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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师大版小学数学三年级下册期末试卷(四).doc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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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版数学三年级下册期末检测卷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总分
一、当回“小博士”认真填一填。 23分(第2、8题2分,其余每空1分)
1、 4.56读作(
2、 2.04元=(
)里填上合适的单位名称。
教室门的面积约是2(
学校操场的面积大约是600(
4、在○里填上“>、<”或“=”。
13.45元○13.54元
2.6元○2元6角
45×15○45×14
23×15○15×23
5、从右边盒子里摸出一个球,有(
)种结果,摸到
)球的可能性大,摸到(
)球的可能性小。
6、在一个长6厘米,宽4厘米的长方形里截取一个最大的正方形、这个正方形的面积是(
),剩下图形的形状是(
7、找规律填数。
8、三年级4个班举行拔河比赛,每两个班之间要赛一场,一共要赛(
二、做个合格公民,细心选一选。(把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里) 4分
1、把镜子放在图形
的虚线上,在镜子中看到的图形是(
2、下面各图中,阴影部分是表示的是(
)是轴对称图形。
4、下面运动现象是旋转的是(
①自行车在球场上行驶
②螺丝刀拧紧螺丝
③把电视机搬到桌子上
三、当回“小法官”仔细判一判。(对的在括号里打“√”,错的打“×”)5分
1、长方形的面积都比正方形的面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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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2页共41页
2.1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聚焦30股票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1,279,718.2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通过持续、系统、深入、全面的基本面研究精选个股,在科学的风险管
理体系下,集中投资于具有长期发展潜力和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科学、系统、规范的行业研
究及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并
集中投资的策略,同时辅以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策略,在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400-811-9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第3页共41页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487,178.78
85,907,400.8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60,157,159.4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过去三个月
过去六个月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第4页共41页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基金持仓比例最高的前30只股票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第5页共41页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未实施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前拥有共同基金募集和管理资格、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资格。
截至日,公司旗下管理74只公募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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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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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工银瑞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逾4400亿元人民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先后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华林证
券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
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
部高级经理和权益投资部高
级经理;日至
日,担任工
银沪深300基金基金经理;
日至2011年
2月10日,担任工银上证央
企ETF基金基金经理;
日至2011年
3月16日,担任工银瑞信中
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1年2月
10日至日,
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
经理;日至
今,担任工银瑞信大盘蓝筹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基
金经理;日
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养老产
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日至今,担
任工银聚焦30股票型基金基
金经理;日
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文体产
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说明:胡文彪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离任日期说明:无
第8页共41页
3、说明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公平交易原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为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平对待基金持有人和其他资产委托人,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不得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以及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其他受托资产。基金经理,指管理公募基金基金经理,如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投资经理,指管理其他受托资产的投资经理,如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专项受托资产。
3、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
3.1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
3.1.1 在公司股票池的基础上,研究部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
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参考公司《股票池管理办法》,建立股票池,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投资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3.1.2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投资经理投资决策参照《投资授权管理办法》执行,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
3.1.3 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且各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投资系统权限要严
3.1.4对于涉及到关联交易的投资行为,参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3.2在交易执行环节:
第9页共41页
3.2.1交易人员、投资交易系统权限的适当分离。在必要的情况下,对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项受托资产组合配备专门的交易员,未经授权,其他交易员不得参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项受托资产组合的日常交易,并进行交易系统权限的屏蔽。
3.2.2公平交易执行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交易在不同基金资产、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公正,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受托资产间的利益公平。
3.2.3公平交易执行方法:
3.2.3.1 交易员必须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执行原则,及时、迅速、准确
3.2.3.2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模块”,对于涉及到同一证券品种的交易执行,系统自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完成。
公平交易模块执行原理如下:
1)同向交易指令:
限价指令:交易员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委托系统,按照各组合委托数量设置委托
比例,按比例具体执行;b)
市价指令:对于市价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首先应该按照“时间优
先”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并在接到后到达指令后按照先到指令剩余数量和新到指令数量采用公平委托系统执行;对于同时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委托模块,按照各基金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例,按比例具体执行;c)
