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代大学生就业问题上保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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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学生在灵活就业状态下的社会保险问题研究
我国大学生在灵活就业状态下的社会保险问题研究
在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下,灵活就业作为一种新型的就业渠道已经初现端倪,它以其就业形势灵活多样和低成本等特点,自然进入毕业生就业视野并备受关注。积极鼓励大学毕业生参与灵活就业,形成正规就业与灵活就业并存、相互促进的就业格局,是解决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兼具前瞻性和现实性的战略选择。大学毕业生参与灵活就业不仅具有灵活就业者的一般特点,还具有就业层次较高、流动能力较强等突出的特点。但是这一群体人员社会保险的缺失不仅阻碍了其灵活就业的发展,对社会保险的普遍性、公平性也提出了严峻挑战。因此,要促进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认清制约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发展主要因素的基础上,消除各种就业制度壁垒,制定针对其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险政策,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灵活就业氛围,推动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的实现。
摘要: 在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下,灵活就业作为一种新型的就业渠道已经初现端倪,它以其就业形势灵活多样和低成本等特点,自然进入毕业生就业视野并备受关注。积极鼓励大学毕业生参与灵活就业,形成正规就业与灵活就业并存、相互促进的就业格局,是解决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兼具前瞻性和现实性的战略选择。大学毕业生参与灵活就业不仅具有灵活就业者的一般特点,还具有就业层次较高、流动能力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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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学生就业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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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沈&颖&&&王&川&&&&【摘要】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目标的扩大,是救济失业大学生、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途径。文章着重于探讨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从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探讨大学生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失业保险金的给付等问题,从而对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进行初步的制度设计。&&&&【关键词】大学生失业 就业保障 失业保险 法律规范&&&&【中图分类号】F840.6&&&& &&&&& &&【文献标识码】A&&&&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它关系着教育的发展乃至社会的稳定,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的研究迫在眉睫。然而,我国目前尚没有关于大学生就业保障的法律法规,大学生就业保障的政策措施也缺乏统一性和连贯性。失业大学生失去了经济来源,应当成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所覆盖的群体之一。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目标的扩大,是救济失业大学生、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途径。本文着重于探讨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从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探讨大学生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失业保险金的给付等问题,从而对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进行初步的制度设计。&&&&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化的必要性分析&&&&之所以探讨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化,是因为目前随着高校不断扩招,大学生逐渐增多,同时大学生面临着各种就业难问题。在实践中,即便一些大学生短期内获得工作,但也未必长久,不适应工作环境辞去工作、工资待遇低被迫离职、单位倒闭等因素都会导致大学生再次失业,因此大学生急需失业保险制度保障。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化的必要性,即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就业难、失业率高;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缺失;大学生失业保障政策性措施缺乏稳定性。&&&&应届毕业生就业难、失业率高。我国大学毕业生的人数逐年增多,就业困难、失业率高的现状不可小觑。据统计,2013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初次就业率是71.9%。从学历层次来看,初次就业率呈现两头高、中间低的特点,其中专科生为79.7%,本科生为67.4%,硕士生与博士生均为86.2%。①从年龄结构上看,21岁到25岁之间的青年劳动者失业率居高不下。近年来,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基本维持在70%左右,毕业六个月后仍未就业的大学生约占12%,大学生失业率明显高于城镇居民失业率。大学毕业生的高人力资本存量得益于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长期的人力资本投资。②这部分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失业不仅是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更会对家庭、学校乃至社会都产生诸多不利影响。未就业大学生的生活往往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这不仅会加重学生个人和家庭的负担,更会引起许多社会问题,甚至增加了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另外,许多大学生毕业后未能及时找到工作,存在着求职过程中的失业期,然而求职过程是要付出一定经济成本的,大学生一般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承担这一求职成本十分困难。失业保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之一,也是大学生失业的基本保障,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必然要求和选择。&&&&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缺失。