耶克的论述。其次,我认为注重对个人主义的一些较为激进的看法更重要。
多年来,人们只是偶然关注一下这些激进的看法,而现在对这些看法作一分析,此其时矣。
还必须指出,我对政治思想的关心甚于对经济政策的关心。研究古典自由主义者和自由
至上者的人士对两者的大多数政策提议是了如指掌的,但两者的哲学基础不同。这样,本书
虽然不可避免地在一些地方要谈到政策,但读者会发现,对金融理论和政策、贸易周期、福
利问题和减少政府赤字的复杂性,本书未作细致的分析。此外,我对采用的论证方式还要说
一两句话。我是从一种内在的观点来看待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的一些哲学问题的,
因而对个人主义的整体批评不怎么感兴趣(在集体主义者那里可以找到许多这类的批评)。但
是,我热衷于探讨一些学说的内在问题,以及每一个自由主义的思想家是怎样对待这些问题
的。本书可被看作是一种对自由主义者之间正在进行的一场辩论的说明。
多年来,在对有关个人主义的思想进行探讨时,与许多朋友和同事的交谈使我获益匪浅。
他们是约翰·格雷、约翰·伯顿、马丁·利可特、艾伦·皮科克、吉里米·夏墨、斯坦芬·利
特切德、汉尼斯·吉索森、迈克·詹姆斯和克里斯·特姆。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没有读过
本书的手稿,因而也不用对本书的谬误、遗漏和误解负责,但我仍从他们对这一急速扩张的
学术领域所作的贡献——一些发表的和未发表的著作——中受益良多。
我在白金汉大学完成了这部手稿。我对我的秘书桑达·吉尔伯特深表谢意,感谢她在打
印这部字迹难以辨认的手稿中所表现出来的全心投入、勤奋和准确性。此外,本书的写作当
我还在伯明翰工业大学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时已经开始,因此,我也对芭芭拉·爱伯特表示感
谢,感谢她以她惯有的效率打印了本书的前三章。
诺尔曼·巴利
1962年,丹尼尔·贝尔发表了一部尽管简洁,但被证明是影响深远的著作——《意识
形态的终结》。在这本书中,他认为自1945年以来在某些社会价值上出现的一致意见已经
使得传统的意识形态争论变得多余了。在他看来,这是因为在西方民主国家,已经不会再有
意识形态的战斗。人们希望将智力投向巩固现有达成的妥协,而不是建立一种新的世界观。
这一观点与分析哲学的这一通行观点——所有伦理判断和政治判断所固有的主观至上导致不
可能发现一种建立在哲学原则之上的政治理论——是不谋而合的,尽管这种不谋而合带有偶
然性。社会和政治学说缺乏一种形而上的说服力,因知识分子之间在一种政治学说的理想性
上达成的心照不宣的默契而得到了补偿。在美国,这种政治学说以“自由主义”著称,而在英
国和欧洲,则以“社会民主”闻名。
这种一致意见的破灭无需加以证明。我们目前生活在一个意识形态和政治都飘摇动荡的
世界里,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一些政治价值体系的智力辩护不仅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领
域,而且政治哲学中一些被逻辑实证主义者弃之不用的传统概念(如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社
会契约)还被从坟墓中挖掘出来,并被再次用来支持一些不同的观点。因此罗尔斯、布林巴
利、诺齐克和多肯(仅列举几个最著名的作者)近来的著作指出了哲学与意识形态之间(或
解释和建议之间)的区别,这一区别在逻辑实证主义者及其在有些微妙的哲学和社会科学中
的追随者看来是主要的。确实,一种或许是真实的情况是,“意识形态”已经失去了在实证社会
科学全盛时期所带有的那种贬义性。
随着共识的破灭,首先是集体主义的政治思考(它或是来自马克思主义左翼,或是来自
传统的、反理性的右翼)卷土重来。不过,在过去10年左右的时间里,个人主义思考或者
古典自由主义的社会经济理论也卷土重来。从某种意义上说,古典的或“旧”的自由主义从来
就末偃旗息鼓过,它只不过暂时被并入了“新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的政治学说中(同时也
悄悄地在某些方面吸纳新古典经济学,这一吸纳达到了这一程度,以至丧失了自己的身份)。
20世纪的一些经济理论家和社会理论家,如路德维格·冯·米斯、威尔汉姆·罗普克、弗
