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公司债由发改委核准准了井下能干什么工程

煤矿核准程序_百度知道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后办事流程图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后办事流程图
上传于||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1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8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 | | |
2014年国家发改委核准煤矿建设项目13项
字号:[    ]
来源:国家煤炭工业网
&&& 2014年国家发改委核准13项煤矿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6520万吨,与上年同比分别减少28 %和46.2 %,核准的13项煤矿建设项目总投资共计476.55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具体建设项目如下:&&& 1、201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陕西庙哈孤矿区安山煤矿项目。矿井建设规模为12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9.49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2、201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陕西榆神矿区杭来湾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矿井建设规模为8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42.01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3、201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山西离柳矿区沙曲一号矿井改扩建项目。矿井生产能力由180万吨/年改扩建至5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9.77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4、201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山西离柳矿区沙曲二号矿井及选煤厂改扩建项目。矿井生产能力由120万吨/年改扩建至300万吨/年,选煤厂入洗能力由300万吨/年扩建至8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5.55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5、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内蒙古呼吉尔特矿区葫芦素煤矿项目。矿井建设规模为13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77.32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6、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内蒙古呼吉尔特矿区门克庆煤矿项目。矿井建设规模为12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74.47亿(不含矿业权价款)。&&& 7、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山西离柳矿区光明煤矿项目。矿井建设规模为24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项目总投资28.67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8、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内蒙古宝日希勒矿区谢尔塔拉煤矿项目。露天矿建设规模为700万吨/年,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项目总投资40.60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9、 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陕西旬耀矿区青岗坪煤矿项目。矿井建设规模为120万吨/年,配套建设年洗选能力240万吨的群矿选煤厂。项目总投资16.78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10、2014年6月,国家能源局核准宁夏韦州矿区韦二煤矿项目。矿井建设规模15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3.11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 11、201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云南跨竹矿区山心村露天煤矿扩建工程项目。煤矿建设规模由90万吨/年扩建至5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3.65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12、201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甘肃宁正矿区新庄煤矿项目。煤矿建设规模8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及铁路专用线,项目总投资84.23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 13、201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甘肃沙井子矿区马福川煤矿项目。煤矿建设规模5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项目总投资50.90亿元(不含矿业权价款)。(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供稿)
责任编辑: 钱英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各类新闻,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
 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
& | &&| &&| &&| &
 主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承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电话:010- 技术支持:北京中煤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8 国家煤炭工业网& &  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发改运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页&>&委工作动态
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发改运行[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煤炭厅(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保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银监局,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总工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生产领域违法违规惩戒机制,规范煤矿建设生产秩序,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和市场供需平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惩戒对象  联合惩戒对象为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煤矿,包括未办理相关核准审批手续的新建、改扩建煤矿;超能力生产的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的煤矿。  二、惩戒内容  有关部门(机构、单位)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予以处罚,并对煤矿或所在企业集团在项目核准与淘汰落后产能、确定采矿权出让或土地供应、融资、民用爆炸物品和电力供应、政府性资金支持、铁路运输、市场监管等方面予以限制。  (一)依法实施处罚  1.对未按规定履行项目核准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在建煤矿,由项目核准机关依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关于全面清查和坚决制止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号)等责令其停止建设或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取得用地批准和采矿许可证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未依法办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或未按批准的方案开展建设的,由水利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对超能力生产的煤矿,由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发改电[号)、《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通知》(国能煤炭[号)等予以处理。  3.