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尚不完善,现行失业保险立法的保障范围过于狭窄。失业保障法律制度中既没有关于大学生失业保障的相关规定,又没有关于“青年失业人群”这一特殊群体的专门立法,缺乏与失业大学生相关的法律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中所称的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能够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必须符合三个必要条件:第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第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由此可见,失业保险是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者所参加的社会保险,尚未参加过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即使被确定为失业人员也无法享受失业保险的相关待遇。大学生失业保障问题尚属于法律的空白地带,形成具有长效性的法律制度,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切实保障大学生就业权益的前提和基础,更是社会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大学生失业保障政策性措施缺乏稳定性。为了保障大学生就业权益,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发布了一系列就业保障政策,例如:大学生失业登记、自主创业的贷款贴息、中小企业招收失业大学生的政策奖励以及对大学生进行就业培训等。大学生就业保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但存在不同行政部门所制定的政策出现了政策区域差异大、地方保护严重,政策之间不能衔接以及执行效果不佳等问题。并且,很多政策的临时性因素较多,难以作为长期促进大学生就业和调节各方关系的法律依据。在配套法律制度没有建立的情况下,政府财政投入、职责定位和分工等问题最终难以得到有针对性地解决。法律的设立和执行具有稳定性和长效性,对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和指引。任何政策的顺利实施都有赖于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制度的前提就是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失业保险的相关立法。形成具有长效性的法律制度,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切实保障大学生就业的前提和基础,更是社会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化的可行性分析&&&&有关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化的探讨不是无病呻吟,它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基础,是对大学生失业保障所作的前瞻性探讨。同时,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化也具有可操作性。本文认为,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化的可行性包括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大量的经验;现有的政策和法律为构建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和可能等两个方面。&&&&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大量的经验。首先,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制度中多针对特殊群体进行了专项立法。青年、高龄者、残疾人和妇女都是特殊失业群体,这些特殊失业群体占据着失业者总人数的绝大部分,为了实现社会公平,一些国家针对这些群体的就业问题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例如:荷兰自1992年就开始实施了《青年就业保障法》,规定在学校教育中设立带工资的实习课等就业保障制度;法国1997年开始实施《青年就业法案》,规定在公共部门、半公共部门和非营利性部门为失业青年提供5年期的不续期合同;德国制定了《青年人劳动保护法》和《大学法》,为高校毕业生待遇规定最低标准以及提供贷款来鼓励自主创业。③&&&&其次,为了保障失业者的权益,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立法大多具有较高的立法位阶。尤其在实施强制性失业保险模式的国家,其失业保险立法都是国家最高层次的立法,如美国的“社会保障法”、德国“就业促进法”、日本的“雇佣保险法”和韩国的“就业保险法”等。④从法律渊源上看,高位阶的立法不仅能更好地体现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更能够避免法律冲突,从而更加切实有效地维护就业保障制度的实施和贯彻。&&&&现有的政策和法律为构建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可能。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中虽然没有针对大学生就业保障的法律规定,但是现有的政策和立法可以成为进行大学生就业保障立法的基础,从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首先,从政策层面上来说,2006年中央组织部等14部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开始推行应届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其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如政策宣传不到位、补助范围小、补助资金少等问题,导致毕业生不知道或者不愿意去进行失业登记,地方财政部门一般也仅对贫困家庭的失业大学生提供失业补助金。尽管应届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的实施还有待完善。但是,失业登记制度作为一种经验和尝试,已经为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失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提供了基础和可能性。&&&&其次,从立法层面上来说,现有的法律中虽然没有关于大学生失业保险的相关立法,但是,已有的《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范可以作为制定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规范的基础和参考。《就业促进法》是指导人才配置、促进就业的导向性法律规定,对开拓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提供了宏观指导。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性法律,提高《就业促进法》的可操作性,是保障大学生就业的前提。《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障法》是失业人群社会保障的基本立法。虽然现行的《失业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但是笔者认为,可将大学生群体纳入失业保险的调整对象当中,以减轻其经济压力,促进大学生就业。&&&&构建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失业保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之一,也是大学生失业的基本保障。通过制定法律的形式,设置合理的、稳定的大学生失业救济制度,是保障大学生就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最基本、最重要的途径。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首要问题是扩大失业保险的就业保障目标。