雷德里奇·海耶克以及由弗兰克·耐特、亨利·西蒙斯、米尔顿·弗里德曼和乔治·斯迪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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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己主义症状分析及矫治法律途径.doc 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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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冷漠、自私,个体陷入普遍的精神危机。文章试图为这些困扰个体的精神症状找到一个合理的归因,并尝试为矫治这些症状提供一条法律上的途径。全文分五部分,以利己主义及其症状为主线对问题进行阐述,由症状到原因,由现象到实质,层层展开。引言部分主要说明论文研究的意义、目的与范围以及文献综述和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利己主义辨析。主要梳理了利己主义的历史脉络,据此得出现代意义上利己主义的确切内涵;并对利己主义与极端利己主义、个人主义以及个体主义等相关概念进行辨析,最终明晰利己主义的内涵。第三部分是对利己主义种种症状的分析。将症状分为冷漠自私、孤独寂寞,恐惧不安、随波逐流,迷惘堕落、精神颓废三大特征进行描述,通过对现实中的案例以及该领域权威理论的引征,阐释了利己主义所造成的个体精神危机的严重性、普遍性,并对各种症状作了相应归因。第四部分是矫治利己主义症状的法律途径。首先针对利己主义的利益追求,提出法律的利益协调对策。其次对利己主义的自由观提出法律调控自由的对策,即在法律制度保障自由的同时,也要对其加以限制,否则自由便会因利己主义而朝向极端化发展。最后对利己主义放纵自由竞争所产生的社会公平缺失提出法律保障公平的措施,以期能对利己主义的无限制蔓延所滋生的公平缺失起到相应的抑制作用,进而增进个体对社会的公平感。第五部分为结语。论证的结论是:本文提及的个体精神症状的症因就在于利己主义,具体指利己主义伦理及其指导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分析考察所提出的方法,可以对利己主义症状的矫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从而减轻个体的精神危机。这对于增进整个社会的温情与和谐也会有积极意义。关键词:利己主义;自由主义;个体;利益;自由;公平1
AbsractModernsociety,therelationsaremoreandmoreindifferentandselfishbetweenpeople,andIndividualintoauniversalspiritualcrisis.Thisarticleattemptstofindareasonableattributionforthepsychiatricsymptomstroublingindividual,andtriestoprovidelegalwaysforremedingthesesymptoms.Thefulltextisdividedintofiveparts,andexpoundsontheissuesbytakingegoismanditssymptomsasparamount。Graduallyunfoldsfromsymptomstocauses,fromphenomenontoreality.Theintroductionofthethesismainlyexplainedthesignificanceofresearch,objectandscope,literatureoverview,andresearchmethods.PartIIisEgoismAnalysis.MainlyCardshistoryoftheegoism,andaccordinglycomestheexactmeaningoftheegoisminthemodernsense.Thendrawsalinebetweenegoismandextremeegoism,individualismandprivatism,andrelatedconceptandsoon.Ultimatelyclearstheconnotationoftheegoism.PartIIIisannlysisonEgoismsymptoms.Therearethreechractersaboutthesymptoms.TheyamplydescriptedincludeSelfishandindifference,uneasinessandapprehension,degradationandbeingperplexed,anddecadentspirit.Throughquotingthecaseinrealityandtheauthoritativetheoryinthefield,ExplainstheseverityandtheuniversalityofindividualspiritualcrisisCausedbyegoism,andCorrespondinglyattributsthesymptoms.PartIVisthelegalchannelsaboutremedingegocentricsymptoms.F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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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奇:论利己主义的合理性
