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名信息确认的确认时间与报名的时间有关系吗

2017年高考报名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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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考报名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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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高考报名有关事项说明,高考报名条件
发表时间: 17:29:05 文章来源:
《2016年北京高考报名有关事项说明,高考报名条件》是有独特网()为你整理收集:
  (一)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统考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试科目分别为: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拟参加本科录取的考生应选择“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如本科未被录取可以填报专科志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参加高职(专科)录取;不参加本科录取直接参加高职(专科)录取的考生可以选择“只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考试”。  单考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根据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二)统考和单考的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选考非英语语种的统考考生报名区县统一为西城区。  (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外语口试、体育专业考试报名同期进行,各项测试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符合条件拟报名参加相关测试的考生须选报相关项目并缴费。  (四)拟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的同时向报名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时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测试费(100元/项)在参加测试时交付。  (五)经市教委和市体育局审核通过的需参加北京市2016年等级运动员统一测试的考生须按时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见附件2),测试费(100元/项)在参加测试时交付。  (六)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须自行设定登录密码,此密码将作为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考生须牢记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露。  (七)考生报名时须首先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信息,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  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九)考生体检将于2016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报名单位通知。  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报名费标准及网上缴费系统支持的银行  
  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日开始,2016年北京高考报名分为三个阶段: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2015年11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5〕21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4日,逾期不予补报。不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除具有江苏户籍的考生正常报考外,非江苏户籍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也可申请在江苏参加高考的,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江苏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江苏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申请报名。
  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日―2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日―25日。高考补报名时间为日-3日。
  记者从黑龙江省招考办获悉,黑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日开始,11月15日截止。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黑龙江省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相关规定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进城务工子女等特殊考生报名  1.非黑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在黑龙江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湖南省统一为日至10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查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要大力宣传相关政策,特别是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的政策规定,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对考生的指导,着力解决往年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各报名点要组织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程序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输入有关报名信息,完成报名手续。信息采集完成后,要组织考生本人对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认真校对并签名确认。报名工作结束后,通过身份证采集的报名信息一律不能修改。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依据教育部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号)的规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除须具备上述三项报名条件外,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还须符合“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其父母在当地居住(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1年期以上的条件;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还须符合“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
  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四个阶段。考生在日前持规定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进入报名系统;&11月29日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用,远程网上报名系统11月29日17时关闭。  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相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须由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随迁子女报名提早准备材料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我省其他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由报名点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从黑龙江省招考办获悉,黑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日开始,11月15日截止。中国教育在线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黑龙江省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相关规定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进城务工子女等特殊考生报名  1.非黑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在黑龙江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从山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以下是2016年山西高考报名规定: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在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持《户口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进行数码照相,办理报名信息确认,并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还需按规定缴纳专业考试费。  2、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学生仍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统考前办理完保送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  3、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西藏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报名。  4、报考单独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否则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5、报考面向贫困地区招生的“专项生”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且有本县高中或职业高中三年学籍并连续三年在具有学籍的学校就读。  6、报考免费师范生及医学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7、我省户籍的考生不得在外省(市、区)借考。  8、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评价信息由山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供。  9、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考生,须从“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的“政策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报名确认时还须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述项目中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生: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
  从山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以下是2016年山西高考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山西省的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山西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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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考报名11月21日启动 不支持“双重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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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高考报名11月21日启动 不支持“双重学籍”)
本报记者 史晓琪
我省2017年高考报名将于11月21日9:00开始,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18:00,其他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9日18:00。11月17日,省招办公布了全省高考报名方案。那么,方案中有啥重要内容、有哪些新变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考生须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所有拟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重点大学少年班招生,保送招生,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盲聋哑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等),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专升本、对口招生报名另行安排。
全省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写基本信息后,向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采集照片、指纹、身份证信息。
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挂钩
为防止乱拉生源、投机高考升学率的不良现象发生,我省将严格实行高考报名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硬挂钩”,报名系统通过考生身份证号将网上报名信息与报名点信息、普通高中学籍信息对接,如出现不一致,将提出警告信息,需要逐一查清。省招办还将协调公安部门,努力实现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对接,确保考生户籍、身份、民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中学报名点只接受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生报名,不得接受无本校正式学籍的考生报名。此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二者不得兼报。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取消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艺术类专业由9类变为7类
艺术类专业考生需注意,今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9类变为7类,原来的影视表演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合并为表演类。7类专业分别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舞蹈类和表演类。
考生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参加其中一类专业省统考,音乐、美术、书法、编导类之间不得相互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
体育类考生分三大类报名
省招办提醒准备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注意区分三大类报名的不同要求,防止错报、漏报。
报考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的报名及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报名,不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的报名及考试,但须参加高校及我省依据当年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要求而组织的资格审核工作;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按“体育单招”类别报名,不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的报名及考试,但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参加招生院校的单招报名和考试。
以上三类,考生可选报其一。如同时符合多项条件,可以兼报。
(原标题:2017高考报名11月21日启动 不支持“双重学籍”)
本文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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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公告
桂考院〔2015〕161号
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
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普通高考报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2015年10月下旬开始。
1.统考报名。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分两段进行,需加试全区体育高考或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其他普通高考统考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
2.年度退役士兵报名。2015年退役的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2015年退役的士兵专升本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
3.其他分类考试报名。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上述规定的截止时间。
(三)逾期不再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移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报名,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规定执行。其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同时符合上述1-4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统考。