本文认为,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应该主要包括大学生失业保险适用法律规范的选择;大学生失业保险适用对象的确定;大学生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大学生失业保险金的给付等诸多方面。&&&&大学生失业保险适用法律规范的选择。大学生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完成: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制定专门的《大学生就业保障法》,来规定应届毕业生的失业救济制度;第二种方式是将大学生群体纳入到《失业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适用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构建毕业生的失业保险制度。&&&&笔者认为,第二种方式是现行条件下更为理性的选择。其原因是:第一,如上文所述,我国已有关于应届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作为一种制度上的一种过渡,容易与《失业保险条例》相衔接。第二,从我国现实国情来看,制定专门的就业保障立法,从立法技术、法律环境、财政预算等角度来讲都尚未成熟。第三,大学生适用《失业保险条例》的瓶颈在于其未参加过工作也未缴纳过保险。但笔者认为此问题可以通过适当的制度调整加以解决。例如:规定大学生从入学时即视为参加工作,学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失业保险费用。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大学生,根据其缴纳时间的不同,可以比照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失业保险费用交纳年限与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的相关规定,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和失业保险金的救济。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适用《失业保险条例》不失为解决大学生失业救济问题的合理之选。&&&&大学生失业保险适用对象的确定。笔者认为,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对象应当至少满足五个基本条件:第一,失业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第二,取得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未满12个月;第三,毕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第四,非因本人意愿失业的;第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首先,失业保险所针对的对象必须是有就业愿望而未能就业的非自愿失业人群。因此,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失业保险适用对象的一般规则,大学生失业保险的适用对象必须满足非因本人意愿失业和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由求职要求这两个条件。&&&&其次,大学生失业保险应针对普通高校统招的全日制毕业生。这是针对非全日制的成人高等教育而言的。笔者认为,成人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人员,其大多都已经实际缴纳了失业保险,如果将其也纳入到大学生失业保险的保障范畴,会导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适用失业保险法律规范时的法律冲突问题。另外,成人教育的对象一般是为了提高专业技术或资质而继续参加教育,因此,成人教育的主要学习形式是函授、远程教育等。这种教育模式从前期教育成本、教育投入和教育成果等方面都与普通高等教育有着很大区别,一味纳入大学生失业保障范畴,亦不符合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构建的初衷。&&&&最后,笔者认为,大学生失业保险的保障对象应为取得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未满12个月的大学生。原因在于,大学生毕业后的一年内为大学生找工作的主要时间,在这段时间之内,大学生既无经济基础又无经济来源,是需要救济的主要时间段。如果将救济时间无限扩大,既会加大社会保险支付的负担,又不利于促进大学生尽快就业。&&&&大学生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保险费用的缴纳可分为强制缴纳和自愿缴纳两种。针对大学生的失业保险,笔者认为可采用自愿缴纳的方式。因为,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各有不同,有的想直接就业,有的想继续深造还有的可能选择出国深造等其他途径。如果一概强制所有大学生必须缴纳失业保险,对于本身不想直接选择就业的大学生而言无非是一种负担而不是一种福利。&&&&笔者认为,大学生上学期间缴纳失业保险应实行年缴制。大学生缴费者不同于普通劳动者,普通劳动者是以每个月的工资为缴纳失业保险金的资金来源和计算标准,因此采用月缴制。而大学生参保者知识拟制的劳动者,实行年缴制更为简便易行。由大学生本人每年按照国家规定的金额,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是否缴纳和缴纳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大学生自行选择。&&&&大学生失业保险金的给付。笔者认为,大学生失业保险不应为一种强制性保险,所以失业保险金的给付的长短应与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时间的长短相对应。毕业生在校时累计缴费一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个月;毕业生在校时累计缴费两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四个月;毕业生在校时累计缴费三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毕业生在校时累计缴费四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八个月;毕业生在校时累计缴费五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个月;毕业生在校时累计缴费六年以上,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作者分别为河北联合大学讲师,河北联合大学副教授;本文系201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大学生就业保障相关法律制度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注释】&&&&①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4)》,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②吕志勇,韩鑫:“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设计研究”,《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第22页。&&&&③何卉兵:“西方青年就业保障计划”,《中国青年研究》,2004年第3期,第128~129页。&&&&④成志刚,吴彬:“国外就业保障的经验及启示”,《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1期,第13页。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大学应届毕业生和五险一金的问题_百度知道
大学应届毕业生和五险一金的问题
我是一名云南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户口在云南,档案在学校,现在签了一家浙江的公司,私企,产生以下几个问题:
1、我的档案需要转到浙江吗?公司要求转,转过去后放在人力资源局保管,如果我不转那么会对我在浙江购买五险一金有影响吗?可不可以不转,或者只转档...