部分限价指令与部分市价指令:对于不同基金经理下达的不同类型的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该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在市场价格未达到限价时,先执行市价指令、后执行限价指令;
2)反向交易指令
a)交易员不得接受可能导致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对敲的同一证券品种的指令,
并由风险中台在投资系统中设置严禁所有产品在证券交易时对敲。b)根据证监会2011 年修订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相关条款,公司规定同一公募基金、年金、专户、社保组合或前述组合之间不允许同日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c)同一公募基金不允许两日内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d)确因投资组合要求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求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要填写反向交易申请表,并要求相关投资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保留记录备查。e)以上反向交易要求完全按照指数的构成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3.2.4 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涉及
到两个或以上基金或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各基金/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第10页共41页
参照《集中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由交易员填写《银行间市场交易审批单》,经相关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审批,并由交易员双人复核后方可执行。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所大宗交易,填写《大宗交易申请表》,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执行。债券一级市场交易,填写《债券投标审批表》及《债券分销审批表》,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执行。其他非集中竞价交易,参考上述审批流程执行。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各基金/投资经理在申购前参照《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工作
流程》,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3.2.6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中央交易室填写《公平交易审
批单》,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执行。
3.2.7公平交易争议处理
在公平交易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出现基金/投资经理对交易员执行公平交易结果不满情况,交易主管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公司主管领导与相关基金/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就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
3.3公平交易的检查和价格监控
3.3.1 法律合规部可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于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并定期向督察长
报告。如发现有疑问的交易情况,就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理由等提出疑问,由基金/投资经理作出合理解释。
3.3.2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于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
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如发现异常情况的,基金/投资经理应对交易价格的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3.3.3 法律合规部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
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如发现异常应向基金/投资经理提出,相关基金/投资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相关基金/投资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3.4评估和分析
3.4.1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
第11页共41页
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进行专项说明,提交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部应将此说明载入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3.4.2中央交易室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风险管理部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专项说明,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各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除上述内容外,还应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公司相关部门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析。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出现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第12页共41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0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的股票市场是跌宕起伏的一年,经历了上半年轰轰烈烈的牛市,也承受了6月到8月的大型股灾。2015年上证指数上涨9.41%,创业板指数上涨84.41%,传统经济的与新兴经济的表现差异非常明显。行业指数表现上,计算机、餐饮旅游、通信、轻工制造、纺织服装等涨幅较大,证券、煤炭、钢铁、保险负收益,石油石化、银行、建筑涨幅较小。
本基金年内取得一定的正收益,期间业绩基准及市场处于下跌状态,收益主要来自基金谨慎的建仓操作。基金成立初期遇到本轮大型股灾,采取了逐步建仓、超跌反弹的投资策略。虽然在8月底、9月初基金单位净值受损失,但在随后的市场反弹中超跌股反弹较大。在救市措施逐步退出后,市场下跌较为充分,基本上完成后了自然出清。因此,我们没有继续恐慌,等待市场修复。随后超跌成长股出现大幅反弹,在基金仓位较低的情况下,及时加仓参与,最后取得基金正收益以及超额收益。期末,基金精选个股为主,在行业配置方面,主要配置在传媒、电子元器件、机械、计算机、轻工制造、通信、医药等行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1.7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41%。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中国经济增长的下行受到全球周期性因素影响,更主要的是国内结构性因素使然。随着过去支撑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城镇化和重工业化的高速阶段的过去,中国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动能逐步减弱,并最终带动中国经济增速由高速向中高速过渡。我们预计,2016年中国经济延续探底趋势仍是大概率事件。
国外需求看,虽然当前美国经济出现了复苏的迹象,但复苏的基础并不十分稳固,同时欧洲和日本的经济增长动能还依然脆弱,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增长也面临很大不确定性,因此外需对国内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仍不乐观。国内需求来看,在经济增长总体弱势的格局下,居民消费增长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也有限。因此,投资仍将是影响2016年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就投资的内部构成来看,由于前期制造业产能的急剧扩张,以及房地产库存的大量累积,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去产能”和“去库存”仍将对中国的制造业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带来较大的下行压力。考虑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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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下行背景下财政收入的增长也将受到抑制,同时整体经济的杠杆率问题也将制约政府短期加杠杆的空间,未来政府基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更多发挥的是托底的作用,而非主动拉升的效果。综合来看,明年中国经济仍将处于再平衡的进程之中,国内经济内生性增长动能大概率还将延续弱势。通胀方面,虽然明年政府进一步落实价格体制改革可能会对部分商品价格有上行压力,但考虑到内需总体疲弱、工业品价格依然低迷,以及国内粮食的高库存等,2016年国内还将延续低通胀态势,通缩风险更值得担忧。基于以上宏观经济形势判断,预计明年国内货币政策还将维持中性偏松的主基调,政府还将继续着力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财政政策也将加大积极力度,以保证经济增长平稳换挡。汇率政策方面,预计明年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幅度将有所加大。而考虑到短期中国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明年全年来看,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依然存在一定的贬值风险。