来源:作者惠及&&&点击:[1087次]&&&发布时间: 08:24:55
论利己主义的合理性
&&&&&&&&&&&&&&&&&&&&&&&&&王洪奇
利己主义(egoism)是一个中性词汇,它不同于自私自利(selfish),也不同于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利己主义是一个哲学术语,反映了一个哲学思想或者哲学观点,不同于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够接触到的某些人的自私自利行为。在哲学层面有关利己主义的讨论一般会集中在两个层次:(1)人们是否基本上是自私自利的;(2)自私自利在道德层面看是好的还是坏的。由此引出两种类型或者两层意义上的利己主义(egoism):一种是描述性(descriptive)的利己主义,又称为心理利己主义(psychologicalegoism)。这一类型的利己主义理论认为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人们基本上是自我中心的(self-centered)和自私自利的(selfish);第二种利己主义被称为伦理利己主义(ethicalegoism),或者称为规范利己主义(normativeegoism),研究人们应该如何行为。
伦理利己主义在哲学史上具有悠久的传统。早在16-17世纪霍布斯(ThomasHobbes)就曾对伦理利己主义的合理性进行过充分的论证,他的《利维坦》(Leviathan)一书在伦理利己主义基础上提出了社会“契约论”(Contractarianism)的理论观点。霍布斯认为,最好的社会规则应该是那样一些规则:如果我们理性地选择了它们就应该接受它们。我们所选择的文本是社会,因此社会中的每一位成员必须依据其他人愿意做的并与其他人相协调的做出他或她自己的选择。在最终的意义上看,这是理性的选择就是一种自私自利的选择,罗尔斯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建立在伦理利己主义的基础之上。
1心理利己主义
心理利己主义(psychologicalegoism)是一种研究有关人们到底喜欢什么(aboutwhat people arelike)的理论。我们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来理解这个问题,其中的一种理解就是,人们基本上是自私自利的。人们的行为通常或者总是自我目标(ownnarrow)导向的,是为了自谋自利的(self-interest)。但是有些人是短视的(short-range),有些是看长远利益的(longterm),由此区分了两种类型的自私自利。短视的自私自利是一种只顾眼前不考虑长远,只考虑一件具体事情不通盘考虑个人的整体利益的愚蠢的自私自利。考虑长远的利己者可能会为了长远的利益而失眼前,为了实现个人整体利益最大化而主动让出一些小的利益,这就叫“计大利”。个人利益有很多种不同的类型,例如良好的身体健康,事业和工作的满足,声望,自尊,家庭和朋友,等等。如果我们真的想要经过努力获得这些利益,就必须避免一些短视(shortsighted)。例如我们必须在饮食起居生活方式方面保持自律才能达到身体健康。
有些自私自利的人认为我们没有必要真正考虑其他人的利益,我们只要做个样子看起来像是在为其他人考虑就够了。计大利的长远的利己主义者或许不这样认为,因为只有你真正关心其他人,帮助其他人,才能在你自己遇到苦难的时候有朋友来帮助你。因此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还是应该全心全意地帮助其他人。当然,利己主义者认为帮助别人的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两者之间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从客观效果看,由于这种长远的利己主义者在实现自己利己目标的过程中,客观地也帮助了其他人,因此也可以称之为互惠的利己主义(reciprocalegoism)或者聪明的利己主义(cleveregoism)。而那种损人不利己,损害自己的最根本利益的短视利己主义行为,例如不注意锻炼身体,饮食起居毫无规律,暴饮暴食,浪费时光,甚至吸食毒品,放荡形骸等等追求快乐一时的行为,可以称之为愚蠢的利己主义(stupidegoism)行为。其行为特点是意志孱弱(weaknessof will),缺乏自制能力(lackofself-disciplined),或者缺乏必要的知识做正确判断,因此弄不清楚到底什么才是他自己最重要的利益,例如弄不清楚“只有多吃一些才有力量减肥”这一判断是否为真。