我有更好的答案
1,最好转,不转也对你五险一金没影响,但是可能会影响你工龄的记录2,这个没影响,你考上之后录取你的单位可以去你存档案的地方调档案3,如果是同城市,新单位会自动转入你的五险一金,如果是跨城市,需要你到新单位开始缴费后再回原缴费城市的社保局开具社保转移接续证明。目前社保公积金没联网的城市之间需要这么做
采纳率:76%
来自团队:
1.档案和户口可以转,也可以不转,这是你的自由,除非你入职的是一家有档案保管权限的企业,那要入职,应该将档案和户口转入该企业;2.如果你已经考虑两年后回云南公招考试,就直接转回云南原籍人才中心落户比较落户好,按人才中心的规定办理好转正定职定级相关的准备工作,对你参加公务员招聘是有好处的,具体办理,须与云南当地的人才中心直接联系后才能确定,旁人没有确定答案的;3.跳槽后的五险一金是可以跨省迁移的,到时再逐一办理就行了,现在的政策到那时也会有变动的。
1.档案必须跟着人走,才能算工龄,档案对你五险一金没有丝毫影响,公司签订合同,你有身份证就没事。可以只转档案不转户口,有的私企希望你转户口,因为他们怕你工作不安稳,转户口很麻烦的。如果不想长期在浙江还想回家的话,强烈建议不转户口2.两年后考云南公务员,首先要求云南户口你报不了,后果很严重,地方保护啊3.这个都可以转过来五险,但是一金只能取出带走,而且五险只能转自己两年交的,公司国家给你交的转不走,所以亏得很大,我就是这样。 望采纳,祝你计划好,以免多走很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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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分析谈保险专业的就业(导论)
二.& 从国内外教育理念分析谈我国大学保险专业教育
三.& 从百姓生活谈我国保险业的前景
四.& 对于我国保险专业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几点看法
注:本文言论除参考少量相关资料外,皆为个人见解。我仅以一个大学生的身份,结合自身经历,发表个人观点,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从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分析谈保险专业的就业(导论)
对于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这一问题,可以说是众说纷纭,不过总体基调是不理想的,大多数言论都认为我国大学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但我个人认为,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而且个体与个体之间对于就业来说,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因此是没有可比性的。
就业对于大学生来说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素,宏观上看,一方面,受到国家经济形势,甚至是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到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深远。微观上看,包括了很多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受到一些比较实际的因素的影响,比如说所在地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在校学习成绩,获奖情况,获得资格证书的情况,社会实践经验等等;另一方面,个人能力以及家庭社会背景这种潜在的因素也是尤其重要的,在很多时候可以说是起到关键作用的。因此,我认为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正因为如此,我缩小了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范围,仅从我国保险专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来进行分析,同时也借此话题阐述一些自己浅薄的认识。
首先,我列举一些对保险专业就业问题“专家”的普遍看法:
一、学生毕业后胜任的岗位
1.银行业务员、保险公司业务员
2.保险公司的经理助理
3.业务主管
4.保险中介
5.保险监管机构、社会保障部门
6.大型企业集团从事保险监管、风险顾问.
二、就业前景: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保险业2年的保护期限已经结束,外国大量的保险公司已经大批进入国内市场,同时,国内大型企业集团、教学科研单位等培养从事保险监管、政策研究、保险经营管理、风险顾问国内保险公司急欲扩充业务,保险人才需求非常旺盛,虽然目前各保险公司的营销团队人员充足,但保险专业毕业的人员很少,无论是外勤、内勤的工作,我们培养的学生都能胜任,因此我们的毕业生供不应求.与此同时,学生在校期间还可以通过各种职业资格证的考试,拓宽就业渠道。
该专业培养能从事保险及相关行业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是通过四年系统的专业学习,学生应全面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富有敬业精神及保险职业责任感,毕业后能胜任保险业经营及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行业的风险管理工作。