中国经济仍然处于“减速换挡”的转型时期,这是A股市场的最大基本面趋势。过去几年股票市场持续上涨,新兴产业的估值高于传统周期性行业。我们认为,新兴成长性行业的高估值来自行业增长前景、外延式并购、公司转型、新的商业模式以及宏观经济整体利率水平下降、居民资产配置需求等综合因素。短期静态看,行业存在高估值;部分公司从长期看,仍然有较大的成长空间和市值空间。我们的需要仔细发掘具有长期成长性和较大成长空间的投资标的。类似于
2015年上半年的行情短时期难以再现,高的估值水平容易引发高的市场波动,因此2016年应适当降低投资收益预期,周期类个股存在短期估值修复行情,成长股票的表现存在分化,基金将主要集中投资优质的成长股票。后市,我们持续看好改革红利、技术进步、经济转型环境下的成长股票投资机会,包括通信、国防军工、传媒、医疗保健、环保、计算机、商贸零售、食品饮料、家电等成长性行业,细分行业包括智慧城市、北斗信息、通用航空、体育健身、养老产业、互联网教育、互联网汽车、信息安全、新能源车、数字营销、新材料等子行业。本基金坚持精选个股为主的投资策略,力争持续获得超额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
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第14页共41页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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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收件人
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
报表,包括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15年6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止期间的利润
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
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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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日
单位:人民币元
33,461,120.86
结算备付金
742,337.34
存出保证金
200,887.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31,496,475.12
其中:股票投资
531,496,475.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3,000,482.40
应收申购款
1,119,802.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0,028,354.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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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8,560,500.42
应付管理人报酬
790,676.14
应付托管费
131,779.38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
217,81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0,426.24
9,871,195.18
所有者权益:
501,279,718.24
未分配利润
58,877,441.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0,157,159.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0,028,354.65
注:1、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止。
2、报告截止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117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501,279,718.24份。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95,446,316.91
1.利息收入
2,024,594.7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024,594.70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846,498.3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7,687,6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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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158,819.9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420,222.0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155,001.88
减:二、费用
9,538,916.11
1.管理人报酬
7,295,833.09
1,215,972.15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831,577.25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
195,533.6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5,907,400.8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5,907,400.80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1,271,582,011.55
1,271,582,011.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85,907,400.80
85,907,400.80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770,302,293.31
-27,029,959.57
-797,332,252.88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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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基金申购款
78,833,466.08
-332,211.20
78,501,254.88
2.基金赎回款
-849,135,759.39
-26,697,748.37
-875,833,507.7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501,279,718.24
58,877,441.23
560,157,159.47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关于核准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注册,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日至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5)验字第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设立时募集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271,521,901.40元,折合1,271,521,901.4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60,110.15元,折合60,110.15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
1,271,582,011.55元,折合1,271,582,011.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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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基金持仓比例最高的前30只股票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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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等;(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即从本基金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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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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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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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
量的时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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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
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十二次,每次收益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分部报告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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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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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止会计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295,833.0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401,357.90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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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215,972.15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2.3销售服务费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止会计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止会计期间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