心理利己主义是真实的吗?麦凯南讲过有关林肯的一个小故事(AbrahamLincoln)的故事(BarnaraMaKinnon. Ethics: Theory and Contemporary Issues (3rdEdition)[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据说有一天林肯坐着马车路过一座桥梁的时候,他听到了一头母猪在嚎叫。牠的小猪仔儿们滑落到了水中,但是牠没有办法救牠们出来。据说这个时候林肯要求车夫停下来,然后他从车中走出去,并把小猪仔都从河水中救了出来。当同事们将这件事情作为林肯总统具有高尚的无私品质的例证加以评论的时候,林肯却回应说,这件事情与猪无关,他做了他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如果他现在不那样做的话,以后每当他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心灵都将得不到安宁。换句话说,尽管这件事情看起来是无私的表现,其实他自己的行为在相当的程度上还是自我中心的。
自我取向(self-oriented)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是天生的吗?或许这是我们本性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也许是习得的?发展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儿童如何发展利己和利他的倾向。或许我们都期望女童发展利他和关怀的性格特征,男孩则教导要具有独立意识和自我激励(self-motivated)的性格特征。但是如何发展出站在别人的立场和观点看待问题,如何发展出同情心,其内在的机制是怎样的,这一类涉及人性激励机制问题的答案是非常复杂的。通常我们听说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这样一类情况。心理利己主义需要体现的不是人们从他们自己的行为中确实获得了满足,而是以获取满足为他们的目的。或者更确切地说,直接地寻找满足并不是获取满足的最佳方式(directlyaiming at satisfaction may not be the best way to achieveit)。如果我们不是直接以幸福本身为追求的目标,而是追求我们喜欢做的那些事情的话,我们或许具有更好的机会变得更加地幸福。
2伦理利己主义
伦理利己主义(ethicalegoism)是一种规范论(normativetheory)。这是一个有关我们应该做什么的理论,也是有关我们应该如何做的理论。如同研究心理利己主义的方式,我们也可以对伦理利己主义进行划分。一种理论称为个体伦理利己主义(individualethical egoism),另外一种称为普适的伦理利己主义(universalethicalegoism)。根据个人伦理利己主义的理论,我应该仅仅面向我自己的利益。至于其他,我应该仅仅关注那些同时能够给我自己带来好处的事情;普适的伦理利己主义则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关注他们自己的最佳利益。作为一种个人主义形式,人们选择帮助其他人的唯一目的是这样做同时也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最佳利益,国内有学者将普适的伦理利己主义的这一特性简称为“为己利他”(王海明.伦理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第二版):210),因此这种论理利己主义是一种“合理利己主义”(rationalegoism)。
台湾学者林火旺先生认为,首先,一般认为伦理利己主义建立在心理利己主义的基础上。其论证的逻辑方式是:
人们的行为通常或者总是自我目标导向的,并且是为了自谋自利的,(真)
也就是说,人在本质上应该去做那些只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行为),(真)
人应该从事的行为一定是人所能够从事的,(真)
也就是说,“应该”蕴涵“能够”(oughtimplies can),(真)
所以,伦理利己主义为真
这个逻辑推理表明,心理利己主义为真,表明人们不可能不自私,并且道德原则不可能要求人们从事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所以,伦理利己主义能够得到伦理辩护。上述论证主要建立在心理利己主义的基础之上,但是心理利己主义并不一定能够成立,因此这个论证能否站得住脚,还需要进一步商榷。
另外,在这一论证过程中,没有对“应该”做详细划分和研究,有一些应该其实只是期许,而没有道德评价的意义。哈曼认真研究了什么是“应该”。他将“应该”划分为四种类型:(1)期许:现在的深圳应该比以前更美丽了;(2)价值评论:那只手表应该很名贵;(3)理性的应该:她应该主动一点;(4)行为者与行为之间的关系:他应该做那件事情。哈曼认为,第四种“应该”反映了行为者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因此第四种判断才是内在的价值判断(道德判断)。他认为,内在判断具有四个要素:行为者(Agent)、行为(Doing)、道德思考(Considerations)、动机/意图(Motive)。必须在判断者、行为者和听众的动机性态度(Motivationalattitude)之间形成一个共识——也就是遵守同一个协议,行为的道德评价才具有现实意义。所以,内在判断可以写成“应该(A,D, C, M)” 这里特别强调,道德判断(内在判断)只有相对于某一个特定协议才是有意义的。因此并非所有的“应该”都具有伦理学的意义,还有一些事情即使是我们不能够做到,也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应该去做。