核心课程:货币银行学、公司财务、财政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保险法、保险经营与管理、保险精算、保险会计与财务等。
就业方向: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监管机构、银行与证券部门或其他大中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及有关咨询服务部门等。
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
三、就业方向
(一)金融/保险/投资
1.职业概况:工作内容广泛,报酬差距较大,收入多半与业绩挂钩。
2.薪酬水平:职位薪酬差距较大,不少职位的基础工资很少,因为报酬完全建立在业绩的基础上,每做成一笔生意都可以得到提成。对于工资建立在业绩上的人员来讲,压力是巨大的。但同时,回报也是巨大的。
3.专家建议:要有良好的专业知识、积极的进取心、坚持不懈的态度、与其他人良好沟通的技巧。
(二)销售人员
1.职业概况:只要有产品和服务在出售,就会有销售的职位在招聘。对于以技术为背景的行业里面,例如电讯、软件等,销售的需求仍然会持续走高。即使在非技术领域,销售职位也一直是市场需求最旺盛的职位类别之一。
2.薪酬水平:在销售这个职位上,报酬的差别很大,不少职位的基础工资很少,因为报酬完全建立在销售业绩的基础上,每做成一笔生意都可以得到佣金。对于工资建立在销售业绩上的销售人员来讲,压力是巨大的。但同时,回报也是巨大的。
3.专家建议:优秀的销售人员需要的素质包括:积极的进取心、坚持不懈的态度、与其他人良好沟通的技巧、给人信任度以及在商谈中营造舒适氛围的能力。
&&没有什么销售经验的大学毕业生,如果看好一个公司的销售职位,就要尽可能多地去了解这个公司的情况,这样可以增加应聘成功的机会。不论所受教育水平如何,销售人员对他们销售产品和服务应该有综合的掌握。更重要的是,销售人员应该能够有效地把产品和服务信息与客户进行沟通。建议同学们多看介绍销售技巧的书籍,参加一些公司组织的促销活动(在学校招聘兼职业务员或促销员),去一些专业网站、论坛和那些高手交流。
总的来说,普遍认为保险行业是朝阳产业,对于保险毕业生,就业还是以金融类,保险类方面的工作为主,其次是销售方面的工作。看到这,也许你会对今后毕业找工作有了大概的思路,或者说看到了些许的希望。
接下来,我列举一些关于保险专业就业问题的数据:
一.毕业生薪酬指数:
1.毕业生1年薪酬指数:70%的保险专业学生毕业1年后的薪酬在2000元以下,薪酬在3000元以上的比例为20%。按照十分制计算,保险专业毕业1年后的薪酬指数为3.72,与其他专业相比,薪酬属于中等偏上。
2.毕业2年薪酬指数:47%的保险专业学生毕业2年后薪酬在2000元以下,薪酬在3000元以上的比例为26%。按照十分制计算,保险专业毕业2年后的薪酬指数为3.78,与其他专业相比,薪酬属于中等偏上。
3.毕业3年薪酬指数:42%的保险专业学生毕业3年后的薪酬在2000元以下,薪酬在3000元以上的比例为22%。按照十分制计算,保险专业毕业3年后的薪酬指数为3.43,与其他专业相比,薪酬属于中等。
二.应届就业率指数:
保险专业毕业生中,94%的学生在毕业之前或刚刚毕业时找到工作,5%的学生在毕业1年以后实现就业。按照10分制进行计算,该专业的应届就业率指数为9.50,与其他专业相比,应届就业率指数属于中等偏上。
三.发展前景指数:
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认为该专业发展前景很好和比较好的比例为35%,34%的毕业生认为该专业发展前景为“不太好”或“很不好”。按照10分制进行计算,该专业的发展前景指数为6.26,与其他专业相比,发展前景指数为中等。
总的来说,根据数据显示,保险专业在所有专业里面,整体处于中等水平,并没有太过突出,更没有像“专家”们所说的那样有吸引力,至少在数据上是没有体现出来的。
通过以上两组信息,我想大家应该对保险专业的就业形势应该有了初步的了解,客观的来说,目前的分析结果是只能是普普通通,对于保险专业的就业问题既不敢恭维,也不敢贬低。但就像我之前所提到的,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还是应该结合各自情况,对症下药。所以保险专业对于就业来说究竟是好是坏,还得继续深入了解研究。
从国内外教育理念分析谈我国大学保险专业教育
谈及我国的教育体制,一直以来都是比较敏感的话题,对于很多过来人来说,其实并不陌生,大家都是这一体制下的产物,因此对于过去的孰是孰非就没有必要再去刨根问底,再去纠缠。因此我在这里分析的主要是大学的教育理念等问题。
一位西方教育家讲过,大学的本质,是在于把一群优异的年轻人聚在一起,让他们的创造力互相激励,产生使他们终身受益的智慧。所以,教授是哪里的博士,出了多少专著,还在次要。重要的是,大学的教学,怎么为年轻人创造一种更有成效的互相激发智慧和创造力的环境。
  这一基本精神,和中国大学的精神就很不一致。中国大学是传播知识,我说你听,好好记笔记、好好考试。本科4年大课一上到底。很少有讨论班,很少写期末论文。知识不少,但创造力贫乏,出来常常适应不了社会。一些本科毕业的优异学生,到了美国的名校,常常无从适应。特别是文科学生,表现令人失望。
国外的一流大学,本科高年级都要上讨论班。研究生的课基本都是讨论班。我的一些朋友与我同时进的大学,不同的是,他们有幸在国外比较好的学校上大学,一样读了这么多年,但不同的是他们除了才开始进行外语的培训后,就一次大课没有上过了,上的全是讨论班。这种讨论班,五六个或十几个学生与教授围坐在一起,就自己的阅读各抒己见,教授只是起引导协调的作用。虽然他们由于语言的问题没能完全融入进去,但可以看到这就是所谓年轻人智慧的互相激励,他们回国后,与他们聚会聊天,可以看到他们与中学时期的巨大变化,这种进步是特别显著的。可以说,讨论班贯穿国外大学教育的始终。在这样的环境下,每个受教育者都成了教育者,每个学生不仅有学的义务,更有为课堂讨论作贡献的压力。所以,当毕业后突然被要求为社会贡献他们的智慧、而不是仅仅学习时,他们不感到突然。他们已经在讨论班上习惯了。而且,他们有和教授“过招”的机会,教授的权威也就相对化。在这样的教育体制中,学生来源的多元化,而不是以考分单一划线,变得特别重要。因为不同背景的学生可以把自己在不同阶层、种族、文化中的经验带进课堂。社会各个集团的思想在这里交锋、整合。大学实际上也是社会的黏固剂。