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的煤矿,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予以处理。  (二)联合惩戒措施  1.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挂钩。对未批先建但符合补办项目核准手续条件的煤矿,在补办相关手续时,项目核准机关应按照一定比例,实行新增生产能力与淘汰落后产能挂钩。对已核准但其他手续不齐备的煤矿,不实施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挂钩。  2.严格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审批。对责令停产或关闭的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停止审批其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申请。  3.限制电力供应。各省级经济运行部门依据转送的责令停产或关闭的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名单,指导供电企业对其除保安负荷和生活负荷外的电力供应予以限制,停供采掘用电。  4.审慎办理铁路运输。铁路运输企业依据转送的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名单,对其销售的煤炭,在受理运输需求和订车装车时予以慎重对待,使违法违规煤矿的煤炭运输受到必要的制约。  5.审慎办理融资授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相关部门公布或提供的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的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可能造成的信贷风险。  6.限制企业债券发行。对存在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企业,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等规定,对其三年内发行企业债券进行必要的限制。  7.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对存在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企业,发展改革部门依法依规在政府性资金支持方面进行限制。  8.其他惩戒措施。工商行政管理、总工会、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在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授予荣誉、评比先进等方面,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进行限制。  三、操作程序  (一)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核实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煤矿,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实施行政处罚。省级有关部门(机构)负责将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未核准建设煤矿项目名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予以公告(格式见附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公告未经核准但已开工建设的煤矿项目名单;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公告超能力生产煤矿名单;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公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煤矿名单;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部门和煤监机构负责公告未履行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而开工建设的煤矿项目名单。  (二)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将公告煤矿名单报送国家能源局(其中超能力生产煤矿公告名单抄报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监机构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部门将公告煤矿名单分别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  (三)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水利部汇总各地上报的公告煤矿名单,及时转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公告名单转载“信用中国”网,并转送参与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单位)和省级经济运行部门。  (五)参与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单位)和省级经济运行部门,负责落实本领域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的具体惩戒措施。  四、动态管理  各有关部门(机构)应加强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的动态管理,对已取得各项审批要件、通过核准,或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的,应在核实无误后,及时将名单通过省级有关部门(机构)政府网站专栏予以公告,并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名单中予以撤除。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及时收集汇总本领域煤矿整改信息,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将煤矿整改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予以转载,并告知参与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单位)和省级经济运行部门解除惩戒。  五、抓紧落实已核实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的联合惩戒措施  今年二季度,各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号)要求,组织开展了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的自查互查工作,核实了去年以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名单。各省级有关部门(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上述违法违规煤矿名单的公告和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名单的汇总、转载和转送等工作,将各项惩戒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  安  部国 土 资 源 部环 境 保 护 部水  利  部中国人民银行工 商 总 局安全监管总局银  监  会国 家 能 源 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全 国 总 工 会日
&&&&[字体:&&&&]&&&&&&&&发改委严控新建煤矿项目核准审查|项目|煤矿|发改委_新浪新闻
  法制网北京9月18日讯 记者万静 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通知要求从严控制新建煤矿项目,严格新建煤矿项目核准审查。
  针对近年来,煤炭需求增速大幅降低,煤炭供大于求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发改委要求,各级项目核准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查新建煤矿项目核准要件,将项目布局是否合理作为当前煤矿建设领域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
  通知明确,地方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煤炭企业的指导,对不符合布局要求的煤矿项目不予核准或出具核准初审意见。要有序推进已核准煤矿项目建设。已核准煤矿项目,在依法办理项目开工所需各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煤炭企业要结合市场供需形势变化,评估已核准煤矿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预期,审慎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支持资源条件差、缺乏竞争力的煤矿暂缓开工,已经开工的在一定期限内停建、缓建。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澳大利亚政坛连年震荡,这次继陆克文之后,又迎来了一位“知华”“亲华”的总理——特恩布尔。此前与安倍眉来眼去的阿博特黯然下台,离开会场时,未置一词。日本媒体不禁担忧日澳关系的走向,中国舆论则对特恩布尔报以极大的热情。不过这位总理真的会大幅提升中澳关系吗?
就算购买汽油为实(官方未提供发票等证据),也不能坐实他要自焚,因为两者并不存在必然联系。据其侄子张勇讲,张纪民家中有浇水用的抽水机和农用车,这些器械都要用汽油,难道他就不是为了生产买汽油?
以军训为教育的开端,是教育界向强权低头的起点。在和平年代,身体上的军训应该废除,代之以理论上的国防和军事战略教育,我们需要的是继往开来的创新创业者,而不是一群唯唯诺诺只会说“是”不敢说“不”的奴才。
对于由蓝转绿,星云大师披露自己是71年党龄的国民党党员:我至今年近九十,做了近八十年和尚,七十一年的国民党党员,我不忘初心,不会改变做和尚与党员的身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广东省发改委核准目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