33,461,120.86
2,016,070.42
注:1、本年度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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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上述各关联方及托管人股东承销的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期末(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股票停牌牌
期末估值总
数量(股)
代码名称日期原
日期开盘单价
17,527,745..86
电器 10月 事项
14,981,043..02
电机 12月 事项
9,400,771..46
8,351,605.209,567,001.40
注:本基金因重大事项停牌的股票中包含按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的长期停牌股票,该类股票估值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提供的估值方法,并于日对资产净值和本期净利润的影响均为人民币3,259,052.82元。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第30页共41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在银行间市场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在交易所市场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471,970,345.3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59,526,129.74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移。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
7.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531,496,475.12
其中:股票
531,496,475.12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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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贵金属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4,203,458.20
其他各项资产
4,328,421.33
570,028,354.65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4,322,382.05
320,080,682.8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F 批发和零售业
35,282,358.6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82,468,589.93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986,00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1,478,234.20
13,878,227.43
第32页共41页
531,496,475.12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数量(股)
27,509,705.88
24,760,559.60
24,259,255.47
21,121,159.86
17,219,282.50
16,939,254.64
16,274,913.60
16,200,349.02
15,995,560.00
15,797,600.0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比例(%)
22,031,969.90
20,529,433.10
20,237,208.48
19,936,801.32
19,691,630.96
19,440,673.28
18,618,797.80
17,725,940.13
17,598,774.65
第33页共41页
17,527,745.19
17,429,112.52
17,356,879.75
17,298,856.22
17,169,532.29
16,549,214.43
16,415,884.62
15,676,645.33
15,668,041.34
15,652,844.74
14,983,538.12
14,838,841.01
14,634,661.32
14,598,402.22
13,729,162.00
13,710,970.88
13,415,070.91
13,253,981.48
13,175,942.09
12,913,230.78
12,714,678.91
12,658,773.79
12,564,236.40
11,875,692.37
11,735,361.00
11,436,262.00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比例(%)
11,546,594.97
10,970,767.77
第34页共41页
9,225,846.78
8,936,119.80
8,276,890.00
7,542,313.20
6,812,924.96
6,726,683.70
6,676,430.00
6,597,533.86
6,401,410.20
6,289,668.00
6,000,846.00
5,944,060.00
5,910,676.20
5,033,622.06
4,736,423.00
4,092,210.52
4,050,704.28
4,019,000.00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84,923,861.1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43,535,286.39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第35页共41页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存出保证金
200,887.25
应收证券清算款
3,000,482.40
应收申购款
1,119,802.22
其他应收款
第36页共41页
4,328,421.33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21,121,159.86
16,200,349.02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501,277,741.96 100.00%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543,224.03
持有本基金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第37页共41页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1,271,582,011.55
基金合同生效日(日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78,833,466.08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849,135,759.3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1,279,718.24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日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经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毕万英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基金管理人于日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经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库三七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基金管理人于日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告》,经基金管理人第五十七次股东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陈焕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长变更为沈立强先生。
2、基金托管人: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第38页共41页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伍万伍仟元整,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成交总额的比
总量的比例
494,274.90
1 47,117,203.86
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选择程序
第39页共41页
a)新增券商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券商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公司投委会根据对券商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我方协议由研究部和战略发展部存档,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回购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总额的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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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页共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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