  这样的大学精神,说到底是一种文化的精神。美国的孩子从小就受之熏染。我有一位在国外定居的亲戚,他的女儿从1岁就上当地的幼儿园,现在快到4岁,幼儿园却不教认字。而国内比她小的孩子就已经很有“学问”了。认字不说,什么“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呀,什么“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呀。而国外的孩子们全无这些压力,每天几个同龄孩子坐在一起,边玩边谈话。举个例子,一日,一个孩子突然问:“我们是怎么来的?谁造了我们?”一个孩子回答:“上帝造了我们。”另一个马上问:“谁造了上帝?”讨论没有结果,似乎也没有什么知识的积累。但这种讨论,要一直跟着他们进大学。
  回想这样的讨论班,我们在国内上大学时,只有到晚上断电断网,或者天气不好无法出行,几个好友决定在宿舍“放纵”一下时才偶尔会有。而且如果宿舍就某一问题夜聊,事后常常都会有负罪感,觉得误了第二天上课或者耽误了时间。回想我和朋友们或室友们的一些夜聊经历,几乎啥都聊过,恋爱、女人、交友、游戏、政治、人生、创业……五花八门,虽然都与大学的课程无关,但我觉得那是我在大学一段有价值的经历,因为从看似漫不经心的聊天中,我看到了不同社会背景,不同家庭背景,不同地区的人们所形成的不同的价值理念,这让我看问题的角度更全面了,也对自己的认知更客观了。这让我想起那些许多知青出身没有上过大学的前辈,反而比一些享受了优越得多的教育的后生有创造力,除了个人因素外,和他们干完农活后地头的这类“讨论班”大概也不无关系吧。
《论语》和《理想国》,两者都是世界文化的瑰宝,但其风格却似乎预定了中西文明的传统。《论语》是年纪越大越读得有滋味,对孔子的敬意越多。不过有一点,读《论语》你总要面对一个大权威。《论语》中,常常一方是圣人的训话,一方是受训者小心问老师应该如何如何。孔子比别人高的地方在于他知道的最多。《理想国》中的苏格拉底则全然不同。他有名的话是:“我一无所知,惟一比你们知道得多的是我知道我不知道。”他用他的问题,把那些自以为知道的人逼入绝境,面对自己无知的真实面目。
  如果说中西大学真有什么不同的理念的话,那中国大学的理念是孔子式的,西方大学的理念是苏格拉底式的。在这种不同理念的背景下,生动反映了我国大学的理念,那就是“老师一定要比学生高出许多”。什么名校教授呀,什么国际论文呀,什么名企高管呀,国内大学只要有机会有条件,就一定会尽力把所谓的有权威的请来,往几百人的课堂上一站,试想一个高中刚毕业不久的学生见了他们,就连所讲的内容对自己而言有什么用都不知道,只知道稀里糊涂的听完,话也不敢当面多说,试问这样的教育方式考虑的是学生能真正的学到知识,还是学校能因此获得名声。
我国大学每年的教育经费用来做什么呢?请百万元教授吗?其实在国外,衡量大学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给学生奖学金的数量。普林斯顿这方面做的最好,甚至取消了学生贷款,全部代之以奖学金。我认为真正好的大学,在大学里教书的,不仅是教授(老师),还有学生本身。给得起钱,才请得起那些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付不起学费的学生来上学(同时教学)。富家子弟才能了解社会底层是怎么回事,同样的,穷人也能了解社会上层的生活。在一个社会产生分化、各阶层日益隔膜的时期,奖学金可以把社会底层的优异子弟的智慧和经验带进大学,因为这些不同的人生经历以及所形成的不同价值观是名牌教授和老师们无法提供的财富。
通过对国内外教育体制和教育理念的分析,以及对国内外大学进行的简单对比,不难发现,我国的大学教育在总体上是处于了落后地位的。接下来再来谈及大学保险专业的教育问题,从个体上进行比较。
众所周知,保险业的产生源于西方,发展兴起于西方,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保险的相关基础,而是需要借助国外的知识,再把它与国内实际情况相结合。
以下是国内大学保险专业的简单情况:
培养目标:
保险专业培养能从事保险及相关行业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是通过四年系统的专业学习,学生应全面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富有敬业精神及保险职业责任感,毕业后能胜任保险业经营及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行业的风险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
&&货币银行学、西方经济学、公司财务、财政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管理学、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保险法、保险经营与管理、保险精算、保险会计与财务等等。结合我的情况,我的大学4年差不多学了大大小小50门左右的课程。