其次,利己主义者认为,很多时候我们好心帮助别人,却把事情搞砸了,好心办了坏事情,倒不如“各扫门前雪,休管他人放上霜”结果更好。不去施舍和别人,却激发了他们自己战胜困难的意志和决心。因此利己主义是最佳的生活方式,每一个人如果都能够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整个社会就会很好,这个社会并不需要我们过多地干预他们的生活方式。
3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统一
尽管“利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人类本性,“利他”也是人性的一个主要驱动力,利他主义是阻止人类自私性最合理的道德理论。传统利他主义(altruism)的基本特点是:利他主义必须付诸行动。只有善心没有善举,不是利他主义的道德标准;利他行为的直接目标必须是为了提升他人的福祉;在利他的行为中,意图比结果重要;利他的行为必然会造成行为者自己可能的损害;利他是无条件的,行为者不能期望任何的回报。
互惠利他主义有不同的看法。当代实践伦理学(practicalethics)最重要的哲学家邢谔(PeterSinger)企图从生物学的角度证明人类的自然利他主义倾向,并且证明这种利他主义是互惠性的,称为互惠利他主义(reciprocalaltruism)。邢谔认为利他主义应该满足互惠原则,按照他的看法,公平、正义的观念因为回报的观念而形成。互惠行为必须选择对象,否则可能得不到回报,也就是说,必须分辨公平对待你好欺骗你的人,避免和后者接触,甚至对他们发怒或以敌意对待。从自己所属的群体中取出或消灭欺骗者,不但对自己,也对其他互惠利他主义者有利。在那些公平的互惠者之间则会产生正面的情感,这个情感会使互惠、互助关系的建立更为增强。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OneGood Turn DeservesAnother)。可见在邢谔看来,利他主义并非完全不计回报。此外,还有“己他两利主义”以及“集体主义”等美德论理论,可以看作利他主义的特例。
利己是人类的本性,用16-17世纪ThomasHobbes的话说,自保(self-preservation)是人类最根本的欲望。其实,人是利己主义者同时也是利他主义者,现实社会没有一个人是绝对的利己主义者或者是一个绝对的利他主义者,可以是互惠的利己主义或者互惠的利他主义者。斯密(AdamSmith)是一位自由经济制度的倡导者,是“守夜人”政府模式的倡导者,认为一切政府的监管都对社会有害,因此最好的政府就是不进行任何监管的“守夜人”。他把自我利益作为支配人行为的动机。如果说“看不见的手”是经济利益的有意制造者,那么自我利益则是其推动原则。但是利己主义并不妨碍他具有社会责任心和同情心。正如斯密所说,人的感情大致可以划分为“自私的感情”和“仁慈的感情”。相对应的美德也具有两种范式:(1)利己情感支配下,以谋求自己幸福为直接目标的“谨慎美德”;(2)在仁慈感情支配下以谋求他人幸福为直接目标的正义和仁慈(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4)。
关于谨慎美德,亚当斯密认为,人既有保持生命的生存性需要,又具有向往受人尊重的社会性需要。谨慎首先谋求安全,它使人小心谨慎地保持自己现有的健康、财产、地位和名誉,并以此为基础,用社会上允许和最有效的方式图谋自己的更大发展。此外,谨慎还使人言行举止适度而受人尊敬。谨慎使人恪守自己的职责和本份,既不忙于做那些与自己职责无关的事情,也不强行干预他人事务,保持心灵的安宁。谨慎的美德一方面来源于自私的情感,以增进个人的幸福为目的;另一方面更源于人们对与这种利己主义情感的合理控制,达到与公正的旁观者的感情共鸣。
关于仁慈的美德,亚当斯密认为,这是同情心的外化。同情心使人能够体察他人的情感和分担他人的痛苦,并给于相应的关怀和帮助,使人具有宽宏、人道、善良、怜悯、友谊、谦让、温厚等品德。在出于热爱、感激、友谊和尊敬而相互提供了这种必要帮助的地方,社会兴旺发达并令人愉快。所有不同的社会成员通过爱和感情这种令人愉快的纽带联结在一起,好像被带到一个相互行善的公共中心。(沃哈恩.亚当斯密及其留给现代资本主义的遗产[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可见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并不是“零和”关系,两者之间的内在统一性共同制约着人类的行为,推动了人类社会道德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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