5. 符合上述1-3点条件的人员, 2016年3月15日前户籍、学籍已迁入我区的,不受本人户籍、学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申请报考我区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6. 符合上述1-3点条件的人员,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中职学校毕业证的,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申请报考我区2016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7. 符合上述第1点和第3点条件的人员,属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区内中职学校2年级在校生且实际就读的,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均可申请报考我区2016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但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统考和其他分类考试招生。
8.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三、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并于2015年10月25日至2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设置报名站信息。
(二)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其它特殊类型的单招生,含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退役士兵专升本,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等(下同),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如果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15年10月29日至3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设置班级信息。未经当地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在校生的人员报名。
(五)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地的考生(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本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外)报名时,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必须派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县、市报名,并在本县、市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的&201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首次登录的用户名为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最后四位,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网上预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
同一考生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多站报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选择考试科目。
1.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时,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者&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需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果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持户口簿和学生证(或所在中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事项。普通高考考试时考生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人员的送审材料,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以外,其它考生需提供学历、学力证书。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所在学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该生学籍信息)。
(3)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即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和2年级在校生,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须证明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2年级在校生等)。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文凭的2015年退役的士兵报考专升本的,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退役士兵证件。同时,各设区市应将上述审核认定后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我院一份备案。
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精神,在普通高考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6),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统一汇总后报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审批。
4.有关加分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4)
(四)所有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原则上,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必须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真实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则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确定后手工更改,同时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个别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手工录入信息。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新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用采集到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覆盖原手工录入信息。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
(五)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校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4)。由各高考报名站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各高考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按照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要求导出数据并交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统一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16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及我区相关规定申请享受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参加全区体育高考报名,体育高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全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所报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时勾选&艺术统考未涉及专业&标志。
(八)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直接在报名登记表中勾选,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勾选&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勾选&小语种复试&。
(九)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体检工作
所有参加了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其他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根据我院的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协商作出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考生对体检结论持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查申请的,须于2016年4月15日前到当地招生办公室(考试院)领取并填写《体检复查申请表》,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报我院同意后,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并由该医院根据复查体检结果对复查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我院受理各市报送《体检复查申请表》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凡申请复查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信息采集
(一)考生信息采集是考试招生工作最基础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环节。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采集考生有关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信息&必须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对已录入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确保信息准确。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向我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
1.2015年11月13日12:00前上报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库(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需包括考生指纹信息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其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指纹信息于2016年3月18日前上报)。
2.2016年1月27日前上报2015年退役的士兵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和退役士兵专升本的报名信息库和审核材料。
3.2016年3月18日前上报高职对口中职报名考生数据。
4.2016年4月8日前上交体检表。
5.2016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复查申请表》、《残疾人报考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6)以及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要求导出数据。
6.2016年4月25日前上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信息库、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库、专项计划资格信息库。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上交的信息库为准,分类汇总表(附件7、附件10、附件11、附件12、附件13),通过考务平台将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存档备查。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无论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不得更改。因此,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均以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最终上报我院的数据为最终数据,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请有关学校及考生认真仔细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影响考生考试、录取和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对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我院不予受理。
(四)对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五)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在2016年4月25日前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加分资格分类汇总表和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将考生符合&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边境县考生、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条件的加分信息以及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在报名系统中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要求报名站负责勾选,但是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必须严格复核。其余加分项目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确认。
七、报考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09〕2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收费归集办法另文通知。
体育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小语种复试报名费在高考报名时一并收取,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费由考生到考点办理考试手续时统一缴交。
八、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报名工作
(一)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检查指导,严格把关。
(二)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重点对户籍和学籍的审核,防止弄虚作假,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名。
(三)严格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对象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者弄虚作假。
(四)认真实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类别、资格条件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五)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对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导出后要与其户口簿再次核对,所有报名信息在录入时必须反复核对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各地要加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确保这三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确保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要把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的报考单位及辖区内的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针对报名期间中职毕业生可能在外地实习的情况,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要制定便于考生报考的办法,报名、照相、体检等工作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我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报名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将责成所在地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八)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一)2016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我院将另文通知。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考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设区市为统计单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不单独设立考场,考生统一集中到南宁参加考试。
(四)自治区统考项目时间安排。
1.艺术专业统考时间:2015年12月上旬。
2.全区体育高考时间:2015年12月中下旬。
3.英语听力口语考试:2016年3月上中旬。
4.小语种复试时间: 2016年4月中旬。
5.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时间:2016年4月中旬。
(五)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广西招生考试院地址:南宁市柳园路6号 邮编:530021
合作单位:
协助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传播与网络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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