不难看出,国内大学保险专业的教育同样逃不出传授式的模式,试想4年时间,准确说应该是3年(因为大四普遍是准备考研或找工作),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学生学习50门左右的课程,读过书的都知道,要想把一本书读懂读透,需要投入多少时间和精力,所以这样的课程量真正学进去的人我觉得除非他是一个天才。这样毫无针对性、拓展性的应试教育,可以说是没有意义的。我曾问过那些拿过奖学金的同学,他们都说即便是去年的课程拿了奖学金,今年也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能顾得上今年的课程就很不容易了,只有边学边丢才能跟得上进度。保险基础本就薄弱的我们,在保险教育上没有任何改进和突破,依旧采取生搬硬套,本来对保险有兴趣的同学也会因此丧失学习深造的动力。看似学了很多,其实什么也没学到。这样所培养出的所谓保险人才是无法满足保险市场需要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正规的公司招聘应届毕业生后,开始的一段时期总是要对他们进行培训,重新教育,基本上否定了大学的教育。这一点,很多前辈们是深有体会的。因此我认为我国大学保险专业的教育也是不成功的,同时还拉大了与世界的差距。
从百姓生活谈我国保险业的前景
福建省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首场公益性专场招聘会后天举办,标志着我省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正式启动。福州一家保险公司想预订展位,招聘会承办单位一听是保险公司就说不能参加。令保险公司不能理解的是,目前省内保险公司已有40多家,开办保险专业的高校越来越多,可校园招聘会却对保险公司设限。
保险公司:遭拒可能因名声不好
  张女士是一家省级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经理,他们公司最近准备大幅扩张,急需补充新鲜血液。日前在朋友的推荐下,张女士留意到这个月20日将举办福建省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专场招聘会,随后打电话到承办单位之一的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专场招聘会的人员一听说是保险公司,就直接说保险和房产中介不能参加。
  对此,业内人士透露,拒绝保险公司入场与保险业名声不好有关。
  张女士说,他们此次主要招内勤和银保渠道经理,都是以正式员工录用的,不仅有底薪,还有五险一金,没想到报名参加招聘会却碰壁了,她担心以后都可能被类似招聘会拒之门外。张女士还说,她朋友的女儿小李读的是保险专业,她担心小李今后可能很难在校园招聘会上找到对口工作。
招聘会主办方:担心保险公司只招业务员
  记者了解到,省内开办保险专业的高校不在少数,比如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了保险专业,厦门大学还单独设立了保险系。同时与前几年不同的是,目前省内已有43家保险公司,不过这些保险公司平时招聘员工,大多通过广告或者参加周末小型招聘会。
  那么,校园招聘会为何拒绝保险公司入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人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能否参加校园招聘会取决于招聘岗位。
据介绍,省级或市级保险机构只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提供正式岗位,有关部门会尽力协调展位。同时主办方不鼓励保险机构到校园专场招聘会上招聘保险业务员,这主要考虑到一些保险营销部甚至是保险销售个体,随便到校园招聘业务员,而学生对保险业务员的职业特点知之甚少,如保险业务员收入不固定等,学生上岗后,容易形成心理落差,有上当受骗的感觉。此外不只是保险业,房产中介在主办方看来也有类似问题,一些名气不大的杂牌公司也不受校园招聘会欢迎。——摘自《海峡都市报》
看了这篇报道,我想大家应该大概对国内保险业的发展现状有了初步的印象。虽然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人,但如今保险业的发展的确存在很多问题,急需改善。
其实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中,百姓的保险意识是很强的。众所周知,古时就有很多祭祀活动,修建很多庙宇,为的是求神保佑,躲避灾难,这就是中国人特有的传统保险方式,时至今日也依然存在。这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的保险业是有巨大市场的,只不过现阶段百姓宁肯花钱求神拜佛,也不愿花钱购买保险。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我国保险业发展不好,覆盖不广,甚至是遭到排斥呢?我认为主要还是得找下自身原因。想要看到太阳,地球就必须自转,所谓朝阳产业,如果自身不作为或胡作非为,那么朝阳就只是一个念想了。
面对日益加剧的通货膨胀形势,物价上涨,百姓手中的人民币如果不能依靠增值来保值的话,那么只能面临贬值的命运,可以说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而目前的证劵市场虽然收益不错但风险较大,不可控因素很多,所以有一定经济条件的百信普遍还是热衷于投资房地产市场,因为它的安全性和收益性都十分可观。相对于收益较少的保险产品,在风险控制和理赔上如果做的不到位,那么如何能参与金融市场的竞争呢?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对产品的售后服务,理赔,风险控制上恰恰做的很不到位,缺乏规范,这样是很难让人信服的。总的来说,我认为我国保险业的前景是不容乐观的,发展兴起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同时也需要很多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对于我国保险专业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几点看法
在日益激烈的求职环境中,刚毕业的大学生往往“饥不择食”。但是,面对“热门”的保险行业,决定毕业就就业的保险专业大学生们需要谨慎选择。
对于没有深厚背景的大学生,我提出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保险公司狂忽悠
  诸如“只要拥有大专学历,就有机会被录用,进入人才储备库,成为储备主管,底薪至少在x000元/月,并有高额奖金和优厚福利待遇……”等等之类的招聘信息,并且岗位都是偏向管理层的岗位。
  其实招储备主管的真实目的就是拉你去做保险代理人,简单来说,很多头衔很好听的岗位其实都是做销售的。更有甚者,只是以培训费的名义骗取钱财。
二.盲目招人埋隐患
  是什么让一些保险公司打起了大学生的主意呢?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是公司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阅历较浅,因此更容易被忽悠。
  尽管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但代理人整体素质不高。很多公司为提高代理人整体素质,就把目光瞄向了为就业发愁的大学生们。不过,由于代理人职业形象不是很理想,因此一些公司采取了掩人耳目的做法。
  除此之外,个别公司由于业绩不佳,不得已打起了坑骗的主意。假如每位新员工首先交300元培训费,然后为公司完成一定的保险业务量,那么,这家公司真可谓是“人财两得”了。不仅得到了一笔费用,在3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还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淘汰大多数人,使员工永远处于“试用”状态,为企业节省大量费用。
  不可否认,保险行业需要越来越多的高学历人才。但是,如此把大学生忽悠进来,无论对保险公司还是对大学生而言都是一种伤害。
  对保险公司而言,打着幌子骗人的招聘之道,虽然可能在法理上讲不出什么,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却是一种无形的伤害。根据一项调研报告显示,中国的保险代理人总体流失率每年高于50%,第一年的业务员流失率最高,甚至高达70%至80%的水平。这其中,很多被忽悠的人觉醒后的离去是造成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对大学生来讲,在某些公司的忽悠下,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还可能耽误了寻找工作的最佳时机,从而耽误了个人的顺利就业。同时,由于大学生是未来保险公司的潜在客户,受伤的他们将对行业或者公司产生抵触情绪。这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和有序发展也是十分不利的。
  另外,由于人才流失导致大量出现的“孤儿保单”,也是盲目招人带来的恶果。
三.从业保险需谨慎
是不是保险行业不适合大学生工作呢?
  作为一个朝阳产业,保险业等待补充大量高素质人才,以挽救很多不法代理人给行业带来的不良影响。但需要提醒毕业生们的是,现阶段,我国的保险代理人制度并不完善,他们几乎没有底薪,也没有保障。虽然对于刚入公司的新人有责任底薪,但必须在完成一定的销售业绩之后才能获得经济上的收入。这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显然是个很大的挑战。因为毕业生的客户资源非常少,很难做成保单,不出单就意味着没有业绩、没有钱挣。
  同时,作为先期投入,除了要交押金外,他们还需要一笔开销来装备自己,包括服装和推销业务所需要的工具。不仅如此,很多外地的大学生还需要付房租。这些对于择业的大学生都是必须考虑的。
  因此,建议最好慎重选择保险行业。如果对保险行业十分感兴趣,你可以选择作为自己的兼职,或者等自己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客户基础时再从事该行业。
对于有一定社会和家庭背景同学,我提供几点实际的建议:
如果是有一定的政府或事业单位的关系,可以选择做保险业务,那么可以直接去应聘,说出自己可以给公司带来多少保费收入,就能顺利进入保险公司做业务员,而且收入颇高。
如果是有一定的医院关系,那么可以做理赔人员,也能较顺利的进入一般的保险公司。
如果是保监局有关系,可以托人打个招呼,就能顺利进入一家你喜欢的保险公司。
如果就是保险公司里有关系,那么可以托人安排内勤之类的工作,较为稳定,而且收入还不错。
总的来说,中国的人情关系是很重要的,不可否认,它对于你的事业和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所以要善于运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另外,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自身能力的培养也尤为重要,能力缺乏最终会让你的事业发展受到限制。而对于保险这一行业还是应该客观的看待,不应该盲目跟风,或者听风就是雨。最重要的还是应该准确找到自己的定位,认清自己的能力,比如:我有什么?我能干什么?同时,还要了解社会的一些情况以及行业本身的情况,再从自己的兴趣出发,这样才能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
毕业在即,祝民大经济学院08级保险班的老师们工作顺利!也预祝同学们今后能找到自己的理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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